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 》(AQ1029—2007)對傳感器設置要求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2007)對傳感器設置要求
2.1采煤工作麵甲烷傳感器的設置
長壁采煤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必須按圖設置。U型通風方式在上隅角設置甲烷傳感器T0,工作麵設置甲烷傳感器T1,工作麵回風巷設置甲烷傳感器T2;若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甲烷傳感器T1不能控製采煤工作麵進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則在進風巷設置甲烷傳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礦井采煤工作麵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麵的進風巷設置甲烷傳感器T4,如圖所示。
Z型、Y型、H型和W型通風方式的采煤工作麵甲烷傳感器的設置參照上述規定執行,如圖所示。
Z型通風方式
Y型通風方式
H型通風方式
W型通風方式
采用兩條巷道回風的采煤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必須按圖設置:甲烷傳感器T0、T1和T2的設置同圖2-1a;在第二條回風巷設置甲烷傳感器T5、T6。采用三條巷道回風的采煤工作麵,第三條回風巷甲烷傳感器的設置與第二條回風巷甲烷傳感器T5、T6的設置相同。
有專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必須按圖設置。甲烷傳感器T0、T1、T2的設置同圖a;在專用排瓦斯巷設置甲烷傳感器T7,在工作麵混合回風風流處設置甲烷傳感器T8,如圖所示。
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麵的回風巷長度大於1000m時,必須在回風巷中部增設甲烷傳感器。
采煤機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非長壁式采煤工作麵甲烷傳感器的設置參照上述規定執行,即在上隅角、工作麵及其回風巷各設置1個甲烷傳感器。
2.2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的設置
瓦斯礦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湧出岩巷的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必須按圖設置。在工作麵回風流中設置甲烷傳感器T1,在工作麵回風流中設置甲烷傳感器T2;采用串聯通風的掘進工作麵,必須在被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前設置掘進工作麵進風流甲烷傳感器T3。
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雙巷掘進甲烷傳感器必須按圖設置:在掘進工作麵及其回風巷設置甲烷傳感器T1和T2;在工作麵混合回風流處設置甲烷傳感器T3。
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掘進工作麵長度大於800m時,必須在掘進巷道中部增設甲烷傳感器。甲烷傳感器具體懸掛位置:距頂、距巷壁距離;掘進麵應掛在鳳筒的異側;上隅角其位置距巷幫和老塘側充填帶均不大於800毫米,距頂板不大於300毫米。
掘進機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測風站應設置甲烷傳感器。
2.3設在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進風側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如圖所示。
2.4使用架線電機車的主要運輸巷道內,裝煤點處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如圖所示
2.5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使用架線電機車時,在瓦斯湧出巷道的下風流中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瓦斯報警濃度:T≥0.5%CH4。瓦斯斷電濃度:T≥0.5%CH4。複電濃度:T〈0.5%CH4。斷電範圍:裝煤點處上風流(瓦斯湧出巷道上風流)100米內及其下風流的架空線電源和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如圖所示。
2.6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必須設置車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礦用防爆型柴油機車必須設置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兼做回風井的裝有帶式輸送機的井筒內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回風巷道中的電氣設備上風側10-15m處應設置甲烷傳感器。
井下煤倉、地麵選煤廠煤倉上方應設置甲烷傳感器。
封閉的地麵選煤廠機房內上方應設置甲烷傳感器。
封閉的帶式輸送機地麵走廊上方宜設置甲烷傳感器。
瓦斯抽放泵站甲烷傳感器的設置。
地麵瓦斯抽放泵站內距房頂300mm處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井下臨時抽放泵站內下風側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抽放泵輸入管路中應設置甲烷傳感器。利用瓦斯時,應在輸出管路中設置甲烷傳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幹式抽放瓦斯設備時,輸出管路中也應設置甲烷傳感器。
井下排瓦斯管路出口的下風側柵欄外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2.8其它傳感器的設置
2.8.1一氧化碳傳感器的設置
一氧化碳傳感器應垂直懸掛在巷道的上方風流穩定的位置,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300mm,距巷壁不得小於200mm,並應安裝維護方便,不影響行人和行車。
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采煤工作麵回風巷必須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報警濃度為≥24ppm,如圖所示。
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10-15m處應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報警濃度為24ppm。
自然發火觀測點、封閉火區防火牆柵欄外宜設置一氧化碳傳感
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礦井,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應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報警濃度為0.0024%CO。
2.8.2風速傳感器的設置
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的測風站應設置風速傳感器。風速傳感器應設置在巷道前後10m內無分支風流、無拐彎、無障礙、斷麵無變化、能準確計算風量的地點。當風速低於或超過《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規定值時,應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2.8.3風壓傳感器的設置
主要通風機的風硐應設置風壓傳感器。
2.8.4瓦斯抽放管路中傳感器的設置
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輸入管路中宜設置流量傳感器、溫度傳感器和壓力傳感器;利用瓦斯時,應在輸出管路中設置流量傳感器、溫度傳感器和壓力傳感器。防回火安全裝置上宜設置壓差傳感器。
2.8.5煙霧傳感器的設置
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10-15m處應設置煙霧傳感器。
2.8.6溫度傳感器的設置
溫度傳感器應垂直懸掛在巷道上方風流穩定的位置,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300mm,距巷壁不得小於200mm,並應不影響行人和行車,安裝維護方便。
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及地溫高的礦井采煤工作麵應設置溫度傳感器。溫度傳感器的報警值為30℃。如圖所示。
2.8.7開關量傳感器的設置
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必須設置設備開停傳感器。
礦井和采區主要進回風巷道中的主要風門必須設置風門傳感器。當兩道風門同時打開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的風筒末端宜設置風筒傳感器。
為監測被控設備瓦斯超限是否斷電,被控開關的負荷側必須設置饋電傳感器。
2.9使用與維護
2.9.1檢修機構
煤礦應建立安全測控儀器檢修室,負責本礦安全測控儀器的調校、維護和維修工作。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小型煤礦可將安全測控儀器送到檢修中心進行調校和維修。
國有重點煤礦的礦務局(公司)、產煤縣(市)應建立安全測控儀器檢修中心,負責安全測控儀器的調校、維修、報廢鑒定等工作,有條件的可配置甲烷校準氣體,並對煤礦進行技術指導。
安全測控儀器檢修室應配備甲烷傳感器、測定器檢定裝置、穩壓電源、示波器、頻率計、萬用表、流量計、聲級計、甲烷校準氣體、標準氣體等儀器裝備;安全測控儀器檢修中心除應配備上述儀器裝備外,宜配備甲烷校準氣體配氣裝置、氣相色譜儀或紅外線03manbetx 儀、風洞等。
2.9.2校準氣體
甲烷校準氣體宜采用分壓法原理配製,選用純度不低於99.9%的甲烷、氮氣和氧氣做原料氣,對混合氣瓶抽真空處理後,按配氣要求的比例和程序,控製壓力和流量,依次向混合氣瓶充入甲烷、氮氣和氧氣原料氣。配製好的甲烷校準氣體應以標準氣體為標準,用氣相色譜儀或紅外線03manbetx 儀03manbetx 定值,其不確定度應小於5%。
甲烷校準氣體配氣裝置應放在通風良好,符合國家有關防火、防爆、壓力容器安全規定的獨立建築內。配氣氣瓶應分室存放,室內應使用隔爆型的照明燈具及電器設備。
2.9.3調校
安全測控儀器設備必須定期調校。
安全測控儀器使用前和大修後,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測試、調校合格,並在地麵試運行24~48h方能下井。
采用催化燃燒原理的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甲烷檢測報警礦燈等,每隔10d必須使用校準氣體和空氣樣,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校一次。調校時,應先在新鮮空氣中或使用空氣樣調校零點,使儀器顯示值為零,再通入濃度為1%-2%CH4的甲烷校準氣體,調整儀器的顯示值與校準氣體濃度一致,氣樣流量應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除甲烷以外的其它氣體測控儀器應每隔10d采用空氣樣和標準氣樣進行調校。風速傳感器選用經過標定的風速計調校。溫度傳感器選用經過標定的溫度計調校。其它傳感器和便攜式檢測儀器也應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定期調校,使各項指標符合規定。
安全測控儀器的調校包括零點、顯示值、報警點、斷電點、複電點、控製邏輯等。
為保證甲烷超限斷電和停風斷電功能準確可靠,每隔10d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進行測試。
安全測控儀器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必須升井檢修。
2.9.4安裝
安全監控管理機構負責安全監控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維護工作。安裝安全監控設備前,必須根據已批準的作業01manbetx 或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安裝申請單》,分別送通風和機電部門。在安裝斷電控製係統,使用單位或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在連接時必須有安全監測人員在場監護。
為防止甲烷超限斷電,切斷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為保證局部通風機的供電可靠性,嚴禁與局部通風機共用電纜、變壓器或開關。
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及控製線在拆除或改線時,必須與安全監控管理部門共同處理。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經礦調度室同意,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在使用安全監控設備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試合格後方可使用。
模擬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測物理量的位置。開關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監測狀態的位置。聲光報警器應設置在經常有人工作便於觀察的地點。井下主站或分站,應設置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實中,安設時應墊支架,使其據巷道底板不小於300mm,或吊掛在巷道中。
隔爆兼本質安全型等複合型本質安全型防爆電源,應設置在采取變電所,嚴禁設置在斷電範圍內。防爆兼本質安全型防爆電源嚴禁設置在低瓦斯和高瓦斯礦井的采煤工作麵和回風巷內,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煤工作麵、進風巷和回風巷,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采煤工作麵、進風巷和回風巷、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掘進巷道內。
2.9.5維護
井下安全監測工必須24h值班,每天檢查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電纜的運行情況。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現場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地麵中心站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必須在8h內將兩種儀器調準。
下井管理人員發現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與甲烷傳感器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應立即通知安全監控部門進行處理。
安裝在采煤機、掘進機和電機車上的機(車)載斷電儀,由司機負責監護,並應經常檢查清掃,每天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最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立即通知安全監測工,在8h內將兩種儀器調準。
炮采工作麵設置的甲烷傳感器在放炮前應移動到安全位置,放炮後應及時恢複設置到正確位置。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控製器及電纜等,由采掘班組長負責按規定移動,嚴禁擅自停用。
井下安全使用的分站、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控製器及電纜等由所在采掘區的區隊長、班組長負責管理和使用。
傳感器經過調校檢測誤差仍超過規定值時,必須立即更換;安全測控儀器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更換和故障處理期間必須采用人工監測等安全措施,並填寫故障記錄。
低濃度甲烷傳感器經大於4%CH4的甲烷衝擊後,應及時進行調校或更換。
備用電源不能保證設備連續工作1h時,應及時更換。
使用中的傳感器應經常擦拭,清除外表積塵,保持清潔。采掘工作麵的傳感器應每天除塵;傳感器應保持幹燥,避免灑水淋濕;維護、移動傳感器應避免摔打碰撞。
2.9.6報廢
安全測控儀器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廢:設備老化、技術落後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通過修理,雖能恢複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80%以上,不如更新經濟的;嚴重失爆不能修複的;遭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複的;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
2.9.7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聯網信息處理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主機及係統聯網主機必須雙機或多機備份,24h不間斷運行。當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份主機應在5min內投入工作。
中心站應雙回路供電並配備不小於8h在線式不間斷電源。
中心站設備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和防雷裝置。
聯網主機應裝備防火牆等網絡安全設備。
中心站應使用錄音電話。
2.9.8煤礦安全監控係統信息的處理
地麵中心站必須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視監視器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係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接收上一級網絡中心下達的指令並及時進行處理,填寫運行日誌,打印安全監控日報表,報礦主要負責人和礦井主要技術負責人審閱。
係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時,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通知礦井調度部門,查明原因,並按規定程序及時報上一級網絡中心。處理結果應記錄備案。
調度值班人員接到報警、斷電信息後,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彙報,同時按規定指揮現場人員停止工作,斷電時撤出人員,處理過程應記錄備案。
當係統顯示井下某一區域瓦斯超限並有可能波及其它區域時,中心站值班員應按瓦斯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手動遙控切斷瓦斯可能波及區域的電源。
2.9.10聯網信息的處理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聯網實行分級管理。國有重點煤礦必須向礦務局(公司)安全監控網絡中心上傳實時測控數據,國有地方和鄉鎮煤礦必須向縣(市)安全監控網絡中心上傳實時測控數據。網絡中心對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運行進行監督和指導。
網絡中心必須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視測控數據,核對煤礦上傳的隱患處理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要詳細查詢,按規定進行處理。填寫運行日誌,打印報警信息日報表,報值班領導審閱。
聯網網絡中心值班人員發現煤礦瓦斯超限報警、饋電狀態異常情況等必須通知煤礦核查情況,按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中心站值班人員接到網絡中心發出的報警處理指令後,要立即處理落實,並將處理結果向網絡中心反饋。
網絡中心值班人員發現煤礦安全監控係統通訊中斷或出現無記錄情況,必須查明原因,並根據具體情況下達處理意見,處理情況記錄備案,上報值班領導。
網絡中心每月應對瓦斯超限情況進行彙總03manbetx ,報當地煤炭行業主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
2.9.11繪製煤礦安全監控布置圖和斷電控製圖
煤礦必須繪製煤礦安全監控布置圖和斷電控製圖,並根據采掘工作的變化情況及時修改。布置圖應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控製器、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斷電範圍、報警值、斷電值、複電值、傳輸電纜、供電電纜等;斷電控製圖應標明甲烷傳感器、饋電傳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斷電範圍,被控開關的名稱和編號,被控開關的斷電接點和編號。
2.9.12煤礦安全監控布置圖和斷電控製圖
煤礦安全監控布置圖和斷電控製圖應報當地煤炭行業主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和上級網絡中心備案。
2.9.13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和網絡中心數據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和網絡中心應每3個月對數據進行備份,備份的數據介質保存時間應不少於2年。
2.9.14圖紙、技術資料保存時間
圖紙、技術資料的保存時間應不少於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