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煤一礦機電隊勞動紀律及請銷假管理製度
為做好我隊人員勞動紀律管理,建立一個良好的勞動紀律製序,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經隊班子研究決定,做如下規定:
1、請假審批權限為:班組長1天、分管隊長2天、主管隊長3天、分管礦領導3-7天、礦長7-30天。
2、職工休班請假必須提前一天按規定辦理,並將請假條交班組長處。否則按曠工處理,曠工1班,扣50分。
3、職工有曠工的,一月累計3天,由隊打報告上交人勞科處理,曠工罰分在工資中扣除,本月不能扣完的,下月繼續扣除,直到扣完為止。
4、職工休假回礦後,必須在上班前向班組長及核算員銷假,如不銷假則按曠工處理。
5、嚴禁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應在上班前給當天值班對幹聯係,經同意後方可休班,並補辦假條,特殊情況休班不得超過一天,如超過按曠工處理。
6、班前會前點名時,必須保持安靜,不準聲音高亢,交頭接耳,手機不準有聲,不準來回走動,否則發現一次扣績效5分。
7、班前會期間,為保持良好的會議秩序,人員不得隨意離開會議室,離開會議室的,每次扣績效10分。
8、班前會點名時,職工沒有請假條的,班長也沒有說明情況的,一律按曠工處理。班長說明原因後,職工在散會後才到會議室的,按遲到處理,績效扣7分,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9、班前會點名結束後,遲到者站在會議室前麵開會,如果職工遲到,值班隊長沒有要求站在會議室前麵開會的,每人次對值班隊長罰款現金20元。
10、班前會點名時到,值班隊長及跟班隊長不到或遲到的,每次罰款20元。
11、擅自改動點名冊的,對責任人每次扣績效50分。
12、班前會開會時,跟、值班隊長、班長安排工作時,相關人員如存在異議,可以會後協調,開會期間不得出現頂撞領導、罵人、打架等行為,否則每次對責任人扣50~150分;情節嚴重者,停工並交礦處理。
13、班前會結束後,值班隊長對重點強調的安全注意事項、工作任務、文件精神等內容進行隨機抽查,不會或不熟練的,每次扣3分。
14、班前會結束後,入井職工必須立即換衣服下井,不得在副井走廊裏嬉戲打鬧,否則每次扣5分。
15、班前會召開中及結束後,不得在會議室及門口吸煙。否則每次扣5分。
16、班前會結束後,所有人員要立即離開會議室,並排隊行走,不排隊、插隊、在路上打鬧的,每次扣績效5分(並承擔礦井處罰)。
17、班前會(包括早、中、夜班)結束後,所有人員必須按礦規定時間入井,否則每次扣5分,值班隊長要進行監督。
18、每班入井人員必須帶人員定位器及勞保用品,發現有入井不帶的,每次扣50分。
19、點名後不上班人員,當日無工,按隊內“三違”處罰。
20、私自早升井人員,當日無工,每次對責任人扣安全和績效分各30分。
21、各地點維修人員要向隊部彙報檢修內容,即檢修前進行彙報,檢修後將完成內容再進行彙報,凡缺少彙報的,每次扣績效分5分。
22、各崗位人員要在交接班期間進行彙報,崗位有電話的必須使用本
崗位電話彙報,不得使用其它地點電話,交班人員彙報時要將班中設備運轉情況、存在的隱患進行彙報。同時接班人員在現場通過電話向隊部彙報接班情況,不按規定彙報的,每人每次扣績效分5分。(電話壞除外)
23、崗位接班人員在到達崗位點後,交班人員在3分鍾之內不得離開崗位點,要將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安全隱患、現場情況、工作任務等內容向接班人員交代情楚。否則,每次對交班人員扣5分,因交待不清造成不良後果的,一切問題由交、接班人員負責。
24、崗位接班人員到達崗位點後,協同交班人員要對現場設備運轉狀態、安全隱患進行檢查,並將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寫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並向隊部彙報,若被查出記錄與現場不符,每次對接班人員扣5分,接班後出現的一切問題由接班人員負責。
25、隊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人員彙報記錄,不得做假記錄,徇私舞弊,否則每人次罰款20元。
26、跟班隊幹交接班製度,按礦規定執行,如執行不到位,按礦製度進行處罰,另加罰50元。
27、職工如班中有特殊情況(生病、有事等)必須升井者,可彙報班組長或值班隊長,經同意後方可升井,升井後按休班處理。未征得同意,私自早升井者,當日無工,按隊內“三違”處理;崗位工私自離崗早升井,造成空崗的,當日無工,按隊內“三違”處理;檢修工私自離崗早升井,造成無人檢修的,當日無工,按隊內“三違”處理。
28、檢修工到達工作地點後,要立即巡視檢查、觀察設備運轉情況,排查02manbetx.com 隱患。若檢修工到位後,閑坐閑聊吃班中餐的,每次扣績效分5分。班組長負監督責任,若隊幹發現,每人次對正、副班組長各扣績效分5分。
29、檢修前,所有檢修工必須在8:30分前到達作業地點,不能說明原因的一次扣績效分2分,由班組長負責監督落實。
30、集中施工作業時,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作業地點,遲到的每人扣2分,隊幹必須在現場指揮、協調,否則罰隊幹50元。
31、凡我隊職工使用電話時,出現不文明語言,說髒話、罵人的,每次扣績效分5分,鬥毆者直接交到勞務市場並扣除當月的安全工資及效益分50分。
32、每天下午,檢修班組長必須到隊部會議室開會,彙報今天的工作及第二天的工作安排,否則缺少一次扣績效5分。
33、隊領導安排的工作,沒按要求落實或不符合工作標準的,根據情況對責任人扣績效10—50分;造成時間影響、設備損壞等情節嚴重者,停工並由隊班子研究從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