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發礦質量標準化考核實施細則
目 錄
總 則…………………………………………………………...1
第一章 采掘專業………………………………………………...3
第二章 機電 運輸專業……………………………………….34
第三章一通三防專業……………………………………….......48
第四章 地測專業………………………………………………..59
第五章 防治水………………………………………………......60
總 則
一、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推進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努力實現高標準、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質量、高效益和現代文明發展的目標,結合我礦實際,特製訂《新安發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細則》。
二、本細則適應範圍為新安發礦生產、管理等各個方麵的檢查考核及獎罰。
三、按省《辦法》要求,我礦考核專業為: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安全管理、信息調度、應急救援、地麵設施、職業健康十一個專業,各專業采用百分製考核。
四、今年,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按省二級標準檢查考核,即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探放水、安全管理得分必須在80分以上,信息調度、應急救援、地麵設施、職業健康得分必須在70分以上。
五、按礦2014年安全一號文規定,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實行日查,旬檢,月驗製度。在專業組或管理部門日查和旬檢中排查的問題和隱患,督促其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本《細則》進行處罰。
六、每月底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大檢查,各專業按規定持表考核打分,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探放水、安全管理達不到80分的,每降低一分罰責任單位1000元,超過90分的,每超1分獎勵1000元;應急救援、信息調度、地麵設施、職業健康達不到70分的,每降低一分罰責任單位1000元;超過80分的,每超1分獎勵1000元。
七、本細則由礦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章 采掘專業
一、綜采(放)工作麵:
(一)監測預報:
綜采(放)工作麵必須堅持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有03manbetx 和處理製度,並且03manbetx 處理記錄閉合,記錄資料齊全。不堅持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沒有03manbetx 處理記錄,或記錄不全、記錄沒有閉合,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有工作麵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礦地質部門每月至少有一次預報,預報必須經礦總工程師(礦技術負責人)簽字認可並有向相關部門和施工單位報告的記錄。工作麵回采率符合規定。缺一次地質預報罰款50元,工作麵回采率不符合規定罰款200元。
1、采煤工作麵開采前必須編製作業01manbetx ,作業01manbetx 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和技術規範要求,並能結合實際,指導現場工作。沒有作業規程而組織生產罰款2000元;作業規程不能結合實際,無法指導現場作業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2、從編製、審批、貫徹、實施有健全的管理製度,作業規程要附審查意見並有審查人員、學習人員簽字、考試記錄,並由礦總工程師或分管副總工程師每月至少組織一次複審,並有複審意見。作業規程沒有審查意見,或沒有審查人員簽字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沒有學習簽字記錄或簽字記錄不真實,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作業規程沒有進行複審及複審意見,沒有月考試成績、簽字記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工作麵情況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技術措施,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4、有工作麵初次放頂、收尾、過地質構造及工作麵安裝、回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措施不全,或措施編製不合格,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5、生產現場有作業規程和經審批合格正在使用的安全技術措施。生產現場沒有配用正在使用的作業規程或相關技術措施,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6、有衝擊地壓,必須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沒有及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的區隊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三)支護材料:
1、有支護材料的基本台賬(規格、型號、數量及合格證等),有檢修記錄,現場備用有一定數量的完好的支護材料和備件,其數量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沒有支護材料基本台賬、現場沒有備用支護材料和備件,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檢修記錄不全、不真實,現場備用支護材料和備件的數量不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四)持證上崗:
1、所有人員應取得相應資格證,並持證上崗。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五)規範作業:
1、現場作業人員操作規範,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無“三違”行為;零星工程及特殊作業有針對措施、有幹部跟班。現場作業人員不按相應的規程、措施作業時,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零星工程及特殊作業地點沒有針對性措施,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沒有幹部跟班指揮生產,及跟班指揮生產記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六)專業技能:
1、區隊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必須掌握專業技術,作業人員掌握熟知本崗位規程和技術措施內容。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不能掌握專業技術,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人;作業人員沒有掌握熟知崗位規程和技術措施內容,罰款50元/人。
(七)隱患排查:
1、作業前進行隱患排查,並實行閉合管理。沒有進行隱患排查,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沒有隱患排查記錄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八)頂板管理:
1、開展工作麵頂板管理、規程落實和安全隱患整改情況的現場安全確認工作,每班記錄齊全。不開展工作麵頂板管理、規程落實和安全隱患整改情況不確認工作,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沒有相應記錄,罰款50元,記錄不真實每次罰款50元。
2、支架初撐力不低於規定值的80%,並且現場有檢測手段(綜放工作麵柱)。支架初撐力達不到規定值每架罰款100元,現場沒有檢測手段,沒有記錄每次罰款50元。
3、工作麵支架端麵距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工作麵傘簷長度大於1m時,其最大突出部分,中厚以上煤層不超過200mm;傘簷長度在1m以下時,最突出部分薄煤層不超過200mm,中厚煤層不超過250mm。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4、支架要排成一條直線其偏差不得超過±50mm(50m拉線)。架間空隙不超過200mm,中心距按作業規程要求,偏差不超過±100mm。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5、支架頂梁緊貼頂板,調整好掩護梁與頂梁角度保證頂梁末端與頂板垂直,最大仰俯角小於7°,支架垂直頂底板,采麵傾角超過15°時,歪斜不超過±5°。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6、相鄰支架頂梁保持平整,不能有明顯錯差(不超過頂梁側護板高的2/3);支架不擠、不咬。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7、放頂煤工作麵支架最小高度要保證作業規程規定的放煤要求,放煤口插板與尾溜間距離、高度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8、支架全部編號管理,牌號清晰。否則,罰款50元/次。
9、采空區冒落高度不應小於1.5倍采高,懸頂麵積大於或冒落高度小於作業規程規定時,要進行強製放頂。特殊情況下不能強製放頂時,必須加強礦壓觀測,並采取加強支護的措施。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10、機道梁端至煤壁頂板冒落高度不大於300mm。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11、不準隨意留頂底煤開采,必須留頂底煤、托夾矸開采時,必須有批準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否則,罰款50元/次。
12、采高控製在作業規程規定範圍內,支架立柱的活柱伸縮量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否則,罰款100元/次。
13、人員靠近煤壁臨時作業時,必須架設可靠的臨時支護。否則,罰款100元/次。
14、工作麵因頂板破碎或分層開采,需要鋪設假頂時,嚴格按照作業規程的規定執行。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九)安全出口與端頭支護:
1、上下出口支護齊全,特種支護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使用端頭支架或其他有效支護形式時,要在作業規程中說明;放頂煤工作麵機頭(尾)必須保證在有效支護範圍內,其移動步距及支護方式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2、安全出口的高度不得低於1.8m,寬度不小於0.8m,上、下出口超前支護符合《作業01manbetx 》要求,並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在作業規程中,沒有規定此項內容的,罰區隊技術員50元。現場達到不到規定要求的罰區隊100元。
3、兩幫及老塘擋矸有效,發現兩幫及老塘擋矸無效,每次罰款50元;采空區懸頂不超規定,超規定時必須強製放頂,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架棚巷道超前替回距離、錨杆(索)支護巷道退錨範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在規程中沒有此規定的,對區隊技術員罰款50元,沒有嚴格按作業規程執行,對區隊罰款100元。
4、綜采工作麵上下出口控頂距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進、回風巷與工作麵放頂線放齊(運輸順槽機尾處可根據作業規程規定適當滯後),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300元。
5、單體柱支設必須迎山有力、初撐力符合規定,柱體完好,並有可靠的防倒措施;無空載失效柱;底軟時必須穿鞋支設。否則,每發現一根不合格,罰款50元。
(十)安全管理:
1、各轉載點要有噴霧滅塵裝置;膠帶機頭和機尾、乳化液泵站、配電點等按作業規程配齊消防設施。在作業規程中,沒有明確規定的,罰款區隊技術員50元,現場沒有按規定進行布置,罰款區隊100元。
2、設備轉動外露部位、煤倉上口等必須有可靠的防護設施和安全措施,防止人員、物料、工具進入或運行期間傷及人員。安全設施設置得不符合要求,每發現一次不合格,罰款200元。
3、順槽輸送機機頭機尾、兩巷小絞車有牢固的壓(戧)柱或地錨;行人通過的輸送機機尾加蓋板;輸送機行人跨越處有過橋;安全間距符合規定;信號閉鎖符合要求。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4、工作麵傾角超過15°時,要有支架防倒、采煤機防滑措施;傾角在25°以上時,刮板輸送機有防止煤(矸)串出刮板輸送機傷人的措施。沒有采取措施的,責令立即停止作業並罰款500元。
(十一)設備管理:
1、液壓係統完好,乳化液濃度3%—5%,泵站壓力不低於30MPa,現場有浮化液濃度檢測手段和定期清洗檢修記錄;支架立柱、閥組、膠管無漏液、串液,部件不缺損;支柱、注液槍完好,控製閥有效,液壓管路無擠壓。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2、開關上架,備用設備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點。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時,要有防水設施。否則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罰款200元。
3、采煤機必須完好,有停止刮板輸送機的閉鎖裝置;有機載瓦斯報警斷電裝置並靈敏可靠;截齒、噴霧裝置、冷卻係統符合規定,內外噴霧有效;工作麵有通訊;電氣保護齊全可靠;采煤機具備遙控控製功能。否則,一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元。
4、刮板輸送機(轉載、破碎機)必須完好,工作麵輸送機機頭必須與順槽輸送機搭接合理,底鏈不拉回頭煤;傾角12°以上時必須防滑裝置;與電動機軟連接的液力耦合器使用水(或難燃液)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采煤工作麵的刮板輸送機啟動有預警裝置;各種電氣保護齊全可靠,破碎機入口前合適位置安設紅外線或拉線等急停閉鎖裝置。一項不符合規定罰款100元。
5、膠帶輸送機必須完好,與電動機軟連接,液力耦合器使用水(難燃液)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使用阻燃膠帶,防滑、堆煤、防跑偏、溫度、煙霧保護,自動灑水裝置、防縱向撕裂等保護齊全,安設位置合理、運行正常,輸送機機頭有防護欄、機尾有護罩,行人跨越處設過橋,機頭機尾固定牢靠;電氣保護齊全可靠。否則,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
6、調度(回柱)絞車、無極繩絞車、卡軌車及單軌吊等運輸裝備設備完好,部件齊全,製動係統可靠,安設符合要求,聲光信號齊全,安全措施全麵,各種軌道符合鋪設要求,鋼絲繩符合規程的要求。一項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
(十二)現場管理:
1、管理部門、區隊和班組每天排查人員、時段、工藝、工具、工序、係統和環境等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每天填寫變化管理記錄,沒有記錄或記錄不全,每查出一次,罰款50元。
(十三)麵外環境:
1、巷道斷麵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高度不低於2.6米,行人側寬度不小於0.8m,斷麵必須滿足通風、運輸、設備安裝、檢修的需要,支護完好;安全距離符合規定,設備上方與頂板距離≧0.3m。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2、巷道及硐室底板平整,無浮碴及雜物、無淤泥、無積水,管路、設備無積塵;物料分類碼放整齊,有標誌牌、設備、物料放置地點與通風設施距離大於5m,不造成巷道風速超限;進回風巷安全設施齊全完好,其數量及位置符合作業規程規定;進出工作麵要安設行人過橋和防護網;錨杆(索)支護巷道要有防止錨索破斷傷人的措施。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無防止錨索破斷傷人措施,罰款100元。
3、泵站、休息地點、油脂庫等場所有照明;各種圖、牌板(工作麵布置示意圖、工作麵生產係統圖、設備布置示意圖、供電係統圖、通風係統圖及避災路線示意圖、工作麵支護布置示意圖、正規作業循環圖表、工作麵綜合防塵示意圖、工作麵監測監控係統示意圖等)齊全、清晰、規範;巷道交叉口有避災標識牌板。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十四)巷內環境:
1、工作麵支架、輸送機頭等場所有照明。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2、工作麵溫度超過26℃采取降溫措施;瓦斯濃度等有毒有害氣體濃度不超限。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200元。
二、高檔普采工作麵:
(一)監測預報:
1、堅持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03manbetx 處理記錄閉合,記錄資料齊全。不堅持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沒有分析處理記錄,或記錄不全、記錄沒有閉合,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2、有工作麵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礦地質部門每月至少一次預報,預報必須經礦總工程師(礦技術負責人)簽字認可並向有關部門和施工單位報告的記錄。工作麵回采率符合規定。缺一次地質預報罰款100元,工作麵回采率不符合規定罰款1000元。
(二)規程措施:
1、采煤工作麵開采前必須編製作業規程,作業規程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和技術規範要求,並能結合實際,指導現場工作。沒有作業規程而組織生產罰款2000元;作業規程不能結合實際,無法指導現場作業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2、從編製、審批、貫徹、實施有健全的管理製度,作業規程要附審查意見並有審查人員、學習人員簽字及考試成績,並由礦總工程師或分管副總工程師每月至少組織一次複審,並有複審意見。作業規程沒有審查意見,或沒有審查人員簽字和考試成績,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沒有學習簽字記錄或簽字記錄不真實,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作業規程沒有進行複審及複審意見,沒有月考試成績、簽字記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工作麵情況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技術措施,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4、有工作麵初次放頂、收尾、過地質構造以及工作麵安裝、回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措施不全,或措施編製不合格,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5、生產現場有作業規程和經審批合格正在使用的安全技術措施。無作業規程或相關技術措施施工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6、開采三角煤、殘留煤柱或複雜構造帶,不能采用壁式采煤時,必須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後方可實施。沒有措施而擅自組織施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7、有衝擊地壓,必須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沒有及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的區隊,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三)支護材料:
1、有支護材料的基本台賬(規格、型號、數量及合格證等),不應超期使用,現場備用有一定數量的完好的液壓支柱和頂梁、水平楔等,其數量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沒有支護材料基本台賬、現場沒有備用支護材料和備件,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檢修記錄不全,現場備用支護材料和備件的數量不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四)持證上崗:
1、所有人員應取得相應資格證,並持證上崗。每發現一次不持證上崗罰款100元。
(五)規範作業:
1、現場作業人員操作規範,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無“三違”行為;零星工程及特殊作業有針對措施、有幹部跟班。現場作業人員不按關應的規程、措施作業時,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零星工程及特殊作業地點沒有針對性措施,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沒有幹部跟班指揮生產,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沒有幹部跟班指揮生產記錄,每次罰款200元。
(六)專業技能:
1、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掌握專業技術,作業人員掌握熟知本崗位規程和技術措施內容。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不能掌握專業技術,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作業人員沒有掌握熟知崗位規程和技術措施內容,罰款50元/人。
(七)隱患排查:
1、作業前進行隱患排查,並實行閉合管理。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沒有隱患排查記錄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八)頂板管理:
1、單體柱的排、 柱距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單體柱、鉸接梁的鉸接點要成直線,柱距、 排距偏差及鉸接梁鉸接點直線偏差均不大於±100mm。 鋼梁支護工作麵交錯形式符合規程要求。單體液壓支柱無空載、無失效支柱。所使用的梁體完好,無嚴重彎曲變形、折斷等現象發生。不開展工作麵頂板管理、規程落實和安全隱患整改情況不規則確認工作,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沒有相應記錄,罰款50元,記錄不真實每次罰款50元。
2、單體柱迎山有力,不出現連續3根以上迎山角過大或退山,不缺梁少柱,單體柱初撐力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同一工作麵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否則,對支設不合格的單體支柱和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每棵罰款50元。
3、單體柱完好,無外觀缺損。采高控製在作業規程規定範圍,活柱伸出量不低於200mm。單體柱嚴禁支設在浮煤、浮矸上,必須有防倒措施,三用閥垂直煤壁,注液口方向朝向落山側。底板鬆軟或不見底時,要穿鞋支設。否則,對支設不合格的單體支柱,每棵罰款50元。
4、進、回風巷與工作麵放頂線放齊(運輸順槽機尾處可根據作業規程規定適當滯後) 切頂線單體液壓支柱齊全,無空載失效柱,擋矸有效。特殊支護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采空區出現局部懸頂達 10㎡, 必須加強支護,懸頂過大要采取措施進行強製放頂。否則,對支設不合理的地方,每處罰款50元。
5、工作麵控頂範圍內頂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於 100mm/m;底板鬆軟時,支柱應穿鞋,鑽底小於 100mm;頂板不出現台階下沉,懸臂梁整齊,切頂線支護齊全有效、梁體接頂方式和端麵距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確保頂板支護有效。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
6、 梁端至煤壁之間頂板冒落高度不大於 200mm,局部冒落時, 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結頂嚴實。否則對冒落高度超過規定、局部冒落時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地方,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7、煤壁平直,與頂底板垂直。采煤工作麵的傘簷不得超過規定要求,不得任意丟失頂煤和底煤。傘簷長度超過 1m時,其最大突出部分,簿煤層不超過 150mm,中厚以上煤層不超過 200mm;傘簷長度在 1m 以下時,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層不超過 200mm,中厚以上煤層不超過 250mm。工作麵的浮煤應清理幹淨。否則、出現煤壁不直,傘簷超過規定,每處罰款100元;出現丟失頂煤和底煤現象的地方,每處罰款200元。
8、工作麵移梁、掛梁距機組的距離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並嚴格執行,梁端要接實頂;不得在柱懸臂梁上再掛臂懸梁 (使用雙楔頂梁時,要加打貼幫柱)。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200元。
9、工作麵嚴禁出現單梁單柱現象,單體柱支設數量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10、工作麵因頂板破碎或分層開采,需要鋪設假頂板時,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執行。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九)安全出口與端頭支護:
1、工作麵機頭、機尾端頭處按作業規程規定架設棚梁,堅持正確使用 4 對 8 根長鋼梁或雙楔頂梁。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2、上、下出口超前支護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超前支護不少於 20m,支護形式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超前支護直線、柱距、排距偏差不超過±100mm 。超前支護的長度過小,單體支柱的間排距偏差超過規定,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
3、兩幫及老塘擋矸無效,每次罰款100元;采空區懸頂不超規定,超規定時必須強製放頂或采取有效的支護方式,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架棚巷道超前替換距離、錨杆(索)支護巷道退錨範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在規程中沒有此規定的,對區隊技術員罰款50元。沒有嚴格按作業規程執行,對區隊罰款100元。
4、工作麵安全出口暢通,特殊支護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安全出口高度不低於 1.6m,寬度不小於 0.8m。超前 20m 範圍內支柱完好,不缺失,支柱初撐力符合要求,安全出口與之相連的巷道必需設專人維護,發生斷梁折柱、巷道底鼓變形時,必需及時更換、清挖。在作業規程中,沒有規定此項內容的,罰款區隊技術員50元。現場達到不規定要求的罰款區隊100元。
5、進、回風巷與工作麵放頂線放齊(運輸順槽機尾處可根據作業規程規定適當滯後) 。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200元。
(十)安全管理:
1、根據作業規程的要求,各轉載點要有噴霧滅塵裝置:膠帶機頭和機尾、乳化液泵站、配電點等按作業規程的規定配齊消防設施。一項設施不全罰款100元。
2、設備轉動外露部位、煤倉上口等必須有可靠的防護設施和安全措施,防止人員、物料、工具進入或運行期間傷及人員。安全設施設置不符合要求,每發現一次不合格,罰款200元。
3、工作麵傾角超過 15°時,工作麵支架 (支柱)必須裝防倒措施, 其它設備有防滑措施;傾角在 25°以上時,刮板輸送機有防止煤(矸)竄出傷人的措施。沒有及時采取措施的立即停止作業並罰款500元。
4、順槽輸送機機頭、機尾、兩道小絞車有牢固的壓(戧)柱或地錨;行人通道的輸送機機尾加蓋板;輸送機行人跨越處有過橋;安全間距符合規定;工作麵刮板機信號閉鎖符合規定。一項不符合規定罰款50元。
(十一)設備管理:
1、采煤機截割強度及能力滿足地質條件要求,有停止刮板輸送機的閉鎖裝置;有機載瓦斯報警斷電裝置並靈敏可靠;截齒、噴霧裝置、冷卻係統符合規定;工作麵有通訊;電氣保護齊全可靠。否則罰款100元。
2、運煤裝備匹配,無製約因素。膠帶輸送機與電動機軟連接,液力耦合器使用水(或難燃液)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使用阻燃膠帶,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溫度、煙霧保護等裝置,輸送機機頭有防護欄、機尾有防護罩,行人需跨越處設過橋,機頭機尾固定牢靠;電氣保護齊全可靠。一項不符合規定罰款100元。
3、支柱、注液槍完好,控製閥有效,液壓管路無擠壓;采煤機、刮板輸送機、轉載機等設備完好,保護齊全,運行可靠,符合機電設備的管理規定;噴霧裝置符合規定,采煤機內外噴霧有效。否則一項不符合規定罰款100元。
4、液壓係統完好,乳化液濃度 2%~3%,泵站壓力不低於 18MPa,現場有乳化液濃度檢測手段和定期清洗檢修記錄。一項不符合規定罰款100元。
5、開關上架,閑置設備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 20m 以外的安全地點。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時,要有防水設施。否則一項不符合規定罰款200元。
6、通信、監測監控運行正常,安放位置符合規定。否則罰款100元。
7、輔助運輸設備完好,製動可靠,安設符合要求,聲光信號齊全可靠。軌道鋪設符合要求。鋼絲繩符合規程要求檢驗合格。否則罰款100元。
(十二)現場管理:
1、管理部門、區隊和班組每天排查人員、時段、工藝、工具、工序、係統和環境等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每天填寫變化管理記錄,沒有記錄或記錄不全,每查出一次,罰款50元。
(十三)麵外環境:
1、工作麵、輸送機頭及泵站、休息地點、 油脂硐室等場所有照明,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各種圖 (工作麵布置示意圖、工作麵生產係統圖、設備 布置示意圖、供電係統示意圖、通風係統 及避災路線示意圖、工作麵支護布置示意圖、正規作業循環圖表、工作麵綜合防塵示意圖、工作麵監測監控係統示意圖等) 齊全、清晰、規範; 宣傳牌板、設備牌板、材料牌板、巷道名稱牌板等要清晰整潔,巷道交叉口要有避災路線指示牌。牌板的數量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罰款50元,牌板的內容與作業規程不相符合的,每發現缺少一塊牌板罰款50元。
2、兩巷:支護完整,作業範圍內無失修巷道;淨高≥2m;安全距離符合規定,設備上方與頂板距離≥0.3m。否則,每發現一處存在安全隱患,罰款200元。
3、巷道及硐室底板平整,無淤泥、無積水(長 5m,深 0.2m)、無浮煤、雜物;物料、工器具碼放整齊,掛牌管理。電纜、管線吊掛規範,水溝暢通;物料放置地點與通風設施距離大於 5m,,不造成巷道風速超限。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十四)巷內環境:
1、工作麵內管路敷設整齊,工作麵內無浮煤、積矸。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
2、工作麵溫度超過26℃采取降溫措施;瓦斯濃度等有毒有害氣體不超限。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200元。
三、掘進工作麵:
(一)勞動組織:
1、勞動組織科學,循環作業圖表編製科學;必須建立交接班製度,交接班台賬應記錄工作麵隱患和工作量;正規循環率不低於 85%。勞動組織不合理、交接班台賬記錄不齊全、正規循環率達不到要求,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二)運輸配置:
1、掘進工作麵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設備完好、配置合理、能力匹配;使用礦車運輸的掘進工作麵滿足施工要求,無製約出煤(矸) 的因素;材料設備應采用機械運輸,且軌道敷設、運輸安全設施和安全距離符合標準;人工運料距離不應超過 300m。否則一項不符合規定罰款50元。
(三)掘進機械:
1、掘進施工用鑽具、設備等機械應齊全完好可靠; 炮掘工作麵應使用機械裝運煤(矸);不應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設備。否則停止作業並罰款200元。
(四)其他設備:
1、調度絞車、無極繩絞車、卡軌車、單軌吊 及無軌膠輪車等運輸裝備設施完好,部件齊全,製動係統可靠,安設符合要求,聲光信 號齊全,安全措施全麵。一項不符合規定罰款100元。
(五)管理體係:
1、建立健全技術管理體係,建立礦壓觀測、頂板隱患排查治理、探放水、工程質量驗收、設備檢修等製度及各級掘進技術工作崗位責任製,技術資料檔案化管理;每月必須有施工巷道技術工作總結。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六)監測預報:
1、堅持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有分析和處理製度,並有分析處理記錄閉合,記錄資料齊全;必須有工作麵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礦地質部門每月至少有一次預報,預報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簽字認可並有相關部門和施工單位報告的記錄。不堅持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沒有分析處理記錄,或記錄不全、記錄沒有閉合,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七)現場圖板:
1、掘進作業場應懸掛規範的巷道布置圖,施工斷麵圖、炮眼布置圖、爆破說明書(斷麵截割軌跡圖)、設備布置圖、臨時支護圖、監測監控係統圖、供電係統圖、通風係統圖、避災路線圖等說明牌板;懸掛位置合理、數量齊全;必須有探放水鑽孔設計圖和允許掘進施工進度記錄牌板。牌板的數量不符合要求,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牌板的內容與作業規程不相符合,每發現缺少一塊牌板罰款100元。
(八)規程措施:
1、作業規程和措施針對性、操作性強,支護參數合理,現場應按要求施工。審批手續完備,貫徹、考核和簽字記錄齊全(規程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支護工藝改變,應重新修改及審批,作業規程每月至少由礦總工程師或礦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一次複查並有複審意見及考試記錄;巷道開口及貫通、過構造應組織會審,確定施工工藝、支護參數,並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沒有作業規程而組織生產罰款2000元;作業規程不能結合實際,無法指導現場作業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作業規程沒有審查意見,或沒有審查人員簽字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沒有學習簽字記錄或簽字記錄不真實,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作業規程沒有進行複審及複審意見,沒有月考試成績、簽字記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九)持證上崗:
1、掘進管理人員取得安全資格證,新工人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特殊工種必須取得操作資格證並持證上崗,各掘進工種配備齊全。發現作業人員沒有取得相應的資格證而上崗者,每次100元,沒有持證上崗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十)規範作業:
1、現場作業人員操作規範,按01manbetx 及相關的作業規程、措施施工;無“三違”行為;零星工作施工有會審措施、有跟班幹部。現場作業人員不按關應的規程、措施作業時,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零星工程及特殊作業地點沒有針對性措施,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沒有幹部跟班指揮生產及跟班幹部生產指揮記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十一)專業技能:
1、管理和技術人員掌握掘進專業技術;作業人員掌握本崗位01manbetx ,熟知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內容。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不能掌握專業技術,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作業人員沒有掌握熟知崗位規程和技術措施內容,罰款50元/人。
(十二)隱患排查:
1、作業前必須進行隱患排查,並有記錄,實行閉合管理。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沒有隱患排查記錄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十三)現場管理:
1、管理部門、區隊和班級每天排查人員、時段、工藝、工具、工序、係統和環境等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進行閉合管理,並每天填寫變化管理記錄,沒有記錄或記錄不全,每查出一次,罰款50元。
(十四)技術管理:
1、設計、地質、水文、通風、瓦斯、運輸、設備、人員等發生變化,應超前分析、研究、決策,並編製相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否則,罰款500元。
(十五)燈光照明:
1、轉載點、休息地點、車場及硐室及工作麵等場所照明符合要求。否則,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50元。
(十六)通風綜合防塵:
1、工作麵風筒不落地,吊掛整齊、逢環必掛、不漏風,風筒距工作麵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必須采用濕式打眼、定期衝洗巷幫、裝岩(煤)灑水、水炮泥、爆破噴霧和淨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采用濕式噴漿並使用除塵器,掘進機使用內外噴霧和除塵器;作業人員佩戴個人防護用品。一項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
(十七):作業環境:
1、現場整潔,無浮渣、雜物、淤泥、積水(淤泥、積水長度不超過 5m,深度不超過 0.1m); 設備清潔,物料分類、集中碼放整齊,管路吊掛整齊;材料、設備標誌牌數量齊全、清晰、準確,裏程牌、安全警示牌設置齊全、規範,懸掛位置正確、合理;否則,每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掘進工作麵的溫度不應超過 26℃,否則,每處罰款200元。
四、掘進工作麵頂板管理
(一)管理規定
1、臨時支護管理
(1)掘開工作麵必須使用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2)作業規程中必須對工作麵控頂距做出明確規定。
(3)作業規程中必須對采用的臨時支護方式、數量和操作要求 做出明確規定。
2、錨杆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錨杆錨固長度不小於 600 ㎜,頂錨杆錨固力不小於 70kN, 螺母擰緊力矩不小於 150N.m,幫錨杆錨固力不小於 50kN,螺母擰緊 力矩不小於 120N.m。
(2)、錨杆間排距誤差不超過設計值的±100mm,孔深度不小於杆體有效長度,且不大於杆體有效長度30mm。
(3)錨杆的托板必須緊貼岩麵,錨杆外露托盤的長度在10mm—40mm,錨杆與圍岩的角度不超過設計值的±15°。
(4)必須使用錨杆鑽機、風動扳手、電動扳手等機械工具安裝 錨杆。
(5)錨杆錨固力每班必須檢查,生產隊組要留有詳細記錄;錨杆螺母必須使用氣扳機或力矩扳手擰緊,保證力矩符合有關要求。
(6)錨杆支護巷道,掘出後,頂板有效支護距煤頭最大空頂距不超過 400mm,且臨時支護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臨時支護的時間不得超過4h。
3、錨索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交叉點、巷寬大於 3.2m 的工作麵順槽、切眼,優先選用錨索支護。
(2)錨索長度應根據巷道頂板岩層情況確定,使錨索錨固到穩定的岩層中,當穩定岩層與巷道頂板距離過大時,錨索長度應超過自然平衡拱 2m 以上,並滿足錨固段長度不小於 1.5m,自由段長度不小於 3m,張拉端長度要保證張拉工藝要求的長度,一般不小於 150mm。
(3)錨索外露長度一般不超過150—250mm。
(4)對錨索預緊力每班要進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補打,預 緊力低於設計值 80%時,必須重新預緊。
(5)錨索張拉預緊力規定:φ15.24mm 不小於 120kN、φ17.8mm 不小於 160kN。
(6)錨索孔距誤差不應超過 200mm,孔深誤差不應大於200mm, 鑽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不應大於3°。
(7)錨索各組件的材質和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托板安設位置、 方向符合設計要求,緊貼岩麵。
(8)錨梁網索聯合支護巷道錨索加強支護要緊跟錨杆支護到迎頭,落後迎頭一排錨杆不大於 3.2m。
4、架棚巷道頂板管理
(1)架設棚子前,當班跟班班隊長或班長必須指派有經驗的工人按01manbetx 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並有專人監護,將浮石活矸清理幹淨。
(2)放炮前,靠近掘進工作麵 10m 長度內的支架必須加固。放炮後,必須對放炮崩倒、崩壞的支架先行修複,修複支架時必須先 檢查頂、幫,並由外向裏逐架進行;迎頭作業在超前支護或臨時支護下作業。
(3)支架間必須用牢固的撐木或拉杆連接起來。可縮性金屬支 架必須用金屬拉杆,並用機械力矩扳手擰緊卡纜,卡纜擰緊扭矩不得小於 150N·m。支架和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接頂和背實。
(4)堅持對煤或鬆軟圍岩進行鬆幫卸壓,減少支架變形,降低 複修工程量,對確實需要修複的巷道,要及時編製措施進行修複。
5、井巷維修的頂板管理
(1)在井巷維修前應進行現場頂板鑒定,確定施工方法,製定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履行審批手續,並向維修人員貫徹。施 工中明確頂板監護人員。
(2)巷道維修作業,必須采取臨時支護措施。
(3)維修巷道應有外向裏逐段進行,回撤巷道金屬支架時應由 裏向外進行,嚴禁維修人員進入維修地點裏側。
(4)維修巷道前必須先加固附近支架。在拆除原支架、架設新 支架前必須護好幫頂,防止幫頂漏岩(煤),翻一架給一架,嚴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終止作業。撤換支架的工作要連續進行,如不能連續施工,每次工作結束時必須背實幫頂。
(5)擴大斷麵和維修井巷連續撤換時,必須保證有在發生冒頂 堵塞井巷時能撤出人員的安全出口;在獨頭巷道維修時,必須由外向裏逐架進行,傾斜巷道維修要由上向下進行;巷道對頭維修時兩處都必須有安全出口,距離小於 20 米時停止一處作業。發生冒頂時必須木垛接頂。
(6)支架巷道變形嚴重進行修複時,一條巷道嚴禁多頭施工。
6、過斷層、裂隙帶、石門揭煤和岩性突變地段巷道頂板管理
(1)必須加強掘進地段的地質調查工作,根據所掌握的地質資 7 料,及時製定具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帶中掘進,必須一次成巷,盡可能縮短圍岩暴露時 間,減小頂板出露後的撓曲離層,提高頂板的穩定性。穿煤層或遇地質構造時,應采用可縮性拱形支架支護,並噴漿封閉。
(3)施工中要嚴格執行01manbetx 、交接班和安全檢查製度。要 經常觀察圍岩穩定狀況的變化,一旦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4)掘進工作麵臨近斷層或穿斷層時,巷道支護應采用U型鋼 支架或U型鋼支架加錨網噴或錨索的複合支護,棚距比正常段要縮 小。
(5)必須減小空頂距離,及時架設臨時支架,永久支護緊跟工 作麵迎頭。
(6)采用鑽爆法破煤(岩)時,必須少打眼、少裝藥、放小炮, 盡量保持圍岩的穩定性。若放炮中頂板難以控製與管理,有冒頂危 險,應改用風(手)鎬方法掘進。
(7)巷道支架背板要嚴實,提高支架對圍岩的支護能力,防止 掘進中漏頂或漏幫。
(8)當頂板特別鬆軟破碎時,可打撞楔控製破碎頂板。具備條件時,也可采用對頂板注漿錨固的方法。
(9)在頂板岩性突變地段,要及時打點柱支護突變帶頂板。對離層傘簷狀圍岩要及時敲掉。
(二)、處罰細則:
①、錨網索噴巷道
1、頂幫錨杆外露長度不得超過 40mm,不得短於 10mm,每發現一根不合格者罰款 50 元。
2、錨杆錨固力不達標準要求,罰 100 元/根。
3、錨杆預緊力不達要求,罰 50 元/根。
4、錨杆角度不達要求,罰 50 元/根。
5、錨杆托盤鬆動的,罰 50元/根。
6、錨杆間排距偏差超過規定的,罰50元。
7、扭矩達不到要求的,罰 100 元/根。
8、錨杆托盤不緊貼岩壁,罰100元/根。
9、錨索外露長度不得低於 150mm,不得超過 250mm,每發現一根不合格者罰款 100元。
10、錨索錨固力不達標準要求,罰 200 元/根。
11、錨索角度不達要求,罰 100 元/根。
12、錨索托盤鬆動的,罰 200 元/根。
13、錨索間排距偏差超過規定的,罰50元。
14、錨索托盤不緊貼岩壁,罰 50 元/根。
16、臨時支護不達規程要求,罰200 元/次。
17、空頂距超過規程規定,罰500 元/次。
18、工作麵不配備錨杆錨索漲拉儀器和扭矩扳手的,罰 500 元。
19、聯網處每少聯一扣,罰 50 元。
20、聯網壓茬不符合規定,罰 50 元/處。
21、幫頂聯網不嚴,罰 50 元/處。
22、前探梁不按規定要求吊掛的或沒有前探梁的,罰款500元。
23、巷道斷麵成型超過規程規定的,每處罰500 元。
24、噴漿厚度不符合設計要求的,罰 200 元/處。
25、噴漿料配比不合理的,罰 200元/處。
②、架棚巷道:
1、背幫接頂(充填)不實,罰 50 元/架。
2、架棚迎山角為巷道傾角的 1/6-1/8,垂線誤差在±9mm,不達標準,每架罰 50 元/架。
3、架棚棚梁水平偏差超過 30mm,每架罰 100元/架。
4、棚梁岔角 1 米垂線控製在 190-215mm,超出控製範圍,每架罰款 50 元/架。
5、防倒裝置(撐、拉杆)使用不規範,罰50元/處,迎頭不使用防倒裝置,罰200元。
6、棚距偏差超過±80mm的,罰 50 元/處。
7、背板數量不符合規定的,罰50 元/處。
8、腿窩不見硬底的,罰50元/處。
9、棚梁接口超過5mm的,罰 50 元/處。
10、支架梁扭矩偏差超過100mm的,罰 50 元/處。
11、立柱斜度超過±2°的,罰 50元/處。
12、支架材質不符合規定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罰 200元。
五、采煤工作麵頂板管理
(一)管理規定
1、工作麵切眼掘進一般情況下要一次掘成,形成單體支柱配合鋼梁幫頂護嚴、支護到位。必要時單體支柱架設要穿柱鞋。支護不能一次裝備的,要製定工作麵裝備支護替棚措施,明確替棚、單體支柱及頂梁架設程序和質量標準。
2、采煤工作麵必須保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其數量、規格、存放地點和管理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麵進行全麵的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開工。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梁,失效的摩擦支柱和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在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實驗;在工作麵回采結束後或使用時間超過 8 個月必須進行檢修,檢修後的支柱必須進行壓力實驗,方可投入使用。
3、采煤工作麵嚴禁空頂作業。所有支柱必須架設牢固,並有防倒柱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柱。工作麵的排柱距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使用木支護工作麵的坑木規格要在作業工程中明確規定,碰倒或損壞的支柱必須立即恢複或更換。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 100mm 的不得小於 11.4MPa;柱徑 80mm 的不得小於 11MPa。
4、工作麵柱、梁必須編號,不許缺梁少柱;外觀缺損的柱、梁嚴禁使用。支護強度必須達到設計的支護強度要求。
5、工作麵安裝結束,要經過生產技術科組織的聯合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開始生產。
6、工作麵初采必須製定專項初采安全技術措施,礦上應成立專門機構,堅持跟班製度。在工作麵初采措施中,對工作麵初采領導小組、工作麵初采期間的支護管理和加強支護的特殊支護措施等內容,必須做出具體規定。
7、工作麵初次來壓前後,要有專人觀測頂板壓力變化情況,及時采取加固措施。
8、回柱時若出現工作麵大麵積來壓有推棚危險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加強支護,情況緊急時立即撤出人員並向調度室和值班人員彙報。
9、為保證支柱有足夠的初撐力,泵站壓力不能低於設計值,液壓管路不能有竄、漏液現象。
10、根據我礦生產實際需要和銀源公司有關規定,確定我礦采煤工作麵單體支柱初撐力不能低於11.5MPa,采煤工作麵超前支護單體支柱初撐力不能低於 11.4MPa。生產期間要保證支柱穩固,堅持循環測壓及循環注液製度。
11、在作業規程中,必須明確分段回柱距離、回柱與放頂距離及支柱與移溜距離。
12、根據上下兩巷頂板情況合理確定超前支護形式,並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巷道高度規定:炮采巷道淨高不低於 1.6m,超前支護長度不小於20m。工作麵上、下安全出口必須設專人維護,保證支護安全可靠、行人暢通。
13、工作麵生產時要嚴格執行《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落實采煤工作麵工程質量責任製,嚴格執行質量驗收製度及敲幫問頂製度;定期分析支護質量存在問題,製定改進的具體措施。
14、工作麵支柱確需穿柱鞋時,柱鞋的規格、尺寸、材質等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和說明。
15、采煤工作麵因片幫造成最大控頂距超過規定距離時要采取安全措施。
16、采煤工作麵一次放炮長度要根據頂板情況在作業規程中規 定。放炮前要作到工作麵無空頂、無不完整支架、無失效柱,並加固周圍地點的支架;放炮中出現頂網破損、頂板超高、崩倒支柱或頂板來壓等現象時要及時處理;放炮後要認真檢查頂板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按作業規程規定及時進行支護。
17、綜采(綜放)工作麵移架時要及時迅速,片幫嚴重端麵距較大時,要及時把護幫板打出支護梁端頂板,或者移超前架支護。頂板破碎時,要緊跟煤機前滾筒後立即移架,保證頂板完整,防止前方漏、冒頂,必要時要及時上大板、半圓木或鋪網。相鄰支架頂梁要升平,不得出現明顯的高低差,空頂處要及時接實封嚴。支架工與煤機手要配合好,不得出現煤機滾筒割支架前梁或護幫板等現象。
18、綜放工作麵支架升起後,必須達到初撐力要求(≥24MPa),使頂煤得到很好的破壞,以利於後尾放煤。
19、綜采工作麵端頭使用端頭支架或其他有效支護形式,應在規程中明確說明。
20、綜采工作麵端頭支架初撐力必須達到27Mpa,端頭支架前梁接頂嚴實。端頭支架於煤壁側空頂間距控製在750mm以下,若超過750mm則相應配備其他支護形式。
21、采用一字鉸接梁配合單體支柱進行支護,單體柱液口必須朝向采空區,保持端頭單體柱整齊一致。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 100mm 的不得小於 11.4MPa;柱徑 80mm 的不得小於 11MPa。
22、液壓支架移支必須及時、接頂平整嚴密、達到初撐力、端麵距不得超過340mm,仰俯角符合規定。
23、工作麵兩巷必須按規定要求進行退錨,沒有按要求達到退錨率,也沒有采取剪斷鋼筋鋼帶、剪破質網等措施,造成落山懸頂的。
24、綜放工作麵上下端頭不放煤的支架,尾梁插板全部伸出,尾梁擺起距後部運輸機機頭尾上端0.5m,除特殊情況外放煤操作閥要鎖死,以維護上下端頭出口處的頂板,任何人不得亂動操作閥。
25、綜放出口和端頭支護、兩巷超前支護如因檢修設備等原因需改棚或改柱時,必須堅持“先支後回”的原則,打好臨時單體支柱,並打緊打牢雙楔梁、鉸接梁的雙楔或水平楔。檢修等工作結束後,要按原樣恢複。超前支護要架設牢固,不得提前或滯後拆除,主運巷轉載機處抬棚移設後要及時將支柱支設齊全牢固。
(二)處罰細則:
1、端頭三角區未按規程要求管理,罰 200 元/次。
2、端頭空擋未按要求管理,罰 100 元/次
3、頂梁(前梁)不接頂,罰 50 元/架。
4、單體柱未按規定使用,罰 50 元/根。
5、工作麵片幫寬處,沒有采取措施的,一處罰 100 元。
6、支柱支撐力不達要求,罰 100 元/架。
7、工作麵泵站壓力和乳化液濃度不達要求,罰 200 元。
8、空頂距離超過規定,罰200元。
9、浮煤超過規定,罰100元。
10、工作麵連續倒柱、缺柱、卸載柱3根及以上的,每根罰200元。
11、注液槍漏液的,每個罰款100元。
12、懸頂無措施的,發現一次罰100元。
13、工作麵機頭機尾處四對八梁不符合要求的,罰200元。
14、兩巷超前支護不使用防倒繩或防倒繩失效的,罰200元。
15、兩巷超前支護出現倒柱、缺柱、卸載柱的,每根罰款100元。
16、兩巷超前支護單體數量不夠,超前長度不夠的,罰200元。
17、超前支護間排距偏差超過規定的,罰100元。
18、超前支護鉸接頂梁沒有正確鉸接的,每根罰50元。
19、沒有定期進行礦壓監測的,每檢查一次罰200元。
20、煤壁傘簷超過1米長,厚200mm,一處罰50元。
21、隨意留頂底煤,罰100元。
22、切頂線支柱數量不全的,罰200元。
23、支柱迎山角度不符合設計要求的超過規定的,每根罰50元。
24、頂板破碎不采取措施的,罰款200元。
25、此附件如與綜采(放)麵、高檔普麵實施細則及處罰管理規定重複之處,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第二章 機電、運輸專業
為夯實安全基礎,提高安全質量標準化創建水平,從“人、物、係統、製度(管理)”四個方麵檢查評價礦井機電、運輸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切實做到安全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根據新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要求,特製定本考核細則。
一、 機電專業
1.機電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納入安標管理的產品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使用地點符合《規程》規定;防爆設備應有產品防爆合格證。缺一項,罰責任單位1000元,責任人200元。
2.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不低於90%,大型在用固定設備完好率100%,設備待修率不高於5%,礦井全年停產檢修不能低於7天;機電02manbetx.com 率不高於1%,任何一項每降低1%,罰責任單位2000元。
3.防爆電氣設備(包括本安設備)及小型電器防爆率100%,發現失爆一處罰責任單位2000元,責任人200元。
4.小型電氣合格率不低於95%,每降低1%,罰責任單位1000元。
5. 井下電纜選型合格率100%,電纜接頭合格率100%,電纜吊掛合格率不低於95%(含控製、通信、照明等小電纜),任何一項每降低1%,罰責任單位1000元。
6. 礦燈完好率100%,礦井完好的礦燈總數,至少應比經常用燈的總人數多10%。使用合格的雙光源礦燈,井下使用的礦燈無紅、滅燈。任何一項每降低1%,罰責任單位200元。
7. 設備更新改造按計劃執行;設備大修計劃應完成90%以上,無計劃或未按計劃執行,罰責任單位500元。
8. 立井(斜井)提升係統應裝置:⑴欠壓保護;⑵過電流保護;⑶過卷保護;⑷過速保護;⑸限速保護;⑹閘間隙保護;⑺鬆繩保護;⑻信號與控製回路閉鎖;(9)通信信號完善,符合要求;(10)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⒀減速功能保護;⒁防止過卷、過速、限速、減速功能保護設置為相互獨立的雙線型式;⒂斜井提升製動減速度達不到要求時裝設二級製動裝置;⒃有應急照明裝置⒄各項記錄齊全、填寫規範。一項不符合要求罰機電隊長及分管隊長各200元,責任人:50元。
9. 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1)各種保護裝置應符合《規程》第374條規定(過速保護;過電流和欠壓保護;鋼絲繩和輸送帶脫槽保護;輸送帶局部過載保護;鋼絲繩張緊車到達終點和張緊重錘落地保護齊全有效。)(2) 主提升裝、卸處應裝設視頻監視裝置;(3) 應使用礦用阻燃膠帶;應使用低耗、先進、可靠的電控裝置,並有可靠的通信接口;(4) 有運行和檢修等記錄。(1)-(3)項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責任人100元,礦監管責任人:50元;(4)項缺一項或記錄不規範,罰責任單位負責人50元,責任人:50元。
10. (帶式輸送機)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1)電動機保護、堆煤保護、防滑保護、防跑偏裝置、溫度保護、煙霧保護、自動灑水裝置、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防撕裂保護應齊全可靠,驅動滾筒下風側10-15m處應設置煙霧傳感器和CO傳感器;傾斜巷道運輸應可靠的斷帶保護裝置;機頭、機尾應設安全防護設施及消防器材;機頭、機尾固定牢固;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應設過橋。(2)上運時應裝設防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下運時應裝設軟製動裝置;(3)應有沿線停車、通訊和信號裝置,連續運輸係統應具有聯鎖、閉鎖控製裝置;(4)連接罩觀察孔蓋齊全完好不得缺螺栓,(5)機頭儲藏帶下方、機尾清理深度不小於0.3m(6)皮帶轉載點應裝照明燈(7)皮帶H架編號管理,(8)機頭、機尾防護欄刷紅白相間漆。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責任人100元,礦監管責任人50元。
11. 架空提人裝置:(1)電動機保護應齊全可靠;(2)應裝設可靠的製動裝置及規定的保護設施;(3)上下人地點有聲光信號和視頻監視係統,在下人地點的前方,必須設有能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4)全線應裝設可由搭乘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下人地點自動停車裝置應有語音係統(5)應使用變頻、直流等低耗、先進可靠的電控裝置,並有可靠的通訊接口;(6)有運行和檢修等記錄;(7)宜加裝斷繩抓捕器;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責任人100元。
12. (1)運轉風機與備用風機必須具備同等能力;(2)風機運行工況點必須在合理、穩定、高效的工況區;(3)應使用先進、可靠的電控裝置,並有先進、可靠的通訊接口;(4)應有規定的水柱計;(5)應有反風設施,出風井口應安裝防爆門;(6)電動機保護應齊全、可靠;(7)主通風機軸承、電機軸承、電動機定子繞組應使用在線監測裝置,有溫度檢測和超溫報警功能;實現在線監測和聯網上傳;(8)應裝設與礦調度室直通的電話;(9)每月應切換運行;(10)機房應裝設應急照明裝置;(11)銘牌、責任牌、完好牌、警示牌、電纜標誌牌齊全,配電設備有編號,有用途說明;(12)有供電係統圖、反風係統圖,規程、製度、圖牌板、記錄等相關資料齊全;(13)有運行、日檢、切換、反風等記錄;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分管隊長200元,責任人100元。
13. (1)各種保護裝置應符合《規程》第437條規定;溫度控製、吸氣口及油質應符合《規程》第438條規定;(2)螺杆壓風機運行參數和保護設施應符合相關技術文件要求;(3)風包;(4)安全閥齊全,校驗標簽和校驗報告有效;(5)釋壓閥選用、安裝正確,有產品合格證;;(6)有壓力表並定期校準;(7);儲氣罐有放水閥 (8)電動機保護應齊全可靠; (9)銘牌、責任牌、完好牌、警示牌、電纜標誌牌齊全;(10)機房應裝設應急照明裝置;(11)機房內有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有充足的照明,直通電話暢通,防護設施齊全有效;(12)有運行和日檢記錄;(13)壓風自救係統應符合MT390-1995(2005)等要求;(14)有壓風係統圖,規程、製度、圖牌板、記錄等相關資料齊全。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記錄不規範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分管隊長200元,責任人100元。
14. (1)水泵、管路及配電設備等的配備應符合《規程》第278條規定:每年雨季前,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試運轉(2)主排水泵房、出口應符合《規程》279條規定;(3)可靠的雙回路供電;(4)有符合要求的主、副水倉,水倉蓄水能力滿足《規程》第280條規定,應設有高、低水位聲光報警裝置;(5)應有可靠的引水裝置;(6)銘牌、責任牌、完好牌、警示牌、電纜標誌牌齊全;(7) 電動機保護應齊全、可靠;(8)各儀表指示正確,校驗不過期;(9)主要水泵房的電話應能與礦調度室直接聯係; (10)有供電係統圖、排水係統圖;規程、製度、圖牌板、記錄等相關資料齊全;(11)有運行和日檢記錄。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記錄不規範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分管隊長200元,責任人100元。
15. (1) 蒸汽鍋爐應裝設雙色水位計或兩個獨立的水位表,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有安全閥、排汙閥且動作可靠;出風口處電纜有防護措施; (2)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表每年進行一次整改、校驗;(6)有供熱、降溫係統圖,規程、製度、圖牌板、記錄等相關資料齊全。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記錄不規範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分管隊長200元,責任人100元。
16. (1)采煤設備應符合《規程》第六十九條、第七十條規定,采(刨)煤機應完好;(2)采煤機應有停止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運行的閉鎖裝置;(3)有機載瓦斯報警斷電裝置並靈敏可靠;(4)內外噴霧、截齒、冷卻係統應符合規定;(5)電氣保護應齊全可靠;(6)綜采工作麵照明符合規定;(7)變電站、乳化液泵站以及機采工作麵每隔50m應裝設擴音通訊;(8 )移動電纜應有吊掛、拖移裝置;(9)工作麵內電纜不應冷補,工作麵內動力電纜之間不應有接線盒;(10)采煤機應具備遙控控製功能;(11)采煤機宜采用先進的啟動控製裝置,采煤機宜放置2個滅火器。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17. (1)掘進設備應符合《規程》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七規定,設備應完好,電機保護應齊全可靠;(2)掘進機蜂鳴器、照明、急停開關應完整齊全,內外噴霧符合規定;(3)應有機載瓦斯報警斷電裝置,且靈敏可靠;(4) 移動式電氣設備應使用專用橡套電纜;移動電纜應有吊掛、拖纜裝置;電纜不應浸泡在水中;(6)掘進機宜放置2個滅火器。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18.(1)刮板機應符合《規程》第七十二條規定,刮板輸送機(含轉載、破碎機,下同)應完好;(2)工作傾角12°以上時應裝防滑、錨固裝置;(3)刮板輸送機與電動機應軟連接(采用雙速電機或變頻等軟啟動裝置的除外),液力耦合器應使用水介質(或難燃液),應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4)刮板輸送機應安設能發出停止和啟動信號裝置,安設數量和間距符合規定;宜采用啟動預警裝置;(5)各種電氣應保護齊全可靠。(6)刮板機有柱窩,不得打在減速箱上,壓柱刷紅白相間漆,(7)連接罩觀察孔蓋齊全完好不得缺螺栓,(8)機頭、機尾有回煤坑規格:(長*寬*深1.0*1.0*0.5m)。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19. 液壓件,耐壓等級選擇符合要求,零部件齊全,管路、閥組不串、漏液,管路連接應安全可靠,泵站和支架安全閥應符合要求,泵站壓力應符合要求。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20. (1)礦井供電線路應符合《規程》第441條規定,主變運行方式應可靠,主變容量應滿足需要;(2)主要通風機、提升人員的絞車、抽放瓦斯泵、主排水泵、壓風機等主要設備供電應符合《規程》第442條規定;(3)直供電機開關或帶有電容器的開關就有接地、欠壓釋放保護、過電流保護;(4)高壓開關櫃應具有“五防”(即防帶負荷分合隔離開關,防誤分、誤合斷路器,防帶負荷合閘接地開關,防接地開關閉合時送負荷,防誤入帶電間隔)和通信功能;(5)聯絡和進線開關櫃加鎖且應有明顯標誌;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機電隊長100元,分管隊長200元,責任人100元。
21.(1) 礦井、采區及采掘工作麵等供電地點均應用合格的供電係統設計,應與現場實際相符合;(2)有井下供電係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並隨著情況變化定期填繪;(3)應按期進行繼電保護核算、調校、整定和試驗;(4)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準入井。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前,必須經過論證、安全性能檢驗和鑒定,並製定安全措施。從國外進口的電氣設備和電器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可的“防爆合格證”和“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5)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采區電工,不準對采區變電所內高壓設備進行修理;(6)采掘工作麵供電符合《規程》規定,采掘工作麵及規定地點的風電、瓦斯電閉鎖應靈敏可靠,采煤工作麵瓦斯電閉鎖應靈敏可靠,按要求進行試驗,並有試驗記錄。(7)高低壓開關閉鎖裝置,必須具有“兩防”功能(即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保證螺絲刀、鑷子等非專用工具不能輕易解除它的作用,且各對組的專用工具互不相同);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主管隊長、機電班長各200元,責任人100元。
22. 井下機電設備硐室:(1)各水平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開采的采區泵房供電線路、運行方式應符合《規程》第442條規定;(2) 機電硐室內應設置溫度傳感器,報警值為34攝氏度,與監測監控係統聯網,以符合AQ1029-2007標準;(3)有合格的絕緣用具,有合格的驗電、放電和臨時接地裝置;(4)有足夠的消防器材;(5)設備有銘牌,有編號和用途標注拍、警示牌;(6)各級變電所運行管理符合規定;(7)有供電係統圖,規程、製度、圖牌板、記錄等相關資料齊全;應有停送電記錄和檢修記錄;(8)應實行停送電審批和票證製度;(9)中央變電所的電話應能與礦調度室直接聯係;(10)機房硐室門口懸掛名稱牌和“要害場所,閑人免進”牌,(11)變電所門前懸掛“高壓危險,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牌,(12)變電所內電纜應排列整齊(標誌齊全),橡套電纜編號放正朝外。電纜吊掛間距不大於1m,變電所設備擺放要規範,照明燈具吊掛要上線。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機電隊長100元,分管隊長200元,責任人100元。
23. (1)中央變電所的高壓開關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單項接地保護裝置,應裝設過負荷、短路保護裝置;(2)控製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開關,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 放保護;(3)供移動變電所的高壓開關,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動作於跳閘的單項接地保護裝置,應裝設過負荷、短路保護裝置;(4)真空高壓隔爆開關還應裝設過電壓保護,有通信功能;(5)高壓電機應選用高壓磁力啟動器。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機電隊長100元,分管隊長200元,責任人100元。
24. 低壓饋電開關:(1)應裝設短路、過負荷、檢漏保護裝置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保證自動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2)選擇性檢漏保護裝置必須配套使用(即總開關和所有分支開關必須都裝設),帶延時的總檢漏保護裝置不準單獨使用;(3)必須安設輔助接點極。按要求每天進行就地和遠方跳閘試驗,有試驗記錄。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記錄填寫不規範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機電班長各100元,責任人100元。
25. 低壓磁力啟動器:(1)電動機控製開關應使用真空磁力啟動器;(2)電動機保護應符合《規程》第455條規定; (3)電動機散熱應良好;(4)電動機不運行或檢修時,應閉鎖隔離開關。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26. 幹式變壓器、移動變電站保護應齊全可靠,不超負荷、不超溫運行。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機電隊長100元,分管隊長200元,責任人100元。
27. 保護接地:(1)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值符合《規程》和《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要求;(2)接地裝置不生鏽、不鬆動、不埋壓。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機電班長各100元,責任人100元。
28. 井下電纜、線盒:(1)必須使用阻燃電纜,電纜接頭及接線方式和工藝應符合要求,開關接線腔、接線盒內無銅絲、灰塵,芯線無灰塵、壓線工藝符合要求,線盒、信號電鈴吊掛高於進出電纜線、兩端線有垂度。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機電班長各100元,機電班長責任人100元。
29.機房、硐室及機電設備崗點:(1)崗位責任製;(2)操作規程;(3)設備包機製度;(4)交接班製度;(5)巡回檢查製度;(6)幹部上崗製度;(7)設備檢修製度;(8)要害場所管理製度;(9)應急預案;(10)設備技術特征;(11)設備供電係統圖;(12)液壓(製動)係統圖;(13)潤滑係統圖;(14)設備運轉、檢修、02manbetx.com 、保護試驗、崗位人員巡查記錄;(15)交接班、外來人員登記等記錄。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機電隊長50元,分管隊長100元,責任人50元。
30. 設備技術檔案健全,實行專人管理;變壓器、主通風機、主提升機、主壓風機、主排水泵、鍋爐等大型主要設備應做到一台一檔,內容齊全。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機電隊長150元,分管隊長100元,責任人50元。
31. 井下電氣設備上架並刷紅白相間漆,小型電器(電鈴、按鈕、打點器)應上板,有標誌牌,防爆電氣設備和小型電器應有入井合格證,各種設備、設施表麵清潔。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50元,機電班長50元,責任人50元。
32. (1)機房硐室、機道和電纜溝內外應衛生清洗,窗明潔淨,無雜物,無積水,無油垢,電纜排列整齊,無鏽蝕,無跑、冒、滴、漏現象;(2)防火器材(沙箱、鐵鍁、滅火器等滅火器材,所需消防器材應齊全,滅火器不得少於4個,砂箱不低於0.3m³,單個砂箱容量不低於0.2 m³,砂袋不低於8個,使其始終保持良好的戰備狀態)、(3)電工操作絕緣用品齊全合格(絕緣靴、絕緣手套、絕緣台、試電筆、接地線,並按標準擺放)。(4)各種場所、硐室不使用可燃材料裝飾,裝潢不影響安全。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機電班長各100元,責任人100元。
33.大小線:峒室、交叉點過龍門,與管路相同弧度,與管路間距大於0.3m以上,線路間距均勻:通訊和信號線掛在電力電纜上方100mm,高、低壓電纜同一側敷設時,高、低壓電纜之間距離不得小於100m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間距不得小於50mm,電纜鉤間距不大於1m,垂度一致,無多餘線。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機電班長各100元。
34.壓風、水管:(1)吊掛高度按統一高度,連接使用”C”勾或卡子,嚴禁使用鐵絲。(2)各開窩點入口或與主管路分支處安裝閥門。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50元。
35. (1)井下電氣焊無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的,(2)用鋼絲或其他材料代替釋壓易熔塞或電氣保險絲的;(3)檢修機電設備或帶電作業的,未申請停電工作票及未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的;(4)采掘頭麵無供電係統圖或與現場不符的。(1)-(3)一項未嚴格執行罰責任單位1000元,主管隊長200元,機電班長、責任人各300元。(4)一項不符合要求罰主管隊長、技術員各100元,機電班長100元。
二、運輸專業
1.(1) 巷道、運輸設備及軌道等相互之間安全距離符合《規程》及有關設計規定要求,軌道曲線半徑、斜巷各部車場長度、絞車穩固等符合要求。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機電班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2. 采區運輸係統、運輸設備布置合理符合設計要求;一項不符合要求罰相關部門500元,責任人100元。
3. 主要運輸線路(主要斜巷絞車道,井底車場,主要運輸大巷和主要運輸石門,地麵軌道)達到優良品。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4.其他軌道質量達到合格品,不得有雜拌道(異型軌道長度小於50m為雜拌道)。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5. 主要運輸線路的道岔質量達到合格,一般運輸線路的道岔合格率達到60﹪及以上,合格率每降低1﹪;無非標準岔道,岔道軌型不低於線路軌型;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6.采區運送重量超過15t(包括平板車重量)及以上液壓支架等設備時,線路軌型不低於30kg/m;其他線路軌不低於22kg/m。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7. (1)運輸設備綜合完好率90%;(2)機車完好率90%;(3)架空乘人裝置合格,架空乘人裝置製動器、工作製動器、安全製動器、超速保護等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安全可靠,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4)礦車完好率85%,專用車輛完好率≥95%;(5)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和防爆小型電器不失爆;(6)小絞車、無極繩絞車完好率90%。合格率每降低1﹪;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8. (1)傾斜井巷擋車裝置齊全可靠,符合《規程》要求:1.2m及以上絞車,上部為平車場時,變坡點以下略大於1列車長度處擋車裝置應與絞車實現聯動或變坡點處擋車裝置與變坡點以下略大於1列車長度擋車裝置實現聯動。 (2)傾斜井巷運輸車輛連接裝置及保險繩必須符合《規程》規定。(3)斜巷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必須使用聲光行車報警裝置,並有“斜巷行車,不準進入”的醒目標誌。 (4)絞車提升運輸軌道應按規定設置地滾、立滾、導繩輪、壓繩輪並轉動靈活,符合要求。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分管隊長200元,責任人100元。
9. 運輸小絞車製動、鋼絲繩(繩口卡接不少於4個與鋼絲繩繩直徑相符的元寶卡,間距150mm 且方向一致)、聲光聯絡信號等應符合規定,按照符合設計要求;小絞車應安裝防護罩,使用授權開啟裝置;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分管隊長200元,責任人100元。
10. 特種車輛運行,必須製定專項措施並實行掛牌管理,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未編製措施或未按措施要求施工的罰責任單位500元,主管隊長200元,責任人100元。
11. 斜巷跑車防護裝置、窄軌機車製動距離、窄軌車輛連結器靜拉力按規定進行試驗,並有完整的測試記錄和試驗報告。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12. 小絞車運輸,必須有操作規程、崗位責任製、技術參數牌板,牌板內容齊全、真實。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分管隊長200元,責任人100元。
13. 無極繩絞車按照固定牢固,製動器靈敏可靠,聲光信號齊全,鋼絲繩滿足《規程》要求,托壓繩輥齊全有效,機尾輪有安全罩;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14.(1)礦井運輸係統圖必須用計算機出圖,內容應包括:巷道參數、設備和設施參數、軌型參數,並每季補充一次;(2)運輸設備、設施的圖紙及技術檔案;(3)有完整的設備運行檢修及02manbetx.com 記錄。(4)各項工程施工技術措施齊全、完整;(5)有關運輸技術資料使用計算機管理。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15. (1)機車、礦車等運輸設備設施實現管、用、修一體化,機車實行包機製 ,礦車應實行編號管理。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16.捆綁符合規定要求:捆綁用具(專用捆綁鏈、手拉葫蘆、卸扣體、蝴蝶結、連接件、卡具、壓杠、鋼絲繩扣)等必須完好可靠,無損傷、打結、扭曲、繩股斷裂等現象;捆綁用具使用前必須進行完好檢查;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17.保險繩、連接環、鏈和插銷等應符合《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18.運輸係統、地麵辦公室、設備維修點、車間等整齊、清潔,設備材料碼放整齊;主要運輸線路水溝暢通,蓋板齊全、穩固,巷道無淤泥、無積水;電纜、管路、照明符合《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各種牌板齊全、規範。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主管隊長100元,責任人100元。
第三章 一通三防專業
一、通風係統管理
1、礦確定工程布局,編製生產計劃應確定合理的通風係統方案,確保通風係統合理可靠。
2、井下通風設施按區域劃分給各單位管理,由各單位主管負責,正常情況下,兩道風門必須同時關閉,行人或運送物料隻準打開一道,通過後及時關閉,發現一次一道風門常開罰責任單位500元,發現二道同時打開,罰責任單位1000元。
3、各單位要愛護通風設施,運輸大部件通過風門或通風設施時,必須同調度室保持聯係,損壞通風設施,按設施原價賠償;不彙報、不處理的一次加罰責任單位1000-5000元。
4、各施工單位料場堆放不得過於集中,堵塞斷麵不得超過三分之一,每發現一次超過三分之一,或在主要進、回風大巷內堆放物料,影響通風的,一次罰責任單位500元,並立即整改,不立即整改的加倍處罰。
5、通風科全麵負責礦井“一通三防”督察工作,通風科分工要明確,如管理不善,檢查不力,不能及時發現問題並落實,每次罰責任人100元,通風科長負連帶責任,罰50元。
二、局部通風管理
1、局扇必須按要求安裝風電閉鎖裝置,由施工隊負責安裝,發現一台次未安裝或安裝不符合要求的罰500元。
2、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停開局扇,確因工作需要停風,必須有經審批的停風報告,必須提前送交有關單位,並按規定時間停電停風,發現無計劃停電停風,按02manbetx.com 追查責任單位的責任,並罰款1000-2000元。
3、局扇安裝位置要合理(通風科提供位置),並掛牌管理,局扇安裝質量要符合標準化要求,發現一次達不到要求罰款200元,發現牌板損壞罰使用單位200元。
4、風機切換記錄必須按時填寫,否則一次罰款200元。
5、局扇前後5米範圍內無雜物,該項由局扇使用單位負責,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6、風袋要及時接到迎頭,迎頭不得大於5米,該項由施工單位負責對接,發現一次未按規定接到位的罰款200元。
7、井下風袋由各個單位負責管理,各施工單位要愛護風袋,嚴禁割損風袋,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500元。備用風袋嚴禁當作它用或坐睡,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或個人100元,人為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8、風袋破洞要及時補好,通風科檢查出破口破洞後下發整改通知書,如果超過時間未處理,罰款施工單位每洞50元。
9、風袋吊掛要嚴格按照《通風質量標準化評分及考核辦法》執行,做到一平二直三慢彎環環吊掛反壓邊,發現破洞不及時縫補罰款100元,一個環不吊掛罰款50元,節頭不反壓邊罰款100元/處,風筒吊掛不平直處罰200元/處。
10、燒壞風機,安全生產部門要協助追查原因,並提出相應預防措施,若是人為造成按照機電管理辦法給與罰款。
11、掘進巷道內隻允許有一處備用風筒存放處,發現2處以上的給予每處罰款200元。
12、風筒過風門時必須使用鋼性風筒或彈簧風筒,確保風機停風時不漏風,發現一處未按規定對接風筒的,對施工單位處罰500元/處。
13、風筒拐彎處必須使用彈簧風筒且緩慢拐彎,不準許拐死彎,發現一處未使用彈簧風筒、風筒拐死彎處罰200元,並限期進行整改。
14、異徑風筒要使用過渡節,過渡節長度不得低於2米,先大後小、不準花接、不得擠壓風筒,發現一處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
15、掘進工作麵出現局扇停風時,無論巷道內有無瓦斯超限,施工單們必須立即撤出人員至全風壓風流中待命,否則對施工單位處罰1000元/次。
三、瓦斯管理
1、瓦斯員下井前,必須檢查儀器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更換儀器,攜帶不完好的儀器下井罰款100元。
2、瓦斯員必須在指定地點交接班,交接地點定於采掘頭麵,交接班記錄牌板附近,交接班時要將上班情況及注意問題交待清楚,同時在雙方記錄手冊上簽名,發現一次不按要求交接班,罰責任人各200元,如全年發現三次不按要求交接班的,調離本工種。
3、瓦斯員要按規定認真進行巡回檢查、及時回報,填寫記錄時做到字跡清楚、內容完整,嚴禁假檢、漏檢以及虛報瞞報,否則發現一次罰200元。
4、瓦斯員要認真執行“一炮三檢”製度,並有記錄可查,發現一次不執行,對班長、瓦斯員、放炮員各罰200元,瓦斯牌板距迎頭不能超過40米,否則罰款100元/次。
5、瓦斯員嚴格執行巡回檢查製度,對當班區域內的通風設施、防塵設施、安全監測設備等巡回檢查,發現問題能現場處理的要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向主管部門彙報,發現一項一次不執行的罰款200元。
6、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每天由瓦斯員及施工隊電鉗工對風機運行情況及風機切換進行試驗、檢查,並認真填寫試驗記錄牌,發現一次未進行局扇切換試驗處罰200元,已試驗但未及時更新試驗管理牌的對瓦斯員、施工隊處罰100元/次。
7、所有停工的老硐、盲巷通風科及時設置警標,並由調度室科安排有關單位在24小時內將設備材料回收結束,通風科及時封閉,否則因回收不徹底影響封閉而發生事故的,由施工單位負責。
8、已停工的老硐或盲巷由礦指定施工隊進行封閉,臨時封閉時必須使用木板魚鱗式打接,永久性密閉必須使用磚、料石進行砌築,否則對施工隊處罰500元/處。由通風科負責設置警標和檢查牌,定期進行檢查。
9、凡封閉的永久性或臨時盲巷,嚴禁任何人擅自進入,確需進入時必須製定措施,否則對責任單位處罰1000元/次。
四、綜合防塵管理
1、井下必須有完整的防塵係統,管路安裝由大到小,防塵管路及設施由施工隊按規定安裝、回收加工維護,因未按安排回收、維修影響生產的,罰責任單位500元。
2、回采工作麵兩巷及掘進工作麵迎頭,由施工單位分別配備不低於40米防塵灑水軟管,並負責管理、配備,達不到要求的罰施工單位200元。
3、由通防工區負責隔爆的安裝、回收,技術科設計工程時按照通風科提供的距離,必須留設隔爆設施的巷道斷麵,對沒有留設或壓力大及其它原因斷麵不夠的,則技術科安排擴大斷麵,未按要求安裝、回收的罰1000元。隔爆水棚工程質量及設施完好由通防科定期檢查,發現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如果超過時間未處理,罰款施工單位每處50元。
4、掘進工作麵的防塵設施由施工隊安裝、管理,同時負責所在區域沿途的防塵灑水,運料或運輸設備時注意保護好防塵設施,每項執行不好給予罰200元。
5、通風科負責檢查防塵管路和防塵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若接通知不按照規定時間處理的,罰有關單位200元。
6、各溜子轉載的噴霧裝置由施工隊負責使用、管理,因巷道防塵灑水需將水管拆掉的用後及時恢複,發現轉載點噴霧未與軟管連接或出煤時未正常使用轉載點噴霧的,對施工隊處罰200元/次。
7、采掘工作麵及兩道三角門以裏範圍內的巷道由施工單位負責當班的灑水防塵,主要運輸道、軌道巷、回風巷由礦方指定責任範圍負責清理、衝洗煤塵,通風科瓦斯員負責監督,發現一次不防塵造成煤塵堆積、浮煤較大,對責任單位500元/次處罰。
8、綜采、綜掘機必須保持內、外噴霧完好,采掘工作麵施工時必須保持正常使用,否則處罰500元/次。
9、施工單位打眼時應濕式打眼,沒有條件的必須幹打外噴,否則200元一次,所有炮眼必須裝炮泥、水炮泥,每發現一次炮眼不裝罰款200元。
10、放炮前後,由施工單位負責放炮地點20米範圍內的防塵灑水,每發現一次不執行罰當班200元。
11、采煤工作麵的淨化水幕位置必須符合規定位置,進回風巷各兩道風流淨化水幕;掘進工作麵迎頭與回風出口各一道,噴漿處回風流中要安裝兩道,淨化水幕必須保持與軟管正常連接,水幕噴霧迎向風流,未連接軟管或角度不正確處罰200元/處。不正常使用的每次罰責任單位200元。
五、防滅火管理
1、采掘工作麵的滅火器、消防沙、消防帶以及消防銑、消防桶等消防器材由責任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並跟頭麵搬遷,發現缺失或損壞及時彙報或更換,否則罰使用單位200元。
2、如消防器材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壞按成本價1倍賠償。
3、由安監科不定期進行消防材料抽查,發現消防材料不足或缺失,在整改期限內未落實對施工單位處罰200元/次。
4、井下電氣焊要有礦長審批的使用電氣焊報告,並提前送交到有關單位,必須在報告規定的地點和時間內工作,並按報告要求配齊消防器材,安全科人員要現場監督檢查各項措施和落實情況,瓦斯員檢查氣體符合規定要求後方可施工。盡量減少井下電氣焊作業,確需電氣焊的必須提前編製安全措施,無計劃、無措施井下電氣焊對責任單位處罰1000元/次,工作完畢後,氧氣瓶、乙炔瓶、電焊機及時回收升井,否則,每推遲一班罰責任單位200元。氧氣瓶、乙炔瓶要分裝分運,否則,每次罰責任單位500元。
5、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取得合格證後方準入井,發現無合格證下井的設備,分別對使用單位和井口把鉤人員罰款100元。
6、所有下井人員必須配戴自救器,每發現一次不配戴罰款200元,自救器必須隨身攜帶,凡丟失自救器一律按成本價2倍賠償。
7、井下所有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及其它可燃油類,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使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必須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必須及時帶上井,發現一次不執行罰款300元。
8、井下所有通風管理牌板不得任意損壞,在所管轄區域內損壞的按照原價的2倍罰款。
9、構築風門、密閉等設施,要符合相關標準(通風科提供標準措施),否則給予施工單位罰款200-500元,並由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10、井下臨時、永久密閉不得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打開,發現一次給與罰款1000元,如生產需要,經礦批準通風科製定措施,按照措施進行排放處理。
六、安全監測
為加強我礦六大係統設備的管理、並有效利用係統設備的使用,提高瓦斯監控、人員定位、通信聯絡(包括無線通訊)、廣播係統、緊急避險硐室係統、井下視頻係統的設備正常運行、數據上傳等特製訂本管理辦法,望各單位共同遵守、監督。
1、通風科根據已審批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前3天,向監控室和使用單位分別下達《安全監控設備安裝通知單》(以下簡稱安裝通知單),監控室在接到安裝通知單24小時內編製《安全監控設備安裝安全措施》並準備好相應的監控設備,將設備運至安裝位置,並在接到安裝通知單後的48小時內安裝完成,否則罰款100元。
2、主幹通訊線路由礦統一規劃,由監控室鋪設施工、管理、維護;采煤工作麵以及采掘工作麵、機電硐室等所需要的監控線路由使用單位協助監控室進行敷設;分站、傳感器、斷電器等安全監控係統儀器之間的接線由監控室負責。電源線、控製線與饋電開關的搭接,必須由使用單位的電氣維修人員操作,非電氣維護人員嚴禁操作。接線時,必須有監測監控人員現場配合,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接線。出現問題按照誰負責的就罰款100元。
3、安全監控係統及儀器安裝完成,由使用單位、機電科、安全科、通風科組織人員檢查,確定監測監控係統極其儀器正常運轉,填寫《安全監測監控設備移交單》,監控室、機電科、安全科、通風科和使用單位簽字後,交付使用單位。移交後的安全監測監控設備由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使用安全監控設備的單位要指定專門的電氣維修人員進行維護,並把電氣維修人員名單上報監控室,由監控室安排對其進行安全監控設備日常維護技能培訓。工隊維護人員主要負責瓦斯監控分站、傳感器、牌板、人員定位分站、讀卡器、電話、無線通訊基站、廣播係統的日常挪移,通信線的延長、回收,及時清理設備表麵的灰塵,按質量標準化的要求對轄區內的監測監控設備及監控線路進行管理。監控室負責監管,發現問題給予責任單位罰款200元,監控室分管人員罰款100元。
4、隨著工作麵的前移,使用單位需要延長電話線監控線路時,必須提前到監控室領取電話線監控線,並由使用單位的維護人員進行線路延長。在施工開始前必須電話告知監控室,在得到監控室的允許後方可進行。在延線前沒有提前通知監控室造成線路短路、傳感器斷線、人員定位係統的數據不能及時上傳的監控室有權給予該隊1000元的罰款。
5、使用單位進行線路標準化整理,需要改動井下監控設施以及線路時,必須提前電話通知監控室,在得到監控室值班人員的允許後,由使用單位的維護人員進行改動,影響數據上傳的給予罰款500元。
6、隨著回采工作麵的推進,使用單位應對富餘監控電纜進行整理,當富裕電纜積聚到一定數量時,使用單位應告知監控室。在得到監控室的允許後,由使用單位的維護人員進行監控線路回收,並將回收後的線纜整理後升井送至監控室,監控室值班人員應做好相應記錄,無記錄的罰款100元。
7、使用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要隨時移動甲烷傳感器和牌板,按照作業規程的要求,保證在掘進工作麵的甲烷傳感器吊掛在風筒的另一側,距離工作麵迎頭≦5m處;在采煤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吊掛在工作麵(回風側)上端口≦10m處。甲烷傳感器應垂直懸掛在巷道內支護良好、無滴水的地方,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得小於200mm。在監控室人員巡檢查出設備沒有按規定進行懸掛、牌板沒有正常前移的對區隊給予100元罰款。
8、與監測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和控製線在改線或拆除時,檢修與監測監控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監測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事先和監控室取得聯係,共同處理。嚴禁私自改變或停用、拆除監測監控設備。對沒有通知監控室私自甩開監控設備斷電器的導致不能風電閉鎖、瓦斯超限斷電、故障斷電的給予該隊1000元罰款。
9、使用單位必須使用和保護好安全監控設備,對故意破壞或損壞安全監控設備的使用單位,對使用單位給予2000元罰款;對因保護不善造成安全監控設備出現異常或損壞的,(如噴漿、降塵時沒有及時移動傳感器或在采掘工作麵長時間不對傳感器進行清理,導致微小顆粒堵塞傳感器進風口致使傳感器在測量上出現誤差或損壞)對使用單位進行1000罰款。如發生上述行為,使用單位必須在30分鍾內向監控室彙報,隱瞞不報或拒不承認,對使用單位和有關負責人2000元罰款,並嚴肅追究使用單位主管的領導責任。
10、井下各區隊和個人均有責任愛護監測監控電纜,不得隨意破壞,對隨意破壞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單位主管領導、當班跟班隊長、技術員負連帶責任。對因在放炮作業過程中未及時挪移或其它作業中對瓦斯監控分站、傳感器、人員定位分站、讀卡器、無線通訊基站、廣播係統、視頻係統的,導致線纜破皮或損壞的,係統不能正常運行、數據上傳的對使用單位給予1000元罰款。若上述情況再次發生,對該隊處於2000元罰款,並嚴肅追究單位領導的管理責任,監控室並及時上報礦領導。
11、各單位對損壞電話線路、電話機導致不能正常通訊的分別給於該隊500的罰款。
12、因工作麵貫通、通風係統發生改變或回采結束等原因需要拆除監測監控設備時,使用單位必須提前3天告知監控室,領取並填寫《安全監控設備拆除申請單》。有通風科、機電科以及總工程師審批後,有通風科下達《安全監控設備拆除通知單》,有監控室拆除監測監控設備後有使用單位負責將設備升井交送監控室,並填寫《安全監控設備移交單》。
13、監測監控電纜的領用、回收,監控室需要做好相應的賬目,便於在監控設備回收後考核使用單位的監控電纜回收率,缺一項記錄台賬罰責任人100元,監控室主任負連帶責任,罰100元。
14、人員定位係統識別卡的佩戴與日常的衛生清理,如發有人故意損壞或丟失的,監控室對該工作人員進行500元的罰款。
15、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佩戴人員: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安全監測工(瓦斯員、安全員)在正確佩戴的同時也要保護好該儀器的完好如發現有人惡意損壞、丟失、監控室對該人員進行500元的罰款。
16、各采掘巷道內的傳感器應隨采掘生產變化情況及時挪移到規定距離,由施工單位負責對傳感器進行挪移,發現一次未挪移傳感器至規定位置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傳感器挪移後牌板未及時挪移到相應位置對施工單位處罰100元/次。
17、監控室巡查人員監管不力,不能及時發現現場問題,每次給予個人100元罰款。
18、各種傳感器、便攜儀要按時檢驗和調校,否則,罰監控室主任及其他負責人每塊每次100元。
19、監控室必須按照規定時間進行三閉鎖測試,提前、推後必須和煤管局聯係,經同意後方可進行,測試不成功的罰款監控室100元,負主要責任的單位罰款500元。
第四章 地測專業
1、巷道施工前,技術科向地測科提出設計圖紙並附簡要文字說明,地測科對設計圖紙進行核算,並根據設計要求進行施工測量,施工巷中途變更設計時,技術科應向地測科提出更改後的設計圖紙及文字說明。
2、巷道施工過程中腰線有鬆動或巷道變坡及距迎頭過遠中腰線不能使用時,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門給予校正或延掛中腰線。在測量給線時,施工單位必須停止割煤和打頂、幫錨杆,工人讓開前後視線。凡有意不讓不配合者,罰相關施工單位200元每次。
3、對於一次定向大於100米的岩巷,必須設置激光定向。並定時、定距離對激光進行檢查校核,發現偏差立即改正,確保精度。
4、巷道中的測點和中腰線點,施工單位應妥善保護,嚴禁敲打或吊掛重物。如對延掛的中腰線點有疑問時,施工單位要及時告知測量人員,否則出現差錯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破壞中腰線點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5、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地測聯係單施工,測量人員發現未按線施工的,以及自定破壞煤層頂板或底板者,每發現一次根據情節輕重罰款200~500元。如遇巷道偏線嚴重而無法延線和影響工程使用的,可拒絕給線,並立即向有關領導反映,確定處理意見。未經技術部門或總工程師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線或借線。
6、10#煤層掘進巷道每掘進30~50米以及10#煤層回采工作麵每10天,地質技術員到現場指定位置,施工單位探煤厚,探明巷道頂底煤層厚度,探煤厚設備由施工單位自備。不及時探煤厚者,每處罰款200元。
第五章 防治水專業
一、管理規定:
1、區隊長是配合探放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配合管理日常探水工作。
2、積極配合探水隊超前鑽探和公司物探隊超前物探工作,對查出的異常區域,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3、施工中嚴格執行防治水管理規定和安全技術措施。
4、負責管理日常排水,巷道內的積水要及時清理。根據“作業規程”要求必須及時跟進排水管路到迎頭(排水管路不得滯後迎頭30米)且必須有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並根據巷道出水實際情況及時增加排水管路和設備,
5、現場跟班隊長是現場突發事故處理的第一指揮者,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作業規程”的規定,實施現場處置方案,組織本班人員開展救援搶險工作。
6、負責組織安排人員,按探放水科下發的聯係單施工鑽場,並按時保質量完成鑽場的施工任務。
7、每班的班組長是當班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也是負責井下超前短探眼施工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當班超前短探眼的具體施工工作。
8、探眼深度保證≥8m。
9、每班接班時必須對上一班探眼所保留的安全距離(長度)進行檢查,並彙報調度室。
10、每班不論什麼時候檢查,探眼深度必須≥4m(保留4m安全距離)。
11、如果當班掘進過程中已掘進到安全距離時,必須及時施工超前探眼,否則應停止掘進。
12、現場施工完小班探眼後,當班隊長要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並建立專門記錄台帳。
13、生產區隊在短探過程中發現老空巷道或其它異常時,立即停止短探,短探鑽杆不得撤出並向調度室彙報現場情況,待調度室通知相關領導或科室人員,以及當班跟班領導到現場確定無異常情況後,方可恢複正常掘進。
14、定期進行水倉淤泥的清理,定期對排水設備進行檢修,做到日常維護,要及時更換損壞的排水設備。
15、每個巷道掘進到低窪處時,必須設置臨時水倉(具體數據有生產技術科製定)。
16、不得向巷道內私自排水。
17、鑽機的搬運過程中,要愛護設備。
18、各掘進按接到探水隊開設鑽機窩通知後,要及時開設,要及時配合探水隊開展長探工作,長探不超出掘進30米時,不準掘進。
19、在過異常區施工過程中,在原有短探設計的基礎上,加密短探即向頂板和底板不同的角度進行短探。
二、處罰標準:
1、巷道存在積水深度大於0.2米、麵積大於5平方米時,一處罰款100元,不及時整改的罰款500元。
2、定期進行水倉淤泥的清理,定期對排水設備進行檢修,做到日常維護,要及時更換損壞損壞的排水設備,不定期清理淤泥、及時檢修排水設備的區隊,發現一處罰款200元,發現不按時整改的罰款500元。
3、生產區隊在短探過程中發現老空巷道時,立即停止短探,短探鑽杆不得撤出,並向調度室彙報現場情況,待調度室通知相關領導或科室人員,以及當班跟班領導到現場確定情況後,方可恢複正常掘進。如若不及時彙報及查明老巷道具體情況,,擅自掘進,給予掘進隊5000元及當班班長1000元處罰。
4、在各掘進頭上下山巷道掘進時,應在低窪處開設臨時排水倉,如不及時開設排水倉處以500元罰款。
5、如發現有向巷道內私自排水情況,給予2000元罰款。
6、不按作業規程排設排水管路及排水管路滯後迎頭30米,且沒有備用水泵的給予200元罰款。
7、對於鑽機的搬運過程中,不愛護設備,造成損壞的按原價的100﹪的價格賠償。
8、探水隊在通知各掘進隊開設鑽機窩,不及時開設遲後一個小班的給予500元罰款,不配合探水隊工作開展的給予掘進隊500元罰款。長探不超出掘進30米時,不準掘進。
9、在過異常區過程中,在原有短探設計的基礎上,加密短探即向頂板和底板不同的角度進行短探,否則給予1000元罰款。
10、掘進隊組每班不向礦調度彙報打探眼情況及每班後不報紙質原始記錄的,罰款200元。
11、掘進隊組每班不按時填寫短探記錄的,罰款100元。
12、掘進隊組探眼的位置不對或不規範的,罰款1000元。
13、如發現掘進隊組沒施工超前探眼或探眼數量不夠的,少施工一個超前探眼罰款2000元。
14、發現掘進隊組數據弄虛做假或謊報的罰款2000元,並對當班班長做撤職處理。
15、掘進隊組必須按規定要求配齊正常排水設備、設施及備用的排水設備、設施,不按要求配備的罰款1000元。
16、對巷道因排水設施不全或排水組織不力造成停工或淹設備的, 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處以損失金額的2倍罰款。
第六章 安全管理專業
1、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製度,缺一項對相關科室處以500元罰款;
2、發現重大隱患,必須停產整改,下發隱患整改單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對責任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對監督單位和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
3、對上級單位到礦檢查以及礦、科、隊、班組、員工“五級”排查出的一般隱患,當班能整改的及時整改,當班無法整改的下發整改單限期整改,不整改或到期沒整改的,對整改單位處以500元罰款;對監督單位和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
4、對在上級單位(政府部門、集團公司)到礦檢查中作出罰款處理的,對相關責任單位處以雙倍於上級單位罰款金額的處罰;
5、區隊在日常工作中應建立三個台賬(後附表樣),即崗位隱患排查處理台賬、班組隱患排查處理台賬和區隊隱患排查處理台賬,否則缺一項對責任區隊罰款300元。填寫不認真處罰100元,每月30日中班前將本月的這三本台賬記錄交安全科。不按時交台賬處罰200元;
6、各施工單位必須加強現場管理力度,確保施工質量和作業安全,對在上級部門、單位(集團公司、鄉、縣、市和省局)現場檢查時做出罰款的,對相關責任單位處以罰款金額2倍的罰款;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發現未持證上崗一人次,對責任單位處以300元罰款;
8、各單位必須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培訓,確保參訓人數、時間、帶隊領導“三到位”,否則缺一人次罰責任單位100元。
9、各區隊必須建立完善區隊及班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製度。主要包括(1)班前、班後會製度;(2)班組長隨班管理製度;(3)安全質量標準化製度;(4)隱患排查治理製度;(5)班組和崗位安全評估製度;(6)事故報告和處理程序;(7)事故分析處理製度;(8)安全檢查與獎罰製度;(9)班組學習培訓製度;(10)崗位練兵、技能競賽製度;(11)交接班製度;(12)現場安全文明生產製度;(13)安全舉報製度;(14)員工安全權益維護製度;(15)安全績效考核製度;(16)區隊必須建立交接班、工程質量管理、師帶徒及培訓等製度;(17)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法”,缺一項製度,對責任區隊處以200元罰款;
10、各區隊必須配足區隊長、班組長、專職工程質量驗收員、特種作業人員,熟知崗位“應知應會”知識,建立日常考核檔案。班組必須配備一名兼職的群眾安全監督檢查員,缺一個對責任區隊處罰200元;
11、班組必須召開班前會、班後會以及每周一次的安全例會,每月月底前交到安全科,發現一次不開會或記錄不全的,處罰200元,逾期未交的罰款500元;
12、全力打造安全型班組,嚴格執行“三不生產”和“四不開工”原則,即:不安全不生產、不文明不生產、不標準不生產;危險源辨識不清開工、管控措施不到位不開工、作業能力達不到不開工、隱患不排出不開工,否則一項達不到要求處相關責任班組200罰款;
13、嚴格執行隊幹部跟班製度,發現空班空崗或跟班不到點,每一人次罰500元。
14、各專業、各區隊製定安全質量標準化目標計劃,在每月25日前交安監科彙總,逾期未交的處以200元罰款;
15、要愛護井上下安全質量標準化宣傳排板、巷道標識牌板、避災線路牌、裏程牌等,否則對責任區單位處罰標準為:800mm長以上(包括800mm)的處罰200元,800mm長以下的處罰100元。
16、井下所有采、掘、機、運、通以及地測防治水等設施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必須齊全且正常運行,安全設施不健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視情節一項罰款200-1000元。
表樣1:
區隊崗位隱患排查處理台賬
序號 崗位 檢查人 日期/班次 存在問題(隱患) 處理意見 整改
情況 整改
驗收人 驗收
時間
表樣2:
區隊班組隱患排查處理台賬
日期/班次 班組長 檢查人 存在問題 處理意見 整改情況 本班檢
查條數
表樣3:
區隊 旬隱患排查處理台賬
序號 檢查
日期 當班
班組長 檢查人 存在問題 處理意見 整改
情況 整改
驗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