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挖煤患塵肺病遭辭退 起訴煤礦判賠21萬元
近日,在達川區法院執行局的組織下,羅某收到了煤礦支付的雙倍工資22000元、經濟補償3000元及工傷保險等費用共計21萬元
羅某是達州人,2011年4月開始,他在達川區一家煤礦從事挖煤工作。直到2012年5月,羅某已在煤礦工作一年了,卻一直沒能簽勞動合同。後來,煤礦組織工人去醫院做體檢,羅某被查出患疑似職業病。羅某本以為自己為了工作生病,會得到一些補償和安慰,可沒想到煤礦得知這一消息後,不久便將他辭退了。
為確診,羅某到達州市中心醫院檢查,被診斷為塵肺病,並經鑒定為四級傷殘。想到自己在煤礦辛辛苦苦幹了一年,患上職業病卻被辭退,羅某十分鬱悶。“我覺得我必須要討個說法。”在朋友的建議下,羅某拿起了法律的武器。
2012 年 7 月,羅某向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仲裁,由煤礦支付羅某未簽訂勞動合同兩倍工資22000元,和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2000元。煤礦不服仲裁,向達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羅某也就職業病工傷賠償提起訴訟。達川區人民法院民二庭、民三庭對此案審理後進行判決和調解,判決煤礦支付羅某未簽訂勞動合同兩倍工資22000元和經濟補償3000元,同時羅某跟煤礦就職業病工傷賠償事宜達成調解,由煤礦一次性賠償羅某工傷保險待遇各種費用共計21萬元。
近日,在達川區法院執行局的組織下,羅某收到了案款。日前,羅某一家人給達川區人民法院送來“清正廉潔、執法為民”的錦旗。(彭雪芹記者王華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