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中德煤礦井下電氣三大保護管理
1、井下電氣三大保護管理在機電副礦長的領導下,由機電科負責管理。
2、本標準按《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
測定工作細則》、《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和檢修細則》、《礦井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執行。
一、接地保護:
1、井下36V以上的電器設備金屬外殼、鎧裝電纜的鋼帶鉛皮和接地母線以及連接導線的規格按《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規定執行。
2、采掘配電點和變電所及高壓接線盒必須裝接地極,接地極和接地母線以及連接導線的規格按《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規定執行。
3、有人值班的機電硐室和有專職司機的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每班必須進行一次表麵檢查、其餘接地由維修電工和電氣專業組每周巡回檢查一次,機電科每季度測一次變電所主輔接地極的電阻,其阻值不大於2歐。
二、漏電保護:
1、井下低壓供電係統中,必須裝有檢漏繼電器。
2、檢漏繼電器由機電科電氣專業人員負責每天進行一次跳閘試驗。每月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抽芯、外觀詳細檢查,保證其完好性、可靠性、靈敏性。
三、短路保護:
1、井下高、低壓電氣設備的過流保護整定有機電科電氣技術人員和電氣專業組實施。負荷變化時應及時計算,調整整定值;機電科負責掛牌並標注型號,負責人、短路電流、整定值。
2、高壓開關的過流和無壓釋放機構,必須利用每月停產檢修時間輪流每年試驗一次。
3、礦用防爆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和照明、信號綜保裝置,每班維修電工外觀檢查一次,並作人為漏電、短路試驗,電氣專業組每周巡回檢查一次,確保裝置靈敏可靠,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合格。
4、嚴禁甩掉電動機綜合保護不用,試驗單位維修電工每班必須試驗一次,確保靈敏、可靠、運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