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礦探掘分離管理製度
(一)礦井必須成立獨立的探放水機構,探放水工作不得由掘進施工單位進行。
(二)探放水隊工作由礦總工全麵負責,防治水科專業防治水技術人員負責探水隊的鑽探全麵工作,並進行知識培訓及技術指導。
(三)探放水隊隊員,在探放水前必須認真學習探放水相關製度、探放水設計與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經考試合格後並持有效證件方可上崗。
(四)探放水隊隊員必須經過專業的探放水技術培訓並取得培訓資格證。
(五)探放水隊要堅持“有掘必探”的原則,做到“有掘必探、鑽探驗證、探掘分離、不探不掘”。
(六)防治水科要對采掘工作麵的鑽探進尺驗收,建立探放水記錄牌板,按時班報、日報審閱和允許掘進(停掘)進尺,嚴格執行允許掘進(停掘)通知單製度。
(七)探放水隊必須按時將當日、當班鑽探進尺上報與防治水科,經防治水科審查滿足設計要求,達到探水目的後,經礦總工、安全礦長、安全指揮中心主任、防治水科、探水隊、駐礦安檢員會簽同意後下達允許掘進通知單,才能將探水巷道移交掘進隊施工。
(八)探放水隊隊員要不斷學習探放水基礎知識,加強設備使用與維修知識的學習,熟練掌握鑽探設備的結構、性能和操作事項,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九)井下鑽場電源開關必須上台上架,電纜吊掛整齊,施工地點保持整潔。
(十)井下鑽探設備必須掛牌管理,落實責任與人員,經常檢查與維修,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十一)探放水時,在通風、供電正常情況下將鑽機安裝在頂板完好,支護齊全,斷麵達到設計要求的地點。
(十二)鑽機必須按探放水設計要求固定。
(十三)鑽進時操作人員不準離開鑽機,認真觀察施工現場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