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機運隊井下配電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機電機運隊井下配電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機電機運隊井下配電工是井下變電所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的主要責任者。井下配電工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知識和電氣設備專業技術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1、負責變電所內所有電氣設備的操作,嚴格執行《礦井01manbetx 01manbetx 》、《電業安全工作01manbetx 》,以及礦井安全生產各項管理製度。
2、負責巡視觀察變電所內電氣設備上儀表顯示變化情況,並做好記錄。井下配電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電工基礎理論知識及配電工基本操作知識,掌握變電所供電係統接線及運行方式,熟知變電所主要電氣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並熟練掌握操作方法。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負責監護變電所內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熟練掌握變電所內高、低壓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隨時掌握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
4、負責接班前安全保護措施,查看當前電氣設備的運行方式。了解上班內未完成的工作,規範做好各種記錄。
5、停高壓開關時,負責詳細核實高壓停電操作票和設置安全防護措施。
6、低壓(饋電)開關停電進,負責把所停開關上鎖,掛標誌牌、看守開關。
7、停電結束要求送電時,負責核實好工作票及所送電開關,撤除安全防護措施,確認無誤後,方能送電。
8、負責保管防滅火器具和電工絕緣用具,並督促定期檢驗、試驗。
9、負責搞好變電所內四清衛生。
二、責任追究
1、操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井下配電工負直接責任。
2、對變電所內電氣設備及設施的檢查不及時,由此造成的後果,井下配電工負主要責任。
3、對不履行崗位職責,造成損失或產生一定影響的,井下配電工負直接責任。
4、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重要責任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