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礦水害防治技術管理製度
為搞好礦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礦井防治水技術管理,遏止和杜絕煤礦重大水害02manbetx.com 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安全,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依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等要求,結合礦井防治水工作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一)礦長是礦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水害防治工作的領導,礦總工程師對礦井水害防治負技術責任。
(二)根據水害情況,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足夠的防治水裝備和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
(三)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措施。製訂防治水應急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水患的有效防治。
(四)礦總工程師每月定期召集有關部門進行水害隱患排查,並有隱患排查記錄。對查出的水害隱患,要落實責任,采取切實可行的防治措施。水害防治工程應編製設計、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工程結束後及時進行驗收總結。
(五)防治水機構必須認真收集、調查和核對本礦及相鄰煤礦的水文地質資料及廢棄老窯情況,編繪《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礦井充水性圖》等基礎圖紙,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詳實、可靠的技術依據。
(六)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嚴禁在防隔水煤柱中進行采掘活動。井田內有與河流、溶洞、強含水層等有水力聯係的導水斷層、裂隙(帶)、導水陷落柱時,必須查清位置,並按規定留設防水煤(岩)柱。相鄰礦井的分界處,必須留設防水煤柱。
(七)礦井排水係統應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的要求,配備與礦井湧水量相匹配的水倉、水泵、排水管路、輸電線路等設施,確保礦井正常排水,並滿足特殊情況下排水需要。
(八)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麵檢修一次,並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一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水倉、沉澱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1次。
(九)礦井在雨季前,應全麵檢查防範暴雨洪水引發02manbetx.com 災難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檢查出的02manbetx.com 隱患,要落實責任,並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成立“雨季三防”領導小組,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數量的搶險物資,確保搶險救災時能夠及時到位。
(十)在礦井受水害威脅的區域,進行巷道掘進前,應采用物探、鑽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地測機構要提出水文地質情況03manbetx 報告,並提出水害防範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安監、地測等有關單位審查批準後,方可進行施工。
(十一)礦井工作麵回采前,應采用物探、鑽探、巷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麵內斷層、陷落柱和含水層(體)富水性等情況。地測機構要提出專門水文地質情況報告,經煤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安監和地測等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進行回采。發現斷層、裂隙和陷落柱等構造充水時,必須采取注漿加固或留設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則,不得開采。
(十二)采掘工作麵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確定探水警戒線,采用鑽探等方法探水,查清水文地質條件: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
2、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暗河、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3、打開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鑽孔時。
6、接近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區域時。
7、采掘破壞影響範圍內有承壓含水層或含水構造、煤層與含水層間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時。
8、接近有積水的灌漿區時。
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地區時。
探水前,必須確定探水線並繪製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
(十三)采掘工作麵探放老空水前,必須編製探放水設計,確定探水警戒線,並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鑽孔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煤(岩)層厚度和硬度等確定。探放水設計由防治水科編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審定同意,按設計進行探放水。
(十四)探放水鑽孔的布設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鑽孔水。探水鑽孔應成組布設,並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麵和豎直麵內呈扇形。鑽孔終孔位置以滿足平距3m為準,厚煤層內各孔終孔的垂距不得超過1.5m。
2、探放斷裂構造水和岩溶水等,探水鑽孔沿掘進方向的前方、上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鑽孔不得少於2個。
3、煤層內,原則上禁止探放水壓高於1MPa的充水斷層水、含水層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確實需要,可先建防水閘牆,並在閘牆外向內探放水。
4、上山掘進探水時,要提前清理好排水溝,保證排水暢通,並提前告知探水施工人員避災路線,以保證出現突水02manbetx.com 時施工人員能夠迅速撤至安全地點,探水施工現場除施工人員和安全員,其他人員全部撤出。
(十五)井下探放水必須使用專用的探放水鑽機,嚴禁使用煤電鑽探放水。
(十六)在安裝鑽機進行探水前,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加強鑽孔附近的巷道支護,背好幫頂,並在工作麵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鑽孔位於巷道低窪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3、在打鑽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4、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時,應由測量人員進行標定。負責探放水工作的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鑽孔方位、傾角和鑽孔布置數目以及鑽進的深度。
5、在預計水壓大於0.1MPa的地點探水時,應預先固結套管,套管口應安裝閘閥,套管深度必須在探放水設計中規定;應預先開掘安全躲避硐,製定包括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員人人皆知。
6、鑽孔內水壓大於1.5MPa時,應采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製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十七)探水鑽孔除兼作堵水孔或疏水用孔外,終孔孔徑一般不得大於75mm。
(十八)探水鑽孔超前距離和止水套管長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探放老空積水的超前鑽距,應根據水壓、煤(岩)層厚度和強度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確定,但最小水平鑽距不得小於30m,止水套管長度不得小於10m。
2、沿岩層探放含水層、斷層和陷落柱等含水體時,按下表確定探水鑽孔超前距離和止水套管長度。
岩層中探水鑽孔超前鑽距和止水套管長度
水壓(MPa) 鑽孔超前鑽距(m) 止水套管長(m)
<1.0 >10 >5
1.0-2.0 >15 >10
2.0-3.0 >20 >15
>3.0 >25 >20
(十九)探放水鑽進時發現煤岩鬆軟、片幫、來壓或鑽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和頂鑽
等透水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杆。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派人監測水情。如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到安全地點,然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二十)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03manbetx 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探放水孔必須鑽入老空水體,並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鑽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湧出時,必須有瓦檢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有關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