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東分公司企業資產管理(EAM)係統運行管理辦法彙編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保證EAM係統的正常運行,規範係統的使用和維護,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範圍:神東分公司使用EAM係統的各生產礦井、生產輔助單位、保稅庫及相關EAM係統的終端用戶。
第二章 職 責
第三條動力部是EAM係統的業務管理部門。其職責:
1.負責EAM係統的業務管理工作
3.負責平衡、協調解決係統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4.負責用戶授權和數據修改的審批
5.負責業務流程、報表、程序界麵等修改建議的審批
6.負責收集各單位新增業務需求,並組織程序開發
第四條信息中心是EAM係統軟件、硬件網絡維護管理單位。其職責:
1.負責係統硬件設備和軟件的安裝、維護
2.負責係統的用戶權限設置、係統管理和安全管理
3.負責係統數據庫管理
5.負責報表、程序界麵等修改和開發
6.負責批量數據的係統導入、導出工作
第五條設備管理中心職責:
1.負責在係統中對設備的全壽命過程管理
2.負責係統中設備資產、大型部件基礎信息的建立、調整、維護和檢查工作
3.負責組織完成設備分層結構和技術資料電子化及錄入
4.負責監督、檢查EAM各應用單位在係統中的業務執行情況
5.負責標準維修體係、故障管理體係的收集、整理、建立和修正工作,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第六條物資供應中心職責:
1.負責在係統中編製計劃、執行采購、辦理儲運等相關業務
2.負責物資基礎數據的編碼、核實、修正和錄入等工作
3.負責合同文檔的收集、整理
4.負責物資定額的編製與修正,重訂點、安全庫存、經濟訂貨量等參數的設定,實現合理儲備
第七條工單執行單位職責:
1.負責在係統中建立、執行、關閉工單,用工單完成設備維修和項目管理工作,保證工單執行的及時、準確和完整
2.負責收集、上報基礎信息和標準維修體係的相關數據
3.負責本單位設備資產及地理位置等對象結構的調整、更新
4.負責本單位設備的過煤量錄入、核實和調整
5.負責設備有償使用的申請
第八條技術服務中心職責:
1.負責網絡及硬件設備的維護
2.負責軟件的二次開發及軟件缺陷的勘測和修正
3.負責報表的開發和修改等工作
4.負責軟件係統的安裝與維護
5.負責給用戶提供相關軟件的培訓工作
第三章 工單管理
第九條設備維修工作必須以工單方式在EAM係統中執行,包括:日常維修、大修、項修,設備安裝、回撤及各種物料領取也需執行工單管理。未進入係統的單位要按照EAM係統要求提供所有資料,由設備管理中心、物資供應中心及信息中心的相關人員負責錄入。
第十條各單位必須按要求填寫工單,如實反映維修工作各環節情況,按要求打印和裝訂工單卡,在維修工作執行完成後,將維修結果及時錄入工單。
第十一條 用戶每天要按時檢查自己的INBOX(收件箱)和KPI(關鍵性能指標),並及時處理維修工作申請和駁回的上報申請,保證工單按計劃完成。
第十二條 承修單位、設備管理中心項目部負責在係統內關聯承修項目、外委項目工單,對大修、項修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和審核等工作,創新基地設備大、項修必須按照項目和工單要求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工單、項目資金的結算必須在係統內進行統計、核算,不允許出現係統外的費用。
第十四條 維修標準體係、故障管理體係由設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用戶隻能進行查詢、調用。各單位對維修標準體係、故障體係內的各項內容有修正需求時,應提出申請,由設備管理中心審核確定後,按規定統一進行修改。
第十五條 動力部要定期組織有關單位、部門的人員召開EAM係統專題會議,及時解決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六條 非計劃(緊急)工單允許物資供應中心各倉庫在係統外發料,但維修單位應在2天內補齊手續,否則進行處罰。
第十七條 設備管理中心和物資供應中心分別負責編製、修正設備類和物資類的工具信息。
第十八條 各單位EAM係統負責人,要及時調整本單位內部的員工、工種、班次及班次人員信息,屬於單位之間人員調出和調入的,由計劃員上報EAM係統管理員在係統內調整相應信息。
第四章 設備管理
第十九條 設備購置、有償使用和借件等與設備相關的業務必須在EAM係統中執行。
第二十條 嚴禁在係統外執行業務,因特殊原因在係統外發生的業務必須記錄原因,並在2日內補錄係統。
第二十一條 設備管理中心負責修改各單位之間的設備調撥信息。用戶發現設備台帳信息有誤,應及時反饋。設備管理中心應不定期抽查各單位台帳結構的準確性並對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罰。
第二十二條 物資供應中心必須及時反饋設備到貨信息,新設備驗收結束後兩天內辦理入庫手續,並及時出庫。因出入庫手續辦理不及時影響設備數據準確性時,對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罰。
第二十三條 物資供應中心如需借件,必須由單位領導簽字確認後,隨借件手續辦理借件業務。借件完成後3天內在係統內補辦所有手續。
第二十四條 大型部件必須在EAM係統內管理,包括:出/入庫、使用跟蹤等業務,如特殊原因可暫在係統外執行,但必須在三天內補辦EAM係統手續。
第五章 供應管理
第二十五條 物資的移庫、利庫、采購計劃、采購合同、借件、寄售等業務必須在係統中執行。
第二十六條 大修備件計劃由承修單位編製,設備管理中心負責審核,並上報相關部門審批後錄入係統,物資供應中心負責在係統中進行大修利庫、商務等操作。
第二十七條 物資供應中心要定期進行庫存儲備03manbetx ,根據消耗情況及時對庫存的重訂點、安全庫存、最大庫存等數據進行修正,保證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 數據管理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必須按職責根據授權和工作程序錄入、檢查、修改、完善相關數據,並保證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
第二十九條 數據采集、錄入、修改、審核等交接工作,要嚴格執行簽字認可製度。
第三十條 終端用戶不能越權修改、刪除數據。
第七章 係統管理
第三十一條 EAM係統軟件、硬件安裝工作由動力部負責規劃和授權後由信息中心負責具體執行。
第三十二條 信息中心必須設置數據庫管理員崗位,製定明確的責任,選擇品行端正、業務精通、責任心強的專業人員擔任數據庫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由信息中心提報,動力部審批。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不得擅自使用EAM係統硬件設備開展其它無關業務。
第三十四條 信息中心設立專人,按照係統安全規定對EAM係統數據庫和係統應用程序進行維護和定期備份,並對係統和數據庫運行的全過程進行監控,保證係統安全運行和數據傳遞通暢。
第三十五條 EAM軟、硬件係統管理員和所有終端用戶須遵守保密製度,嚴禁把自己的密碼轉告他人;不得泄露其他用戶的密碼,不得在網上操作超越自己權限的工作;不得用不正當手段、方法對係統模塊進行修改。當數據管理員在修改數據庫數據時必須按規定程序執行,並對數據庫進行備份。
第三十六條 信息中心必須製定詳細的數據庫管理製度,報動力部批準後執行。
第三十七條 信息中心有關工作人員和係統管理員要定期對服務器進行防毒、殺毒處理。
第三十八條 EAM係統各相關單位都應設立相應的機構或人員,明確職責,指定專人對本單位的數據工作進行檢查和維護。
第三十九條 係統用戶在休假或因公外出時,必須將相關的工作內容授權其他用戶負責完成,不得延誤工作。
第八章 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條 對違反上述條款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對單位和個人處以1000—50000元、100—2000元罰款。
第四十一條 根據EAM係統考核指標體係,設備管理中心對各單位進行考核,企業策劃部按考核結果獎罰兌現。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製度解釋權屬神東分公司。
第四十三條 本製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