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防治水 (培訓講義)
付建設
高級工程師
鶴煤八礦地測副總工程師
目 錄
一、水的重要性、目前礦井防治水形勢
二、幾個常用術語的含義、表現形式及延伸
三、礦井發生水災水害原因分析
四、礦井防治水的基本思路
五、鶴壁礦區主要含水層特征
六、煤礦井下探放水
七、煤礦井下排水
八、礦井綜合防治水措施
九、《煤礦安全規程》“礦井防治水”修改部分
十、煤礦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它
煤礦防治水規定
《煤礦防治水規定》於2009年8月17日經過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84年5月15日原煤炭工業部頒發的《礦井水文地質規程》(試行)和1986年9月9日原煤炭部頒發的《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試行)同時廢止。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共有142條
其中1、總則10條;2、基礎資料:9條(11-19);3、調查與勘探:21條(20-40);4、礦井防治水:47條(41-87);5、井下探放水:14條(88-101);6、水體下采煤:7條(102-108);7、露天防治水:6條(109-114);8、救援:15條(115-129);9、罰則:11條(130-140);10、附則:2條(141-142)。
實際井工開采的隻有136條。
一、水的重要性 與目前礦井防治水害形勢分析
1--水的重要性
水對我們在座的每位同誌都非常熟悉,並不陌生,也極為重要,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你可以三、五天不吃東西(食品、食物等),你可能沒什麼事,可能覺得難受,困乏無力;但是讓你二、三天不喝一口水,會感覺口幹舌渴,甚至會虛脫,夏季嚴重缺水會中暑,你可能就難以支撐(支持)下去,甚至可能會有對你的正常生活構成威脅,總有一種什麼也不做,什麼也不幹----。就是因為水----人們賴以生存的不可或缺的緊缺資源(主要指淡水),那是勢在必得,誌在必得,世界各國(為了國家或部族的生存與發展,為了活命)曾發生部族鬥毆及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曆史上曾有大禹為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迫在眉睫的是各主要大城市出現缺水、嚴重缺水或者水荒等,為此我國為了國人安居樂業和戰略考慮,大興水利工程。
2--水利工程與水資源
如解放初期林縣的紅旗渠、引黃入津及現在的南水北調等水利工程,這是國策,用水戰略,也是為國民的安居樂業----。如今煤礦礦井的安全生產既需要水----衝降粉(煤)塵、打鑽(防塵防燒鑽等)、注漿、日常生活、生產用水,又得進行礦井防治水----因煤炭的開發與利用而引起的煤礦隱患、水害與水災。因此說水對我們人類及日常的各項活動都密切相關,很重要。
問題:1.我國目前人均水資源(淡水)多少?
----不足2000m3
2.我市人均水資源多少?
----為全國的1/4
3--煤礦水害事故
全國煤礦事故主要為“一通三防”和煤礦水害事故,自2006年起至今,水害事故與“一通三防”事故基本持平甚至超過“一通三防”事故,因此煤礦礦井防治水的形勢相當嚴峻,迫在眉睫----煤礦開發與利用,既得用水,又必須“防”水與“治”水,就是合理安全管理好礦井水。
2007年至今公司的防治水情況不容樂觀,2007年2月15日我礦回采工作麵透水(礫岩水),最大940m3/h,險些淹井;2007年3月14日王河煤礦出水,水量150m3/h;2007年3月15日四礦3305掘進頭透水(老空水),瞬間突水量1500m3/h,11人在現場,5人遇難;2007年3月22日王河煤礦工作麵出水(奧灰水),水量280m3/h;2009年9月25日寺灣井與小煤礦曹家二井相透,初始水量達900m3/h;2010年11月20日九礦3104掘進頭出水,瞬時水量達120m3/h,至今仍有18m3/h;寺灣井10回風中段掘進與扶貧福利礦相透,初始水量達5003/h。
4--目前全國煤礦防治水形勢
一、2012年第一季度,全國煤礦共發生12次較大以上安全事故,共造成76人死亡,沒有一起煤礦防治水事故;但2012年4月份,煤礦水害事故卻不斷發生,需要引起我們高度重視與警惕。
二、4月份的幾起煤礦水害事故給我們敲響了警鍾:
(一)4月6日,吉林省蛟河市豐興煤礦發生較大老空透水事故,死亡4人,年產6萬噸。原因為:明知有老空水,但沒有探測,急於生產;探放水措施不落實,不堅持防治水工作“十六字”原則;防治水防範安全意識不強,即施工區域和積水地區以下有作業人員;沒有防治水機構,也沒有防治水專業人員,更沒有進行水害預測預報和水害安全評價;當地監管部門監管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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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4月13日,山西省長治市襄恒縣善福聯營煤礦發生透水事故,死亡11人,年產90萬噸;原因為:安全生產許可證已到期;其它各項手續沒有得到批複;處於停工停產,違規生產。
(三)4月14日,河南省煤層氣公司裕隆富源通有限責任公司2010工作麵運輸巷發生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原因為:老空水沒有進行探測。河南煤化集團陳祥恩強調:
1.加強煤礦防治水基礎工作。
2.切實做好煤礦探放水設計與安全防範措施。
3.超前做好雨季“三防”工作。
4.加強煤礦安全監督、監察與檢查。
二、幾個常用術語的含義 及表現形式
1--礦井水
在煤礦開發利用、基本建設與實際生產過程中,有大氣降水(雨水)、地表水、地下水等都有可能通過各種渠道進入施工現場或作業場所的水。通俗地講:所有進入礦井的水就叫礦井水。對於我們煤礦生產來說,礦井水對井工開采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5個方麵:
⑴可能造成頂(底)板滴(淋)水,增加礦井巷道濕度,易造成頂板破碎、冒頂。
⑵為了保證采掘安全生產的正常順利機械,就需要安裝排水泵、排水管路等,增加排水電費和開采成本即增加噸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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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含水係數)----
簡單說就是生產一噸煤需要排多少方水。
220*24*365/121.7*10000=1.58
⑶對軌道、鋼軌、鋼繩、金屬支架及其他金屬設備等均有一定的腐蝕和鏽蝕作用,縮短生產設備的使用壽命。
⑷對大水礦井、導水斷層、導水陷落柱等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在采掘過程中又必須留設一定的防水煤(岩)柱,使礦井回收率降低,縮短服務年限,浪費煤炭資源,影響煤炭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如F40、F44、 F153等斷層需留設防水煤柱。
⑸在采掘過程中,常發生突然湧水或水量超過排水能力,或透老空老巷時,易造成掘進頭麵、采區及部分巷道被淹,嚴重者礦井被淹,造成極大的損失和浪費。
2--水量
水量就是水的大小,即煤礦正常采掘生產過程中出水水量的總和,就是煤礦的水量(單位為m3)。
1.礦井湧水量---單位時間內進入礦井水量的大小,一般用小時(或分)來衡量,礦井湧水量的分類很多。湧水量的單位:m3/h
咱們常用的幾個名詞的說明:
2.正常湧水量---礦井在用或正常開采期間,單位時間內流入礦井的湧水量就叫正常湧水量。
問題:八礦礦井正常湧水量是多少?
360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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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大湧水量---礦井在用或正常開采,單位時間內正常湧水量的峰值或者最高值;水量的大小主要與采掘活動、降雨量、井下複用水或礦井的透(出)水量有關。如1997年底,六礦2801工作麵因采動影響(馬4水文觀測孔套管錯位),最大水量約300 m3/h,當年最大湧水量為510 m3/h 。
4.透水量---簡單地說就是不正常而導入或滲透入礦井的水量,一般來說,水量大,預見性差,損失也大。若來勢凶猛、突然且透水量又大,就叫突水量,它的損失也大對礦井的危害較大,如07年2月15日八礦工作麵透水、3月15日四礦掘進頭透水、09年9月寺灣井的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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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積水量---從各種渠道流入或彙集在一起的各種水量之和就是積水量,它可能存在某段巷道,或某個封閉的空間,或低窪處,危害性可大也可小。積水量主要與所存在的空隙、裂隙、空間及時間有關。
6.單位湧水量---是單井抽水水位降深換算為1 m時的單井出水量 ,單位m3/d·m 。
7.導水係數---是含水層寬度為1 m時,地下水水力坡度為1度時的單寬流量,單位m3/d·m 。
3--積水線與探水警戒線
積水線與探水警戒線
1.積水線---調查核定積水邊界線(即老空區的範圍),其深部界線應根據老空的最深下山劃定為積水的下部邊界(標高或高程)。
2.探水警戒線(第93條)---由積水線平行外推,但水平鑽距不小於30米即為探水警戒線即開始進行探放水工作,此數據大小視積水邊界的可靠程度、水壓大小、煤的堅硬程度、頂(底)板岩性及地質構造等諸多因素來確定。當掘進巷道至此線時必須開始探水,並注意掘進工作麵各種水文地質情況的變化,如發現有透(突)水征兆(預兆或特征)應提前進行探放水工作。在積水邊界不清楚的情況下,探水警戒線應按100米設防。
4--水文年
某一時段某一地區水文條件發生變化的一個周期。它可能是1年、2年、5年等,也可能是幾個月。
注:《防治水規定》第25條(17頁)。
5--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
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受過正規院校地質、水文地質專業教育的技術人員(《規定》第5條)。
要求與規定:
1.所有煤礦企業、礦井必須配備專門負責防治水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以上簡稱為防治水“三專”。
2.水文地質條件複雜、極複雜的煤礦企業、礦井,還應設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的多少應根據煤礦企業、礦井的井型或水文地質條件可配備1-3人,以滿足工作需要為標準。
3.複雜或極複雜的煤礦企業、礦井要設立專門防治水機構,專門防治水機構可與地測部門合署辦公,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機構負責人。
6--水文地質條件
水文地質條件---就是有關水文地質等方麵的內容,它所包含的內容主要有:礦井受采掘破壞或者影響的含水層及水體、礦井及周邊老空水分布狀況、礦井湧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規律、礦井開采受水害影響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等。
按礦井水文地質條件的難易程度,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可劃分為四類即簡單、中等、複雜、極複雜。
問題:八礦礦井的水文地質類型?
答: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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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水文地質條件中等及以上必須配備專職防治水人員(國家、河南省及公司有關礦井防治水的若幹規定)。
2.水文地質條件複雜及極複雜(或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還必須:
a.對主要含水層(段)建立地下水動態觀測係統。 就是進行水位觀測,如六礦有682-02-1、馬莊主井等。
b.製定相應“防、堵、疏、排、截”等綜合治理措施。
c.在井底車場周圍設置防水閘門或者在井底車場配置安設大功率潛水泵等。
d.裝備必要的防治水搶險救災設備等。
e.必須建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
7--煤柱
(一)按煤柱留設時間的長短分為:
1.永久性煤柱--時間長,如工業廣場、井筒保護煤柱、導水陷落柱及導水斷層保護煤柱等。
2.臨時性煤柱--時間短,如各類護巷煤柱。
說明:
a.礦界隔離煤柱必須在礦井設計(礦井初步設計)中規定,它屬於永久性保護煤柱,且致少留20m;
b.導水斷層煤柱是通過計算而留設的,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複,不得進行任何采掘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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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煤柱保護對象不同分
1.工業場地保護煤柱--可掘部分巷道不可采;
2.地麵建築物保護煤柱--可掘部分巷道不可采;
3.地表水體保護煤柱--需計算采掘上限即最高標高;
4.井田邊界保護煤柱--不得采掘(致少20m);
5.防水煤柱(含導水陷落柱)--嚴禁采掘;
6.水平、采區隔離保護煤柱--大水及水文地質條件複 雜礦井等;
7.主要大巷保護煤柱--皮帶、軌道、回風巷道、水平大巷、軌道上下山,視情況可後期采掘等;
8.斷層保護煤柱--不可采,不計可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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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麼情況下必須留設保護或隔離煤柱?
a.工業廣場
b.開鑿井筒
c.“三下”采煤
d.礦界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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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水害威脅的礦井,應當留設防(隔)水煤(岩)柱(第52條):
a.煤層露頭風化帶;
b.在地表水體、含水衝積層下和水淹區附近地帶;
c.與富水性強的含水層間存在水力聯係的斷層、裂隙帶或者強導水斷層接觸的煤層;
d.有大量積水的老窯和采空區;
e.導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
f.分區隔離開采邊界;
K.受保護的觀測孔、注漿孔和電纜孔等。
3.“三下”指的是什麼?
水體下、鐵路下、建築物下
8--三帶
“三帶”---導水裂隙帶、采後冒落帶、破壞帶(風化帶)
規定說明:
1.承壓水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大於實際水頭值時,開采後,隔水層不容易被破壞,煤層底板水突然湧出可能性小時,可以進行“帶壓”開采,但應當製定安全措施,由煤礦企業總工程師審批(77條),如開采二1煤層時,可以帶奧灰水壓開采,已有批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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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壓水含水層與開采煤層間的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小於實際水頭值時,開采前應當遵守以下規定(78條):
a.采取疏水降壓,把承壓含水層的水頭值降到隔水層能允許的安全水頭值以下,並製定安全措施,由煤礦企業總工程師批準。
b.承壓含水層的集中補給邊界已經基本查清情況下,可以預先進行帷幕注漿,截斷水源,然後疏水降壓開采。
c.當承壓含水層的補給水源充沛,不具備疏水降壓和帷幕注漿的條件時,可以酌情采用局部注漿加固底板隔水層和改造含水層為弱含水層的方法,但應當編製專門的設計,在有充分防範措施的條件下進行試采,並製定專門的防治淹井措施,由煤礦企業總工程師批準。
9--標誌層
標誌層---具有明顯可對比、可比較的層位。二1煤層與S9(二1煤層底板砂岩)、S10(二1煤層頂板砂岩)、 八灰C3L8 、二灰 C3L2 、奧灰O2灰岩含水層等都有一定的間距,測井曲線視電阻率等有明顯的反映,易於對比與反映,如當鑽進到砂岩、灰岩時常出現進度慢、頂鑽等現象。
10--礦井充水三要素(形成條件)
礦井透水事故是指礦井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地表水、地下水、老空水通過裂隙、斷層、塌陷區等通道湧人礦井,給礦井安全生產帶來嚴重安全威脅,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礦井水害的形成和發生是建立在特定的環境和條件下,即要有充水水源、充水通道以及足夠的充水強度才能引發礦井水害或事故。
1.充水水源--地表水、地下水、大氣降水和老空積水 。常見的地表水充水水源有低窪處積水、江河水、湖泊水、海洋水和水庫水等。地表水體能否構成礦井充水水源,關鍵在於是否存在有溝通水體與礦井的導水途徑(或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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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水通道--是指連通充水水源與礦井的流水或進水通道,它是礦井充水因素中最關鍵,也是最難準確認識或判別的因素 ;礦井充水的導水通道包括構造類導水通道,如斷層、裂隙等;采礦擾動類導水通道,如頂板冒落、底板破裂、留設的煤柱被破壞等;人類工程類導水通道,如封閉不良鑽孔、人工暗渠或暗河、小煤礦越界或越層開采等;其他導水通道,如陷落柱、岩溶溶洞、地麵塌陷坑等。
3.充水強度--主要取決於充水水源的量、體積、空間以及充水通道的暢通程度(長、寬、順等)。
11--水質
水質--反映水質量的指標,通過對水體或出水點現場采取水樣,經過化驗可判斷或初步判定出出水水源或初步判別出水質的類型,也可區別水質的性質和質量即可飲用水、少飲用水、不可飲用及嚴禁飲用水,如PH值6.8~7.5之間為中性水,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PH值大於9或小於6時盡可能少飲用或嚴禁飲用等。
如六礦新副井筒水為層間潛水(礫岩水,大約在88米的位置),水質發甜可飲用,但到雨季水交替頻繁時,水質顏色發混不透明,不易飲用。
問題--雨季“三防”
“三防”---防雷電、防排水(井上、下水)、防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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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奧灰灰岩水化學特征
屬大氣降水、地表水溶濾--入滲型,其化學成分是水與岩石相互作用的結果。由於其岩溶水補給條件好,地下徑流迅速、水交替程度強烈等特點,其Cl-、So42-、固形物含量低、總硬度多低於18德國度,PH值位於7.0~8.0之間。該含水層有較好的埋藏條件,不易遭受人為活動的汙染與破壞,易作為人類飲用和日常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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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二灰灰岩含水層水化學特征
So42-含量高於其他含水層地下水
固形物含量較高
Na+含量明顯高於奧灰水
水質為HCO3 .SO4--Ca.Mg或SO4.HCO3--Ca.Mg,其他水質類型較少
C.八灰水水化學特征
八灰水的Ca2+、Mg2+、HCO3-、負硬度、總硬度均高於砂岩水,而HCO3低於砂岩水
D.老空水水化學特征
老空(窯)水因長期處於封閉或過氧化狀態,水質差,固形物、So42-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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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10、S9砂岩含水層水化學特征
因其埋藏淺,距礫岩含水層近,易發生水力聯係,使頂板砂岩水Cl-離子含量高,其特征為:
總硬度較低,平均值為1.8德國度
有較高的負硬度,平均值為29德國度
K+、Na+含量高,Ca2+、Mg2+含量低
偏堿性,PH值8.0~9.0,平均為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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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三係礫岩含水層水化學特征
在礦區北部不甚發育,厚度有限,富水性和補給條件差,對采二1煤一般不會構成威脅。但在礦區南部尤其是八礦、十礦、柴廠礦、南北許溝礦等井田,礫岩地層沉積厚度大,最大厚度可達100m以上,孔隙、裂隙發育,富水性強,但分布不均。礫岩含水層主要接受地表水和大氣降水的入滲補給,因埋藏淺,接近地表,易受地麵水的汙染,水質一般不適宜飲用。
其水質與奧灰水非常接近,水中Ca2+、Mg2+、HCO3-離子含量占絕對優勢,總硬度和固形物含量低。與奧灰水水質不同之處在於礫岩水中K+、Na+、Cl-、So42-、固形物和總硬度較高。
三、礦井發生水災水害原因分析
1.礦井水文地質條件不清或不明
主要是井巷或采掘頭麵接近老空老巷老窯、充水斷層、導水斷層、導水陷落柱、強含水層、斷裂破碎帶、地表水體等位置時,對其存在的範圍、積(含)水水量、水壓大小、超前距等不十分清楚,也未事先進行探放水工程,盲目施工,極易造成出水、透水而造成淹采掘頭麵,甚至淹井及人身傷亡事故。
2.巷道位置設計或接替不合理
有時設在強含水層附近,或布在老空老巷的下方,或布在高水壓和礦山壓力應力集中部位,或布置在構造部位,易造成巷道頂板出水、透水或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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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亂挖亂采
破壞或回采防水煤柱、岩柱,或施工質量低劣,或施工巷道中要線忽高忽低,不按設計而隨意變坡度,造成頂板冒落或底板隆起,易接近、接通強含水層或承壓含水層而導致突(出)水事故,如小煤礦采防水保護煤柱、或遇到導水斷層(1997年九礦北部劉家溝煤礦遇F153斷層出水)。
4.積(存)水巷道或空間資料位置有誤或不準
資料遺漏不準,新掘巷道與連通或貫通,就有可能與積水區掘透,或巷道掘進方向與探水孔方向偏離(斜孔)超出了鑽孔控製範圍,而導致出水(如1997年底2801工作麵遇馬4孔出水,寺灣井的兩次出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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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井下未構築防水閘牆
或雖有防水閘牆但未順利及時關閉,在礦井發生大水和突水情況下,不能起到堵截作用。
6.倉容不足
井下泵房水倉不按時清理,致使倉容減少,或泵排水能力不足,一旦發生突水及湧水量大於礦井排水能力時,持續長時間排水而無法排水時,礦井就有可能被淹,如八礦2007年初的出水(礫岩水)、五礦(1985年6月C3L8灰岩出水,二水平泵房險些被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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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麵防洪、防滲水措施不力
雖有措施但不認真執行或未落實措施,從而導致地表大麵積積水及暴雨山洪衝破防洪工程,致使地麵水灌入井下,如2007年山東的一個礦就被河水淹沒。
8.人的思想麻痹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
如2007年八礦工作麵已出水十多天,未引起重視,未采取有效措施;四礦掘進頭未放完老空水,就開始掘進。
四、礦井水害的基本思路
(一)查明礦井充水條件
基礎水文地質勘查
生產過程的補勘
有針對性的專門勘查
(二)進行礦井突水預測預報
勘查階段的長期宏觀預報
生產過程中的中期預報
基於監測係統中的臨時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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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製訂礦井防治水技術方案
防—留設防水煤柱
堵--注漿堵出水點
疏--疏水降壓開采
排--完善排水係統
截—實施堵水工程
五、主要含水層特征及防治措施
1.第三係礫岩含水層(N)
該層厚度不均,0-140m,多層分布,位於鶴壁礦區南部。礫岩水主要受地表水體、河流、湖泊、大氣降水等補給,該含水層厚度不均也不連續,一旦出水其來勢凶猛,全部潰入礦井采掘巷道或現場,給排水能力增加沉重負擔,也有可能造成淹采區,甚至淹井。
防水措施--此含水層分布在表土層,隻宜防水,留足留夠露頭防水煤(岩)柱,不可在不明情況下冒然回采,尤其是八礦、十礦、柴廠及南北許溝煤礦等,礫岩含水層水量不穩定,若沒有補給將很快被疏幹;若在淺部開采,必須要在開采設計中明確開采上限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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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1煤頂底板砂岩含水層(S10、S9)
該層含水層厚度為0-20m,平均約10m,湧水量一般情況下為1-5m3/h,以消耗靜儲量為主,一般情況下直接揭露,自行疏放即可,隨回采及頂板垮落而出現滴水或滲水或小的滴(淋)水,對回采和掘進影響小或沒有影響。
砂岩含水層被第三係、礫岩、粘土及表土層所覆蓋,接受大氣降水補給條件差,僅在露頭易受礫岩水和降水補給,如十礦北翼回采麵頂板砂岩水大,水量約10-15m3/h。
防水措施:自行疏放,加強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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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太原群八灰含水層(C3L8)
八灰頂距二1煤底板約20-40m,平均26-35m,含水層厚3.5-4.5m,連續性好,多以靜水儲量為主,井下主要巷道(如軌道、皮帶、回風及輔助巷)大都布在二1煤下20m至八層灰岩含水層附近,經常被揭露,水量一般在5-15m3/h,平均8m3/h,易被疏幹,是采掘頭麵的直接充水含水層,對采掘生產影響較小。
防水措施:加強排水,一般不會給掘進頭造成影響;若遇到小的張性斷層,也可造成大的出水,如1985年6月25日五礦南翼二水平中間下山發生底板下C3L8灰岩突水,最大水量1210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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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太原群二灰含水層(C3L2)
二層灰岩為間接充水含水層,厚度約6-8m,連續性好,富水性強,以消耗靜儲量和動儲量為主,如有奧灰含水層補給,水量一般大於1000m3/h;頂距二1煤層底間距約110-130m,底距奧灰頂界麵約30-45m,小的斷層或裂隙將與奧灰含水層溝通或導通或直接連通,會得到奧灰水的直接補給或大量補給,是開采二1煤層的間接含水層。
防水措施:留設足夠的防水煤(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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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奧陶係灰岩含水層(O2)
該層在礦區西部大麵積出露,向東傾伏於煤係地層之下,岩性為灰岩、白雲質灰岩及白雲岩,厚度約400m左右,連續性很好,富水性好,湧水量大且無法預測;共分七段,一、三、五、七段含水或富水,二、四、六段不富水,弱含水;岩溶裂隙、小溶洞、小溶隙、大的節理等較發育,地麵打鑽常發生掉鑽現象,地麵常出現大的岩溶奇觀,如雞冠洞(嵩縣)、河北的崆山白雲洞、黃河三峽的玄天洞、善應鎮的黃龍洞及雪花洞、鶴壁的五岩山等。
※ 奧灰水
奧灰含水層為間接充水含水層,頂距二1煤底間距約130-170m,水逕流條件好,一旦出水或突水,將會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直接和間接的),如1985年7月17日建設礦遇F44斷層導致奧灰突水淹井,11月17日關井;雖經過地麵注漿堵水,至今六礦一水平南翼仍有水量約50m3/h。1983年馬莊煤礦遇斷層而導致奧灰突水淹井;1997年年底劉家溝煤礦遇F153斷層出水等。
防水措施:留設煤岩柱
六、井下探放水
(一)在什麼情況下探放水(《煤礦防治水規定》第92條)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
2.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暗河、溶洞和導水陷落柱;
3.打開防隔水離煤(岩)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鑽孔;
6.接近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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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掘破壞影響範圍內有承壓含水層或者含水構造、煤層與含水層間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發生突水;
8.接近有積水的灌漿區;
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區。
要求與規定:
探水前,應當確定積水線和探水警戒線並繪製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
采掘工作麵探水前,應當編製探放水設計,確定探水警戒線,並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第93條) 。
※ 規定
采掘工作麵探水前,應當編製探放水設計,確定探水警戒線,並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鑽孔的布置和超前距,應當根據水頭高低、煤(岩)層厚度和硬度確定。探放水設計由地測機構提出,經礦井總工程師組織審定同意,按設計進行探放水。
(第93條)
(二)探放水的目的與要求
礦井井下探放水指礦井在采礦過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麵頂(底)板、側幫和前方的含水構造(包括陷落柱)、含水層、老空積水等水體的具體位置、產狀等過程。為消除水害隱患,要求在采掘工作過程中進行探放水工作,探明采掘前方的賦水情況。若有水,根據水量大小有控製地將水放出,然後再進行正常的采掘工作,確保采掘安全生產。
(三) 探水警戒線
煤礦井下存在各種積水區時,必須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標出積水範圍、外緣標高和積水量,同時標出探水警戒線位置,並符合以下規定:
探水警戒線應根據積水區的位置、範圍、水文地質條件及其資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區、巷道受礦山壓力的破壞情況等因素規定。
對本礦開采所造成的老空、老巷、水窩等積水區,其邊界位置準確,水壓不超過1MPa。探水線至積水區的最小水平鑽距不得小於30m(第98條),止水套管長度不得小於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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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礦井的積水區,雖有圖紙資料,但不能確定積水邊界時,探水線至推斷的積水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少於60m,最好按100m設防。
對有圖紙資料可查的老窯,探水線至老窯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少於60m。對沒有圖紙資料可查的老空,可根據本礦井已了解到的小煤礦開采最低水平,作為預測區,必要時可先進行物探控製可疑區,再由可疑區向外推100m作為探水警戒線。
對已知的斷層、陷落柱的探水線,由斷層、陷落柱所留設的防水煤柱線至少向外推20m作為探水警戒線。
(四)探放水注意事項
探水鑽孔超前距和止水套管長度應符合以下要求(第96條):
預計水壓大於0.1MPa的地點探水時,預先固結套管。套管口安裝閘閥,套管深度應在探放水中規定。預先開掘安全躲避硐,製定包括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並使每個作業人員了解和掌握。
鑽孔內水壓大於1.5MPa時,采取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製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起的措施。
(五)探放水原則
1.《煤礦防治水規定》(第3條)規定:
防治水工作應當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
2.《煤礦防治水規定》第88條規定:對於采掘工作麵受水害影響的礦井,應當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進行充水條件分析,並遵循以下規定:
a.每年年初,根據采掘接替計劃,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麵分析水害隱患,提出水害分析預報表及預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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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采掘過程中,要對預報圖及表進行逐月進行檢查,不斷修正與補充。發現水患險情,及時發出水害通知單,並報告礦調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c.采掘工作麵年度和月度水害預測資料及時報送礦井總工程師及生產安全部門。
更全麵,即各采掘頭麵都必須進行探放水。
3.《煤礦防治水規定》第89條規定:水文地質類型為複雜和極複雜的礦井,在地麵無法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好充水因素時,應當堅持有掘必探的原則,加強探放水工作。
(六)井下探放水
a.布置探放水孔應當遵循以下規定(第94條):
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鑽孔水時,探水鑽孔成組布設,並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麵和豎直麵內呈扇形。鑽孔終孔位置以滿足平距3m為準,厚煤層內各孔終孔的垂距不得超過1.5m;
2.探放斷裂構造水和岩溶水等時,探水鑽孔沿掘進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鑽孔不得少於2個;
3.煤層內,原則上禁止探放水壓高於1MPa的充水斷層水、含水層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確實需要的,可以先建築防水閘牆,並在閘牆外向內探放水;
4.上山探水時,一般進行雙巷掘進,其中一條超前探水和彙水,另一條用來安全撤人。雙巷間每隔30-50m掘1個聯絡巷,並設擋水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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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安裝鑽機進行探水前,應當符合下列規定(第96條):
1.加強鑽孔附近的巷道支護,並在工作麵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鑽孔位於巷道低窪處時,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3.在打鑽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4.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時,由測量人員進行標定。負責探放水工作的人員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鑽孔的方位、傾角、深度和鑽孔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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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預計水壓大於0.1MPa的地點探水時,預先固結套管。套管口安裝閘閥,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設計中規定。預先開掘安全躲避硐,製定包括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並使每個作業人員了解和掌握。
6.鑽孔內水壓大於1.5MPa時,采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製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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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條規定:探水鑽孔除兼作堵水或者疏水用的鑽孔外,終孔孔徑一般不得大於75mm。
探水鑽孔超前距離和止水套管長度,應當符合下列規定(第98條):
1.探放老空積水的超前鑽距,根據水壓、煤(岩)層厚度和強度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確定,但最小水平鑽距不得小於30m,止水套管長度不得小於10m;
2.沿岩層探放含水層、斷層和陷落柱等含水體時,按表5-1確定探水鑽孔超前距離和止水套管長度。
超前距與止水套管長度
(七)探放水設計
平常采掘頭麵所說的打探眼嚴格來說不叫探放水,而是叫超前探測。正規的探放水設計內容比較多,包括:目的、任務,積水區(目的層)和含水層等的位置、範圍,積水量(含水量)的預計值、水壓大小、可能的危害性,水量(水壓)監測,施工組織,避災路線必須明確。
規定:
1.當水壓大於1MPa時,必須有單孔設計(含方位、孔深、傾角、終孔結束標準),安裝孔口管。
2.在煤層中嚴禁進行探放水作業,若進行,必須建防水閘牆並在牆外向內探水;嚴禁在煤巷中探放高壓充水斷層和導水陷落柱。
3.嚴禁上山探放老空老巷等積存水(如八礦1995年1月19日上山探水、三礦1999年6月25日探密閉水)。
(八)探放水布孔原則
1.應成組布設,並在平麵圖上呈扇形。
2.終孔位置以滿足平距3m為準。
3.厚煤層內各孔終孔的垂距≤1.5m。
4.探放斷裂構造水和岩溶水時,探水鑽孔沿掘進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鑽孔不得少於2個(第94條)。
5.探放老空積水的超前距,根據水壓、煤(岩)層厚度和強度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確定,但最小水平鑽距不得小於30米(第98條),止水套管長度不得小於10米。
(九)探放水結束標準
1.老空放水結束標準(沒有動水量)
必須有兩個以上在原出水孔下方的鑽孔證實無水時,方可結束放水工程,地測部門下達允許掘進通知單。
2.有動水量補給時
水壓接近於零或達到設計規定的水壓
補打鑽孔2個以上,水流量無明顯增大
水流量不大於預計的動水流量
3.主要含水層或者斷層水的探水結束標準,觀測的水量和水壓均為零或接近於零或達到設計標準。
(十)注意事項
1.所有探放老空積(存)水及小煤礦水時所規定的超前鑽孔,超前距≥30m。
2.穩固鑽機。不論是老空或含水層,當出現頂鑽、水量有壓力及突然增大時,應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杆,向調度報告,聽候撤人等命令。
問題:出水後如何撤人?
(1)應向高處走,但不是獨頭巷道。
(2)沿著避水災線路的方向。
(3)逆風流向井底方向走。
(十一)突水預兆(特征)
突水預兆(特征)
掛紅(老空鐵鏽)、掛汗(水滴)、空氣變冷(巷道濕度增加)、出現霧氣(水蒸氣吸熱)----出(突)水的初始預兆,此時應及時向調度室報告,采取措施,準備撤人…前期預兆。
水叫(附近有水來)、頂板淋水加大(已經出水)----出(突)水的中期預兆,此時應停止作業,發出警報撤人…中期預兆。
頂板突然來壓(水還未完全釋放出來)、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滲水(水量有壓力)----出(突)水的晚期預兆,此時必須撤人…後期預兆。
水色發渾及有臭味----老空水。
七、井下排水
1.井下主要排水設備的規定
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檢修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25%(第58條)。
問題:主要泵房至少有幾個出口?
2個(第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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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並應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
(2)一個出口通到井底車場,在此通道內,應設置易於關閉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閉門。
水管----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第58條)。
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並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水泵。
2.水倉(第60條)
主要水倉必須有主倉和副倉
當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水倉能正常使用。
問題:
(1)水倉的倉容必須經常保持多少?50%
(2)當礦井正常湧水量大於1000m3/h時,倉容如何規定?
主要水倉至少大於4小時正常湧水量
(3)當礦井正常湧水量小於1000m3/h時,倉容如何規定?
主要水倉至少大於8小時正常湧水量
(4)采區水倉如何規定倉容?
有效容量大於4小時的正常湧水量
(5)何種水文地質條件的礦井,在井底車場建防水閘門?
有突水淹井危險、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
八、礦井綜合防治水措施
《煤礦防治水規定》第3條規定,礦井防治水工作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措施。
1.防治水 “十六字”原則(第3條)
防治水十六字原則科學地概況了水害防治工作的基本程序。
1-預測預報-是水害的基礎,是指在查清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基礎上,運用先進的水害預測預報理論和方法,對礦井水害做出科學地分析判斷和評價。
2-有疑必探-是根據水害預測預報評價結論,對可能構成水害威脅的區域,采用物探、化探和鑽探等綜合探測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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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先探後掘-是指先綜合探測,確定巷道掘進沒有水害威脅後再掘進施工。
4-先治後采-是指根據查明的水害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治理措施排除水害隱患後,再安排采掘工程。
2.五項治理措施(第3條)
1…防主要指合理留設各類防隔水煤(岩)柱和修建各類防水閘門或防水牆等,防隔水煤(岩)柱一旦確定後,不得隨意開采破壞。
2…堵主要指注漿封堵具有突水威脅的含水層或導水斷層、裂隙和陷落柱等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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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疏主要指探放老空水和對承壓含水層進行疏水降壓。
4…排主要指完善礦井排水係統,排水管路、水泵、水倉和供電係統等必須配套。
5…截主要指加強地表水(河流、水庫、洪水等)的截流治理。
3.注意事項
1-措施中必須明確避災路線。
2-地測防治水機構,做好水情水害預報通報及水害月度評價,加強超前探測。
3-每年雨季前,主排水泵必須做泵聯排試驗,增強綜合抗水災搶險能力。
4-雨季前,完成井下水災演習,確保搶險的質量、實際效果及能力。
4.防治水工作的難度
1-老空老巷積(存)水的範圍、積水量等情況難於預計準確(可定性,難以定量)。
2-斷層的導水性難於確定。
3-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嚴重不足。
九、《煤礦安全規程》修改(防治水)部分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修改〈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篇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條款的決定》已經2011年1月1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長 駱琳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嚴密規範防治水工作 , 遏製重特大水害事故
2011-03-29 中國煤炭報
——趙鐵錘就《煤礦安全規程》防治水部分修改後頒布實施答本報記者問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修改〈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編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條款的決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7號)於2011年3月1日起施行。記者專門采訪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煤礦安監局局長趙鐵錘。
記者:為什麼要修改 《煤礦安全規程》防治水部分?
趙鐵錘:《煤礦安全規程》是煤礦安全生產的一部重要技術規章。近年來,煤礦重特大水害事故多發,特別是2010年發生了6起重特大水害事故,損失嚴重,社會影響惡劣,事故原因主要是對煤礦防治水工作不重視、防治水措施不完善、井下探放水工作不落實。
針對重特大典型水害事故的教訓,非常有必要對《煤礦安全規程》防治水部分條款作出修改,從而更加嚴密規範煤礦防治水工作,提升防治水技術和工作水平,有效遏製重特大水害事故,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
記者:這次修改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趙鐵錘:《煤礦安全規程》防治水部分共有44條,本次修改了三十九條,隻有5條(第二百五十三、二百七十四、二百七十六、二百七十九、二百八十一條)沒有修改。
修改的主要內容:一是進一步明確了煤礦企業、礦井應當配備防治水技術人員、探放水設備和應急救援裝備的職責。二是要求煤礦企業、礦井應當建立水害預防和預警機製,發現礦井有透水征兆時,應當立即撤出井下受水威脅地區的所有人員。
三是明確了采掘工作麵的探放水方法,井下探放水必須采用專用鑽機、由專業人員和專職隊伍進行施工。四是增加了新建礦井有關防治水規定。五是對水淹區下采掘作出了明確規定,嚴禁在水體下、采空區水淹區域下開采急傾斜煤層。
記者:為什麼修改後的《煤礦安全規程》防治水部分 多次強調煤礦井下探放水必須由專業人員、專職隊伍 使用專用探放水鑽機進行探放水?
趙鐵錘:據統計,近幾年發生的水害事故大部分是由於探放水措施不落實或不到位造成的,如未按有關規定和設計要求進行探放水、違規使用煤電鑽探放等,事故教訓十分深刻。
因此,修改後的第二百五十一條要求煤礦企業、礦井必須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建立健全防治水製度,裝備必要的防治水搶險救災設備。
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井下探放水必須采用專用鑽機,由專業人員和專職隊伍進行探放水。修改後的規程明確要求:嚴禁使用煤電鑽等非專用鑽機進行探放水,探放水工應當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記者:對新建礦井和基建隊伍的 防治水工作有什麼要求?
趙鐵錘:近年來,新建礦井在基本建設過程中發生了多起淹井事故。為此,這次修改專門增加了新建礦井有關防治水規定。規定井筒開鑿到底後,必須優先施工永久排水係統,在進入采區施工前應當建好永久排水係統。基本建設礦井的施工隊伍也要配備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置專用探放水鑽機,加強井下探放水工作。當礦井水文地質條件比地質報告複雜時,必須針對揭露的水文地質情況,開展水文地質補充勘探,查明水害隱患,采取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
三是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督促煤礦企業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防治水部分的要求,進行整改達標;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監察機構要嚴格執法,對水害嚴重、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要提請地方政府依法關閉,從源頭上消除事故隱患。
對於發生水害事故的煤礦,要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調查處理,及時公布事故原因和處理結果;
對於重大未遂水害事故,也要認真查明原因,深刻吸取教訓,防範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 煤礦防治水的“三專”
第二百五十一條修改為:“煤礦企業、礦井應當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項製度,裝備必要的防治水搶險救災設備。”即《煤礦安全規程》中防治水部分的“三專”內容。
※ 規劃及水文地質類型劃分
第二百五十二條修改為:“煤礦企業、礦井應當編製本單位的防治水中長期規劃(5-10年)和年度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煤礦企業、礦井應當對礦井水文地質類型進行劃分,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並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和礦井充水性圖上標出其井田位置、開采範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礦井應當建立水文地質觀測係統,加強水文地質動態觀測和水害預測分析工作。”
又增加一款,作為本條第三款:“水文地質條件複雜、極複雜礦井應當每月至少開展1次水害隱患排查及治理活動,其他礦井應當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水害隱患排查及治理活動。”
第二百五十四條修改為:“煤礦企業、礦井應當查清礦區及其附近地麵河流水係的彙水、滲漏、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等情況;了解當地水庫、水電站大壩、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礙物等情況;掌握當地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資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係統。”
又增加一款,作為本條第二款:“煤礦企業、礦井應當建立災害性天氣預警和預防機製,加強與周邊相鄰礦井的信息溝通,發現礦井水害可能影響相鄰礦井時,立即向周邊相鄰礦井進行預警。”
※ 井口及洪水位
第二百五十五條修改為:“礦井井口和工業場地內建築物的地麵標高必須高於當地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區還必須避開可能發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危險的地段。
“礦井井口及工業場地內主要建築物的地麵標高低於當地曆年最高洪水位的,應當修築堤壩、溝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禦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應當封閉填實該井口。”
十、煤礦防治水 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它
(一)鶴煤集團2010年編製“生產礦井安全技術措施格式”
1.奧灰水綜合防治安全技術措施
2.承壓含水層帶壓開采安全技術措施
3.底板承壓水防治專項措施
4.地表水防治專項措施
5.掘進工作麵探放老空水安全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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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重大水災事故應急預案
7.礦井綜合防治水措施
8. 疏放八灰水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9.小煤礦發生突水專項應急安全技術措施
10.岩(煤)巷地質鑽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1.岩巷防突水措施
(二)重大水災事故應急預案
一、目的與意義
目的,重要意義,編寫的依據
二、礦井水害
(一)礦井水害類型
根據礦井存在的水害類型(各含水層,老空水,構造水等,直接或間接的),水文地質條件及水害特征
(二)礦井水害危險性分析
充水因素與充水條件分析,危害的可能性與條件
三、水害應急處置原則
防範水害發生,避免人員傷亡,控製水害範圍,減小經濟損失,積極組織救援,盡快恢複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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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水害處置應急組織體係↓
水害搶險救災指揮部↓
(應急救援辦公室) ↓
搶險救災組、綜合技術組、供電排水組 、
物資供應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
地麵組、治安保衛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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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組織機構
1.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副指揮長,成員;應急辦公室,
設置,成員,聯係
2.水害應急救援專業組
(1)搶險救災組
(2)綜合技術組
(3)供電排水組
(4)物資供應組
(5)後勤保障組
(6)醫療救護組
(7)治安保衛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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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職責劃分
1.應急指揮部職責
2.應急救援辦公室職責
3.救援專業小組職責
(四)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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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應急救援體係
1.啟動應急預案,彙報等
2.搶險組織情況
3.搶險的可靠性與安全性
4.現場救助與處置情況,裝備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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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應急救援預案保障措施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學習,考試
(二)預案的監督,落實,檢查,執行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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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水害預防與預警
(一)水害預防
1.水情水害監測
2.水害防範措施
(1)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防治水原則,做好水害隱患排查和水情水害預報
(2)對於底板灰岩水,堅持“預防為主,先治後掘(采)”的原則,通過物探手段探查水文地質條件
(3)對於頂板砂(礫)岩水以排為主。
(4)探放水工程要編製專項探放水設計與安全技術措施。
(5)排水係統正常運轉的可靠性,水倉清挖,設備日常維護
(6)加強人員定位係統管理,確保在有水害威脅時人員撤離的可靠性與安全性。
(二)水害預警機製,如大暴雨、暴風天氣,滑坡及地質災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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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水害報告程序
(一)報告內容
發生突水時,要首先搞好現場自救,並按規定彙報,主要內容有:
1.發生突水的單位、時間、地點、位置;
2.突水類型;
3.人員遇險情況;
4.突水的初步原因判斷;
5.已采取的應急搶救措施和進展情況;
6.突水造成的損失情況;
7.突水報告人和電話聯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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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彙報程序
當發生出(或透)水時,首先將現場受水威脅的所有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然後再向礦調度彙報,按要求進行上報,並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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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全技術措施
1.發現突水預兆時現場人員采取的措施
2.現場發現出水時所采取的措施
3.現場發生異常情況時,現場處置措施
4.現場與地麵的通訊聯係及場所
5.井下避災線路,標示牌等
附件
(一)指揮部成員通訊錄
(二)各項應急措施
(三)各種圖紙(1:1000,1:500,1:200,或1:50)
(三)掘進工作麵探放老空水 安全技術措施
一、概況
目前施工巷道的具體位置,巷道參數,掘進工作麵積水區麵積及積水範圍等情況
二、目的與要求
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及有關規程措施編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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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文地質條件
1.掘進工作麵老空區積水區範圍,積水標高(邊界),探水警戒線,積水水質等情況
2.老空積水的充水水源,充水通道或途徑,充水強度
3.積水區預計積水量,動水量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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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探放水鑽孔設計
1.單孔設計技術參數(孔徑、孔深、方位、傾角)
2.預計單孔水量,最大放水量,孔口控水裝置(測壓、控水、孔口管長度)
五、鑽探施工與排水
1.施工單位,鑽機型號,鑽探設備運輸及安裝
2.開工,鑽探記錄,跟班,鑽探過程中異常情況處理與彙報,探放水結束標準,驗收,封孔等情況
3.設備維護與運轉,排水情況(管路、泵的型號、排水線路)
4.瓦斯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監測,出水監測,鑽場的安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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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施工組織及安全技術措施
1.由施工單位編製施工組織措施
2.地測防治水機構編製掘進工作麵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
3.避水災線路
4.施工結果,報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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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探放水鑽孔設計(方案)平麵圖,鑽孔平麵圖,單孔設計
2.施工組織措施
3.安全技術措施
(四)鶴煤集團的“43條” (鶴煤集團所屬礦井生產現場停止作業的標準 )
地測防治水部分共11條(鶴煤安〔2010〕441號)
1.采掘工作麵未編製《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的。
2.有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麵,不進行探放水作業、未達到探放水設計要求和探放水結束標準的。
3.大型貫通未編製設計和設計未經批複的。
4.巷道相透、貫通、相鄰時,相應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或不按措施施工的。
5.過斷層、鑽孔、老空、老巷、陷落柱時措施不到位或不按措施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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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貫通前20米,未探明前方巷道情況的;與采掘工作麵相鄰20米範圍內,老空、老巷等情況不清楚的。
7.接近大中型構造30米前未查明情況的。
8.岩巷掘進工作麵在距煤層法線距離10米前未探明煤層情況的。
9.地質資料不明確,必須堅持“有掘必探”,超前鑽探距離達不到公司規定進行施工的。
10.導線點、中線點、腰線點遭到損壞,不重新標定的。
11.開工卡片未經地測部門審批的。
(五)瓦斯地質三年規劃
一、目的及意義
1.編製的主要目的
2.編製的重要意義
3.編製的依據、需要及要求
二、編製的步驟
1.礦井目前現有的探測手段
2.怎樣去做,如何完成,達到什麼結果
3.實施的步驟或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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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瓦斯地質規劃內容
1.根據接替計劃與安排,超前探測工程
2.探測構造的情況即工程
3.實施物探的情況
4.巷探或其它需要做的工程
四、結果
1.做到什麼程度
2.達到什麼效果(預期)
3.經濟或社會效益分析
五、問題或建議或下步安排
(六)---工作麵水文地質情況報告
一、目的與意義
目的,意義,工作麵的施工情況(範圍、四鄰及掘進的起止日期等),依據等。
二、充水因素分析或水害威脅情況分析
1.陷落柱分析
2.揭露斷層情況
3.老空老巷分析
4.鑽孔
5.工作麵內及四鄰現有情況分析
三、結論或結果或綜合評價
(七)---總結
一、概況
你所做的工作的基本情況。
二、工作情況
1.工作或工程的內容--描述或列表。
2.所做工作或工程,與原始要求及設計的符合性等方麵做比較分析。
3.對原始要求或設計的變更與修改情況。
三、工作情況達到的目的或結果
1.達到要求的情況。
2.對結果的分析或對比即效益分析或經濟分析。
四、存在問題或下步安排或整改情況
(八)《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的11種圖紙
1-礦井地質及水文地質圖
2-井上、下對照圖
3-巷道布置圖
4-采掘工程平麵圖
5-通風係統圖
6-井下運輸係統圖
7-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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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係統圖
9-井下通信係統圖
10-井上、下配電係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11-井下避災路線圖
(九)《煤礦防治水規定》 要求的防治水圖件
1.礦井充水性圖1:2000或1:5000
2.礦井湧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
3.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1:2000或1:10000
4.礦井綜合水文地質柱狀圖
5.礦井水文地質剖麵圖,一般1:1000
(十)地測標準化 要求的八種基本礦圖
1.井田區域地形圖1:2000或1:5000
2.工業廣場平麵圖1:5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麵圖1:1000或1:2000
4.井上、下對照圖1:2000或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圖1:1000或1:2000
6.井筒斷麵圖1:200或1:500
7.井底車場平麵圖1:200或1:500
8.主要巷道平麵圖1:1000或1:2000
結束語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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