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集團玉泉煤業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推動廉政勤政建設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規定》,增強領導人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責任意識,明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推進反腐倡廉建設。9月3日,玉泉煤業召開專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層層簽訂廉政建設責任書72份。
一是製定目標。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分管範圍內的管理人員不發生腐敗違法案件。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幹規定》等廉潔自律規定,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發生嚴重違規違紀問題。
二是嚴格要求。領導幹部要貫徹落實公司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領導班子專題研究、落實、檢查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求和具體措施。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領導、組織、協調、督促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落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決糾正“四風”,嚴格執行中央紀委關於節假日期間的有關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地執行公司關於業務招待費、領導人員職務消費等規定要求,領導幹部帶頭整風肅紀,做到令行禁止,自覺接受監督。加強反腐倡廉教育,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加強對管理人員黨性黨風黨紀和反腐倡廉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企業氛圍。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製度;圍繞提高經濟效益和規範經營管理,深入推進效能監察工作,及時整改落實監察建議。
三是落實責任。把責任書執行情況將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考核的重要依據。有違反責任目標規定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扣罰相關責任人當期績效薪金。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目標規定的,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一票否決,考核結果不得為優秀,並根據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以下處罰:發生違規行為的,扣罰其當期績效薪金的10%~30%;發生違紀行為的,扣罰其當期績效薪金的30%~70%;發生違法行為的,扣罰其當期績效薪金的70%~100%。對未能落實責任製要求的,將適時給予通報,並按照公司《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實施細則》中責任追究條款進行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