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掘隊放炮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綜掘隊放炮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綜掘隊放炮員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對掘進工作麵的爆破質量和爆破安全負責。放炮員必須掌握相關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特殊工種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標準等,熟練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嚴格遵守煤礦“三大01manbetx ”、上級安全指示、指令和各類規章製度。
2、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製定的“放炮管理製度”,熟練掌握並嚴格執行煤礦“三大01manbetx ”中有關放炮的規定。
3、必須熟練掌握“掘進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中有關爆破工作的內容及其要求,嚴格按爆破說明書要求的裝藥量、裝藥結構、爆破順序放炮。
4、熟練掌握掘進施工工藝、放炮地點附近巷道的布置、通風情況和避災路線,了解並掌握所用炸藥、雷管的種類、性能、運輸及使用、保管方麵的安全知識。
5、上崗時必須穿戴好安全帽、防塵口罩等勞保用品,穿好工作服並扣全扣子、紮緊袖口。
6、裝要前,必須認真檢查炸藥、雷管、水炮泥、粘土炮泥、竹簽、炮杆、放炮母線、發爆器、巷道支護、作業環境、迎頭電氣設備、警戒設置及通風防塵情況,確認達到規定要求後,方可工作。
7、裝要前首先要進行敲幫問頂工作,找掉巷道頂幫的浮石活矸,在頂幫有良好的支護下裝藥,嚴禁空幫空頂作業。
8、必須堅持使用水炮泥、降塵水幕等綜合防塵設施,放炮後要灑水降塵,佩戴防塵用具。
9、雷管和炸藥應分別存放在警戒線以外的木質專用爆破材料箱內,並上鎖保管,鑰匙分別由放炮員、班組長、瓦檢員隨身攜帶,嚴禁亂扔、亂放。爆破材料箱必須存放在頂板完好避開電氣設備的地點。
10、按01manbetx 規定裝配引藥,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體的放炮地點附近進行。電雷管隻需由藥卷頂部裝入,不得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紮眼。
11、嚴格執行“一炮三檢”、 “三人連鎖放炮”和放炮“三保險”製度。
12、放炮前後要進行驗炮,炮響15分鍾後,班組長、放炮員、瓦檢員即進入迎頭、由外向裏檢查巷道支護情況,如果發現瞎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3、發現02manbetx.com 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當班負責人或值班人員彙報。
14、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有權拒絕放炮,在工作中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
15、嚴格執行炸藥領、退製度,做好“領、用、退”的數量相吻合,杜絕炸藥、雷管丟失。
16、認真填寫好各種記錄,工作完畢,要將爆破母線、整理盤好,並將工具放置整齊,清理好現場。
17、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對本班遺留問題向下班放炮員交接清楚。
18、服從班組長領導,搞好與其他工種的配合工作,做好自主保安、互保和聯保。
19、熟悉本隊施工地點的避災路線及災害防護知識。
20、按時參加公司、隊組組織的學習、安全培訓和安全活動。
21、及時向班組長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議。
22、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放炮員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重大02manbetx.com 預兆或者已發現的02manbetx.com 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2)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02manbetx.com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放炮員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02manbetx.com 的;
(2)偽造、故意破壞02manbetx.com 現場的;
(3)阻礙、幹涉02manbetx.com 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不能夠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生產過程中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的,放炮員應負直接責任。
4、盡職盡責,杜絕違章現象,對其他人員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製止,放炮員應負直接責任。
5、未及時發現、整改本工種範圍內的隱患,或發現事故征兆和險情,不及時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以及破壞事故現場、隱瞞事故的,放炮員應負直接責任。
6、在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不立即進行搶救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逃匿的,給予降級、開除的處分,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對放炮員追究刑事責任。
7、對安全生產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
8、擅自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裝置和保護設施的,放炮員應負直接責任。
9、沒有嚴格執行炸藥領退製度和保管規定,造成炸藥、雷管丟失的,放炮員應負直接責任。
10、不按照爆破說明書要求裝藥量、裝藥結構、爆破順序裝藥、放炮,造成頂、人身等各類事故,放炮員應負直接責任。
11、由於各種放炮製度執行不好,違反規程規定放炮作業造成各類事故的,放炮員應負直接責任。
12、由於放炮後檢查不細,造成炸藥、雷管混入煤流或矸石內,放炮員應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13、現場交接班製度執行不好,對本班遺留問題向下班放炮員交接不清造成事故的,放炮員應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14、各種記錄填寫不規範,放炮員應負直接責任。
15、對安監人員或職能科室檢查人員提出的放炮作業中的問題不及時進行整改的,放炮員應負直接責任或重要責任。
16、未監護好他人安全的,放炮員應負重要責任。
17、未履行好師徒合同的,放炮員應負主要責任。
18、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或重要責任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