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樓礦“問責” 促管理效能提升
日前,任樓礦一名科級幹部因工作執行緩慢,落實不力被問責,被責令到組織部待崗學習。
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如果責任不落實,安全生產製度再嚴格、措施再完善都沒有任何意義。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推進各級責任製落實,該礦礦長彭繼勇提出嚴管幹部,進一步規範幹部的管理行為,加大幹部的責任追究力度。5月28日,該礦出台《任樓煤礦管理人員問責管理辦法》,實行有責必問的責任管理與追究製度,對各級管理人員工作中存在落實不力,推諉扯皮等現象的失職行為,實行有責必問、有責必究,讓責任“歸位”, 杜絕各種失職行為,全力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該礦嚴格問責程序,實行三級問責管理製度,即礦問責職能部門、職能部門問責基層單位、基層單位問責班組。礦成立問責辦公室,負責問責追查,各職能部門成立二級問責領導小組,負責本部門責任追查工作,各基層單位成立三級問責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責任追查工作。問責按照發現問題—責令問責—啟動問責—問責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執行—落實整改的程序展開,對礦在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而相關職能部門未發現的,由礦一級問責領導小組負責追查職能部門管理人員的責任,依次類推,一級向一級追查,一級向一級負責。管理人員一年內被一級問責領導小組問責二次,由組織部對其約談,被問責三次,由礦領導對其誡勉談話,被問責三次以上,給予降職、撤職等行政處罰。為推進問責製,該礦對各崗位職責進行修訂完善,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
“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管理幹部動起來,員工隊伍才能活躍起來,工作才能更好地推進。問責對問題幹部追問責任,真處理、真動刀,使管理人員主動轉變工作作風,激發了幹部責任心,增強安全責任感、提高安全責任意識,促進了管理效能提升。同時,也有利於及時發現礦井發展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和不良現象並及時落實整改,使礦井管理更加科學化、規範化、透明化。從而在全礦確立一種眾誌成城、齊抓共管的良性安全責任導向氛圍。(秦品陽 田曉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