榆家梁煤礦青年崗位能手活動管理辦法
榆家梁煤礦青年崗位能手活動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青年崗位能手活動在礦黨政的領導下進行。
第二條 本辦法由礦團委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實施。
第二章 青工及青年崗位能手活動
第三條 青工係指35周歲以下礦內各崗位的青年員工。
第四條 青年崗位能手活動是在礦黨政的直接領導下,由共青團組織牽頭,協同經營、生產、機電、安全、工會等部門一起實施。青年崗位能手活動納入礦發展總體規劃,進入礦管理運作機製之中,是提高礦青工隊伍素質的重要措施。
第五條 開展青年崗位能手活動的基本方法:
(一)礦團委負責對崗位能手活動的領導,負責對青年崗位能手的管理、培養考核、計審認定、獎懲等工作的組織協調、領導。
(二)成立青年崗位能手考核評價小組及評審認定小組,形成青年崗位能手的考核評價體係。
(三)經常不斷地對青工進行以職業道德、企業精神和企業管理各項規章製度及標準化、現代化等基礎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崗位意識教育,引導青工敬業愛崗,樹立良好的崗位文明意識。
(四)切實加強崗位技能培訓,促進青工掌握過硬的崗位技能。
1、深入開展“青年崗位能手”、“青年文明號”活動。
2、廣泛開展拜師學技活動。
3、不斷提高青工科技意識,深入開展科技攻關、“五小”活動。
4、深入開展“先進操作法”的征集和推廣活動。
5、每半年進行一次崗位練兵、比武活動。
(五)切實開展崗位達標、安全立功、效益立功等競賽活動,組織引導青工安全生產、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爭創最佳崗位效益。
(六)建立青工崗位能手經常化的考核評價製度。青年崗位能手的日常考核評價由班組、區、隊(車間)、礦崗位能手考核評定組和評審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堅持實施月考核、季評選、年評定、逐級申報認定製度。
第三章 青年崗位能手、傑出青年崗位能手基本標準
第六條 青年崗位能手、傑出青年崗位能手考核,職業道德,敬業愛崗,熟練掌握本崗位各項業務技能和理論知識,在崗位上德、能、勤、績的綜合體現。青工崗位能手分礦級、公司級和公司傑出青年崗位能手三個等級。
礦青年崗位能手的基本條件是:
(一)敬業愛崗,有良好的崗位文明。
1、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企業、熱愛崗位,具有較強的“礦興我榮,礦衰我恥,與企業同舟共濟”的礦山主人翁意識和崇高的理想追求。
2、繼承和發揚煤礦工人“特別能戰鬥”的優良傳統,積極投身於礦山的改革和建設,樹立為把礦山礦建成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新型工業化礦井而奮鬥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3、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講文明、講禮貌、增強民主法製觀念,嚴格遵守礦規、礦紀,倡導文明操作,優質服務,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出勤率達到法定規定天數。
4、不謀私利,顧全大局,廉潔奉公,不搞不利於工作的小動作,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自覺維護企業的整體利益,時刻注重樹立企業的良好聲譽和美好形象。
5、尊師重友,謙虛待人,團結同誌,互幫互助,積極參加突擊業務勞動和社會公益等活動。
(二)勤學苦練,有熟練的崗位技能。
1、在本崗位工作兩年以上,並有相應的實踐操作經驗。
2、自覺學習新知識、新技能,積極參加礦、科、隊、班組及各種學習小組所組織的學習活動,理論考試成績達到前三名。
3、積極參加礦、隊(車間)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符合崗位工種綜合技術要求,並取得礦級比武工種前三名。
4、熟練掌握本工種、本崗位所必需的技術、業務、知識,專業技術水平達到中級崗位技術水平。
5、與外語、計算機相關的工種崗位應達到崗位規定的應知應會標準,並在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工作中作出貢獻。
(三)達標創優,有突出的崗位效益。
1、出滿勤、幹滿點、講質量、講效益,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本崗位各項(工作)任務指標,達到本單位同工種前三名。
2、敢於創新,在實際工作中出主意、想辦法,改進工藝流程和管理手段,進行挖潛改造,提高工作效率。
3、立足本職,注重節約,搞好修舊利廢和回收複用,創造直接經濟效益2萬元以上。
4、注重質量、安全生產、遵章守法,發現重大隱患采取有效措施,取得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好成績。
第七條 傑出青年崗位能手是青年崗位能手中具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工作者。凡符合青年崗位基本標準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被推薦評定和表彰命名為傑出青年崗位能手。
(一)精通本崗位技術業務,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各項(工作)任務指標,創本工種生產、安全、質量、效益綜合最好水平。
(二)爭時間、搶速度,完成本崗位年度額任務外,超額部分直接折合經濟效益達到5萬元以上。
(三)參加技術比武獲公司級前六名。
(四)科學技術發明創造填補神東公司乃至煤炭行業空白,有較好的發展前景和推廣應用價值。
(五)技術革新、改革、效益顯著,直接經濟效益兩萬元以上者。
(六)國家、省級青工“五小”成果一、二等獎和礦級科技進步獎一、二、三等獎以上和技術革新一等獎以上獲得者。
(七)具有高超的專業技能,經常能解決生產、工作中的重大難問題,作用明顯,貢獻突出者。
(八)刻苦鑽研,積極探索,所創造的本工種崗位“先進操作法”對同工種具有指導和大大提高工效的重大作用。
(九)被評為公司級、集團級、省部級以上的崗位能手、勞動模範。
第四章 青年崗位能手的選拔和評定
第八條 青年崗位能手的選拔、評定工作由礦青年崗位能手評審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評審領導小組由團委組織協調,經營、財務、安監、生產、機電、工會等部門的有關負責人組成,具體負責礦級青年崗位能手的評審認定和公司級傑出青年崗位能手的推薦工作。
第九條 青年崗位能手的選拔評定采取區隊(科、車間)推薦,礦級評審領導小組逐級評審的辦法進行評定。具體程序是:
(一)各單位青年崗位能手考核組織依據對本單位青工日產考核情況,擇優提出青年崗位能手推薦名單。
(二)區隊(科、車間)評審審核後進行初評,並將所需的一切詳細材料及評定意見報礦級青年崗位能手領導小組。
(三)礦級青年崗位能手活動領導小組評審後對達到礦級青年崗位能手標準的青工進行評定。
第十條 青年崗位能手采取日常記錄、逐月考核、季度申報、年度評選的程序。
第十一條 公司級青年崗位能手依據公司青年崗位能手管理辦法評選。
第十二條 礦青年崗位能手實行年度命名、表彰和獎勵,評審工作每年4月份進行。礦級青年崗位能手的表彰不少於本單位青工總數的5%。
第十三條 在青年崗位能手評審認定過程中,要本著傾斜生產一線、直接從事生產崗位和技術操作的青年工人的原則。對調換崗位的青年工人,按變動後的崗位工種重新進行考核評定。
第五章 青年崗位能手及傑出青年崗位能手的表彰和獎勵
第十四條 青年崗位能手按礦級、公司及和公司傑出青年崗位能手分類進行表彰和獎勵。
(一)針對性進行各工種崗位技術理論知識短期培訓。
(二)組織各專業能工巧匠、青年崗位能手、傑出青年崗位能手示範、傳播、總結推廣優秀技能和先進操作法。
(三)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技術交流和技術攻關活動。
第十八條 成立礦青年崗位能手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全礦青年崗位能手活動的組織領導和指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礦團委,負責青年崗位能手活動日常工作。
附 則
第十九條 對於同一對象,同一內容已受到獎勵的不予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