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礦青年文明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青年文明號”是以青年為主體,在生產建設、經營管理、安全質量、技術和服務等行業中創建的體現高度職業文明,創造一流工作成績,實現“優質、高效、安全、低耗”總目標的青年集體(班、組、隊)和青年文明工程。
第二章 條件與標準
第二條 “青年文明號”基本條件:
(一)職業文明
1、35周歲以下青年占70%以上,負責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
2、積極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製度。
3、團組織健全,團隊精神突出,團結協作,共同進步,具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4、積極組織開展“青年崗位能手”活動,做好崗位能手的培養、選拔、教育和管理工作,引導青工學政治、學文化、學技術,提高企業青年職工的綜合素質。“青年文明號”集體中應有一定數量的青年崗位能手。
5、重視崗位文明教育,積極引導青工崗位成才,講道德、講奉獻,樹立熱愛本職工作、艱苦奮鬥、開拓進取意識,在生產、經營、管理、服務等工作中多做貢獻。
(二)職業技能
1、以崗位應知為基本教材,采取多種形式,經營性地組織青年學習專業理論知識。
2、以崗位應會為基本要求,廣泛開展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活動,90%以上的青工能夠熟練掌握本職業務或本崗位的操作技能,有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
3、有針對性地加強培訓教育工作,注重挖掘青工的創新能力,不斷提高青工的業務技能。
4、安全生產無重大責任02manbetx.com 。
5、創建“青年文明號”的青年集體承建的工程、項目或產品質量等合格率達100%,土建工程優良品率達到70%以上,礦建工程優良率達50%以上,機電安裝工程優良品率達90%以上。其它工程、項目按本行業有關標準執行。
(三)經濟效益
1、優質並超額完成各項年度生產任務和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2、積極組織青年開展“五小”活動,在生產、建設、經營、管理、服務等工作中有所發明、提高和創新,創造了一定的經濟效益並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定。
3、有實際工作中挖潛增效、節能降耗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在生產、建設工作中開展勞動競賽,發揚頑強的工作作風,搶時間、攻難關、創優良,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
第三條 “青年文明號”考核標準:
1、職業文明30分;
2、職業技能30分;
3、經濟效益40分。
第三章 申報與評審
第四條 “青年文明號”分為五個等級,即全國“青年文明號”、省(部)“青年文明號”、集團公司“青年文明號”、公司“青年文明號”和礦(處)級“青年文明號”。
第五條 礦級“青年文明號”采取由各基層單位申報,礦“青年文明號”活動領導小組評審的辦法來認定。
第六條 礦級“青年文明號”每年評審一次。公司級“青年文明號”的申報,由礦提出,並填寫《神府東勝煤炭公司青年文明號申報表》,逐級申報。
第七條 在公司“青年文明號”認定的基礎上,由公司“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從中擇優選拔,向上級組織推薦表彰。
第四章 獎勵與表彰
第八條 公司級以上各級“青年文明號”分級進行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
第九條 對於同一對象、同一內容,已經受到獎勵的不予重複獎勵,獎勵就高不就低。
第十條 大力宣傳“青年文明號”的先進經驗和典型事跡,擴大影響,營造創建活動的良好氛圍。
第五章 考核與管理
第十一條 建立礦“青年文明號”管理檔案,實現管理科學化、製度化和規範化。
第十二條 對已命名的礦級“青年文明號”,每年考核一次,符合標準的繼續掛牌,否則予以撤消。考核由組委會或組委會授權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青年文明號”牌板應懸掛於作業現場,窗口單位懸掛於醒目位置,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四條 礦“青年文明號”自然條件發生變化,包括集體中的35歲以下青年比例低於70%,或負責人年齡超過35歲,不再保留公司“青年文明號”稱號,由礦發給紀念證書。
第十五條 礦“青年文明號”集體發生以下情況,撤消稱號,摘去牌匾。
1、集體中有違法、違紀、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的現象發生。
2、在日常生產、建設、管理、經營和服務工作中發生重大責任02manbetx.com 。
3、凡被輿論曝光、群眾反映強烈,經檢查情況屬實的,經礦“青年文明號”活動領導小組批準,撤消礦“青年文明號”稱號。
第十六條 成立創建“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杜善周
副組長:惠本利 李永勤 張懷國 武子生 胡養年
馬占清 郭建軍 陶誌勇 翁明月
成 員:劉 鳴 郝玉榮 叢 利 楊鵬民 劉少林
馮寶文 陳衛彪 葉慶樹 王光耀 楊 真
吳聯軍 吳立軍 白永亮 孫玉民 劉 軍
萬誌春 李桂枝 帖太祥 齊治榮
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礦團委,負責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