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掘隊電氣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綜掘隊電氣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綜掘隊電氣維修工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幹好本崗位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並對自身工作安全負責。綜掘隊電氣維修工必須掌握相關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特殊工種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標準等,熟練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嚴格遵守煤礦“三大01manbetx ”、上級安全指示、指令和各類規章製度。
2、熟悉掘進工作麵的供電係統、信號係統及所使用電氣設備和機械設備的性能、結構原理,掌握正確的維護檢修、操作方法和常見故障的判斷、排除方法,並持證上崗。
3、上崗前必須穿戴好安全帽、防塵口罩等勞保用品,穿好工作服並扣全扣子、紮緊袖口;攜帶齊全機電維修工具和絕緣用具。
4、上崗後首先檢查掘進工作麵的電氣設備是否完好,電纜管線及吊掛、開關放置、噴霧及水壓、照明燈、緊停保護、接地、檢漏保護、安全裝置(設施)、信號、瓦斯監測、通風防塵設施等必須達到齊全完好有效,並符合規定要求。設備試運行良好,設備管線衛生幹淨,各種儀表、電氣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5、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停電後必須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並設專人看護。
6、嚴格按照工藝進行裝配操作,現場檢修需提前檢查環境的安全狀況,切斷電源、水源、氣源,嚴格執行停電、檢查瓦斯濃度和驗電、放電後操作,開關閉鎖並有專人看護。
7、及時按規定給掘進設備加注油,並做好記錄。
8、所敷設的管路、電纜(線)必須平直,固定符合規定要求,管路接口嚴密無泄露,快速接頭“U”銷合格,無鐵絲替代現象。
9、工作完畢,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對所檢查維護(修)或操作的電氣設備進行複核,防止出現失誤。清理好機電設備及其附近的衛生,並清理好工作現場。
10、嚴格執行電氣設備維護管理製度,保證設備完好,安全供電無失爆現象發生。
11、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要將本班電氣設備運行狀況及存在的問題要當班處理,無法處理時必須及時彙報,並在現場交接班。
12、搞好設備的清潔衛生,各種電氣儀表和信號顯示窗口,保持幹淨清潔,杜絕拆、砸、壓、埋現象。
13、服從班組長領導,團結同誌,搞好自主保安、互保和聯保,發現02manbetx.com 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當班負責人或值班人員彙報。
14、每班對所有電氣設備和供電線路進行巡回檢查,特別是機電、綜掘機設備的綜合安全保護裝置,需加強檢查和維護,搞好安全預防工作。
15、每月檢查一次各種電氣設備、接線盒防爆性能,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以及各種電氣儀表、電氣保護裝置的靈敏及可靠程度。
16、熟悉本隊施工地點的的避災路線及災害防護知識。
17、認真填寫各種記錄,並按時參加隊組織的技術學習、安全培訓和安全活動。
18、及時向班組長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議。
19、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電氣維修工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重大02manbetx.com 預兆或已發現的02manbetx.com 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2)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礦井發生02manbetx.com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電氣維修工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礦井事故的;
(2)偽造、故意破壞礦井事故現場的;
(3)阻礙、幹擾礦井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不能夠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電氣維修工在生產過程中未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01manbetx 、標準和技術規範的,電氣維修工應負直接責任。
4、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造成事故的,電氣維修工應負主要責任。
5、不持證上崗的,電氣維修工應負主要責任。
6、必須盡職盡責,杜絕違章現象。對其他人員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製止,電氣維修工應負主要責任或重要責任。
7、未及時發現、整改本工種範圍內的隱患,或發現事故征兆和險情,不及時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以及破壞事故現場、隱瞞事故的,電氣維修工應負主要責任。
8、擅自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裝置和保護設施的,電氣維修工應負主要責任。
9、在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不立即進行搶救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逃匿的,給予降級、開除的處分,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對電氣維修工追究刑事責任。
10、對安全生產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據前款規定進行處罰。
11、由於本人工作失誤造成機電事故或人身事故的,電氣維修工應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12、不執行停電掛牌、驗電、放電、掛接地線製度及停送電製度,帶電操作的,電氣維修工應負直接責任。
13、不認真交接班致使設備帶病運轉的,電氣維修工負主要責任。
14、未監護好他人安全的,電氣維修工負重要責任。
15、未履行好師徒合同的,電氣維修工應負主要責任。
16、不現場交接班、不認真填寫設備檢修等各種記錄的,電氣維修工負直接責任。
17、本班出現的問題及存在的隱患未告知下一班的,電氣維修工負主要責任。
18、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和重要責任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