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集團廣能公司龍門峽南礦積極暢通職工訴求渠道
作者:李興兵
2014-07-30 18:44
來源:龍門峽南煤礦
本網訊 為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和諧穩定發展。近日,龍門峽南煤礦出台文件,對進一步暢通職工訴求渠道提出明確要求。
該礦規定,按照“首問責任製”的原則,相關單位、部門工作人員在接到職工訴求表達時,屬自身工作責任範圍的,應立即給予認真答複或合理解釋;屬本單位(部門)工作責任範圍、但個人不能做主的,應及時彙報本單位(部門)負責人處理;屬其他單位(部門)工作責任範圍的,應說明原因,並正確引導職工到相關責任單位(部門)進行訴求表達。嚴禁態度冷漠、粗暴或裝聾作啞,否則,視情節輕重,除直接處罰當事人50-200 元外,還要進行組織處理。責任單位(部門)在接到職工訴求時,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對待,及時處理,對職工正確的訴求,應積極安排處理或落實,必要時,可協調相關部門或請示礦領導解決;對職工錯誤或不合理的訴求,應及時給予明確答複和解釋。嚴禁責任單位(部門)相互推諉、久拖不辦、上交矛盾,否則,視情節輕重,除直接處罰該責任單位(部門)200-1000 元外(部門負責人承擔處罰金額不低於30%),另對當事人進行組織處理。
同時,該礦明確了訴求受理範圍、訴求渠道、辦理程序等內容,並鼓勵職工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就企業管理、生產經營、隊伍建設、職工權益、服務工作等通過訴求表達渠道提出意見、建議或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