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辦公室機要秘書安全生產責任製
行政辦公室機要秘書安全生產責任製
行政辦公室機要秘書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安全標準、技術規範。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對分管範圍內的業務負責。
一、崗位職責
1、負責上級來文、來函、批複等公文的登記、呈請領導批辦及傳閱工作;下達以礦長名義召集的各類會議的通知,並根據領導指示做好催辦、落實。
2、負責按照文件的發放範圍,及時做好行政文件、紀要、領導講話、通知等材料的分發;認真做好發文登記,保持文件的時效性。
3、對本礦上報的文件、紀要和其他材料以及呈請上級的請求、報告要按照要求及時編號呈報。
4、嚴格執行檔案管理標準,做好上級文件、本礦文件、紀要、會議記錄、領導講話、工作報告、典型材料、工作總結、規劃、計劃等文書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確保歸檔資料的完整、準確。
5、嚴格執行保密守則,妥善保管好各類文件和記錄,禁止向無關人員透露有關保密材料內容。
6、對本單位產生的屬於國家機密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秘密事項,要按照保密程序,準確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規定發放份數和印製份數。
7、對秘密文件、資料、圖紙的收、發、傳遞、借閱、回收、歸檔、銷毀等各個環節,都應履行登記製度。
8、秘密文件、資料應統一管理,不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秘密文件的發放、閱讀範圍。外出工作,確需攜帶秘密文件資料時,要經領導批準。
9、發現秘密文件、資料、圖紙等丟失時,要在24小時內向集團公司保密辦公室彙報。
11、按時參加業務學習和政治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業務素質。
二、責任追究
1、未做好上級來文、來函、批複等公文的登記、呈請領導批辦及傳閱工作,機要秘書應負直接責任。
2、未做好文件的發放或本礦上報的文件、紀要和其他材料的上報,機要秘書應負直接責任。
3、未做好上級文件、本礦文件、紀要、會議記錄、領導講話、工作報告、典型材料、工作總結、規劃、計劃等文書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機要秘書應負直接責任。
4、未做好保密工作;或未保管好各類文件和記錄,機要秘書應負直接責任。
5、違反規定使用行政介紹信和各種印章,機要秘書應負直接責任。
6、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