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煤電金城公司“3·11”墜落事故案例分析
西山煤電金城公司“3·11”墜落02manbetx.com 案例03manbetx
2009年3月11日,西山煤電金城公司第七項目部發生一起墜落02manbetx.com ,死亡1人,02manbetx.com 發生後,集團公司與西山煤電聯合成立了02manbetx.com 調查組,於3月12日上午對事故進行了調查03manbetx ,分別提出了事故調查處理報告。現將事故情況通報如下:
一、事故經過
金城公司第七項目負責貴虎勝街葡萄園棚戶區改造工程22#樓施工任務,3月9日未經開工前驗收,擅自組織人員進場進行複工前的準備工作。3月有10日由第七項目部副經理樊寶秋通過勞務公司勞務隊隊長王健安排馬有林、王連喜及崔潤斌、卜栓虎四人進行22#東側SEM16型提升機的拆除作業。3月11日下午15:55,由王連喜、崔潤斌、卜栓虎三人在天梁上部作業,馬有林在下部做其它工作,在天梁下降過程中天梁鋼絲繩突然斷裂,致使卜栓虎從天梁上墜落,造成重傷,下午16:05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於當晚23:40死亡。
二、事故原因
1、金城公司沒有認真落實集團公司“八條禁令”,第七項目部未經批準擅自開工;
2、拆除作業實施前第七項目部未對圍欄、鋼絲繩等設施進行檢查;
3、職工個人未係安全帶,違章操作。
三、事故處理
根據事故原因03manbetx 和事故性質的認定,按照山西焦煤集團公司《事故調查03manbetx 追究處理製度》、《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特別規定的緊急通知》和《實施細則》、《山西焦煤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八條禁令”的通知》規定,西山煤電對有關責任者作出了嚴肅處理。
1、卜栓虎,金城公司勞務隊職工,負事故直接責任,因已死亡,不予追究。
2、溫偉,金城公司第七項目部安全員,負事故主要責任,給予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3、王健,金城公司勞務隊隊長,負事故主要責任,給予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4、樊金秋,金城公司第七項目部副經理,擅自開工,違反“八條禁令”等規定,負事故直接管理責任,給予撤職處分,並罰款3000元。
5、王建國,金城公司第七項目部經理,擅自開工,違反“八條禁令”等規定,負事故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撤職處分,並罰款2000元。
6、殷彥恩,金城公司第七項目部支部書記,安全監管不到位,負事故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撤職處分,並罰款2000元。
7、李智、金城公司黨委書記、安監處長,安全監管不到位,未認真落實“八條禁令”有關規定,負事故主要領導責任,給予降職(級)處分(正處級降為副處級)。
8、楊貴元,金城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安全監管不到位,未認真落實“八條禁令”有關規定,負事故主要領導責任,給予降職(級)處分(正處級降為副處級)。
集團公司對西山煤電有關領導同時做出了處理決定:
1、薛占儒,西山煤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作為西山煤電集團公司對口分管領導,未認真履行“八條禁令”中規定的“承辦督導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2、李建勝,西山煤電集團公司董事長,作為西山煤電集團公司行政主要領導,未認真履行“八條禁令”中規定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責令在集團公司安全大會作深刻檢查。
3、西山煤電在“3.11’事故發生後,未按規定要求及時上報,對西山煤電集團公司給予通報批評。
四、防範措施
1、各子分公司、各有關單位都必須認真吸取西山煤電金城公司“3.11”事故暴漏出的政策規定執行力差、工作落實不力不到位等問題的深刻教訓,嚴格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八條禁令”規定,堅決消除管理盲區,堅決杜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落實等現象。
2、各級主管領導和分管領導要按照“八條禁令”要求切實落實好第一責任人和督導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所負責和分管的工作加強監管,嚴格製度,嚴明紀律,完善措施,明確責任,落實到位。
3、所有地麵單位必須逐條逐句對照“八條禁令”要求,深入細致地開展隱患大排查,無論是停工還是正常生產的單位和作業地點,要全麵覆蓋,不留死角,認真搞好隱患排查治理整改。
4、各建築施工單位要對施工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全麵隱患排查、重新修訂完善各項01manbetx 、措施和標準。強化現場管理,提高現場管理質量,各項製度、標準必須落實到現場。
5、凡停產整頓或停產放假複工的單位,生產作業前必須對職工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和崗位確認,否則,不得組織生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