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礦井口檢身製度彙編
(一)入井考勤製度
1、所有入井人員,必須進行入井刷卡考勤。
2、入井刷卡考勤實行“一班兩考”,即入出井各刷卡一次。
3、所有入井人員必須達《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的入井要求,方可進行刷卡入井,否則不予考勤。
4、凡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入井考勤卡,上下井時要先在考勤機上刷卡,考勤員要隨時監督入井人員刷卡情況,並與電腦內記錄進行比較,發現不一致者,要及時彙報調度員調查處理。
5、每月1號以前考勤室對上個月的入井情況進行彙總,各單位報工、計資必須以調度室考勤為準(入井時間不達2小時,不予考勤)。
6、井口考勤執行24小時值班製度,嚴禁脫崗、空崗現象發生,考勤員必須隨時掌握清楚井下人數,發現超規定2小時還沒有升井者,考勤員必須調查原因,進行登記說明,發現異常,及時彙報值班領導。
7、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考勤製度,嚴禁虛打代打,發現弄虛作假者,按“三違”論處。
8、凡井下作業人員,原則上不能打連班,特殊情況需打連班者必須報批,否則,不予考勤。對外來檢查、參觀學習人員的入井考勤必須由帶隊和負責接待人員統一辦理有關入井考勤手續並領取臨時卡,刷卡後方可入井。
(二)井口檢身製度
1、井口檢身工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嚴格交接班製度。
2、凡入井人員都必須自覺接受檢身,未經檢身人員檢查,不得入井,對違犯規定又不聽規勸者,要從嚴處理。
3、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揮發等物品入井,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及一般的通訊、照相、攝相設備,嚴禁酒後入井。
4、凡入井人員必須攜帶礦燈、自救器、戴安全帽、穿礦用水鞋,嚴禁穿化纖衣服。
5、入井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並考核合格,同時佩帶安全工作資格證,否則不得入井。
6、井口檢身工在工作中必須嚴肅認真、鐵麵無私,否則,按有關規定加重處罰。
7、入井人員必須遵守排隊檢身製度,要聽從檢身工安排。
8、檢身工有權檢查其攜帶的證件和考勤卡及相關記錄本等,無資格證和考勤卡,不準入井。
9、對下井的機電設備要進行檢查,無入井證的設備不得下井。
(三) 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
1、所有入井人員入井後,考勤室必須認真核對,查閱入井情況,對各單位入井人數填入值班記錄。
2、所有當班入井人員出井打卡後,要根據當班入井情況及時查閱出井情況,核對人數。
3、核對出井人數要準確無誤,發現未出的,要向責任單位問清情況,若情況不清,及時報告調度總台,以便采取措施查明原因。
4、考勤員要認真遵守考勤製度,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認真做好考勤工作,正確操作使用打卡機、電腦,做好記錄。
5、發現設備存在問題時應及時彙報,在打卡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要采用手工方法,做好出入井登記。
6、對外來人員的考勤同內部人員一樣,根據通知發放臨時外來人員卡,做好登記。
7、認真做好交接班,嚴禁弄虛作假,認真監督入井人員考勤情況。發現不符合01manbetx 要求的入井人員,嚴禁入井。發現其它情況時應及時彙報,以便保證考勤的真實性。
(四)外來人員入井管理製度
1、外來人員入井前由安全科負責進行一般的入井安全常識培訓,並出據相關證明。
2、所有外來人員必須由本公司有關人員陪同,無本公司人員陪同不得下井。
3、外來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的有關規定,並自覺接受檢身。
4、陪同人員必須在檢身處如實填寫說明情況,登記後方可帶領外來人員入井。
(五)領導幹部及相關人員下井次數規定
為增強煤礦企業領導幹部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責任,切實轉變作風,落實“解決問題在井下,工作重點在現場”的要求,根據省煤炭工業局晉煤安發(2005)190號關於印發《山西省煤炭企業領導幹部深入井下的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對領導幹部及相關人員入井作如下規定:
1、入井規定:
(1)公司董事長、書記不少於每月4次,總經理不少於每月8次。
(2)分管安全、生產、機電方麵的副職每月入井不少於20次,總工每月下井不得少於15次。
(3)公司各生產係統科室副隊長以上幹部跟班作業。
2、主要工作任務:
(1)巡查主要安全設施、設備是否齊全完好。
(2)排查采掘開工作麵及其它工作地點存在的隱患。
(3)檢查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4)落實調度和安全會議所確定的安全生產事宜。
(5)處理現場突發事件。
3、時間:
所有人員入井時間不少於2小時。否則,不得作為一次入井。
4、考核:
(1)調度室負責完善領導入井次數的考核及相關記錄的彙總,並負責對領導幹部入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實行入井考勤製度,考勤室負責作好入井次數登記。
(3)每月底公布上述副科以上幹部入井次數,接受群眾監督。
(4)調度室完善並負責落實領導幹部入井考核結果的獎懲製度。
(六)副科級以上幹部抓違章人數規定
1、公司領導及後勤科室的正副科長每半年抓違章不少於1人次。
2、副總工程師以及生產係統各單位正、副職每季度抓違章不少於1人次。
3、抓住違章後必須由本人到安全科登記並說明違章情況,安全科查實後根據情節按《安全生產獎懲細則》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否則一律不算考核指標。
4、各級領導抓小偷小摸者滿2個可計為1個違章指標,但要對小偷小摸者交保衛科處罰,並將罰款交回安全科。
5、凡完不成抓違章指標者每少1人次扣300元。完成者按對違章人員罰款總額的50%獎勵。
6、每季度末由安全科出具公司各級領導幹部抓違章人員名單及考核獎罰通知單,分管經理審核,經總經理審閱簽字後,轉財務科辦理有關手續。
(七)井口房臨時等候注意事項
1、嚴禁靠近井口,必須站於距井口5m以外的安全地點等候。
2、嚴禁站在軌道上,要躲離礦車等車輛。
3、注意避開信號工視線,聽從把鉤工指揮。
4、嚴禁在井口房內亂跑、嬉耍、打鬧、大聲喧嘩,要有秩序等候。
5、嚴禁亂動和破壞井口房內所有電氣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標誌及管理牌板。
(八)副井口管理製度
1、為了加強對副井出入人員的管理,防止各類有害物品和不安全人員進入井下,按照《安全生產法》及《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製度。
2、副井口房南北兩側大門應緊閉加鎖,隻有當進出物料時副井口把鉤工方可開啟,工作完畢後應及時關閉。
3、入井人員必須遵守等候紀律,不得在等候室大聲喧嘩、吵鬧或無理取鬧。
4、入井人員必須穿戴整齊在等候室接受檢身後集中入井。
5、 交接班時間不得升降物料,以保證人員及時入井,所有入井人員不得在副井口房內逗留。副井口把鉤工在每開動一罐後及時與檢身處聯係,下一罐人員方可進入井口房。
6、檢身工應在等候室值班,防止其他人員從此穿行,入井前應逐個認真檢查,不得漏檢不檢。
7、所有入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檢身,強行通過檢身處。
8、嚴禁入井人員攜帶點火物品(其中包括移動電話、傳呼機、收錄機、隨身聽等電子產品)和煙草,嚴禁酒後入井,禁止穿化纖衣服。
9、檢身工每班要做好入井人員登記、清掃垃圾等工作,搞好交接班。
10、受傷人員升井後必須親自或由他人代替到檢身處彙報登記。
11、外來參觀或學習人員必須有陪同入井人員,並且在檢身處進行登記,否則不得入井。
12、凡違反本製度的,根據《安全生產獎懲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九)副井口臨時停放車輛注意事項
1、井口材料、設備車輛,臨時停車必須停在道叉外側,阻車器必須完好使用。
2、臨時存車,不靠阻車器時,為防止自溜車,要設置臨時阻車裝置,確保停車安全。
3、進出車要注意腳下路麵,人員要注意防滑、防碰、防擠、防擦等,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正確操作。
4、進出車要穩準,嚴防掉道,防止碰撞安全門、碰壞阻車器等裝置。一旦掉道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進行處理。
5、要正確使用阻車裝置,確保安全運輸和提升。
6、有關井口車輛未涉及內容,要嚴格執行公司專門製定的《運輸01manbetx 》。
7、井口房內禁止停放自行車和摩托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