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煤業公司出台查隱患、反“三違”新規
中山煤業公司出台查隱患、反“三違”新規
9月15日,為強化隱患、“三違”監管及排查整治力度,川煤集團達竹中山煤業公司出台了查隱患、反“三違”新規定。
該公司一是強化對隱患、“三違”的認識,利用職工學習會、班前會、廣播等強化學習《達竹公司安全獎懲辦法》、特別嚴重“三違”管理辦法等規章製度,讓每名職工掌握A、B級隱患、嚴重違章、特別嚴重違章認定細則;二是深入查找隱患、狠反“三違”,對各級管理人員帶班、跟班、巡查、日常下井均規定了檢查路線,對井下各班組的安全管理、現場人員的行為規範、設備設施的完好情況進行全麵徹底排查,發現隱患和“三違”必須及時製止處理;三是對生產、安全、技術等相關總部及各區隊下達了每月查揭A、B級隱患、特別嚴重“三違”、嚴重“三違”指標,各部門及各區隊查揭A級隱患及特別嚴重“三違”每月不少於1條,查揭B級隱患及嚴重“三違”不少於3條;四是明確了考核方式和處罰,對管理人員個人未完成B級隱患及反“三違”指標,按25元/條進行處罰,第二個月未完成按50元/條進行處罰加倍處罰,連續三個月未完成加倍處罰,並進行誡勉談話和組織處理。並提交安全辦公會進行處罰。對單位未來完成查揭A、B級隱患、特別嚴重“三違”、嚴重“三違”指標的,對該單位人員處罰300元/人,處罰負責人200元/人,另按100/條處罰差額指標,第二月未完成,對該單位人員處罰500元/人,處罰負責人400元/人,另按150/條處罰差額指標,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提交安全辦公會,在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進行誡勉談話和組織處理。(何永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