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狗万manbet官网 !

xx煤礦生產技術管理製度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4-07-19 17:19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1

第二章 生產技術科職責範圍 3

第三章 生產科安全生產責任製 5

第四章 技術例會製度9

第五章 工程技術人員任免考核管理辦法 12

第六章設計管理製度17

第七章 作業01manbetx 管理製度25

第八章 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製度34

第九章 回采技術管理製度41

第十章 掘進(開拓)技術管理製度50

第十一章 技術資料管理製度64

第十二章 技術管理監督檢查和技術02manbetx.com 追查處理製度 65

第十三章 工程技術人員請假製度 67

第十四章 職工技術培訓管理製度68

第十五章 生產銜接計劃管理 69

附件一: 礦井設計審批程序 71

附件二: 采區設計74

附件三: 礦建施工圖設計77

附件四: 作業01manbetx 編製內容格式要求 78

附件五: 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權限 85

附件六: 工程質量管理製度 88

附件七: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製度 89

附件八: 主材使用與回收管理製度 92

附件九: 煤質管理製度 93

附件十: 綜采工作麵安裝和拆除管理製度 95

附件十一: 開拓掘進施工設備使用管理標準103

附件十二: 開掘工作麵安全技術裝備係列化標準128

附件十三: 開拓掘進巷道頂板管理標準131

附件十四: 交岔點巷道開口施工安全技術規定 134

附件十五: 巷道維修管理製度 136

附件十六: 錨杆支護技術規範 137

第一章總 則

第1條 生產技術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基礎工作,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礦生產技術管理基礎工作,實現礦井正規安全生產,推動礦井技術進步,充分發揮技術人員在企業安全生產、健康發展中的作用,結合我礦實際,製定本生產技術管理製度。

第2條 建立健全在礦長領導下的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體係,礦總工程師(科技術負責人、隊主管技術員)應對礦長(科長、隊長)負責,主管礦(科、隊)技術工作,對礦(科、隊)的安全生產負有技術責任。礦總工程師(科技術負責人、隊主管技術員)對重大(一般)安全生產技術問題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經礦長審定(或上級)批準後,由分管負責人(副礦長、科長、隊長)組織實施。

第3條 技術管理執行下級服從上級並對上級負責的製度,礦總工程師主管礦井全麵技術工作;各科技術負責人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技術工作;各隊主管技術員在各科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技術工作。

第4條 各級技術人員要取得相應的任職資格後方可聘用,科技術負責人的聘用由總工程師提名後,按程序進行考核任(騁)用;隊主管技術員的聘用由科技術負責人提名或隊長提名後,報總工程師審核批準。

第5條 各級技術人員要協助本單位行政正職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技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礦井和上級部門的有關技術政策和技術規定;編製本單位技術進步、技術改造、技術管理規劃及年、季、月度生產計劃,審查本單位、本係統技術方案和設計,排查本單位、本係統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本單位、本係統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工作。

第6條 各級技術人員負責組織製定本單位職工培訓計劃,對本單位負責工種的職工進行培訓並考核;負責編製或審批作業01manbetx 和專項措施,並對其進行定期的審查、修正;負責本單位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協助上級科研部門搞好科技攻關和試驗工作,並及時編製推廣應用總結和試驗報告;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在本單位範圍內開展技術革新和合理化建議活動,解決生產中存在的擋手問題;準時參加技術例會、作業規程會(複)審等技術性會議,按期進行技術小結和技術總結工作;嚴格執行礦井規定的幹部下井製度,經常深入現場進行調查研究,及時解決生產技術中存在的問題,針對可能發生的問題,及時采取超前預防措施

第7條 各科技術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技術工作全麵負責,各單位繪製的圖紙、方案設計及外報的技術性資料等沒有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的簽字不能生效。

第8條 在生產科建立專項生產技術管理基金,作為對生產技術管理中突出的先進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以推動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的有效運行。礦對所屬有關單位每半年檢查一次本生產技術管理製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實行獎優罰劣。

第9條 本生產技術管理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各科及外委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並參照本生產技術管理製度製定各自的生產技術管理辦法,但不得與本生產技術管理製度的內容相抵觸,本生產技術管理製度如有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相矛盾之處,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章 生產技術科職責範圍

第10條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規章製度,在總工程師和生產副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的生產技術、煤質、頂板、運輸、節能計量等管理工作。

第11條 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及時編製、會審作業規程,報總工程師審批後,進行打印;檢查基層隊組規程措施的貫徹情況;並組織每月一次的作業規程複審工作;檢查規程措施在生產現場的執行情況;現場遇到地質構造或其它變化時,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提供資料和編寫安全措施,有效指導現場安全生產。

第12條 負責編製礦井月度、年度生產銜接計劃,保證礦井工作麵銜接、盤區接替、水平接替、煤層配采科學合理,製定工作銜接計劃和工作麵準備方案,督促檢查工作麵準備工作,並編製中長期規劃。

第13條 負責頂板管理業務保安,根據各頂板管理小組活動情況,安排對失修巷道進行維護,編製合理的支護設計,確定合理支護參數,保證支護方式安全可靠。監督各頂板管理小組頂板管理活動情況,並根據規定進行現場跟班,保證安全生產。

第14條 負責礦壓觀測工作,提高支護質量,研究總結不同區域、不同煤層、不同時期的礦壓顯現規律。對支護材料、火工品等審批嚴格把關,確保支護材料質量,組織安排井下材料的安全回收管理。

第15條 負責礦井的運輸管理,定期對井下運輸設施進行檢查並督促落實“三定”問題。

第16條 負責組織有關單位搞好單項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17條 負責節能計量管理工作和檢驗試驗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所管業務技術的台帳、檔案。按期組織編寫工程竣工或采麵生產的總結報告,積累技術資料。

第18條 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提高回采率和支護效果的同時,降低材料消耗,提高管理水平。負責全礦的煤質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各區隊實行全員全過程的質量管理,保證原煤煤質達標。

第19條 負責井上下采掘工程平麵圖的定期修訂與交換管理工作。負責礦井範圍內的采空區塌陷複墾補償工作。

第20條 負責完成礦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生產科安全生產責任製

第21條 科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生產副礦長及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管轄範圍內的業務保安工作全麵負責,是本科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負責督促、檢查、考核生產科副科長、技術主管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情況。

3、負責對各類設計圖紙、技術資料進行嚴格審查把關,使各類設計和技術應用不僅符合相關要求,還做到科學、先進、合理。

4、負責全礦運輸質量標準化的日常工作。組織製定運輸質量標準化達標及實施辦法,提高標準化水平。

5、負責組織落實礦井頂板管理工作,在回采工作麵初采、初放、收尾、放頂、安裝、拆除,巷道開口、貫通及工作麵過構造或異常區域時,組織跟班作業,並深入現場進行指導。

6、負責涉及本科室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管理製度的建立、健全、實施、檢查、落實。

7、堅持在“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原則下,負責在生產銜接計劃安排和回采工作麵設計時,必須首先滿足頂板支護、“一通三防”防治水的需要,確保安全生產。

8、負責支護材料的審批把關工作,督促管理人員認真檢查支護材料、設備質量,嚴格把關,向井下提供質量要求合格的支護材料和設備。

9、負責組織安排井下主材回收時的安全管理,組織製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安全回收。

10、根據生產需要和規程要求,嚴把火工品使用計劃和審批。

11、根據井下巷道安全要求,配備有效的擋車設施和開掘工作麵臨時支護材料,嚴把質量關,保證材料、設施可靠有效。

12、對礦井存在的巷道失修問題,與相關科室協調,及時安排有關隊組對巷道進行維護。

13、負責組織地質和水文地質人員,準備回采工作麵、開掘巷道的地質及水文情況進行地質勘探,為有關部門製定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提供詳細、準確的地質情況預報和水文地質預報,巷道掘進遇地質構造時,利用勘探設備,根據岩層情況,進行勘探,做出正確判斷。

14、負責在巷道掘進、開口、貫通過程中,對開口位置、腰線、中線等數據及時進行測繪,向生產隊組提供準確數據。

15、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工作麵探放水和探老空、老窯等工作,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6、負責本單位有關人員在巷道貫通(炮掘20米,綜掘50米)前,向有關單位下達貫通警報。

17、負責向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及時提供詳細準確的圖紙

18、抓好本單位質量標準化工作,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業餘培訓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19、負責組織、製定本科業務範圍內的各項安全管理製度措施,並督促實施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抓好作業場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在大鑽過程中,協助瓦檢員工作,發現瓦斯超限、風量不足等不安全隱患,必須停止作業,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彙報。

20、負責及時根據礦生產情況做好上下采掘平麵圖的定期修訂與交換工作,保證生產安全。

第22條 副科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安全指示精神。

2、負責監督煤礦三個規程和礦井製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製度以及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

3、掌握現場實際情況,月底采掘進尺情況,在通風能力允許瓦斯抽采達標的範圍內合理安排抽、掘、采銜接計劃。合理安排銜接,確保采、掘、開正常銜接。

4、負責組織業務範圍內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和審批工作。

5、經常深入井下,檢查井下現場施工情況,並對井下現場隱患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6、不定期地搜集整理井下各巷道、各工作麵的頂板壓力變化情況,提出合理的頂板支護方案。

7、負責節能,計量等相關儀器儀表的檢定試驗工作,保證在用設備、儀器、儀表的完好。

8、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對單項工程進行開竣工驗收,發現隱患問題及時安排組織處理。

9、負責全礦運輸質量標準化日常檢查和打分定級工作,並不斷完善改進運輸設施的安全性能,確保礦井運輸質量標準化水平不斷提高。

10、認真抓好分管範圍內的質量標準化工作,積極采取措施,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專業質量標準化水平。

第23條 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科長的領導下,對本專業的技術管理工作全麵負責。

2、根據生產需要,及時出具下發井巷工程設計及相關技術資料。

3、做好設計技術交底工作,並深入現場指導施工。

4、及時了解掌握井巷工程的施工情況,根據存在的問題及時出具變更設計。

5、參與井巷工程專業科技攻關,積極引進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6、負責地麵建築物、水體、鐵路等保護煤柱的留設。

7、負責對技術組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以提高職工的政治思想和技術業務素質。

第24條 各基層隊組技術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

技術副隊長,主要負責本隊規程措施的編製、審批、修改補充、貫徹落實、規程考試及牌板管理、綜合防塵、職工培訓和辦理操作證、上崗證、對工程進展過程中出現的地質構造或其他情況及時與主管部門聯係工作,負責本隊施工地點頂板監測儀器儀表的安設、維護及數據收集、整理工作,負責科學技術的推廣、應用及技術改革等工作,參與02manbetx.com 追查並製定整改措施。

技術員,協助技術副隊長搞好規程措施的貫徹考試,在技術副隊長請假時,代行技術副隊長職責。

第四章技術例會製度

第25條、礦每月組織召開一次技術例會,由總工程師主持,各科(公司)技術負責人參加。技術負責人不在,行政正職參加。

主要研究內容:

(一)貫徹上級有關技術管理方麵的方針、政策;

(二)研究解決礦井目前技術上需解決的問題;

(三)總結上月技術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製定下月技術工作規劃。如采掘布署、銜接準備、規程編製、項目設計、探放水計劃、防洪防凍、通風係統、瓦斯治理、重點工程、環節能力、工程質量、支護改革、技術革新、新設備新技術推廣、設備改造選型等。

第26條、科(公司)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技術例會,由各科(公司)技術負責人主持,本單位全體技術人員參加,必要時請分管礦領導和科相關領導參加。

主要研究內容:

(一)貫徹礦技術例會精神,傳達上級有關技術管理方麵的方針、政策;

(二)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圍繞礦技術例會及作業計劃的內容,根據本月技術工作的進展情況,研究製定下月科(公司)技術工作計劃;

(三)研究解決科(公司)目前技術上需解決的技術問題;

(四)檢查本月技術工作完成情況,總結本月技術工作的經驗和教訓,製定本單位工作順利完成的保證措施,做到有計劃、有落實,能指導於安全生產,服務於安全生產。

第27條、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具體確定技術例會召開時間,可增加例會次數。技術例會根據會議內容,可適當擴大參加範圍,必要時請行政領導參加。

第28條、礦機電安全技術例會每月由機電副礦長主持召開一次,各單位負責機電安全的人員參加。主要內容為:總結本月礦機電的安全技術工作,安排下月礦機電的安全技術工作;對機電設備的安裝、使用、更新、改造方麵的技術問題進行03manbetx 論證;重點機電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情況的落實、礦機電規程措施貫徹執行情況。

第29條、礦運輸安全技術例會每月由生產副礦長主持召開一次,各單位負責運輸安全的人員參加。主要內容為:總結本月礦運輸的安全技術工作,安排下月礦運輸的安全技術工作;對運輸設備的安全使用情況進行通報,對急需更新、改造設備的技術問題進行03manbetx 論證;運輸重點工程的設計、施工落實情況,礦運輸規程措施貫徹執行情況。

第30條、礦通風安全技術例會每月必須由礦長主持至少召開一次,各單位負責通風安全的人員參加。主要內容為:通風科總結本月通風安全工作,安排下月通風安全工作;對“一通三防”方麵存在的重大隱患和問題進行03manbetx 研究,采取相應措施,由礦長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處理。

第31條、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必須及時召開專題技術例會,具體研究有關事宜。

第32條、生產技術成果論文研討會,礦每半年舉辦一次。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每人至少有一篇成果論文參加研討,並評選優秀成果論文進行交流。

第33條、技術表彰會,每年召開兩次。總結上年(上半年)技術工作,安排下年(下半年)的技術工作,表彰獎勵在技術管理、技術革新、技術推廣應用等方麵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第34條、所有技術例會必須有專人記錄,會後按紀要下發各有關單位領導。

第五章 工程技術人員任免考核管理辦法

第35條 各級技術崗位人員的任免程序

1、科級(副科級)主任工程師、技術主管按照科級幹部任免程序由礦黨政聯席會議決定任免;

2、享受隊級待遇的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由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申報,礦總工程師審批,礦長簽注意見後,享受相關待遇。

3、各隊技術副隊長、技術員的任免;

在規定的職責範圍和任職條件內,由所在隊黨政正職研究推薦候選人,報采區技術主管和區長審批後報生產技術科技術主管對其業務能力進行審查,再由專業副總工程師把關審批後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由組幹科下文批複。

第36條 對工程技術人員考核管理辦法

1、考核程序

全礦采掘開運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工作考核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按有關程序進行,其餘輔助隊組工程技術人員的考核由各專業副總(或專業科室技術主管)負責進行,統一由生產技術科將考核結果和依據考核結果提出的處理意見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組幹科進行備案,作為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晉升和職務聘任的重要依據。

2、考核機構

礦成立考核、考評領導組:

組 長:礦總工程師

副組長:勞資科長

成 員:安全科、通風科、地測科、礦調度室、機電科及生產技術科技術主管考核、考評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科。

辦公室主任:生產技術科技術主管。

3、考核、考評對象

采煤、開掘、機電、運輸、通風、調度、地測七個專業各隊組的技術副隊長和技術員。

4、考核、考評方法

對工程類一般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在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領導組和各係列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下,由人力資源科、生產技術科協調組織,按照集團公司規定進行年度考核。

(1)考核:采用百分製考核;由隊長(或專業科室)技術負責人、考核組成員聯合對技術副隊長進行定量考核。

(2)考評:由分管礦長、總工程師對技術副隊長進行定性評價

(3)由生產技術科負責,每月進行一次技術副隊長和技術員考核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考評,獎優罰劣。

(4)根據考評的結果,對前三名的技術副隊長分別獎勵1200、1000、800元;同時對最後兩名的技術副隊長各罰款500、300元。

(5)根據考核、考評彙總結果,對連續兩次專業最後一名的技術副隊長予以解聘。

5、技術人員考核、考評細則

(1)隊長考核項目(10分):

技術副隊長的工作業績情況(5分)及敬業愛崗精神(5分)

(2)專業科室技術負責人考核項目(20分):

技術副隊長的出勤情況(5分):每月的出勤天數數必須達到礦規定的要求,有事必須向科、礦主管請假,否則扣1分/次。

職工培訓情況(5分):要求職工全部持證上崗,並積極參加各種培訓和學習;對於無操作證人員,扣技術副隊長1分/人次;少一人接受培訓或學習,扣技術副隊長1分/人次。

工程竣工報告及技術革新項目(10分):未編製《工程竣工報告》時,扣5分:技術副隊長無技術革新項目時,扣5分。

(3)考核組成員考核項目(70分):

《作業規程》及《施工措施》編製(30分):

a.及時性(5分):《作業規程》應提前兩周編製完畢,並交隊施工負責人把關,再報生產技術科技術負責人審查後,由總工程師負責、生產技術科組織進行會審;《施工措施》應提前三天審批,之後送交各有關部門。《作業規程》《施工措施》滯後生產時,此項不得分;無《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而作業時,追究技術副隊長及其他有關人員責任。

b.科學性(10分):《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工種技術01manbetx 》規定以及由集團公司編製的相關文件要求。有一處不符或出現漏項,此項不得分。

c.圖表及文字(10分):圖表清楚整潔無錯誤,否則扣2分/處;無錯別字或錯誤名稱,否則扣0.5分/字;無塗改或增刪,否則扣2分/處。《作業規程》必須打印,否則扣5分。

d.編製與審批(5分):《作業規程》及《施工措施》必須由技術副隊長親自編寫、親自報送審批;否則此項不得分。若他人代替審批,扣技術副隊長1分/次。

《作業規程》及《施工措施》的貫徹、學習、考試(15分):

技術副隊長每月必須組織全隊職工學習《作業規程》,每位學習人員應蓋章;對於因故未學人員,上班後由技術人員進行補充貫徹,並注明原因、時間等;缺蓋章或簽字,扣0.5分/人次。新工作麵投產前,必須進行《作業規程》考試,考試不合格者,必須補考;發現未考試或考試不及格人員上崗,扣1分/人次。

《施工措施》經過審批、生效後,由技術副隊長組織全體人員進行學習,並蓋章。有1人次不學習規程扣1分。

《作業規程》複審(10分):

技術副隊長必須積極參加《作業規程》複審工作,相互學習、共同促進。不參加者,扣2分/次;對於“複審意見”整改不及時的技術副隊長,扣2分/次。

技術會議(5分):

技術副隊長必須積極參加技術會議,對於無故不參加技術會議的技術副隊長,此項不得分;

技術管理工作總結(10分):

技術副隊長每月總結一次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於每月21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生產技術科。該《工作總結》必須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送交不及時,扣1分/天;無《工作總結》者,此項不得分。

每項工程結束後,技術副隊長必須寫出規程、措施執行情況總結,寫明本規程、措施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後改進辦法,一次不寫扣技術副隊長2分;礦不定期組織技術負責人參加,由技術副隊長根據本隊規程講課,根據講解水平給技術副隊長提出改進意見並打分計入考核,以提高技術副隊長業務水平,對不合格的技術副隊長建議脫產培訓或免職。

第六章 設計管理製度

第37條、礦井設計是將先進的科學技術轉化為生產力的紐帶和橋梁,設計工作是一種綜合性創造性的勞動,是礦井安全生產的首要環節,是整個工程的靈魂,必須要嚴肅認真,既要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安全上可靠,又要符合本礦實際情況,做到切實可行;同時必須符合設計規範和《煤礦安全規程》及質量標準化標準的要求。為此,必須本著設計先行的原則,嚴格設計管理,設計工作要走在施工的前麵,設計提出後,要由主管科室的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有關科、隊技術主管進行會審,並修改補充,由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外報或作為施工的依據。較大型的設計必須經礦長批準。

第38條、各項工程項目(包括采、掘、開、機、運、通、土建、機修、安裝、地測及探放水工程等)施工前必須有專門的設計,未經批準的設計不得生效或作為施工依據。無設計的工程項目不準施工,任何單位不得先施工後設計或邊施工邊設計。

第39條、設計分工:

(一)土建工程,防洪等地麵工程設施設計,生產采區布置方案設計,開拓、準備巷道及回采工作麵施工圖設計(包括支護設計)等由生產科負責。

(二)礦井地質鑽探設計、煤層注水設計、重點工程測量設計及探放水設計由地測科負責。

(三)綜采工作麵設備選型安裝設計、大型設備及變電所設備選型安裝設計、管線網絡布置及安裝設計、機械零件、配件製造的零件圖設計、煤倉(溜煤眼)上下鎖口機械加工件設計、斜坡提升設備選型設計、礦井(采區、工作麵)供電係統(6KV係統)及設備選型設計、礦井(采區)壓風、排水係統及設備選型設計(含管路零部件加工、安裝設計)、井下供電係統(包括臨時供電)低壓部分設計和采掘麵的局部通風機的供電、安裝設計、地麵供電係統的設計等由機電科負責。

且機電科負責每半年對礦井(采區)供電、壓風、排水係統設計調整修改一次。

(四)礦井、采區、工作麵軌道鋪設設計由調度室負責。

(五)礦井(采區、工作麵)通風係統及設施(含改造、改變)設計由通風科負責。

(六)各隊可根據工作需要對零部件進行小改小革設計,但必須遵守相關的設計規範和技術管理規定;屬於機械加工和機電係統改變的必須報機電科審核,機電礦長批準,在機電科備案;屬於巷道工程和采掘活動的必須報生產科審核,生產礦長批準,在生產科備案;較大型的設計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

第40條、所有設計計算數據必須經設計人員認真核實,並由相關科室負責人進行校對後,方可做為正式圖紙數據。各項設計必須做到圖紙、文字說明、預算三齊全。所有設計圖紙審批原稿由資料員存檔、保管,借閱時要按有關規定登記;正式設計圖紙,由資料員負責發放給有關人員及單位執行。所有設計資料、圖紙、文件及設計修改、變更必須一式二份歸檔。

第41條、礦井設計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遵循“管理、裝備、培訓”並重的原則,嚴格執行《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要求,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煤炭礦井采煤設計手冊》、《煤炭工業技術政策》等技術政策、製度的有關規定及行業標準。並要加強對工業廣場煤柱、井田邊界煤柱、防水煤柱以及其它有關安全煤柱的管理,其留設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和礦井的實際需要,不得任意擴大,工業廣場煤柱、井田邊界煤柱、防水煤柱的留設、變動、回收必須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第42條、礦井的改擴建、技術改造、開拓延深、采區、工作麵等所有設計必須在原有勘探部門提交的礦井精查地質報告的基礎上,根據礦井實際揭露情況以及補勘的地質資料,按工程的不同要求,編報生產地質報告或說明書,按程序審批後,提交設計部門。其設計必須充分考慮合理利用煤炭資源,努力提高資源回收率,貫徹機械化、合理集中和技術經濟合理化的原則,體現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實用,並要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做到工期短、投資省、見效快、經濟效益好。

第43條、水平延深初步設計要根據批準的水平延深設計方案進行。其內容包括開拓係統、提升係統、運輸係統、通風係統、防排水係統、壓風係統、供電係統、防降塵係統、安全監測係統。應附有總體工程平麵圖、剖麵圖。要有水平接續時間及產量表、施工進度表、安裝工期表、設計說明書、概算書、設備材料清冊。設計必須有對水、火、瓦斯、煤塵、衝擊地壓及高溫災害防治的安全技術措施及避災路線。

第44條、礦井係統或生產環節技術改造設計要根據批準的技術改造設計方案進行。其內容包括改造的環節現狀、改造的必要性、改造的方案和技術經濟03manbetx 。理由要充分,部分老環節要盡可能充分利用,經濟效益要明顯,應本著集中生產、簡化係統、提高經濟效益的原則進行。

第45條、開拓延深和改擴建工程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一)永久性坐標點位置,建築物、構築物測量定位記錄;

(二)施工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記錄;

(三)材料、構件和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四)礦建、土建、安裝工程施工寫實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五)工程質量評定及質量02manbetx.com 處理資料;

(六)設備管線調試、調壓、試運轉記錄;

(七)主體結構和重要部位的試件、試塊、焊接、材料試驗等檢查記錄;

(八)其他有關規定歸檔的技術文件。

第46條、設計單位應及時了解新技術、新工藝及設備供應情況,以備設計時使用。設計人員要及時深入現場,解決施工中的設計問題。

第47條、為保證礦井水平正常接替,礦井開拓延深工程設計、礦井改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分階段設計和礦井技術改造工程設計,應提前三年由礦生產科提交設計計劃、提供資料後委托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設計,礦井改擴建工程、開拓延伸工程設計要在開工前半年提出;其他工程設計要在開工前三個月前提出。

第48條、地測工作要走在設計的前麵。采區及工作麵設計要按照生產銜接安排及時進行,地測科在正式設計前3個月向生產科設計室提供集團公司批準的采區地質報告及測量等方麵的資料,在沒有地測資料情況下,相關設計不準進行。

第49條、采區設計必須在開工前6~9月編製出采區設計方案,必須提出兩個以上的方案,總工程師組織各有關科室技術負責人進行認真討論審核,經技術經濟論證比較後,選出最佳方案,有關設計方案討論的會議、領導的指示,必須有詳細的記錄,並作為設計的主要依據之一。

開工前6個月,依據批準的采區設計方案提出設計初稿,由總工程師簽字後報集團公司審批,生產科設計室負責對審批中提出的修改、變更、補充意見在審批後20天內修改補充完畢,並報集團公司複審。

第50條、集團公司審查和複審並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後的設計為采區正式設計,一經批複不準任意修改,如采區局部工程變動且不影響采區大局,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報集團公司備案,可以修改,如修改變動較大,必須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如采區設計主要依據發生變動,需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決定。

第51條、采區設計應遵循合理集中生產和高產高效原則,確定經濟合理的采區參數。煤層群開采盡量采用聯合布置,減少煤柱損失。確定采區生產能力、生產係統和開采程序時,急傾斜煤層群開采,要注意相互波及關係。有煤和瓦斯突出危險、衝擊地壓危險及其他因素的如有條件時應先開采解放層。

第52條、采區設計要滿足采、掘機械化、自動化的要求。在準確了解煤層瓦斯湧出量、開采湧水量、煤層自然發火期及礦壓資料的基礎上,確定采煤方法。如采用長壁開采時,應合理劃分小區段的個數,確定合理的巷道斷麵及支護形式,優化資源配置。要進行采區通風係統設計、供電係統設計、排水係統設計、生產係統設計和附圖,以及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重大災害預防的特殊技術措施和避災路線。

第53條、采區和工作麵要根據選用的設備合理集中布置。並適當加大水平階段高度、采區走向長度和工作麵長度,提高采區和工作麵的生產能力,盡量減少同時生產的采區和工作麵個數。在不違背《煤礦01manbetx 》規定的前提下,盡量簡化各生產環節和生產係統,減少岩巷,降低掘進率。井巷支護設計中,凡是條件適宜的應大量推廣岩巷錨噴、煤巷(半煤巷)錨杆或錨網支護。

第54條、編製采區設計必須依據集團公司審批的地質說明書、礦井設計、水平設計、礦井長遠規劃、采區銜接圖表及鄰近采區的礦壓觀測資料,其編製內容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采區設計編製內容應包括四部分:(一)采區設計說明書;(二)采區設計圖紙;(三)主要機電設備及器材目錄;(四)采區設計概算書。具體格式及內容執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要求。

第55條、無批準的采區設計不能進行工作麵施工圖設計,開拓、準備巷道施工圖及采煤工作麵設計,施工設計必須在工程施工前兩個月完成,並發放給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

第56條、采煤工作麵設計前,必須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地測科編製采煤工作麵地質說明書,對地質構造、水情水害、瓦斯湧出、煤層自燃等情況進行認真預測,說明對工作麵回采有影響的因素,並提出采取措施的建議。

第57條、生產科設計室負責根據地測科提供的工作麵地質說明書和已批準的采區設計按要求編製采煤工作麵設計。

第58條、回采工作麵設計要根據地質條件和技術條件優選工作麵的走向長度和傾斜長度,確定合理的采高,充分發揮機械化的效能,合理確定煤柱尺寸,提高資源回收率。設計內容應以采煤方法為核心,綜合分析各種因素,如地質水文條件、頂底板岩性、煤層厚度、瓦斯和煤塵危害及鄰近采掘情況等,選擇能實現高產高效、安全可靠的采煤工藝(包括主要設備選型)和巷道布置、製定合適的通風、運煤、運料、供水、供電係統和設備安裝與回撤路線,以及開采的主要安全技術措施

第59條、通風、機電、運輸部門在接到工作麵施工設計兩周內完成通風、供電、供水、供壓風、運輸設計,並提交生產科,由生產科設計室負責統一將上述資料及工作麵設計、頂板分類和相鄰同一煤層工作麵的礦壓資料收集彙總下發施工隊組,施工隊組根據設計編製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

第60條、錨杆支護設計由生產科牽頭,組織調度、地測、通風等技術主管進行,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對於複合頂板的支護設計,除礦總工程師批準外,還必須報集團公司生產處備案。設計前,地測科要及時準確提供開掘工作麵煤層及頂板厚度、結構、節理、裂隙發育程度、穩定性、水文地質等情況,對於複合頂板的情況要特殊說明。錨杆支護設計應根據頂板岩層情況、相鄰采區(工作麵)礦山壓力情況進行,選用錨杆對頂板不同作用(擠壓加固、組合梁、懸吊)的公式分別進行計算,如果幾個作用同時有可能存在時,必須以安全係數高的來確定支護參數。

第61條、局部技術改造設計、采區設計、采煤工作麵設計及重大的掘進、開拓工作麵設計等大型設計,特殊工程設計,必須報總工程師審批,小型設計由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審批後生效。

第62條、掘進設計、掘進修改設計、巷道斷麵設計、巷道支護設計、巷道交岔點設計、采區車場設計、采區硐室設計等采區施工圖設計,不得違背已批準所確定的采區設計的原則。

第63條、未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同意,任何人無權改變已經集團公司批準的礦井開拓延深設計、采區設計;未經礦總工程師同意,任何人無權改變已經會審通過的有關施工圖設計和回采工作麵設計。施工中情況發生變化需要修改設計時,由施工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征得原設計單位同意,進行設計修改並經批準後發放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執行。

第64條、礦井改擴建、技術改造、開拓延深、采區設計、回采工作麵設計必須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內容包括:(一)地質報告、方案設計、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包括圖紙和說明書)。(二)相關的申報文件及批複文件,設計變更記錄,以及施工圖會審記錄。

第65條、礦井及采區設計和竣工驗收原則上應進行礦井及采區安全評價。礦井及采區的報廢要履行報廢的手續,申請報廢的礦井或采區應提前一年將有關資料、圖紙、報告送達集團公司。

附:礦井設計審批程序(附件1);采區設計(附件2);

礦建施工圖設計(附件3)。

第七章作業規程管理製度

第66條、作業規程作為技術管理最基礎、最重要的環節之一,是執行國家技術政策的具體實施細則,是生產組織在技術管理上的依據,是完成作業計劃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重要措施。

第67條、井下采、掘、開、機、運、通、安裝及巷道維修等作業活動前,必須按《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依據生產與施工地點或工作內容的不同,及時編製作業規程、施工組織措施或安全技術措施,否則不得開工。

第68條、安全技術措施作為作業規程的補充性規定或某項工作(工程)施工作業的依據,與規程同等重要。安全技術措施編製要具有可操作性、時效性、針對性。

第69條、生產生產科負責作業規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和采、掘、開、運輸作業規程的歸口管理。機電科、通風科分別負責機電(含設備安裝、拆除)、通風作業規程的歸口管理。安監處負責對作業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無設計、無規程(措施)、無開工(開口)通知單的工作麵,一律停產整頓。

第70條、每個采、掘工作麵都必須在投產(或開工)前,按照規定程序、時間和要求,編製工作麵作業規程。回采工作麵設備安裝、回收煤柱、巷道維修、零星工程等,亦必須編製作業規程,嚴禁沿用、套用老作業規程進行生產。臨時決定搬家倒麵,來不及編製作業規程時,可由礦、科、區隊有關人員,根據現場情況製定臨時措施,但3天內必須完成作業規程的編製、審批工作。采、掘工作麵生產過程中遇到地質變化等特殊情況時,必須根據地質變化及時編製安全技術措施,對作業規程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使其既符合國家和上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又易於實踐操作施工,做到切實可行。運輸線路運行前亦必須編製作業規程。

第71條、作業規程的編製,必須遵照《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依據批準的采區和工作麵設計、地質報告、技術裝備及本單位實際情況進行編製。必須具備下列文件資料:

(一)要有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工作麵設計(包括修改設計、工作麵通風設計、供電、供水、供風設計)及工作麵布置圖和采、掘工作麵地質報告,報告必須具備說明書、底板等高線、構造(包括預測構造)的工作麵平、剖麵圖,井下、下對照圖,煤層等厚線圖。

(二)有《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和集團公司批準的工種技術01manbetx 、工種崗位責任製及有關安全規定。

(三)有支架、單體液壓支柱、采機、運輸機等設備的技術特征;通風設施位置、瓦斯等級、煤塵爆炸指數等指標數據;兩巷支護材料、支護形式、巷道狀況和隱蔽工程等資料。

(四)有礦井本年度的《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五)有礦區頂板分類及相鄰采區同一煤層或相鄰工作麵的礦壓觀測資料;初撐力和支護方式的確定、支護密度的計算及對底板比壓的測算。

(六)軌道運輸係統圖,運輸設備、設施的技術特征。

第72條、作業規程的編製應根據各個工作麵的具體情況,提出針對性的要求和措施,要合理進行勞動組織,實現正規循環作業。真正起到指導生產,促進技術進步,確保安全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

第73條、作業規程與《煤礦安全規程》、《01manbetx 》、《工種崗位責任製》三者的關係要求為:

(一)凡《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在作業規程中做出規定的內容,都必須在作業規程中予以規定;

(二)凡《煤礦安全規程》、《01manbetx 》、《崗位責任製(包括各種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辦法等)》中無規定,但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做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作業規程中作出明確規定;

(三)凡《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製(包括各種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辦法等)》中已有規定,在作業規程中必須貫徹執行的,寫上執行該規定的條文序號。在貫徹作業規程時,同時貫徹其條文內容。

第74條、作業規程編製之前,編製人員要對采區和工作麵設計、地質說明書、有關安全技術規定,礦井運輸係統以及現有(準備使用的)機電設備的規格、性能,采區的供電、供水、通風、運輸係統等進行學習摸底,並要深入現場進行實際調查了解,為編寫規程提供感性材料,根據礦技術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要求,在廣泛征求隊長和老工人意見的基礎上進行編寫,規程編製可由隊技術員或礦組織專人進行。

第75條、作業規程編製要求版麵整潔、清晰明了、敘述準確、通俗易懂、圖表正確、圖例規範、標識清楚、原件一式四份。斷麵圖按1:50繪製,平麵圖按一定比例繪製,計量單位一律采用國際單位製,名詞術語必須規範。

第76條、作業規程編寫者在接到生產生產科提供的設計後一周內負責完成作業規程的編製,並交生產生產科技術負責人先進行把關審閱。生產生產科技術負責人負責在兩天內審閱完畢,對編製質量差的要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編製,作業規程編寫者在三日內進行修改或重新編製完畢後,進行會審。作業規程編寫者按會審提出的修改和補充意見在兩日內進行再修改後,再交生產生產科技術負責人複審,礦總工程師簽字後,隊主管技術員負責在一周內印製、裝訂、下發,並做好發放記錄。銜接計劃變更任務緊急時,上述時間安排及工作程序由生產生產科技術負責人安排。

第77條、采、掘、開、運輸作業規程會審由所在隊的隊長負責組織,複審由生產科負責組織;機電、通風、安裝作業規程會(複)審均由所在科負責組織。

第78條、所有作業規程均由總工程師主持會審,參加會審人員要提出自己的意見,並在規程和會審記錄上簽字,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貫徹執行、打印下發,所有簽字人員要人手一份,並報集團公司生產處、安監處各一份備查。嚴禁以“傳閱”的方式審批作業規程。

第79條、所有作業規程均由總工程師主持複審,參加複審人員要對作業規程的編製、貫徹、學習、執行情況進行複查,提出自己的意見,並在複審記錄上簽字。采、掘、開作業規程複審每月組織一次,大巷運輸作業規程每年一次,采區運輸作業規程每半年一次,複審要有記錄,並附在規程後麵,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並建立複審問題整改措施記錄。複審記錄一式四份,安全科、生產科、調度室、施工隊各留一份,以備查用。

第80條、會審、複審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所有被通知人員均應按時到場,特殊情況可向總工程師請假,也可在征得總工程師的同意後由他人臨時代替。每半年由生產科技術負責人負責將參加規程會審、複查人員的到會情況書麵彙報礦總工程師。參加會(複)審的單位(人員)執行以下規定:

(一)采、掘、開作業規程:安全科、生產科、機電科、通風科、調度室和施工隊組(隊長、技術員)。

(二)運輸作業規程:安全科、生產科、機電科、通風科、調度室技術負責人、機電隊隊長、技術員。

(三)其他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由有相應審批權限的技術負責人確定參加會審人員。

(四)臨時代替技術負責人參加會審的人員必須具備助理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或擔任副科長以上行政職務,並有在礦井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五)綜采工作麵設備安裝作業規程、收尾措施必須有安裝單位技術主管簽字。

第81條、對已知的地質構造、頂底板變化,正常貫通等有關措施可同作業規程一起編製會審,執行時進行專門貫徹,並有貫徹記錄。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如:過采空區、過積水區、過空巷、貫通、工作麵收尾、回采工作麵設備拆除、處理大型冒頂漏頂等)必須組織會審,一般措施可傳閱審批。

第82條、工作麵及運輸線路在作業過程中遇特殊情況(地質構造、頂底板變化、礦壓增大等)時,要及時修改原作業規程或編寫補充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貫徹執行,經批準的規程修改部分或補充措施要與原規程放在一起,以便查閱。

第83條、對使用時間長且跨年度的規程,各分管技術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在年初重新進行審批。對因原把關人員(簽字人員)更換的規程,各隊技術員負責及時進行補簽。

第84條、開工前一周內由隊長負責組織(隊長不在由生產隊長組織)隊技術員向全隊幹部職工進行貫徹,並簽名或蓋章,貫徹後要進行考試,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對輪休或請假人員,必須在上崗前進行補貫和補考,並做好記錄。貫徹考試記錄采用統一格式,統一封麵,裝訂成冊,一季度更換一冊,並對前一年的貫徹考試記錄進行妥善保存。所有人員必須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在工作麵正常生產中,要定期組織全隊職工學習規程和補充措施,每月貫徹一次,每季進行一次考試,由隊長和技術員負責。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從事本職工作,必須停工補學、補考,考試合格後方可返回本崗位工作。對連續三次不合格者,應建議其轉崗工作。拒不參加規程措施學習、考核者,必須停止工作,按嚴重三違論處。情節較輕者,可根據各隊製定的管理製度處一定的罰款,令其補學、補考,並合格,否則不得恢複工作。

第85條、作業規程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按礦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編號。

第86條、采、掘、開、運作業規程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編製內容、格式具體要求詳見附件四,其它專業作業規程的編製可參照執行。

工作麵初次放頂除在編製采麵作業規程過程中進行詳細論述外,還要製定初次放頂期間的技術措施和安全組織措施,並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執行。對於需要人工局部強迫放頂的堅硬工作麵頂板,其放頂的具體位置、麵積、炮眼布置、裝藥量、加強現場管理的方法要求等,都要在初次放頂的措施中加以論述和規定;對於在有煤與瓦斯突出、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的回采工作麵,放頂時必須同時製定初次放頂和周期來壓可能引發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的防範措施和有毒有害氣體防範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第87條、各隊隊長、技術員對作業規程的執行負責,安全科技術負責人對作業規程的執行進行監督。現場檢查嚴格以作業規程和措施為標準,對現場施工與規程和措施不符的情況,任何人員都有權製止,並一律按“三違”進行追查處理。

第88條、機電作業規程、措施管理執行以下規定:

(一)機電設備(包括設施)在使用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程》。新產品、新技術推廣使用之前,由使用單位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標準編製操作規程。

(二)設備管路、電纜(線)在安裝前由安裝單位根據有關規程要求,結合作業環境編製出安裝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

(三)機電設備、電纜在試驗檢修前,由試驗檢修單位編製出試驗檢修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

(四)機電係統的各工種由各單位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編製出本工種的操作規程。

(五)機電設備、管線在使用、安裝、拆遷中遇到特殊情況時,由各單位按有關規定及時編製補充安全措施

(六)機電常規性作業規程每月學習一次,每季考試一次,每年修訂完善一次,並重新進行審批。

(七)其他方麵執行《作業規程管理製度》。

第89條、通風作業規程、措施管理執行以下規定::

(一)凡與通風瓦斯有關的井下作業都必須編製作業規程或安全措施,保證作業時的安全。

(二)采掘工作麵的作業規程中的通風安全章節,要包括如下內容:瓦斯湧出量的預測;需要風量的計算及配風要求;通風係統、防塵係統、安全監測係統的布置;通風、防瓦斯、防塵、隔爆等“一通三防”設施的安設、維護和管理;采掘工作麵及巷道煤塵衝洗的規定;防瓦斯、防塵、防滅火的安全措施;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及“三專兩閉鎖”裝置的管理;其它有毒有害氣體的防範措施等。並附通風係統圖、防塵係統圖、安全監測係統圖、避災路線圖。

(三)通風設施施工作業規程(措施)中要明確如下內容:施工原因;施工地點的環境條件;施工內容;施工的質量標準及要求;施工方法;施工前的準備;勞動組織;安全措施;避災路線等的說明。並附施工圖、避災路線圖。

(四)通風安全措施要明確:作業地點的環境條件;作業內容及要求;施工前的準備;施工中的注意事項;施工中通風管理;防瓦斯、防塵、防火措施的規定;避災路線等的說明。

(五)其他方麵執行《作業規程管理製度》。

第90條、分管礦長、總工程師以及生產、安全等業務部門有關人員應經常檢查隊組作業規程貫徹學習情況,深入現場檢查工作時,要檢查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作業規程的行為和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要立即進行糾正。礦生產技術部門和安全部門要在新工作麵投產時,對規程貫徹及考試記錄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91條、礦每半年對作業規程編製、會審、複查、貫徹考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施工質量檢測等全過程,組織進行一次評比考核,對有關人員進行獎罰,以推動作業規程管理工作的不斷提高。

第92條、作業規程的評比標準按集團公司規程檢查打分表執行,並進行優、良、差排名。對評比為優秀規程的編寫人員(隊技術負責人、隊長)進行獎勵,對評比為較差規程的編寫人員(隊技術負責人、隊長)給予處罰。同時要組織對優秀規程的交流學習。

第93條、生產生產科建立作業規程評比情況的個人台帳,對連續二次在礦內評比中排名最後的或兩年內未被推薦上報集團公司參評的編寫人員(隊組技術負責人),礦將對其進行崗位調整。

附:作業規程編製內容格式要求(附件四)

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權限(附件五)

第八章 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製度

第94條 技術管理和現場安全管理是采、掘(開)工作麵管理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技術管理是現場安全管理的依據,而現場安全管理是技術管理的保障。每個工作麵都要加強和提高這兩個方麵的管理水平。

(一)技術管理應由以下幾部分內容組成:

1、按照一定的程序,依據完善的資料,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會審編製的工作麵作業規程和根據地質施工條件變化及時修訂完善的補充措施。

2、供采、掘(開)工作麵各種人員規範自己行為準則的崗位責任製。

3、確保勞動者在工作崗位上準確、及時、安全、高質量地完成任務的不同工種的操作規程。

4、建立健全采、掘(開)工作麵的檔案管理。檔案管理的內容應包括文字資料、圖紙資料兩大部分組成。

5、為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技術水平每年應根據實際情況製定的職工培訓製度。

(二)工作麵的現場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和重點:

1、按照作業規程的循環要求,基層幹部帶領全班人員在各自的崗位上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圓滿地完成任務。

2、工作麵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或出現不安全隱患時,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彙報,並根據以往經驗和工作麵實際情況,準確判斷、製定安全措施,排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工作麵發生事故災害時,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彙報,基層幹部要組織帶領全班人員,根據事故的性質、大小積極開展自救、互救,確保將災害損失降到最小。

第95條、采、掘、開工作麵開工前,必須有批準的設計、規程、措施、開工通知單,缺一項視為無章作業,一經發現,立即停產整頓,並按礦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生產施工過程中必須實行正規循環作業,提高單產單進,采、掘作業規程的勞動組織和循環作業圖表編製,要采用先進的工藝流程和合理的勞動定額,作業圖表應隨條件的變化及時修改補充,由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後執行。

第96條、工作麵施工過程中,隊主管技術員要每月寫一份施工技術小結;工作麵施工結束後,隊主管技術員負責及時進行總結和技術經濟分析,寫出采(掘)技術總結報告,並報生產科技術負責人審核,總工程師簽字後上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施工小結和采(掘)總結要及時遞交生產科存檔。

第97條、生產科負責全礦的頂板管理業務工作。要建立健全頂板管理製度,負責組織檢查采、掘、開各工作麵的支護質量,定期分析支護中存在的問題,從技術上、材料上提出改進措施,推廣新型支護材料以及新技術、新工藝,製定頂板管理工作製度和年度計劃;負責建立采、掘、開工作麵的頂板管理統計分析和頂板管理事故檔案(包括非傷亡事故);對新開掘的采區和工作麵做出支護設計;落實上級有關頂板管理的規定。並按照年度計劃,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麵每月的礦壓觀測計劃和失修巷道的維修計劃,隊組要設專人負責礦壓觀測和記錄,並向生產科提供礦壓觀測的原始數據,生產科要及時進行分析,將分析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生產隊組,並報總工程師和礦有關領導。

第98條、所有工程都必須嚴格執行《煤礦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的規定,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製度,檢查驗收工程質量的情況必須真實齊全。采、掘工作麵每班必須配備一名專職質量驗收員,實行當班檢查驗收,下班複查,並留有記錄,在施工作業中必須堅持上尺上線,幹標準活,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各專業科室負責對分管工程進行旬檢月驗工作,凡不合格的工程要及時整改和返工。

第99條、要加強井下通風和調度工作,所有采掘工作麵、主要硐室和重要車場都應有完善的通訊設施,大巷及交叉點附近應安設信、集、閉係統,做到調度指揮靈活及時。采、掘工作麵要設置醒目的巷標、警標和避災路線指示牌。施工牌板齊全正確,並懸掛在照明良好、便於觀察的位置。

第100條、礦調度室必須作好當日各班安全生產記錄,並及時定期召開生產調度會,平衡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各項工作。各隊要配合安全科、人事科嚴格入井人員的管理,準確統計入井人數,並確保所有作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

第101條、綜采綜掘工作麵必須建立設備運轉及檢修製度,完善包機製,責任到人。每天停產檢修時間不少於6小時,作好相關記錄並存檔。

第102條、采、掘工作麵要加強及時主動支護技術的應用,盡可能地減少滯後被動支護方式。複合頂板采煤工作麵必須提前帶壓拉架;開掘工作麵空頂距不得大於規程規定。

第103條、采、掘工作麵要堅持先護頂後護幫的原則。采煤工作麵支架防片幫板應確實起到防片幫作用,及時拉架護幫,尤其是周期來壓期間,必須超前拉架。全錨支護的開掘工作麵幫錨杆距工作麵的距離,不得大於規程規定。對於滾幫嚴重的采煤工作麵,應采取打設貼幫柱加強支護的安全技術措施;對於片幫嚴重的掘進工作麵,全錨支護的幫錨杆應緊跟掘進麵及時打設,架棚巷道應加強勾頂盤幫工作。

第104條、采、掘工作麵通過空巷和已知的斷層及無炭柱等地質構造時,應根據地質資料,提前製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當工作麵突遇未知的地質構造時,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以往的過構造經驗采取相應的措施,並立即向礦調度、生產科彙報,隊主管技術員及時補充安全技術措施。

第105條、當班的班(隊)長必須先進入工作麵對頂板全麵檢查,進行安全確認。各工種開工作業前,必須首先敲幫問頂,確保安全後,方可作業。工作麵一旦發生冒頂事故,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彙報,組織搶救和維護,防止事故的擴大。

第106條、井筒、巷道、硐室的斷麵不小於設計規定,保證運輸、通風和行人安全通行。巷道失修率不得超過規定。

第107條、采、掘、開各施工隊組收尾、開口、貫通、遇地質構造等必須專門製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按措施施工;施工期間,必須班班有科隊幹部現場跟班指揮;開口沒有《工程開口(開工)通知單》,地測組不得掛線。

第108條、所有支護用品進入井下,必須有質檢部門的檢驗報告,嚴禁不合格的材料和輔助器具(錨杆機、力矩扳手等)進入井下。單體支架(柱)入井前必須根據驗收標準進行驗收,不合格不準入井。不合格單體支柱嚴禁使用。

第109條、采、掘工作麵使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前,必須征得集團公司生產處同意後,先搞試點,經公司有關部門鑒定合格後,再進行全麵推廣。支護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入井試驗前,生產科負責向集團公司生產處提出書麵報告,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後,由生產科組織試驗隊組編製試驗大綱、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措施審批後,由試驗隊組組織參加試驗的人員進行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行試驗。任何單位和部門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組織試驗。

第110條、加強采、掘工作麵礦壓觀測工作,進一步完善頂板動態監測係統。各采掘(開)隊要指定專職礦壓觀測人員,每班一人,做好記錄,升井後及時將所收集數據上報生產科,數據經處理後反饋隊組進行整改。綜采隊技術員,要負責收集工作麵頂板壓力情況和有關地質資料,認真分析工作麵礦壓顯現規律,要針對周期來壓加強頂板管理,對來壓預測位置和實際發生位置,要用不同顏色的筆,填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粘貼在辦公室內,便於組織生產、指揮生產,及時製定有效的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使用新的支護手段和新材料時,必須進行礦壓觀測。新煤層、新采區中開掘巷道進行回采時,必須進行礦壓觀測。綜采工作麵按每10架支架布置一條壓力測線,每條壓力測線安一組壓力表,每個綜采麵布置4條圓圖測線,4條圓圖測線均勻布置在工作麵,每條圓圖測線相應位置安裝圓圖自動記錄儀。采用錨杆支護的煤巷,從掘進到使用期間,要進行頂板離層及頂板支護情況的監測,根據頂板條件每隔50~100米安裝一套離層監測儀,巷道開口處必須安設頂板離層儀。

第111條、井下安裝的礦壓觀測設備議器(如:圓圖儀、壓力表、頂板離層監測儀等)日常管理由隊組負責,不得丟失和損壞。生產科要經常性的不定期對礦壓監測的采、掘工作麵進行檢查,綜采麵兩端頭、兩超前維護及掘進工作麵臨時支護使用的單體液壓支柱,其初撐力實測值不得低於12MPa;綜采工作麵支架立柱初撐力要達到24MPa以上,整個工作麵支架完好率要達到90%(90%的支架初撐力達到24MPa)以上;綜采工作麵泵站壓力必須達到30MPa以上,管路、閥組等液壓係統不得有跑、冒、漏、滴、串的現象。工作麵要按規定配備、安裝測試液壓支架初撐力、工作阻力的儀器、儀表,及時檢查支架的初撐力和工作阻力。

第112條、采、掘工作麵更換截齒、檢修采、掘機械等設備時,必須對其10m 範圍內的頂幫進行加固,嚴禁空頂作業。在工作麵需要進行起吊重型設備時,嚴禁在原支護上直接進行起吊,綜采工作麵必須打設單體支柱加Π型梁作為起吊架;綜掘工作麵必須打設吊裝錨杆作為起吊設備。在遇到頂板有裂隙的情況下,綜掘工作麵要使用單體支架加Π型梁作為起吊支架,單體支柱的初撐力:柱徑φ80mm≥60KN,柱徑φ100mm≥90KN。礦其他隊組在工作麵安裝、拆除設備時,需進行起吊作業的,按上述辦法執行。

第113條、礦、科、隊各級領導幹部必須經常深入采、掘一線,下井次數要達到集團公司規定的要求。幹部下井一定要掌握情況,解決問題,不能走過場。發現工程質量不合格、“三違”現象和不安全隱患,必須當場製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第114條、在礦井生產中造成的各類事故和人身傷亡(輕傷、重傷、死亡)事故,要依據事故調查、處理暫行規定,建立健全事故追查製度,做到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責任明確、防範措施切實具體。

附:工程質量管理製度(附件六)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製度(附件七)

主材使用與回收管理製度(附件八)

井下煤庫和溜煤眼管理製度(附件九)

煤質管理製度(附件十)

第九章 回采技術管理製度

第115條、采煤工作麵構成生產係統後和工作麵投產前,由通風科負責牽頭,生產科、地測科、調度室、安全科、機電科配合向公司有關部門申請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第116條、工作麵傾角大於15°時,應采用無鏈牽引采煤機。采用有鏈牽引采煤機時,必須采取防滑措施,否則不準開機。采煤機使用液壓安全絞車時,絞車與采煤機的牽引速度必須保持同步。

第117條、采煤工作麵兩端頭安全出口和兩巷超前支護應有支護設計,並嚴格按設計支護,其維護、回收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綜采工作麵端頭應使用端頭支架,綜采工作麵端頭支架應與綜采支架相配套。端頭密集間距不得大於400mm,端頭維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打設。采煤工作麵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必須采用適宜的方式加強支護,以保證端頭和安全出口處的安全生產。支護形式、排距、柱距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麵,此範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於1.8m,其他采煤工作麵,此範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於1.6m。安全出口必須設專人維護,支架發生斷梁折柱、巷道底鼓變形時,必須及時處理。

第118條、采煤工作麵巷道超前維護的支護形式、排距、柱距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並必須按規定提前進行安設,尤其是當順槽內超前壓力較大,巷道頂板破碎時,必須采取提前加套板梁、圓木或加打單體支柱以加強支護的安全技術措施。超前支護距離要根據超前壓力情況由隊組具體確定(但不得少於20m),工作麵超前壓力區要保證柱、梁完好無損;禁止使用木棚、木梁、木柱、木帽、木鞋進行超前支護;超前支護單體間必須使用硬連接,遇巷道底板鬆軟時要穿柱鞋,防止柱體鑽底,保證單體支柱初撐力達到規程規定要求。硬連接、柱鞋的數量及材質要求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超前支柱打設要保證迎山有勁。生產科要對采煤工作麵超前維護單體進行不定期測壓,並做好檢查記錄,初撐力要達到規程規定要求,達不到要進行二次注液。

第119條、回采工作麵要按規定安設壓力表、圓圖儀、單體測壓儀,建議安裝支架工作阻力遠距離監測計算機係統。回采工作麵必須進行礦壓觀測、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動態監測必須抓好“監控、圖表、閱示、貫徹”四個環節,使監測的資料能及時指導生產。對礦壓觀測結果要進行分析,總結頂板壓力顯現規律,並分煤層分頂板存檔備案,為回采工作麵設計和支護選型提供科學依據。

第120條、回采工作麵應保證工作麵支護強度達到作業規程規定的要求。乳化液泵站壓力:高檔普采泵站壓力≥18MPa,綜采泵站壓力≥30MPa;泵站必須使用濃度測試儀檢查乳化液的濃度配比,乳化液濃度:高檔普采不得低於2~3%,綜采不得低於3~5%;綜采工作麵液壓支架初撐力不得低於規定值的80%,高檔普采工作麵單體液壓支柱初撐力≥90KN,兩巷超前支護單體支柱初撐力≥60KN。

第121條、回采工作麵初次放頂、過斷層、過無炭柱、過空巷、過老窯、過冒頂區、過集中壓力區、過煤柱、托偽頂開采或托頂煤開采以及工作麵收尾放頂等時,生產科要針對頂板管理進行專門的支護設計,隊組必須製定周密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嚴格按設計及措施要求作業。隊組特別要嚴格控製采高,保證支架初撐力達到規定值。並由生產科組織安監、地測、通風、調度等業務部門和科、隊主要領導,現場跟班,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第122條、采煤工作麵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的規定和質量標準化的要求進行管理,每日要填圖標明工作麵推進情況,以加強工作麵正規循環作業。

第123條、回采工作麵要建立設備運行和檢修製度,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各種機械和電氣設備的管理維護要落實到人,設備的檢修時間每天不少於4~6小時。

第124條、綜采工作麵安裝前,生產科要對工作麵的煤層賦存、煤質硬度、煤層傾角、夾矸、斷層構造、頂底板岩性、水文地質、無煤帶、無炭柱、煤層節理等探清、查明,為頂板管理提供第一手資料。當綜采工作麵遇斷層、無炭柱等地質構造時,地測科要提供地質跟蹤服務,采煤隊組必須根據地測科提供的資料,修正回采工藝,編製安全技術措施,嚴禁用采煤機強行截割。

第125條、采煤工作麵嚴格按規程規定的采高作業,工作麵不得留頂煤(有專門規定者除外)。地質條件發生變化需調整采高時,須報請總工程師批準。

第126條、綜采工作麵割煤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崗位作業標準》及公司、礦有關規定,工程質量達到《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中《采煤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中規定的優良品標準。端麵距嚴格按規程規定控製,有防片幫裝置的液壓支架必須正確使用防片幫裝置;滾幫、漏頂嚴重時,要及時拉架或采取架設走向棚、構頂、打貼幫柱等措施。

第127條、工作麵通過空巷和已知的斷層及無炭柱等地質構造時,應根據地質資料,提前製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在隊幹部現場指揮下施工。當工作麵突遇未知的地質構造時,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以往的過構造經驗采取相應的措施,並立即向礦調度、生產科彙報,隊主管技術員及時補充安全技術措施。

第128條、綜采工作麵要加強事故多發區(點)的現場安全管理,落實責任製。其事故多發區(點)在上、下兩端安全出口和兩巷的20m超前支護區、工作麵局部地質構造帶處,頂板周期壓力集中區,頂板破碎帶、淋水區、老巷(空)區等,對於以上的地區(點),采煤隊主管技術員都要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編製可能發生問題的應變措施,經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後嚴格執行。

第129條、采煤工作麵一旦發生冒頂事故,生產礦長、總工程師要組織有關人員及時製定安全技術措施,隊長跟班現場指揮,盡快處理,將頂勾嚴,防止繼續冒落。

第130條、綜采工作麵支架要選型合理,頂梁要接頂嚴密、無浮石,相鄰支架不能有明顯的錯差、支架不擠、不咬,其高低錯差不得超過400毫米,架間空隙不得超過200毫米,其仰俯角<7°,端麵距嚴格按規程規定控製,有防片幫裝置的液壓支架必須正確使用防片幫裝置,滾幫、漏頂嚴重時,要及時拉架或采取架設走向棚、構頂、打貼幫柱等措施。支架梁端至煤壁頂板冒落高度不得大於300毫米,超過300毫米應及時勾頂。泵站壓力不得低於30Mpa,支架立柱初撐力不得低於24MPa。

第131條、綜采工作麵必須有一定數量的坑木、支柱和頂梁,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要在作業規程中有明確的規定;頂板破碎的采麵要有不同規格(高度)的支柱、坑木和材料。

第132條、綜采工作麵試生產執行以下技術管理規定:

(一)綜采工作麵投產前,由機電礦長牽頭組織機電、生產、安全、通風、調度、勞資及有關隊負責人參加,嚴格按照“設備完好標準”和“安裝工程質量標準”對工作麵機電設備逐台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不得投產。

(二)全麵檢查采煤機、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膠帶輸送機、泵站、絞車等設備,各個注油孔是否按照有關注油規定注油,嚴格執行潤滑製度,然後方可試運轉。

(三)乳化液泵站、皮帶、轉載機、運輸機、采煤機等依次送電試車,待無問題後,方可全部送電,聯合試運轉。

(四)送電試車前,應全麵檢查各類安全設施,各種開關、電機、電纜,必須符合完好標準,杜絕失爆現象,各供電係統、各類保護裝置,核對載頻頻率,防止事故發生。

(五)“一通三防”、“綜合防塵”設施要齊全,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其它相關規定要求,否則不準試生產。

(六)正、副兩巷應保證通風、行人、運輸暢通無阻,並做到文明生產。綜采工作麵還必須儲備足夠的油脂、易損件、維護工具及備用材料,以利於生產正常進行。

(七)準備工作完成以後,進行工作麵試生產。首先開動乳化液泵站,使液壓支架升緊,達到支撐狀態,及時運走回收的支護材料。

(八)作業規程中要明確規定回收支護材料的方式、方法及安全措施。

(九)保證切眼淨高,使采機能順利通過,在試生產前,應人工清理機道,確保浮煤中沒有金屬物件、雜物,以防損壞采煤機、運輸機,避免發生事故。

第133條、綜采工作麵初次放頂執行以下技術管理規定:

(一)綜采工作麵初次放頂,必須成立以生產礦長為組長、生產科、安全科、礦調度和采煤隊有關人員組成的初次放頂領導管理小組,嚴格監督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初放期間的安全生產,並堅持分班深入現場指揮,直到初次放頂工作結束。

(二)回采工作麵初次放頂前要製定放頂的技術措施。兩巷備用足夠數量的支護材料以備來壓時支護使用。工作麵出現來壓預兆(片幫、頂板掉矸、支架溢流閥出液等)時,要及時向初次放頂管理小組彙報。

(三)初次放頂期間,每班都要由初次放頂管理小組的成員跟班指揮,檢查初次放頂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防止重大冒頂事故的發生。

(四)初次放頂期間,泵站壓力保證不低於30MPa,所有支架保持完好,無漏竄液現象,要超前拉架,縮小端麵距,移架後保證初撐力不小於24MPa,杜絕不接頂現象。遇壓力突然增大時,要停止割煤,快速移架,縮小控頂距,壓力過後再作業。

(五)初采初放期間,工作麵兩巷出口處及超前支護區內,應嚴格按規程規定加強支護,確保安全出口暢通。兩巷超前維護和端頭支護的單體初撐力不小於90KN,單體必須穿靴,杜絕空載、死柱現象,超前支護距離不小於30米。

(六)在初采初放期間,要加強對工作麵的礦壓觀測並做好記錄,及時準確的掌握工作麵的來壓狀況,采取相應的措施。

(七)兩端頭頂板原有支護必須按規定全部回收,縮短工作麵的放頂距離,確保落山頂板及時跨落。密集支柱必須迎山有勁,一柱一帽,柱帽垂直於工作麵,符合規程要求。在回柱時,必須打好戧柱後,再進行回撤。

(八)在初采初放期間,跟班幹部要隨時觀察落山的頂板垮落情況,對堅硬頂板,當懸頂距離超過規程規定時,必須停止采煤,製定相應的強製放頂措施,嚴禁超設計規定的采空區大麵積懸頂。

第134條、綜采工作麵過構造(無炭柱、斷層)時執行以下技術管理規定:

(一)無炭柱直徑大於30m時必須采取繞、甩方法,不得硬過。

(二)決定硬過的無炭柱必須製定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

(三)綜采工作麵過構造,放炮區段要在支架上掛皮帶簾,將柱體包好,防止崩壞支架(柱)和閥組、管線。

(四)工作麵進出無炭柱頂板破碎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頂。

(五)挑頂拉底要嚴格掌握開挖方向和傾角,岩石麵和煤層高度要保持一致,不準過多的挑頂拉底。

(六)要加強構造處及附近支架的檢修,確保該處支架的支護強度。支架要接頂嚴實,及時提前拉架,杜絕漏、冒頂事故發生;頂板破碎時,要帶壓拉架維護好頂板。拉架時,支架工要站在安全地點,防止掉矸傷人。

(七)過構造期間,工作麵運輸機要頂夠循環進度,嚴禁虧刀。構造處的采高要與左右煤層采高相隨,不得留有台階。嚴禁構造處支架出現倒架、咬架、不接頂現象。

第135條、綜采工作麵調斜執行以下技術管理規定:

(一)采煤工作麵正常回采時,必須根據煤層傾角,賦存情況采取必要的調斜措施,保證運輸機不上竄下滑。調斜時,支架側護板處於可伸縮狀態,保證支架嚴密接頂,以防倒架。

(二)隊技術員必須及時掌握機頭、機尾推進度,一旦超過規定,必須及時調整,以防運輸機竄頭竄尾。

(三)工作麵必須保持“三直、兩平、兩暢通”的要求。

第136條、為保證綜采工作麵支護強度,應執行以下技術管理規定:

(一)泵站壓力符合規定要求,乳化液配比符合規定,乳化液係統不得有竄漏液現象。泵站工必須攜帶濃度測試儀,每班檢查乳化液濃度不少於2次,並做好記錄。

(二)液壓支架初撐力必須保證達到規定要求。

(三)底板鬆軟的工作麵單體液壓支柱必須加裝鐵鞋。

(四)嚴禁使用漏液、損壞、失效的液壓支架或支柱。

第137條、綜采工作麵收尾執行以下技術管理規定:

(一)采煤工作麵收尾時,要根據地質條件由生產科做出相應的收尾支護設計,隊製定收尾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二)工作麵推進至鋪網線時,嚴格按審批的收尾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鋪網收尾工作。

(三)當金屬網全部落地,壓網達1.0m以上時,由生產科、機電科、礦調度、安裝單位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擴大循環工作。

(四)綜采麵收尾結束移交時,由生產礦長牽頭組織安全、生產、機電、通風、運輸、調度、供應、勞資、安裝及相關隊等單位負責人,進行聯合驗收,確定支護材料、軌道回拆的距離、位置和數量等。

附:綜采工作麵安裝和拆除管理製度(附件十一)

第十章掘進(開拓)技術管理製度

第138條、掘進工作麵的支護,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設計要求,工作麵支護隻能加強,不能削弱,施工隊組不得偷工減料、私自改變支護形式和數量。工作麵更改支護,必須由生產科技術負責人、生產科科長、礦總工程師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139條、掘進機的出入井工作,必須製定專項措施,由機電科組織,安全、生產、運輸、通風、調度和隊技術員參加共同會審。

掘進機出入前,由礦調度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安全、機電、運輸、隊主要領導參加(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指定掘進機出入井總負責人,安全、調度、機電、運輸、通風、隊派人跟班現場指揮。

第140條、開掘巷道遇斷層、無炭柱、頂板破碎、淋水加大等特殊地質構造時,隊組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地測科、生產科,生產科負責按地測科作出的剖麵圖及時完成坡度及支護設計,地測科按坡度設計給中、腰線,隊組製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專項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並嚴格按中、腰線施工。

第141條、開掘工作麵在未進行永久支護之前,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臨時支護或金屬前探梁,嚴禁空頂作業;機掘工作麵實行短掘短支可取消臨時支護,但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第142條、積極開展巷道礦壓觀測工作,推廣使用先進的礦壓觀測裝備,探索礦壓觀測的新途徑,掘進工作麵采用煤巷錨杆支護時,必須安設頂板離層儀和錨杆測力計,安設距離和觀測頻度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礦要設專人或兼職人員進行礦壓觀測數據的收集、整理、分析、存檔備案工作,作為支護材料、支護參數選擇的依據。

第143條、掘進工作麵嚴禁空頂作業。采用錨杆支護時,錨杆必須緊跟工作麵。架棚支護的上、下山及平巷炮掘工作麵靠近掘進工作麵10米內的支護都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使用支架聯鎖防倒裝置,並在爆破前進行加固。爆破崩倒、崩壞的支護必須先行修複,之後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修複支架時必須先行修複頂、幫,並由外向裏逐架進行。

第144條、要認真開展質量標準化工作,加強現場支護質量的管理,對錨杆孔布置、角度、錨固力、混凝土試塊等要加強現場技術管理,錨杆的預緊力符合設計要求。

第145條、開拓巷道要積極推廣中深孔光麵爆破和全斷麵一次成巷技術,裝備硬岩掘進機和岩石作業線,努力提高岩巷掘進機械化水平和單進水平。

第146條、開拓工作麵采用錨噴形式支護時,必須先初噴,作為臨時支護,再打錨杆,最後複噴。並積極研製噴射混凝土自動上料係統。采用人工上料噴射時,必須采用潮噴,並使用除塵機對上料口、餘氣口除塵。噴射前,必須衝洗岩幫,噴射後應采取養護措施。

第147條、開拓巷道采用耙鬥機裝岩時,為了避免放炮損壞機器和保證較高的裝岩效率,耙鬥裝岩機距工作麵以6m~25m為宜。耙鬥機滯後工作麵不超過25米,水溝滯後工作麵不超過35米,耙鬥機後10米外必須成巷。

第148條、煤巷掘進要積極采用錨杆支護技術,提高巷道支護質量,支護形式應根據圍岩岩性、層理、節理以及巷道用途等情況在設計時進行合理選擇,並在作業規程中做出明確規定。

第149條、隊組在施工過程中頂板岩性發生變化時,要及時彙報有關部門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頂板支護。煤巷錨杆支護巷道施工過程中,每掘進50米,由施工隊組負責向頂板方向打一個探眼,深度最少4米,由隊主管技術員負責觀測頂板岩性或岩層厚度變化等情況,並編製探眼柱狀圖,隊長審核簽字後,送生產科存檔。若發現頂板岩性或岩層厚度與生產科提供的地測預報出入較大或巷道每掘進300米時,由地測組負責觀測,並對頂板岩層資料進行修正。若頂板岩性發生變化、錨杆錨入穩定岩層不足500mm時,必須及時采取加強頂板支護措施並修改支護設計。

第150條、煤巷錨杆支護應加強錨固力檢查,錨固力不低於設計值的90%,錨固力日常檢查由施工隊組負責,生產科負責組織不定期抽檢,並將檢查結果報送有關領導審批。

第151條、樹脂藥卷要按當班計劃用量隨入坑人員帶入工作麵,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以防樹脂藥卷破裂失效,工作麵材料庫、工具箱中禁止存放樹脂藥卷,其它支護材料必須在巷道內分類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放。

第152條、錨杆鑽機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操作,並嚴格按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和日常保養維護。

第153條、地測科每月的進尺報表必須有總工程師的簽字後方可送勞資科作為結算依據,總工程師有權將不合格進尺扣除。

第154條、掘進工作麵必須加強巷道貫通的安全技術管理,巷道貫通要在早班進行,同時要把好七關: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氣體超限;防止通風係統混亂;防止放炮著火;防止崩壞設備;防止貫通傷人;防止冒頂。巷道貫通時,必須保證貫通點兩側巷道支護完好和正常通風,要有科(隊)領導現場指揮,貫通後要立即調整通風係統,防止瓦斯積聚。

第155條、掘進巷道貫通執行以下技術管理規定:

(一)所有巷道貫通應有通風設計、支護設計、貫通處巷道斷麵圖及剖麵圖(包括煤層柱狀剖麵圖)。通風設計由通風科負責,包括巷道貫通前後的風量、風流、通風設施,並用平麵圖表示;巷道貫通支護設計由生產科負責,包括剖麵圖和高程、中線閉合驗算等。

(二)貫通距離機掘剩餘50米、炮掘剩餘20米前,施工單位要及時彙報礦調度、生產科;地測科實測後,向通風、生產、調度等有關科室和隊組下達“貫通通知單”,“貫通通知單”應包括貫通點的地質條件、岩性、地質構造、頂底板穩固性及水文地質等情況。

(三)同一條巷道的兩個工作麵對頭組織施工,生產科必須提前下達貫通警報,當相距機掘剩餘50米、炮掘剩餘20米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麵的掘進,實行單工作麵生產。

(四)對層間距小於5米的立交巷道施工,生產科要按巷道貫通管理,下達貫通警報。

(五)巷道貫通前,由生產礦長組織生產、安全、調度、通風、施工隊組主要領導到貫通地點,現場辦公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通風科和施工隊組接到生產科下達的“貫通通知單”後都必須製定貫通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嚴格執行。

(七)巷道貫通施工,必須提前對貫通點處巷道頂幫原有支護進行檢查加固或進行加強支護,並保護好貫通點附近的設備和設施,確保巷道安全貫通。貫通段施工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和“短掘短支”製度。

(八)貫通段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必須每班向礦調度準確彙報本班進尺和剩餘進尺,礦調度彙總後每天必須向安全、生產、通風等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九)涉及通風係統調整的巷道貫通,通風科接到生產科下達的貫通通知單後,做好調整通風係統的一切準備工作,製定巷道貫通通風安全措施,繪製巷道貫通前後的通風係統圖,圖上標明風流方向、風量和瓦斯湧出量,並預計貫通後的風流方向,風量和瓦斯湧出量的變化情況。貫通距離機掘剩餘5米、炮掘剩餘2米,要由礦調度通知,由安全礦長組織生產、地測、安全、調度、通風、施工隊組主要領導到貫通地點,在現場指揮,隻有在上述人員在現場的情況下,方可貫通。貫通後,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通風部門組織人員立即進行風流調整,實現全風壓通風,防止風流紊亂造成瓦斯積聚,隻有在風流穩定,風速、供風量達到規定要求、瓦斯湧出無異常,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情況下,方可恢複工作。

(十)對有水患的巷道,地測組必須在貫通前50米,發《水患通知單》,接到水患通知後,生產礦長應立即組織生產、地測、調度、安全、通風等業務部門及施工隊組,采取相應措施,排除積水。當巷道剩餘20米,仍未排除水患時,必須停止巷道貫通施工,隻有確認排完水後,方可恢複巷道施工,進行貫通。

(十一)對可能過小窯破壞區的掘進巷道,由地質組負責進行鑽探工作,提出鑽探報告,施工隊組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製定專項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後進行施工,通風科派專職瓦檢員,安全科派專職安全員現場把關。鑽眼鑽通後,必須停止掘進,通知礦有關部門,由生產科負責提供資料、修改設計,經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嚴禁與小窯無計劃貫通。

(十二)對立井、盲井、殘巷、無正常通風的巷道貫通時,必須由通風科指定局扇位置,由生產單位安設風機,保證正常通風。若有瓦斯積聚時,通風科製定出排放瓦斯措施,並在貫通剩餘20米時,把瓦斯排除,否則停止貫通工作。

第156條、掘進巷道開口必須加強管理,並嚴格執行以下技術管理規定:

(一)杜絕施工中隨意開口,防止事故發生。

(二)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並根據計劃安排,在到達需開口位置(包括通風聯巷貫、開延工程的交叉點、各種硐室)前,要及時通知生產科。

(三)開口前,生產科要下達開口通知單,並根據開口通知單的要求進行放線。施工單位不得私自開口施工。否則,按嚴重違章處理,並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開口前,必須有審批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

(五)巷道開口施工,必須提前在開口點附近采取切實有效的方式加強支護,並保護好開口點附近的設備和設施,確保巷道安全開口。

(六)巷道開口前,由生產礦長組織生產、安全、調度、通風、施工區隊主要領導到開口地點,現場辦公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157條、掘進工作麵臨時支護管理執行以下技術管理規定:

(一)臨時支護形式、材質要在作業規程中作明確規定。

(二)錨杆支護巷道炮掘工作麵必須設臨時支護,臨時支護要求采用單體液壓支柱加Π型梁或工字鋼(內注式單體加Π型梁或工字鋼) 配套使用,臨時支護長度不少於4m。

(三)架棚支護巷道炮掘工作麵,必須使用前探梁臨時支護,靠近工作麵10米範圍內支架設防倒器。防倒器數量及材質要求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四)錨杆支護巷道綜掘工作麵不設臨時支護時,必須采用一掘一錨的施工作業方式。作業規程中要明確規定最大最小空頂距、循環進度和空頂時間。頂錨杆必須緊跟迎頭,嚴禁超循環作業。當遇到構造時,必須使用可靠有效的臨時支護。截割作業完成,因故不能進行正常錨杆施工時,必須采取有效的臨時支護措施維護頂板。交接班時,必須完成錨杆支護,嚴禁空頂交班。綜掘工作麵要按規定備用臨時支護。

(五)架棚支護巷道綜掘工作麵,必須使用前探梁臨時支護,作業規程中要明確規定最大最小空頂距、循環進度和空頂時間。遇地質構造時,要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要對臨時支護的具體形式作明確規定。

(六)錨噴支護巷道工作麵,初噴臨時支護噴厚層要求達到30~50mm;采用快速掘進的工作麵,工作麵必須掛鋼筋網作為臨時支護,作業規程中要對循環進度、作業方式做明確規定,不得超規定循環作業。

第158條、掘進工作麵頂板管理執行以下技術管理規定:

(一)掘進巷道必須根據巷道的圍岩分類及巷道用途進行支護設計,合理確定巷道所在層位,盡量選擇岩性較好和煤層圍岩穩定的層位開鑿巷道,並正確選擇巷道斷麵形狀,頂板壓力大、服務年限較長的巷道采用半圓拱斷麵。掘進工作麵幫錨杆必須使用檢測報告、合格證齊全、錨固力不低於5噸的錨杆。回采工作麵切眼采煤側的幫錨杆,必須使用可截割玻璃鋼錨杆。杜絕無設計、無措施、無規程、無《開口(開工)通知單》施工現象的發生。

(二)巷道開口前,生產科要提供詳細的地質資料,並定期預報掘進中可能遇到的地質構造,小窯破壞區、積水區位置,在作業規程中有針對性地製定詳細的支護和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製超挖,嚴格控製工作麵的空頂距離。

(三)掘進施工過程中,遇地質構造帶時,生產科必須及時觀測構造產狀並提供構造素描,施工隊組必須按生產科提供的資料,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及時采用合理的支護形式。改變巷道支護形式,必須有生產科下發的“支護變更通知單”方可施工。

(四)各類臨時支護,必須配件齊全、接頂。永久支護距工作麵的距離不得超過規程規定。

(五)巷道開口、貫通、掘進交叉點和大斷麵、過構造、過頂板破碎帶、冒落區、過集中壓力區、過空巷時,生產科要針對頂板管理進行專門的支護設計,隊組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作業。支護材料的材質、規格要求要在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明確規定。嚴禁使用木棚、木柱支護。

(六)交叉口、硐室和存車場盡量選擇在穩定的岩層中,盡量采用光爆錨噴支護,錨杆的間排距、錨杆規格、眼位方向、噴層厚度要在作業規程中有明確的規定;采用鐵棚(或木棚)支護時,材料規格要經過強度計算後確定,交叉口必須采用雙抬棚,插梁必須做口且接觸緊密;立體交叉巷道要有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專門措施。

(七)采用架棚支護時,要達到盤幫嚴密、構頂結實、撐木齊全的要求;靠工作麵的十架棚子要使用防倒器,並互相聯鎖。架棚支護的工作麵,必須構頂嚴密,危岩不得裸露,有漏冒處必須構嚴接頂,構木不得鬆動。棚腿必須打在實底上(必要時穿鞋)。撐木必須上兩道,梁頭一道,棚腿一道,要打成一條直線。

(八)點柱支護的工作麵,點柱必須打在實底上,不得穿鞋,不得鬆動,要接頂嚴密。點柱隻能打一個柱帽,不得打兩個,木楔隻能打一層,不得打兩層。

第159條、掘進巷道過斷層、破碎帶、無炭柱時的頂板管理執行下列技術管理規定:

(一)依據地質構造、圍岩產狀性質等情況,決定是否強行通過。強行通過時必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照生產科提供的坡度施工,巷道支護必須加強。

(二)嚴格執行“短掘短支”的原則,嚴禁空頂作業。

(三)每次開工前及放炮後進入工作麵,首先要進行“敲幫問頂”工作,認真檢查工作10米範圍內的頂、幫、圍岩及支護狀況,將活石處理掉。一旦發現隱患必須先進行處理好,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其它工作。

(四)敲幫問頂時,操作人員要戴手套,必須站在有可靠支護的安全地點進行,並選好安全退路。頂板較高,可用長撬棍進行找頂,謹防矸石順杆而下。找頂時,隻準一組進行,找頂地點不準同時進行其它工作,嚴禁人員通過,以防出現險情躲閃不及而發生事故。

(五)遇有大塊矸石或離層岩石,巷道壓力加大,應立即加套棚子或加密支架。

第160條、維修巷道支護時的頂板管理執行下列技術管理規定:

(一)製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確定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可靠的支護形式(包括巷修時的臨時支護形式)。

(二)巷修時按由外向裏的順序依次進行,替棚子要先加固作業地點前後的支護,架設和拆除支架時,在一架未完之前不得終止工作。

(三)補打錨杆眼時必須先進行處理危岩、浮石,再進行作業。補噴巷道時,必須先清除浮石和衝洗岩幫。

第161條、煤巷錨杆支護執行下列技術管理規定:

(一)作業規程中應明確錨杆的長度、角度、間排距、安裝方式和使用機具以及施工工藝的要求。

(二)施工結束後由當班驗收員使用力矩扳手檢驗所打錨杆是否達到規定要求,並按規定進行錨固力測試。錨杆的拉拔試驗必須在頂板完整或有臨時支護下進行,並製定專門措施,防止因錨杆杆體斷裂失效,造成局部漏頂傷人。

(三)發現地質條件變化、頂板掛汗、淋水滲水、破碎、局部出現離層等情況時,要及時采取措施。從技術上主要采取:加密和加長錨杆、在地質構造帶加套棚子或加掛網、加鋼帶和錨索的聯合支護形式、改變支護形式。

(四)錨杆支護的工作麵,錨杆托板必須緊貼岩麵,不得鬆動;其錨杆錨固力必須達到設計值的90%以上,經拉拔試驗達不到的,必須由施工隊組在原錨杆0.2m處重新補打,並迅速查明原因。粉砂岩、泥岩、炭質頁岩互層的複合頂板,錨杆不能注入老頂的情況下,嚴禁使用普通錨杆懸吊的前探梁臨時支護,永久支護要增設錨索支護;偽頂、直接頂破碎時,還應增設鋼帶及金屬網等聯合永久支護。

(五)施工隊組每班打錨杆時,隊組要專門安排作業人員觀察鑽孔中的岩粉變化,若與原預報的岩性不符時,及時向生產科彙報,以采取相應措施,保證錨杆支護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六)錨杆支護的巷道在開口施工10~20米段內要做錨固力試驗,檢驗錨杆的初錨力和錨固力,初錨力在20KN以上,錨固力要求50KN以上。在正常掘進過程中,必須每隔50米打一頂板探眼,其深度不得小於4.0米,巷道新開口或頂板岩性發生變化時,探眼深度不得小於巷道寬度的1.5倍,打探眼時生產科必須派人去現場觀察,並將鑽孔資料及時彙報總工程師。

(七)使用錨杆支護的隊組應配備力矩扳手,堅持當班逐根檢查,下一班複查,兩次填表製度,錨杆預緊力不得小於規程要求。

(八)生產科要對采取錨杆支護的巷道做定期拉拔試驗,如不合格,迅速查明原因,隊組重新補打;生產科對現場使用的錨杆要進行跟蹤檢查,發現質量問題立即上報集團公司生產處。

(九)樹脂藥卷在使用前要檢查是否破損,確認沒有破損方可使用,過期藥卷一律嚴禁下井,井下發現過期、失效藥卷,嚴禁使用。樹脂藥卷的攪拌時間遵照使用說明。

(十)錨杆鋼帶支護的工作麵,角錨杆必須打在鋼帶兩端頭,錨杆外露不得超過50mm。角錨杆必須按規定角度打設,斜托盤必須正確使用。

(十一)采取錨棚聯合支護時,錨杆滯後工作麵的距離,臨時支護的形式,在作業規程中要有詳細規定;靠工作麵的十架棚子要使用防倒器,並互相聯鎖。錨棚支護的工作麵,必須在有前探臨時支護的前提下先打錨杆,後架棚子,錨杆不得短缺。

(十二)錨杆支護巷道若頂板出現局部破碎,兩幫片幫均屬失修巷道,若頂板出現離層,錨杆明顯變形,兩幫錨杆損壞脫落均屬於嚴重失修巷道,失修巷道應及時采取補打頂、幫錨杆的方式維修,嚴重失修巷道由總工程師組織生產科、安全科現場察看,製定專門的維修措施,一般采用錨杆、棚子聯合支護或錨噴、掛網方式維修。

(十三)改變錨杆支護材料及設備時要重新進行相應的培訓,生產科負責派專人進行全過程的示範、培訓,使作業人員做到熟悉錨杆、藥卷性能,懂設備原理、會操作,掌握支護要領,明確自身責任。對新上錨杆支護的隊組,所有參與錨杆施工的打眼、安裝、檢驗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十四)生產科必須按月進行錨杆支護狀況分析,並有數據彙總,發現質量問題要立即通報。並要建立健全各工作麵錨杆進尺、工程質量、錨杆錨固力、支護設備等的台帳,資料存檔。

第162條、岩巷錨噴支護執行下列技術管理規定:

(一)錨噴巷道必須采用光麵爆破、全斷麵一次爆破技術,圍岩完整性好時,可采用打錨杆掛鋼筋網作為臨時支護,一次噴射砼達到設計厚度;圍岩完整性差、破碎時,必須采用初噴砼作臨時支護,加掛金屬網後複噴,耙鬥機後部巷道必須成巷。所有噴漿必須使用潮噴,臨時支護必須緊跟迎頭。對局部脫落的區段要及時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二)岩巷錨噴支護工作麵,爆破後先進行敲幫問頂,檢查幫、頂,撬掉浮石,確認安全後再進行初噴,噴射砼前用水衝洗岩麵,嚴格掌握砼配比和速凝劑的摻入量,初噴厚度必須達到30~50mm,噴後2~4小時要用水養護,噴後4小時方可按規程要求打設錨杆。錨杆與圍岩的角度不得小於75°,不得出現穿皮錨杆。

(三)錨杆的角度、數量、位置、噴厚、初噴、複噴距離等必須符合規程要求。施工中如遇頂板破碎等地質條件變化時,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科、安全科等部門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改變支護形式。

(四)錨噴巷道每月必須按規定進行試塊壓力試驗。噴射砼支護的巷道每40米或長度小於40米的單位工程(包括主要硐室工程)、噴射砼的骨料或配比變更時,取噴漿或噴射砼試塊1~3組,每組3塊在施工現場取樣品養護28天後,送到有資質的質檢中心做抗壓強度試驗。

(五)遇軟岩,錨網拱聯合支護時,拱架之間必須按設計安設拉杆連緊,不得短缺。拱架子上必須用水泥製板構頂嚴密,網必須搭接牢固,並做好隱蔽工程記錄。

附:開拓掘進施工設備使用管理標準(附件十二)

開掘工作麵安全技術裝備係列化標準(附件十三)

開拓掘進巷道頂板管理標準(附件十四)

交岔點巷道開口施工安全技術規定(附件十五)

巷道維修管理製度(附件十六)

錨杆支護技術規範(附件十七)

第十一章 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第163條、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對技術資料實行檔案化管理。對技術資料要及時整理,進行分類、編號,建立詳細的資料記錄,存放在專用的資料櫃中。

第164條、技術資料內容為:各上級部門下發的文件;與礦井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製度、規範、標準;各種報表、記錄、台帳;工作計劃與總結;各種化驗、試驗、分析參數;作業規程和措施;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結果;各種圖紙;設備、儀器、儀表的說明書;各種設計、技術改造及科技成果等。

第165條、技術資料的外借必須經部門領導的同意,並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借閱人要簽章。

第166條、機構變更或技術資料管理人員更換時,必須履行移交或交接手續,按資料目錄詳細移交,防止因管理不善而泄漏,對單位造成損失。

第167條、報廢技術資料時,要經部門領導審定,並有報廢記錄可查。

第168條、重要科技成果和重要技術資料,各部門每年要報檔案部門存檔。

第169條、各種技術資料必須經部門技術負責人及科長簽字審核後發放,上報集團公司或發送外單位的資料,必須經礦總工簽字後方可發送。

第170條、礦井安全生產所需的圖紙資料必須按規定填繪、補充、修改,使用單位要妥善保存各種技術資料、圖紙,不得丟失、流失,不得對外泄露有關資料、圖紙的內容。

第十二章 技術管理監督檢查和技術事故追查處理製度

第171條、礦成立技術委員會,負責技術管理、監督、檢查和技術事故追查鑒定。

委員會主任:總工程師

委員:各科技術負責人

第172條、有關業務科室要經常深入基層檢查技術管理情況,由安全科、生產科負責組織,各業務保安科室技術負責人員參加,每半年集中檢查一次,幫助解決各單位在技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單位每月要對技術管理工作進行一次檢查。

第173條、檢查內容:

(一)檢查礦井通風係統是否穩定、可靠,是否做到了以風定產,對通風係統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單,按期進行處理。

(二)檢查礦井綜合防塵和防滅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實行煤體注水,是否建立了注漿滅火係統,注漿情況如何。

(三)檢查礦井水文地質情況及預測預報的探防水措施。

(四)檢查膠帶保護是否齊全,防止膠帶著火的措施是否落實。

(五)檢查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編製、修改、補充、實施情況。

(六)檢查安措資金提取使用和發揮效益情況。

(七)檢查開拓延深、采區設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設計規範。

(八)檢查采區生產合理集中情況。

(九)檢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情況。

第174條、技術事故發生後,由總工程師組織進行追查。

第175條、對技術事故追查結果不服,任何人有權集團公司提出反對意見。由總工程師將技術事故追查情況,向生產處彙報後,由生產處做出追查報告和處理決定,並通報。

第十三章 工程技術人員請假製度

第176條、為嚴肅紀律,進一步加強礦井技術管理,使得各關鍵崗位的工程技術人員做到責任明確,工作到位,消滅脫崗、空崗現象,以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工程技術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請假、銷假製度。

第177條、各關鍵崗位的工程技術人員在請假暫時離崗期間,必須明確合格的替崗人員,並進行工作交接;替崗人員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不得拖遝推諉,保證各項技術工作的按時完成。

第178條、各單位技術負責人需請假天數在兩天以內時,應向本單位行政正職提出請假,獲準後方可離開。其業務工作原則上暫由行政正職代理,或者經請示礦總工程師同意後,指定其他副職代理其業務。

第179條、各單位技術負責人需請假天數在兩天以上時,必須向礦總工程師和本單位行政正職請假,獲準後方可離開。請假期間其業務工作由總工程師指定人員代理。

第180條、各單位技術負責人需請假天數在十天以上時,請假人員應持請假條,由本單位行政正職、礦總工程師、礦長簽字批準後,方可離開。

第181條、隊技術員應向隊長和科技術主管請假,具體方法同以上規定。

第十四章 職工技術培訓管理製度

第182條、安全科負責全礦職工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並建立健全職工技術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職工培訓、考核、持證情況。負責年初製定全年培訓計劃,並按計劃組織實施。

第183條、科、隊技術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職工技術培訓工作,嚴格執行“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製度。對各工種操作人員進行定期考核,及時做好換發證的申報工作,確保職工持證上崗率為100%,並在每年12月份提出下一年度的職工培訓計劃。

第184條、科、隊應建立職工技術檔案,詳細記錄職工技術培訓上崗情況,對職工上崗工作情況實行統一管理。

第185條、新上崗人員、變更工種者、新調入者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人員技術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必須考核合格後,方可發證上崗工作。職工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186條、職工技術培訓內容主要為《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工種崗位責任製和安全規章製度等,掌握實際安全生產操作技能、提高預防事故、控製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問題能力。

第187條、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的試驗和推廣應用,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後方可采用。

第188條、逐步加大技術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素質。每個技術人員在兩年內必須經過一次以上的專業業務技能培訓,並積極開展比專業知識、比操作技能的技術競賽活動,對競賽中湧現出的技術能手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五章 生產銜接計劃管理

第189條、在礦井生產銜接安排中,要克服重采煤、輕掘進,重當前、輕長遠的短期行為。要堅持“采掘並舉,掘進先行”的原則,選擇合理的開采順序,並符合煤層采動影響關係,最大限度地回采煤炭資源。

第190條、均衡礦井生產和合理安排配采,確保生產的連續性,保證開采水平、采區、工作麵生產的正常接替,利於礦井供電、運輸、通風等主要生產係統的管理。

第191條、合理集中生產,簡化巷道布置,盡量降低掘進率,減少無效進尺,發揮綜采、綜掘的能力,提高礦井的勞動生產率。

第192條、帶壓開采的工作麵,要留有足夠的鑽探、疏幹降壓放水時間;需要做設施、工程的工作麵要留有足夠的銜接時間。

第193條、礦井水平接替,必須保證在上一個水平產量遞減的半年前,按設計要求形成第一個具備竣工投產條件的工作麵;采區接替,必須保證在舊采區產量遞減的三個月前,按設計要求形成第一個具備竣工投產條件的工作麵;工作麵正常接替要留有足夠的接替時間,一般高檔普采工作麵要提前一個月形成係統,綜采工作麵要提前兩個月形成係統。

第194條、計劃的編製由總工程師主持,各有關科室參加,由生產科綜合平衡後彙總上報(下達)。各有關單位應根據年、季、月生產計劃和專用基金計劃,編製本單位的計劃:供應科編製物資供應計劃、機電科編製設備配件計劃、人事科編製勞動工資計劃、財務科編製財務成本計劃。

第195條、水平(采區)接替每季度由總工程師組織研究一次;工作麵銜接每月由生產科組織在月度計劃會前研究一次;銜接計劃編製由生產科負責,變更計劃時應及時向總工程師請示;生產科每半年進行一次礦井采掘比例關係分析,並向礦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報告。

第196條、總工程師每月組織召開一次生產銜接計劃會議。由生產科負責通報上月生產計劃的完成情況和下月銜接計劃安排、通報分析銜接安排落實狀況及綜安銜接安排及分析三量狀況及生產地質預報;通風科負責通報分析通風係統及局部通風的合理性;機電科負責通報分析機電設備配備狀況;運銷科負責通報分析入洗原煤煤質情況及超灰扣產和降灰獎產的情況。

第197條、計劃確定後,各隊在月底前要向本單位職工貫徹下月各項計劃指標,落實完成任務的措施,確保計劃的完成;井上、下所有工程,一律按批準的計劃施工,計劃外項目,由各隊提出書麵報告,經有關科室審查並報總工程師批準後,由生產科下達補充計劃後方可施工;因客觀條件不符時,隊組可在每月二十五日前提出書麵報告,經有關科室審查後,報生產科統一平衡調整。

附件一:

礦井設計審批程序

一、礦井改擴建必須按基建程序辦事,礦井改擴建設計由集團公司組織地質、回采、掘進、開拓、機電、運輸、通風、環保、煤質、計劃、財務、安全監察等各方麵的技術經濟人員進行可行性研究並提出報告,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組織有關處室進行審查立項,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後,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部門承擔設計。集團公司、礦應向設計部門提交設計原則和有關資料,設計部門必須遵循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程序進行設計工作。上述設計由委托單位、設計單位負責按審批權限分階段逐級上報審批。利用國家貸款的礦井改擴建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進行初步設計。

改擴建礦井必須有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和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精查地質報告。在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中,每個設計均應由說明書、圖紙、機電設備及器材清冊及總概算四個部分組成。工程開工前三個月,設計單位要向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設計單位要編製施工圖預算,建設單位負責組織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編製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工程任務概況,施工進度計劃,實物工程量和貨幣工作量估算,安全、技術、環保、質量措施,安裝設備數量及布置,建築材料計算、勞動組織和技術培訓計劃,大型工程設計,經濟技術措施等。

工程施工中,設計單位在單項工程開工前三個月,提供施工圖設計及預算,計劃部門按時編製年、季、月度計劃,建設單位要監督施工單位按設計和計劃要求完成工程進度和保證工程質量,財務部門按資金計劃及時籌措足夠的工程資金,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單項工程完工後,由集團公司組織設計、施工、生產、環保、質監、工業衛生、安監等關部門共同驗收。已完工程應繪製竣工圖,驗收合格要簽署交工驗收證書。

改擴建工程竣工要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委托省廳、集團公司)組織有關單位共同驗收,並提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合格要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二、礦井係統技術改造必須在生產能力核定和礦井發展規劃的基礎上進行,針對局部環節能力不適應的情況進行可行性研究,對現有的運輸提升係統、通風係統、排水係統、供電係統、防滅火係統、瓦斯抽放係統及安全監測係統等,由礦總工程師組織調查分析,提出可行性報告,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後執行;生產環節改造設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設計和審查,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核批準。

利用國家貸款的技術改造項目均應按現行國家有關規定報主管部門審批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對工藝(或係統)改造較大的項目,還應按規定報批初步設計。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重大項目的項目建議書的編製單位,必須具備與所設計內容相對應的設計資質。

三、礦井開拓延深設計,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提出延深設計的主要原則,由礦設計部門提出方案設計,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後上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後,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或由公司設計院)編製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礦井水平延深設計,要有批準的補充勘探地質報告書、集團公司批準的初步設計、地質儲量計算圖表、礦井長遠規劃和水平生產接續表、上水平各煤層礦壓觀測資料。並要明確水平延深的生產能力。水平延深的設計先做方案設計,應進行多方案論證,確定合理的水平階段高度、水平開拓方式及大巷布置、采區劃分和水平主要生產、通風、安全係統,從中選擇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效益好的最佳方案。開拓延深工程開工前半年要編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圖預算,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內容施工。根據工程要求編製年、季、月度計劃。工程竣工要由集團公司組織施工、設計、生產、安監等部門共同驗收,並提出驗收結果報告,報集團公司備案。

四、采區方案設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編製,礦有關部門會審並由礦總工程師簽字,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後,再由礦設計部門進行采區初步設計,采區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由總工程師組織編製、會審,並報集團公司備案。經批準的采區地質報告提前一個月送交設計單位。經批準的采區設計提前三個月送交施工單位。新采區移交生產前,由集團公司組織驗收。修改采區設計方案也必須報集團公司審批。

五、回采工作麵設計由礦設計部門組織編製,會審後報礦總工程師審批。特殊采、掘工作麵設計,如重點綜采工作麵、綜放工作麵、有煤和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麵、受水害、火災嚴重威脅的采、掘工作麵、采用新采煤方法、新技術、新材料的工作麵和 “三下采煤”的工作麵及非正規開采的采煤工作麵等,必須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新工作麵形成後,由集團公司組織對主要生產係統驗收。

附件二:

采區設計

一、設計依據

(一)己批準的地質報告(包括說明書及圖紙)。

(二)設計采區所接替的生產采區的概況及礦井生產接替情況。

(三)設計采區的位置、範圍、井上下關係及四鄰生產采區的地質情況(煤層賦存情況、水文地質、瓦斯及二氧化碳賦存情況與湧出特征,煤層爆炸傾向、煤層自然發火傾向)。

(四)采區內的自然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及勘探控製程度描述,預測評估采區的開采條件。

(五)采區內煤層賦存特征、頂底板岩性特征、岩移特點及上下煤層間壓岔關係;鄰近采區同一煤層的礦壓觀測資料。

(六)采區儲量計算。

(七)圖紙資料:

1、采區煤層底板等高線圖及儲量計算圖;

2、采區勘探線剖麵圖;

3、井上下對照圖;

4、高、突采區必須有瓦斯地質圖。

二、采區方案設計

(一)列出主要可行方案,多方案論證比較,推薦最佳方案。

(二)方案中必須確定的設計參數。

1、合理確定采區幾何尺寸,計算儲量,並確定煤柱尺寸。

2、采區生產能力、采掘工作麵個數、服務年限。

3、采煤方法、頂板管理方法、采掘機械、巷道布置、開采程序。

4、優選通風、運輸、供電、通訊、排水等係統和設施。

5、安全監測、綜合防塵以及防治重大災害的安全技術措施。

6、采區主要技術指標及建設費用估算。

7、采區設計方案平剖麵圖(必須含多方案比較圖)。

三、采區初步設計

(一)采區設計依據(同項目一)。

(二)編製初設說明書,內容包括:

1、采區巷道布置、小階段劃分的個數,巷道斷麵及支護形式、掘進設備、采掘比例關係;

2、采區幾何尺寸、位置、邊界、煤柱、鄰近采區開采情況,采動對地麵的影響及相應措施,儲量計算及回收率;

3、回采工藝、頂板管理、開采程序、采煤方法、設備選型、生產能力、采掘工作麵個數、服務年限及工作製度;

4、采區絕對及相對瓦斯及二氧化碳湧出量的預測,通風係統、設施、風量計算及通風能力驗算;

5、采區煤、矸、材料、設備、人員運輸設施及綜合能力,並附係統圖(示意)

6、通風係統設計(必須有設備選型計算、通風網路解算);

7、供電係統及能力;

8、排水係統設計(含采區湧水量確定、排水方法確定、排水設備及能力選擇和采區水倉設計);

9、壓風係統設計;

10、采區通訊及照明係統設計;

11、監測係統設計;

12、綜合防塵、防火、防瓦斯、煤塵爆炸的隔爆設施、措施及灌漿係統的確定;

13、防治瓦斯、煤層突出、火災、透水及其他危險現象的安全技術措施;

14、采區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15、采區設計概算;

16、高溫采區必須有專門的降溫設計;

17、高、突采區必須有專門的抽放瓦斯設計。

(三)設計附圖:

1、采區巷道布置平麵圖及機械配備圖;

2、通風係統圖;

3、供電係統圖;

4、開拓係統平、剖麵圖;

5、生產係統示意圖;

6、高溫采區的降溫係統圖;

7、高、突采區的瓦斯抽放係統圖。

四、采區設計的編製審查程序及業務管理

(一)方案設計必須於開工前半年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二)采區方案設計必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本礦有關技術人員和管理幹部共同比較論證。

(三)采區初設必須於開工前3個月編製完畢,並報集團公司總辦室備案。

(四)采區初設必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會審,才能交付施工圖設計。

附件三:

礦建施工圖設計

一、設計依據:

采區初步設計。

二、礦建施工圖必須包括的內容:

(一)巷道平麵布置圖、剖麵圖 (1:500或1:200)

1、必須詳細標注巷道位置、長度、方位、坡度、斷麵編號、巷道名稱,並能準確反映出其他巷道的空間位置關係。

2、剖麵圖上必須按標準圖例標注巷道所處岩層位置。

(二)巷道斷麵圖

1、必須有相關的管線布置、軌道布置、水溝、人行道或其他必須標明的設備等內容的準確標注。

2、必須有詳細、準確的尺寸標注。

3、必須準確反映巷道支護形式。

4、必須有與巷道平麵布置圖上相對應的巷道斷麵編號。

(三)其他

1、施工圖上必須有工程技術要求的說明。

2、必須繪製標準的圖簽,內容填寫完整。

3、必要時,要繪出圖例一覽表。

4、必須有按巷道編號填寫的每米巷道材料消耗一覽表。

附件四:

作業規程編製內容格式要求

一、規程、措施編製格式要求:

1、 統一規定:

(1)規程措施紙張統一規定使用A4紙,附圖可用A3紙。頁麵設置具體規定:頁邊距上下右均為2cm,左3cm,裝訂線在左側;每頁行數50行,每行字符47個。作業規程、技術措施從封麵到正文、附表全部設置頁眉,內容分別為“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格式要求:宋斜體五號右對齊。

(2)規程的結構次序為:封麵→會審簽字欄→會審意見→目錄→正文→附表→附圖→規程貫徹記錄。

(3)作業規程編製必須由技術隊長以《煤礦作業規程編製指南》依據,同時按照目錄(附件176或附件177)中所規定的章節內容進行編製,不得出現缺項。

2、封麵格式:(見附件171、附件172)

具體要求:

(1)發放號、認證號字體為宋體四號;“作業規程”四字為黑體小初號;其餘內容均為黑體四號。

(2)規程批準日期以礦總工程師簽字時間為準。

(3)施工負責人、編製人簽字均為手寫體,並注明日期。

(4)不打印頁碼、單麵打印。

3、審批簽字欄:(見附件173、附件174、附件175)

具體要求:(1)“會審簽字欄”宋體二號居中,會審單位宋體三號,行距26磅。

(2)所有人員在規程或措施中必須手工簽字,不得出現打印字體,必須有簽字日期。

(3)不打印頁碼,單麵打印。

(4)會審簽字一式三份,隊組保留一份、交生產技術科及安全科各一份。

4、會審意見:

具體要求:(1)“會審意見”宋體二號居中,會審意見條數據實際情況而定,會審意見內容字體為宋體四號。

(2)不打印頁碼、單麵打印。

5、目錄:(見附件176、附件177)

具體要求:(1)“目錄”宋體二號居中,章用黑體小三,節用宋體四號,章節空二個字符。

(2)標明章節所在頁碼,並用點畫線對齊。

(3)雙麵打印,頁碼居中。

6、正文:(1)章用宋體二號加黑,節用宋體三號,其餘全部為宋體四號。表格文字:表頭文字四號宋體,表內文字可根據具體情況定為小四、五號宋體。

(2)雙麵打印,重新編頁碼,頁碼不得與目錄連續,頁碼位於頁麵底端居中。

(3)圖幅不大的表格可以插入正文中,但一個表格必須打印在同一頁上,不能隔頁打印。

7、附表:

(1)表格名稱字體為宋體小二號居中,表格右上角注明附表次序,如附表1,數字統一用阿拉伯數字。表頭用四號宋體字,表格內容文字可根據具體情況定為小四、五號宋體。表格行高可根據表格行數多少適當調整,盡量布滿整個頁麵。

(2)表格名稱必須與規程目錄、正文中所提及到的名稱一致。

(3)單麵打印。

8、附圖:

(1)附圖必須按照規程所規定的次序逐一繪製,不得出現缺失。附圖名稱必須與規程正文中提及的名稱完全吻合。

(2)規程附圖必須用CAD繪製,不得出現手工製圖,圖中尺寸必須齊全、準確;示意圖不需要按精確比例繪製,但必須能夠形象表示出實物大小。其餘圖紙要求按下述比例繪製:巷道平麵布置圖1:2000,巷道支護斷麵圖1:50,綜合柱狀圖1:200,圖紙大小以A3或A4紙為準;確實在A3紙上放不下的用斷開線打斷中間部分。

(3)避災路線圖必須標明從工作麵至地麵的具體路線。

(4)附圖使用的圖例必須與《煤礦作業規程編製指南》或《采礦工程設計手冊》統一;附圖必須有邊框線,邊框線右上角注明附圖次序,如附圖2,數字統一用阿拉伯數字。

(5)單麵打印。

9、作業規程(措施)貫徹、考試記錄(表樣見119頁、120頁、121頁)

(1)每一工程開工前技術隊長必須組織所有職工學習《作業規程》並進行考試。每月10日前技術隊長必須將在用《作業規程》全部貫徹完畢;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技術隊長必須將《作業規程》全部考試完畢。

(2)貫徹要有記錄,職工蓋章(用小圖章、嚴禁用大圖章)要清晰。試卷題型多樣,內容豐富。試卷題目統一為:隊年季度《——作業規程》試題(卷)。

(3)規程貫徹、考試不能出現弄虛作假現象。

(4)因工傷、探親、事病假等未能及時貫徹(考試)的職工,上班前必須進行補貫並考試。

10、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批

(1)所有作業規程及重大技術措施(如綜采工作麵收尾)必須由生產技術科組織相關科室主管會審後方可審批;一般性安全技術措施相關科室傳閱後審批。

(2)審批單位必須按照生產技術科規定(見附件173、174、175)按由下至上的順序逐級審批,嚴禁缺省任何單位。

(3)措施(如綜采工作麵收尾措施及煤礦安全規程所要求的安全技術措施包括施工巷道、硐室、風橋、劈幫拉底等開掘工程,設備回收安裝、鋪道等)原則上必須總工簽字,但在特殊情況下可由分管礦長代簽。

(4)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批由技術隊長負責(請假除外),嚴禁技術員或其它人員代替。

(5)簽字人員字跡清楚,並標明年月日。

(6)簽字單位技術主管請假由其他人員代簽,技術主管上班後必須補簽。

11、其它規定

(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開工前都必須編製作業規程,不能以措施代替《作業規程》。

(2)施工隊組凡出現與隊組正規循環作業不相符的施工作業(如一線隊組遇地質構造、搬家倒麵、進出設備、安設皮帶溜子,二線隊組大型設備安裝、更換等)時,必須在24小時內編製技術措施並由技術隊長審批完畢,審批完畢後交相關部門一份。

(3)單獨使用的安全技術措施內容應比照作業規程要求進行編製,不得出現缺項;有掛靠作業規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則不必按照作業規程內容進行編寫,但必須詳細地闡明以下幾個方麵:a、工程概況;b、施工方法及步驟;c、施工工藝;d、安全技術措施;e、必要附圖。措施名稱字體為二號宋體並居中,正文字體則全部為四號宋體。

(4)作業規程中專業術語,以《煤礦安全規程》為準,不得出現口語或不規範的用詞;計量單位一律采用國際單位製,如長度單位采用米(m)、毫米(mm),力的單位采用牛(N)、千牛(KN),壓強單位采用帕斯卡(Pa)、兆帕(MPa)。

(5)規程必須有複審記錄(見附件178)。

技術隊長必須將《作業規程》與現場不符或者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已更改、增減的內容在作業規程複審意見中做出明確規定,每月至少一次(無變化、調整、增減規程可以無複審)。複審意見簽字完畢後複印三份分別交采區、安監處、生產技術科各一份,隊組保留原件。

(6)作業規程必須附有地質預測預報及地質說明書,由地測科負責提供。地質說明書必須在設計圖下發後的一周內完成。

(7)作業規程設計圖紙由生產技術科負責提供。要求正規設計必須提前一周審批完畢後向施工單位和相關部門發放。

(8)作業規程必須附有供電係統圖,由機電科負責提供。必須附有通風係統、瓦斯抽采係統設計、防塵係統、監控係統及生產係統圖,通風、瓦斯、防塵等由通風科負責提供;監控係統由監控隊負責提供。

(9)準備會審的《作業規程》必須複印三份,會審前一日交生產技術科一份、采區技術主管一份、隊組保留一份。會審前采區技術主管必須進行認真預審,嚴格把關。預審通過後由盤區主管聯係生產科組織會審,如果盤區主管預審後仍出現明顯、重大問題,則對主管進行相應處罰。施工單位隊長、技術隊長、技術員必須參加會審。規程會審時各職能科室主管負責對涉及本部門的相應內容認真審查,並負相應責任。

(10)《作業規程》會審完畢後3日內修改、複印、裝訂成冊,交安監處、生產技術科各一份(針對性措施還必須交相關部門一份),隊組保留原件。同時,技術隊長將作業規程所有內容以電子版形式交生產技術科,以便其他簽字單位技術人員查閱。

二、規程編號要求:

全礦規程統一編號:

1、采煤隊:如:采煤隊10年第二份規程為:采第12。

2、掘進隊:綜掘一隊、綜掘二隊依次為1X,2X。如:綜掘二隊10年第三份規程為:掘第23。

3、開拓隊:從開一至開三依次為1X,2X,3X。

4、運輸隊(含機電隊、皮帶隊):運輸隊1X,機電隊2X,皮帶隊3X。如:機電隊10年第一份規程為:運第21。

5、準備隊:從準備一隊至準備三隊依次為1X,2X,3X。如:準備二隊10年第一份規程為:準第21。

6、通風隊:通風隊1X。如:通風隊10年第一份規程為:通第11。

注:X為本隊規程順序號,即本年度第幾份規程。

三、發放號

礦長1、生產礦長2、機電礦長3、總工程師5、安全科11、企劃科12、調度室14、機電隊15、皮帶隊18、運輸隊19、生產科20、機電科21、通風科22、地測科23、采煤隊30、掘進隊31、開拓隊32、辦公室33。如:采煤隊向生產科發放作業規程、技術措施等資料時發放號為3022。

四、規程審批獎罰規定:

1、規程格式不符合規範,罰20元/處。

2、錯別字、標點符號錯誤等明顯錯誤,罰技術隊長10元/處。

3、專業術語錯誤,罰15元/處。

4、施工隊組負責人預審把關不嚴或不負責任,對負責人同等處罰。

5、規程、措施不給或不及時送交有關部門的,對技術隊長罰款50元/天。

6、模仿把關人員簽字的,罰責任人1000元/次,並在年底評比中排倒數第一。

7、規程措施不及時編製或審批不及時而影響生產的罰技術隊長100元/天;作業規程與現場不符、施工牌板與現場或作業規程不符、規程措施製定完後不組織落實罰技術隊長100元。在大檢查中凡發現規程措施有明顯錯誤,被上級領導批評時罰技術隊長200元,相關把關科室主管300元。

8、對半年規程評比優秀的工程技術人員結合考核考評結果給予獎勵。

9、對在科技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工程技術人員按礦科技工作管理辦法給予獎勵。

六、采掘開運各隊技術工作要求

1、各隊技術副隊長每月結合本隊實際情況寫出工作總結報生產科技術主管(21日前)。

2、各科室結合所轄各隊(組)情況寫出本科當月技術工作總結連同所轄隊(組)技術工作總結同時報生產技術科(23日前)。

3、生產技術科結合各科、隊(組)情況寫出全礦當月技術工作總結並於25日前報總工程師審核後,在技術例會上進行彙報。

4、遇地質構造時要及時通報各部門並寫出針對性措施;過完構造後必須在5天內寫出技術總結報告,交生產技術科。

5、各工作麵施工(綜采麵采完)結束後,要求在3天內將竣工工程(或采麵)技術工作總結交生產技術科存檔,包括以下內容:

①所有規程、措施。

②工程竣工圖(填製各類地質構造,與施工圖不符的編製說明)。

③隱蔽工程記錄。

④工程分段驗收記錄。

⑤開工報告及竣工驗收表。

⑥地質預報及地質構造通知單。

附件五:

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權限

一、礦長

井下燒焊、錄像、拍照安全措施。

二、礦總工程師

(一)回采

1、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

2、采煤工作麵初采初放安全措施。

3、采煤工作麵結束收尾安全措施。

4、“三下”開采的安全技術措施。

5、在同一個采麵采用兩種不同類型或不同性能支柱的安全措施。

6、采空區強製放頂安全技術措施。

7、采用綜合機械化放頂煤開采時,針對煤層的開采技術條件和放頂煤的工藝特點,對防火、防塵、防瓦斯、放煤步距、放煤順序、采放平行關係、頂板控製、支架選型、端頭支護、切眼擴大斷麵、支架安裝、初次放頂(煤)、工作麵收尾及支架回撤等製定的安全技術措施。

8、采用分層陷落法的采煤工作麵,如果確認冒落的頂板岩石能夠形成再生頂板,擬不鋪設人工假頂時製定防止下分層回采時冒頂的安全措施。

9、水淹區積水麵以下的煤(岩)層中的采掘工作,應在排出積水以後進行,並製定安全措施報擴總工程師批準。

10、采煤工作麵過老空、托偽頂開采的安全技術措施。

11、采煤工作麵上、下端頭支護形式變更的安全技術措施。

(二)開拓掘進

1、開掘巷道作業規程(包括在礦範圍內建井單位施工工程的作業規程)。

2、在堅硬和穩定的煤、岩層中掘進作業,確定巷道不設支護時編製的安全技術措。

3、巷道貫通措施。

4、開掘巷道瓦斯排放、抽放及瓦斯綜合利用措施。

5、掘進期間探放水措施。

6、高突礦井開掘巷道過老空、采空區、停采線補充措施。

7、開掘巷道設計變更及其補充措施。

8、開掘巷道過老空、采空區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 “一通三防”

1、改變一個采區通風係統的安全措施。

2、主要通風機性能測定措施。

3、主要通風機檢修停風,改變轉數或葉片角度技術措施。

4、礦井阻力測定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5、工作麵串聯通風安全措施。

6、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

7、局部通風抽出式風機安裝、使用安全技術措施。

8、礦井預防自然發火安全技術措施。

9、深孔爆破、鬆動爆破、崩溜煤眼、震動爆破安全技術措施。

10、礦井區域防突及采掘工作麵防突安全技術措施。

11、礦井反風演習計劃(安全技術措施)及報告。

12、裝有膠帶輸送機的井筒兼做回風井時的安全措施。

13、煤巷、半煤巷采用混合式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14、礦井防突措施。

15、高、突炮掘工作麵瓦斯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16、放頂煤工作麵防滅火專項措施。

17、礦井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季度補充計劃。

18、礦井主要井巷維修安全技術措施。

(四)機電運輸

1、礦井主要通風機單回路供電、單機運轉、檢修安全措施。

2、采區變電所停電檢修安全措施。

(五)地質測量

1、采、掘工作麵地質說明書。

2、礦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六)建井

1、礦建單位工程(井筒除外)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

2、永久安裝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

3、井筒壁後注漿安全技術措施。

4、井筒冬季防凍安全技術措施。

5、巷道貫通安全技術措施。

6、巷道維修安全技術措施。

7、井巷工程過斷層、較軟煤(岩)層或流沙層的安全技術措施。

8、礦井建設“一期”、“二期”通風設計。

附件六:

工程質量管理製度

一、積極推行全麵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落實“誰施工、誰責任”責任製。

二、堅持工程質量專業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執行班、組自檢互檢,工序交接檢查,對口科室旬檢月驗,關鍵部位、單項工程和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要獨立進行。

三、堅持按設計圖紙施工,不得隨意修改設計,確實需要變更或修改設計時,應及時通知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修改。

四、施工隊組的隊長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者,隊技術員負技術責任。對違反施工程序,不按圖紙施工,不遵守操作規程的班組和個人,任何人有權製止和責令暫停施工,並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領導彙報。

五、工程施工嚴格按照《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執行,其主要依據是:

1、國家現行的,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和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

2、設計圖紙,施工說明書,設計變更技術文件。

3、國家頒發的礦山井巷工程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規定。

4、特殊建築材料的技術規定和專業技術規定。

六、對發生的質量事故要查明原因,對重大質量事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對工作失職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質量事故的直接責任者,要根據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製裁,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七: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製度

一、竣工驗收負責人及牽頭組織單位

1、施工完畢的開、掘巷道,由總工程師負責,生產科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安全科、機電科、地測科、運輸隊、通風科、供應科、礦調度、人事科、施工隊組、安裝部門)進行現場驗收;

2、安裝綜采設備前的回采生產係統,由生產礦長負責,調度室牽頭,組織有關單位(生產科、地測科、安全科、機電科、運輸隊、通風科、供應科、人事科、安裝部門)進行現場驗收;

3、綜采設備安裝完畢的回采工作麵,由機電礦長負責,機電科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安全科、生產科、運輸隊、地測科、通風科、供應科、礦調度、人事科、安裝部門)進行現場驗收;

4、回采收尾結束的綜采工作麵,由總工程師負責,生產科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安全科、機電科、地測科、運輸隊、通風科、供應科、礦調度、人事科、施工隊組、安裝部門)進行現場驗收;

5、綜采設備拆除完畢的回采工作麵,由機電礦長負責,機電科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安全科、生產科、地測科、運輸隊、通風科、供應科、礦調度、人事科、安裝部門)進行現場驗收;

6、其它單位工程(如皮帶鋪設、絞車地錨、拉底、劈幫、巷道維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電、供風、供氣、地質勘探等),由專業對口科室負責牽頭,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驗收。

二、竣工驗收的程序及規定

1、單位工程竣工後,首先本單位進行預驗,達到標準後向礦提出驗收申請。

2、礦牽頭科室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驗收,出具紀要,並根據紀要和相關文件、資料,督促施工單位按期整改,並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複查落實。

3、掘進送巷及其它開掘單位工程,必須按設計、作業規程及質量標準化要求,結合巷道用途,考慮設備運輸、布置和安裝、通風和通風設施的構築、排水等,對巷道成形、斷麵規格、支護質量、風水電管路、軌道、絞車峒室、油脂庫、配件庫等進行全麵驗收。工程驗收移交前,皮帶、溜子、電纜、管路、軌道等設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時,必須經生產、機電、通風、供應等部門同意,並辦理書麵手續。

4、綜采設備安裝,從安裝準備到安裝完畢(綜采隊接麵前),工作麵及兩巷相應設施、設備包括電纜、管路、軌道、絞車、通風工程、防塵降塵設施、巷道支護等均由安裝區管理,並負責其完好;綜采設備安裝必須按安裝設計及回采要求進行靜、動態驗收,先對支架、采機、刮板輸送機、轉載機、膠帶輸送機、各種類開關、電纜管線、軌道、通風滅塵等綜采配套設備及設施在停機狀態下驗收,然後進行單機試運轉、聯合試運轉(時間均不少於2小時)以及試采(不少於兩刀煤)的驗收,以確保綜采隊接麵後能正常回采。

5、綜采麵收尾結束,必須按收尾措施,對鋪聯網、通道成型質量、通道規格、通道支護、支架支護及機電設備、支護器材等全麵進行驗收,以確保綜采設備的安全順利拆除。綜采麵收尾結束移交時,由生產、機電、通風、運輸、供應、安監等單位一起確定回收支護材料、軌道等的距離、位置和數量等;此外,電纜、皮帶、軌道以及其它專用工具移交退租時,必須按《東曲礦物資管理辦法》執行。

6、所有工作麵及設備、設施交接要有書麵手續,並有機電、供應等部門的簽字。

7、對綜采工作麵設備安裝和拆除的驗收,各業務職能部門要嚴格把關、負責驗收本單位所負責的項目。如:運輸係統、通風係統、皮帶機頭峒室、油脂庫、配件庫、接地極、絞車地錨、水窩、順槽、切眼的高與寬、收尾質量、通道的高與寬、設備完好狀況等,都必須符合安裝、拆除要求。對存在的問題有對應業務部門監督及時落實處理,以保證安裝和拆除安全高效。

8、巷道掘進竣工驗收後,巷道維護、抽水、灑水滅塵等工作由采區負責;工作麵安裝竣工後,安裝區要恢複到安裝前的質量標準。

三、驗收標準

《煤礦安全規程》、設計要求、《礦井質量標準化考核及評分標準》。

四、驗收工作要求

1、專業對口科室根據驗收紀要填寫竣工驗收單,參加驗收的人員必須在驗收單上簽字,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責成施工隊組限期整改,專業對口科室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複查落實。

2、整改後達到驗收標準的,牽頭科室負責填寫驗收報告,並下達書麵通知,施工隊組接書麵通知後,方可轉到下一工作地點。整改後,仍達不到驗收標準,但不得影響安全使用;如影響安全使用,施工隊組要限期立即整改。

3、掘進送巷及其它開掘單位工程驗收,必須按設計、作業規程及質量標準化要求,結合巷道用途,考慮設備運輸、布置和安裝、通風和通風設施的構築、排水等,對巷道成形、斷麵規格、支護質量、風水電管路、軌道、絞車硐室、油脂庫、配件庫等進行全麵驗收。

4、對於準備巷道、回采巷道的維護和支護材料的回收,一律作為單項工程對其驗收,施工單位接受巷道維修和材料回收任務後,及時編製巷道維修安全技術措施。生產科在每月銜接會時,具體安排,經總工程師審核批準後,由生產科考核,調度結算,對於不符合設計的,生產科必須嚴格把關,不予驗收。

附件八:

主材使用與回收管理製度

一、生產科為全礦主材管理部門,根據當月生產計劃,及時編製下達各單位主材消耗與回收計劃。各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超計劃消耗和遇地質構造等特殊情況需追加的材料必須由生產科科長審批並報坑代組備案方可領用。

二、供應科為主材采購、倉儲、發放與回收材料的保管單位。根據生產科每月下發的主材消耗計劃及材料規格尺寸進行供料。外調主材(包括加工製作的支護用品)在入庫前,供應科必須通知生產科坑代組進行質量驗收,未經驗收的支護用品一律不得直接供給使用。

三、各主材使用單位根據本單位當月生產計劃認真編製主材使用計劃,並報生產科與供應科。超計劃材料必須以指標追加卡或指標聯審卡形式經有關部門及領導審批後做為月底指標考核的依據。

四、各主材使用單位領用的主材必須分類堆放整齊、標誌牌板齊全,以便檢查、清點,嚴禁亂扔亂放。

五、使用單體液壓支柱的隊組必須每日對單體和三用閥進行清點並建立台帳,做好交接班記錄。液壓單體嚴禁倒放、橫躺、頂溜子、打老漢木。隊材料員每月底對下屬隊組單體、三用閥數量進行清點,失效或損壞的單體支柱、三用閥必須及時交庫更換。生產科、供應科每季度對全礦範圍內單體、三用閥進行清點核查。各隊對單體液壓支柱必須嚴加管理,執行有關領、用、退規定。

六、安裝區按麵考核,每次安裝、拆除工作麵時,必須按照生產科下達的材料回收指標進行回收,回收完畢後要及時上繳供應科入庫,生產科、供應科對其清點核對。

七、通風科在密閉巷道時,必須事先通知生產科,由生產科清點巷道內的支護材料,指定單位回收後方可進行密閉。

附件九:

煤質管理製度

一、生產科負責全礦煤質管理的日常業務工作,負責編製年(季度)初計劃及年(季度)末總結,負責采、掘工作麵銜接安排和煤炭質量的考核工作。經常深入井下,掌握采、掘工作麵割頂、割底情況,監督檢查煤質措施的落實情況,建立分工作麵煤炭質量台帳。要根據地測科的地質預報,指導采、掘生產,尤其在遇地質構造時,組織編製煤矸分裝、分運和可能繞道通過的專項技術措施,以保證煤質;並在巷道設計施工和設備選型方麵把好關,巷道斷麵尺寸滿足通風安全即可,設備選型要適應煤層厚度。負責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煤質管理工作會議,專題研究煤質管理工作,根據井下存在問題製定相應措施。

二、礦調度室負責收集、整理、監控、傳遞生產過程中的煤質信息,負責協調不同品種的煤分裝、分運、分儲的日常指揮工作。

三、人事科負責崗位人員的定編和技能要求的確定,負責超灰扣產,降灰加產製度的落實,會同安全科搞好職工培訓組織工作,不斷地提高職工的質量意識。

四、地測組負責加強井下地質勘探工作,在每月25日前做出下月的采、掘工作麵地質預報,為生產、計劃、煤質管理提供信息。

五、計劃科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合理編製工作麵的煤質計劃,在編製資金計劃時,優先安排提高煤質措施工程及設備項目。

六、安全科負責編製全礦職工的質量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各采、掘隊組,開展全麵質量管理活動的落實情況,負責各種計量儀器和器具的鑒定工作,確保測定數據的準確性。

七、運輸隊負責礦井毛煤的大巷運輸、標識工作,建立逐日逐時毛煤拉運台帳,負責按礦調度指令合理調配車輛,進行毛煤和矸石拉運,遇矸石分裝、分運時,要作好記錄。

八、礦調度負責井下煤庫及溜煤眼上口蓖子的管理,篩孔最大300mm,以防大塊矸石進入煤庫,轉載點有條件鋪設軌道的,大石頭要裝車排棄。淋頭水、老空水及工作麵水要采取有效辦法排放,嚴格杜絕將水排入煤倉,產生水煤。負責督促采、掘隊組嚴格按提高煤質措施的要求執行,確保煤質措施的貫徹落實。綜采隊、掘進隊質量驗收員嚴格按照《作業規程》、《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把好現場驗收關,防止矸石、雜物和外在水分混入煤中而降低原煤質量。采煤工作麵嚴格控製采高,不準割頂、割底,在煤層變薄情況下,要把支架降低到不死架為原則,工作麵遇到地質構造,如無炭柱、斷層、頂板破碎等現象,必須製定專項技術措施進行處理,並嚴格執行分裝分運措施,保證毛煤的質量。掘進工作麵遇地質構造時,要打設儲矸硐室,並按專項技術措施施工。采、掘工作麵加強噴霧設施管理,嚴禁用水管直接噴水,做到停機即停水。采、掘工作麵加強火工品和其它生產物資的現場管理,以防雷管、木材、鐵器等雜物混入煤中。

九、在遇地質構造,無法采取分裝分運措施或特殊情況下生產的劣質煤,經主管領導批準後,利用落地係統存放,由煤質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倉。

附件十:

綜采工作麵安裝和拆除管理製度

一、軌道鋪設執行以下規定:

1、必須使用同一型號的鋼軌,道岔的軌型不得低於線路的軌型。

2、扣件齊全、牢固,並與軌型相符,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於5mm,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於2mm。

3、直線段兩條鋼軌頂麵的高、低差以及曲線段(外軌和內軌按設計加高後)的偏差都不得大於5mm,軌距偏差為+5~2mm。

4、在曲線段內應設置軌距拉杆(間距不大於500mm)。

5、軌枕的規格及數量應符合標準要求,間距偏差不超過50mm,且必須鋪到實底上。

6、彎道的曲率半徑不得小於6m,變坡點的豎曲線半徑不小於8m,切眼機尾處彎道外軌距煤幫不得小於3m、內軌距煤幫不得小於2m。

7、運輸沿線軌麵距棚梁或錨杆外露最突出部位垂直高度,平巷2#煤不得低於2m,4#、8#煤不得低於2.4m,各個變坡點垂直高度2#煤不得低於2.2m,4#、8#煤不得低於2.6m。

8、凡軌道沿線兩幫安設的設備、設施(如絞車、風門等),最突出部位距軌道中心的距離不得小於0.9m,確保超寬車輛通過。

9、軌道中心與煤幫、支柱的距離均不得小於1m。

10、切眼內軌道鋪設應根據所安裝運輸機類型(封底式、敞底式)具體由機電科確定。

11、軌道必須鋪設到膠帶輸送機機尾處,以利於安裝膠帶輸送機機尾和轉載機。

12、皮帶機頭、移動變電站的安裝位置處應鋪設軌道。

二、絞車安裝、使用和維護執行以下規定:

1、采區準備巷道及順槽內絞車的安裝由使用隊組負責,大巷絞車由安裝單位負責。

2、絞車的型號、安裝位置及數量由生產科、運輸隊、安裝部門聯合確定。要求:運輸沿線安裝對拉絞車時,必須設置雙打信號,鉤頭孔徑為100mm,以滿足能同時穿過兩串40T錨鏈;各絞車停車點或儲車場必須由機電科負責按規定設置可靠的擋車設施;運輸沿線的擋車繩在安裝時應考慮到最大設備通過時所需的寬度和高度。機電科根據入井設備,對絞車的安裝位置及絞車鋼絲繩進行重新驗算,確保運輸提升能力。

3、切眼內絞車的安裝可采用老漢木固定,老漢木直徑不小於180mm的鬆園木,戧柱角度為70°~80°,柱窩深度為100mm。11.4kw、25kw絞車必須有底座,采用二壓二戧,回柱絞車采用四壓二戧。

4、準備巷道內絞車使用與維護由運輸隊負責;回采巷道內絞車在安、拆工作麵期間的使用與維護由安裝部門負責,接受有關部門的業務管理,但地錨、基礎出現問題仍由施工單位負責處理。

三、綜采工作麵安裝、拆除執行以下規定:

1、綜采工作麵安裝設計由機電科負責,安裝區必須按照機電科編製的設計進行安裝,安裝質量必須符合標準。安裝區安裝、拆除工作麵時,由機電科監督管理。

2、綜采工作麵安裝與拆除線路應暢通,安裝和拆除必須製定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除正常的會審人員外,必須由礦長批準後貫徹執行。

3、綜采工作麵設備安裝、拆除前,由機電科長組織機電、供應、生產、地測、安全、運輸、調度、通風、安裝部門、原工作麵負責掘進(收尾)的隊組及相關輔助隊組主要領導到現場,進行安全和工作量確認,製定安裝、拆除安全技術措施;安裝、拆除完畢後,由礦長助理組織機電、供應、生產、安監、運輸、調度、通風、安裝部門、工作麵負責回采的區隊及相關輔助隊組主要領導,進行現場驗收,並確定工作麵拆除後兩巷的密閉位置及其它材料的回收數量和位置。

4、綜采工作麵安裝、拆除工作由安裝部門負責,嚴格按標準作業,必須做到文明施工,拆、安工作中要消滅三把火、消滅電氣失爆,不得用原有巷道支護起吊重物,撞倒的支護由安裝部門負責及時重新支護,嚴禁損壞設備和各種設施,對損壞的要及時恢複。

5、綜采工作麵安裝,必須按規定回收切眼內支護材料和鋼軌、軌枕等材料,所有回收材料必須碼放在機尾30米往外軌順內,並分類碼放整齊,及時通知生產科清點驗收後,方可升井,與供應科辦理回收材料交庫手續。

6、綜采工作麵安裝時對躲避硐、絞車硐室及切眼斷麵的要求:

(1)順槽各個需要安設絞車的地點,必須有躲避硐,位置在絞車後方2~5m處,要求:寬1.5m、高不低於1.8m、深2m。

(2)運輸機機頭、機尾各打設一個絞車峒室。機頭絞車峒室要求:直角梯形(直角靠落山側)外口寬4.5m、內寬3m、高度不低於1.8m、深4m;機尾絞車峒室要求:寬3m、高度不低於1.8m、深3m;位置:峒室中線與切眼中線距離為1m(靠落山)。

(3)切眼斷麵、支護按照設計執行,同時保證安裝運輸機所需的淨寬度為2.3m,運液壓支架一側的淨寬不得低於2m。

(4)在機頭(落山幫)打設一個安裝1#、2#、3#支架的缺口,長5m,寬1m;在機尾(工作麵幫)打設一個安裝采煤機的缺口,長15m,寬1m。

7、綜采工作麵拆除時對絞車硐室、通道斷麵及收尾支護等的要求:

(1)運輸機機尾或機頭打設一個絞車峒室,要求:寬3m、高度不低於1.8m、深為4m,位置:正對通道中心。

(2)機頭、機尾的支架距煤幫的距離大於0.7m時,在靠落山側沿支架切頂線往外打設一個木垛,並嚴密接頂。

(3)支架挑梁采用直徑不小於180mm的鬆園木,梁端頭與液壓支架前探梁搭接長度,頂梁為整體結構為500mm、鉸接結構為800mm,梁腿搭接處用兩道耙釘耙牢,棚腿間要連鎖。

(4)通道不能有浮煤或靠煤幫側出現台階現象。保證通道要平、直且寬度(梁端至煤幫)不得低於2.4m,2#煤高度不得低於2.1m,4#、8#煤高度不得低於2.4m。(根據不同架型具體執行收尾措施)

(5)根據頂板岩石性質的特點具體確定金屬網鋪設單層網或雙層網,網片間應搭接100mm連接。

(6)根據頂板條件或支架的工作狀況,掩護式液壓支架頂梁與底座間支設1根或2根直徑不小於200mm的紅鬆園木。

(7)支架不得有咬架、死架,側護板鑽頂等現象,設備保證完好,能正常運轉,轉載機拉移油缸要收回。

8、綜采工作麵的設備安裝設計及要求:

(1)綜采工作麵的設備安裝設計由機電科負責完成(包括安裝圖、供電係統圖、設計說明書等)。在設計前由生產科提供工作麵設計平麵圖和運輸設備布置圖,地測科提供地質說明書、底板等高線圖及從切眼開始每隔100m兩順槽中心位置圖,通風科提供通風係統圖。

(2)設計完成後,機電科負責按有關程序進行簽批。簽批後組織技術交底,並將設計圖發送有關領導和單位。

(3)安裝區按綜采工作麵的設備安裝設計,編製綜采工作麵設備安裝作業規程。並編製綜采工作麵設備安裝進度圖。

9、綜采工作麵設備的驗收及要求:

(1)綜采工作麵的設備,根據供貨渠道及出廠驗收情況,在入井前具備條件調試的一律進行地麵調試,具體由機電科組織實施,相關部門簽字認可,合格後方可下井,以確保入井設備的完好。

(2)入井前應對設備中拆開的液壓膠管接頭、外露易損、易碰的部件進行包紮封堵。

(3)綜采工作麵的安裝(設備、管線等)都必須按簽批後的設計圖進行。若有合理化建議需變更設計的,由機電科出具設計更改通知單後進行。

10、支架的安裝驗收要求:

(1)安裝的支架要符合質量標準規定,保證支架上下成一條線。支架中心距為1500mm(偏差±100 mm),並垂直於工作麵刮板輸送機。

(2)支架升起後,頂梁與頂板接觸要嚴密,不得歪斜並達到初撐力。

(3)支架的零件不得損壞丟失,管路排列整齊,達到完好標準要求。

(4)支架內外無浮矸、雜物等。

11、刮板輸送機的安裝驗收要求:

(1)機頭、機尾必須擺好、放正、穩固。

(2)中部槽的鋪設要平、穩、直,鋪設方向正確,即每節的搭接板必須向著機頭。

(3)擋煤板、鏟煤板與槽幫要靠緊、貼嚴無縫隙(整體鑄造封底式運輸機不受此限)。

(4)圓環鏈焊口不得朝向中板,不得出現扭鏈,且圓環鏈必須接成立環;雙鏈刮板間各段鏈環數量必須相符;使用舊鏈時,兩邊長度必須相等,且必須將舊鏈的水平環改成立環;刮板的方向不得裝錯。

12、采煤機的安裝驗收要求:

(1)零部件完整無損,螺栓、截齒齊全緊固。

(2)手把和按紐動作靈活、正確,閉鎖裝置合格。

(3)油質和油量符合要求,無漏油漏水現象。

(4)空載試驗壓力正常,運轉聲響無異常。

(5)電纜長度符合要求,電纜尼龍夾齊全且配套。

(6)冷卻水、內外噴霧係統符合要求,齊全。

13、轉載機的安裝驗收要求:

(1)轉載機要與帶式輸送機在同一條中線上。

(2)機頭必須擺正,傳動裝置連接要嚴密,不留間隙,且裝在人行道一側,便於檢查維修,減速器油質、油量符合規定。

(3)兩個錨鏈輪不得錯位,刮板鏈的連接螺栓頭應背向刮板鏈的運行方向,無扭鏈現象,鏈條鬆緊有度,鏈過機頭鏈輪後有1~2環鬆環即可。

14、破碎機的安裝驗收要求:

(1)各部位螺栓必須緊固,達到擰緊力矩的要求。

(2)電動機的皮帶輪與破碎機軸的皮帶輪對正。

(3)各傳動部位轉動靈活,無擠卡現象,並設置有安全防護裝置。

(4)潤滑油路暢通,注油嘴齊全,並注入潤滑油脂。

15、可伸縮帶式輸送機的安裝驗收要求:

(1)安裝前由地測科負責給出巷道中線,按中線鋪設皮帶。帶式輸送機要安裝成一條直線,伸縮絞車軌道要平直,且遊動小車在水平麵內有一定的靈活性。

(2)機頭、尾及中間架墊穩、墊平,牢固可靠。

(3)零部件完好、齊全。緊固符合標準要求。

(4)所有輸送帶扣必須接好,運行時不偏斜。輸送帶的接口要紮緊,穿條長度、直徑符合要求,兩端打彎。

16、泵站的安裝驗收要求:

(1)乳化液箱與泵要在同一水平上,乳化液箱不得低於泵體。泵與乳化液箱的距離要適宜。

(2)快速接頭,U型銷要合格,不準出現單腿銷,以防承壓時甩脫傷人。

(3)泵站各部件的連接螺栓要齊全緊固。

(4)曲軸箱及油環用的油質要符合規定。

(5)泵站液箱清潔幹淨,乳化液配比符合3~5%的要求。

(6)各種安全保護裝置要靈活可靠。

17、電器設備的安裝驗收要求:

(1)電器設備的安裝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規定,達到防爆要求。

(2)工作麵及順槽的設備要按設計的供電係統圖進行安裝和整定。

(3)所有電器設備的安全保護和儀表顯示要完整、齊全、準確,動作靈敏可靠,接地裝置齊全,並符合規定。

(4)電纜、電器設備要有標誌牌,並說明用途、規格、長度,電纜吊掛整齊,剩餘部分要在電纜架上盤成“∞”字形。

18、管路的安裝驗收要求:

(1)所有管路必須根據設計進行安裝,用吊鉤吊掛整齊,吊鉤每隔5m一個,吊鉤的強度要滿足要求。管路距巷道底板要大於300mm,不漏水(液),不跑風,且不得影響絞車的運輸使用。

(2)供水管、防塵灑水管,要按規定安裝水質過濾器。

(3)膠帶運輸巷防塵管每隔50m加一個三通灑水閥門,其它巷道每隔100m加一個三通灑水閥門。

(4)在供水、灑水管路安裝長度大於500m時,水源對接處,及管路中間各加裝一個與管徑一致的閘閥。小於500m時,隻在水源對接處加一閘閥。

(5)供水管、防塵灑水管、供回液管安裝完畢後要衝洗,否則不得投入係統使用。

19、綜采工作麵設備安裝試運轉驗收要求:

(1)綜采設備安裝必須按安裝設計及回采要求進行靜、動態驗收,先對支架、采機、刮板輸送機、轉載機、膠帶輸送機、各種類開關、電纜管線、軌道、通風滅塵等綜采配套設備及設施在停機狀態下驗收,然後進行單機試運轉、聯合試運轉(時間均不少於2小時)以及試采(不少於兩刀煤)的驗收,以確保驗收交接後的正常回采。

(2)工作麵安裝完畢,由安裝區組織單機試運轉,達到要求後,通知礦調度組織聯合試運轉,合格後方可移交。

(3)綜采工作麵設備試運轉時,礦壓觀測儀表、綜合防塵設施(移架自動同步噴霧、轉載點噴霧、順槽及尾巷防塵管路)、防發火設施(皮帶機頭、油脂庫采用不燃性支護)、通訊係統、照明係統、連動裝置、監測監控係統、瓦斯抽放係統和控製係統要按照設計要求安裝齊全,並同時投入使用。(具體由生產科或相關部門指定單位負責安裝)

20、綜采工作麵機電設備的拆除移交驗收要求:

(1)安裝區根據綜采工作麵的情況(即地質及設備等)編製工作麵拆除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後,組織拆除。

(2)拆除時安裝區要根據拆除計劃、拆除方案和進度圖表,按拆除工藝要求拆除,不得損壞設備或丟失零部件。

(3)拆除升坑的設備及零部件,由機電科指定存放位置或退租,不得亂堆亂放,並由機電科組織清點驗收,以確保拆除設備的完整性。

(4)工作麵設備和順槽設備全部拆除後,棚子支護的順槽要及時將支架回收幹淨,由生產科組織驗收後,方可進行巷道密閉。

附件十一:

開拓掘進施工設備使用管理標準

一、耙鬥裝岩機使用管理標準

(一)耙鬥裝岩機各部件應符合下列標準

1、所有電器設備應符合“礦用防爆”標準的要求。

2、電源及換向開關電路要接觸良好。

3、保護靈敏可靠,指標符合要求。

4、中心輪、行星輪及其軸承應完好無損,其間無雜物不變形。

5、閘帶和帶輪必須完好、可靠,其間不能有雜物或油漬。

6、繩輪和滾筒上必須有符合要求的、完好的擋繩裝置。

7、輔助刹車裝置要靈活可靠。

8、耙鬥機鋼絲繩應保持完好,斷絲不得超過截麵的1/5,並嚴禁在耙鬥機鋼絲繩上打結;如采用插繩連接其插繩長度不少於0.6m。

9、電動機的型號、轉速、旋轉方向應符合規定。

10、簸箕槽和卸料槽安裝嚴密、不缺構件、不變形。

11、耙鬥機中間槽和卸料槽兩側應安裝封閉的金屬保護欄或網。

12、耙鬥機上要設置防爆照明燈。

(二)耙鬥裝岩機固定和安裝時應遵循的標準

1、固定耙鬥機處巷道的圍岩完整、支護完好、底板堅實,臨近軌道構件齊全,螺栓擰緊,軌枕間距不超過lm。

2、為了避免放炮損壞機器和有較高的裝岩效率,耙鬥裝岩機距巷道工作麵以不小於6m為宜。在鑽眼與裝岩平行作業時,耙鬥機距工作麵最大距離:斜井或下山不大於20m;平巷不大於25m;上山不大於30m。

3、安裝耙鬥裝岩機的順序是:首先把耙鬥機台車的四個輪子牢固的卡在軌道上;二是安裝簸箕槽,安裝時一定要把簸箕槽與簸箕槽之間和簸箕槽與機身之間所有的螺絲孔都必須穿上螺栓並擰緊;三是安裝卸料槽,安裝時要用手拉葫蘆起吊,手拉葫蘆要牢固地固定在巷道支架的柵梁上或頂板的錨杆上,固定手拉葫蘆的棚子和錨杆必須牢固可靠,卸料槽起到位置後所有的螺絲孔都必需穿上螺栓,牢固地與機身連結在一起;最後安上卸料槽的兩根後支腿,或把卸料槽用鋼絲繩牢固的吊在巷道的頂板上,在安裝卸料槽時下麵嚴禁站人或過人。

4、在斜井及下山中使用耙鬥裝岩機時,當巷道坡度小於20°時除了用機器本身的卡軌器進行固定外還應增設兩個大卡軌器,大卡軌器一端固定在耙鬥機台車的立柱上另一端固定在軌道上。

5、當下山坡度大於20°時,除上述的規定外還應另設一套防滑裝置,其方法是在巷道底板上打二個約1m深的孔,並楔入φ40mm的圓鋼用鋼絲繩與裝岩機相連結,或者在巷道兩側各打一棵點柱(或架設一對木支架)用鋼絲繩與耙鬥機相連結。

6、上山施工時,耙鬥裝岩機除了采用下山的固定方法外,還應在耙鬥裝岩機台車的後立柱上,增設兩根斜撐。此斜撐在平時起固定作用,向上移耙鬥機時,也不可去掉,能起到保險作用。

7、固定楔一定要打牢,其拔出力應不小於3t為宜。固定楔安裝孔的數目視巷道的寬度而定,孔距不應大於lm。

8、尾輪懸掛位置應高於岩堆0.8~1m。固定楔安裝孔應比固定楔長出50~1OOmm以上。並且向下略帶5°~10°的傾角。

9、裝岩與打眼平行作業時,可先將工作麵的岩石耙出工作麵6~8m以外,然後在距工作麵4~5m處的兩幫各打一個固定楔,再掛上鋼絲繩套用以懸吊尾輪。

10、耙鬥裝岩機安裝過程中嚴禁帶電作業。安裝好後再接通電源,先不送離合器試運轉1~2min,然後再送上離合器空鬥往返試運轉兩次,再試耙碴兩鬥到簸箕口,確保沒問題後方可正式出碴。如發現某處有毛病應切斷電源再進行處理。

(三)耙鬥裝岩機移動時應遵循的標準

1、在平巷中移動耙鬥機不得采用耙鬥機自拉自身的方法。必需用絞車牽引。

2、在斜井或下山中移動耙鬥裝岩機也要啟動絞車進行,不能隻靠耙鬥裝岩機的自重下滑。在移耙鬥機前應先把耙鬥機下及其前方的軌道清理幹淨。

3、斜巷移耙鬥機所用的絞車、鋼絲繩必須經過核算符合要求才能使用。

4、上山移耙鬥機應先在工作麵處打一根點柱或錨杆,用以掛絞車的導向輪。點柱應是專用的(不得用棚腿或柵梁代替),應采用φ>18Omm的圓木做成,長度插入頂板上25Omm、底板下30Omm為宜,而且此處巷道頂底板岩石完整不破碎。

5、在斜巷中移動耙鬥機時絞車鉤頭要掛牢,並掛保險繩和保險插銷。耙鬥裝岩機未穩固好前不準鬆牽引繩;不準摘鉤頭、保險插銷和保險繩。

6、耙鬥裝岩機前麵輔設的軌道必須符合部頒標準,軌枕必需放到堅實的硬岩底上,如巷道底板有超挖現象,其超挖處應用料石(或硬岩塊)充填嚴實。

7、移耙鬥裝岩機時,耙鬥裝岩機兩側、下山耙鬥機的前方和上山耙鬥機的後方都不得有人或行人走動。

8、耙鬥裝岩機移到位置後應按照第二條第4、5、6款的規定進行固定,並按照第二條第10款規定進行試運轉,確保沒問題方可正式出碴。

(四)耙鬥裝岩機操作時應遵循的標準

1、耙鬥裝岩機司機必須由經過培訓的專職司機開車。要求人員崗位固定,持證上崗。

2、耙鬥裝岩機司機必須熟悉機器的結構,各部件的工作性能。並能對耙鬥機做一些正常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3、耙鬥裝岩機運行時簸箕槽兩側和耙鬥跑道兩側不準有人員停留或人員走動。

4、應嚴防耙鬥的鋼絲繩抽摩金屬支架發生火花。如確難避免時可在抽摩處安裝防護木板。

5、耙鬥裝岩機運行中發現故障要首先鬆開閘把,立即停電,並切斷電源。嚴禁帶電處理。

6、耙鬥裝岩機必需有遠方操作按鈕進行停送電的工作。按鈕應掛在司機工作處巷道的幫上。

7、嚴禁將兩個操作手把同時按下。以防耙鬥突然飛起,或拉斷鋼絲繩。

8、負荷過大或耙鬥運行受阻時,不能硬拉。應將耙鬥退回1~2m重新再拉,或停電處理。

9、耙鬥機準備啟動前應與前方和周圍人員打招呼,隻有在耙鬥活動範圍內的所有人員退出後方可啟動耙鬥機,耙鬥裝岩機在工作中如發現有人員進入禁區,應立即停車。

10、耙岩前應先用水澆灑岩堆,以防粉塵飛揚,並且在耙鬥機後的轉載點處必須安設噴霧裝置。

11、當巷道內的瓦斯含量達1%以上時應嚴禁開機,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2、在拐彎巷道裝岩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在出岩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係。

13、耙鬥機工作開始前,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探頭,必須懸掛在耙鬥機作業段的上方。

14、上、下山傾角大於20°時在司機前方(上山方向)必須打護身柱或設擋板,並在耙鬥機上(沿下山方向)加打戧柱。

15、在耙鬥機耙碴前,應把耙鬥機處及其前方的支架維護好,並把永久支架或臨時支架架到工作麵。嚴禁空頂作業。

16、耙碴結束後應先把耙鬥、尾輪、鐵楔子等運放在耙鬥機的簸箕槽內,然後停電切斷電源。

17、高瓦斯區域、煤與瓦斯突出危險區域、煤巷掘進工作麵,嚴禁使用鋼絲繩牽引耙裝機。

二、掘進工作麵膠帶輸送機使用管理標準

(一)基本要求

1、所有電氣設備完好無失爆,完好率>95%。

2、使用阻燃輸送帶。

3、使用不延燃電纜。

4、司機持證上崗。

5、機頭20m範圍內,巷道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6、膠帶機頭配備兩台合格的滅火器。

7、機頭配備兩個(400X500X500)mm砂箱。

8、消防降塵水管每隔50m有一個閘門和接頭,並配備25m軟管。

(二)安全技術標準

1、安設驅動輪防滑保護、煙霧保護、溫度保護和堆煤保護。

2、裝設自動灑水裝置和防跑偏裝置。

3、裸露的機尾處裝設防護欄。

4、供電係統有合格的接地裝置。

5、液力藕合器安裝合格的易溶塞、防爆片。

6、液力藕合器的傳動液使用難燃液。

7、經常翻越膠帶的地方設行人過橋。

(三)質量管理標準

1、膠帶托輥轉動靈活,缺失率≯5%。

2、底托輥下麵距底板>1OOmm,嚴禁上下膠帶接觸、摩擦。

3、做到開關上架,電氣小件上盤,電纜吊掛點間距3~5m。

4、機頭、機尾前後20m做到無淤泥、雜物,備品、備件及材料應碼放整齊。

5、設備、小型電氣檢查檢修及質量管理,包機到人掛牌留名。

6、機頭處懸掛司機、維修工的崗位責任製、操作規程、巡回檢查製、交接班製。

7、有運轉日誌、事故記錄、檢查檢修記錄、安全保護試驗記錄。

8、巷幫與膠帶輸送機之間距離,滿足行人側不小於700mm ,另一側不小於40Omm。

9、使用合格有效的清掃器。

10、輸送帶的寬度:lm膠帶不得小於0.8m,0.8m膠帶不得小於小0.6m,0.65m膠帶不得小於0.45m。

11、0.65m膠帶輸送機設下料平台。

12、轉載設備與膠帶機尾應正確搭接,安裝與膠帶中心一致的合格擋煤板。

13、膠帶的接頭連接應可靠、完整。

三、刮板輸送機使用管理標準

(一)巷道

1、巷道高度不低於1.8m,刮板輸送機外沿至柵腿間距一側不小於0.25m,另一側至少要留0.7m的人行道,巷道內無斷梁折柱。

2、巷道內無積水、無積煤、無淤泥雜物,水砂充填采區必須煤水分離,且水溝暢通。

3、電器設備台台上架,放在壁龕內,一處有二件及以上小電器時應上板並擺放懸掛整齊;巷道內無閑置、損壞的設備、溜槽和鏈條;備用設備、材料存放整齊。

4、人員經常橫過的刮板輸送機處,必須設行人過橋。

(二)設備與指標

1、電器設備完好率90%。

2、小型電器合格率95%。

3、刮板輸送機完好率80%。

4、電器設備、小型電器消滅失爆。

5、四小線電纜化,並與電壓等級相符;動力電纜全部采用不延燃電纜;電纜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無破皮漏電(36V以上)。

6、電纜懸掛合格率95%以上。

7、刮板輸送機達到平、直、穩,運行時平穩,不晃動,機頭、機尾搭接時,高度不小於0.3m,前後交錯不小於0.5m,不帶回煤。

8、刮板輸送機道4OkW及以上電機開關使用真空開關。3台及以上的刮板輸送機采用集中控製。

(三)運行與安全

1、減速箱使用合格的油脂,油量適當。

2、刮板輸送機電機采用電機綜保,信號照明采用綜合保護,使用正常。

3、各部保護罩齊全、完整,液力藕合器使用耐燃介質,易熔塞、防爆片、保險銷符合要求。

4、刮板輸送機不發生4h以上的事故。

5、不損壞設備(發現設備隱患應及時消除防止釀成事故)。

6、短路、漏電、接地三大保護裝配齊全,符合細則要求。

7、信號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上板懸掛。

(四)管理及工業衛生

1、規章製度完善齊全並執行正常

(1)崗位責任製

(2)定期檢查製

(3)交接班製

(4)巡回和預防檢查製

2、管理及資料

(1)檢查、檢修記錄齊全準確。

(2)事故記錄齊全、分析及時,做到“三不放過”。

3、巷道內設有備件箱和充足的備件。

4、設備清潔衛生,不漏油、無汙垢、無嚴重鏽蝕。

(五)司 機

1、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司機做到“三知四會”(知設備結構、知性能、知安全保護原理;會操作、會維修、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3、責任心強,做到“三嚴”(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崗位製,嚴格執行班前3Omin檢查製度)。

4、精力集中,精心操作,不出責任事故。

四、小水泵使用管理標準

(一)安設水泵地點的巷道必須支架完好堅固。

(二)水泵入井前必須認真檢查,應符合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電器防爆標準。

(三)固定的水泵,必須安裝在水泵窩內,水泵窩的大小視水泵的大小而定,但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有明確規定。

(四)開泵司機必須是經過培訓合格,並持證上崗。

(五)開泵前檢查

1、各部件螺絲齊全、緊固、符合設備完好、衛生標準。

2、電機軸與水泵軸同心,對輪間隙符合要求,水泵底座平穩。

3、各傳動部位潤滑完好。

4、盤根壓緊程度是否合適。

5、開關按鈕,水泵閘門是否操作靈活。

6、通體檢查泵體有無障礙。

(六)啟動時應注意的事項

1、先打開出水管閘門及放氣孔閘門,待泵灌滿壓力水後,關閉水管閘門,點動開關啟動水泵。

2、電機轉數正常後,慢慢打開出水閘門。

(七)運轉中應注意的事項

1、細聽各部件有無雜音,檢查各部位是否漏水、漏氣,發現異常立即停泵處理。

2、濾水器要包鐵紗防雜物吸入。

3、滑動軸承溫度不超過65°,滾動軸承溫度不超過75°。

4、填料不發熱,電機不過載。

(八)停泵應注意的事項

1、先將出水閘門關閉而後切斷電源。

2、下班或遠離時應將開關加以閉鎖。

五、裝煤機使用標準

(一)裝煤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並持證上崗。

(二)司機接班後,先進行詳細檢查。

1、裝煤機檢查內容:

(1)檢查裝煤機電源,檢查機器各操作手柄,並應處於零位,各連接裝置應齊全、可靠,各種緊固件齊全且無鬆動現象。

(2)主減速器和液壓箱的油量符合說明書要求,各密封處無滲漏現象。

(3)液壓係統和主減速器的空氣濾清器和過濾器,應清理幹淨並無堵塞現象。

(4)主減速器、耙爪減速器和中間減速器應全部完好,工作可靠。

(5)各結構件、焊接件應無明顯變形,無開焊、斷裂等情況。

(6)左右閘帶的固定情況,閘帶間隔應調整到說明書的規定。

(7)履帶、傳動鏈、刮板鏈的鬆緊度應符合說明書的要求。

(8)傳動鏈護罩、電動護罩、履帶護罩等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

(9)液壓係統的油管、分配閥、連接件、泵、油缸等的固定位置及工作的可靠性。

(10)電氣係統工作的可靠性。電纜的吊掛和存放應無被擠、壓、埋、折、損等情況。

2、工作麵檢查內容:

(l)工作麵整齊,無雜物堆放。

(2)通風、照明良好,瓦斯濃度不超過規定。

(3)頂板和兩幫安全可靠,無片幫冒頂危險,架棚巷道必須有前探梁護頂。

(4)支架的架設符合規格和安全要求。

(5)裝岩(煤)前,必須在矸石或煤堆上灑水和衝洗巷道幫頂。

(三)經檢查確認無誤後,裝煤機工作執行下列標準

1、發出試車信號,接通電源,先試電動機,然後行走部、裝煤部、運輸部及液壓係統分別試轉,觀察各操作手柄是否靈活可靠。機器聲音是否正常,各部運行情況是否良好,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符合裝煤機完好標準後方可進行工作。

2、司機操作前應發出開機信號,裝煤機兩側及前方不準有人。

3、裝煤機操作程序:

(1)操縱分配閥手柄,調整液壓係統工作壓力,使之符合說明書的規定。

(2)操縱鏟板升降手柄,使鏟板前沿緊貼底板。

(3)操縱耙爪和刮板輸送機運動手柄,使之處於耙煤狀態。

(4)操縱履帶行走手柄,使機器前進,並開始裝煤。

(5)操縱刮板輸送機升降和回轉手柄,調整好刮板機與後配套設備相互位置。

(6)在大斷麵巷道裝煤時,應先裝兩幫,架設支架後再裝中部的煤、岩。

(7)後退裝煤機時,應鏟板升起,使之與底板保持至少100m距離。

4、放炮前,應將機器退到安全地點,並遮蓋好照明燈及操作手柄;放炮後,裝煤機前進,清理幹淨浮煤、浮矸。

5、裝煤機運行中,司機必須站在腳踏板上操作,並應注意不能觸及兩幫支護。

6、操縱行走部離合器手柄時,動作要迅速,以免損壞摩擦片。裝煤機轉彎時,應適當控製抱閘間隙,使之緩慢轉彎。

7、刮板輸送機或耙爪卡入異物,應停機檢查,嚴禁強行耙裝,以免卡斷刮板或損壞氣係統。

8、操縱液壓係統手柄時,應緩慢均勻,隻準單個啟動,不準同時啟動兩個以上的操縱手柄。

9、裝煤機行走橫過軌道時,應鋪設板皮等,以免損壞履帶。

10、卸煤部與礦車側幫上沿應用200~300mm的距離,防止煤(岩)塊帶入底部。

11、裝煤(岩)時,煤(岩)塊度不得超過500mm。

12、司機應經常清掃電機上的煤(岩)粉塵,以免電機散熱不良。發現電機溫度超過規定值時,應立即停機檢查處理。

13、當耙爪或刮板輸送機被卡住後,可更換磁力啟動器的相位,使刮板機逆向短時運行(約為0.5~lm),排除異物;故障排除後,應立即將相位開關恢複原位。

14、裝煤結束後,應將機器退至按全地點、切斷電源。開關閉鎖,各操作手柄恢複零位。

六、液壓錨杆鑽機使用管理規定

(一)一般規定

1、使用液壓錨杆鑽機的單位,作業規程中應有液壓錨杆鑽機使用操作的具體規定。

2、液壓錨杆鑽機使用範圍:煤巷、半煤岩巷;巷道斷麵形狀為拱形、矩形、梯形;鑽頂板錨杆孔和幫錨杆孔;巷道高度2.4~3.4m。

3、工作地點的電源電壓為380/660V。

4、巷道有正常壓力水的供水管,水壓為1.5~3Mpa。

5、鑽機泵站油箱內的油應是通過過濾網的N68抗磨液壓油或20號、30號機械油。

(二)使用規定

1、使用液壓錨杆鑽機的單位,對施工人員應迸行專門培訓,培訓時間不少於兩個學習日。培訓內容為液壓錨杆鑽機的安裝和使用方法及本使用管理規定。

2、鑽機工應為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的相對固定人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鑽機。

3、操作鑽機時必須有3人進行。一人操作電控開關,一人操作鑽機,一人領釺並觀察頂板情況,以防掉碴傷人。操作電控開關人員不得任意調節液壓油泵壓力。

4、錨杆鑽機的安裝,應由專業人員或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首先應注意檢查進回油口是否清潔,高壓膠管接頭是否清潔及有否異物存在,清理幹淨後方能與油管連接起來。注意檢查輸油軸的裝配方向和滑閥與轉閥是否處於零位。再將電機線路接好,認真檢查一遍,確認無誤後方可試車。

5、按下列程序試車:

(1)油箱內注滿符合規定的機油;

(2)將泵站進、回油口與鑽機進油口連接好,鑽機手柄歸零位;

(3)將泵站溢流閥鬆開;

(4)啟動電機(點動),看電機轉向與油泵轉向(標牌)是否一致;

(5)檢查液壓係統各部分是否有漏油現象;

(6)檢查電機配線是否正確和有否漏電現象;

(7)使鑽機旋轉,並將溢流閥壓力調至3~5MPa運轉lmin,看是否正常,油缸升降及操縱部分是否靈活自如;

(8)供水裝置通水後,檢查水路是否通暢和有無漏水現象。

6、泵站與鑽機相距超過30m,應設置信號聯係(聲或光均可)。

7、鑽機的使用方法

(1)鑽頂板錨杆孔

鑽頂板孔時,操縱人員雙手分別控製操作臂上左手柄及右手柄。左手柄內外旋轉控製馬達的開啟、增速及卸載。右手柄由上、下兩個位置組成,在下位時由零位逆時針扳動手把,油缸上升,轉角越大,推進速度越快,推進力越大。反之推進則由快到慢,零位時停止。上推手把(上位)油缸快速縮回,上推手把並逆時針扳動時,則油缸降速由塊到慢,至上零位時停止。

(2)鑽幫孔

鑽幫孔時卸下鑽機機頭處的定位插銷,則機頭可旋轉,將機頭鑽杆與油缸形成大於90°的夾角,然後按鑽頂板孔的操作方法進行作業,應注意油缸的推進速度與鑽孔速度配合好。

8、每班使用鑽機前應緊固鑽頭各連接螺栓,以防鬆動,避免密封損壞;察看油箱油標,油位不到規定油位不得開機,嚴禁油泵吸空;水壓力不夠或水管無水,不得開;嚴禁幹打眼。

9、操作鑽機,必須集中精力,認準操作部位,避免誤動作。支撐油缸推進時要慢,以防頂斷釺杆傷人,下落時應緩慢操作下滑,以防掉釺傷人或砸腳。

10、泵站為液壓錨杆提供動力源,其操作壓力不小於14Mpa。

11、停機後必須把開關手把打到停止位置。

12、工作完後應切斷電源,將鑽機移到安全地點。放炮時要認真保護好。

(三)維護與管理規定

1、液壓錨杆鑽機的檢修與維護必須在指定的專業單位進行,嚴禁在井下私自拆卸液壓錨杆鑽機,液壓錨杆鑽機經認真修理、試運,確定無異常情況方可發放使用。

2、對每台鑽機建立檔案,做好檢修記錄及每次更換的配件名稱、損壞原因,做到認真填寫,注明檢修人員姓名。

3、出現故障不能使用的鑽機,當班必須回收升井,到工廠更換檢修,井下不得存放有故障的鑽機。

七、鑽眼機具維護及使用標準

(一)風動鑿岩機

1、風動鑿岩機所用風壓以4~6kg/cm2為宜。風管內徑要符合要求,長度應不超過12~25m。

2、氣腿外管不得有彎曲、變形現象,要定期檢查和更換己磨損的氣腿內氣管端部兩個小密封圈,換向閥上的密封膠圈安裝要正,要選用耐磨性好的尼龍材料製品製成,要經常檢查氣腿快速縮回扳機頂部的頂杆,如有磨禿,尺寸縮短應及時更換。

3、要按鑿岩機型號及環境溫度,正確選擇潤滑油,注油器的調油針要調正,並用螺母擰緊。

4、要經常清洗注油器油路小孔,並要防止潤滑油內進入髒物。

5、要按照風動鑿岩機的活塞與氣缸的製造公差,選用適當的配合間隙。

6、在更換鑿岩機的零部件時,要清除飛邊毛刺,並且零部件應符合質量標準要求。

7、要經常清除機內的髒物,鑿岩機停止工作後放置時,要防止沙子等髒物從排氣孔或氣管接頭進入機體內。

8、定期檢查和及時更換已磨損的注水閥外圈上安裝的密封膠圈、水針套及氣針墊,並且要采用符合圖紙要求、質量良好的水針,水針全長彎曲不應超過0.5m/m。水的壓力不得高於壓風的壓力,並且要合理安設油水分離器及時排出壓風中的積水。

9、嚴格釺尾加工質量,磨釺尾的沙輪粒度不能太粗,釺尾端麵要平直,釺尾長度要符合要求,不能使用內六方磨損超限的釺套。

10、新機在投入使用前應拆開清洗、重裝,以清除塵垢和粘性防鏽油,拆裝鑿岩機要在固定的清潔環境中進行,對零部件不得隨便敲打。

11、拆下的零部件要用煤油洗淨擦幹,然後檢查有無傷痕與磨損情況,特別是各個小孔,要注意吹洗,保持暢通。

12、鑿岩機使用3~5天必須拆開清洗一次,如遇缺油運轉、“洗錘”、卡釺等現象時,應及時檢查,並拆開清洗。

13、鑿岩機絕對不可在缺油或無油的情況下運轉,應經常檢查潤滑油的給油量及注油器中的油量。

14、鑿岩機進行打眼時,應逐漸推動操作閥,即由“輕”、“中”到“重”(全開車),切不可驟然大開車。

15、應盡量避免使用酸性水或堿性水,在不得已使用時,工作後要立即從機器進風管注油,並停水進行空運轉3~5min。

16、打眼工要做到六定:即定人、定機、定位、定任務、定時間、定質量。

17、打眼前檢查鑿岩機的各部件以及各附件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1)鑿岩機兩側連接長螺栓是否擰緊,而且擰緊時兩側要一致。

(2)檢查水針套、水針、水針螺母是否嚴密,以免漏水,並在注油器內注油。

(3)檢查氣腿是否完好,伸縮是否自如,操縱閥是否靈活,連接部分的螺栓鬆緊程度是否適宜。

(4)釺杆要直,中心孔暢通;鑽頭要鋒利,出水孔暢通;釺尾長度要符合要求,鑽頭與鑽杆連接無裂縫。

(5)把與鑿岩機相連的風、水管盤到鑿岩機上一並扛入工作麵,以免雜物進入管內。

(6)風、水管連接前,應將風、水閥門慢慢打開,將風、水管內的雜物清淨,然後把清潔的風、水管與之相應鑿岩機、氣腿相連接,接頭擰緊。

(7)注油時防止雜物進入注油器,堵塞油路,鑿岩機注油時應關閉風、水器閥門,排盡殘氣,然後注油,並調節油閥,保持每分鍾耗油量在2.5~3mL之間。

(8)鑿岩機注油後,應空載運轉一會,使潤滑油均勻進入各零件空隙。

18、打完眼後,機器、風、水管應移到距工作麵20m以外的安全地點(最好是修理或工具存放硐室內),軟管盤好,鑽機保養好,放炮前對設備等加以掩蓋。

(二)電動鑿岩機

1、電動鑿岩機的電動機必須是礦用隔爆水冷式的,非隔爆式電動鑿岩機嚴禁在井下使用。

2、電動鑿岩機在下井作業三個小班後必須進行維修一次。將機器拆開對零部件進行清洗和檢查並達到下列要求:

(1)井下拆卸必須在專設的維修點進行,不可在工作麵進行。

(2)清洗用柴油,油桶內油深不少於60mm,清洗後將零件擦幹,再浸漬機油方可使用。

(3)電動機和衝擊組件不得隨意拆開。

(4)各型密封圈必須仔細安裝好,不可錯位或漏裝。

(5)電動機的小開關應靈活可靠;滑槽磨損超過lmm應調頭使用;轉子轉動應靈活輕快;二軸承外圈與孔配合不得鬆動,軸承應加注潤滑油脂。

(6)衝錘上偏心塊不發生鬆動,緊固螺母及鎖緊片應牢固可靠。偏心塊轉動應靈活、噪音低,若發現幌動大於0.5mm時須拆開檢查,及時更換磨損零件。

(7)棘爪磨損超過Rl.5mm時須更換另一麵或換新的;彈簧必須有足夠的彈力。

(8)水力支腿應伸縮靈活,操縱手把位置應符合要求;回水管出水正常,不發生內部滲漏。

(9)電動鑿岩機在井下實際工作一周後,應上井維修一次,除按以上要求逐項進行檢查及清洗外要對主要零件進行檢查:

①衝錘的大頭、小頭、橫孔磨損大於0.6mm時應報廢;衝錘的小頭凹進大於2.5mm時應報廢;

②主軸、前導向套磨損大於0.6mm時應報廢;

③棘爪、棘輪齒及六方孔磨損大於1.5mm時應報廢;

④電機繞組絕緣電阻(對外殼)低於0.5MΩ時需幹燥處理;

⑤活塞環尺寸應根據氣室密閉要求選配,必須保證衝錘靈活、氣室不漏氣。

3、氣室內墊片厚度及釺尾尺寸一定要符合要求。

4、氣室內嚴禁進入水、油而使氣室尺寸改變。

5、如氣室漏氣就達不到“儲能”作用,應及時更換氣缸蓋的密封圈和衝錘活塞環。

6、偏心塊與主軸配合要緊密,不得發生錯位現象。

7、機器裝配時零部件一定要清洗幹淨並磨去飛邊毛刺,而且一定要保證其同心度符合要求。

8、要正確安裝和及時更換各水路接合麵及機頭水套的密封圈。

9、如果機器內部零件損壞卡塞或電動機缺相運轉,鑿岩機就會突然停轉並發出嗡嗡聲,此時應及時更換已損壞的零件和檢查電氣係統及插銷電纜有否損壞。

10、電機運轉聲響異常及發熱說明兩端軸承鬆動或缺油,機器卡塞。此時應更換軸承正同心度,軸承注油。再就是電動機線包受潮或接線不良 此時應烘幹處理,檢查接線螺釘是否緊固。

l1、如果水力支腿支撐無力,那就是操縱閥磨損或活塞密封圈損壞,再就是水壓不足。此時應修磨閥體的接合麵或更換零件、密封圈;增大水壓,檢查輸水管道是否暢通。

(三)岩石電鑽

1、機器絕緣良好,出線無損壞連接機殼,電機繞組不受潮進水。

2、機器電機三相觸點間隙要一致,彈力要均勻,無缺相運行。

3、機器內齒輪、鍵、鍵槽要完好無損壞或鬆勁現象。

4、定子轉子無相碰、軸承無損壞、轉子導體或軸無斷裂、定子無短路。

5、使用的電壓要符合要求。

6、減速箱或軸承不缺潤滑油;開關要接觸良好。

7、鑽頭無損壞現象;鑽杆無彎曲現象;而且鑽孔要直無卡鑽頭現象。

8、減速箱內無雜物、零件無損壞、螺栓無鬆動。

9、工作前,要空運轉檢查各部是否正常,尤其是減速箱聲音必須正常。

10、工作前,檢查供水裝置、鑽杆不得有損壞及變形現象。

11、使用後擦淨岩塵,特別要清掃鏈條上的岩粉,並檢查各部螺栓的緊固情況。

12、每班用20號機油潤滑一次鏈條,須潤滑部分要定期加注一次潤滑油。

13、電鑽停止工作後要妥善保管、放在幹燥地點。

14、每班均應檢查電纜插銷及接地線是否接觸良好,電纜不得有砸傷損壞之處。

15、每月要大修一次,更換失效的螺栓、螺母;檢查齒輪裝配和齧合情況,更換損壞齒輪;加注或更換潤滑油;檢查電機密封情況,是否有水浸入,線圈是否受潮,油封是否換良好;更換己損壞的水路密封裝置;檢查隔爆麵,幹燥電機和測定其絕緣電阻等。

(四)風鎬

1、風鎬的濾網要完好並要經常清洗不可有損壞或阻塞現象。

2、風鎬的缸體與閥櫃間風道要暢通無阻塞。

3、鋼套與鎬釺尾部間隙不得超過0.6mm,否則必須更換。

4、缸體內徑與錘體之外徑間隙不應超過0.08mm,閥櫃內徑和閥中部外徑間隙不應超過0.06mn。

5、風鎬機件間要結合緊密不能有漏風現象。

6、鎬釺尾部或錘體尺寸必須符合要求,不得有損壞現象。

7、風鎬所用的壓風管路中要安裝分水器,並定期排除積水。

8、阻塞閥套內的阻塞閥要靈活,無被咬住現象。

9、風鎬的維護與檢修應符合下列標準:

(1)工作前應檢查鎬釺尾部及其與缸套固定配合情況,間隙不得過大或過小。

(2)風鎬管路的風壓應經常保持在4~5kg/cm2,正常工作時,每隔2~3h,加注潤滑油一次,潤滑油采用粘度為3~4.5厘沲(50℃時)的渦輪機油。

(3)風鎬在使用期間,每星期至少拆卸2次,用清潔柴油洗淨吹幹,並塗以潤滑油,然後裝配和試驗。

八、掘進機使用安全技術管理規定

1、掘進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使用掘進機掘進應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七十一條的規定並堅持正確使用掘進機上所有的安全閉鎖和保護裝置,不得擅自改動或甩掉不使,不得隨意調整液壓係統,霧化係統各部位的壓力。

3、掘進機司機開機前,應對掘進機進行如下檢查:

(1)機械、電氣、液壓係統,安全保護裝置應正常可靠;

(2)液壓管路、霧化係統管路的管接頭無破損、無泄漏,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

(3)減速器液壓油箱的油位、油量應適當,無滲漏現象;

(4)轉載膠帶機應確保完好,托輥齊全;

(5)切割頭截齒應完好;

(6)裝載耙爪、鏈輪要完好;

(7)履帶、履帶板、銷軸、鏈輪保持完好並按規定調整好履帶的鬆緊度;

(8)噴霧裝置係統、冷卻裝置及照明要靈敏可靠,水質、水壓、流量應符合規定,噴水管路、噴嘴應暢通。

4、經檢查確認機器正常,並在作業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後方可開機,禁止機器帶負荷起動和帶病運轉。

5、開機前必須提前3min發出報警信號後,方可開機,起動順序:打開水源→液壓泵→膠帶轉載機→刮板運輸機→載割部。

6、切割時,先橫向掃底,然後在巷道中、下部進刀、橫向順時針分層切割,最後刷幫、打頂、使巷道成型,這種方法可使上部煤層本身自重、自行脫落和垮落有利於切割速度和掘進機的使用壽命。

7、掘進半煤岩巷時,應按先軟後硬的程序截割,如果岩石硬度大於掘機切割能力時,應停止使用掘進機,采用炮掘。

8、根據煤岩的軟硬程度掌握好機械掘進速度避免發生截割電機過載或壓刮板輸送機等現象,切割時應放下鏟板。如果落煤量大而造成過載時,司機必須停機,先將掘進出然後再重新進入,進行處理。

9、掘進機司機工作時,精神要集中,開機要平穩,看好方向,並聽從觀察人員指揮;前進時將鏟板落下,後退時,將鏟板抬起。發現有冒頂預兆或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10、掘進機切割期間,應設專人清理跑道和托拉電纜,以防掉道和擠壓電纜。

11、掘進機切割成型後,應將掘進機退到安全地點,截割頭落地,並將裝載鏟板放在底板上,按操作順序停機後,關閉水門,吊掛好電纜和水管。

12、掘進機司機切割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開機。

13、在有淋水的巷道且底板較軟時,應使用道木或廢舊坑木將掘進機墊起,以防臥機。

14、在掘進機停止工作,檢修及交接班時,必須斷開機器上的隔離開關。

15、司機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填寫交接班記錄,對機器動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向接班司機交待清楚。

16、掘進機維修與保養要求如下:

(1)堅持執行掘進機的維修與保養製度,嚴格按照《煤礦安全操作規程》規定進行;

(2)對掘進機的檢修包機定人,實行計劃檢修與強檢修相結合的辦法;

(3)每天對掘進機的要害部位指定專人檢查,易鬆動部位要及時檢查緊固;

(4)按照注油六定(定人、定機、定時、定量、定質、定位)進行潤滑管理,定期更換截割頭減速箱齒輪油;

(5)掘進機工作中發現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機處理,以免出現大的機械事故;

(6)要加強對電氣設備檢修,杜絕失爆;

(7)高、突危險掘進工作麵使用掘進機掘進,要編製專項措施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九、開拓掘進小絞車運輸安全技術管理標準

(一)一般規定

1、小絞車運輸必須做到“三好、四有、兩落實”。三好:絞車設備完好,巷道支護好,軌道質量好;四有:有擋車器、有地滾、有躲避硐、有聲光信號;兩落實:崗位責任製落實,維修保養製度落實。

2、絞車的選型,要根據施工的巷道的坡度、運距、提升最大負荷、提升方式等數據,通過計算進行選擇絞車的型號和鋼絲繩的匹配,並經礦機電科或運輸科有關人員審批後方可安裝使用。

3、小絞車的使用必須寫進作業規程中,現場要有崗位責任製、操作規程等管理牌板。

4、小絞車原則上應誰使用誰管理,如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外單位管理的絞車時,必須和該單位聯係,征得同意後方可使用,並按該絞車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小絞車的安裝

1、凡需要安裝使用絞車的單位,都應事先提出書麵申請,並附巷道施工圖(圖中應標出絞車硐室或絞車安裝位置)到機電科辦理有關手續。安裝完畢,經機電科組織驗收達到技術要求後發給小絞車使用合格證,無合格證不準投入運行。

2、在平麵交叉巷道中,小絞車必須安裝在絞車硐室內,絞車硐室和絞車位置的設計必須出現在巷道施工圖上。

3、凡使用JD25及以上絞車,必須采用混凝土基礎固定絞車;地腳螺栓長應為1.5m,直徑為24mm的圓鋼;基礎尺寸不小於1.5m×l.5m×l.5m(長×寬×高),同時還必須在絞車尾部加上兩根穩繩,穩繩必須打牢上緊。

4、JDl1.4絞車的安裝要求,應視其巷道頂底板的岩性而定:

(1)對於底板為堅硬砂岩的巷道采用8根樹脂錨杆加兩根後穩繩的方法穩固絞車(掌子頭退後第一部絞車除外)。錨杆為長度1.8m、直徑18mm的螺紋鋼,樹脂藥卷每孔不少於2卷,後穩繩要堅固可靠。

(2)對底板為中硬砂質頁岩的巷道可采用第一條安裝方法安裝絞車,但地錨必須經過拉力試驗,每根地錨錨固力達到2.5t以上的方可投入使用,對於錨固力小於2.5t的應加打4根壓柱的辦法穩固絞車。

(3)對於長期使用的永久絞車及底板為鬆軟岩石、煤的巷道,可采用打絞車基礎的辦法穩固絞車。地腳螺栓長為0.8m,直徑為18mm的圓鋼,基礎尺寸為1.2m×l.2m×1.2m(長×寬×高)。也可采用壓柱加地錨同時固定的辦法穩固絞車。壓柱、地錨均不小於4根,壓柱的底部必須打在小絞車的基礎框架上,頂部必須打在巷道的頂板上,且牢固可靠,加木楔最多隻能使用一塊,拉車方向的前兩根壓柱應有向前傾斜60°~80°的支撐,地錨埋藏深度不得小於lm,壓柱采用φ>18Omm優質鬆圓木。對於頂板破碎或空頂無法打壓柱的巷道必須使用混凝土基礎。

5、小絞車的安裝位置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硐室或絞車位置的支護應符合巷道的支護標準,其高度不得小於1.8m,司機操作應有不小於1m2的有效空間,且能容納所有電氣設備。

(2)絞車最突出部位與巷幫的間距不得小於250mm,與礦車車箱的間距不得小於400mm。

(3)硐室及絞車位置處不得有淋水、積水和雜物,周圍清潔衛生。

(三)小絞車的運行

1、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操作程,做到“四不開”,即:設備不完好、鋼絲繩不符合規程要求和打結斷絲不開;安全設施及信號不齊全不開;超掛車不開;信號不清不開。

2、把鉤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做到“四不掛”,即:安全設施不齊全不掛;信號聯係不通不掛;連車數不符合規定不掛;軌道有行人不掛。

3、絞車鉤頭與礦車必須用專用插銷連接,不準用木棍、圓鐵代用;把鉤工發信號前要對鉤頭、插銷、保險繩等全麵檢查,確認連接正確無誤後方可發信號開車。

3、絞車運輸嚴禁蹬鉤、扒車,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行人斜巷必須在所有人員出口處懸掛醒目的標誌牌,設表示提升的警燈警鈴;其中部應設置紅日燈信號,信號間距以巷道中任何位置均能看到紅燈為準;施工主要軌道上下山每隔25m設一躲避硐,其寬度、深度、高度分別不得小於1.2m、0.7m和1.8m,躲避硐內嚴禁堆積雜物。

4、斜巷運輸必須在斜巷的上方設置平台,平台長度不得小於礦車長度的3倍,嚴禁摘掛礦車時將車停在斜坡道上。

5、斜巷運輸的上下車場必須設信號硐室,聲光信號必須齊全、可靠,信號裝置必須上盤,並掛在巷幫上。絞車啟動前,必須由司機事先發出開車信號。

6、提升絞車滾筒中心應與軌道中心線重合,做到鋼絲繩排列整齊,不咬繩、不挑繩,鋼絲繩尾部卡在絞車滾筒上牢固可靠。

7、行人絞車道人行道側,礦車距幫不少於0.8m,非人行道側不小於0.4m,傾角大於20°的巷道人行道側應設階梯。

8、斜巷運輸應在上變坡點的下方、下變坡點的上方安設擋車器;上變坡點的上方lm處設一道羊角擋,上變坡點的下方應安設連鎖擋車器。下山掘進施工,在裝載點後l0m處必須設常閉式擋車裝置,並且隨掘進的推進而移動,擋車器為常閉狀態,隻有過車時方可打開。

9、絞車鉤頭必須安設與提升礦車長度相適應的保險繩,掛車時隨之將保險繩聯牢可靠。

10、坡度小於6°的斜巷運輸時,上變坡點必須設地滾,大於6°的巷道,除變坡點外其他地方也應安設地滾,其間距以不磨軌道及道木為準。地滾應固定牢靠,轉動靈活。

11、平巷運輸雙向牽引,應在巷幫開設絞車硐室,絞車出繩角度垂直軸線,在軌道中心安設雙向導向輪。

12、絞車必須符合完好標準,閘、護繩板齊全可靠,鋼絲繩連接鉤頭必須使用護繩環,繩卡不得少於4個。

13、軌道應符合軌道質量標準。

(四)檢修與保養

1、各使用小絞車的單位都必須建立健全如下製度,並裝訂成冊。

(1)小絞車操作規程(包括各種物件的裝載數量,一次提升數量)。

(2)小絞車巡回檢查、檢修、維護保養製度。

(3)小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崗位責任製。

2、凡使用小絞車的單位都要認真填寫並保存以下記錄。

(1)檢查、檢修、保養記錄。

(2)鋼絲繩檢查、更換記錄。

(3)電氣、機械故障記錄。

3、使用中的絞車要符合完好標準,軌道符合軌道質量標準,要經常保持設備、電氣、信號、安全裝置、地滾、道床處於良好狀態,不能讓絞車等帶病運轉。

4、小絞車要定期進行檢修,每月一小修,每年進行一次大修。

5、鋼絲繩每天要設專人負責檢查,並填寫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6、使用中的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斷絲麵積達10%,繩徑縮細10%,鏽蝕嚴重,外層鋼絲繩鬆動等,都必須立即更換。

(五)培訓與發證

1、上標準崗,幹標準活。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都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發給證,並持證上崗。每年應進行審驗考試,對於不合格者吊銷證書,不得上崗。

2、小絞車運輸人員要根據上級的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脫產或業餘培訓,不斷提高運輸人員的業務素質。

3、司機、信號工、把鉤工的培訓考核工作,由礦有關單位統一組織,考試績按工種造冊並抄報機電科備案。機電科根據考試成績,合格的發給特殊工種合格證。

附件十二:

開掘工作麵安全技術裝備係列化標準

一、低瓦斯掘進工作麵安全技術裝置係列化標準

1、有獨立的供電係統,與采煤工作麵供電係統分開。

2、局部通風機安設瓦斯、風、電閉鎖裝置。

3、安設瓦斯自動報警裝置。

4、局部通風機安設消音裝置。

5、局部通風機裝設運行狀態監視裝置。

6、放炮員配備瓦斯檢定器,堅持“一炮三檢”。

7、跟班(區)隊長、班(組)長和綜掘機司機佩戴便攜式瓦斯指示警報器。

8、有完善的灑水除塵和滅火兩用的供水係統;每百米管路安設一個三通閥門;配備50m軟水管,安設噴霧水幕1~2道,各轉載點有噴霧灑水裝置。

9、炮掘工作麵,使用濕式煤電鑽打眼,並符合規定,煤電鑽必須安設綜合保護。

10、綜掘工作麵的綜掘機應有內外噴霧裝置;無內噴霧裝置時,應有除塵器。有除塵風機時,安設一道水幕,否則安設2~3道水幕。

11、爆破使用水炮泥。

12、風筒使用阻燃風筒。

13、所有機電設備必須是礦用防爆型,不能失爆,電機安設綜合保護裝置。

14、膠帶輸送機安設防滑、防跑偏、防堆煤、煙霧、溫度保護裝置。

15、膠帶輸送機的機頭硐室前後l0m範圍內,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硐室內設有一滅火水閥門,配有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材及沙箱。

16、截麵為4mm2以上的橡套電纜應使用不延燃電纜。

17、小絞車固定要打基礎或四根壓柱加地錨,突出部分和礦車箱之間不得小於400mm,與巷幫間距不小於250m。

18、小絞車的鉤頭應有4個以上繩卡和護繩環;有可靠的保險繩和完善靈活的地滾。

19、小絞車運輸安設齊全可靠的聲光信號和變坡點上、下方適當位置安設擋車裝置。

20、所有人員必須佩戴自救器。

22、架棚巷道必須使用完整可靠的前探梁和防倒器。

23、巷道內至少安設有一組隔爆水槽棚區或岩粉棚區。

二、岩石掘進工作麵安全技術裝置係列化標準

1、有獨立的供電係統,與采煤工作麵供電係統分開。

2、局部通風機安設風、電閉鎖裝置。

3、局部通風機安設運行狀態監視裝置。

4、局部通風機安設消音裝置。

5、放炮員配備瓦斯檢定器,堅持“一炮三檢”。

6、有完善的灑水除塵和滅火兩用的供水係統;每百米管路安設一個三通閥門;配備50m軟水管,安設噴霧水幕1~2道。

7、實施濕式鑿岩。

8、跟班(區)隊長、班(組)長佩戴便攜式瓦斯指示警報器。

9、使用水膠安全炸藥和4ms放炮器。

10、 配備探水鑽,堅持有疑必探。

11、爆破使用水炮泥。

12、機電設備為防爆型或安全火花型。

13、電機安設綜合保護裝置。

14、截麵為4mm2以上的橡套電纜應使用不延燃電纜。

15、小絞車固定要打基礎或四根壓柱加地錨,突出部分和礦車箱之間不得小於40。mm,與巷幫間距不小於25。mm。

16、 小絞車的鉤頭應有4個以上繩卡和護繩環;有可靠的保險繩和完整靈活的地滾。

17、小絞車運輸安設齊全可靠的聲光信號和變坡點上、下方適當位置安設可靠擋車裝置。

18、錨噴支護時噴漿工佩戴送風防塵口罩,其他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19、錨噴支護噴漿應配備錨噴除塵器。

20、所有人員必須佩戴自救器。

21、有直通地麵調度室的電話。

22、架棚巷道必須使用完整可靠的前探梁和防倒器。

附件十三:

開拓掘進巷道頂板管理標準

一、一般規定

1、所有開拓掘進施工巷道,都必須有科學可靠的巷道支護設計。

2、掘進施工作業規程必須有支護斷麵圖和詳細的支護說明。在施工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巷道支護形式,必須事先編寫施工補充措施,經審批貫徹後方可施工。

3、開拓掘進巷道施工,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在工作之前必須事先觀察頂幫情況,將圍岩活石處理後方可進行其他工作。

4、掘進巷道施工都必須有安全可靠的臨時護頂措施,嚴禁空頂作業。靠近掘進工作麵l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行修複之後,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修複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加固臨近棚子,並由外向裏逐架進行。

5、所有掘進工作麵材料場,都必須備有足夠的搶險物料,以防發生頂板冒落時及時維護頂板。

二、架棚巷道頂板管理標準

1、架棚支架間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杆,U形鋼、可縮性支架必須將卡環上緊,螺帽扭緊力矩不小於15KN。

2、迎頭必須使用前探梁,並符合以下要求:

(1)前探梁的強度必須足夠,不得發生彎曲變形,不得使用圓管作前探梁。

(2)前探梁的長度應大於5架棚的棚距,但最短不得小於3m。

(3)每根前探梁應使用3個卡子,卡子必須符合使用要求,不得發生變形。

(4)前探梁的數量應根據掘進斷麵的大小,一般使用2~3根,其安裝位置應沿頂板均勻分布,不得集中到中間或兩幫。

(5)前探梁必須緊跟迎頭,放炮後及時前移,並用木板、板皮護頂,固定牢靠。

3、炮掘架棚巷道堅持正常使用棚子防倒裝置,其安設長度不小於l0m。防倒器安裝在棚腿長度的二分之一及以上的位置,並且必須安好打牢。

三、煤巷錨杆頂板管理標準

1、錨杆支護設計應執行錨杆支護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按照“地質評估——初步設計——施工監測與信息反饋——修改設計”的原則進行。

2、做好錨杆支護的監測工作。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設立監測站,定期進行錨杆拉拔力試驗和頂板離層觀測,並作好各項記錄,及時將信息反饋,以便為修改支護參數提供可靠的依據。

3、對於大斷麵、高地壓、頂板破碎等用一般錨杆支護難以支撐頂板的巷道,應采用錨索的方式加固頂板。

4、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空頂距操作,杜絕放大炮超規定施工。

5、錨杆支護巷道放炮後必須采用前探梁或打點柱等臨時護頂措施,嚴禁空頂作業。其采用的方式必須在作業規程中具體規定。

6、安裝端頭錨固型錨杆托盤時,應使用特製的專用工具上緊螺帽,螺帽的扭緊力矩不應小於100N·m。托盤安裝後應定期檢查緊固情況,如有鬆動及時處理。

四、岩巷頂板管理標準

1、岩巷施工必須實行光麵爆破,保證巷道輪廓的成形完整。

2、巷道掘進後應及時進行噴漿封閉圍岩,初噴距施工迎頭不得大於一個原班的進度,扒鬥機後必須達到成巷。

3、噴射混凝土標號、噴層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並定期取樣進行噴層試塊的強度試驗,凡是達不到強度要求的,必須進行補強措施。

4、錨杆支護施工依據煤巷錨杆頂板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巷道維修頂板管理標準

1、獨頭維修巷道時,必須由外向裏逐架進行,並嚴禁人員進入裏邊工作。

2、撤掉支架前,應先加固工作地點的支架。其加固方法和長度、風筒、管線保護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具體規定。架設或拆除支架時,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換支架的工作應連續進行,如果不連續進行,每次工作結束前必須接頂封幫,確保工作地點的安全。

六、其他

1、在鬆軟的煤、岩層或流沙性地層中及地質破碎帶掘進巷道時,以及進行巷道開口、貫通、穿老巷、過斷層或壓力區等工作時,應及時製定、補充安全措施,一般應采取前探支護縮小棚距,放小炮、小循環、打穿楔等措施控製頂板。

2、巷道支護的質量標準必須達到開拓掘進質量標準化要求。

3、本標準未涉及到的均按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技術規範規定執行。

附件十四:

交岔點巷道開口施工安全技術規定

一、交岔點巷道開口前,必須有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規程。如果有恢複利用的老巷,必須製定巷修措施,返修後的巷道質量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化要求。

二、開口處采用架棚、錨網、錨噴、砌喧等支護的巷道,作業規程中必須有開口處交岔點或抬棚施工放大圖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其施工方式應依具體條件在措施中明確規定。

三、架棚巷道交岔點必須按照設計要求進行備料,其抬棚梁腿嚴禁以短料焊接,作業規程和現場施工圖中,必須有抬棚、插梁規格,並應有交岔點或抬棚施工圖。

四、凡施工交岔點或翻修抬棚,施工單位必須製定具體的針對性的安全措施,並報礦有關部門審批、經總工程師簽字後,貫徹到每一個施工人員,並簽字,未簽字者不得參加施工。

五、施工交岔點或抬棚前,必須清理現場障礙物,並對作業地點的管線、電器及設備妥善保護,保證工作地點安全及退路暢通。

六、施工交岔點抬棚前,必須對抬棚作業點及其鄰近的所有的支架進行維修加固,其加固方法及範圍都要在措施中具體規定。

七、在施工交岔點或抬棚時,應給出主巷、分巷的中心和腰線,並按中心及腰線進行施工。抬棚插梁應按設計要求逐架施工,抬棚施工必須符合“高、暗、雙”的要求,各插梁及抬梁下均應及時打好牢固的臨時頂柱,摘掉開口側原棚腿時防止片幫煤(矸)傷人。

八、砌牆、澆築混凝土牛鼻子時,混凝土構築體內應埋金屬結構物進行加固,混凝土及砌體凝固期應在措施中規定,超過凝固期後方可摘掉臨時頂柱,使抬棚承載。

九、在壓力較大的大斷麵交岔點施工抬棚時,應對交岔點幫頂打金屬錨杆或錨索等方法加固圍岩,以確保施工安全、減輕抬棚壓力。

十、抬棚處及開口5m內掘進施工,應堅持小循環放小炮方法爆破,其炮眼深度、裝藥量及一次起爆炮眼數等爆破參數應在措施中具體規定。放炮前應采用頂柱加固抬棚,使用前探梁、防倒器或其他方式使棚與開口處的棚子進行連鎖,防止倒棚冒頂,棚子必須按質量標準化要求施工並做到一次成巷。

附件十五:

巷道維修管理製度

一、巷道維修管理職責劃分

1、所有錨噴巷道的維修管理由工程區負責,在巷道發生問題時,由工程區安排隊組進行維修,確保巷道的安全暢通。

2、采區巷道的維修管理按行政采區管轄區域為界,在巷道發生問題時,由采區安排隊組進行維修,確保巷道的安全暢通。

3、在采區範圍以外的架棚及錨杆支護巷道由安監處、通風科不定期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向礦調度彙報,礦調度通知生產科,由生產科牽頭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勘察,製定維修計劃,並指定隊組進行及時維修。

二、巷道維修要求

1、施工單位接受維修任務後,及時編製巷道維修安全技術措施。並根據技術措施製定維修材料計劃,報生產科審核後,供應科發放維修材料。

2、施工單位在維修過程中,要指定一名區(隊)領導專門負責施工安全質量,維修進度及維修情況要每班向礦調度彙報;安監處派安監員、通風科派瓦檢員進行跟班監督檢查。

3、巷道維修完畢後,施工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編製隱蔽工程檢查記錄,由生產科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下發竣工驗收單,施工單位將投入的材料、人工數報生產科核實後,由勞資科給予工資結算。

附件十六:

錨杆支護技術規範

一、總則

1、為使巷道錨杆支護工程的設計符合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確保施工質量的要求,促進錨杆支護技術健康發展,特製定本規範。

2、錨杆支護的設計與施工,必須詳細地收集有關地質資料,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按照地質力學評估——初始設計——監測與信息反饋——修改設計四項原則,因地製宜,正確有效地加固圍岩,充分發揮圍岩的自承能力。

3、使用錨杆支護單位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操作人員)必須進行技術培訓。

4、對壓力大、頂板破碎的巷道,不但要使用高強度錨杆支護,還必須加打錨索加強支護。

5、錨杆支護巷道必須進行安全監測,內容包括頂板離層、兩幫移近量,頂板下沉量及下沉速度。

6、對永久巷道進行錨杆支護設計時,要進行基礎數據收集和試驗工作,並將修改後的設計圖紙及作業規程送集團公司生產處審批。

7、新上的錨杆支護材料必須經生產處審核批準或組織有關單位鑒定後方可使用。

二、錨杆支護設計

1、錨杆支護技術的設計必須以原煤炭部頒發的《緩傾斜、傾斜煤層回采巷道圍岩穩定性分類方案》為依據,煤層上、下山穩定性分類,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分類指標進行相應替代,詳見下表。

分 類 指 標 說 明

頂板強度(指單向抗壓

強度,Mpa,下同) 取巷道寬度15倍範圍內頂板強度的加權平均值

煤層強度 取巷幫煤岩層強度加權平均值

底板強度 取巷道寬度範圍內底板強度的加權平均值

巷道埋深H(m) 巷道所在位置至地表的垂直距離

護巷煤柱寬度X(m) 一側煤柱的實際寬度。其中,沿空掘巷(無煤柱)

時,X=0;巷道兩側均為實體煤時,X=100

采動影響係數N 指因工作麵回采引起的超前支護支承壓力的影響,

N=直接頂厚度+厚度(當N>4時,取N=4)

圍岩完整性指數D 指圍岩節理裂隙、層理的影響速度,以直接頂初次

垮落布距(m)代替

2、錨杆支護設計的基礎資料見下表,根據下表進行初步設計,在監測信息反饋的基礎上對設計進行驗證或修改。

序號 原始資料 說明與測取

1 一般取1.5倍巷道寬度範圍內

頂板岩石層層數與厚度(m) 由地質柱狀圖或鑽孔資料確定

2 各層節理裂隙間距D1(m) 指沿結構麵法線方向上的平均間距,

在巷道內(或類似條件巷道內)測取,

或由下表查得

3 岩層的分層厚度D2(m) 指分層厚度的平均值,或由表三查得

4 岩層的單向抗壓強度(MPa) 在井下直接測取,或在實驗室內利用

岩樣測定

5 煤層厚度Hc(m) 指被巷道切割的煤層厚度

6 煤層傾角a(°) 由地質報告給出,或在井下直接量取

7 煤層單向抗壓強度(MPa) 在井下直接測取,或在實驗室內測定

8 巷道埋深H(m) 地表到巷道的垂直距離

9 指應力方向與大小 一般在井下實測

10 地質構造情況

11 水文情況描述

12 煤柱寬度X(m) 煤柱的實際寬度

13 錨杆在頂板岩層中拉拔力Pr(KN)

14 錨杆在煤層中拉拔力Pr(KN)

15 巷道幾何形狀與尺寸 宜選用的梯形、矩形與拱形

3、巷道圍岩分類為Ⅰ、Ⅱ、Ⅲ類時,頂板錨杆可以采用端錨或半長錨固,設計錨固力≥64KN。

巷道圍岩分類在Ⅳ、Ⅴ類時,頂板錨杆必須使用全長錨固高強度錨杆,設計錨固力≥130KN。

兩幫應采用金屬杆體錨杆,長度≥2000mm,設計錨固力≥64KN。

岩層節理及分層參數表

節理、層理份數 Ⅰ Ⅱ Ⅲ Ⅳ Ⅴ

節理、層理發育程度 很不發育 不發育 中等發育 發育 很發育

節理間距D1(m) >3 1~3 0.4~1 0.1~0.4 <0.1

分層厚度D2(m) >2 1~2 0.3~1 0.1~0.3 <0.1

4、頂板錨杆體直徑與錨固段孔徑之差,宜保持在6~10mm範圍之內。

5、頂板靠巷道兩幫錨杆,一般應向外傾斜一定角度,保持錨杆的錨固端伸入巷幫的水平投影長度≥200mm。

6、錨杆支護參數的選擇應結合圍岩鬆動圈理論和工程類比法,按以下三種理論計算確定:

(1)按懸吊理論計算

①錨杆長度L:L=L1+L2+L3

式中:L1——錨杆外露長度,mm;

L2——軟弱岩層厚度,可根據柱狀圖確定,mm;

L3——錨杆深入穩定岩層深度,mm。

②錨固力N:

可按錨杆杆體的屈服載荷計算:

式中:σ屈——杆體材料的屈服極限,Mpa;

d ——杆體直徑,mm。

③錨杆間排距:

錨杆間距:D≤1/2L

錨杆排距:

式中:n——每排錨杆根數;

N——設計錨固力,KN/根;

K——安全係數,取2~3;

γ——上覆岩層平均寬度之半,m。

(2)按自然平衡拱原理計算:

①兩幫煤體受擠壓深度C:

式中:K——自然平衡拱角應力集中係數,與巷道斷麵形狀有關,矩形斷麵取2.8;

γ——頂板岩層平均容重,取24KN/m3;

H——巷道埋深,m;

B——固定支撐力壓力係數,按實體煤取1;

ƒc——煤層普氏係數;

Kc——煤體完整性係數,0.9~1.0;

——煤層傾角;

h——巷道掘進高度,m;

——煤體內摩擦角。

②潛在冒落拱高度:

式中:——頂板有效跨度之半,m;

Ky——直接頂煤岩類型性係數。當岩石ƒ=3~4時,取0.45;當ƒ=4~6時,取0.6;當岩石ƒ=6~9時,取0.75;

ƒr——直接頂普氏係數。

③兩煤幫側壓值Qs:

式中:Kn——采動影響係數,取2~5;

γ煤——煤體容重,KN/m3。

④頂錨杆長度L:L=L1+b+L3

式中:L1、L2——頂錨杆外露長度和錨固端長度,m;

b——潛在冒落拱高度,m。

⑤錨杆間排距:

錨杆間距:D≤1/2L

錨杆排距:

式中:n——頂板每排錨杆根數;

N——每根錨杆錨固力,KN;

K——安全係數,取2~3;

γ——頂板岩石容重,KN/m3;

a——巷道掘進跨度之半,m。

⑥煤幫錨杆:

錨杆長度:L=L1+C+L2

錨杆間距:

式中:N——設計錨杆錨固力

K——安全係數,取2~3;

L0——煤幫錨杆間排距,同頂板排距,m;

Qs——兩幫側壓值,KN。

(3)按組合梁原理計算

①錨杆長度L:L=L1+L2+L3

式中:L1、L3——錨杆外路長度和錨固端長度,m;

L2——組合梁自撐厚度,m;

L2——;

K1——與施工方法有關的安全係數。掘進機掘進2~3,爆破法掘進3~5,巷道受動壓影響5~6;

P——組合梁自重均布載荷,MPa;

——與組合梁層數有關的係數;

組合層數 1 2 3 ≥4

值 1.0 0.75 0.7 0.65

B ——巷道跨度;

σ1——最上一層岩層抗拉計算強度,可取試驗強度的0.3~0.4倍,MPa;

σ2——原岩水平應力,σx=λγZ,MPa;

λ ——側壓力係數,一般為0.25~0.4;

Z ——巷道埋深。

②錨杆間距:D≥

以上所選錨杆長度,還必須驗算組合梁各岩層間發生相對滑動,並保證最下麵一層岩層的穩定性。

式中:m1——最下麵一層岩的厚度;

K ——安全係數,取8~10;

P´——本層自重均布載荷,P´=γ1m1,MPa;

γ1 ——最下麵一層岩層的容重,KN/m3。

③錨杆的錨固力,排距參數計算同懸吊原理

三、錨杆支護材料

1、對於複合頂板,破碎圍岩,易風化,潮解、遇水膨脹圍岩,應在基本支護形成基礎上增加錨索加固或注漿加固,封固圍岩等措施。

2、錨杆支護各構件應與設計錨固力相匹配,其他材料,如鋼筋型梁、鋼帶、網等都應與整個支護係統相適應。

3、巷道圍岩在Ⅳ~Ⅴ類時,必須采用高強度螺紋鋼杆體,材料指標應滿足:σ屈+335~560Mpa,σ極+510~750,伸長率δ=15%~17%,錨杆螺紋段必須采用滾絲工藝加工或采取熱處理措施。

4、沿煤布置的開拓、準備巷道及有淋水現象的岩巷錨噴工程,其錨杆支護材料必須經過防腐處理。

5、樹脂錨固劑質量要符合原煤炭工業部MT146.193標準,有效期應大於3個月,不能出現明顯的解析和硬化。

6、巷道頂板為Ⅲ類以上時,可選用鋼筋梯子梁,Ⅳ~Ⅴ類頂板或沿空送巷道應選用W鋼帶或帶鋼梁。(極限抗拉強度≥350MPa)

7、頂網的選擇:跨度在3.5m以上的Ⅱ類圍岩巷道頂板應鋪設8號~10號金屬菱形編製網;頂板較破碎、壓力較大Ⅲ類圍岩巷道可選用8號冷拔絲編製鋼芭;頂板十分破碎,壓力特別大,層理發育的Ⅳ~Ⅴ類圍岩巷道,跨度≥3m時,應選用直徑4~6mm,冷拔絲鋼筋網。煤幫可結合現場情況選用編織金屬網或塑鋼網。

8、木托盤選擇:木托盤的長、寬尺寸可根據現場需要自行確定,但厚度不能小於50mm,必要時應經防腐處理。

四、施工技術管理

1、掘進時應注意巷道寬度的控製,必須實行預留保護層爆破,爆破圖表必須依據煤層的硬度係數,圍岩穩定性等因素科學編製,施工過程中,應根據爆破效果及時修改爆破參數,遇構造時應立即更改爆破圖表。

2、臨時支護必須緊跟迎頭,嚴禁空頂作業,支護方法可根據需要確定,有條件時可采用帶初撐力的支護裝置。

3、錨杆支護應緊跟迎頭,即一掘一錨。應備足20m巷道搶險備用料。

4、頂板破碎及沿底留頂煤巷道,采用錨杆支護時,應采用預裂爆破技術並打超前錨杆,控製煤幫掉頂。

5、頂板錨杆應按照由中向邊,由外向裏逐根逐排的原則施工。

6、鑽孔前,應根據設計要求確定孔位,作出標記。

7、錨杆安裝宜采用快速安裝工藝,即攪拌樹脂、上托盤、擰螺母一次完成;采用手動安裝時應使用力矩扳手或垂直套筒扳手,擰緊螺母的扭矩不小於80N·m。

8、巷道超寬>300mm時,應及時補打錨杆。

9、對錨杆支護巷道每隔一定時間進行巡回檢查,對失效的錨杆應及時補打,托盤鬆動的要立即緊固。

10、鋪網搭接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搭接處,應采用細鐵絲扭接聯網,鋪網時必須將網拉緊,緊貼岩麵。

11、嚴禁使用質量及技術性能不符合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的支護材料與樹脂錨固劑。

五、錨杆支護質量檢測

1、巷道錨杆支護的錨固質量要進行普查,檢測錨固力應做拉拔試驗,巷道30~50m或每300根(含300根以下)抽查一組(3根),拉拔加載至設計錨固力。有一根不合格再抽一組(3根),再不合格要查找原因,及時采取處理措施。

2、對錨杆螺母扭矩檢查時,一組(3根)中有兩根不合格要將所有螺母重緊一遍。

3、當設計變更或材料變更時,要做相應的拉拔試驗。

4、拉拔試驗後,應及時重新擰緊螺母;如果錨杆失效應及時補打錨杆。

六、安全監測

1、錨杆支護巷道要進行日常頂板離層監測。離層指示儀安設要緊跟迎頭,與錨杆施工同時進行。每隔30~50m必須設一個,Ⅳ~V類頂板取下限,而且應掛上填寫有離層儀編號、孔深、孔徑,安裝時間、安裝人等項內容的醒目標誌牌。

2、一般采用雙高度頂板離層指示儀。深基點錨頭應固定在錨杆上方穩定岩屋內的300mm(無穩定岩層時一般固定在頂板以上5~7m處),淺基點固定在錨杆錨固端位置。

3、離層儀一般安裝在巷道中線,當遇斷層或特殊情況時,安裝在預計的最大擾度位置。

4、頂板離層失穩的最大值叫離層界限值。要根據本礦地質條件,圍岩性質觀測分析研究,確定出離層界限值。當頂板離層達到界限值時,屬錨固範圍以外的,可補打錨索或采取其他支護措施,屬錨固範圍以內的,要分析原因,加密錨杆或增大錨固力。

5、編製錨杆支護巷道作業規程時,必須納入離層儀安裝,使用、管理的有關內容。

6、巷道位移觀測可采用十字測點法進行,內容包括頂板下沉量,下沉速度,底膨量及兩幫位移量等。其中頂板下沉量及下沉速度應控製在以下範圍:

(1)巷道施工後10天內,頂板下沉量小50於mm,下沉速度小於5mm/d。

(2)巷道施工後50天內,頂板下沉量小於150mm,下沉速度小於3mm/d。

(3)采麵回采期時,超前支護段頂板下沉速度同掘進後10天。

7、監測數據如果超過上述範圍,應立即向礦有關領導彙報,分析原因,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巷道支護。

七、預應力錨索的設計與施工管理

1、當圍岩遇有可能失穩的較大塊體時,可采用預應力錨索進行加固;在永久、半永久和大跨度工程中,當圍岩整體穩定性差、壓力較大、服務年限長時,可采用預應力錨索與普通錨杆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支護。

2、 預應力錨索部件的設計,應遵守下列規定:

(1)當巷道直接頂較完整時,可采用端頭錨固,錨固長度應由設計確定,必要時,通過現場拉拔試驗驗證。

(2)當巷道直接頂裂隙較發育且上部為複合頂時,宜采用加長錨固,支護形式應選用錨索+槽鋼(礦工鋼)組合支護,其錨固長度應由設計確定。

(3)錨索材料宜選用低鬆弛鋼絞線,破斷載荷為160~260kN。當采用端錨時,應優先選用樹脂錨固劑(分快速和慢速);采用加長錨固時宜選用水泥(砂)漿或聚胺脂液。

(4)托盤強度與錨索強度相匹配。

(5)錨索的張拉控製應力值一般應小於錨索設計強度的65%。

3、錨索支護參數和確定:

(1)錨固長度Ls:Ls≥

式中:d1 ——錨索鋼絞線直徑,一般為15.24mm;

ƒst——鋼絞線抗拉強度,1860N/mm2;

ƒcs——錨索與錨固劑的設計粘結強度,鋼絞線與樹脂按10N/mm2;

K ——安全係數,取2。

(2)錨索間排距:≥2

式中:L——錨索孔深度;

S——錨索間距。

(3)錨索錨固力P:KP≥P1或P2

式中:P ——設計錨索拉拔力,KN;

P1——錨固段錨固劑與孔壁的粘結力,KN;

P2——錨固段錨固劑與鋼絞線粘結力,KN;

K ——安全係數,取2。

4、預應力錨索施工應遵照下列規定:

(1)孔打好後,應將樹脂藥卷與錨索粘牢,錨索下端預先套上攪拌器,用手將錨索頂住,錨固劑緩緩送入孔底(不能反複)。

(2)膠結材料未達到設計強度時,不得張拉錨索。

5、錨索鎖定後48h內,若發現有明顯鬆弛時,應進行補償張拉。

6、本規定若與國家其他標準和技術文件有衝突時,以國家標準及其他正規文件為準。

万博全网站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煤礦安全生產網徐州網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