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興元投資發展集團製定措施 落實“冬季四防”工作
為切實做好冬季防寒、防凍、防火、和防煤氣中毒工作、確保正常生產和安全越冬,山東臨沂興元投資發展集團結合實際情況,製定了如下措施:
一、 成立冬季“四防”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及相關人員組成。要求:“四防”工作要和當前開展的決戰四季度活動緊密結合起來,認真排查在冬季“四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落實好下一步的工作。
二、 落實冬季“四防”工程計劃和資金。要求各相關責任科室認真排查、摸底,認真編製工程計劃落實資金和所需物資,同時加強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現場安全的監督檢查。
三、 加強供暖設施的檢修及改造工作,供暖片區劃分區域落實到各個責任單位。
四、 要求按照《消防法》做好防火工作。機電硐室、庫房、木工房、井口等主要生產場所嚴禁用火爐取暖,按照規定配齊配足合格的滅火器材,機房內不得存放雜物和油類等易燃物。井下所用的油脂類物品要按照規定運輸存放。井口房、通風機房附近20米範圍內不得有煙火,其他生產和生活區也要按規定配齊消防器材。
五、 室內嚴禁使用煤爐、電爐取暖。特殊崗位確需使用煤爐、電爐取暖的,必須由單位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冬季四防”領導小組同意,公司領導批準,做好煤氣使用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後方可使用。
六、 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冬季“四防”工程實施計劃要求,責任到人細化措施辦法,抓落實、抓整改、抓質量,,所有“四防”工程必須於11月10日前全部完成,,11月11日試送氣。確保冬季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