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中德煤礦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製度
為了加強我井防爆設備的管理,杜絕井下電氣設備的失爆,搞好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製度。
1、防爆電氣設備在檢修過程中和檢修後,檢修人員要認真做好檢修記錄,特別是裝配後不能測試的防爆間隙和隱蔽件的技術數據,在檢修過程中就應道先做好測試和記錄。
2、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完畢後,檢修人員要通知防爆檢查人員進行驗收,並向驗收人員提供記錄,防爆檢查人員根據標準要求,進行核實、複查和通電試驗。驗收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由防爆檢查人員填寫簽發《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合格證》,並填寫驗收記錄台賬。
3、凡是新調入(購入),初次使用的、或經機械製造分公司大修的防爆電氣設備,以廠家出廠合格為準,但機電隊防爆檢查人員要再次詳細檢查驗收。
4、機電隊防爆檢查員要對自己簽發的全格證或入井安裝許可證負責。凡在驗收或檢查中發現該設備失爆或有重大隱患問題,有權隨時收回合格證,並要求檢修或安裝人員,限期處理。
5、對於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實行“三三製”,並嚴格執行:
(1)使用單位到領取防爆電氣設備實行 “三不領”: 經 過檢修的設備沒有合格證和驗收單不領;沒有設備編號,或設備編號與合格證、驗收單號不符不領;防爆檢驗不細,記錄不全或不符實際情況不領。
(2)安裝人員實行“三不入井安裝”:沒有檢修合格證(或出廠合格證)不入井安裝;沒有防爆檢查員簽發的入井安裝許可證不入井安裝;防爆電氣設備零件損壞、不全不入井安裝。
(3)包機組人員對於新安裝的防爆電氣設備實行“三不收”:沒有防爆驗收合格證不收;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後,不經防爆檢查員驗收簽單不收;安裝後留有隱患不處理的不收。
6、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時,安裝人員須向井口檢身站出示入井安裝許可證,並留存一份防爆電氣設備驗收單。安裝人員不出示證明,井口檢身人員有權製止該設備入井。
7、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時,安裝人員要嚴格按《煤礦礦井機設備完好標準》中的規定執行。
8、安裝完的防爆電氣設備不經防爆檢查驗收合格,一律不準投入使用。
9、井下安裝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如檢查發現失爆,要對責任者進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