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煤礦安全規程之礦車修理工操作規程
2014年煤礦安全01manbetx 之礦車修理工01manbetx 01manbetx
一、上崗條件
第 1條 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2條 必須熟悉礦車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掌握所使用的設備、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熟知礦車檢修質量標準、完好標準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相關規定,按照本01manbetx 要求進行操作。
二、安全規定
第3條 檢修、檢查電氣設備時,必須停電作業,並懸掛停電作業警示牌。
第4條 機械設備運轉中,禁止人員接觸轉動部位。處理故障時必須在停止運轉的情況下進行。
第5條 多人工作的場地,要分工明確、指揮統一行動一致,但不得平行作業。
第6條 有關車、鉗、鍛、鉚、電焊、起重等工作,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承擔,並遵守有關工種的01manbetx (2013年修改版)。
第7條 操作電力設備時,禁止帶負荷停、送電。
第8條 操作起吊行車時,必須看清周圍有無障礙,看清操作按鈕,防止開錯。重物起吊後,重物下及運行前方嚴禁有人行走、停留或工作。
第9條 在操作運轉設備中,發現異聲、異狀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運轉,檢查處理。
第10條 工作時必須穿戴規定的防護用品。
三、操作準備
第12條 根據當班任務準備好所需工具、材料、備品、配件等,並檢查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第13條 詳細檢查退輪機、裝輪機、整形機、行車等設備是否處於完好狀態,運轉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
四、正常操作
第14條 地麵修理礦車應在專用場地或車間內進行,井下應在專用巷道或硐室內進行。
第15條 礦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修理:
1、碰頭損壞或缺少,螺栓斷裂、鬆動。
2、礦車底盤變形超限,底梁開裂或鉚固件鬆動。
3、輪軸彎曲變形,輪子擺動超限或不轉動。
4、連接器磨損超限或斷裂、防脫裝置損壞。
5、連接螺栓、銷軸等零部件損壞或缺少。
第16條 因故障必須在運輸線路上修理礦車時,並在施工地點前後各60米處設置安全警戒。
第17條 中修、大修礦車時,應首先檢查礦車狀況,確定檢查部位、內容及檢修方法和程序。
第18條 礦車輪對、軸承每半年內至少注油1次,每1年內必須清洗檢查1次,使其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凡是損壞的軸承、彈性擋圈等零件必須及時更換。
第19條 礦車整形前,應對礦車進行檢查,確認箱體內無雜物後,方可啟動整形機慢慢下放於車箱內進行整形。人工整形時,必須檢查錘頭柄固定是否牢固,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傷人。
第20條 在拆、裝礦車碰頭時,應使用專用工具,碰頭正麵禁止站人,以防傷人。
第21條 裝卸車輪要用專用工具或退輪機、裝輪機,禁止敲打,並注意保護零件不受損壞或丟失;在裝卡工件時要放穩擺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脫傷人。
第22條 拆卸軸承時應使用退卸器,安裝軸承時應事先放在75—85℃的油中加熱,10—15分鍾後再進行裝配。
第23條 人工拆卸、裝配軸承時,要選用銅棒或鋁棒等軟金屬平穩擊打軸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裝配好,防止損壞軸承及軸頭。
第24條 按規定在車場進行“列檢”工作時,要設置明顯的“列檢”標誌,“列檢”人員要注意來往車輛。
第25條 所有礦車都要編號,並建立檢查、檢修記錄薄,注明礦車的型號、編號、檢修日期、檢查檢修人員、檢查檢修內容以及所存在的問題。
第26條 應將每次檢查、檢修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詳細記錄在檢查、檢修薄上。
第27條 凡修理後的礦車必須按完好標準驗收,按礦車編號將驗收日期、驗收結果、驗收人員記錄在礦車台帳上;大修後的礦車按檢修質量標準組織驗收。
第28條 修理後的礦車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收尾工作
第29條 每班工作結束後應清理場地,打掃環境衛生,將工具、材料、零件、備品配件分類存放整齊,切斷電源並閉鎖後,方可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