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掘隊值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綜掘隊值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綜掘隊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是本隊的安全第一責任者,對值班期間本隊在巷道掘進過程中的安全的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綜掘隊值班人員必須是隊管理人員,必須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
一、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標準等,熟練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嚴格遵守煤礦“三大01manbetx ”、上級安全指示、指令和各類規章製度。
2、必須堅守24小時值班崗位,不得擅自離開,熟悉本隊各施工地點的避災路線。
3、根據本隊的實際情況負責落實“掘進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組織管理製度。
4、負責安排、協調各掘進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嚴格按照“掘進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
5、負責根據礦井製定的各項工作標準、質量標準,檢查驗收員上報的掘進工作麵安全質量驗收表,對存在的問題必須03manbetx 清楚,並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6、負責及時向職工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精神。
7、負責及時組織召開班前會、班後會。做到班前會安排生產工作的同時安排好安全工作,班後會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總結安全工作,並找出問題製定整改措施。
8、檢查“六不準”下井製度。班前會分工前要詳細檢查每一位的綜合狀態及對01manbetx 措施的學習情況,凡不符合“六不準”下井製度要求的必須禁止其下井,並及時向隊長彙報。
9、負責與有關部門或單位的聯係,及時協調解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確保安全生產。
10、負責組織當班的02manbetx.com 03manbetx 、“三違”03manbetx ,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11、要如實、及時彙報安全02manbetx.com ,積極協助、配合02manbetx.com 調查處理,落實02manbetx.com 防範措施。
12、負責值班期間每班的隱患排查,及時排查安全隱患,並組織治理。
13、特殊情況確需暫時離崗,離崗期間必須明確隊其他管理人員代理值班。
14、認真填寫各種記錄,及時處理職工反饋的信息,不留隱患。
15、認真檢查地麵辦公場所的消防設施存在的隱患,抓好地麵安全預防工作。
16、認真執行隊交接班製度。
17、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綜掘隊值班人員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指揮工人或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2)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製止的;
(3)對重大事故預兆或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4)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礦井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綜掘隊值班人員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礦井事故的;
(2)偽造、故意破壞礦井事故現場的;
(3)阻礙、幹擾礦井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不能夠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本隊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值班期間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
第21條 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值班時未執行隊長安排,不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記大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4、對值班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和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5、值班期間生產過程中未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的,綜掘隊值班人員應負直接責任。
6、值班期間的掘進工作麵的工作人員不熟悉本隊施工地點的避災路線及災害防護知識,綜掘隊值班人員應負直接責任。.
7、在值班期間對掘進工作麵安全生產管理,綜掘隊值班人員負直接責任。
8、值班期間未對本隊製定的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按規定進行考核的,綜掘隊值班人員負主要責任。
9、在值班期間的掘進過程中,沒有按照“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措施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綜掘隊值班人員應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10、值班期間不能夠保證各崗位操作人員的安全,或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綜掘隊值班人員負主要責任。
11、值班期間未及時向職工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或者沒有針對發現的隱患或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的,綜掘隊值班人員負重要責任。
12、值班期間的掘進工作麵的支護質量、巷道成型等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綜掘隊值班人員應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13、值班期間未組織好綜掘隊的班前會、班後會,不能夠認真03manbetx 工作重點、認真填寫各種記錄和及時處理職工反饋的信息,留有隱患的,或沒有執行好交接班製度的,綜掘隊值班人員負直接責任。
14、值班期間未及時發現、整改掘進工作麵的安全隱患,綜掘隊值班人員負直接責任。
15、因本人的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綜掘隊值班人員負直接責任。
16、值班期間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以及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綜掘隊值班人員負直接責任。
17、值班期間新工人未簽訂師徒合同下井,或師徒合同執行不好的,綜掘隊值班人員負直接責任。
18、組織進行施工分析、“三違”分析不認真,值班期間連續發生同類事故或從業人員經常不按章作業的,綜掘隊值班人員負直接責任或重要責任。
19、未協助隊長有效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的,綜掘隊值班人員負重要責任。
20、值班期間的掘進工作麵未有效落實探放水製度的,綜掘隊值班人員負直接責任。
21、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值班人員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綜掘隊值班人員負直接責任。
22、值班期間綜掘隊(班、組)不能夠協調工作,綜掘隊值班人員應負直接責任。
23、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和重要責任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