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塔煤業水害防治技術管理製度
一、礦井水害防治技術管理由技術副礦長負責,生產技術科具體組織實施。
二、礦井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工作,必須認真查明礦區和礦井水文地質條件,收集、整理礦井湧水量觀測成果、氣象資料、地表水文觀測成果、井田周邊煤礦及采空區相關資料、水閘門(牆)觀測資料台帳等礦井防治水基礎資料,調查周邊礦井的位置、範圍、開采層位、充水情況、地質構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離煤柱以及與相鄰礦井的空間關係,完善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等防治水必備水文地質圖件,建立數字化圖件。
三、生產技術部門在編製采掘工程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水害因素並將探放水工程納入工程設計和工作麵銜接計劃表內。
四、技術人員在編製地質報告、采區(工作麵)地質說明書時,必須確定水害範圍、探水線,並準確的將積水範圍、積水標高、積水量、水壓、補給源及探水線填繪在專業圖紙上(采掘工程平麵圖上)。在巷道施工接近積水線30m前,由技術人員簽發探放水通知書。
五、技術人員負責編製探放水設計和措施,經礦技術負責人批準後,由施工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六、各類井巷工程貫通前,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情況不清時,必須在貫通點30m(煤巷)或20m(岩巷)前,發放水害通知單,查清條件,待排除積水或淤泥後方可貫通。
七、加強對探放水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施工單位每班必須填寫探放水報表,工程技術人員對探放水工程給予技術指導,跟班幹部、驗收員現場驗收探放水鑽孔施工質量。
八、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礦井湧水量觀測和登記。在汛期,必須加強對水情、水害的觀測預報。當井下出現水文地質情況異常時,主管領導和技術人員必須立即趕到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並對湧水量、水質進行監測。
九、每年汛期來臨之前,各單位對井下排下溝、水倉和地麵井口附近及工業廣場的所有水溝進行一次全麵清理和整修,對礦區內塌陷區及小煤窯進行一次全麵調查和回填,並認真做好登記台帳。
十、每年雨季來臨之前,認真開展防汛、防雷電、防排水技術管理工作。對井下排水設備進行全麵檢修,保證排水設備台台完好,並進行聯合排水試驗;對避雷設施進行耐壓試驗,不合格的要及時更換。
十一、每年年初必須按要求編製和完善防治水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礦井水災害應急求援預案和礦井水災害救災演習方案,為方案的組織實施提供技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