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檢身和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錦程煤業)
入井檢身和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錦程煤業)
為了保障礦井安全和職工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02manbetx.com
的發生,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十六條的要求,特製定我礦入井檢身製度和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
一、入井檢身製度
1、凡因工作需要入井的所有人員,必須經過井口檢身後方可入井,任何人不經檢身都不得入井。
2、礦專門配備井口負責檢身人員,每班兩名,由安全科負責管理並安排有關具體事宜。
3、負責檢身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一定的業務水平和積極認真的工作態度,堅持小時工作製和現場交接班製度,不得擅自脫離工作崗位。
4、負責檢身人員對入井人員必須進行檢身,如發現不帶自救器、不戴安全帽及礦燈、穿化纖衣服的人員,應立即製止其入井並進行登記報安全科。
5、負責檢身人員檢身時,如發現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或酒後入井的人員,立即製止其入井,沒收所帶禁物,通知其單位負責人,彙報安全科和金馬派出所,查明原因進行重處。
6、檢身人員必須遵於職守,不徇私情,發現一次違反規定給予50—100元的處罰。
7、入井人員必須遵守規定,接受檢身,違反規定強製入井者給予300—500元的處罰。帶煙火下井者給予降級或除名的處罰,並追究其單位正職的責任。
8、外來人員入井時也應接受檢身。
二、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
1、全礦凡有下井工作任務的單位,必須建立逐日班次出勤人員的考勤製度,並將入井人數彙報礦調度室。
2、各單位的上崗幹部或班科長及班組長,必須確切掌握當班實際出勤人數和入井人數,下井前到井口信息站清點登記,出井前應再次清點本班人數,升井後到井口信息站登記。
3、各單位在換班後因工作需要未能按時出井的人員必須及時彙報礦調度室,由單位負責人到井口信息站登記。
4、井口信息站對於因工作需要未能按時出井的人員要認真清點,在預定時間超過兩小時尚未出井的,必須立即彙報礦調度室,查明原因。
5、井口信息站每班派兩人負責礦出入井人員的清點工作,並將每班情況報安全科。
6、勞動人事科應根據井下考勤機的顯示統計門板出入井人數,如發現有長時間沒有出井顯示的人員,應立即通知本人單位和礦調度室,落實情況,查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