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危害防治精細化管理製度
職業危害防治精細化管理製度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製和消除煤塵、矽塵、噪音等職業危害,保護職工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依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要求,特製定《潘津工業煤礦職業危害預防管理製度》:
一、成立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副總、副礦長
成 員:綜合辦主任、安檢科科長、生產科科長
領導小組下設職業病預防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辦,主任由綜合辦主任兼任,成員為相關參與人員。
二、加強職工職業病防治教育培訓工作
(一)定期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勞動衛生知識、防粉塵、防毒、防噪音、防止工業有害氣體對人體的損害等職業病的防治知識。
(二)由礦醫院、生產科指定專人,綜合辦培訓辦安排時間,結合不同工種,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學習培訓,全麵提高職工的自我健康保護意識。
(三)學習培訓結束後對職業病防治知識進行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四)綜合辦結合生產實際,利用黑板報、宣傳欄、廣播等定期對職工進行有關職業衛生知識宣傳,使職工了解和掌握職業病防治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
(五) 綜合辦必須要定期對職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三、塵、矽肺病預防管理製度
(一)礦井井下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防塵設施台帳和管理製度,沒有防塵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麵不得組織生產。
(二)掘進巷道必須采取濕式打眼,爆破、裝岩(煤)必須采取灑水和淨化水幕等防塵設施,並有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
(三)炮采工作麵應采取濕式打眼,爆破使用水炮泥,出煤時必須進行灑水降塵。綜采工作麵采煤機必須具備完整的內外噴霧裝置,移架子時必須打開架下水幕。
(四)井下煤倉放煤口、輸送機轉載點等必須安設噴霧裝置,作業時進行噴霧降塵。
(五)在煤岩層中鑽孔必須采取濕式打眼。在難以使用濕式鑽機時,可采取幹式鑽孔,但必須采取捕塵、降塵措施,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六)通修隊必須建立粉塵監測台帳,全塵每月測2次,粉塵分散度和遊離SiO2每6個月測1次,有呼吸性粉塵的采掘工作麵每3個月測1次,其它巷道每6個月測1次。一旦發現粉塵濃度超限,立即向礦總工程師彙報。
(七)相鄰兩個掘進頭由於沒有建立獨立通風係統而采取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麵的進風巷應設置淨化水幕等降塵裝置,以降低粉塵濃度。
(八)采煤機、掘進機作業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割煤時必須打開噴霧降塵。
(九)岩巷或半煤岩巷噴漿拌料時,必須開啟噴霧灑水裝置,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十)施工單位必須及時清除巷道中的浮塵,定期清掃或衝洗巷道中的沉積煤塵。同時對主要大巷必須定期進行刷白。
四、噪音危害預防管理製度
(一)定期對主要噪音場所進行監測,作業場所噪音不應超過85dB,大於85dB時需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大於或等於90dB必須製定和實施降低噪音的具體措施。
(二)用吸音材料將產生噪音的設備密閉,減少產生噪音設備的震動,或在噪音較大設備廠房中設立隔音操作間。
(三)對受噪音危害的職工必須發放佩戴耳塞,職工進入噪音場所必須佩戴耳塞。
(四)對受噪音危害的職工必須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一旦發現職工健康受到影響,應及時安排職工休息、療養或更換工作崗位。
五、管理製度落實方案
(一)每月至少組織2次防塵檢查,由生產科、安檢科負責。
(二)每月對全塵測定2次,由生產科、通修隊具體負責。
(三)井下各掘進頭的灑水管路及噴霧裝置的完好情況由通防工負責檢查、記錄和彙報,通修隊具體負責。
(四)對井下各采煤工作麵的灑水管路及噴霧裝置的完好情況,由各班的瓦檢員負責向生產技術科(調度)進行彙報,生產技術科(調度)再向通修隊隊長彙報。
(五)對井下各煤倉、轉載點的噴霧、灑水等防塵裝置的完好情況每10天一次巡檢,由通修隊隊長具體負責。
(六)每月對粉塵測定結果進行核定03manbetx
,由生產科、通修隊具體負責。
(七)對職工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定期進行督促落實,由安檢科、綜合辦、綜合辦具體負責。
(八)加強職業病防治法及綜合防塵方麵的宣傳教育,每月至少出一期關於職業病防治方麵的板報,盡快提高職工的個人防護意識,由綜合辦、醫院、生產科具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