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村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約談製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山西省安全生產責任02manbetx.com 約談製度》、《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約談製度》,落實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吸取各類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教訓,強化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安全工作的執行力,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本製度所稱安全生產責任約談,是指我礦對發生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隱患未按時整改以及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時完成的單位負責人或主管業務部門的負責人約見談話,03manbetx 形勢,剖析原因,研究措施,並對相關單位的負責人進行約談告誡。
第三條 約談對象
(一)發生人身死亡02manbetx.com 的單位負責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二)發生較大以上非傷亡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三)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四)發生瓦斯超限以及連續發生瓦斯預警的單位責任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五)未按規定執行先探後掘的隊組負責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六)下井跟班、“三走到”、“三必到”“三三製”無故執行不到位的隊組負責人或業務科室負責人;
(七)隱患整改不及時以及現場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隊組負責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八)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九)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期完成的單位負責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十)其他認為有必要約談的人員。
(十一) 約談對象必須準時參加約談,不得委托他人。
第四條 約談時要聽取約談單位近期安全生產管理方麵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經過、原因、性質、隱患未及時整改的原因,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時完成的原因等,重點聽取安全預防措施、強化安全責任落實等方麵的報告。被約談對象必須準備書麵材料。
第五條 約談必須在安全生產責任確定後立即組織進行,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約談時間。
第六條 約談程序
(一) 約談前,書麵通知約談對象,告知約談時間、地點、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二) 約談時,應安排專人記錄,形成約談記錄並及時發送被約談單位;
(三) 約談後,被約談單位應在15日內將約談要求落實情況以書麵形式上報礦安委會辦公室。
第七條 對無故不參加約談或不認真落實約談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並按有關規定追究被約談人的責任。
第八條 礦各業務科室要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約談製度。
第九條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