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區回風巷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一、 概況
采區回風巷位於原11601回風巷門口以裏15米該巷從A2導線點按270°的方位掘 5米再按183°掘15米,與回風石門掘透。本巷按的-3°坡度角沿C16煤層底板施工,巷道長度25m,竣工後作為主運輸巷回風用。為確保施工安全,特編製此措施,審批後,相關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貫徹執行。
二、周圍開采情況
根據《采區回風巷工作麵掘進地質及瓦斯地質說明書》、《采區回風巷工作麵設計圖》,工作麵對應上覆煤層K13、K14、K15煤層和下覆煤層K17、K29為可采煤層,上覆煤層K13、K14、K15煤層大部已經開采,K16煤層局部開采。K17 、K29煤層除淺部被小窯開采外,未開采。在掘進過程中必須做好探放水工作。
地麵建築及地形情況:對應地表無建築物,無公路等公共設施,地形為高山陡坡,溝壑縱橫,屬高山山地地貌。
三、瓦斯地質情況
采區回風巷地表無建築物,地表最高大標高2090m,最小標高1980m,該巷與地表最小高差50m,最大高差為60m,。由於該巷處於15層采空區保護範圍及回風石門和11601回風巷瓦斯釋放寬度內,該巷掘進範圍內煤體瓦斯已得到充分釋放。
四、“四位一體”防突措施
(一)預測預報:
《采區回風巷掘進地質及瓦斯地質說明書》,該巷處於15層采空區保護範圍內,經15層采空區解放及11601回風順機槽、回風石門釋放(C15煤層平均厚度:2.47m,與C16煤層的層間距為42m,11601回風巷、回風石門瓦斯釋放寬度為15m),該巷掘進範圍內煤體瓦斯已得到充分釋放,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屬無突出危險區。
(二)防治突出措施:
該巷在掘進前已采取開采保護層的區域性防突措施,故該巷在掘進期間,經防突措施效果檢驗防突措施有效後,該巷除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外,不再采取其他防突措施,經防突措施效果檢驗為有突出危險時,必須采取預抽煤體瓦斯的局部防突措施。且在掘進過程中根據瓦斯湧出情況在下幫施工鑽場,在鑽場內施工鑽孔對前方煤體瓦斯進行抽采。
(三)、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1、效果檢驗方法:
采用鑽屑瓦斯解吸指標K1和鑽屑量指標S值預測工作麵突出危險性及采取防突措施後的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2、突出危險性臨界值:根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及我礦實際經驗規定為Smax=6kg/m,k1max=0.5mL/g·min1/2。經檢驗,當Smax≥6kg/m或k1max≥0.5 mL /g·min1/2時,工作麵有突出危險,工作麵必須停止掘進,采取預抽工作麵前方煤體瓦斯的防突措施。
3、效果檢驗的具體操作為:
(1)、在掘進工作麵向煤層打四個直徑42mm的鑽孔,單孔孔深為10m,鑽孔控製範圍為:巷道輪廓線外至少2-4m;詳見《預測預報及檢驗鑽孔布置圖》。效果檢驗由通風工區防突考察人員進行。效果檢驗必須由現場施工班長、安檢員、瓦檢員驗收簽字,防突效果檢驗結果必須在井下彙報通風調度(彙報內容包括效果檢驗時間、K1值、最大鑽屑量、工作麵位置及允許掘進距離),由通風調度彙報礦調度、安檢科及施工單位。防突效果檢驗單必須在12小時內送達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副總、掘進副總、安檢科等簽字。如經防突效果檢驗後防突指標超過規定,防突效果檢驗考察人員必須現場立即通知施工班長停止作業並彙報礦調度及通風調度,聽候處理。
(2)、效果檢驗鑽孔每鑽進1m,測定一次鑽屑量S值,每鑽進2m測定一次K1值,根據Smax及K1max值確定是否可以掘進。
(3)、效果檢驗孔深10m,經效果檢驗為無突出危險時,允許前掘25m。如炮後瓦斯達到2%、時間達到5min或30min內瓦斯降不到0.8%以下時,必須停止掘進,並在迎頭打鑽進行抽放。
(4)、采區回風巷突出掘進工作麵進尺控製牌板吊掛在距采區回風巷迎頭最近的導線點處,,牌板必須填寫清晰,防突允許掘進距離(用導線點控製)、控製距離、當班進尺、剩餘進尺要填寫清楚,不得出現超掘;進尺由施工單位控製,由安檢科、通風工區監督。通風工區、技術科、礦調度、安檢科、地測科、施工單位在地麵填寫的汪家寨煤礦突出煤層掘進工作麵進尺控製牌板必須每日填寫清楚,便於掌握巷道的掘進進度,地麵填寫數據由施工單位向通風工區、技術科、礦調度、安檢科、地測科彙報。
4、效果檢驗單必須及時簽批並送礦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總、通風副總、掘進副總、技術科、安檢科、礦調度、地測科及施工單位簽收。
5、效果檢驗必須嚴格按照瓦斯突出參數儀使用說明書操作,嚴禁弄虛作假。
6、該巷道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把電源及風水管接到位。
(四)、安全防護及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1、突出預兆:
(1)、有聲預兆:煤層在變形中發生辟裂聲,悶雷聲、機槍聲、響煤炮等。
(2)、無聲預兆:工作麵壓力增大,煤(岩)壁被擠出,片幫、掉渣,頂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層層理紊亂,煤暗淡,無光澤、煤質變軟,瓦斯湧出忽大忽小不穩定,打鑽時有頂鑽、 卡釺、噴瓦斯現象。
(3)、進入該掘進工作麵的人員必須熟悉突出預兆,由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學習突出預兆,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現突出預兆,班長必須立即撤出人員,並通知機電工切斷巷道內的動力電源,並向礦調度彙報,聽候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撤人時,由班長親自組織撤人,班長將迎頭所有人員全部撤到運輸石門與軌道下山交岔處。由施工班長安排人員在采區回風巷與XXX材料道交岔處往北5m的采區回風巷內打上柵欄,揭示警標,安檢員、瓦檢員進行監督。
撤人路線為:迎頭→采區回風巷→運輸石門→運輸石門與軌道下山交岔處
2、壓風自救
(1)、壓風自救裝置安裝用4″壓風管從運輸石門接入采區回風巷內。
(2)、壓風自救裝置安裝為:距采區回風巷迎頭往北25m-40m的采區回風巷安設一組,1602回風巷站崗處、主運輸巷進風側站崗處、運輸石門站崗處、回風石門以下站崗處各安設一組、各轉載點司機位置安設一組,起爆地點的壓風自救袋為15個,其他地點為5-8個,平均每人的壓縮空氣供給量不得少於0.1m3/min,起爆地點設在運輸石門臨時避難硐室,
(3)、壓風自救係統必須保持完好,有壓風、且開關閥門靈活可靠,出現停風或壓風自救係統不齊全時,必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3、隔離式自救器
(1)、所有入井人員都必須隨身攜帶隔離式自救器(化學氧或壓縮氧)。
(2)、自救器的正確使用方法由各單位技術人員進行培訓,確保每位職工都能熟練正確地使用自救器,未經培訓的,嚴禁入井。
4、防突施工聯係電話:在起爆位置安設一部直通礦調度的電話,作為放炮及其他工作的聯係電話,電話必須保證完好及通訊暢通。
5、防突風門:運輸石門與采區回風巷聯巷風門、主運輸巷與運輸石門聯巷風門、均按防突風門建造。防突風門的溜子孔、調節風窗、風筒孔必須設防逆流裝置,通過各風門牆的管子孔、電纜孔必須封堵嚴實,放炮前,施工單位必須用沙袋把水溝孔堵好。
6、施工期間該掘進巷道必須安設專職瓦檢員負責隨時檢查瓦斯、掌握突出預兆、監督炮泥、水炮泥及防塵設施的使用。防突風門的防逆流裝置由現場瓦檢員檢查、看管,安檢員監督管理,風門的防逆流裝置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時,必須向通風工區彙報,通風工區立即安排人員進行處理。
7、出現突出預兆、局部通風機停風,瓦檢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麵作業,並協助現場施工班長立即組織人員撤到軌道上山與運輸石門交岔處。將人員撤出後,由施工單位班長安排人員在采區回風巷門子口打上柵欄,揭示警標,並由安檢員監督,由施工班長和安檢員進行撤人站崗,崗哨布置與放炮撤人、站崗布置相同。禁止人員進入警戒區域。
8、通風工區每班安排一名專職瓦檢員檢查瓦斯,監督現場防突措施及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瓦檢員必須是經過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證的人員擔任,並持證上崗。
9、通風瓦斯管理
(1)、通風係統見《通風係統圖》。
(2)、局部通風機的安裝必須實行雙風機、雙電源,並使用變頻調速開關,當主風機停止運轉時,備用風機能自動切換啟動。
(3)、局部通風機的安裝必須符合“三專兩閉鎖”的要求,即局部通風機供電必須使用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供電線路,采區回風巷的供電必須實現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該巷道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自動切斷該巷道內的一切動力電源。
(4)、局部通風機由施工單位指定專職人員進行看管,嚴禁任何人隨意開停局部通風機。
(5)、施工單位小班電工每班必須對局部通風機的供電及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備用局部通風機的開關必須保證處在有電備用狀態,並保證當主風機停止運轉時,備用風機能自動切換啟動。
(6)、當采區回風巷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0.8%時,瓦檢員通知現場班長,立即停止電煤鑽打眼;當工作麵風流中的濃度≥1.0%,瓦檢員必須通知現場班長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在采區回風巷與XXX材料道交岔處往北5m的采區回風巷內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站崗位置與放炮的站崗位置相同,禁止人員進入警戒區域,瓦檢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並向礦調度及通風工區彙報。
(7)、防突風門的牆體厚度不得小於800mm,門扇的厚度不小於50mm、門框厚度不小於100mm,每道均為正反向風門並進行聯鎖,各風門、擋風牆必須完好嚴密。通風工區每天安排人員對斜四采區的風門進行檢查、維護,對通風設施及時進行整修,保證通風設施完好、通風係統穩定、可靠。
(8)、測風員每10天對局部通風機地點的全負壓風量定期實測,全負壓風量不得低於局部通風機吸入風量,並保證局部通風機吸入後的剩餘風量滿足局部通風機所在巷道內風速不低於0.25m/s。
10、安全監控
(1)、該巷道掘進前必須安設瓦斯安全監測係統,監測分站設在局部通風機位置。分站電源取自該掘進工作麵閉鎖開關電源側。
(2)、各被控開關的負荷側安設饋電狀態傳感器,監控開關的饋電狀態。局部主通風機安設開停傳感器,監視局部主通風機的運行狀態。
(3)、瓦斯傳感器安設位置為:T1安設在距工作麵≤5m範圍內,其報警值為≥0.8%,斷電值為≥1.0%,複電值為<0.8%,T2安設在距采區回風巷與回風石門交岔處往北10-15m的采區回風巷內,其報警值、斷電值均為≥0.8%,複電值為<0.8%,T1、T2的斷電範圍為采區回風巷內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電源。
(4)、監測信號必須在監測屏幕上顯示,地麵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及通風工區調度員必須經常觀察監測數值的變化情況,當監測數據發生異常時,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當安全監控係統出現故障,不能對該掘進工作麵的瓦斯正常監控時,瓦檢員必須立即通知現場施工班長停止工作,並向礦調度及通風工區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待監控係統恢複正常後,方可恢複生產。
(6)、因瓦斯超限而停電的電氣設備,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定值以下時,方可恢複送電。因瓦斯超限而停止工作的,隻有在瓦斯濃度降到規定值以下時方可恢複生產。
(7)、通風工區監測工必須按規定對安全監控係統進行檢查、維護,定期對傳感器進行調校,定期做斷電試驗,確保安全監控係統運行正常、穩定、可靠。
11、放炮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1)、炮眼不得與防突措施孔、效果檢驗孔相通,裝藥時,必須用炮泥將措施孔、檢驗孔封堵嚴實,並且保證封孔深度不小炮眼深度的1.5倍,嚴禁在措施孔、效果檢驗孔內裝藥放炮。
(2)、炸藥、雷管必須符合要求。
(3)、放炮母線接頭必須使用防爆接線盒連接,母線與腳線,腳線與腳線的接頭使用膠布包好,嚴禁出現明接頭。
放炮撤人範圍:采區回風巷、11602回風巷、主運輸巷、
(4)、放炮崗哨布置
1#崗:運輸石門與軌道下山交岔處(兼放炮地點);
2#崗:主運輸巷門口
3#崗:運輸石門與采區回風巷聯巷風門
4#崗:11602工作麵上安全出口
5#崗:絞車房
6#崗:回風石門與回風上山交岔處向下5m處。
7#地麵風門
由通風工區在主運輸巷回風口交岔點11602回風順槽上安全出口向外30米、回風石門上下5米外設置牢固的全斷麵柵欄;運輸石門與采區回風巷聯巷風門上鎖(鑰匙由瓦檢員、安全員共同管理)。
需要進入該區域前,必須向礦調度請示,得到礦調度同意後,方可進入。礦調度必須規定進入的時間,人員撤出該區域後必須向礦調度彙報。
人員進入該區域期間,采區回風巷不得放炮。
(5)、撤人、設崗及放炮
a、由班長親自組織撤人站崗,撤人時班組長走最前,安檢員走最後,一同從迎頭把所有人員撤出後進行布崗。
b、由安全員和班組長組織所有人員撤到警戒區域以外,並派專人在上述七處站崗,嚴禁人員進入
c、在沿途布置崗哨過程中,必須邊搜索人員邊布置崗哨,不得遺漏人員在警戒區域內;搜索撤人範圍為11602回風順槽、主運輸巷、采區回風巷、回風石門以上及。
d、布置完崗哨後,班長向瓦檢員彙報崗哨布置及停電情況,並在瓦檢員的記錄薄上簽字後,按照四人聯鎖換牌放炮製度換牌後,由施工單位班長向本工區值班領導、安檢員向礦調度彙報裝藥、連線、撤人、停電、站崗和換牌情況,瓦檢員向礦調度及通風工區彙報通風瓦斯情況,並由安檢員向礦調度申請放炮。
e、礦調度值班人員接到彙報,觀察瓦斯監測顯示屏的瓦斯情況,確認瓦斯沒有超限或無異常情況,警戒範圍內無人員進入時,才允許向安檢員發出放炮的指令。
f、安檢員接到放炮的指令後,由安檢員通知瓦檢員,瓦檢員通知現場班長,現場班長通知放炮員可以放炮,瓦檢員將放炮器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出放炮警號5秒後,方可啟動放炮器放炮。
h、站崗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未得到班長的親自撤崗,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i、炮響至少30min後,瓦檢員在回風石門監控分站觀察采區回風巷瓦斯傳感器所顯示的瓦斯濃度,彙報隻有當T1、T2所顯示的瓦斯濃度<0.8%時,由瓦檢員向礦調度彙報瓦斯情況並請示是否可以進入工作麵,隻有接到礦調度允許進入工作麵的指示後,方可先由班長、安檢員、瓦檢員、放炮員進入施工巷道內檢查瓦斯濃度、通風設施、機電設備、頂板等安全情況。
j、經檢查施工巷道無安全隱患後,由瓦檢員向礦調度及通風工區彙報炮後瓦斯情況,安檢員向礦調度彙報檢查情況並請示是否可以撤崗,恢複送電、恢複工作。得到礦調度的同意後,方可由班長、安檢員一起進行撤崗。
k、施工單位機電工向瓦檢員請示是否可以恢複施工地點的動力電源,瓦檢員在檢查采區回風巷瓦斯濃度在規定值以下時,方可向機電工下達恢複供電的指示。
l、施工鑽場時,必須嚴格按防突放炮的規定執行。
m、裝藥時,必須正向裝藥且正向起爆。裝完藥後,每個炮眼裝2個水炮泥,其餘部分用炮泥填滿、填實,整個過程由現場安檢員、瓦檢員監督。
n、如出現不能起爆時,至少等30分鍾後,方可由班長、放炮員進入掘進工作麵查找不能起爆的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7)、放炮停電規定
①、放炮前,班長安排機電工負責切斷施工巷道內及其回風流所經巷道內的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停電範圍為:主運輸巷、采區回風巷
②、停電後,機電工必須向班長彙報,由班長向現場瓦檢員彙報停電、撤人、站崗情況,並在瓦檢員的記錄簿上簽字後,由瓦檢員向礦調度彙報,礦調度員根據安全監控係統確認動力電被切斷並符合本措施規定後,方可下達放炮命令。
③、機電工到配電點停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
④、嚴禁甩掉風電閉鎖及瓦斯電閉鎖。
12、掘進工作麵在掘進距離超過500m的巷道內,必須設置工作麵避難所。避難所設置向外開啟的隔離門,隔離門設置標準按照反向風門標準安設。室內淨高不得低於2m,深度滿足擴散通風的要求,長度和寬度應根據可能同時避難的人數確定,但至少能滿足15人避難,且每人使用麵積不得少於0.5m2,避難所內支護保持良好,並設有與礦調度室直通的電話;避難所內放置足量的飲用水、安設供給空氣的設施,每人供風量不得少於0.1m3/min。避難所內應根據設計的最多避難人數配備足夠數量的隔離式自救器。
13、機電管理
(1)、該巷及其回風流所經巷道內的機電設備都必須加強完好檢查和維護,杜絕失爆。
(2)、機電設備必須執行班檢、日檢製度,確保機電設備完好可靠。
(3)、每周進行防突專項檢查時,機電科必須安排專人對防突頭的機電設備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隱患,必須立即停工處理。
15、避災路線:
(1)、發生火災、瓦斯及煤塵災害時撤人路線:
采區回風巷→運輸石門→軌道下山→主(副平硐)→地麵
(2)、發生水災、火災、瓦斯及煤塵災害時各站崗人員撤人路線:
1#崗:運輸石門→軌道下山→主(副平硐)→地麵
2#崗:主運輸巷→聯巷風門→運輸石門→軌道下山→主(副平硐)→地麵
3#崗:采區回風巷聯巷風門→運輸石門→軌道下山→主(副平硐)→地麵
4#崗:11602工作麵上安全出口→11602工作麵→11602運輸巷→運輸石門→軌道下山→主(副平硐)→地麵
5#:絞車房→軌道下山→主(副平硐)→地麵
6#崗:回風上山→聯巷風門→主(副平硐)→地麵
五、組織管理措施
1、礦成立防突領導小組
組 長:礦 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生產礦長 機電礦長 安全礦長
成 員: 掘進副總 地測副總 通風副總 機電副總 安全副總 安全科長 機電科長 技術科長 通風區長及技術副區長 地測科長 礦調度主任 救護隊長 抽采工區區長及技術副區長 施工單位區長及技術副區長
2、防突技術領導小組的職責如下:
(1)、礦 長:全麵負責防突措施工作,負責配足防突人員,負責組織防突措施的落實
(2)、總工程師:對組織製定防突方案、防突設計、防突措施的編製,指導、協調、檢查防突工作,對防突工作負全麵技術責任。
(3)、生產礦長:負責按照防突措施要求組織生產,負責落實各項防突措施。
(4)、機電礦長:負責各項防突措施中機電部分的落實。
(5)、安全礦長:對防突措施負監督檢查責任,對防突技術方案及措施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防突措施規定的行為組織03manbetx ,進行追查處理。
(6)、各副總工程師協助總工程師對分管範圍內的防突技術工作負責,對分管範圍內的防突技術方案和措施的落實進行指導、協調。督促各有關單位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防突方案及措施。
(7)、安檢科:對防突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威脅安全生產的,必須責令立即停止生產進行整改。
(8)、機電科:要確保采區供電合理、可靠,定期采區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嚴禁電氣設備失爆。保證采區供電合理、安全供電。
(9)、技術科:在生產過程中,指導、監督、檢查、協調各項防突技術工作。
(10)、通風工區:負責防突措施的製定,區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檢驗,“一通三防”安全設施的管理、區域防突資料03manbetx ,負責指導、監督檢查、管理各項防突工作。
(11)、地測科:負責瓦斯地質工作,對地質構造進行03manbetx 判斷、鑽探成果的整理、03manbetx 。對防突工作的業務進行指導。
(12)、施工單位:負責按照防突措施要求組織施工,對巷道支護、機電設備管理、防治粉塵、嚴格按允許掘進的距離進行施工,對巷道掘進工作負責。
3、防突技術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防突會議,研究、解決防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其他事項
1、掘進巷道施工前,由安檢科牽頭,技術科、機電科、通風工區施工單位參加對該掘進工作麵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否則,嚴禁施工。
2、驗收內容:該頭頂板支護、防突正反向風門、防逆流裝置、壓風自救係統、電氣設備、抽放係統、監測係統、防塵防滅火係統、通風係統。
3、掘進進度由施工單位控製,安檢科、通風工區負責監督,嚴禁超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