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礦瓦斯巡回檢查和請示報告製度
每個檢查點檢查內容主要是瓦斯、二氧化碳。檢查次數為:
(一)采掘工作麵、尾巷,每班至少檢查二次;
(二)無人工作區域,對可能湧出或積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已采區的瓦斯檢查及其檢查次數由總工程師決定,每班至少檢查一次。
通風科根據礦井通風係統,負責劃分瓦斯檢查地區,確定檢查人員,規定巡回路線、檢查時間和內容,製定各區域瓦斯巡回檢查計劃圖表,瓦檢員要求每次巡回檢查時間不超過4小時,檢查時間誤差不超過20分鍾。
瓦斯檢查人員的配備,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勞資、通風科每半年核定一次,保證崗位不缺員。
第二條 綜采工作麵每班安排一名兼職瓦檢員,負責工作麵、尾巷、回風瓦斯檢查。專職瓦檢員每班至少檢查二次。
每一掘進工作麵必須安排一名兼職瓦檢員,隨時檢查連采機附近20米範圍內的瓦斯濃度,檢查入風、工作麵風流、回風風流及分區回風的瓦斯濃度,專職瓦檢員每班至少檢查二次。
瓦檢員在巡回檢查瓦斯時,有一處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該工作麵作業。
第三條 瓦檢員必須嚴格按巡回檢查計劃圖表規定的地點、時間、內容認真檢查所負責區域的瓦斯情況,並將每次檢查結果填寫在巡回檢查圖表和牌板上。
第四條 瓦檢員必須使用光學瓦斯檢定器檢查瓦斯,且帶有長膠管和檢查棍。
檢查瓦斯嚴格按《崗位作業標準》和《01manbetx 01manbetx 》進行作業。
第五條 在每一個正規檢查地點,瓦檢員都要在現場認真填寫檢查牌板和圖表,並向調度彙報一次檢查結果。
每一正規檢查地點必須懸掛瓦斯檢查記錄牌,填寫檢查地點、時間、瓦斯濃度、二氧化碳濃度、溫度、檢查人姓名。
瓦斯檢查牌的懸掛位置:
(一)采煤工作麵掛在回風巷距工作麵不超過50米;
(二)連采掘進麵距工作麵不超過40米;
(三)炮掘麵不超過70米;
(四)其它地點由通風科確定。
瓦斯檢查數據要做到檢查手冊、檢查牌板、班報“三對口”。
第六條 專職瓦檢員必須在通風科指定的地點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交清本班情況及下班須注意的問題,並在對方的手冊上簽字交接。
第七條 瓦檢員如當班發現瓦斯超限、積聚,無計劃停風時,有權停止受影響區域的工作人員作業,能現場處理的必須組織現場人員進行處理,凡不配合瓦檢員處理瓦斯或恢複盲巷供風導致事態惡化者,按嚴重三違以上追究處理。
第八條 瓦檢員在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並彙報調度,瓦檢員不能處理的問題通風安全監測隊值班幹部組織處理,通風安全監測隊不能處理的,通知通風科和礦總工程師組織處理。
班中臨時停風的地點,瓦檢員必須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報告通風隊值班幹部,值班幹部根據01manbetx 有關規定,采取相應措施,恢複通風時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或排放瓦斯措施的有關規定恢複通風。
瓦檢員對當班出現的重大通風、瓦斯等問題,必須立即彙報通風隊,通風隊應立即向礦調度室、通風科和分管領導彙報,並製訂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理。
第九條 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圖表審查製,班長要在班後審查當班全部圖表並簽名;通風區值班長值班當天班班審查圖表並簽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十條 礦井通風瓦斯日報報通風科、總工程師、礦長審閱。填寫內容包括當日各采掘工作麵通風、瓦斯、自燃發火等情況及當日存在的主要問題。
礦總工程師必須當日審閱通風瓦斯日報,對反映出的主要問題,要明確批示處理意見。
通風科負責將總工程師的批示通知有關單位,並負責督促協調問題的處理,及時掌握問題進展情況,直至問題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 嚴格瓦斯巡回檢查製度的監督考核,凡發現瓦檢員脫崗、虛報假報瓦斯情況的,按有關規定做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