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台孜煤礦入井驗身及出入井人員清點登記製度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4-08-05 13:51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1、入井人員一律得服從門崗值班員的搜身檢查。
2、入井人員應按規定必須穿戴整齊,攜帶好自救器、礦燈,嚴禁穿化纖衣服,否則不準下井。
3、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煙火及其他危險品,門崗人員發現此類情況應堅決製止其下井,並及時向安全部門、礦調度室彙報。
4、乘坐人員隨身攜帶的物品重量不得超過15公斤,長度不超過1米,寬度不大於0.6米,否則要有礦總值班簽發的專項措施。
5、乘坐人員隨身攜帶的小型零配件、工具、儀表、器具等小型物件必須用工具帶包裹包裝好,否則嚴禁下井。
6、需從皮帶上運送的特殊配件、材料、工具等須有專項措施報批後,方可進行,並在入井門崗處進行登記。
7、凡入井人員入井時須在充電房憑燈牌或借條領用礦燈,做到一人、一牌、一燈,不得無故不發燈或無據發燈。
8、入井人員出班時,應將礦燈交回燈房,並領回自己的燈牌。
9、燈房工作人員每班應做好發出與收回礦燈數的記錄,並交好班,如有疑問及時向礦調彙報,查清原因。
10、入井人員礦燈台帳燈房工作人員每月應清點一次,做到人、燈、牌三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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