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礦精神文明“十創建”活動標準及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我礦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及和諧礦井進程,特製訂精神文明“十創建”活動標準及考核辦法.
第一條成立精神文明“十創建”領導小組
組 長:杜善周
副組長:惠本利 李永勤 張懷國 武子生 胡養年
郭建軍 馬占清
成 員:劉 鳴 喬治榮 帖太祥 李貴枝 楊 真
吳聯軍 吳立軍 汪騰蛟 孫玉民 劉 軍
周玉春 高 輝 陳 博
第二條 榆家梁煤礦精神文明“十創建”每一項創建工作采取60分製。
第三條 每月進行一次精神文明“十創建”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十創建”標兵單位的依據。得分在550分以上為優,得分在520分以上為良,得分在500分以上為中,得分在500分以下為差,“十創建”不列入資產經營責任製考核。
第四條 考核指標計600分
1、文明區隊60分;
2、文明科室(車間)60分;
3、文明班組60分;
4、文明員工60分;
5、文明崗60分;
6、文明巷道60分;
7、文明機組60分;
8、文明家庭60分;
9、文明硐室60分;
10、文明服務單位60分。
第五條 考核方式
采取聽、查、看的形式,按月度考核,季度彙總,年度進行評比。
第六條 考核組織
成立精神文明“十創建”考核小組,每月月底對各黨支部精神文明“十創建”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上報分管領導。
組 長:杜善周
副組長:張懷國
成 員:劉 鳴 郝玉榮 喬治榮 帖太祥 趙誌忠
陳 博 張豔征 郝玉娥
考核組下設辦公室,主任:陳博(兼),負責日常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