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石咀煤礦安全生產規章製度、技術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製度彙編
前 言
為了使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管理製度化,規範化、貫徹落實“安全第一”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為天”思想,方便企業員工熟知自己的崗位責任,01manbetx 01manbetx 及礦有關規章製度,實現安全生產,建設高產,高效礦井,在以往製訂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製度、01manbetx 01manbetx 及各種崗位責任製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彙集成冊。本冊“火石咀煤礦安全生產規章製度、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及崗位責任製度彙編”共分三篇內容。
本冊“火石咀煤礦安全生產規章製度、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及崗位責任製度彙編”是本企業員工必備必讀之物,從必須熟知本崗位責任,熟知本崗位操作規程與本崗位相關的規章製度,到了解其它崗位的責任製與規章製度,既能自己嚴格遵守,又能監督別人,為形成監督機製創造條件。
由於時間倉促,水平所限,差錯難免,敬請批評指正。
火石咀煤礦編寫組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目錄
第一篇 規章製度
第一章入井須知……………………………………
第二章安全科職責及規章製度…………………
第一節 安全篇
1、安全科安全職責
2、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3、安全獎懲製度
4、安全技術審批製度
5、安全生產管理製度……………………………
6、安全生產檢查製度……………………………
7、安全生產教育製度……………………………
8、安全隱患排查製度
9、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10、安全活動日製度………………………………20
11、安全調度製度…………………………………21
12、安全風險抵押金製度
13、三級培訓製度…………………………………23
14、安全監察員管理製度
15、安全監察員巡回檢查製度……………………24
16、02manbetx.com 報告製度…………………………………26
17、安全02manbetx.com 03manbetx 追查製度………………………27
18、責任追究製度…………………………………29
20、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製度……………………31
21、“三違”人員處理規定………………………31
22、安全處罰條例
23、關於工傷、工亡02manbetx.com 的處罰和管理規定(暫行)……………………………………………35
24、入井人員驗身製度
25、出井人員清點製度……………………………36
26、職工培訓製度…………………………………40
27、火工品管理製度………………………………44
第二節 通風篇……………………58
1、安全科通風職責………………………………58
2、通風技術管理製度
3、主要扇風機管理製度
4、通風設施管理製度
5、防塵管理製度…………………………………59
6、局部通風管理製度……………………………62
7、測風製度………………………………………63
8、瓦斯管理製度…………………………………64
9、瓦斯員巡回檢查製度…………………………69
10、瓦斯異常及時彙報調度製度…………………71
11、局部積聚瓦斯管理製度………………………72
12、排放瓦斯製度…………………………………73
13、瓦斯報表審批製度……………………………75
14、瓦斯檢查員交接班製度………………………75
15、盲巷管理製度…………………………………76
16、巷道貫通製度…………………………………79
17、防滅火管理製度……………………………………79
18、灌漿管理製度
19、注氮管理製度
20、火區管理製度
21、微機房值班員值班製度………………………80
22、微機房值班員交接班製度……………………81
23、礦井監控係統管理製度………………………81
24、監控(測)係統設備包機製度………………84
25、儀器儀表管理製度……………………………85
26、安全科職工業餘培訓製度……………………86
27、安全科科務會議製度………………87
第三章 生產調度室職責及其規章製度…………………89
1、生產調度室職責………………………………89
2、生產調度室工作製度…………………………89
第四章 生產科職責及其規章製度……………………94
1、生產科職責……………………………………94
2、生產經營計劃管理製度………………………94
3、技術管理製度…………………………………95
第五章 機電科職責及其規章製度……………………96
1、機電科職責……………………………………96
2、機電隊長崗位責任製
3、井下供電管理規定…………………………98
4、井下供電電纜敷設的管理規定……………98
5、井下電氣防爆的管理規定…………………99
6、主井、暗斜井鋼絲繩使用管理規定………100
7、鋼絲繩日常管理規定………………………101
8、主扇司機交接班製度………………………101
9、礦燈領用發放製度…………………………102
10、礦燈損壞賠償製度…………………………103
11、礦燈定期檢修更換製度……………………103
12、1.6米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13、1.6米絞車司機巡回檢查製度
14、1.6米絞車設備包機製度
15、1.6米絞車潤滑部位定期加油製度
16、1.6米絞車定期檢修製度
17、1.6米絞車司機交接班製度………………104
18、機電設備管理製度…………………………105
19、機電設備02manbetx.com 03manbetx 追查製度………………106
20、井上、下各配電點停送電製度……………109
21、電氣設備定期試驗製度……………………109
22、設備入井驗收製度…………………………110
23、機電管理幹部查崗製度……………………111
24、設備維修、保養製度………………………112
25、設備包機製度………………………………113
26、要害場所管理製度…………………………114
27、地麵變電所交接班製度……………………114
28、地麵變電所事故預防、處理製度………115
29、設備缺陷製度(10KV-6KV)…………116
30、地麵變電所設備運行日誌管理製度……117
31、地麵變電所定期檢修製度………………117
32、地麵變電所繼電保護定期整定製度……118
33、設備庫負責人崗位責任製………………118
34、設備發放製度……………………………119
35、設備使用製度……………………………120
36、設備檢查製度……………………………120
37、設備交接製度……………………………121
38、設備檢修製度……………………………121
39、設備報廢製度……………………………122
40、電纜及五小件管理製度…………………122
41、機電保安製度……………………………123
第六章 基層隊規章製度………………………124
1、基層隊工作製度…………………………124
2、隊長跟班製度……………………………125
3、班前會製度………………………………126
4、現場交接班製度…………………………127
5、隊級值班製度……………………………127
6、水點鑽、水泡泥使用製度……………128
第二篇 技術操作規程
第一章 通風部門各工種技術操作規程…………129
1、瓦斯檢查員技術操作規程………………129
2、火工品管理員技術操作規程………………132
3、綜合防塵工技術操作規程………………134
4、測風員技術操作規程規程………………136
5、維修保養技術操作規程…………………139
6、風筒移接工技術操作規程………………141
7、通風工技術操作規程……………………142
8、地麵中心站值班員技術操作規程………145
9、安裝調試維修人員操作規程……………147
10、注氮工技術操作規程
11、火區監測工技術操作規程………………149
12、防滅火工技術操作規程…………………150
13、火工品管理員操作規程……………………153
第二章 其它工種技術操作規程
1、巷修工操作規程
2、測繪人員對經緯儀的操作規程…………156
3、電焊工技術操作規程…………………………157
4、給煤機操作規程………………………159
5、主扇操作規程…………………………160
6、地麵變電所操作規程…………………161
7、調度絞車操作規程……………………162
8、1.6米絞車操作規程
9、耙鬥機操作規程………………………163
10、強力皮帶司機操作規程……………………165
11、普通皮帶司機操作規程……………………165
12、鬥子提升機司機操作規程……………166
13、振動篩操作規程………………………166
14、刮板運輸機操作規程…………………167
15、跳汰機司機操作規程…………………168
16、噴漿機司機操作規程…………………170
17、液壓支架工操作規程
18、移架工操作規程
19、采煤機司機操作規程
20、運輸機、轉載機、皮帶運輸機司機操作規程
21、液壓泵站工操作規程
22、S100掘進機操作、維護、保養規程
第三篇 崗位責任製
第一章 領導幹部崗位責任製
1、礦長崗位責任製…………………………172
2、礦總工程師崗位責任製…………………175
3、安全、生產、機電副礦長崗位責任製…173
4、行政經營副礦長崗位責任製……………174
第二章 各科室崗位責任製
1、機電科長崗位責任製……………………178
2、主扇值班員崗位責任製………………208
3、主扇風機值班員崗位責任製…………210
4、地麵變電所值班員崗位責任製………208
5、絞車工崗位責任製……………………209
6、壓風機房值班員崗位責任製…………210
7、礦燈房值班員崗位責任製………………212
8、井下變電所值班員崗位責任製…………211
9、主排水泵房司機崗位責任製……………214
10、調度主任崗位責任製……………………178
11、生產調度員崗位責任製…………………180
12、生產科長崗位責任製……………………179
13、采煤技術員崗位責任製…………………180
14、開拓掘進技術員崗位責任製……………181
15、測繪人員崗位責任製……………………182
16、安全科長崗位責任製……………………177
17、安全調度室值班員崗位責任製…………184
18、安全監察員的權力………………………185
19、安全監督員職責
20、安全監察員崗位責任製…………………191
21、質量驗收員崗位責任製…………………192
22、火區監測工崗位責任製…………………193
23、防滅火工崗位責任製……………………193
24、通風技術員崗位責任製…………………194
25、防塵技術員崗位責任製…………………195
26、瓦斯班長崗位責任製……………………196
27、瓦斯檢查員崗位責任製………………197
28、防塵班長崗位責任製…………………198
29、測塵員崗位責任製……………………201
30、防塵員崗位責任製……………………199
31、通風班長崗位責任製…………………199
32、通風工崗位責任製……………………200
33、測風員崗位責任製……………………201
34、通風值班員崗位責任製……………………202
35、移接工崗位責任製……………………203
36、火工品管理員崗位責任製………………203
37、維修保養員崗位責任製………………204
38、地麵中心站值班員崗位責任製………205
39、安裝調試維修人員崗位責任製………206
第三章 基層單位崗位責任製
1、洗煤廠廠長崗位責任製…………………176
2、洗煤廠副廠長崗位責任製………………177
3、巷修工崗位責任製………………………183
4、班組長崗位責任製………………………183
5、給煤機司機崗位責任製…………………213
6、耙鬥機司機崗位責任製…………………213
7、調度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215
8、鬥子提升機崗位責任製…………………215
9、皮帶司機崗位責任製……………………216
10、振動篩司機崗位責任製…………………217
11、跳汰機司機崗位責任製…………………217
12、刮板運輸機崗位責任製…………………218
13、噴漿機司機崗位責任製…………………219
14、液壓泵站值班人員崗位責任製
15、液壓支柱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16、采煤工崗位責任製……………………207
17、放炮員崗位責任製………………207
18、打眼工崗位責任製
19、采煤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20、支架工崗位責任製
21、液壓泵站工崗位責任製
22、“三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23、控製台司機崗位責任製
24、電氣維修工崗位責任製…………………253
25、端頭維修工崗位責任製…………………254
26、井下配件庫工崗位責任製………………255
27、跟機瓦檢員崗位責任製…………………255
28、綜采安全監察員崗位責任製…………………256
29、掘進機司機崗位責任製…………………257
陝西火石咀煤礦有限責任公司
火石咀煤礦安全生產規章製度、技術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製度彙編
第一篇 規章製度
第一章 入井須知
一、下井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
1、入井之前,一定要休息好,如果休息不好,在井下工作時,由於體力不足,精神不振,容易造成事故。
2、入井之前,嚴禁喝酒,因為喝了酒的人,往往神誌昏沉,精神不集中,工作中容易出差錯,所以喝了酒的人不準下井。
3、不準攜帶香煙和點火工具下井。入井前要把自己隨身帶的香煙、火柴、打火機或其他引火物品取出來。因為在井下吸煙、點火會引起瓦斯、煤塵爆炸和井下火災,嚴重時則造成礦毀人亡。
4、下井前必須把工作服、安全帽、膠鞋、皮帶等穿戴整齊。
5、下井前,一定要攜帶自救器。不佩帶自救器和不會使用者絕對不準入井。
6、下井前,一定要領取礦燈,不帶礦燈者不準下井。領取礦燈後要認真檢查。
①燈頭有無裂傷,燈圈是否鬆動,燈頭玻璃有無破裂;
②電池盒有無破裂或漏液;
③燈線是否破損,燈線、燈頭與燈盒的聯接是否牢固;
④燈鎖是否鎖好,有無鬆動;
⑤燈頭的開關是否完好、可靠;
⑥燈光亮度是否足夠。
二、嚴格按照規定乘坐罐籠
乘坐罐籠上、下井必需注意以下事項:
1、任何人乘罐籠上下井,都要遵守有關規定,服從把鉤工和井口管理人員的指揮,排隊按次序上下,不得擁擠和打鬧,進入罐籠後要關好罐籠門,身體任何部位不得伸出罐籠外。
2、沒有得到井口管理人員的許可,不準進、出罐籠,特別是已發出升降信號後和沒有發出停車信號前,嚴禁進出罐籠。
3、罐籠每次承載的人數是有規定限額的,如果已滿員,要等下一次再上,切不可強擠強上,以免由於超載而發生危險。
4、當罐籠已裝物料或已推進礦車時,不管物料多少,礦車有無裝物料,罐籠內都不準再搭乘人員。
5、當罐籠升降過程中,人員要站穩抓牢扶手,不要把所帶器具伸到罐籠外,不準在罐籠內打鬧,更不準向井筒拋扔任何東西。
三、井下行走注意事項
1、在巷道行走時,一定要走人行道,不要在軌道中間走,也不要隨便橫穿電車軌道、絞車道和無極繩道,如果一定要橫穿,就要看清前後有無來往車輛,要在沒有車輛通過時才能橫穿。特別是跨越鋼絲繩時,更要多加小心,防止絆倒或被抽打。在人行道寬度不夠的巷道行走時,要在車輛接近前就立即進入躲避峒暫避。等車輛駛過後再出來行走,在平巷行走時,要特別注意通過巷道拐彎處、交叉路口、風門、水閘門的來往車輛,要提前做好避險準備,不要搶行。
2、路過車場、有人工作和巷道維修的地點時,一定要先聯係,經允許後,方可通過。
3、皮帶運輸機和刮板運輸機無論是否開動,都不能在上麵行走。
4、任何人都不準從立井和斜井底穿過,要從井下繞道過去。
5、巷道口釘有柵欄或掛有危險警告牌的地點,說明裏麵積聚了有害氣體,人員進去有中毒和窒息的危險,此巷道嚴禁進入。
6、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穿過時,要先同上方工作人員聯係,請他們暫時停止工作,然後再通過。溜煤眼和料眼內不準行人,也不要在溜煤眼和放煤口停留,防止被滾落下來的煤塊打傷。
7、通過行人兼運料,溜煤(矸)的上山或采掘工作麵的放煤點,要與上部人員聯係,停止運料,放煤後方可通過。
8、上、下立眼時,要走行人立眼,抓好扶牢,不許抓電纜。在有立眼的巷道內行走,要注意腳下的立眼口,防止墜落。
9、在巷道內行走,鑽杆、撬棍、鐵鍁等長工具,最好拿在手裏,不要扛在肩上,避免碰傷人,碰壞燈、電纜等設備。帶著工具在有架空線的巷道裏行走時,尤其要注意不能時使所帶工具碰到架空線,否則會有觸電的危險。
10、傾斜井巷運輸時,嚴禁磴鉤。行走時,嚴禁行人。不管在哪裏都不要騎著鋼絲繩行走。
四、必須熟悉井巷出口和避災路線
1、所有下井人員都要熟悉本礦井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各條巷道通向安全出口的路線,隔一定時期或井巷安全出口有變更時,全體井下人員都要再一次熟悉。
2、在井下巷道拐彎處、巷道交叉點都掛有路標,路標上麵標有箭頭,指明安全出口的方向,並注明至安全出口的距離,沿著箭頭方向行走,就可以出井。人人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護路標,不得損壞。
3、每個礦井都有至少兩個通往地麵的安全出口,如果是立井,則在井筒中裝有梯子間,一旦井下發生重大災害,提升設備被破壞,人員可以從梯子間攀登出井。攀登梯子間時,要按順序,不要驚惶擁擠。
4、在井下嚴禁進入失修和不通風的巷道,禁止到與本人工作無關的井巷去,不許私拆柵欄、密閉等安全設施,不許進入盲巷和老空巷道,不許越過掛有警戒牌或設有警示標誌的地點。
五、時刻注意和愛護井下信號
1、每個人都要必須熟悉本礦規定的各種信號,在井下行走或工作時,要時刻注意信號,聽從信號指揮,不可粗心魯莽,否則就會發生危險。
2、信號設備關係著每個人員的切身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秩序,所以要愛護信號設備,不要隨意撥弄和人為損壞信號設備。如果發現信號失靈或不起作用時,要及時報告,以便修複或更換。
3、信號是指揮生產和確保安全的專用設備,隻有被指定的人員才可以發送信號,其他人不得擅自發送。
六、不準亂摸亂動井下機電設備
1、煤礦機電設備是生產不可缺少的重點裝備,各種機電設備必須由經過培訓的指定人員操作。不是指定的人員切不要開動、停止或撥弄,否則不但會損壞這些設備,妨礙正常生產,甚至會發生重大事故。
2、機電硐室是煤礦重要的設施,為了保證設備正常運轉,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如果機電設備發生故障隻能由負責該設備的專職人員檢查和修理。
3、在井下維修機電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絕對禁止帶電檢修。如發現有人帶電檢修設備,要堅決予以製止。
4、愛護井下電纜,任何人不準損壞。見到電纜落地,要把它重新掛好,發現電纜破口或露出明線,要立即報告,由機電專職維護人員及時處理。
七、搞好礦井通風人人有責
1、愛護井下通風設施,不得隨便移動、損壞和拆除。
2、每次通過風門時,一定要隨手把風門關好,切不可把鄰近的兩道風門同時打開,否則,將會造成風流短路,使工作地點得不到足夠的新鮮空氣,造成有害氣體聚集超限而引發事故。
3、局扇要指定專人管理,其他人員不得隨便開停。
4、在巷道裏架棚、推出或搬運材料設備時,不要掛壞風筒,看到風筒有損壞要及時報告以便粘補。
5、開動著的局扇,風葉轉動很快,不要把手、木棍等塞進去。
6、一旦風機停轉,停風巷道內的所有人員要自動停止工作,撤出到有新鮮風流的巷道中去。
八、不準敲打和自修礦燈
如果礦燈在井下熄滅或損壞,絕對不允許私自在井下修理,也不要敲打燈頭和電池盒,因為電池盒、燈頭是鎖死的,如果任意敲打會產生電火花,引起瓦斯、煤塵爆炸,若要升井,可與他人一起升井或打電話請求派人送燈。
九、嚴格要求質量,時刻注意安全
為保證安全生產還必須做到:
1、在工作麵行走時,要走人行道,不要靠煤幫走,也不要在刮板運輸機上走,更不要在空頂、支架不牢處逗留。
2、禁止用刮板運輸機運送設備。用刮板運輸機運送支護材料時,要麵向刮板運輸機運轉方向,先放前端,再放後端;從刮板運輸機上取材料時,要先取後端,再取前端。用刮板運輸機運送材料時,危險性大,必須小心謹慎,注意安全。
3、兩人抬支架、構件或物料要同肩、同步,口號統一,起放一致。
4、裝煤時不要超出車沿,大塊煤要砸碎。
5、推車前要發出信號,推車時不準放飛車,同向推車,兩車相距不得少於10米,停止時要用木楔把車輪頂牢。
6、在綜采工作麵生產或行走時,不要接近采煤的滾筒和牽引鏈,非支架工不要撥弄液壓支架上的開關手柄,要注意保護機電、運輸和采掘等設備。
7、吃班中餐時,要先關閉生產設備,要到指定的安全地點用餐。
8、不準在工作麵打鬧,嚴禁鑽進采空區休息和作業。
9、油紙以及擦機器用的棉紗和布頭,要放進蓋嚴的鐵械(箱)內,不準亂扔亂放。
十、嚴禁亂運,亂用火工品,隨時注意放炮信號
1、火工品不準亂運、亂用,隻有由經過專門培訓,懂得火工品性能和使用方法,取得放炮資格證書的放炮人員來運送、保管和使用,其他人員一律不準攜帶和使用,也不準進入火工品庫。
2、不準與攜帶火工品的人一起乘坐罐籠或同坐人車。
3、任何人在井下拾到沒有爆炸或殘留的炸藥、雷管都要交放炮員統一送回火工品庫處理,不得私自收藏,更不準帶到地麵。
4、放炮前後,放炮員要用口哨發出信號,放炮信號有三種,即:預告信號、放炮信號和解除信號。所有井下人員必須注意放炮信號,在聽到預告信號後,所有在放炮區域的人都要迅速躲避到指定的安全地點,沒有聽到解除信號,不準從安全地點出來,更不準越過放炮警戒線,進入放炮區域,任何人在行進中,接近放炮警戒區時,都要聽從警戒人員的勸告,不要強入或誤入放炮區。隻有在放炮點經過通風吹散炮煙,檢查了瓦斯和頂板,放炮員已發出解除信號後,才能回到工作麵恢複工作。恢複工作前,要先敲幫問頂,檢查頂板和支架,被崩到、歪壞的支架要及時重換、重新支好。
十一、熟悉事故征兆,消除事故隱患
1、入井人員要時刻注意工作地點的兩幫和頂板。若頂板下沉、有裂縫、片幫掉渣、支架折斷,這是冒頂的前兆,必須立即采取措施,若情況緊急,要立即撤離險區,以防冒頂傷人。
為了杜絕冒頂事故的發生,必須堅持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2、井下巷道有時會出現煤油味或鬆節油味,這是煤炭自然的征兆,若發現這種征兆要立即報告調度室,以便及時采取防範措施。
3、采掘工作麵若出現淋水增大,空氣變冷,掛鏽掛汗,有霧氣,有水吼叫聲,頂板來壓,地板鼓起,這是突水前的征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措施,並報告礦調度室,如果情況緊急,必須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脅的工作人員。
4、有些礦井和采掘工作麵,煤層內會發生鞭炮聲、機槍聲、雷鳴聲等放炮的聲音,這是煤氣與瓦斯突出的前兆,聽到這些聲音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時采取措施,或撤離到遠離險區的安全地點。
十二、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1、井下所有人員都必須在工作地點交接班。
2、交接雙方都必須用團結友愛和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交接班。交班人員把本班的生產情況、安全情況,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詳細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3、在交接班之前,交班一方要主動把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如瞎炮等,盡量在本班處理完,不給下班遺留隱患和麻煩。班與班之間要互相創造安全條件互相打好基礎,糾正和克服各班顧各班的本位主義傾向。
4、接班人應主動詢問上一班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認真檢查工作中交接班時遺漏的問題,在開始工作之前,先把工作地點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處理完,做到在安全條件下進行生產。
十三、自救互救及避災方法
礦工自救和互救是煤礦救護工作的重要方麵。井下一旦發生事故,不要慌張,不要害怕,要保持清醒的頭腦,積極開展自救互救。
井下一旦發生火災,直接滅火無效,接到撤退命令時,要迅速戴好自救器,有組織地向火焰燃燒的相反方向撤退;井下一旦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現場所有人員要沉著冷靜,迅速背向爆炸波傳來的方向,俯臥在地,頭盡量放低,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蓋住身體。在爆炸的一瞬間,盡可能屏住呼吸,防止吸入有害氣體,同時迅速戴好自救器,辨清方向,沿避災線路,盡快進入新鮮風流,離開災區。井下一旦發生水災,要盡快通知附近地區工作人員一起按避災路線撤出。撤離路線應往高處走,沿著上山方向進入上一水平,然後出井。
第二章 安全科職責及規章製度
第一節 安全篇
安全科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條例,編製本礦安全措施和計劃。經常深入現場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意見,解決生產中存在不安全的實際問題,尤其是通風等重大隱患,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定期解決。
二、定期研究事故趨勢和重大安全問題,根據階段抓不安全苗頭和隱患,做到心中有數,主動有方向。
三、發生事故認真追究原因,毫不留情的拿出處理意見,並從中吸取教訓,做到人人講安全,時時為安全。
四、從業務上指導開展安全網活動,在全礦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麵。
五、協助有關單位和組織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技術教育,學習《煤礦01manbetx 》,讓職工樹立安全為天的思想。
六、每年至少一次對特殊工種進行培訓和考核,並檢查各級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及全體職工對《煤礦01manbetx 》執行情況。
七、督促檢查落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八、審批各生產作業場所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九、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不少於三次。
十、嚴格執行“安全監察員管理製度”。積極開展反“三違”活動,對“三違”行為處理做到“嚴、細、狠、快”。
十一、製定本礦安全生產管理製度,並監督執行。
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一、堅持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煤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總體推進”的安全生產方針。
二、貫徹落實“三大規程”(《煤礦01manbetx 》、技術操作規程、作業規程),並監督實施。
三、貫徹落實礦井各種規章製度,嚴格管理。
四、對各種安全事故和“三違”現象等進行認真統計,指導礦井安全生產。
五、遏製重傷事故,百萬噸死亡率不超過國家規定,堅決杜絕重特大惡性事故。
安全獎懲製度
一、發動群眾齊抓共管,做到人人講安全,人人抓安全,對“三違”現象人人都有權製止。
二、對不發生安全事故的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實行獎勵,對製止“三違”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個人或個人給予獎勵。
三、按“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03manbetx 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受不到處理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處罰,造成重大事故者交由上級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獎罰分明、公正,不徇私情。
安全技術審批製度
一、安全技術措施執行層層審批製度。
二、安全技術措施製訂人員嚴格按《煤礦01manbetx 》和礦井管理規章製度進行編製,必須嚴肅認真,措施嚴密。
三、安全技術措施編製完成後,由部門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後,交礦總工程師、副礦長簽署意見,最後交礦長審批。
四、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統一存檔管理。
安全生產管理製度
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煤礦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保證生產建設的正常進行,促進煤炭工業的發展,提高我礦經濟效益,特製定安全生產製度。
一、全礦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把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作為自己的首要職責,全礦職工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各項規定。
二、全礦各級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技術員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各級行政和技術副職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對本職範圍的安全工作負責,必須搞好業務保安;隊、班、組長對所管轄範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工人對所在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
三、安全科行使職能業務權力。各隊、班、組都必須設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員,負責本區隊、班組的業務安全檢查工作。
四、全礦安全工作實行群眾監督,各級領導和每一職工都必須積極支持群眾的安全監督崗(網)的活動,充分發揮群眾安全監督作用。
安全生產檢查製度
一、礦級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逢五為法定檢查日,由礦長、主管安全的副礦長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參加,安全科負責檢查和監督整改情況。
二、安全科安檢員每班進行巡回檢查和定點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停產處理,及時報告礦生產調度室和安全調度室。
三、安全調度室每班認真聽取井下安全監察員、瓦斯檢查員、通風員、基層安全網絡員、各隊長的彙報,並向下一班詳細安排需要解決的安全中存在的問題,做好“三違”事故統計及事故調查記錄。
四、各隊、班、組對本區域工作開工之前對安全生產情況進一步全麵檢查後方可工作。
五、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1、查思想:對安全生產認識是否正確,責任心是否強,對忽視安全生產的現象是否敢於批評教育。
2、查製度:是否建立和健全了本部門安全生產製度,執行情況如何,有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現象。
3、查紀律:崗位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無違紀行為。
4、查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提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是否獎罰分明。
5、查隱患:是否做到文明生產,安全生產。機器設備、防護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6、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做到“三定”(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人員),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安全生產教育製度
一、教育對象:凡屬我礦職工,以及外來包工人員、參觀人員均應接受安全教育。
二、教育內容:
1、入礦安全教育的目的;
2、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3、本礦的性質及特殊性;
4、本礦的安全生產製度。
三、教育培訓形式:
1、安全科安全監察員、各隊隊長、班組長,由礦勞動人事科和安全科組織每年進行一次不少於10天的安全培訓,並經考試,公布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2、每年進行兩次安全監察員培訓,由勞人科主持,安全科配合,每次不少於10天,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工作。
3、特殊工種、技術工種,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學習、考核,並統一發證,填寫成績,每年考試兩次,上半年四月份,下半年十月份,考試不合格嚴禁錄用上崗作業,無證上崗作業按規章論處。
4、除進行常規安全教育外,各單位可采用靈活多樣的形式進行不定期的經常教育,臨時教育(班前會),提高工人安全生產觀念。
安全隱患排查製度
一、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入井前必須到安全調度室登記下井時間,詢問礦井安全管理情況。
二、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上井後,必須到安全調度室彙報檢查情況,彙報包括巡視地點、發現問題、處理意見、排查負責人、處理時限等,做到各種隱患誰發現誰負責排除,一查到底,不留後患。對逾期沒排除隱患的單位,有權停止其作業,並處以安全罰款,直至排除隱患方可恢複生產,誰放行誰負責。
三、對不登記彙報檢查情況者,安全調度室值班員必須督促落實或給予處罰。對由於隱患處理不及時釀成安全事故的單位或個人,按“四不放過”原則,有安全科給以責任者安全處罰,造成重大事故者交由上級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各級管理人員發現重大隱患,必須隨時停止施工單位作業,現場指揮排除隱患,並及時彙報生產調度室和安全調度室。當班處理不完的必須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處理方案,現場交接班。隱患複雜難以處理時,由礦總工程師製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處理。
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為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各部門的業務保安和安全生產責任製,及時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把“安全第一”的方針認真落實到生產的每道工序中,變成廣大職工的自覺行動,從而保障安全生產,特建立本製度。
一、礦定於每月26日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
二、會議由礦長主持,總工、有關副礦長、副總及有關科室和基層負責人參加。
三、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指示。
四、聽取各部門關於執行“三大規程”,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彙報,研究03manbetx 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和辦法,並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員。
五、對本單位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處理事故和嚴重違章人員,汲取教訓,製定防範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六、檢查以前安全辦公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對完成好的給以表揚,對完成不好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和原因。
安全活動日製度
為提高廣大幹部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保障國家財產和職工安全與健康,對安全活動作如下規定:
一、礦定於每月10、20、30日為全礦“安全活動日”。
二、各單位必須建立“安全活動日”點名冊和活動記錄簿,詳細記錄參加活動的人數、活動內容和具體安排。
三、“安全活動日”必須由各單位行政正職和委派副職組織,對於不參加活動者,按曠工論處。
四、學習煤礦“三大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製度,提高職工技術和業務水平,提高職工自主保安意識。
五、分析總結前10天安全工作的成績和不足,安排布置後10天的工作計劃以及亟待解決的安全問題。
六、安全科負責巡回檢查“安全活動日”情況,發現組織不利或其他不按製度執行的單位,給單位負責人以處罰,並責令其按規定整改。
七、在活動中,發現有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或及時製止違章從而杜絕事故發生的人員,所在單位要及時彙報安全科,礦將根據情況予以適當物質獎勵,並通報表揚。
安全調度製度
一、安全調度室是全礦安全生產的中心,全礦安全工作的參謀部,在安全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安全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調度指揮,及時掌握全礦的安全情況。
二、調度人員在值班期間,根據調度會和安全礦長的有關指令對全礦的安全工作行使礦長指揮權,各級人員必須服從命令。
三、調度人員要嚴格按照“三大規程”的規定要求,隨時掌握安全生產當中的動態情況,認真組織,積極協調,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四、安全工作人員必須深入現場,做到情況明,行動快,辦事準,指揮靈,傳達領導指示及時,不安全隱患反映迅速。
五、安全生產調度會按時召開,研究解決存在的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傳達礦的有關規定。
六、(1)請示與彙報是一項嚴肅的工作紀律,從基層崗位操作人員到礦值班調度人員必須嚴肅認真執行。
(2)及時準確地向上級有關領導報出每日調度日報和旬報,不允許有拖報、漏報、誤報和偽報現象發生。
(3)對於關鍵性的事故彙報必須及時彙報領導,特殊情況不超過二十分鍾,彙報時作到三清,即事故發生時間清,事故地點清,事故影響範圍清。
(4)對正在工作中發現的重大隱患,有權進行停產處理,並及時報告礦生產調度室和安全調度室,並在現場督促有關單位進行處理,作到處理不完不走,現場交接班。
(5)收集井下各工作點安全情況,並做好記錄。
七、(1)調度人員在安全副礦長和安全科長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對下達的指示和命令要堅決貫徹執行。
(2)一切有關安全的調度命令,都要通過安全調度室下達,值班調度員是當班安全生產的全權負責人,當生產與安全之間發生意見分歧時,堅決執行“安全第一”的方針。
(3)發生事故要及時向安全調度室彙報,並進行登記。
八、(1)交班者要將本班安全情況交接清楚,遺留問題交由接班人處理。
(2)認真聽取井下安全監察員、基層安全監察員、瓦斯員、各隊長上井後彙報,並向下一班詳細安排需解決的問題。
(3)做好“三違”事故統計及事故調查記錄。
(4)定期抽查各單位班前會。
(5)做好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記錄,並向領導及時彙報。
(6)安全調度統計人員做好牌板,圖標、台帳、報表等管理工作,每日每班及時填報,要準確無誤地填寫台帳,已備查存。
安全風險抵押金製度
一、全礦職工必須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二、安全風險抵押金由安全科統一管理。
三、對“三違”屢教不改,嚴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管理人員不嚴格履行職責釀成安全事故者等扣除安全風險抵押金。
四、年終沒有違章現象的人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加倍返還。
五、安全風險抵押金暫定為每年60元,每年的元月份開支時從每人的工資中扣出。
三級培訓製度
一、新工人入礦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1、由礦各職能科室對其進行法製、紀律和比較全麵的安全知識教育;2、經考試合格後,由區隊根據不同工種的不同特點,結合井下采掘工作麵等實際情況,對其進行具體的安全技術教育;3、分到班組後,由班組長負責對其進行現場安全技術實際操作教育。
二、培訓時間及內容嚴格遵守《職工培訓製度》規定。
三、對沒有經過三級培訓私自上崗的新工人立即停止其工作,由勞資部門扣除其所有工資,對私自批準其上班的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人次(新工人)。
四、各級培訓必須嚴肅認真,做好記錄,交安全科存檔,對在培訓期間不認真,走過程的單位或負責人給予不低於5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重新培訓,不能勝任者另行更換人員。
五、對培訓不合格的新工人堅決辭退,不得姑息遷就。
六、參加培訓的新工人,必須嚴格遵守礦規礦紀,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不低於10元的罰款,直到開除處分。
安全監察員管理製度
一、安全監察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責任心強,政策性強,思想進步,作風正派,堅持原則,敢於同不良傾向做鬥爭。
2、安全監察員要有5年以上煤礦現場工作經驗,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經身體條件檢查,確認能堅持經常下井工作。
4、安全監察員必須經過上一級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二、安全監察員必須定期參加培訓,考試不合格,補考,仍不合格者調離本工種。
三、安全監察員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各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即“三大規程”),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能獨立對井下任何一個工作地點進行安全檢查。安全監察員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必須持證上崗。
四、必須嚴格履行安全監察員職責,行使安全監察員權利,主要監督檢查各單位對“三大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各種規章製度的貫徹落實情況,檢查各施工隊的工程質量。
五、安全監察員必須每班對所管轄區域進行巡回檢查,並認真填寫巡回檢查記錄,巡回檢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監察員巡回檢查製度》。
六、對在巡回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各種“三違”現象行使違章罰款或提出其它處理意見。
七、礦井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彙報生產調度室、安全調度室等有關科室和礦井領導,正確報告災情和現場救援條件,並積極指揮搶救工作,對在事故搶救中不積極、不主動者立即調離本工種,並嚴厲處罰。
八、煤礦各級領導拒不接受正確意見,堅持違章指揮,冒險生產或因工作打擊報複,安全監察員有權越級上報。
九、按時上下班,堅持井下交接班製度,交接班將本班次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必須交接清楚,交接不清不得離開工作地點。
十、安全科對安全監察員違犯管理者處罰如下:
1、安全監察員培訓期間無故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2、安全監察員在巡回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處理又不積極采取措施,發現一次罰款10元;對發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不及時處理又不及時彙報,立即調離本工種,本月隻發生活費150元,釀成事故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重罰或開除處分,以至追究刑事責任。
3、安全檢查實行施工區域負責人簽字製度,施工區域負責人不給安全監察員簽字,安全監察員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彙報礦安全調度室;發現安全監察員代簽字或他人代簽字者,罰簽字者10元。
4、不按規定進行交接班,發現一次,罰交、接班安全監察員各10元;正點後30分鍾不能到達交接班地點交接班,罰接班安全監察員10元;接班安全監察員還沒有到交接班地點,交班安全監察員離開交接班地點,罰交班安全監察員10元。
5、發現安全監察員巡回檢查記錄填寫不清或不能說明實質問題者,一次罰款20元。
6、安全監察員漏檢一次處罰款20元,空班一次調離本工種,本月隻發生活費150元,因空班漏檢釀成事故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重罰或開除處分,以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7、凡本月受罰金額累計達到100元以上者,必須停班學習3—10天,經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工作。
安全監察員巡回檢查製度
一、日常的現場安全巡回檢查堅持作到以下七個字:
1、“查”,檢查路線不受被檢單位的約束,按規定標準做到過程細、項目全、無死角、不漏項。每到一處必須是全麵細致地進行檢查,避免圖形式,走過程。
2、“幫”,幫助被檢單位解決問題,能辦的立即辦,不能辦的限期解決,以消除隱患為目的。
3、“停”,發現隨時可能發生事故的重大隱患,要立即令其停止作業,進行整改,堅持作到“不安全不生產”。
4、“追”,屬於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人為造成的隱患,當麵追究責任,令其改正。
5、“回”,即回頭複查。對停止作業進行整改的項目或單位,要停一處整改一處,搞好一處,並及時回頭複查。
6、“蹲”,必要時派人蹲點,盯住不放,幫助想辦法,訂措施,督促整改,直到達到安全生產的要求。
7、“處”,對疑難或認識不統一的問題請有關單位及領導出麵處理,不能懸而不決,影響安全生產。
二、對在工作中不能嚴格履行職責,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不低於50元罰款)。
三、對在工作中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風要嚴肅處理,屢教不改者開除安全監察員隊伍。
四、對安全監察員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不積極處理的單位責任人,給以不低於500元的罰款,並降級或開除處理,釀成事故的,嚴格按《事故分析追查製度》追查責任。
事故報告製度
一、事故發生後,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應利用電話或派人員等方法,迅速將事故的性質、發生的地點,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礦井生產調度室和安全調度室彙報,井下其它區域的人員在發現異常現象後,也應及時彙報。
二、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威脅區域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三、在搶救事故期間,應隨時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彙報災區狀況和救災工作進度情況(如現有搶救力量,人員的情緒及身體狀況,救災的現有條件、事故發展趨勢及後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對下一步搶救工作的開展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對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或推延報告者,視情節輕重給以嚴厲處理,因此造成重大事故者,由上級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事故分析追查製度
事故調查分析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擬定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一、事故調查共分六個程序:
1、現場處理。是指事故發生後,保持原始狀態的地點,包括事故涉及的範圍與事故有關場所。事故發生後,安全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救護受傷者,采取措施,製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認真保護事故現場,以便進行全麵、細致的勘查,從中發現和提取確定事故原因的痕跡和物證,以便為進一步開展調查工作提供線索。
2、物證搜查。現場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所有物證應保持原樣。
3、事故事實材料搜集,記錄與事故有關的材料,如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受害人自然情況,實際事故發生的有關事實。如向有關部門索取生產、工藝、設備和資料;了解醫療部門對受傷情況診斷報告,組織生產、技術、計劃、物資供應和財務部門共同研究提出事故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的分析報告。
4、證人材料搜集。搜集證人的口述材料時應注意考證其真實程度。
5、現場攝影。對事故現場全貌,可能被消毀或被踐踏的痕跡等進行攝影或錄像,以提供較完善的事故內容。
6、事故圖。報告中的事故圖,應包括了解事故情況所必須的信息,如現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
二、事故追查:1、根據事故調查結果寫出書麵報告。
2、按“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能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受不到處理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寫出事故通報,通報上級部門及全礦職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三、處罰:
1、對發生事故後隱瞞不報者處以不低於500元的罰款,並開除或免除職務。
2、對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不服從礦上安排不積極配合處理的單位和個人,單位停產處理,個人(代表礦長行使職權人員或現場工作人員)罰款不低於100元,並開除。
3、對事故處理不及時,職能部門負責人給以不低於100元罰款,釀成重大事故者,交由上級部門追究刑事或行政責任。
責任追究製度
一、事故發生後,安全部門接到通知,主管安全負責人必須迅速親臨現場,勘察、索取物證,搞清物的因素和環境與事故的形成、發生的因果關係,這是確定事故的原因,劃分事故責任的依據。
二、安全科負責人通過對肇事者和有關人員的詢問,查清人的因素(肇事人、當事人、協助人、指揮人、指導人、決策人)和管理因素,方針政策的貫徹,規章製度的建立健全,安全責任製的落實等情況。
三、在現場勘察和人員詢問的基礎上,進行彼此對證,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四、確定事故中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
五、根據事故後果和責任大小,提出處理意見。
六、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一、質量標準化標準,依照國家頒發的標準和作業規程進行檢查。
二、檢查工作由安全科組織,生產調度室主任、生產科長、工程技術人員、作業單位負責人參加。
三、嚴格按安全科規定的驗收時間進行檢查驗收。
四、工程質量分五個等級
1、優良工程90分以上;
2、合格工程達到80—89分,享受全部質量單價,不獎不罰;
3、合格工程達到75—79分,享受質量單價80%;
4、合格工程達到70—74分,享受質量單位50%;
5、70分以下為合格工程,不合格工程中不影響安全和生產需要的扣除全部質量單價,對影響安全或生產需要的不合格工程,除扣除全部質量單價外,還必須重新整修,材料和工資自負,達到合格為止。
五、如果月末結算分數為不合格,礦屬隊長不得享受高工資,外包隊長不得享受管理費。
六、因管理不善造成質量低劣,影響質量安全、安全科隨時有權給以各單位行政一把手罰款,並指出處理意見。
七、凡單項達標的,發給單項達標獎,單位達標的,樹立標準化單位,頒發獎牌。
八、對達標貢獻大的人員,由礦長頒發獎金,給予表揚。
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製度
一、質量驗收工作由礦驗收小組組織,參加單位有安全科、生產科、主管技術員、調度室、機電科、施工單位。對不參加單位給予不低於20元罰款。
二、驗收方法:采用不定期式。回采每月驗收二次,工程隊每月驗收二次。
三、驗收結果與經濟掛鉤。
四、驗收標準執行國家頒發標準和作業規程規定。
“三違”人員處理規定
一、安全科對違章人員進行登記,內容包括違章人姓名、所在單位、違章時間、違章地點、違章的性質。
二、通知違章人員所在單位,停止其工作。
三、職工上下班時間在井口亮相。
四、通報、批評,同時進行安全知識再教育(1—3天)。
五、佩帶違章標誌,充當義務安全監察員,直到抓住其它違章人員為止。
六、由安全科負責執行。
安全處罰條例
為加強安全管理,各級管理人員可根據具體情況對以下現象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第一條 勞動紀律
一、嚴禁在崗位睡覺,違者罰款50元。
二、堅守工作崗位,私自脫離崗位者罰款100元。
三、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發現一次不按規定交接班,罰交、接班人員各10元,正點後30分鍾不能到交接班地點接班,加罰接班人員10元,接班人員還沒到交接班地點,交班人員離開,加罰交班人員10元。
四、全礦每一名幹部職工必須遵守各級各部門製定的管理製度,否則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第二條 生產管理
一、生產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隨時調度礦井生產情況,做好記錄(尤其事故記錄),否則將給以20元~100元的處罰。
二、對於影響全礦生產1小時以上的生產事故,調度員必須及時通知值班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否則將給以調度員員不低於50元的處罰;對處理不及時涉及的有關負責人調度員應給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調度主任必須對事故按“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得不到處理不放過,以下同)的原則進行處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並將處理結果交安全科存檔。
三、對於影響某係統生產2小時以上的生產事故,調度員必須及時通知值班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否則將給以調度員不低於50元的處罰;對處理不及時涉及的有關負責人調度員應給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調度主任必須對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並將處理結果交安全科存檔。
四、對於影響某采掘隊生產3小時以上的生產事故,調度員必須及時通知值班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否則將給以調度員不低於50元的處罰;對處理不及時涉及的有關負責人調度員應給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調度主任必須對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並將處理結果交安全科存檔。
五、必須保證各單位通訊暢通,否則將給以電話維修人員不低於20元的處罰;因通訊不暢造成事故擴大時,按“四不放過”的原因對電話維修人員進行處理,並處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對損壞通訊設施的人員按線路或設備價格的2倍進行處罰。
六、生產科認真製定年度、季度及月生產計劃,必須嚴格掌握采掘生產進度,防止采掘失調,否則將給以負責人不低於500元的處罰。
七、對因設計不合理造成無效進尺的責任人視損失大小由礦務會做出處理決定。
八、生產技術人員必須根據具體情況製定相應的安全措施或“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等,嚴禁套用,否則將給以技術負責人和製定人員不低於100元的處罰;因措施或“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等製定不當而造成重大事故(包括生產事故、安全未遂事故、安全事故)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九、嚴格執行措施、《作業規程》審批製度,製定人員必須逐級報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否則將給以製定人員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十、措施、《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等製定人員必須認真進行貫徹,達到作業人員人人能夠熟練掌握,如貫徹不力,將給以製定人員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十一、嚴格按照《作業規程》或措施進行施工,巷道淨高、淨寬、中腰線不符合要求的罰負責人10元/米,並責令返工。
十二、不按《作業規程》或措施施工對作業人員處以20元以上罰款。
十三、支護不完整(如折梁、斷柱、錨杆不符合要求)罰當班班長20~100元。
十四、對於木棚支護的巷道,棚距不合格罰作業人員5元/架。
十五、空頂距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施工單位嚴格遵守,采掘工作麵嚴禁空頂作業,否則空頂1米罰當班班長50元,並責令其停止其它一切工作,立即進行支護。
十六、不及時使用超前支架罰當班班長10元。
十七、堅持敲幫問頂製度,排除隱患,否則對施工負責人或當班班長罰款20~100元。
十八、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方針,對於施工中地質條件有明顯變化地區,施工單位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彙報生產技術負責人進行處理,否則造成事故時,將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十九、嚴格掌握掘進進度,測量人員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對生產、安全等有關部門下達貫通通知書,各部門接到通知書後必須嚴格製定貫通措施,並在施工中嚴格執行,否則將給以有關責任人(測量、生產、安全等負責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對因措施製定不當或措施執行不力造成事故的部門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十、不準回收廢豎井和傾角大於30°的廢井巷內的支護材料,如果必須回收時,應有礦長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在傾角小於30°的廢井巷或平巷內回收支護材料,必須由裏向外進行,並維護好退路。否則將給以有關責任人和施工人員不低於100元的處罰,造成事故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十一、回采工作麵初次放頂必須製定專門安全措施,主要領導幹部要跟班,保證初次放頂的安全,否則將給以有關責任人處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造成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第三條 機電管理
一、礦井供電標準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杜絕設備失爆,否則每發現一處失爆或不合格現象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並責令立即進行整改。
二、檢修人員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間對各級線路和各種設備進行檢修、維護,並認真做好檢修記錄,不按規定時間進行檢修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記錄不清或不詳,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20元的處罰。
三、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搶救時禁止注射強心針。否則,取消電氣作業人員的作業資格,並給以單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四、電氣設備可能被人觸及的裸露帶電部分,必須設置保護罩或遮攔及警示標誌等安全裝置,否則將給以單位負責人不低於100元處罰。
五、礦井必須有防止雷電波入井的安全措施,防止雷電波入井造成事故,否則將給以機電負責人處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六、保證大型設備保護裝置、信號裝置齊全,且靈敏可靠,否則將給以機電科領導不低於50元的處罰;給以設備維修人員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七、大型設備的保護裝置,尤其提升人員的絞車、罐籠、人車等保護裝置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定期進行檢查,並認真做好檢修記錄,沒按規定時間進行檢修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100元的處罰,記錄不詳罰檢修人員20元;每次運轉前司機必須對各種保護裝置進行試驗和設備的完好情況、油量等認真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不得啟動設備,否則強行啟動設備將對司機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釀成事故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八、大型設備司機和維修人員每班必須認真做好巡回檢查,並填寫運行日誌,發現問題立即彙報和處理,嚴禁帶病運轉,否則因處理不及時釀成生產或安全事故時,將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責任者進行處罰;運行日誌不清或不全,給以設備司機不低於20元的處罰。
九、大型設備硐室各種規章製度、操作規程、圖紙、防護用具、消防器材、警示牌板、照明、采暖降溫措施等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否則發現一項不合格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並責令限期整改。
十、掘進機、采煤機司機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其它人員不得操作,否則將給以沒有證件而上崗的司機處以不低於100的處罰,並責令立即停止作業;給以使用該司機的單位負責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對違章操作的掘進機司機,發現一次給予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十一、掘進機必須使用專用工具開、閉電氣控製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台時必須斷開電氣控製開關和掘進機上的隔離開關,否則將給以掘進機司機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十二、掘進機在檢修切割頭、更換截齒時,必須打開掘進機上的隔離開關,否則將給以掘進機司機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十三、經常檢查掘進機各部油溫情況,按規定換油、注油,避免油溫過高發生火災事故,否則油溫超過規定時將給以掘進機司機不低於100元的處罰;釀成事故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十四、掘進機司機和維修人員要經常檢查電纜的損傷情況和接地保護裝置,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否則電纜不合格將按責任對司機或檢修人員處以不低於100的處罰。
十五、有鏈牽引采煤機在傾角15°以上的工作麵使用時必須配用可靠的防滑裝置,否則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十六、永久性中央變電所和其它機電設備硐室,應砌镟或用其他可靠的支護方式。采區變電所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硐室標準及硐室內設備標準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否則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100的處罰。
十七、采區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無人值班的變電所,必須關門加鎖,並有巡回檢查值班人員,否則將給以機電科負責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十八、礦燈應完好,如果有電池漏液、亮度不夠、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鬆動、玻璃破裂等情況,嚴禁發出,否則將對礦燈維修人員和發燈人員不低於20元的處罰。
十九、發出的礦燈,最低限度應能夠連續正常使用11小時,否則將對機電科責任人和發燈人員不低於20元的處罰。
二十、嚴禁在井下拆卸礦燈,收發燈人員必須嚴格檢查,發現礦燈有拆卸現象時立即彙報機電科負責人,對拆卸礦燈人員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二十一、電纜懸掛不整齊罰單位負責人10元/處。
二十二、電氣設備接地線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否則對責任人不低於20元/處次的罰款。
二十三、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私自停用漏電保護裝置,否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二十四、禁止帶電檢修或搬動任何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動前,必須切斷電源,並將導體完全放電和接地。否則,將給以責任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
二十五、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私自停送電,否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因停電造成事故者將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十六、在斷電的線路上作業時,該線路的電源開關把手,必須加鎖或設專人看護,並懸掛“有人作業,不準送電”的警示牌。隻有執行該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警示牌和送電,否則將對不按該規定作業的責任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造成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十七、對影響安全或生產的機電事故,要嚴肅追查責任,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較大的機電事故必須寫出事故報告,召開礦務會提出處理意見,並通報全礦。
第四條 設備管理
一、溜子配件不齊全罰責任人5元/處。
二、井下所有的電氣設備必須防爆,不防爆的機電設備嚴禁下井使用,堅決消滅明接頭、雞爪子和羊尾巴,設備失爆罰包機人100元/台,並責令停止使用。
三、煤電鑽不完好(包括小電纜)罰包機人20元,停止使用。
四、對於設備損壞、丟失的賠償及處罰按以下標準執行:
1、對於電機燒毀處罰:
40T電機每台2000元;
調度絞車電機每台1000元;
潛水泵每台1000元;
煤電鑽每台500元;
幹式變壓器每台500元;
局部扇風機電機每台500元;
噴漿機電機每台500元;
損壞減速機每台2000元。
2、對於丟失的設備配件處罰:
40T電機護罩每個200元;
11Kw電機護罩每個200元;
30Kw電機護罩每個200元;
開關缺絲每條10元;
丟失或損壞開關接線咀每個100元;
丟失或損壞各種電機接線咀每個100元;
丟失錨杆機配件每件100元,損壞每件500元;
丟失或損壞接線盒接線咀每個100元;
丟失或損壞幹式變壓器或局扇接線咀每個100元;
設備丟失按新設備價格的全價賠償。
注:以上處罰標準如有變動應按設備庫發布的最新標準執行。
第五條 運輸管理
一、行車行人者罰10元,對上下把鉤工罰10元。
二、各個運輸大巷的聲光信號必須齊全,信號把鉤工必須看準、聽準、發準信號,發現信號裝置不全或不靈敏時及時彙報本單位負責人及時修理,嚴禁帶病運轉,否則將按責任對把鉤工或維修人員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
三、乘坐罐籠或安全人車嚴禁超員,否則將對把鉤工或人車跟車人員和超員本人處以20元以上的處罰。
四、乘坐罐籠或安全人車時,人身及所攜帶的工具和零件嚴禁露出罐籠或車外,否則將處以不低於20元的處罰。
五、罐籠或安全人車尚未停穩,嚴禁上下人員,否則將處以不低於20元的處罰。
六、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否則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10元/處的罰款。
七、蹬鉤扒罐者罰20元,乘坐皮帶、溜子者罰款100元。
八、無論皮帶輸送機或刮板運輸機是否運行,都不得在上麵行走,否則將處以不低於20元的處罰。
九、跨越輸送機的地點應架設人行過橋,否則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50元的處罰,並限期安裝到位。
十、在開動輸送機前必須先發出信號,防止傷人,否則將對輸送機司機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十一、在傾斜井巷內必須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組織的跑車防護裝置;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區段的擋車裝置;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設能夠控製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在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擋車裝置;在變坡點下方略大於一列車長度的地點,應設置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往下跑車的擋車裝置等。上述阻車器和擋車裝置必須經常關閉,放車時方準打開。沒按規定設置阻車器或擋車裝置對負責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罰款,阻車器或擋車裝置失靈對負責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有阻車器或擋車裝置而不使用對把鉤人員處以不低於20元的處罰。
十二、不使用攔罐繩罰操作者20元。
十三、巷道內軌道鋪設質量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十四、斜巷運輸應根據巷道傾角,確定礦車裝煤(渣)量以防滾落傷人或造成跑車事故,否則將對作業人員或班組長處以不低於20元/罐的處罰。
十五、礦車的連接裝置和保險鏈,應經常檢查並定期更換,有問題的連接裝置和保險鏈不得修複使用,必須更換,否則發現一處不合格對管理責任人處以不低於20元的處罰。嚴禁用木棍、錨杆或其它不符合標準的金屬物體代替罐車插銷,否則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對不按規定執行而造成事故時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十六、提升機的安全製動裝置,除可以有司機操作外,必須能自動製動,製動時應能使絞車自動斷電,否則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十七、除專職司機外,其它人員不得執行提升機司機任務,見習司機隻許在司機的親自指導下練習操作,但人員上下井時不得練習,否則將對專職司機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十八、鋼絲繩的使用和檢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否則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使用時發生斷繩事故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追查事故原因和進行處理。
十九、主要巷道內的膠帶輸送機的機頭前後兩端各20米範圍內,都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並備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否則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
二十、對刮板運輸機啟動前要發出信號,先斷續點動,隔幾秒鍾再正式啟動(一是檢驗刮板運輸機運行是正轉還是反轉,二是斷續點動代替警戒信號,警示在刮板運輸機附近工作或行走的人員),否則將對司機處以不低於20元的處罰。
二十一、沒有安全措施,私自用皮帶、溜子運送物料罰作業人員50元。
二十二、每位運輸設備司機都必須做好各種運行記錄,現場交接班,否則將對司機處以不低於20元的處罰。
第四條 放炮管理
一、炮線不夠長度罰當班班長5元/米。
二、放炮器鑰匙不隨身攜帶,罰瓦斯員20元。
三、放炮母線不收罰爆破員20元/次。
四、必須按《火工品管理製度》規定根據炮眼深度正確充填炮眼,保證封泥長度符合要求。嚴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充填炮眼,必須使用專用的炮泥封裝炮眼,炮眼充填不合要求罰爆破員10元/眼,或不用炮泥罰爆破員10元/眼。因炮眼封裝不合要求造成事故的處以不低於500元的罰款,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當事人進行處理。
五、不用炮棍裝炮罰爆破員100元。
六、在井下進行放炮作業,裝藥方法必須采用正向裝藥法(即炸藥的聚能穴向裏,引藥在最外邊,引藥以外不準再有蓋藥,因為蓋藥多數不爆炸,有時還能引起爆燃),否則將對放炮員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
七、嚴禁在電器、電纜附近做藥,以防雜散電流引爆雷管,否則將對放炮員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八、做引藥時,必須將藥卷揉鬆,用小木棍在藥卷的平麵的一頭紮眼,將電雷管全部插入藥卷中,嚴禁將雷管綁在藥卷外邊、斜插雷管或將雷管插在藥卷聚能穴的一端,否則將對放炮員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
九、做引藥和裝藥時必須將雷管的腳線擰結在一起,防止雜散電流引爆,否則給以放炮員不低於20元的處罰。
十、間距小於20米的兩個平行巷道同時掘進,其中一個巷道進行爆破時,另一個巷道工作麵的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點,否則,將給以放炮員和單位負責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十一、爆破前,所有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點,躲炮距離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否則將給以班組長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十二、放炮前,必須按安全措施或《作業規程》的規定設立警戒,防止人員誤入放炮區域,否則將給以班組長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十三、放炮前,放炮員必須發出音響和視覺信號,使在危險區的人員能夠聽到、看到,並至少再等5秒鍾才可放炮,否則將給以放炮員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十四、已裝藥的炮眼當班一定要放完,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全放,放炮員必須同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待清楚,否則將給以放炮員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十五、處理瞎炮時,嚴禁用手拽或鎬刨,必須在班組長直接指導下,平行於瞎炮炮眼方向另打炮眼,先將瞎炮處理後方可進行其它作業,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處理不完,放炮員必須同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接清楚,並在瞎炮炮眼處作出明顯的標誌。否則,處理瞎炮的方法不當時將給以班組長不低於100元的處罰;造成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十六、對於放炮後沒有爆炸的炮眼,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待5分鍾以上才能進入工作麵,使用毫秒電雷管時至少等待15分鍾以上,否則容易造成緩爆的炸藥炸傷人員。沒按規定時間強行進入放炮地點,將給以班組長和進入的人員每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造成事故將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十七、在放炮地點20米以內的巷道裏,如有煤和矸石、礦車或其他雜物阻塞了巷道斷麵的三分之一以上時,不得放炮,否則將給以放炮員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十八、炮眼內有水流出,煤壁發潮、掛水珠,工作麵發冷,可能是透水的預兆;炮眼內很熱,甚至冒熱氣、流熱水,可能透火區;炮眼內有大量瓦斯湧出,工作麵煤岩變得鬆散等,遇到以上情況,都不得裝藥放炮,必須立即報告礦生產調度室和安全調度室,采取措施後方可繼續掘進。否則將給以放炮員和班組長每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造成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十九、放炮器不完好罰當班班長20元,停止使用。
二十、炸藥、雷管沒有入箱,罰爆破員50—100元,沒有上鎖罰當班班長20—50元。
二十一、嚴禁放明炮、糊炮或明火放炮,否則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100元的處罰,造成事故者處以不低於500元的罰款,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十二、嚴禁在同一個工作麵使用兩台以上的放炮器進行放炮作業,否則將給以放炮員和班組長各50元以上的罰款。
第五條 工程質量管理
一、生產科技術負責人在製定《作業規程》時必須嚴格製定工程質量標準,同時考慮可操作性,使工程施工人員容易施工。質量驗收人員必須熟悉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標準進行驗收。否則將對敷衍塞責人員處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並責令重新製定《作業規程》和驗收工作等。
二、各級管理人員對井下的工程質量要隨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有權對不按標準施工的工程負責人處以50元以上的處罰,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工程必須立即停止其工作,另製定專門措施進行處理,並對工程負責人處以不低於500元的處罰。
三、每月定期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嚴格按照《礦井質量標準化驗收標準及評比辦法》進行評比驗收和執行獎罰。
四、對於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單位負責人本月不得享受任何獎勵政策;對技術負責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
第六條工傷管理
一、井上、井下生產單位及生產輔助、服務單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必須立即向安全調度室彙報,說明事故發生經過、原因,安全調度室值班人員認真進行登記,對於謊報或不報的單位隊長和當班班長處以不低於100元的罰款。對於沒有在安全科登記的工傷事故,礦方將不予報銷一切工傷費用。
二、發生輕傷事故,對直接責任人處以不低於20元的罰款,對所在班組罰款不低於50元。施工單位月累計5次以上輕傷事故按重傷事故進行處罰。
三、發生重傷事故,對直接責任人處以不低於100元的罰款,對事故單位處以不低於全隊當月工資總額的1%罰款,另外對單位隊長罰款300元,跟班隊長罰款200元,跟班班長罰款100元,部門主管罰款100元,主管技術員罰款50元,當班區域安全監察員罰款100元。月累計3次以上重傷事故按工亡事故對單位進行處罰。安全科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事故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走訪事故見證人,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寫出事故通報,通報全礦。
四、發生工亡事故,對事故單位處以不低於全隊當月工資總額的5%罰款,對單位隊長罰款500元,跟班隊長罰款300元,跟班班長罰款200元,直接責任人扣罰當月所有工資並予以開除,主管礦長罰款300元,部門主管罰款200元,主管技術員罰款100元,當班區域值班安全監察員罰款200元,全礦取消安全獎,並及時通報上級主管部門,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安全科接到事故通知後,必須立即趕到事故現場,保護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走訪事故見證人,寫出事故通報,通報全礦。
第七條 通風管理
一、主要扇風機及其附屬設備有機電科負責管理,必須定期檢修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轉,否則將給以機電科負責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
二、備用主要扇風機必須保證能在10分鍾內正常開啟,否則將給以責任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
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反風演習,否則將給以責任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對反風時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否則將給以責任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四、礦井通風設施必須齊全、可靠,否則將給以安全科負責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五、愛護通風設施,人人有責,對於無意或有意損壞礦井通風設施者,視情節輕重給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六、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私自拆除通風設施或更改通風設施的安裝地點,因此造成風流紊亂者,必須 嚴肅處理,並處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釀成事故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嚴禁同時打開兩道風門,必須隨手關閉風門,否則罰責任人20元。
八、掘進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提前兩天通知安全科,由安全科指定局部扇風機及其開關的安裝地點,未經安全科同意不得改變其安裝地點,否則將給以單位負責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未經安全科同意,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拆除局扇,否則安全科將給以單位負責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九、安裝局扇,必須同時安裝瓦斯電、風電閉鎖裝置,否則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十、臨時停工不得停風,因臨時停電、檢修等原因造成停風者,必須由施工單位班長負責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違者罰款50元。瓦斯員必須監督執行,否則罰瓦斯員20元。
十一、風筒距工作麵距離不得大於5米,大於5米對值班瓦斯員罰款10元。
十二、對因停工停風的掘進工作麵或危險區域(影響人身安全而封閉的區域),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私自拆除密閉,因工作需要須進入時,必須經安全科同意,並采取措施後,由安全科負責拆除密閉,派專人監護方可入內,否則將給以責任人不低於200元的處罰,釀成事故責任自負。
對以上地點安全科必須及時封閉,否則將給予安全科負責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因封閉不及時而釀成事故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三、無論何種原因,不得私自關停風機,否則一次罰款20—50元。
十四、損壞一處風筒罰50~100元;致使風筒不能繼續使用時,除以上罰款外,另按風筒原價加以處罰;風筒管理按安全科製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對超耗風筒扣除使用單位的材料費。
十五、損壞各種警標或牌板者罰20—50元/個。
十六、堅決杜絕無風或微風作業現象,否則發現一次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第八條 瓦斯管理
一、重點瓦斯管理地區的變電所,需停電檢修時,由停電單位編製專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由調度室安排具體的檢修時間,嚴禁任何人、任何單位隨意停電檢修,否則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200的處罰,因此造成事故者將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否則將給以瓦斯員和當班班長不低於50元的處罰。
三、瓦斯員在巡回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處理又不及時彙報,發現一次罰款10元,對發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不及時處理又不及時彙報,立即調離本工種,本月隻發生活費200元,因此釀成事故者,視情節輕重給以不低於500的處罰或開除處分,以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瓦斯記錄必須做到“三對口”,否則罰瓦斯員或值班員10元/處。
五、瓦斯檢查執行施工負責人簽字製度,施工負責人不給瓦斯員簽字,瓦斯員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彙報礦生產調度室和安全調度室,並給以施工負責人不低於20元的處罰。發現瓦斯員代簽或他人代簽字者,罰簽字者10元。
七、瓦斯檢查堅決杜絕空班漏檢現象,發現瓦斯員漏檢一處次罰款20元,空班一處次立即調離本工種,本月隻發生活費200元。因空班漏檢釀成事故者,視情節輕重給以重罰或開除處分,以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八、在下列情況下:①瓦斯(或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②瓦斯(或二氧化碳)湧出量突然增大或減小;③局部通風的巷道的供風局扇或風筒損壞嚴重不能及時處理;④井下通風設施損壞,嚴重影響本區域供風;⑤排放瓦斯;⑥瓦斯局部積聚不能及時處理;⑦巷道貫通;⑧出現煤與瓦斯突出預兆;⑨風流中出現特殊氣味(如臭雞蛋味為硫化氫氣味、煤焦油味為煤自燃嚴重出現明火時散發的氣味等)等時,任何人必須及時彙報礦生產調度室和安全調度室。本區域值班瓦斯員必須首先撤出本區域及受危害區域內的工作人員,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否則將給以責任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造成事故或使事故擴大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彙報後,必須立即彙報值班領導及有關科室領導,由安全科或值班領導指定專人,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記錄,並將處理結果填寫清楚。否則將給以值班員不低於100元的處罰,造成事故或使事故擴大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井下所有安裝電動機和開關的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都要進行瓦斯檢查,容易積聚瓦斯的地點,禁止安裝電氣設備,否則將給本區域值班瓦斯員50元以上的處罰,對製止不聽強行在此瓦斯積聚範圍內安裝電氣設備的責任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並彙報主管部門領導責令其立即拆除電氣設備。
如果瓦斯員發現瓦斯異常情況不及時彙報或彙報不及時,將給以不低於200元的處罰,因此釀成事故或使事故擴大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九、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私自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執行三級排放製度,即盲巷內積存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時執行“三人排放製”(瓦斯員、安全監察員、班長)、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但其它有害氣體濃度不超限時安全科製定專門措施進行排放;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而且其它有害氣體(尤其一氧化碳濃度超限)時由救護隊進行處理,否則將給以責任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因此釀成事故或使事故擴大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十、瓦斯報表執行審批製度,否則將給以安全調度室值班人員不低於10元/次的處罰。
第九條 防滅火管理
一、每一入井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可能或已經發生的礦井火災(包括煤炭自燃造成的內因火災和其它原因造成的外因火災)進行彙報,並采取一切可能的辦法進行直接滅火,將火勢控製在萌芽狀態,否則將對知情不報者給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對因耽誤滅火時機以至釀成事故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時,必須立即按照本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進行處理,通知有關人員到場,根據提供的情況,提出搶救方案,積極采取滅火措施。
三、製定《作業規程》必須同時製定防滅火措施,並在《作業規程》中寫明,否則將給以編製人員不低於20元的處罰。采煤工作麵必須采用後退式開采,並根據采取措施後的煤層自燃發火期確定開采期限;回采過程中不得任意留設設計外煤柱和頂煤;等等。
四、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及時進行封閉(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在封閉工作沒有結束前,必須隨時觀測采空區回風流中的有害氣體濃度,發現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限度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加快回收或封閉工作,否則將給以責任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因此造成損失將視情節輕重給以處罰,造成事故者將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五、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庫,並配備足夠的消防材料,否則將給以責任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消防材料必須定期檢查和更換,不得挪作他用,否則將給以責任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消防設備必須始終處於完好狀態,否則每發現一台設備不完好或一種材料不齊全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六、井下爆炸材料庫、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皮帶運輸機巷或使用液力偶合器的巷道采掘工作麵附近的巷道中,應備有滅火器材(滅火器、沙箱、鐵鍬等),並在《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確定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對配備不足或消防材料失效的地點負責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
井下工作人員(尤其滅火器材存放地點的看管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否則將給以有關人員不低於20元的處罰。
七、禁止在井口房和主要扇風機房附近20米以內使用明火,否則將給以責任人20~100元處罰。
八、嚴禁攜帶易燃及點火物品入井,否則將給以責任人50元以上處罰。對因井口驗身人員驗身不力,導致以上現象發生的,除給以攜帶人100元以上罰款外,對井口驗身人員不低於50元的處罰。
九、井下放炮嚴禁使用可燃物充填炮眼,否則一經發現,將給以責任人100元以上的處罰。
十、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報有關部門和領導審閱簽字,並嚴格執行,否則將對私自進行以上焊接工作的單位負責人不低於200元的處罰,並責令其立即停止焊接工作。
十一、按照《瓦斯檢查規定》定期對采空區密閉、火區防火牆內外的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氣等各種氣體濃度進行測定,發現問題立即彙報有關部門和礦總工程師,采區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否則,將對檢測不力的責任人處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對處理不及時釀成事故的責任人處以不低於100的處罰,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責任。
十二、預防性灌漿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灌漿工作,嚴格掌握泥漿濃度,保證灌漿效果,否則將給以灌漿負責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十三、灌漿期間灌漿負責人必須派專人經常檢查工作麵及周圍巷道、密閉牆的壓力、漏漿或滲水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彙報安全調度室,並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否則將給以灌漿負責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造成事故將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究責任。
十四、安全科必須繪製火區關係圖,所有火區和可能發火點均應在圖上注明,建立火區管理卡片、火區位置關係圖,否則將給以安全科負責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十五、嚴格按防火牆管理標準對防火牆進行認真管理,否則將對負責人處以50元以上的處罰。
第十條 防塵管理
一、所有防塵設施由安全科負責安裝、維修及管理,未經安全科同意,任何單位不得將防塵設施挪作它用,否則安全科將給以私自挪用防塵設施的單位不低於200元的處罰。
二、各單位必須愛護本區域的防塵設施,對破壞防塵設施的單位或個人,安全科將給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
三、其它單位從防塵管路上分接用水管路時,必須經安全科同意,否則安全科將給以單位負責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並給以拆除。對因分接管路而影響防塵用水時,安全科將給使用單位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四、巷道轉載點有噴霧灑水裝置而不用將給以設備操作司機20元的處罰。
五、巷道內不得有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長度大於5米的煤塵堆積(煤塵潮濕,用手能捏成團,經震動不能飛揚者不在此限),否則將給以負責巷道衝洗人員不低於10元/米的處罰。
六、嚴格執行放炮前後灑水製度,否則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20元/次的處罰,給以值班區域的瓦斯員不低於10元/次的處罰。
七、防塵設施安裝不到位將給以安全科負責人不低於50元的處罰。
第十一條 培訓管理
一、新工人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培訓,否則不得上崗作業,違者對新工人罰款50元,對私自批準其上崗的責任人罰款50元。
二、每隔兩年,必須對從事井下工作的職工進行一次再培訓,無故不到者每人次罰款10元。培訓時各單位必須由至少一名負責人帶隊參加,保證人數,無負責人的給以單位負責人20元的處罰,對於缺席者給以單位20元/人次的處罰。職工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經主持人批準,無故不到者,給以本人20元罰款。
三、培訓時參加人員必須遵守紀律,準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違者給以不低於5元/次的處罰。
四、特殊工種必須經上級機關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工作,否則給以批準其上崗的責任人給以不低於50元的處罰,造成事故者責任自負。
第十二條 其它
一、物料碼放不整齊罰負責人20~100元。
二、特殊工種不持證上崗者罰10元。
三、不按礦規定完成某項任務時,指令不按時返回,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50元。
四、對屢教不改,有前科的“三違”人員,可依據以上處罰方法進行加倍處罰,並予以辭退。
五、下井不隨身攜帶自救器者罰款20元。
六、井口驗身人員嚴格執行《入井人員驗身製度》,防止違禁物品出入井,否則將對其處以20元以上的處罰。
七、對製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人員,對揭發隱瞞事故真相的人員,對安全監察(檢查)人員進行謾罵、侮辱、毆打及借故報複者給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致人造成身體損害造成的損失由毆打者自負,觸犯法律者交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八、對於沒有在上述範圍內詳述的其它違章罰款,可根據情節輕重,對當事人或責任人處以不低於10元罰款,直至開除處分。
九、各種強檢儀器儀表必須定期到國家指定的管理部門進行校驗,否則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10元/台的處罰。
第十三條 事故管理
一、事故報告
1、對於各類安全事故、中斷生產事故、未遂事故等必須隨時向生產調度室、安全調度室和主管部門彙報,各部門接到彙報後,立即按程序進行處理。
2、重傷以上安全事故、中斷全礦生產1小時以上的生產事故、損失超過1萬元以上的未遂事故必須向主管礦長彙報。
3、重大安全事故(一次傷亡1人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4、對發生事故後隱瞞不報或彙報不及時者,將對責任人處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對因彙報不及時而使事故擴大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將視情節輕重從重處罰。
二、事故調查
1、輕傷、重傷事故的調查,由企業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以及工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由企業主管部門同上級主管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
3、中斷生產事故的調查,由調度室組織有關主管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
4、未遂事故由礦長或由礦長指定的人員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
5、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①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②查明事故的原因;
③確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④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⑤檢查控製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
⑥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技術措施和事故教訓;
⑦今後需要研究的課題;
⑧對有關法律、條例、規程等的修改意見;
⑨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三、事故處理
1、事故調查組在不影響事故搶救的情況下,應及時取證,查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過程、人員上網、經濟損失等情況。
2、事故調查組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礎上,應分清事故的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並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防止措施,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按有關規定上報,並送達生產調度室、安全調度室、辦公室存檔。
3、主管部門收到事故調查報告後,應對事故調查報告中的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責任者處理和防範措施等進行審核。對於調查有誤、原因不清或建議不妥的,應與糾正。
四、事故統計
1、安全調度室、生產調度室應每月對各類事故分類統計清楚。
2、對沒有按期處理的事故督促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關於工傷、工亡事故的處罰和管理規定(暫行)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充分發揮經濟杠杆作用,提高廣大幹部職工的緊迫感和危急感,把安全管理工作規範化、製度化,特作此規定:
一、井上、下生產單位及生產輔助、服務單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當班必須立即向安全科彙報,說明情況,進行登記,對於謊報和不報的單位隊長和當班班長處以不低於100元的罰款。
二、發生輕傷事故,對直接責任人處以不低於20元罰款,對所在班組罰款不低於50元。月累計5次輕傷事故單位按重傷事故進行處罰。
三、發生重傷事故,除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外,對事故單位處以不低於全隊當月工資額的1%罰款,單位隊長罰款300元,跟班隊長罰款200元,當班班長罰款100元,部門主管罰款100元,主管技術員罰款50元,當班區域安全監察員罰款100元。月累計三次以上重傷事故按工亡事故對單位進行處罰。安全科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事故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走訪事故見證人,寫出事故通報,通報全礦。
四、發生工亡事故,對事故單位處以不低於全隊當月工資總額的5%罰款,單位隊長罰款500元,跟班隊長罰款300元,當班班長罰款200元,直接責任人扣罰當月所有工資並予以開除,部門主管罰款200元,全礦取消安全獎。安全科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事故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走訪事故見證人,寫出事故通報,通報全礦。
五、對於工傷治療費用單據,必須有安全科出具的有關蓋章證明方可到財務部門報銷,否則財務部門不得給予報銷。
入井人員驗身製度
一、驗身員持證上崗,佩帶標誌,必須保持高度的責任心,嚴格把關,不放過任何一個人。
二、嚴禁攜帶危險物品入井(有專門運送措施除外)。
三、嚴禁攜帶煙草及點火物品入井。
四、嚴禁穿化纖衣服及喝了酒的人員入井。
五、入井人員必須穿戴整齊,係好安全帽,足穿雨鞋,並將褲腿穿入雨鞋內。
六、入井人員必須攜帶礦燈和自救器,嚴禁攜帶其它照明燈具。
七、嚴禁攜帶其它非防爆物品入井。
出井人員清點製度
一、所有出井人員必須隨時親自到記工處領取卡片消號,否則罰款10元/人次。
二、對不能在正常上下班時間出井的人員必須由所屬單位負責人向記工處報告原因及預計出井時間。
三、記工處必須隨時掌握井下人員分布情況,並整理清楚,一目了然。
四、出井人數必須以班為單位由記工處與調度室聯係,確保入井與出井人數相等,否則必須查明原因,由班組所屬單位負責人處理。
五、記工處記錄必須清楚、準確、並嚴格保管,防止丟失。
職工培訓製度
一、必須建立職工培訓檔案,由培訓部門保存。
二、新工人培訓製度。
1、新進礦的井下工人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否則嚴禁上崗工作。
2、培訓時間不少於2個月(包括至少20小時的急救知識教育和井下參觀、現場實習)。其中,在地麵課堂接受培訓一個半月,井下參觀、現場實習半個月。
3、煤礦安全法製教育。其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方針、政府以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指令等。
4、勞動紀律教育。其內容主要是煤礦勞動職業道德以及本單位為搞好安全生產而製定的礦規礦紀。
5、煤礦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應配合安全電化教育進行培訓,主要內容:
(1)礦井生產建設情況;
(2)井下安全基礎知識和入井須知;
(3)五大災害的防治與有關事故的發生規律;
(4)通風設施的作用和必須遵守的事項;
(5)煤礦安全規程中與本工種有關的條件;
(6)遇險時必須采取的應急措施及避災路線;
(7)進行瓦斯和煤塵爆炸、炸藥、雷管性能的實驗教育。
學習結束必須進行考試,不及格者不準下井。
6、通過井下實習,必須要求新工人了解並掌握生產過程中的操作方法及必須遵守的規定和製度;熟悉提升、運輸、行人、進回風的井筒和巷道;了解各種設施、設備的作用及性能;熟悉采煤、掘進工作麵的規程、支架方法、質量要求以及上下安全出口和通路;熟悉大巷乘車、行走和上下安全車、升入井必須遵守的規定。
7、培訓結束考試合格分工種入井工作時,隊長必須指派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實習四個月。實習期間,由老工人負責新工人的安全,並教給本工種操作技術及安全上的注意事項,熟悉本作業區域的巷道布置、通往地點、安全出口和避災路線等。
8、實習完畢,經操作考核合格,才能發給安全資格證書,方可獨立工作。
9、調換礦井或工種的,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10、嚴格遵守《三級培訓製度》。
三、各級安全培訓製度。
1、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各級行政領導負責。負責安全工作的礦長組織安全科、工會、勞資科等部門編製安全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每隔2年,必須對從事井下工作的職工進行一次再培訓,時間不少於10天。
2、每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各級行政領導負責。負責安全工作的礦長組織安全科、工會、勞資科等部門進行。培訓後進行考核,公布成績,不合格者補考,補考再次不合格者予以辭退。不參加考試者按不合格對待。
3、全員培訓時,各單位必須由一名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保證人數。無負責人帶隊參加培訓的單位,給予每次不低於20元的處罰。職工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經主持人同意,無故不到者每人次罰款10元。
4、培訓時必須遵守紀律,準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違犯者一人次罰款5元。
5、因故沒能參加培訓的職工,限期由主持人進行補課,否則不得上崗工作。
6、幹部、工人都必須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製度、規定等。
7、幹部必須學習安全技術理論知識、礦井災害發生規律、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
8、工人必須學習礦井安全基礎知識,了解有關的事故發生預兆,學習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學習本工種的操作規程及有關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9、幹部、工人都必須學習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
四、特殊工種培訓製度。
1、特殊工種要經過專業培訓機構的培訓,考試合格後取得操作資格證書。
2、礦井每年對特殊工種進行兩次考試,考核內容由主管部門製定,每次培訓或考核的內容一般不得重複,應隨科技進步或礦山法規的更新而不斷更新。
3、主管部門考核不合格的特殊工種,主管部門有權取消其操作資格,不得上崗工作。
火工品管理製度
一、火工品倉庫管理
1、持證上崗。
2、禁止攜帶煙草和點火工具入內;
3、嚴格執行雙鎖製度,禁止一人兼職;
4、愛護一切安全設施,發現安全設施損壞後必須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督促有關單位進行修複。
5、認真填寫台帳和辦理火工品領、退手續,做到帳麵清楚、準確。
6、嚴禁執行縣公安局頒發的《爆炸物品庫容規定》和其它規章製度及本礦製定的有關製度。
7、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不準脫崗。
二、火工品的領退
1、各隊隊長必須根據本隊各班組的工作量合理安排火工品領取數量,不得濫開單據。
2、倉庫保管員發放火工品前,必須檢查爆破員使用的炸藥箱、雷管箱是否合格,不合格者嚴禁發放火工品,否則將給予倉庫保管員不低於20元罰款(炸藥箱、雷管箱標準:箱體用木板做成,箱內不得有尖銳東西外露,防止紮破炸藥、雷管;雷管箱內應有軟質墊層;箱子必須加鎖;箱子必須結實、嚴密)。
3、倉庫保管員發放雷管必須嚴格按雷管編號準確發放,並認真登記。
4、本班組使用不完的炸藥、雷管必須交回炸藥庫房,嚴禁混用,否則處以爆破員不低於10/元枚(雷管)、10元/管(炸藥)的罰款。
5、炸藥箱、雷管箱必須專人專用,下班後直接交回庫房,不準中途存放到其它任何地點,倉庫保管員必須隨時清理交回的炸藥箱、雷管箱,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爆破員50元。
6、嚴禁同一人同時領用炸藥和雷管。
7、嚴格按縣公安局下發的統一表格執行簽字手續,不準他人代簽,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倉庫保管員10元。
三、火工品的運送規定
1、炸藥、雷管不得在同一罐籠上下井。如果使用同一輛電機車運送,裝有炸藥和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炸藥或電雷管的車輛同機車之間,都必須用空車隔開,空車總長度不得小於3米。
2、火工品在罐籠、機車內運送時,車速必須符合《規程》規定(罐籠升降速度,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電雷管時,不得超過2米/分;運送其它類爆破材料時,不得超過4米/分),還要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扒鉤工,在起動和停止絞車時,不得使罐籠或吊桶發生震動。
3、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破材料。
4、運送火工品時,必須有專人護送,除跟車人員、護送人員和裝卸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乘坐火工品車。
5、禁止將爆破材料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它巷道內。
6、電雷管和炸藥分裝在不同的非金屬容器內,否則,容器裏邊必須用堅固牢靠隔板隔開,硝化甘油類炸藥和電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有木質隔板的車輛內,車輛內部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並隻準放一層爆破材料箱,其它類炸藥箱可以裝在礦車內,但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邊緣。
四、火工品的使用規定
1、所有放炮人員,包括放炮、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條文的規定,並持證上崗。
2、井下放炮工作必須由專職放炮員擔任,放炮作業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即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檢查瓦斯情況)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即放炮員、班組長和瓦斯檢查員三人聯鎖,由瓦斯檢查員持放炮器鑰匙,班組長檢查聯線情況)。
3、放炮員必須依照放炮說明書進行放炮。
4、不得使用水分含量超過0.5%的銨銻炸藥,硬化的硝酸銨類炸藥,在使用前應用手揉鬆使其不成塊狀,但不得使裝藥包紙損壞。嚴禁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鬆的硝酸銨類炸藥。不能使用的炸藥必須交回爆破材料庫,嚴禁亂扔。
5、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6、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麵使用2台放炮器同時進行放炮。
7、放炮員必須把炸藥、雷管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炮藥箱內,並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炸藥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和電氣設備的地點,每次放炮時,都必須把炮藥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8、所有雷管在使用前必須經雷管打號機進行編號將責任分別落實到每一名放炮員身上。
9、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後,必須將其腳線末端扭結。
10、裝配引藥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放炮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炸藥箱上裝配引藥,裝配引藥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2)裝配引藥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衝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3)電雷管隻許由藥卷的頂部裝入,不得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打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4)電雷管插入藥卷後,應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以便把電雷管固定在藥卷內,還必須扭結電雷管腳線末端。
11、裝藥時,首先必須掏勺或用壓縮空氣清除炮眼內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衝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
潮濕或有水的炮眼,應用抗水炸藥。
裝藥後,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放炮母線同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12、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封實,炮眼深度和炮眼封泥長度,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於0.6米時,不得裝藥放炮,在特殊條件下,如臥底、刷邦、挑頂確需淺眼爆破,必須製訂安全措施,報礦長、工程師批準,可以小於0.6米,但炮泥必須封滿。
(2)炮眼深度為0.6~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深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米。
(4)炮眼深度超過2.5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米。
(5)光麵爆破時,周邊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米。
(6)工作麵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米,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米,淺眼裝藥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米。
炮眼封泥也可用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如砂子、粘土和砂子的混合物等製成的粘土炮泥。
對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都嚴禁放炮。
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13、嚴禁明火、普通導爆索或非電導爆管放炮和放糊泡。
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可采用空氣炮。如果確無其它方法處理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時,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可放炮處理,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采用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用於溜煤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
(2)每次放炮隻準使用一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g。
(3)每次放炮前,必須檢查溜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4)每次放炮前,必須灑水降塵。
(5)在有威脅安全的地點必須撤人,停電。
1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都不準裝藥,放炮。
(1)采掘工作麵的空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留有傘簷時。
(2)裝藥前和放炮前,放炮員必須檢查瓦斯,如果放炮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3)在放炮地點20米以內,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石或其它物體阻塞巷道斷麵三分之一以上時。
有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告班、隊長及時處理,在作出妥善處理前,放炮員有權拒絕裝藥、放炮。
15、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在掘進工作麵放炮前後,附近20米的巷道內,都必須灑水降塵。
16、放炮前,機器、液壓支架和電纜等,都必須加以可靠的保護或移出工作麵。
放炮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警戒線處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等標誌。
17、放炮母線和連接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放炮母線應采用銅芯絕緣線,嚴禁使用裸線和鋁芯線;
(2)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都必須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相接觸;
(3)多頭巷道掘進時,放炮母線隨用隨掛,以免發生誤接放炮母線,嚴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線;
(4)放炮母線、連接線和電雷管腳線必須相互扭緊並懸掛,不得同軌道、金屬管、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放炮母線同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時,放炮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並保持0.3米以上的懸掛距離;
(5)隻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放炮,嚴禁用軌道、金屬管、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6)放炮前,放炮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18、井下放炮都必須使用放炮器。開鑿或延伸能達地麵的井筒時,無瓦斯的井底工作麵中可使用其它電源放炮,但電壓不得超過380v,並必須有電力放炮接線盒。電力放炮接線盒所用的電源、線路、連接的方法、開關的構造、裝設的地點等都應編製設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放炮器或電力放炮接線盒都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
19、放炮員必須最後離開放炮地點,並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放炮。掩護地點到放炮工作麵的距離,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規定。
20、放炮器把手、鑰匙或電力放炮接線盒的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別人(采掘工作麵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由瓦斯檢查員持放炮器鑰匙,當工作麵放炮時交給放炮員進行放炮工作)。不到放炮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放炮器或電力放炮接線盒內。放炮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21、放炮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專門培訓的班組長協助放炮員進行。放炮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隻準放炮員一人操作。
放炮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準下達放炮命令。
放炮員接到放炮命令後,必須先發出放炮警號,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
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炮完畢。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當班留下尚未放炮的裝藥的炮眼,當班放炮員必須向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清情況。
22、放炮後,放炮員和班組長必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瞎炮、殘爆等情況。如果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隻有在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警戒人員由布置警戒的班組長親自撤回後,人員方可進人工作麵工作。
23、通電以後裝藥炮眼不響時,放炮員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放炮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5分鍾),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不響的原因。
24、處理瞎炮(包括殘爆)必須在班組長直接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放炮員必須同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接清楚。
處理瞎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連線放炮;
(2)在距瞎炮至少0.3米處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 (無論有無殘留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
(4)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後,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25、用放炮方法貫通井巷時,必須有準確的測量圖,每班在圖上填明進度,當貫通的兩工作麵相距20m(掘進機工作麵相距50m)前,地測部門必須事先下達通知書。並且隻準從一個工作麵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節,還必須正常檢查工作麵及其回風流申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掘進的工作麵每次裝藥放炮前,班組長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麵檢查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先停止掘進工作麵的工作,然後處理瓦斯。隻有在兩個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麵方可裝藥放炮。每次放炮前,在兩個工作麵必須設柵欄和有專人警戒。
26、其它爆破工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作業規程”中注明。
五、銷毀火工品的規定
1、經過檢驗,確認失效的及不符合技術條件或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火工品,都應銷毀。
2、嚴禁將應銷毀的火工品用於采掘生產、開山取石、炸魚或狩獵活動,並嚴禁出售或轉讓。
3、銷毀火工品,必須由火工品倉庫登記造冊,並編製書麵報告,報礦長批準,經過批準的報告必須抄送礦安全科、當地公安機關或經公安機關同意審批此項工作的企業保衛部門。執行銷毀工作的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4、銷毀方法,一般采用溶解法,適用於溶於水中之後隨即失去燃燒與爆炸性能的危險品的銷毀。
5、銷毀作業地點及其附近地麵,不得有石塊和含有塊狀物的土攘。
6、銷毀電雷管時,首先將雷管腳線剪下,然後再將無腳線的電雷管包裝好放入事先挖好的小坑內,再在雷管包上放2~4個質量合格的炸藥卷,並以其中的一卷炸藥為引爆藥卷,插入合格的電雷管,每次銷毀雷管的數量最多不得超過1000發。不得銷毀無任何包裝的雷管。
7、采用炸毀法時,一次最大銷毀量不得超過2公斤,采用燒毀法銷毀時,一次最大銷毀量不得超過200公斤。炸毀法進行銷毀時,必須在銷毀坑中進行,當場地周圍設有自然屏障時,炸毀點周圍應設高度不底於3米的防護土圍。
8、采用炸毀法或燒毀法時,銷毀場邊緣距周圍建築物的距離不得小於200米,距公路,鐵路等不得小於150米。
9、銷毀場不得設置待銷毀的危險品儲存庫。銷毀場應設置人身掩體,也可設置為銷毀時使用的點火件或起爆件的掩體,掩體應布置在銷毀作業場地的常年主導風向的上風方向。掩體出入口應背向銷毀作業場地,掩體距作業場地邊緣,距離不得小於50米,掩體之間距離不得小於30米。
10、銷毀場應設圍牆。其材料可根據當地情況選定,圍牆距作業場地邊緣不應小於50米。
第二節 通風篇
安全科通風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有關條例及規程、標準、製度、製定具體的實施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負責礦井的通風、防治煤塵、防治瓦斯、防滅火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礦井的風量調節和風量分配工作,建立旬報測風製度,合理調配風量,使采掘工作麵的通風係統合理。
四、加強風門、風橋、擋風牆及調節風門、風筒、局扇等設施的管理,提高通風設施的安裝質量,搞好日常維修管理工作,提高礦井有效風量率。
五、每年與機電科共同安排一次反風演習,及時搞好瓦斯等級鑒定工作。
六、采區結束一個月內,必須建築密閉牆,全部封閉;無風無人的地區按規定進行封閉,設置柵欄等;因停工積存瓦斯的巷道,複工前必須事先製定措施排放瓦斯。
七、每月進行一次全麵瓦斯普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立即處理,發現問題立即向主管領導和安全調度室彙報。
八、負責采掘工作麵、運輸巷道、進回風巷道的煤塵衝洗工作。采區進回風巷定期清掃,運輸大巷、回風大巷,每月衝洗一次,每年刷漿不少於一次。
九、定期進行煤塵的測定工作。
十、負責修理及校正通風儀表,瓦斯檢定器,擬定通風設施的建築及儀器儀表的定購計劃。
十一、負責編製通風、防治瓦斯、煤塵及防滅火工作的安全技術措施,繪製通風係統圖、防塵係統圖、通風網絡圖、礦井監控係統圖及其它圖板。
十二、負責井下火工品的運輸和發放工作。
十三、加強全體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增加職工主人翁精神,努力做好本科職工的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和業務培訓,使全科職工技術素質不斷提高。
通風技術管理製度
一、礦井通風技術管理,由安全科具體負責,並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嚴格執行。
二、礦井通風工作由安全礦長和礦總工程師全麵負責,必須經常了解礦井通風狀況,對重大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必須親自檢查和組織處理。安全科在安全礦長和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礦井通風工作的具體實施。
三、安全科必須按照《規程》和《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各種指令等規定,建立健全各種牌板、圖紙、報表,編製各種安全技術措施。
四、安全科所使用的儀器儀表,嚴格執行《儀器儀表管理製度》,必須正常維修,定期校正,並建立儀器儀表台帳。
五、通風技術管理人員,必須經常深入井下,熟悉礦井通風係統,隨時掌握礦井通風狀況,檢查各項通風工作,發現問題,特別是重大安全問題,要積極組織進行處理,保證礦井通風係統的正常運行。
六、在進行采掘設計和生產安排時,必須全麵考慮通風問題,盡可能避免不合理的通風係統。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中必須進行通風設計,特別對殘采、過空巷、石門揭露煤層、過斷層、巷道貫通及地質構造複雜的地段,必須編製專門的安全措施。
七、按規定進行礦井阻力測定,認真做好礦井通風設計,即采掘工作麵、硐室等按《設計》和《規程》規定配給風量,備用工作麵掘進貫通後,應及時配給回采工作麵設計風量的二分之一,及時調整礦井局部通風係統,做好回采前和收尾後的通風係統調整。在局部調風時應一並分析其對全礦井通風係統將會造成的影響,並在調風的過程中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保證各采掘工作麵、機電硐室等中的風量、風速、溫度、有害氣體濃度等符合《規程》的有關規定。建築可靠的通風設施,並搞好日常維修工作,保證礦井有效風量率達到85%以上。
八、礦井需停電停風時必須提前通知安全科,並由安全科提出安全措施,經礦領導及各部門審查後嚴格執行。
九、安全科根據通風係統的改變,每季度向主管領導和有關業務部門提供礦井通風參數和礦井通風係統圖,通風係統圖上必須標明風流方向、風量和通風設施的安裝地點。
十、安全科必須經常分析和研究礦井通風狀況,積極推廣有關通風方麵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出改善礦井通風狀況的技術措施,優化通風係統。
十一、生產水平和采區必須實行分區通風;采掘工作麵應實行獨立通風,有特殊情況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必須嚴格按《規程》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執行。
主要扇風機管理製度
一、主要扇風機及其附屬設備由機電科管理,機電科定期檢修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轉,當在用主扇出現故障時備用主扇能在10分鍾內正常開啟。
二、主要扇風機的檢修和運行記錄要完整、齊全,妥善保存。
三、安全科根據礦井通風係統的改變,配合機電科及時調節主扇的工況點,按礦井需風量供風,保證礦井風量供需比不大於1.1。
四、測風員定期測定礦井外部漏風量,外部漏風率不得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安全科配合機電科對主要扇風機的附屬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五、礦井主要扇風機及其附屬設備,必須保持完好,以保證正常運轉和礦井正常通風,確保安全生產。
六、主扇值班室內必須有反風操作係統圖、司機崗位責任製。礦井反風設施必須完好,符合反風要求,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礦井反風演習,對反風時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整改。
通風設施管理製度
一、礦井通風設施必須齊全、可靠,製作、安裝、維護和管理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
二、井下所有風門必須能夠自動關閉,不能自動關閉時,要及時修理和更換。
三、井下通風設施,由安全科全麵負責管理,當通風設施損壞時,必須及時通知安全科,由安全科及時修理、維護和更換。
四、愛護通風設施,人人有責,每一名職工必須愛護通風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做到隨手關門。對於無意或有意損壞礦井通風設施者,視情節輕重給以100~200元的處罰。
五、通風設施的安裝、砌築、調節、遷移、拆除等工作全部由安全科負責實施。沒有安全礦長或總工程師、安全科長的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拆除或更改通風設施的安裝地點,對於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造成風流紊亂者,必須嚴肅處理,因此釀成事故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防塵管理製度
一、礦井各水平所有煤層都要進行煤塵爆炸性鑒定工作,測定各煤層的煤塵爆炸性。
二、礦井配備防塵專業隊伍,並配齊工程技術人員、測塵人員。
三、各采掘單位要設立一名隊長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域的防塵工作。
四、安全部門每旬對礦井進行一次防塵檢查,不合格的單位,要限期整改解決。
五、開掘工作麵
1、完善供水係統,要有充足的淨化水源,供水管路鋪設平直,不漏水;凡用水地點要保持正常供水。礦車運輸巷道的供水管路,每隔100米安設一個三通閥門;皮帶或刮板運輸機運輸巷道的供水管路,每隔50米安設一個三通閥門。
2、濕式鑽眼,打炮眼和錨杆眼,必須采用濕式電鑽和風鑽作業。
3、使用水炮泥:安裝罐注水炮泥的裝置,每個炮眼都必須使用水炮泥。
4、刷洗井幫巷壁:放炮前後必須灑水刷洗工作麵向後30米範圍內的巷壁岩幫,其餘巷道每旬清掃一次。
5、扒、裝岩(煤)必須灑水。
6、轉載點噴霧:各運輸轉載點必須進行噴霧,且靈敏可靠,不漏水。
7、不得有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長度大於5米的煤塵堆積(煤塵潮濕,用手捏成團,經振動不能飛揚者不在此限)。
8、掘進煤巷和半煤巷,相鄰工作麵要按《規程》規定設置隔爆設施。
9、錨噴和噴漿支護的掘進工作麵,應采用潮噴。工作人員必須戴勞動保護用品。
六、采煤工作麵防塵
1、完善供水係統:進、回風巷必須安設水管、運煤巷每隔5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每個轉載點設置噴霧酒水裝置。
2、淨化通風:工作麵進、回風巷各設置一道淨化水幕。保證靈敏可靠,正常使用。
3、轉載點噴霧:運輸轉載點必須進行噴霧,且靈活可靠,正常使用。
4、進、回風巷每天衝洗一次,不能出現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長度大於5米的煤塵堆積。
5、放炮前,進行工作麵灑水,放炮使用水炮泥。
6、相鄰工作麵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設置隔爆設施。
七、防塵設施安裝、維修及管理
1、采煤工作麵,采煤隊負責看管和使用,通風部門負責安裝和維修。
2、開掘工作麵:施工巷道內的防塵設施由施工單位負責安裝、維修和使用,通風部門負責由供水管路上在施工巷道口設一個三通閥門。
3、運輸巷道:由防塵設施所在區域的運輸單位負責看管和使用,通風部門負責安裝和維修。
4、其它防塵設施由通風部門負責管理和使用。
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一、生產單位開工前,必須提前兩天與安全科聯係,由安全科負責指定局部扇風機(以下簡稱“局扇”)安裝地點,否則不許開工,強行開工者罰責任者50元。改變局扇安裝地點必須經安全科同意,且安裝到安全科指定的位置。未經安全科同意,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拆除局扇,否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100元的處罰,因此釀成事故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給以處理。
二、局扇的供電係統都應實行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經礦總工程師批準,也可采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但每天要有專人檢查一次,保證局部通風機可靠運轉。
三、安裝局扇時,都必須同時安裝風電閉鎖裝置,如發現一處(次)不符合規定,除停止工作外,並罰責任者100元。
四、施工單位安裝局扇時,必須吊掛或墊起0.3米以上,否則不供給風筒,風筒移接工嚴格掌握,通知後仍不落實者,罰責任者20元。
五、風筒管理執行《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無破口,吊掛齊全,接頭嚴密不漏風。瓦斯檢查員必須及時續接風筒,並符合以下規定:
1、岩巷掘進工作麵,5.5Kw或11Kw局部扇風機供風時,掘進100米以內時風筒距離工作麵不得超過8米,掘進100米以上時風筒距離工作麵不得超過5米。11Kw以上局部扇風機供風時,掘進300米以內時風筒距離工作麵不得超過8米,掘進300米以上時風筒距離工作麵不得超過5米。保證工作麵通風的情況下,挨打(可以不修補,允許炮崩)風筒不得超過30米。
2、煤巷或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5.5Kw或11Kw局部扇風機供風時,掘進50米以內時風筒距離工作麵不得超過8米,掘進50米以上時風筒距離工作麵不得超過5米。11Kw以上局部扇風機供風時,掘進200米以內時風筒距離工作麵不得超過8米,掘進200米以上時風筒距離工作麵不得超過5米。5.5Kw以下局部扇風機供風時,風筒距離工作麵不得超過5米。保證工作麵通風的情況下,挨打風筒不得超過20米。
3、以上規定風筒移接工和瓦斯員要嚴格掌握,否則將給以風筒管理員或瓦斯檢查員不低於10元的處罰。
六、臨時停工不得停風,因臨時停電、檢修等原因造成停風時,必須由施工單位班長、放炮員負責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違者罰款50元。瓦斯員必須監督執行,否則罰瓦斯員20元。
七、恢複通風前,施工單位班長必須通知瓦斯員檢查瓦斯,確認停風的巷道內和局部扇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範圍內確無問題時,專門看管局部扇風機人員方可啟動局部扇風機,其它人員嚴禁私自停開局部扇風機,如停風巷道內瓦斯濃度超過1%時,必須嚴格執行《排放瓦斯製度》,違者幹部降職,工人降級。
測 風 製 度
一、必須在井下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地點設立測風站。
二、配備足夠的專職測風人員。
三、每旬10日、20日、30日前對全井下的所有用風地點進行風量測定,並認真填寫“通風旬報表”。
四、“通風旬報表”必須及時報送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安全科長審閱。
五、除定期巡查外,每天還要對井下主要用風地點的風量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安全科長。檢查結果要填寫測風日報表,並送交安全科長審閱。
瓦斯管理製度
一、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每年必須對礦井進行一次瓦斯等級鑒定工作。
二、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配備足夠的瓦斯檢查員。
三、瓦斯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思想品德好,政治覺悟高,對礦工及國家財產具有高度的責任感;
2、願意從事瓦斯檢查工作,並且熱愛本工作,能努力刻苦學習,鑽研業務,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3、文化程度達到初中畢業,或相當於初中畢業;
4、從事采掘工作二年以上的老工人。
四、新瓦斯員必須經過上級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並且在老瓦斯員帶領下,熟悉井下所有巷道(包括盲巷)及通風設施後,方可單獨作業。
五、瓦斯員要定期參加培訓,考試不合格,經再次培訓考試仍不合格者,調離本工種,從事其它工作。
六、瓦斯檢查員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次數、路線和檢查時間,對所管轄區域內的瓦斯情況進行檢查,並且必須保證檢查時間的均勻性,杜絕空班漏檢現象,嚴禁晚崗、脫崗。
七、瓦斯員要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度》、《瓦斯異常及時彙報調度製度》和《瓦斯員交接班製度》。
八、瓦斯員必須認真填寫原始記錄、瓦斯記錄牌,並通知現場工作人員,做到瓦斯檢查有記錄可查,嚴格做到瓦斯檢查手冊、瓦斯記錄牌、瓦斯日報三對口。
九、各采掘工作麵的放炮員,下井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檢定器,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並做好記錄。
十、瓦斯員記錄牌板距采掘工作麵距離不得超過20米。嚴禁任何人損壞和挪作它用。
十一、通風值班室必須每天填寫瓦斯日報,及時報送礦長和總工程師審批,值班員必須認真填寫各種報表。
十二、加強局部通風管理,嚴格執行《局部通風管理製度》,所有掘進工作麵的局扇都應實現“三專兩閉鎖”。
十三、加強局部積聚瓦斯管理,嚴格按《局部積聚瓦斯管理製度》執行,防止局部積聚瓦斯引起事故。
十四、嚴格執行《瓦斯排放製度》,杜絕無措施排放。
十五、加強機電設備管理,杜絕設備失爆。
1、井下所有的機電設備必須防爆。不防爆的設備嚴禁下井使用,消滅雞爪子和羊尾巴、明接頭及電火花。
2、停電檢修機電設備,必須有計劃按規定的時間進行,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
3、重點瓦斯管理地區的變電所,需停電檢修時,由停電單位編製專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由調度室安排具體的檢修時間,嚴禁任何人、任何單位隨意停電檢修。
十六、加強放炮管理,嚴禁違章放明炮、糊炮及明火放炮,嚴格使用水炮泥和放炮前後酒水等。
十七、嚴格執行《盲巷管理製度》,杜絕盲巷瓦斯事故。
十八、儀器儀表管理嚴格執行《儀器儀表管理製度》。
十九、對發現重大安全隱患避免釀成瓦斯、煤塵事故者,給予適當物質獎勵。
二十、瓦斯管理處罰規定:
1、瓦斯員培訓期間無故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2、培訓考試不及格及因故沒有參加培訓者,必須參加補考培訓學習,經培訓補考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凡補考不及格者調離本工種。
3、瓦斯員在巡回檢查中,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處理又不及時彙報,發現一次罰款10元;對發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不及時處理又不及時彙報,立即調離本工種,本月隻發生活費150元,因此釀成事故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重罰或開除處分,以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4、發現一次處瓦斯記錄不對口,罰瓦斯員或值班員10元。
5、施工負責人不給瓦斯員簽字,瓦斯員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彙報礦調度室;發現瓦斯員代簽字或他人代簽字者,罰簽字者5元。
6、不按規定進行交接班,發現一次罰交、接班瓦斯員各10元。正點後30分鍾不能到交接班地點接班,罰接班瓦斯員10元,接班瓦斯員還沒到接班地點,交班瓦斯員離開交接班地點,罰交班瓦斯員10元。
7、瓦斯記錄牌損壞或丟失,罰施工單位當班班長10元,罰值班瓦斯員10元。
8、不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檢查瓦斯,漏檢一處(次)罰放炮員5元,罰負責本區域檢查的瓦斯員、安檢員各5元;違章放炮一人次罰放炮員10元,罰負責本區域檢查現場的瓦斯員、安檢員各10元,對違犯規定放炮造成事故的有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重罰,以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9、瓦斯員漏檢一處(次)罰款20元,空班一次調離本工種,本月隻發給生活費150元。因空班漏檢釀成事故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重罰或開除處分,以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10、凡本月受罰金額累計達到100元以上者,必須停班學習3~10天,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瓦斯檢查員巡回檢查製度
一、值班瓦斯員值班區域劃分:
1、采煤工作麵:采麵進風巷,采煤工作麵(包括工作麵上隅角),采麵回風巷,保證本采麵供風的主要通風設施,保證本采麵防塵用的防塵設施,本區域內的礦井監控係統的各種設備(電纜、傳感器、分站)。
2、掘進工作麵:保證本掘進工作麵供風的局扇及其開關附近20米以內,風筒,掘進工作麵(風筒出口至工作麵迎頭),掘進工作麵回風(風筒出口至掘進巷道口 ),本掘進工作麵區域內的礦井監控係統的設備(電纜、傳感器、分站)。
二、值班瓦斯員檢查路線:
1、采煤工作麵:采麵進風巷→采煤工作麵→采麵回風巷。
2、掘進工作麵:局扇及其開關附近20米以內→風筒→掘進工作麵回風→掘進工作麵→風筒。
三、值班瓦斯員巡回檢查必須保證檢查時間的均勻性,如每班檢查三次(高瓦斯礦井)可按以下規定:
1、第一次巡檢時間必須在正點後三小時內完成;
2、第二次巡檢時間必須在正時點後五小時內完成;
3、第三次巡檢時間必須在交班前完成。
低瓦斯礦井可按以下規定:
1、第一次巡檢時間必須在正點後三小時內完成;
2、第二次巡檢時間必須在交班前完成。
對於瓦斯異常的工作麵必須隨時檢查瓦斯情況……。具體地點的具體檢查次數詳見本礦《瓦斯檢查規定》和《瓦斯檢查計劃書》。
四、值班瓦斯員必須按照以上規定的區域、路線、時間對所管轄區域內的瓦斯情況按《規程》規定的次數檢查,並認真填寫原始記錄和瓦斯記錄牌板,同時填寫瓦斯傳感器數值,如果傳感器顯示數值超過允許誤差(瓦斯傳感器數值與瓦斯檢定器的數值之差,0~1%時≤±0.1%、1~2%時為≤±0.15%、2~4%時為≤±0.20%),及時通知安全調度室值班人員由維修調試人員進行校正。檢查一次填寫一次,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做到瓦斯檢查有記錄(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不空班,不漏檢。
五、值班瓦斯員在巡回檢查過程中,還必須檢查采掘工作麵內電動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的風流中的瓦斯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認真記錄在瓦斯檢查手冊記事欄內。每個瓦斯員除按規定檢查瓦斯外,必須並且有責任對其行走路線內的通風設施、防塵設施、通風情況、防塵情況及防滅火設施等其它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要及時彙報,並認真詳細地填寫在瓦斯檢查手冊記事欄內。
六、瓦斯檢查執行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製度,瓦斯員檢查一次,施工負責人簽字一次,不能由他人代簽。
七、值班瓦斯員在巡回檢查過程中,對各種違犯“三大規程”、各種安全技術措施或各種規章製度的行為有權當場製止或罰款處理,存在重大隱患者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瓦斯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瓦斯異常及時彙報調度製度
一、在下列情況下:①瓦斯(或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②瓦斯(或二氧化碳)湧出量突然增大或減小;③局部通風巷道的供風局扇或風筒損壞嚴重不能及時處理;④井下通風設施損壞,嚴重影響本區域供風;⑤排放瓦斯(三人排放);⑥瓦斯局部積聚不能及時處理;⑦巷道貫通;⑧出現煤與瓦斯突出預兆;⑨風流中出現特殊氣味(如臭雞蛋味為硫化氫氣味、煤焦油味為煤自燃嚴重出現明火時散發的氣味等)等必須執行本瓦斯異常彙報調度製度。
二、值班瓦斯員發現所值班區域內出現瓦斯異常情況,必須彙報礦生產調度室,並同時彙報礦安全調度室。
三、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彙報後,必須立即彙報安全科值班領導和礦值班領導,由安全科或礦值班領導指定專人,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記錄,並將處理結果填寫清楚。
四、如果瓦斯檢查員發現瓦斯異常情況時不彙報或彙報不及時,視情節輕重給以處罰。因沒發現異常情況或沒有及時彙報而釀成事故者,給以開除處分,以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局部積聚瓦斯管理製度
一、值班瓦斯員必須嚴格執行《瓦斯異常及時彙報調度製度》。
二、值班瓦斯員在巡檢過程中必須同時檢查可能造成局部積聚瓦斯的地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可能造成局部積聚瓦斯的地點主要有:采煤工作麵的上隅角、采煤機附近、頂板冒落處、密閉附近(包括永久密閉和臨時密閉)、無風的巷道或微風巷道的頂板附近等。
四、采掘工作麵內鏈板運輸機底槽內的瓦斯濃度達到2%,體積超過0.5立方米,也應按局部積聚瓦斯處理。
五、采掘工作麵內,體積大於0.5立方米的空間,局部積聚瓦斯濃度達到2%時,附近20米以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六、在回采工作麵回風上隅角以及一段未放頂的巷道空間至煤壁線的範圍內空間,都按回采工作麵風流處理。當此範圍內瓦斯濃度達到1%,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七、如果瓦斯員漏檢或發現問題不處理、不彙報或彙報不及時,視情節輕重給以處罰。因此而釀成事故者,給以開除處分,以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八、發現局部瓦斯積聚而不能及時處理時,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寫措施進行處理。
排放瓦斯製度
一、本製度適用於臨時停風的盲巷和已封閉的巷道內積聚瓦斯的處理。
二、因檢修、停電等原因造成掘進工作麵停風時,施工單位班長必須通知本區域內值班瓦斯員,由瓦斯員進行處理。
三、瓦斯積存時間不超過8小時和時間超過8小時,但盲巷內瓦斯濃度不超過3%,可按以下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1、瓦斯員首先檢查盲巷內瓦斯情況,確認不大於3%時,執行本措施。且必須檢查局扇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大於0.5%。
2、參加人員:瓦斯員、安全監察員、采掘班組長。
3、人員分工:瓦斯員擔任排放瓦斯的總指揮,負責檢查和控製瓦斯排放量、切電範圍、站崗位置;采掘班組長負責安排撤人、切電、站崗人員布置,排放時負責控製風量大小;安全監察員負責監督本製度的實施,檢查采掘班組長的安排是否到位,排放時負責啟動或停止局扇。
4、排放前,必須彙報礦安全調度室和生產調度室,且安全監察員檢查確無問題後,方可啟動局扇,進行排放。
5、排放完畢後,瓦斯員要對排放地點及其回風係統中的瓦斯情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確認無問題後,方可向巷道內電氣設備送電,恢複正常工作。
6、排放工作結束後,必須彙報礦生產調度室和安全調度室。
7、參加排放瓦斯人員必須攜帶防爆性能好、質量合格的瓦斯檢定器和礦燈。
8、排放時,嚴禁產生機械火花。
四、瓦斯濃度小於1%或二氧化碳濃度小於1.5%時,可直接通風進行排放。
五、瓦斯濃度大於3%時,必須由安全科製定專門排放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和有關領導等批準後,嚴格按措施進行排放。
六、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私自排放瓦斯,一經發現,將給以責任者及其所在單位領導重罰,造成事故者責任自負。
瓦斯報表審批製度
一、安全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每天對井下所有工作地點的通風瓦斯情況進行總結、報表。
二、填寫通風瓦斯日報必須認真、清楚、準確。
三、每日由安全調度室值班人員將通風瓦斯日報報送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和安全科長審閱、簽字。
四、通風瓦斯日報每天送交礦生產調度室一份,使其能及時準確掌握井下各生產地點的通風瓦斯情況。
五、通風瓦斯日報要認真存檔,至少保存六個月。
瓦斯檢查員交接班製度
一、瓦斯檢查員執行指定地點交接班。
二、交接班地點由安全科按井下通風、瓦斯等實際情況而定。重點瓦斯管理地點(區域)執行現場交接班。出現瓦斯異常情況時執行現場交接班。
三、交接班執行交接班簽字,不準由他人代簽。
四、交接班時交班人要把當班本區域內的通風、瓦斯、防塵等情況詳細交代給接班人員,重點問題要填寫在瓦斯檢查手冊記事欄內。
五、瓦斯班長要將本班遺留的問題填寫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並向接班瓦斯班長交代清楚。
盲巷管理製度
一、井下凡超過6米沒有通風的巷道均屬盲巷。
二、井下盲巷由安全科負責管理。
三、臨時停工的掘進工作麵不得停風,因故停風時間超過8小時或雖不超過8小時但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施工單位必須切斷停風巷道內一切電氣設備的電源,由瓦斯員負責進行臨時密閉,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否則罰責任者50元。
四、凡停工的掘進工作麵停風時間超過7天或雖不超過7天而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施工單位必須拆除停風巷道內一切電氣設備的電源,安全科必須進行永久密閉,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否則罰責任者100元,造成事故者將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五、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及時進行封閉(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在封閉工作沒有結束前,必須隨時觀測采空區回風流中的有害氣體濃度,發現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限度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加快回收或封閉工作,否則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100元的處罰,因此造成損失將視情節輕重給以處罰,造成事故者將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六、密閉牆位置距進回風巷道口不得超過6米,並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必須按《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進行密閉和設置柵欄,否則,一處不合格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50元的處罰。
七、對臨時停風的盲巷必須設置進行臨時密閉或設置正規柵欄,否則一處不合格將給以責任者50元的處罰。
八、瓦斯員每班必須對柵欄、密閉檢查一次,有一處次漏檢、瓦斯超限或損壞未彙報者罰款20元以上。
九、柵欄和密閉外不得出現瓦斯積聚,瓦斯濃度達到1%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給以責任者50元的處罰。
十、開掘工程必須執行“三不停頭”的原則和少開探巷、少留盲巷,對不負責造成無效進尺的探巷和盲巷應由責任者和設計者負責,並給以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十一、任何單位無權派人到盲巷內工作或查看,擅自進入盲巷者罰款50元,給以私自批準進入盲巷工作或查看的責任者處以不低於500元的處罰,發生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二、如需檢查盲巷內瓦斯含量或其它有害氣體時,必須兩人以上,邊走邊檢查,前後相距5~10米,發現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必須立即退出。嚴禁單人進入超過6米的盲巷或明知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已經超限的盲巷進行檢查,否則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50元的處罰,發生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三、凡進入盲巷,找盲巷遇難人員或執行特殊任務時,必須製訂專門措施報總工程師和有關領導批準後方可進行,否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50元的處罰,造成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四、重點瓦斯管理區域的變電所需停電檢修時,停電檢修單位必須編製專門措施,報總工程師和有關領導批準後,由生產調度室具體安排時間,方可停電檢修,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擅自停電檢修,違犯者給以責任者不低於50元的處罰。
十五、各采掘單位使用的小絞車硐室不得超過6米。特殊情況下,經安全科檢查,確保有害氣體不超限時可適當延長距離,否則私自超掘進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十六、各單位下井人員必須熟悉入、升井路線。新搬作業區,必須由施工單位的隊長或負責施工的技術員三班親自帶領工人到新搬作業區,嚴禁自找路線亂闖盲巷,違者罰款100元,並追究領導責任,發生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七、井下所有人員嚴禁擅自進入盲巷或私自拆除柵欄和密閉。如因工作需要進入盲巷柵欄內,必須與安全科聯係,製定專門措施,同時派專人監護方可入內,否則將給以責任者不低於500元的處罰。
巷道貫通製度
一、測量部門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將貫通通知送交安全科、生產單位等部門。
二、安全科接到貫通通知後,要立即製定貫通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審閱、簽字。
三、貫通措施由製定人員負責傳達。
四、有關單位接到貫通措施後,要嚴格按既定措施認真執行。
五、巷道貫通後,必須形成全風壓通風係統。
防滅火管理製度
一、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必須對礦井的每一煤層進行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工作。礦井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滅火管理人員。
二、每一入井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可能或已經發生礦井火災(包括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進行彙報,並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進行直接滅火,將火勢控製在萌芽狀態。對知情不報者必須進行嚴肅查處;對因耽誤滅火時機以至釀成事故者也要嚴肅查處。
生產調度室或安全調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時,必須立即按本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附表通知有關人員到場,根據提供的情況,提出搶救方案,積極采取滅火措施。
三、采煤工作麵必須采用後退式開采,並根據采取措施後的煤層自然發火期確定開采期限。回采過程中不得任意留設設計外煤柱和頂煤。采煤工作麵采到停采線時,必須采取措施使頂板冒落嚴實。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或根據自然發火期確定封閉時間。在封閉工作沒有結束前,必須隨時觀測采空區回風流中一氧化碳濃度,發現超限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加快回收或封閉工作。
四、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庫,並配備足夠數量防滅火器材,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井下爆炸材料庫、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皮帶運輸機巷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麵附近的巷道中,應備有滅火器材,並在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確定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
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五、建立消防水池和滅火管路,消防管路上每隔50米安設一個三通閥門。
六、若井下發生火災,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封閉火區、短路風流、局部反風或全礦井反風等措施,防止火災事故擴大。
七、通防隊滅火時,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濃度及風流變化情況,防止瓦斯煤塵事故。不能直接滅火時,應先封閉火區,縮小火區範圍,並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八、電氣設備著火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使用不導電的滅火材料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九、禁止在井口房和主要扇風機房附近20米以內使用明火。嚴禁攜帶易燃物品入井。
十、嚴禁在井下拆卸礦燈。
十一、井下炸藥、雷管等爆破器材的使用,都必須嚴格執行《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嚴禁放明炮、糊炮和明火放炮,嚴禁使用可燃物充填炮眼。
十二、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或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報有關部門和領導審閱簽字,並嚴格執行。
十三、井下所有安裝電動機和開關的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都要進行瓦斯檢查,容易積聚瓦斯的地點,禁止安裝電氣設備。
十四、定期對采空區密閉、火區防火牆內外的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氣等各種氣體濃度進行測定,發現問題立即彙報有關部門和礦總工程師,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十五、井下防滅火必須堅持以防為主,做好火災預測預報工作,並對每次預報結果詳細記錄並加以分析,發現征兆必須立即處理。在防滅火時,必須合理選用現有的各種防滅火方法,做到快速、高效,以最小的投入達到最好的效果。
灌漿管理製度
一、安全科要對巷道布置、隔離煤柱尺寸、灌漿地點、密閉位置等,在其防滅火管理台帳及采掘工程平麵圖上詳細標注。
二、製定年、季度生產計劃時,安全科要結合生產科對灌漿計劃和采掘生產計劃合理安排。在安排月生產計劃時,必須製定灌漿計劃。製定灌漿計劃時,要對下漿量、下土量、下水量、水土比例作出明確的規定。另外,對灌漿方法、防跑漿措施以及密閉牆裂縫、上升水位、通訊聯係方法、灌漿係統和脫水係統路線、灌漿管路檢查維修方法等,都應作出具體規定。
三、每次灌漿前,必須首先灌入10分鍾清水衝洗管路,檢查管路是否暢通。灌漿正常後,每隔2小時向安全調度室值班人員彙報灌漿情況。灌漿時發生問題,立即停止灌漿,進行處理,並及時彙報安全調度室。灌漿結束後,必須徹底衝洗管路,待井下觀察人員彙報管路衝洗幹淨後,方可停止衝洗工作。
四、嚴格按照規定的泥漿濃度進行灌漿,以保證灌漿效果。通防隊隊長應隨時到灌漿站抽查灌漿濃度,督促灌漿工做好灌漿工作。
五、通防隊必須派專人經常檢查工作麵及周圍巷道、密閉牆的壓力、漏漿或滲水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向安全調度室彙報,並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六、在灌漿區下部進行采掘前,必須首先探明采空區積水情況,如有積水,必須先采取有效的疏水措施,方可進行采掘作業。
七、灌漿工作沒有結束前,灌漿工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認真填寫灌漿記錄和灌漿日報表。
八、通防隊必須建立灌漿量、漿水量和脫水量統計台帳。
九、通防隊必須建立健全灌漿係統各工種崗位責任製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加強灌漿管理。
注氮管理製度
一、製氮設備的管理及維護
1、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需及時檢修製氮設備,且不允許向井下注氮。
①氮氣純度<97%;
②氮氣流量(表顯)<150m3/h;
③冷卻水溫>30℃;
④各種參數顯示儀表有一個失靈時;
⑤製氮設備出現其它故障影響正常運轉時。
在上述故障情況下,因防滅火需要,確需注氮時,必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2、安全科必須做好製氮設備的日常檢修、維護工作,確保設備完好,對影響設備正常運轉的零部件要及時更換。
3、在製氮期間,製氮工要按運行記錄表上所列內容認真填寫,發現設備出現異常或其儀器儀表所顯數據出現異常時,要及時向安全調度室反映情況,以便及時解決。
二、采空區注氮與停注條件
1、當采空區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及時注氮:
①工作麵上隅角出現CO,其濃度向上遞增,達到40PPm,且仍向上遞增;
②工作麵上隅角CO濃度達到60PPm時;
③工作麵上隅角或其它測溫地點的溫度高於進風流溫度15℃時;
④工作麵上隅角或工作麵其它測溫地點溫度高於35℃時;
⑤放煤溫度高於40℃時;
⑥當工作麵在回采過程中因推進度緩慢,采空區中處於自燃帶中的浮煤達到了其自然發火期時;
⑦工作麵回撤期間,采空區自燃帶中的浮煤達到了其自然發火期時。
2、已封閉的采空區,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需進行注氮:
①密閉內氧氣濃度相對減少,CO、CO2濃度逐漸增加時;
②密閉內空氣溫度增大,密閉外巷道周壁上有水珠時;
③密閉內溫度達到30℃以上,且仍向上遞增時;
④密閉內逸出氣體有特殊的火災氣味(煤油味等)、煙霧時。
3、另外,巷道中的火區在下列情況下,可適當注氮以防止其進一步發展:
①火區擴展速度快,且範圍已較大,打鑽注凝膠速度相對較慢時;
②打鑽設備不能及時到位時;
③防滅火材料(如配凝膠材料等)不能及時到位時。
4、停止注氮條件
當如下條件全部滿足時,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停止注氮:
①獲取內CO濃度穩定低於10PPm以下;
②火區的出水溫度低於25℃;
③火區出氣與進氣溫度差不超過5℃;
④火區內氧氣濃度降低到5%以下。
5、需要注氮時,由通防隊彙報安全調度室,並經礦總工程師同意後,由安全調度室安排注氮。停止注氮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調度室方可通知製氮工停止注氮,製氮工未接到安全調度室當班調度員通知時,製氮工不得聽從他人指揮而隨意開始或停止注氮。
三、注氮安全技術要求
1、為提高氮氣的利用率與注氮效果,必須對回采工作麵采空區、已封閉采空區及巷道火區采取相應的堵漏、均壓措施。
2、地麵製氮工必須嚴格按要求操作,設備出現異常時必須及時彙報,必要時先關機後彙報,嚴禁將氮氣濃度低於97%的空氣注入火區。
3、輸氮管路必須做到平、直、穩,按要求設置三通閥門,並加強軟管的管理和維護,嚴禁漏氣、打死褶或被浮煤壓埋;嚴禁在注氮管路上堆放、吊掛他物。
4、對管路分岔處及管路中的閥門要嚴格管理,經常檢查,嚴禁閥門處漏氣及非工作人員隨意開、關。
5、注氮結束後,通防隊必須及時關閉通向采空區中的管路閘閥,以防止空氣串入采空區。
6、開始注氮前,由安全調度室通知,通防隊派管路工先打開井下卸氣閥門,待氮氣濃度達到97%以上後,方可打開注氮點閥門,關閉卸氣閥門,開始正式注氮。
火區管理製度
一、安全科必須繪製火區關係圖,所有火區和可能發火點均應在圖上注明,建立火區管理卡片、火區位置關係圖。
二、火區關係圖中注明永久防火牆位置,對永久防火牆的管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永久防火牆外側必須設置柵欄、警標、說明牌板、瓦斯牌板,說明牌板必須填寫防火牆建築日期、建築材料、厚度、負責人等,瓦斯牌板必須填寫防火牆內外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氣等氣體濃度及溫度、防火牆內外壓差、測定日期、檢測人等。
2、防火牆外必須支護完好,保證牆體完好,不漏風。
3、防火牆必須預留觀測孔,必要時留設注漿管。
4、防火牆的觀測必須按照《瓦斯檢查規定》的要求進行,發現異常變化時,必須及時彙報安全調度室和礦總工程師,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5、對防火牆的檢測結果,必須隨時填寫瓦斯牌板和記錄本。安全調度室值班人員及時填寫多種有害氣體檢測台帳,並填寫各種有害氣體日報表,安全科長及有關領導每日審閱簽字。
三、安全科必須建立健全火區管理卡片和台帳。
四、啟封火區恢複生產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嚴格遵守《規程》第二百四十八條和第二百四十九條中有關啟封火區的規定。
微機房值班員值班製度
一、值班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心,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值班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經測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三、嚴格按照《微機房值班員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四、不得隨意中斷主機運行。
微機房值班員交接班製度
一、按時交接班,做到24小時微機房內不間斷值班。
二、交班前,值班人員要搞好微機房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三、交班人要將本班內遺留的問題向接班人交代清楚,接班人要積極處理,不得相互推諉。
五、交班前,交班人要將微機房內的各種資料整理整齊。
礦井監控係統管理製度
一、 礦井監控係統在一定程度上關係著礦井職工的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全礦每一位幹部職工都有保護礦井監控係統的責任和義務。
二、礦井監控係統是礦井主要的安全設備之一,除監控係統管理員、瓦斯檢查員外,其它任何人員不得亂動本係統設備。
三、礦井建立監測隊伍,配備足夠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應同時具有通風和安全監測兩門專業的知識。
四、安全監測員實行設備包機製,對其管轄的監測裝置認真管理。
五、礦井設立監測中心室(微機房)和監測裝置維修室。
六、監測管理人員必須建立設備儀表台帳、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監測裝置故障登記表、檢修記錄表、裝置使用月報和季報表、監測重點日報表、監測係統圖。
七、監測裝置安設的種類、數量、位置、報警點、斷電點、斷電範圍、電纜敷設都要符合《規程》規定。
八、各種裝置(包括分站、電纜、傳感器、聲光報警器、遠程斷電控製器等)實行分片管理,並隨采掘生產的不斷變化而做相應調整。各單位必須對轄區內的監測裝置進行看管,發現報警或其它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彙報生產調度室和安全調度室。
九、各單位對轄區內的監測裝置的電源更改線路、斷電或搬遷電氣設備時,必須提前通知安全科,由安全科采取相應措施後方可進行,嚴禁私自中斷監測裝置的使用,否則安全科將對其做相應處罰。各單位的電工應對監測裝置的供電線路熟知,在非常時刻,能給儀器停送電。
十、安設在采掘工作麵的各種傳感器,施工單位放炮時必須移到安全防護地點,放炮後在移回到原來位置,否則損壞傳感器時安全科將給以相應處罰。
十一、監測裝置所在區域內的瓦斯員,每班必須對本區域內的監測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彙報安全調度室。瓦斯員在填寫瓦斯手冊和瓦斯牌板時,增填傳感器數值,如果發現傳感器超過允許誤差,立即通知安全調度室,由監測人員進行調試。
十二、礦井監控係統的所有裝置必須防爆,完好標準同其它電氣設備,消滅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等。
十三、監測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必須升井進行全麵檢修。
十四、監測中心應24小時不間斷監測,保證設備功能正常。值班員每天打印日報表。
十五、監測中心應保證各種數據保存一年以上。
十六、監測中心室、維修室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儀器儀表、圖紙、工具等放置或懸掛整齊。
監控(測)係統設備包機製度
一、本製度僅適用於礦井監控(測)係統的設備管理。
二、井下監控(測)係統按分站進行分片管理,各個分站及其附帶的傳感器、電纜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三、包機人必須做到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保證設備正常運行,消滅失爆現象。電纜懸掛整齊,各分站及其傳感器清潔衛生。
四、定期檢查維修,按《規程》規定定期對所管轄區域內的傳感器進行校正。
五、新增傳感器時,組織人員共同安裝,安裝完畢後,交由分站包機人管理。
六、包機人對其所包管的監測設備必須認真登記其運行時間,連續運行6個月以上時(分站12個月、傳感器6個月),必須升井檢修。整個監控(測)係統的設備必須保證在12個月以內全麵升井檢修一遍。
儀器儀表管理製度
一、儀器儀表屬精密計量器具,使用和維修人員要妥善保管,備加愛護,避免碰撞、淋水等。
二、儀器儀表必須具有國家認證的計量合格證才能使用。
三、對新購買的儀器儀表,必須經校正後方可使用。
四、按有關部門的規定期限定期對所使用的儀器儀表進行校正。
五、使用儀器儀表的人員必須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並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使用。
六、維修人員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對儀器儀表進行牌板管理,並認真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七、對報廢的儀器儀表要嚴格報批,經主管人員批準後才能停止使用,並嚴格進行登記。
安全科職工業餘培訓製度
為了提高和鞏固職工的業務技術水平,更新知識,特製定如下製度:
一、定期由安全科按計劃對各工種進行培訓。
二、及時培訓新補瓦斯檢查員、安全監察員、測風員、火工品管理員等特殊工種。
三、對新儀器、新設備在使用前進行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四、在培訓期間要做好記錄(包括參加人員、考試成績等),並備案待查。考試合格者,辦理合格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對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繼續培訓,補考合格後才能上崗;補考再不合格者,開除安全科。
五、及時掌握每一職工的工作情況,發現技術不過關者要組織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領取合格證後,方可繼續上崗。
安全科科務會議製度
一、每月由安全科長組織一次科務會議,總結上月工作情況。
二、根據礦生產計劃和上月工作情況,研究本月工作計劃。
三、總結經驗教訓,尤其技術問題,研究解決目前存在的技術及管理難題。
四、全體與會人員預計本月可能出現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定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
五、 有必要時科長有權隨時召開科務會。
注:以上製度涉及的“重罰”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嚴厲處罰”為不低於300元的處罰。
第三章 生產調度室職責及其規章製度
生產調度室職責
一、負責日常生產組織和指揮,掌握采、掘、運的綜合平衡,及時向礦領導和上級調度反映情況,保證生產計劃的圓滿完成。
二、執行礦領導和上級機關的指示。通過調度係統發布生產方麵的通知和調度指令。
三、及時傳達各項指令,嚴格執行各項製度,並檢查落實情況,對下級彙報的問題,應及時報告領導迅速解決。重大問題要有書麵報告。
四、檢查和調整井上下運輸工作,根據生產情況,對運輸工作進行及時的調度,防止由於車輛不足影響生產。
五、組織好采掘工作麵生產,組織采掘工作麵形成正規循環,實行科學管理和文明生產,搞好質量標準化,提高生產技術管理水平。
生產調度工作製度
第一條 調度室是全礦生產的指揮中心,是領導組織指揮生產,了解生產情況,不斷提高生產效率的參謀部。
調度室設井上下調度,24小時值班,在調度主任領導下,對全礦生產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調度指揮。
第二條 日常調度工作
1、調度人員在值班期間,根據作業計劃和調度主任的有關指令,對全礦的生產活動行使礦長指揮權,各級人員必須服從調度命令。
2、調度人員要嚴格按照作業計劃要求,隨時掌握生產的動態,合理組織設備的經濟運行,認真組織、積極協調,以班保日,以日保旬,以旬保月地按期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任務。
3、當生產處於緊急狀態時,調度人員為確保生產和安全,有權調動全礦的人力、物力,運輸工具和各種專業機械進行工作。
4、調度人員必須堅持“麵向生產、麵向基層、麵向群眾”的工作方向,必須做到:組織生產到現場;處理問題到現場;聯係群眾到現場。
5、調度人員必須全力做到:情況明,行動快,辦事準,指揮靈,傳達領導指示及時,生產動態反應迅速。
第三條 生產調度會議按時召開,每天下午4點半調度會由生產、安全副礦長主持,各有關科室和區隊參加,研究解決生產安全上存在的問題,檢查生產任務的完成情況,布置生產工作以及傳達礦的有關決定等。
第四條 請示與彙報
1、請示與彙報是一項嚴肅的工作紀律,從基層崗位操作人員到礦調度值班人員都必須嚴肅認真地執行。
2、及時準確地向上級調度部門及有關領導報出每日調度日報和旬報,不允許有拖報、漏報、誤報和偽報現象發生,更不允許有應付性彙報,刁難性彙報等不負責任的行為。
3、對於關鍵性事故,要及時彙報礦領導,特殊情況也不得超過二十分鍾。彙報要清:即事故發生時間清;事故地點清;事故影響範圍清。
4、緊急情況下,調度人員可先處理,但事後必須及時向領導彙報處理的詳細情況。
5、收集班、隊長的彙報,並做好記錄。
第五條 調度工作網的相互聯係
1、調度人員在生產副礦長和調度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對下達的指示和命令要堅決貫徹執行。對其他礦領導、科室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的指示和建議應尊重,有條件時也要執行。
2、一切有關生產的調度命令,都要通過調度室下達。特殊情況下,礦領導越過調度室下達的生產指令,事後應及時通知調度室。
3、值班調度員是當班生產的全權負責人,負責組織指揮生產。
4、區隊長與調度人員之間在生產中發生意見分歧時,要盡可能協商統一。
5、區隊長對調度指令有不同意見時,要立即申明理由,協商處理,考慮調度員從全局出發,要堅持調度人員意見,區隊長執行。
6、各區隊在生產中如有另外工作安排,必須事先聯係調度同意後方可進行工作。
7、區隊生產出現停產或發生事故要及時向調度彙報。
第六條 交接班製度
1、交接班者要將本班生產的主要情況作出總結,逐條記入值班日誌,向接班者提供新的記錄表,並當麵詳細介紹情況。
2、要交待清楚調度會決定,領導指示,上級或兄弟單位送達的文件和資料等。
3、接班者要詳細閱讀記錄和日誌等,要認真聽取交班者介紹情況,如有不清之處,要當麵詢問,當麵交接清楚,雙方會簽,交接完畢。
第七條 牌版圖表和台帳管理
1、根據國家頒布標準的要求做好調度牌板圖表和調度台帳的管理工作。
2、生產調度統計人員一定要根據全礦生產情況以及其他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做好牌板圖表管理工作,每班、每日及時填報。
3、調度主任每天或定期檢查調度牌板、圖表和台帳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值班調度要準確無誤地填寫好調度台帳,以備查存。
第四章 生產科職責及其規章製度
生產科職責
一、負責全礦生產管理,編製年、季、月生產作業計劃。為完成生產作業計劃,編製措施、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
二、負責設計礦井開采方案,掌握采掘布局合理平衡。做好生產計劃完成情況的各種統計報表。
三、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落實生產計劃情況。
四、協助安全科搞好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生產檢查。
五、建立健全各種技術檔案,保存好技術資料。
六、定期向生產副礦長提供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及月度、年度總結。
生產經營計劃管理製度
一、每月月底以前由生產科組織編製下月生產經營計劃。
二、生產經營計劃內容包括:各施工隊產量、進尺的任務,單價,材料消耗指標,具體獎懲辦法等。
三、在施工作業中如果需要局部調整生產經營計劃,由主管技術員提出書麵申請,經科長、生產礦長、總工簽字後備案生效。
四、月終主管技術員對各施工隊本月的生產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根據生產經營計劃進行獎懲,並報生產科長,生產礦長備存。
五、月底經營辦公室對各施工隊本月的材料消耗進行總結,根據生產經營計劃進行獎懲。
技術管理製度
一、施工作業前必須先行編製《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並經有關領導、科室、單位會審通過簽字生效後進行貫徹執行。
二、各種規程、措施、測量原始資料、測量結果、計算資料等要集中、分類存檔保存。
三、礦圖齊全,測量組每10天填繪一次全礦采掘工程平麵圖。
四、各技術員對所管區域的生產進度、工程變化情況及時填在自用工程平麵圖上。
五、生產科每月組織一次生產技術管理研討會,對上一月的技術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總結。
六、搞好測量工作。
七、測繪、編製各種圖紙、圖表、
八、負責觀測、掌握和保存地質、水文資料,完成礦長交給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 機電科職責及其規章製度
機電科職責
一、機電科負責全礦井上下的供電工作,做到安全運行,保證供電質量。
二、機電科負責機電技術管理工作,編審設備大修計劃,停產檢修計劃,技術資料的分類歸檔,並妥善保存。
三、機電科負責全礦井上下機電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對檢查出來的問題,製定整改措施,並限期解決。
四、機電科負責礦安排的設備配件製作工作,保證一線的一切配件供應。
五、機電科對運行中的大型設備,按規定期限檢驗和維護,保證其性能良好,安全運行。
六、機電科負責編製年終檢修計劃。
七、機電科負責本科管轄的設備檢修工作。
八、機電科對所管轄範圍內的各工種進行培訓,提高技術技能。
九、機電科對所屬的重要場所,要定期進行檢查。
機電隊長崗位責任製
一、按照礦及機電科的生產安排及機電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本隊人員搞好所管轄區域內機電管理和安全運行維護工作,確保機電設備、裝置經常處於良好運行狀態。
二、經常到現場指揮工作,深入了解設備和供電係統的運行狀況,嚴格按設備完好標準和質量標準化標準指導工作,加強設備維護,使設備“三率”達到要求。
三、對井下供電要堅持“三無”(即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雞爪子指兩條電纜對接時不使用防爆接線盒,芯線與芯線對接;羊尾巴指電纜護套鬆脫在防爆密封圈外;明接頭指兩線直接對接,芯線露在外邊)、“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螺絲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二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和“三堅持”(堅持使用檢漏斷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鑽綜合保護、堅持使用局扇風電閉鎖)的原則,杜絕設備失爆。
四、搞好文明生產,負責機電設備運行和安全運轉。
五、搞好本單位特殊工種的培訓工作。
六、負責機電設備的使用、維護和回收工作,保證不丟失、不損壞,並及時安排修複利用。
七、負責全隊考勤,抓好勞動組織紀律,做到文明化生產和管理。
井下供電管理規定
一、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二、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裝置,有螺絲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
三、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碉室整潔整齊。
四、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五、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鑽、照明、信號綜合保護,堅持使用瓦斯電、風電閉鎖。
井下供電電纜敷設的管理規定
一、電纜必須懸掛
(1)在水平巷道或傾角30°以下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吊鉤懸掛。
(2)在立井井筒或傾角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夾子、大箍或其它夾持裝置進行敷設。夾持裝置應能承擔電纜重量,並不得損壞電纜,
二、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鬆弛度,並在承受意外重力時,能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使電纜在有礦車掉道時不致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致落茬軌道或輸送帶上。
三、電纜懸掛點的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內不得超過3m。
四、電纜不應懸掛在壓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在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品。
五、如果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m以上距離。
六、電纜與風筒等易燃物品應分掛在巷道兩側,否則相互之間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盤圈或盤8字形電纜不得帶電。
七、巷道中通信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兩側,否則應敷設在電力電纜的上方0.1m以上地方。
八、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其間距應大於0.1m,高壓與高壓,低壓與低壓之間不得小於50mm。
井下電氣防爆的管理規定
一、開關應完好無損,轉動防爆麵間隙應小於0.4mm,不得缺絲少件。螺絲、彈簧墊要齊全。
二、接線時電纜外皮進入按線腔一般在5~15mm,接線要牢固且接觸電阻不得大於同種線徑電纜的電阻。
三、接線應整齊無毛刺,齒形壓線板,平墊齊全,不得壓電纜皮。
四、接線腔內要幹淨整齊,接地線長度應以把所有電纜線拉脫之後,地線不脫落為標準。
五、膠圈大小合適,電線套入膠圈內,電纜外皮與膠圈間隙不應大於0.5mm,膠圈外徑與進線口間隙不得大於2mm,膠圈厚度不得小於電纜芯線直徑的7倍。
六、所有不接線的接線口,都必須有厚度不小於2mm的擋板堵死,且必須有密封圈,擋板要擋在外麵。
七、螺旋接線咀以手不能旋動為合格,帶壓線板的接線咀以電纜壓緊後不鬆動為標準。
八、開關彈簧墊、螺絲必須齊全,有彈性物質力除外。
主井、暗斜井鋼絲繩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確保鋼絲繩的使用壽命,使用單位各班組必須遵循下列規定:
1、在使用中,鋼絲繩必須經常放在地滾上,不許有缺滾、脫滾或脫輪的現象。
2、各班組要特別注意各鋼絲繩部分不許有彎曲現象,不準將地滾拉壞。
3、各班長必須認真交接班,如果發現鋼絲繩不符合要求,則要立即彙報,必要時馬上更換。
鋼絲繩日常管理規定
1、每日8點班由測繩工檢查鋼絲繩及附屬聯接裝置的完好情況。
2、檢查路線為斜井—豎井鋼絲繩—罐籠—井下其它管轄地點鋼絲繩。
3、如果發現任一處鋼絲繩摩損率、斷絲率超標,或其它部位不完好,立即停鉤,彙報主管領導,等待處理。
4、每日8點班檢查後,將檢查情況,如實填寫鋼絲繩日檢表報機電科、安全科留存。
主扇司機交接班製度
一、持證上崗,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二、堅守工作崗位,現場進行交接手續,嚴格執行麵對麵,手對手。
三、必須提前半小時上班,對遲到者每次每分鍾罰款0.5元。
四、當班人員在下班前必須打掃機房衛生,保證設備和工作場地整潔整齊。
五、認真填寫交接班手續及運行記錄。
六、必須給下一班交接清楚機械設備運行情況。
礦燈領用發放製度
一、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加強對礦燈的管理工作,不經有關單位批準嚴禁往外借用礦燈,否則進行處罰。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燈牌對號發燈,無燈牌嚴禁發放。
三、因工作需用礦燈者,要由調度室出具證明,手續齊全後方可發燈。
四、值班人員必須做到發燈、收燈時每盞都要有詳細記錄,包括時間、燈號、單位。
五、值班人員必須做到發燈檢查,交燈檢查,確保礦燈符合完好標準。
礦燈損壞賠償製度
一、加強對礦燈管理,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做到人人愛護礦燈,發揮礦燈的最大效率。
二、損壞礦燈電池盒,賠款10元。
三,損壞礦燈燈頭者,賠款4元。
四、損壞礦燈燈頭圈,賠款1元。
五、損壞礦燈燈頭玻璃,賠款1元。
六、損壞礦燈燈頭線,賠款1元。
七、礦燈牌丟失賠款10元。
八、礦燈丟失一盞者,賠款60元。
九、損壞充電指示器賠款10元。
十、值班人員嚴格執行製度,否則由個人負責賠償。
礦燈定期檢修更換製度
一、礦燈實行包機負責製,每班上井的礦燈由值班人員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確保礦燈完好標準,使用良好。
三、礦燈必須15天檢修一次,15天加蒸餾水一次。
四、采隊和工程隊使用礦燈期12個月,輔助人員礦燈使用期15個月更換。
五、燈架充電部分每10天檢查一次;
六、按礦燈考勤計時,500次報廢。
七、檢修項目要有詳細記錄(時間、修理人員姓名)。
1.6米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必須持證上崗。
二、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每班檢查各運行部件,認真填寫運行日誌。
三、嚴格交接班製度,提前三十分鍾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員檢查上一班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須讓上一班人員處理,處理不完有權不接班,否則責任自負。上一班人員在未交接清楚之前離崗,一切責任自負。
四、上崗後不許幹任何與工作無關的雜事。
五、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如有上級領導或參觀人員進入,必須有本礦領導陪同,司機認真填寫來客登記本。
六、絞車房內禁止存放一切雜物,時常保持衛生清潔,否則將給以經濟處罰。
1.6米絞車司機巡回檢查製度
一、司機接班後必須按機電科規定的巡回檢查路線對各需要檢查部件認真進行檢查。
二、檢查標準:各部件完好無損,符合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質量標準化標準;製動閘必須達到一次斷電抱閘抱合。
三、巡回檢查期間發現問題必須立刻上報領導處理,如未進行檢查或檢查達不到標準而開車者,一切責任自負。
1.6米絞車設備包機製度
一、為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對全體司機實行包機製度,將絞車及一切設施分片包機到人,每人必須對自己所包的零部件或設備負責。
二、包機人員必須對整定設備負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自己處理不了的重大問題立即上報領導處理。包機人員必須保持所包設備零部件齊全,工具齊備,達到完好標準。
三、包機人員必須保持設備、設施整潔衛生,保持整個絞車房內整潔衛生。
1.6米絞車潤滑部位定期加油製度
絞車司機必須定期給絞車各部件注油潤滑,因注油不及時造成部件磨損嚴重或燒毀者,機電科將給以嚴厲處罰。
各部件的注油周期為:
軸承每班加油一次;電機每六個月注油一次;各機械轉動部件每天注油一次;齒輪室按油箱油位及時注油。
1.6米絞車定期檢修製度
一、為確保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轉,機電科必須定期檢修絞車。
二、絞車電機每十五天檢查維修一次,項目包括各部緊固件、銅頭、碳刷及線包、軸承等轉動件。
三、工作閘至少一個月檢查一次磨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四、各大型部件除正常檢修外,每年必須組織一次大修,項目基本包括:安全閘、各零部件、減速機齒輪、所有的電氣部分、信號係統以及各連接部件等。
1.6米絞車司機交接班製度
一、堅守工作崗位,現場進行交接班,嚴格執行麵對麵、手對手製度。
二、操作工必須提前半小時上班,對遲到者每分鍾罰款0.5元。
三、當班司機在交班前必須打掃機房衛生,保證設備和工作場地整潔整齊。
四、認真填寫好交班手續及運行記錄。
五、必須給下一班交清機械、油壓、電氣等設備的運轉情況。
六、嚴格執行兩個人持證上崗,並同時交接班。
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一、各單位必須有一名隊長主管本單位的設備、電纜的使用管理,並參加設備管理工作會議。
二、各單位對所使用的設備、電纜,必須嚴格按國家標準進行管理,繼續完善包機責任製,做到每台設備、每條電纜有人管,漏包者由機電隊長負責。
三、每台設備、電纜要掛牌,並注明設備型號、用途、電纜的去向、長度和包機人,否則每台(條)每天罰包機人5.00元。
四、對正在使用的設備,設備庫有權根據情況進行調配,涉及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
五、使用中的設備要合理,不準帶病或違章作業,否則停用,罰款,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責任。
六、設備必須保持完好,並擺放整齊,達到衛生清潔,周圍2米內無雜物。
七、因礦井內潮濕,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存放電器設備、電纜,否則每天罰款100元。直到搬走為止,由機電隊長負責落實。
八、對更換下來的舊設備三天內必須上井,或存放在指定地點,否則每超一天罰款100元。
九、新安裝的設備、電纜竣工後,要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交接手續。
十、單位之間需交換設備、電纜時,要有設備庫與交接雙方共同辦理交接手續,交清後方能生效。
十一、各單位在工作結柬時,必須及時如數交還設備、電纜及其零部件,丟失者照價賠償,並處以罰款。
十二、巡回檢查時,如果發現設備不完好,每台每天罰包機人5.00元,直到修好為至。失爆者加倍處罰,並停止使用,如發生事故由包機人負責。
十三、電纜不合格者,每處罰款10元或每米2元。電纜不許超消耗 (以打號為準),超耗或丟失要照價賠償,不準缺頭或損壞,否則每處罰款10元。
十四、各隊機電隊(班)長接到設備會議通知後,必須按時參加,否則罰款50元。
機電設備事故分析追查製度
一、因管理不善、維修不良、操作不當,在運輸安裝機電設備過程中不慎而造成機電事故者,或停止運行影響生產30分鍾以上,造成影響產量50噸以上或損壞設備價值500元以上者均定為機電事故,對此必須加以追查並處理。
二、根據礦機電設備管理的情況,機電事故可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兩類。
重大事故可分為:
1、因機電事故而造成全礦停產8小時以上或損壞大型機電設備的,例如提升絞車、主排水泵、主扇風機、主變壓器等。
2、造成鋼絲繩崩斷而導致跑車,因開車不慎而造成絞車過卷造成重大傷亡和損壞設備的。
3、因失職造成主扇停止送風15分鍾、造成主水泵房進水的、因失職造成全礦停電30分鍾以上的、因失職或違章而造成電氣設備著火或失爆的、因責任心不強而造成電機車碰頭追尾的等,以上幾種情況均列為重大機電事故。
凡因違章作業,違章操作,工作不慎,管理不善造成電機燒毀損壞,如局扇、調度絞車、幹式變電器、小水泵、開關、刮板運輸機等較小型的設備均構成一般機電事故。但是一般性的機電事故可根據情節嚴重性可升級為重大事故。
三、機電事故的統計方法,按“煤礦機電設備管理試行辦法”規定的施行細則執行。由礦調度室負責全礦事故次數的統計,並上報事故統計、報告整理單等。
四、當發生機電事故後,首先在調度指揮下進行搶救,盡快恢複生產,並認真追查分析事故原因。
一般性的機電事故,由本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分級追查,寫出書麵報告,單位負責人簽發處理意見上報機電科或設備庫,由設備庫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質,做出處理意見後報機電礦長和機電科審批,呈報礦領導進行處理。
對於重大機電事故,由礦安全科出麵組織有機電科長參加並結合生產部門、事故單位共同分析追查原因,簽署意見,呈報領導進行處理。對於那些嚴重違犯紀律或故意破壞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五、事故報告的要求,事故單位必須拿出正規形式的書麵報告,並附有事故責任者書麵檢查,報告中要實事求是,要有對事故性質的認識,有事故原因、分析意見、處理意見、預防措施等,呈報有關部門審批。
六、機電科建立事故統計記錄,要經常對全礦設備進行檢查,對於發生的事故進行認真細致地分析,並針對事故做出積極防範措施。
七、為了防患於未然,當事故發生後一是要認真分析追查事故,再是對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和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通過對事故的調查處理,要總結教訓,廣泛發動群眾,認真學習討論。在工作中找出差距,製定措施,切實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井上、下各配電點停送電製度
一、非值班人員,嚴禁操作配電的電氣設備。
二、配電點停送電要有可靠的聯係方法,要設專人負責,他人不得代替,不準約定時間,必須作到誰停電誰送電。
三、停送電必須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牌警示,工作完畢後方可摘除。
四、送電時要做到先試送一次,待無問題後方可送電。
電氣設備定期試驗製度
一、重要電氣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測試。各種試驗均按國家有關標準,並記錄在案。
二、采掘電氣設備一律由機修車間進行檢修,設備庫驗收,並記錄登卡。
三、對於大型固定設備,如高壓開關櫃、啟動設備、電纜等由機電科每年或使用前進行一次檢測。
四、對安全保護性電氣設備每年進行兩次試驗,一般可在春秋兩季進行。
設備入井驗收製度
一、新安裝的大型固定設備,新布置完畢的工作麵的設備,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二、驗收工作由礦領導組織,由機電科長、機電工程師、安全科和機電科各組參加,對施工單位進行現場驗收。設備庫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並將設備注冊入帳。
三、凡入井的機電設備,必須有入井憑證(如防爆合格證等),無證時井口不予入井,每一台入井設備必須台台完好,設備庫要把設備檢測數據、設備牌號、入井時間和一切有關數據建立卡片存入檔案。
四、負責安裝單位必須做到:
1、設備安裝前要以圖對件,校對另件是否齊全、牢固,且熟悉圖紙,做到心中有數。
2、大型部件下井時為確保人、件安全,施工單位寫出規程,定出措施,上報安全科,待批準後,方可輸送入井。
3、施工時必須首先製定出安全操作規程,特殊情況應配備特殊人員,施工前貫徹一切有關規程和事項。
五、驗收項目:
1、采掘工作麵工程質量、通風質量、固定設備硐室的工程質量、通風質量。
2、機電設備的質量,按照有關條文進行逐一驗收,包括電纜的鋪設質量。
3、施工現場的整潔衛生、文明質量。
六、驗收後應寫出驗收報告,將先天性的缺陷注冊入檔,以利以後工作中注意。對驗收發現問題,指定責任人限期整改。
七、驗收後將設備移交使用單位接管,使用單位自接管之日起對所有使用設備負全麵責任。
機電管理幹部查崗製度
一、機電科幹部必須定期上崗檢查工作,每月上崗不得少於四次,定期上崗的日期可定在每星期的星期一。
二、檢查順序為:主井車房——車間——設備庫——礦燈房——地麵變電所——主扇房——空壓機房——絞車房;井下為:中央泵房——絞車硐室——采區變電所
三、按《煤礦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進行逐項檢查,並對各個硐室評定得分,檢查出的問題限期解決。
設備維修、保養製度
一、全礦各單位對所使用的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修和保養,對使用的大型設備,必須有定期檢查和保養製度。機電科對全礦所有的大型設備,必須單獨建立技術檔案。對大型設備的大修必須製定嚴密的檢修計劃,計劃應包括:檢修項目內容、時間、日期以及檢修人員、達標標準等基本項目。
二、對正常使用的流動設備的維修,由車間辦理。機修車間對設備維修應以設備庫下達的生產計劃為依據,以礦調度室和機電科安排的指令性文件為依據。維修標準按《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一些有關條文為準。檢修好的設備由設備庫驗收簽證,方可交付使用單位。
三、各單位必須對所使用的設備進行認真保養,凡因保養不善,造成設備大修或者損壞設備的,要嚴格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做出嚴肅處理。
設備包機製度
一、各機電硐室與采掘工作麵,運輸大巷內一切設備均實行包機管理。
二、地麵與井下的大型固定設備要分部件的包機。包機的目的是達到設備完好,完好的標準是《煤礦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和《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各小型設備要保證各部件小件齊全。
三、井下所有設備必須台台防爆,此項由包機人負責。
四、對所包的設備,如確認已經損壞,而又不能再修理者,要及時上報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否則一切問題自負。
五、包機人負責本設備及其周圍的衛生,凡不達標者,屬設備不完好,要處理包機人。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一、機房門口須掛“要害重地,閑人免進”的警示牌。如遇上一級或客人參觀時,要有領導陪同,並認真填寫來客登記記錄。
二、機房內必備有四個以上電氣絕緣器材、滅火器、0.23立方米的砂箱二個、鐵鍬2張。
三、司機必須每班填寫運行日誌,做好定期定時巡查。司機在崗時不許離崗,上崗必須帶特殊崗位操作證。
四、時常保持室內衛生清潔,各項工作以機電質量標準化為標準。
五、以上有一項不合格者,則給責任者以處罰。
地麵變電所交接班製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 10分鍾到崗並與上一班人員進行交接班。
2、交班人負責將本班一切情況向下一班人員說明情況,然後按照順序逐項交清。
3、交班人員要做以下幾點後方可離崗:
①本班任務完成好;
②設備狀態好;
③報表記錄好;
④工具設施好;
⑤衛生整潔好。
地麵變電所事故預防、處理製度
一、每年雨季前須試驗避雷器,檢查測試接地線接地極是否良好,檢查一次變電所內總接地極。
二、各室內必須備放四個以上的電氣絕緣器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和其他滅火器材,對滅火器要及時更換,保證不失效過期。
三、各種儀表,保護裝置要定期整定、檢查測試,以防事故發生。如果發現問題,值班人要立即彙報處理。
四、值班員每班要按巡回檢查圖,對照本室設備進行細致檢查、預防事故發生。
設備缺陷製度(10KV——6KV)
一、對於6KV變電所內的大部分屬淘汰型的舊型號高壓設備,根據規定正在用的舊型號設備,可繼續使用,但國家現在已不生產這種型號的設備。這些設備的缺陷是:
1、高壓開關櫃的油開關有漏油現象,此開關的型號SZ2—10,為淘汰設備,新型號的是SZ8—10。
2、現用脫扣器CS6—1,為淘汰型設備,新型號為CS—2。
3、現用的反時限繼電器CLl5—10為淘汰型設備,新型號為GC—10。
二、根據規定“正使用的舊型號設備,可繼續使用”,但為供電的可靠性和供電質量,要經常維護,每季給油開關加油一次,並記錄存檔,要逐步更換其舊型號設備。
地麵變電所設備運行日誌管理製度
一、礦6KV變電所采用雙回路供電方式。一路運行,另一路帶電備用。
二、每隔2小時,值班人填寫一次運行日誌記錄,準確填寫停送電時間和原因。
三、準確填寫線路故障,跳閘次數和時間,注明原因(如過流、接地、短路等原因)。
地麵變電所定期檢修製度
一、地麵6KV變電所,必須給予定期檢修。
二、檢修項目為停電大修和零星維修兩類。大修以每年一次,對整個變電所的所有開關、儀表和接線進行檢查修理,這項工作一般到春季檢修,檢修要做好計劃做好準備,備好材料;標準按照機電完好標準(電氣部分)按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進行。零星維護要隨時檢查隨時維修,一般采用一路供電,另一路維修的方法。大修和維修後都要認真填寫維修記錄,並注明更換另部件和檢修負責人姓名。
三、檢修時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停送電製度以及有關條例。
地麵變電所繼電保護定期整定製度
一、礦所用18、14路進線櫃型號為GG—1A—07S,井下1、2路,絞車1、2路出線櫃型號為GG—1A(型),其保護形式均為反時限過流保護和無壓釋放脫扣器,礦用的400KVA主變的正常運行電流為(高壓54A),其保護形式為高壓熔斷器。
二、規定每年對18、14路過流保護整定一次,整定時要與上一級電站取得聯係,根據電力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
三、對井下1、2路要根據礦實際負荷情況,每半年整定一次,整定時要據有關規程辦理。
四、對主井絞車1、2路,可每半年檢查一次。
五、對400KVA主變壓器,可不定期地檢查,並記錄存檔。
設備庫負責人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全礦一切設備的檢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各單位所使用的設備進行完好標準的監督、檢查,並責成各單位搞好其設備的管理,考核各單位及全礦設備完好率。
二、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發放管理工作,認真填寫設備台賬,做到賬、卡、物三對口,並認真填寫設備牌板。負責全礦設備的安裝驗收和移交工作。負責安排機電設備待修和機電設備的報廢審批。
三、每月將設備檢查結果上報機電礦長和機電科長,並負責落實各單位的設備獎罰工作。
四、搞好修舊和回收工作。每月對機電車間下達設備檢修計劃,並負責驗收車間產品和進行結算,保證入井設備台台完好,台台防爆。
五、負責全礦機電設備、配件的計劃。
六、搞好各種電纜的管理,負責入井電纜的打號及發放、回收及丟失處罰工作。
七、定期組織召開全礦機電設備管理會議。
設備發放製度
一、設備的領取一律由各單位設備員持料單經設備庫負責人簽字後到設備庫領取,任何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從礦直接領取。
二、對車間維修製作的設備,必須經設備庫驗收,不合格的產品,嚴禁入井使用。
三、設備更換要交舊領新,對更換下的閑置停用的設備,配件等限三日交設備庫,逾期不交,每超一天罰每台50元,並保證配件齊全,否則罰款。
四、設備入井,要經設備庫出庫驗收。
設備使用製度
一、對全礦各單位使用的設備,設備庫根據領導指示實行設備調度。
二、各單位在冊的設備使用和維修,必須執行定人包機,做到標準齊全,維修責任明確,設備擺放整齊。
三、合理使用,不準帶病或超負荷運轉,違章使用。
四、因礦井潮濕,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井下各地存放電氣設備。
設備檢查製度
一、完好率檢查,由設備庫檢查員按國家標準化標準進行考評檢查,每五天進行一次普查,月末將結果彙總,全月平均數為完好的考核基數。
二、設備檢查員每天下井檢查或抽查,將查出的不完好失爆設備作單機罰款,落實到設備包機人,沒有包機的落實到單位負責。
設備交接製度
一、固定設備及新工作麵的布置、安裝竣工後,要有礦領導組織機電科、安全科、生產科、設備庫及有關人員參加進行全麵竣工驗收,由設備庫填寫交接單、入帳登記、調度牌板。
二、各單位之間,須移交設備,電纜要設備庫公正,並負責辦理交接手續、轉帳、調整牌板。
三、結束停用的采掘設備、配件、電纜,使用單位及時按設備台帳的數量全部上交設備庫,設備庫按退交實物銷帳,損壞和丟失按價賠償。做到隨拆隨上井,執行超期上井處罰製度,退交單位與設備庫簽證後嚴格執行。
設備檢修製度
一、設備檢修由設備庫逐月向車間下達設備維修計劃,設備管理(驗收)員根據計劃,實行工票檢修,督促計劃落實,對礦領導臨時安排緊急項目,設備庫要隨時下達增補計劃,車間執行並完成任務。
二、設備驗收合格後結算,由檢修人員填寫工票卡片,並附材料實耗單據交車間負責人簽字,防爆設備檢查員測試驗收簽字後交設備庫進行結算。大型設備製造,井下電機車、壓風機、主水泵等檢修必須由機電科長、工程師參加驗收,並在工票卡片上簽字,設備庫結算,檢修技術檔案整理存檔由機電科負責。
三、經驗收填寫合格證的機電設備,一律入設備庫,統一對使用單位。
設備報廢製度
一、設備的報廢,由設備庫按設備項目名稱、使用時間、報廢理由等項填寫報廢申請草表,呈報礦長、機電科、工程師審批,同意後辦理報廢申請手續。
二、廢舊設備的處理,外借(電纜)必須經礦長批準,機電科簽寫,設備庫辦理出庫銷帳手續,財務科結算。
電纜及五小件管理製度
一、電纜的領取一律憑正式的手續料單,統一由電纜庫供發,使用單位要在料單上填清使用地點、用途,領取人簽名,以便存檔留查。
二、允許合理的電纜消耗,對超耗和丟失部分按價扣罰,工作麵打眼電纜及10mm以下的電纜嚴格執行交舊領新,先打條再發給電纜的退交製度,必須嚴格控製,加強回收。
三、對電纜的損壞丟失、損壞等現象,在哪個單位管轄區域發現,就地實行罰款,並扣罰機電隊長。
四、使用單位領取電纜,必須詳細檢查,要進行絕緣搖測,不合格可拒領,上井電纜由使用單位跟車至設備庫,否則,丟失追查使用單位,並罰款。
五、五小件電氣設備(膠圈、接線盒、名稱標牌、防爆燈件等)領取一律憑正式料單,必須交舊換新,這樣可按設備實際修理價付款,統一由電纜庫供發。
六、四小件電纜標準化,要結合電壓等級的要求,消滅不合格接頭,電話、載波、瓦斯報警係統所用電纜都要執行電纜管理,統一由電纜庫供發,丟失罰款。
機電保安製度
一、礦井下的一切保護裝備齊全,安全可靠,否則加倍罰款。
二、井下檢漏斷電器裝用率100%,每日檢查一次,失靈罰主管人員50元,並立即處理,否則停止運行,設備本身不完好或失爆則罰款5~20元。
三、開關過流保護整定值不符,超額定值,或用炮絲、鋁銅線代替熔斷器,每處罰款20元。過流繼電器失靈違章捆綁住,罰款100元。
四、接地保護,礦井內接地網路中斷,接地極不合格則罰款50~100元,局部設備無接地線或不合格則罰款5~10元。
第六章 基層隊規章製度
基層隊工作製度
一、隊級管理人員工作要有計劃,有安排,對礦下達的一切任務要逐條逐項進行實施。
二、要做好工作進度及安全有關的詳細數字的統計和記錄。
三、組織好班前會,同工人一齊上下井,對職工安全負主要責任。
四、和工人打成一片,團結奮戰,模範執行礦上一切規章製度,清政廉潔,不循私情。
五、做好上傳下達,會議要有記錄。
六、對安全、生產中好人好事及時表揚,對失職、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分析原因,嚴肅處理。
七、教育職工愛崗敬業,樹立主人翁意識,培養一支特別能戰鬥的隊伍。
隊長跟班製度
一、各隊每班必須有跟班隊長,及時全麵地協調本隊工作,隊級幹部配備不足時,夜班或四點班必須有人跟班。
二、隊長跟班天數,正職每月不少於25天,副職不少於28天,隨本班上下井。
三、跟班隊長入井前必須到安全調度室登記,並接受安全工作安排,入井後及時布置安排並按時完成。
四、跟班隊長帶領全班人員全麵,優質完成本班任務,並從全局出發,為下班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
五、跟班隊長跟班時間全權處理隊內一切事務,保證各環節,區域正常工作。
班前會製度
一、每天上班前半小時參加班前會。
二、班前會由當日值班隊長主持,保證人數,遲到罰5.00元,不到會罰10.00元。
三、布置當班任務,特別對安全工作安排到位。
四、每班班長組織人員開會。
五、班前會要做好記錄,入檔備查。
現場交接班製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為天”的思想,對工作盡職盡責,詳細認真,克服馬虎湊合思想。
二、每班上下班,班長清點人數,掌握全天工作區域情況,工作完成準備交接班。
三、交班人要認真、詳細將本班所有情況,應注意問題給接班人員交待清楚,不得遺漏,不得馬虎交接。
四、本班能處理完的問題不得留給下一班,特別是與安全有關的問題。
五、接班人員要認真檢查核實所有情況,保證本班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六、交接班嚴格遵循“口交口,手交手,你不來,他不走”的規定,禁止空班漏交。
七、因不交接班出現問題,追究責任人責任。
隊級值班製度
一、各基層隊必須設值班室,隊級幹部輪流值班。
二、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負責處理全隊一切事務。
三、值班時間內嚴禁喝酒,堅守崗位,現場有事迅速到達現場,組織處理問題。
四、隨時與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保持聯係,有何問題及時逐級上報。
五、值班時間為當日早八點至次日早八點。
水電鑽、水泡泥使用製度
1、各施工地點必須按規定使用好水電鑽和水泡泥;
2、水電鑽無水和按規定鑽頭噴水量達不到要求時,不得使用和打眼,違者罰款10~20元。
3、電煤鑽綜合保護不全時嚴禁使用,否則罰款30~50元,發生問題要追究責任人責任。
4、各井下放炮地點,必須按要求裝藥使水泡泥,否則,每次罰款30~50元。
5、凡不使用的或發生事故的追究其施工隊長責任。
第二篇 技術操作規程
第一章 通風部門各工種技術
操作規程
瓦斯檢查員技術操作規程
一、瓦斯檢查員下井前,必須檢查瓦斯檢定器各種藥品、電池是否失效,各部件是否有漏氣現象(包括吸氣球、輔助管、小膠管等),檢查燈泡和光譜是否明亮、清晰。
二、攜帶瓦斯檢定器不得碰撞,使用時要動作輕鬆準確,不得用力過猛。
三、使用前必須在新鮮風流中(此風流與檢測地點的溫度之差不大於10C,氣壓近似)吸氣5~6次清洗瓦斯室,把檢定器的基準線調至零位。
四、到待測地點後,將連接進氣口的膠管伸到待測處,吸氣5~6次(使用檢查杖時可適當增加吸氣次數),使測點的混合氣體進入瓦斯室。
五、檢查風流中瓦斯時,應將檢定器吸氣管置於巷道中部;檢查頂部瓦斯時,吸氣管必須與頂板接近。如檢查棚梁以上冒頂處的瓦斯時,應使用瓦斯檢查杖,舉到需要檢查的地點,吸氣10次以上。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禁止鑽人冒頂區內檢查瓦斯。
六、檢查二氧化碳時,瓦斯吸氣管必須接近底板,並與底板保持不小於10公分的距離,以防吸入煤粉。檢查結果為混合氣體 (包括瓦斯、二氧化碳)濃度,然後在同一位置甩掉輔助管檢查瓦斯濃度,用混合氣體濃度減去瓦斯濃度後結果乘以0.955即二氧化碳濃度數值。
七、為保證檢查結果的準確性,每個檢查地點每遍檢查應在三次以上,取三次檢查結果的最大值,填寫在瓦斯檢查牌板和瓦斯檢查手冊上,在同一地點同一位置,不同瓦斯檢定器測定結果不一致時,應取最大值。
八、若發現瓦斯含量超限不能及時處理時,瓦斯檢查員有權撤出該處工作人員,並立即彙報調度室及通風值班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本班處理不完需由下班瓦斯檢查員繼續處理時,必須在現場交待清楚後方可上井。
九、瓦斯檢查員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瓦斯檢查員巡回檢查製度》規定時間、地點和檢查次數檢查瓦斯。
十、凡通風不良的巷道,嚴禁擅自入內檢查瓦斯。如需檢查,要有兩人一前一後,保持10米距離,攜帶瓦斯檢定器緩慢進人,邊檢查邊走。如果發現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過3%時,立即退出,並在巷道口打好柵欄,寫上“禁止入內”的警標。
十一、已經停止掘進的又無風流的掘進麵,必須釘上堅固的柵欄,並寫上“禁止入內”的警標。
十二、檢查用局扇通風的工作麵時,若局扇末開,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局扇和開關附近10米的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停風區內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方可啟動局扇,待局扇開動適當時間,通風、瓦斯正常後,方可進行工作,若停風區內瓦斯濃度超過1%時,必須按《排放瓦斯製度》排放瓦斯。
十三、瓦斯檢查員負責檢查所管轄範圍內的通風設施(風門、風筒、局扇、密閉等),如有問題時,主動找采區班、組長聯係處理。
十四、檢查管轄範圍內的出煤灑水或清掃煤塵、防塵設施是否齊全等情況,檢查出有與《煤礦安全規程》或礦有關規章不符的問題,必須及時向領導彙報。
十五、執行“三人放炮製”的瓦斯檢查員要按三人放炮製度嚴格執行。
十六、在貫通巷道或透空相距達到《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接到預透通知後,按三人放炮製執行。
十七、有自然發火的煤層,要經常查老塘溫度的變化情況。
十八、處理瓦斯問題時要認真執行有關處理瓦斯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十九、將本班所檢查的工作地點的通風瓦斯情況填入瓦斯記錄手冊內。並向通風班長或值班人員彙報。
火工品管理員技術操作規程
一、火工品管理員必須熟悉掌握火工品性質、危害和管理辦法。
二、火工品入庫前,火工品管理員必須進行驗收,如發現火工品規格、數量與質量有問題時。不準入帳,並立即向上級彙報。驗收後必須填寫驗收報告表(二聯單),互相簽名,以備查閱。
三、火工品管理員必須嚴格掌握火工品庫的儲存量符合《規程》規定。
四、炸藥、雷管要分別按規定地點存放,發放口隻準存放當班的火工品。
五、雷管隻準發給放炮員或審檢批準的固定背藥員。
六、領取火工品的放炮員必須持有火工品料卡,如果領料卡沒有負責人簽字(章)或放炮員沒將上次剩餘的火工品交回,不得發給火工品。
七、火工品管理員發給放炮員的火工品數量,不得超過領料卡注明的數量。如果領料卡的數量、種類和規格沒有填寫清楚,不準發給火工品。
八、凡到火工品庫領取火工品,無炸藥箱和雷管箱,或有箱無鎖或未經批準的新放炮員,火工品管理員不得發給火工品。
九、火工品管理員不準發放已經變質和不符合放炮要求的火工品。
十、發出的雷管應事先編號。
十一、火工品入庫時應在箱堆或木架上注明入庫時間。發放火工品時應按照入庫順序先後依次發放,以防過期變質。
十二、放炮員交給的已經變質的火工品,要予以登記保管。
十三、收發和搬運火工品應輕拿輕放,不得有衝擊敲打、推拉現象。
十四、火工品管理員每天必須檢查存放的火工品,並且要按帳核對火工品的儲存量,做到帳、卡、物三對口,如發現數量不符,應立即查明原因,迅速處理。
十五、凡進入庫內人員,要持《要害證》或經保衛部門批準的要害手續(領導檢查工作除外,但必須填寫來客登記表)。
十六、庫內外耍經常打掃,保持整潔衛生。
綜合防塵工技術操作規程
一、嚴格按《規程》和《標準》工作,保證符合規定要求。
二、灑水滅塵時,順風操作,要求水流均勻,射頭高,水壓適當。
三、灑水時要將巷道的棚梁、柱腿的迎背麵由上而下全部衝洗幹淨。
四、在運輸巷道中衝洗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和運輸機械,以防碰傷和拉傷。
五、在工作前要先檢查巷道的頂幫情況,如有不安全情況,必須處理。
六、灑水衝洗後,巷壁濕潤的電纜不得挪動,以防萬一漏電傷人。
七、在安裝新主要管路時,要參照《標準》。要求平、直,接頭嚴密不漏水。
八、管路安裝時要設在巷道的一側,確需吊掛時,與電纜保持0.3米距離,並要吊掛牢固,以防脫落傷人。
九、在運送管子時,裝車要用鐵絲捆好,並有專人跟車,超車身外部分要保持車體穩定,以防發生事故。人工運送時,起、放都要喊話,以防傷人。
十、測塵人員下井工作前,要認真檢查測塵儀。帶足預先編號和稱重的濾膜紙。
十一、對井下產塵點空氣中含塵量每半月測定一次,當新水平、新工作麵投產或工藝發生變化和新的開采技術、新的防塵手段投入使用,要在5天內對粉塵的發生情況進行測定。
十二、測塵點附近2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使用測塵儀工作。
十三、選擇測塵位置總原則是把測點布置在塵源的回風測、粉塵擴散得較均勻地區的呼吸帶(呼吸帶是指作業場所距巷道底板高1.5米左右,接近作業人員呼吸的地帶)。
十四、采樣器受塵口,要對準風流方向。采樣時間須達到儀器量程所規定的時間。
十五、測塵儀,分析天平要定期校正。超過規定期允許誤差時嚴禁使用。電池係易爆品,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充放電。老化電池要妥善處理。
十六、井下嚴禁拆卸測塵儀器,發生故障須上井處理。
十七、測塵人員有權監督井下防塵設施的使用情況,如發現違章作業,測塵人員有權停止其作業。
十八、測塵人員必須準確及時填寫測塵報表,不得空點漏測,慌報數字。
十九、防塵工作的目的是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采用綜合方法減少采、掘、機、運、通等作業過程中粉塵發生量和降低空氣中的浮遊粉塵量,從而創造礦井文明生產環境,保障職工身體健康,杜絕煤塵事故的發生。
測風員技術操作規程
一、下井前必須準備好所使用的儀器和工具,如高、中、低速風表、溫度計、瓦斯檢定器、秒表、皮尺等。
二、對所使用的儀表要進行詳細檢查:
1、檢查風表指針是否正常,開關是否靈活,外殼螺絲有無鬆動。
2、檢查瓦斯檢定器。
3、對秒表進行對表檢查,看其是否正確。
三、攜帶儀表要防止碰撞,使用時要動作輕鬆準確,並用心保管,防止丟失。
四、測風一般在測風站(點)進行,選擇沒有空邦、空頂的地方,觀測地點前後10米不得拐彎或有障礙物。測風站(點)應設有記錄牌(記錄巷道的斷麵積、風速、風量、溫度、瓦斯、二氧化碳的濃度、觀測時間、觀測人姓名),記錄牌要填寫清楚、齊全、及時。
五、測風時,要根據測風點風速大小,先用合適的表,以防損壞風表或造成較大誤差。
六、在巷道測風時,一般采用側身法,測風員立於巷道內,背向巷道壁手持風表將手臂向風流垂直方向伸出,使風表距人體不小於0.6~0.8米,風表移動平麵與人體所在平麵保持20公分以上距離。
七、測風時,一般兩人配合作業,一人持風表,寸人卡秒表,持風表人首先將風表指針回零或記下讀數,然後站好位置,並與風流方向垂直,不得歪斜,並讓風表空轉30秒左右;待冀輪轉動正常後,再打開開關,同時告訴卡表人員打開秒表。卡秒表人員每5秒報時一次,持風表人每5秒移動一點,全斷麵按一分鍾測量。
八、測風時,手攜風表要牢固穩健,風表沿測量路線移動速度要均勻。每次測風時,在同一斷麵處測風次數要至少連續測量三次,其測量誤差不超過3%,然後取其平均值,才得所求數值
在測量風量時,要測量該點的溫度、濕度、瓦斯含量,並將測量結果連通風量一起記入測風牌和原始記錄內。
九、測風時,測風位置禁止車輛和人員通過。
十、至少每旬對礦井風量、溫度、濕度、瓦斯、二氧化碳含量進行一次全麵測量,采掘工作麵要根據需要隨時測量,各峒室每月至少測量一次,局扇的風量每月測量一次,風筒百米漏風率每月測定一次
十一、發現風量、瓦斯、溫度有特殊變化時,必須查清原因,及時彙報科領導和科值班室。
十二、測風人員必須愛護通風儀表。如發現有損壞或誤差較大時,必須向通風技術人員彙報,進行修理或校正。
維修保養技術操作規程
一、維修保養員知道並熟悉掌握校正儀器的使用方法。
1、將活動柱標尺和水柱接上後由玻璃管的上部倒入2/3水箱蒸餾水(或較幹淨的自來水)大致到0位。裝水時將接被校儀器端的堵頭取掉,使之暢通,否則水裝不進水箱。
2、將校正儀接儀器端堵嚴,加壓10%瓦斯,若一分鍾不降則校正儀良好。
3、對零:鬆開固定標尺螺釘,移動標尺0,對準水柱水位。
4、調水平:擰底角螺杆,水泡到中心點為儀器調平。
5、維修前要檢查一次儀器,明確是哪一部件需要維修後打開。
二、大修檢定器時,將儀器的光學組件和有關的零件拆下來,用汽油洗淨,拆下的零件檢修好後再裝入本體。
三、小修時,打開儀器後蓋,取出盤形管、氣室、聚光鏡光屏、物鏡光屏,將儀器內部用吹灰球吹淨,必要時用毛刷或酒精擦淨,修好後調整組裝。
四、修理要有足夠的配件和工具。
五、修理時對盤形管、氣室進行換氣,盤形管要求通暢良好,最短不能超過8秒。
六、嚴格檢查氣密性,必須保護儀器的氣路係統不漏、不串,暢通無阻。
七、修理儀器要登記上帳。
八、固定要可靠、美觀整齊,螺釘鬆緊適度。
九、氣室組是儀器的必需部件,儀器長期使用後必然有煤粉、水蒸氣進入儀器的氣室內部,附到兩端的平行玻璃上,影響通光。更主要的是,氣室易出現漏、串、不暢通,堵等現象,必須及時修理。
十、修理檢定器的重點:
1、拆裝(注意鏍釘的鬆緊適度,防止損壞、擰斷絲、滑扣等)。
2、擦鏡片的基本功(擦淨、防止劃傷、碰碎等)。
3、必修組件(測微組。氣室組、目鏡組)修理時要加倍小心。
4、擦、粘合鏡片。如聚光鏡組、物鏡、測微鏡、分劃板、保護玻璃等擦洗時要用力適度,否則力小不易擦淨,力大則易把鏡片弄掉,反而造成麻煩。
十一、檢定器修理後,在使用前要按規定再詳細檢查一遍。
十二、維修工不得偷工減料,一定要按《操作規程》維修。
風筒移接工技術操作規程
一、按時參加班前會,聽取工作布置,弄清工作任務,以免下井後發生差錯。
二、按當天指派的工作帶全工具,以備工作之需。
三、所使用的工具要妥善保管,攜帶利器時必須加防護套以防傷人。
四、局扇安裝位置由安全科指定,保證局扇及其開關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回風口不得小於10米,且頂板、支護良好處。
五、局扇應固定在鐵框架上,保證離地高度大於0.3米;若懸掛局扇,要結實牢靠。
六、大功率局扇或安裝在行人頻繁處的局扇要安設消音器,高壓部位襯墊要齊全,保證不漏風。
七、局扇吸入風量不得超過全風壓供給該處風量,以免發生循環風。
八、局扇要盡量使用同一規格風筒,在某處遇特殊情況需采用異徑風筒時,必須先大後小,中間加過渡節,不得花接。
九、在運輸巷道內,風筒需要通過架空線,必須事先聯係,停電後方可工作。風筒距架空線高度不得小於0.3米。
十、進入工作地點時若風機停轉,須處理後方可進入。
十一、接換風筒時不得停局扇,初安裝的風機風量過大,連接有困難時,經與瓦斯檢查員聯係同意後,可將局扇臨時停轉(但停轉期間迎頭瓦斯不得超限)。接好風筒後馬上恢複正常通風。
十二、風筒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管理,風筒逢環必掛,環環使勁,吊掛平直,接口嚴密,必須使用反壓邊,緩慢拐彎或設彎頭。風筒末端20米的兩節挨打風筒總漏風量不得大於第三節末端風量的20%。
十三、風筒距作麵的距離嚴格按照《局部通風管理製度》規定。
十四、風筒不準亂扔亂放,必須嚴加保管。工作麵施工完畢,風筒要及時回收,回收時要小心,不準損壞風筒。
通風工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施工前,首先要掌握所要施工的密閉或風門性質、用途和技術要求,選擇不同的施工材料,到現場檢查和選擇施工位置。應設在距巷道交叉口不大於5米,前後5米內支架完整,沒有空頂的地點。
2、開工前,必須根據施工要求準備好充足的材料及所需要的工具。
3、在采空區或有瓦斯積存的地點打密閉時,開工前和施工中都必須按規定撿查瓦斯,瓦斯超限或局部積聚濃度達到2%、體積超過0.5立方米時,必須處理後再施工。
4、打密閉前,要對所有將要被封閉的巷道進行險查,如有遺失的材料、設備時,要通知有關部門運走後再施工。
5、施工前要認真檢查該巷道的支架完好情況,如有不牢固支架要先加固,頂幫完好才準施工。在頂板壓力大且頂板比較破碎不好維護時,要加打木垛後,方得進行鬆頂掏槽。在掏槽時,堅持“敲幫問頂”製度,要站在安全地點,有專人觀看頂板情況,用長柄工具撬下活動的矸石或煤塊,要挑頂時,嚴禁人員在挑頂處行走,挑頂以裏嚴禁有人作業或休息,以防頂板冒落時堵到裏麵。
6、臨時板密閉或裝土(或煤)密閉,臨時風門的牆都采用魚磷式搭接,牆麵用黃泥滿抹或勾縫不漏風。要在巷道的中部打中~中0.8米的中柱,然後再從上(或下)按魚鱗式要求釘板。按用途和技術要求,選擇不同的施工材料;到現場檢查和選擇施工位置,應設在距巷道交叉口不大於5米,前後5米內支架完整,沒有空幫、空頂的地點。
7、砌築密閉或風門牆時,嚴格按通風質量標準執行。
8、無論臨時或永久密閉在分層開采采麵無法接至實頂時,可接到假頂以上。砌築永久密閉牆要使用磚石或混凝土,臨時密閉可用木板釘。
9、密閉牆的厚度:磚牆不小於0.5米,臨時密閉(用煤裝填)不小於0.7米,密閉與木板接觸處要充填不小於20公分的黃土。
10、砌築混凝土密閉時,灰漿必須飽滿,磚石中間加黃土時,每填一層黃土(約0.2米)必須砸實一次,尤其要注意搗實幫頂部分。磚石牆不得有重縫、幹縫、空縫。
二、砌築風門牆:
1、風門牆要用的材料和厚度與密閉牆一樣。
2、風門要向進風方向開,門框、門軸要有80~85度的角度,以便門扇能自動關閉。
3、調節風窗要設在門的上部。
三、特殊規定:
1、有水通過風門牆時,,要在牆的底部設U型翻水池。
2、有水通過密閉牆時,要在距底板約0.3米高度位置設U型放水管。必要時還要在牆的中部設氣體觀察口(具體按施工圖紙要求執行)。
地麵中心站值班員枝術操作規程
一、主機部分
1、嚴禁隨意中斷主機工作,如果因操作失誤而使主機中斷工作,要立即通知中心站負責人,不再敲擊任何鍵。
2、值班人要熟悉鍵盤上各鍵的功能,尤其對各功能鍵更要運用熟練。
3、操作時一旦出現失誤,而使主機顯示無法恢複正常狀態時,嚴禁隨意敲擊鍵盤上各鍵(尤其是各功能鍵),要立即通知中心站負責人處理。
4、如果確因工作需要,允許中斷運行時,要請示中心站負責人並遵循似下停機順序、主機→顯示器→打印機→數據傳輸接口→UPS電源→交流電電源。
恢複主機工作時,要遵循以下開機順序:交流電電源→UPS電源→數據傳輸接口→打印機→顯示器→主機。
5、如困操作失誤而丟失記錄數據。後果自負。
二、打印機部分
1、操作員要熟悉主機軟件內打印命令的操作方法。
2、操作員要熟悉掌握打印機麵板上各鍵的功能及操作方法。
3、進行報表打印時,要按以下順序操作打印機。
(1)檢查打印機是否開啟(電源綠燈亮)。
(2)檢查有無打印紙,缺紙時缺紙指示燈亮(紅色)
(3)聯機(此時聯機指示燈和受令指示燈同時亮)。
(4)發送打印命令。
(5)打印完畢後,要立即關掉聯機鍵(這時聯機指示燈滅)。如果需要把打印紙退出,按退紙鍵。等打印紙退出後,要重新把打印紙裝好。
(6)打印機工作出現異常時,要立即關掉打印機,通知中心站負責人處理。
4、嚴禁非專業操作人員操作打印機。
三,鍵盤部分
1、操作員要平坐在椅子上,腰背挺直,兩腳自然、平穩地踏地,肩部放鬆,上臂自然下垂,小臂自然彎曲,同上臂成一定角度,手腰要平直,不可呈上凸或下凹狀,更不能將手腕搭在鍵盤上,兩手手指自然彎曲地放在鍵盤上。擊鍵時不要用肘和腕使勁,而是通過手指關節活動的力量敲擊字鍵。
2、輸入數據時,手指抬起,保持自然彎曲狀,隻是有擊鍵任務的手指伸出,擊鍵應迅速果斷。擊鍵的用力要輕重均勻,有節奏有彈性;不可忽快忽慢和用手去摸鍵按鍵。
四、KJ90係統部分
1、值班員必須持證上崗。
2、值班員要認真掌握《KJ90煤礦監控係統培訓資料》監控係統地麵部分的所有內容,能熟練地進行監控係統各種功能的調用。
3、值班員熟悉係統配備情況,熟悉各分站的安裝位置,各傳感器的安裝位置、報警點及遠程斷電控製器的超限斷電範圍。
安裝調試維修人員操作規程
一、安裝調試維修人員,必須對本職工作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二、安裝調試維修人員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維修調試工具。入井攜帶利器必須裝有護套,以防傷人。
三、安裝人員必須按照各種監測裝置的便用說明書及技術說明書,采用正確的接線方法進行操作。如因操作失誤而使監測裝置損壞,甚至使整個分站整個監控係統不能正常運行時後果自負。
四、各種監測裝置安裝的種類、數量、位置、斷電範圍、電纜敷設等必須嚴格按照《礦井監控係統安裝安全技術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規定執行,並做好記錄。
五、每月10日、20日、30日為規定調試日,各調試人員必須在規定調試日將所管轄範圍內的各類傳感器調試正常,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其正常運行。
六、監測裝置的準確度及報警點、斷電點、複電點調試必須按《措施》規定使用標準氣樣進行操作。
七、監測裝置出現故障時,要及時更換完好的裝置。並將有故障的監測裝置上井送維修室維修,並認真填寫記錄。
八、維修人員對有故障的監測裝置及時進行維修,不得拖延時日,維修時認真填寫記錄。
九、維修人員須保證下井前裝置的完好率達100%,監測裝置待修率不超過20%。
十、監測裝置維修完好後,必須嚴格進行測試,確保其能正常運行。凡經大修的儀器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保證安全監測裝置正常連續運行。
十一、安裝調試維修人員必須對各種儀器、儀表妥善報管,認真填寫台帳。
注氮工技術操作規程
一、開機準備
1、連接供水、供電和各電磁閥控製電纜,並檢查準確無誤。
2、檢查供水水壓是否大於0.3Mpa,流量是否能夠達到要求,否則采取相應措施解決.
3、檢查空壓機各零部件是否完好,各保護裝置、儀表、閥門、管路及接頭是否有損壞或鬆動。
4、略微打開油氣桶底部的排水閥排出潤滑油下部積存的冷凝水和汙物,見到有油流出即關上,以防潤滑油過早乳化變質。
5、檢查油氣桶內油位是否在油位計兩條刻度線之間,不足時應及時補充,注意加油前確認係統內無壓力(油位以停機10分鍾後的觀察為準,在運轉中油位可能較停機時稍低)。
6、在設備第一次使用或停用很久又開機,應先拆下空壓機空濾器蓋,從進氣口內加入約0.5L左右的潤滑油,以防止啟動時空壓機內缺油燒損。請特別注意不要讓異物掉入空壓機體內,以免損壞機體。
7、確認係統內無壓力。
8、打開排氣閥門。
二、開機和停機
1、開機
①點動,確認電機轉向正確,按“啟動”按鈕後立即按“急停”按鈕,檢查電機轉向是否正確。如發現反轉,將起動器上的換向手柄扳到另一位置上(扳手柄時同時按“急停”按鈕)。注意,點動時間為1~2秒,禁止超過數秒。
②按下起動按鈕即正式運轉,壓力從零逐漸上升至1.0Mpa,而潤滑油壓力低於排氣壓力0.25Mpa左右。
③儀表壓力設定:開啟球閥BV4向儀表支路供氣,調節調壓閥TV1,使壓力表P2到設定值。
④開啟球閥BV3(針形閥LV3~LV6一般常開,隻有在維護氣囊時才關閉)向吸附塔內氣囊充氣。
2、運行
①觀察壓力表P1達到設定值時,按BXD-660/0.3礦用隔爆型電控箱使用說明,將電控箱電源開關扳到“開”位置,電源指示燈亮,再將照明開關扳到“開”位置,防爆日光燈亮。
②將運行開關扳到“開”位置上,此時S7-224可編程序控製器開始工作,防爆電磁閥DV1~DV8按預定程序動作,驅動管道氣動閥QV1~QV8開或關。緩慢開啟節流閥LV2,使氧氮分離係統供氣投入正常工作,吸附塔輸出氮氣。
③如果設備在運行中空壓機反複加/卸載,則通過調節截止閥LV1調節壓縮空氣排空量,使壓力表P1達到設定值。
④緩慢開啟節流閥LV8,氮氣進入緩衝罐。調節調壓閥TV2,使壓力表P9達到設定值後,緩慢開啟節流閥LV10,結合流量計輸出所需氮氣,慢慢開啟針形閥LV9到設定值,按礦用氮氣測定儀操作要求,檢測輸出氮氣中氮含量。
3、停機
①停止供氮:關閉節流閥LV10、LV8、和LV2,關閉氮氣測定儀和針形閥LV9。
②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緊急停機,按下“急停”按鈕。
A、出現異常聲響或振動時;
B、排氣壓力超過1.05Mpa而安全閥未打開;
C、潤滑油壓力低於0.2Mpa未自動停機;
D、排氣溫度超過100℃時未自動停機;
E、周圍發生緊急情況時。
③如果製氮機的壓縮機故障、管路漏氣、閥門漏氣或失靈,電磁閥動作失靈等,則按正常停機步驟安全停機。
三、注意事項
①嚴禁先啟動壓縮機,後向冷卻器供冷卻水。
②空壓機運轉中注意事項
A、經常檢查各儀表是否正常;
B、經常傾聽空壓機各部位運轉聲音是否正常;
C、經常檢查有無滲漏現象;
D、在運轉過程中如發現油位計上看不到油位,應立即停機,10分鍾後再觀察油位,如不足,待係統內無壓力時再補充;
E、每隔一段時間(如2小時)記錄一次排氣壓力、排氣溫度、潤滑油壓力等,供日後檢修參考。
③BXD-660/0.3電控箱內可編程序控製器已輸入預定程序,嚴禁修改。
④針形閥LV9的開啟流量應控製在3~5L/min。
⑤當每次運行結束,且又在短時間內不開機,為延長碳分子篩的使用壽命,應手動開啟電磁閥使吸附塔卸壓到接近於0,然後手動關閉電磁閥使管道氣動閥全部處於關閉狀態。每次注氮防滅火結束後,應將設備升井,在地麵對設備進行檢修。當長時間不用時,應每月試車一次。
火區監測工技術操作規程
一、檢查多種氣體檢定器的氣密性及完好情況,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檢定器。
二、檢查需攜帶的各種檢定管的有效期,不得使用過期或損壞的檢定管,檢定管必須帶足帶全,並保證一定的備用數量。
三、嚴格按照礦總工程師製定的檢測時間及次數進行檢測。
四、檢查防火牆內氣體前,必須首先檢查防火牆外有無有害氣體聚集,發現問題立即處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五、檢查防火牆觀測孔時,要迅速抽取氣樣,取氣樣完畢後隨手將觀測孔封嚴,防止有害氣體泄出。
六、檢查一次填寫一次,如果發現數據異常時,必須檢查兩次以上,並以最大值為準。
七、不得將使用過的檢定管隨處亂扔,必須到指定的安全地點進行處理。
八、必須將火區登記表嚴格管理,存檔備案,不得丟失,必要時繪製火區有害變化曲線圖。
防滅火工技術操作規程
一、防火牆的建築
1、檢查施工所需工具,應包括瓦刀、抹子、撬棍、錘、鋸子、尺子、拉線、觀測管、膠管、堵膠管工具。
2、按通風主管規定的期限將建築材料備足到施寬地點。
3;、施工位置應設在距巷道口不少於5米處,且前後5米內支架完整,無空幫、空頂現象。
4、開工前和施工中必須有專人檢查瓦斯和CO等有害氣體濃度,如有超限現象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處理完畢後再施工。
5、施工前,要對將要封閉的巷道進行檢查,發現有遺失的材料,設備等,要通知有關部門運走再施工。
6、對防火牆的位置必須進行掏槽,在掏槽時,堅持“敲邦問頂”製度,站在安全地點,且派專人觀察頂邦情況,發現有活動的矸石或煤塊時立即用長柄工具撬下,在挑頂時嚴禁人員在挑頂處行走,,挑頂以裏嚴禁有人作業或休息,以防頂板掉落時堵到裏麵。掏槽深度不得少於0.5米,且必須掏至實頂、實邦、實底。
7、防火牆的厚度:內牆不少於0.37米,外牆不少於0.37米,內外牆之間充填不少於0.5米黃土層。
8、砌築防火牆時,灰(泥)漿必須飽滿,不得有重縫、幹縫、空縫。內外牆中間充填黃土時,每填一層黃土(約0.2米)必須砸實一次,尤其要注意搗實邦頂部分。
9、防火牆內有湧水時,出水孔必須設U型翻水池。
10、觀測孔的位置一般設在距底板約1米處,不得超過1.5米,以方便觀測。觀測管要設一根不少於1.5米的膠管,膠管四周用黃泥堵實,且不得將膠管壓死,保證膠管暢通,膠管出口必須用鐵棍或鐵釘堵嚴,不得使用木棍封堵。
11、防火牆建築完畢,必須用黃泥滿抹,黃泥必須摻有足夠的麥草或其它牽拉物,防止黃泥幹裂。
12、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將防火牆構築完畢。
二、消防管路的檢修和安裝
1、帶足檢修工具和材料,包括膠墊、扳手、鐵絲、管鉗、克絲鉗等。如果已知消防管路損壞,要帶足維修需要的各種器材和工具。
2、熟悉消防管路,尤其各控製閥門的位置,當管路損壞時,能及時將水控製住。
3、在安裝新管路時,在按照國家《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進行施工,保證平、直,接頭嚴密不漏水。
4、管路安裝要設在巷道的一側,確需吊掛時,與電纜保持一定距離,並要吊掛牢固,以防脫落傷人。
5、在運送鐵管時,裝車要用鐵絲捆好,並有專人跟車,超車身外部分要保持車體穩定以防發生事故,人工運送或裝卸車時,起放都要喊口號一致,以防傷人。
6、消防管路第50米要設一個三通閥門。
7、消防水池內儲水量不得少於200立方米。消防水池與生產或生活用水共用時,要有確保消防用水的措施。開采下部水平時,除地麵消防水池外,可利用上部水平或生產水平的水倉作為消防水池。水倉內的儲水量和消防用的供水設備,有礦總工程師確定。
三、消防器材的使用
(一)滅火器:
1、熟悉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並能熟練使用。
2、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點。
(二)可移動式噴注裝置
1、熟悉本裝置各部件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使用前檢查設備完好情況。
3、對黃土、白灰、粉煤灰等噴注料必須經篩子過濾後,再加入攪拌桶內,然後加入適當水不要攪動,使用前悶30分種,待土塊或灰塊充分分解後再加水攪拌。保證濃度在50~60%之間,防止過稀或過稠。
4、泥漿或灰漿要隨兌隨噴,用不完要及時處理,防止凝固到攪拌桶內。
5、噴注完畢後,必須用清水充分衝洗攪拌罐,噴注泵及管路,防止漿料凝固堵塞。
火工品管理員技術操作規程
一、火工品管理員必須熟悉掌握火工品性質、危害和管理辦法。
二、火工品入庫前,火工品管理員必須進行驗收,如發現火工品規格、數量與質量有問題時,不準入帳,並立即向上級彙報。驗收後必須填寫驗收報告表(二聯單),互相簽名,以備查閱。
三、火工品管理員必須嚴格掌握火工品庫的儲存量符合《規程》規定。
四、炸藥、雷管要分別按規定地點存放,發放口隻準存放當班的火工品。
五、雷管隻準發給放炮員或審檢批準的固定背藥員。
六、領取火工品的放炮員必須持有火工品領料卡,如果領料卡沒有負責人簽字(章)或放炮員沒有將上次剩餘的火工品交回,不得發給火工品。
七、火工品管理員發給放炮員的火工品數量,不得超過領料卡注明的數量。如果領料卡的數量、種類和規格沒有填寫清楚,不準發給火工品。
八、凡到火工品庫領取火工品,無炸藥箱和雷管箱,或有箱無鎖或未經批準的新放炮員,火工品管理員不得發給火工品。
九、火工品管理員不準發放已變質和不符合放炮要求的火工品。
十、發出的雷管應事先編號。火工品管理員在台賬上登記清楚每個放炮員所領雷管的號碼。
十一、火工品入庫時應在箱堆或木架上注明入庫時間。發放火工品時應按照入庫順序先後依次發放,以防過期變質。
十二、放炮員交給的已經變質的火工品,要予以登記保管。
十三、收發和搬運火工品應輕拿輕放,不得有衝擊敲打、推拉現象。
十四、火工品管理員每天必須檢查存放的火工品,並且要按帳核對火工品的儲存量,做好帳、卡、物三對口,如發現數量不符,應立即查明原因,迅速處理。
十五、凡進入庫內人員,要持《要害證》或經保衛部門批準的要害手續(領導檢查工作除外)。
十六、庫內外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衛生。
第二章 其它工種技術操作規程
巷修工操作規程
一、巷道維修時,二人操作,一人觀察,發視問題立即提醒,維修工作由外向裏、由下向上按順序進行。
二、在有運輸設備、運轉機械的地點維修,先停止機械運轉,再進行維修。
三、在有管線地點,要有防止砸碰壞管線的措施,有電氣時要特別注意保護電纜。
四、在獨頭及盲巷進行維修工作,要先通風,測瓦斯、CO等有害氣體情況,無問題後方可維修。
測繪人員對經緯儀的操作規程
一、在使用經緯儀前,首式要對經緯儀進行檢驗和校正,使其滿足以下條件:
1、水平度盤的水準管軸應垂直於豎軸。
2、視準軸應垂直於水平軸。
3、水平軸應垂直於豎軸。
二、經緯儀在使用當中,應將其牢固地固定在三角架上,以防其從三角架上摔下來。
三、鬆開水平製動螺旋及豎直製動螺旋,旋轉兩周,觀察是否轉動靈活 (水平轉動要順時針方向旋轉)。
四、在測量過程中,各種螺旋不可擰得太緊或太鬆,特別是微動螺旋不可使用過頭,使用製動板扭時勿用力硬扳。
五、經偉儀在井下使用或臨時放置要防止淋水,避開潮濕區域。
六、搬站時應再檢查中心螺旋是否擰緊,然後一手托住儀器,另一手扶住腳架小心將儀器裝箱後搬站。
七、使用羅盤儀測角時,先將羅盤懸掛於線上,鬆開磁針製動螺旋,一手佯拖羅盤,以防其意外脫落摔下,一手將羅盤整平,讀數前應認清磁針的南北端,等待磁針穩定後再讀數,但為抵消羅盤可能存在的偏心差及防止讀錯,可以同時讀取兩端所指讀數,最後取憑證值。
電焊工技術操作規程
1、從事電弧焊接獨立工作的人員,必須經上級專業部門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2、作業場所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和充分的照明,物料擺放整齊,並留有必要的通道,配備數量足夠的有效滅火器材。
3、作業前必須穿戴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和防護用品,嚴禁穿化纖工作服上崗。
4、焊接場所10米以內不得存易燃易爆物品,在人群密集的場所進行電弧焊接工作時必須設置有效的活動遮光板。
5、操作前必須將使用的設備,工具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對機械設備進行電弧焊接時,必須將設備的保護接零、保護地線拆除。
6、禁止焊接密封容器,有壓力的容器和帶電設備。在金屬容器內和金屬結構上及觸電危險性較大的場所焊接,必須采取專門的安全措施。
7、電焊機的電源線不應超過2米,應在沿牆離地2.5米地方,有瓷柱或在焊機附近另設開關。
8、焊機的二次輸出線,必須使用焊接電纜線,其長度20~30米,嚴禁有其他金屬線代替。
9、電焊機外殼必須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歐姆,接地線固定螺栓直徑不得小於8mm。
10、在禁火區內進行電焊必須製定安全措施。
11、拉合閘操作時,必須戴皮手套,同時要側身,臉部偏斜。
12、嚴禁使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或其他金屬物搭接代替導線使用。
13、露天進行電氣焊操作,應順風操作,防止灼傷,在室內操作要有排煙塵裝置,在狹小的容器或艙室內操作應采用必要的安全措施。
14、禁止將正在工作中的熱焊鉗浸入水中冷卻。
15、工作中應經常檢查電纜線,若發現有損壞,應及時修複。
16、工作中如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找專職電工進行檢修,焊工不得擅自處理。
17、工作結束後,要切斷電源,盤好電纜線,清理場地。
18、仔細認真地檢查工作現場,清楚火災隱患,當確認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現場。
給煤機操作規程
一、開車前,用手試運轉,查無故障即可給電開車。
二、在運轉當中,檢查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滾動軸承最高溫度不大於60℃。
三、需要調節給煤量時,將曲柄部位銷軸撥出鬆動螺母,轉動曲柄,選擇適當位置,將銷軸插入,緊固銷軸和螺母。
4、給煤機在使用中,煤倉內應貯有足夠的煤量,以避免裝煤入倉時,直接衝擊底板。
5、機件與煤直接摩擦的襯板,其厚度磨損一半以上時進行修補或更換。
6、傳動機件,每逢連續工作六個月需檢查一次,減速機要清洗軸承箱體,更換潤滑油。
主扇操作規程
一、啟動風機前應檢查注意的事項:
1、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檢查電壓是否正常,交流電壓380伏,直流電壓210—230伏;
3、檢查連接部分是否正常,風葉兩邊間隙是否一樣,皮帶是否磨損及搖動;
4、檢查電機與地腳及各種部位是否緊固;
5、檢查風道是否暢通;
二、操作時注意事項:
1、啟動1#風機時,應先合上1#啟動櫃的閘刀,再合上進線櫃的開關,使起動櫃母線帶電,然後檢查電壓是否正常(370V~400V之間為正常)。
2、按下1#風機的Ⅰ級風機按鈕,使風機啟動,待Ⅰ級風機達到額定轉速時,按下1#風機的Ⅱ級風機按鈕,使Ⅱ級風機運轉,並觀察運行情況,若發現異常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停機進行檢查,待查明原因,修複好後再啟動。(注意:風機不能連續啟動,30分鍾內啟動次數不得超過3次)
3、在下列情況下應立即停機,檢查處理:
(1)聲音發生異常時;
(2)電壓不符,電流過大時;
(3)滑動、潤滑部分溫度升高時;
若發生以上情況時,必須向機電科彙報,並及時查處。
4、若更換2#風機運行,必須先停下1#風機,並將擴散器集風器與主機之間的連接帶拆開,然後將1#風機側移,將2#風機移至原1#風機運轉時的位置,並把風機連接帶連接好,按啟動1#風機的方法啟動2#風機。
5、風機反風時:
①應先停止風機正向運轉,待Ⅰ級、Ⅱ級風機都完全停止運轉後,將進線櫃的正向供電開關關掉,送上反向供電開關,使母線電源移相運行。
②按下Ⅰ級風機的按鈕,使風機處於反向運行狀態,待Ⅰ級風機達到正常運行狀態時,再啟動Ⅱ級風機,使整個風機運轉。
③注意事項:反風時,必須等正常運轉風機的葉片完全停止轉動後,才可反向操作風機。
5、風機房必須由兩名專職人員值班。不得隨便停機。確需停機時,必須請示礦主管領導,待同意後方可停機。
三、必須利用節假日及時維修,全麵檢查,保證生產正常運轉。
四、運轉時必須定時檢查加油。
地麵變電所操作規程
一、停送電之前必須與礦調度室上一級電站、用電單位、安全科、機電科等有關單位進行聯係,方可進行。
二、操作高壓時,必須帶絕緣手套和絕緣鞋,站在絕緣地板上進行,必須一人操作一人員監護。
三、維修時,必須先拉開總開關,驗電、放電、打好接地線,確認無電後方可進行工作。
四、停電時,應先停低壓,後停高壓,送電時應先送高壓,後送低壓。
五、線路維修時,應斷開該路電源,並在該路的開關上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送電時應同上下級電站聯係。維修完畢後,應由掛警示牌人確認線路上無異常時再合上電源。
六、值班人員,要嚴密監視各儀表的讀數,並填寫好各種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彙報。
調度絞車操作規程
一、絞車要安裝在頂板和支護完好的地點,絞車底座要放在實底上,並安裝牢靠。
二、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否則不準操作。
三、鋼絲繩頭用特殊的卡繩裝置固定在滾筒上,另一頭作掛鉤用,且必須用繩皮、繩卡子固定好。
四、信號線、電鈴、按鈕要安全可靠,信號線傳輸信號要清晰,如發現問題要處理好再使用。
五、司機操作時集中精力,聽清信號,兩手緊握手閘把。
六、罐車在坡上運行時,沒有特殊情況嚴禁急刹車,斜坡提升不論坡度有什麼變化,回車時必須送電,不許放飛車。
七、如果絞車拉罐時負荷突然增加或減小要及時停車,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八、如礦車掉道應立即製動,組織人員上道,不準強行拉車上道。上道人員要注意罐車的前後方,防止發生危險事故。
九、運輸超出車輛寬度、高度的大型設備,要製定安全措施,經調度室和安全科批準,否則司機不給開車。
十、拉罐時嚴禁任何人跟罐車,如遇特殊物料時必須經調度室批準,製定安全措施。
十一、下放礦車時,不準有餘繩(空繩),防止斷繩事故。
十二、嚴禁超負荷拉罐。
1.6米絞車操作規程
一、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合格證,且兩個人上崗,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二、司機必須熟知開車信號,聽不清信號嚴禁開車。停開車的信號為“一停,二回,三開車,四慢開”。
三、司機接班後,首先檢查上一班工作和本機的性能狀態,發現問題,不許開車。
四、聽到開車信號後,司機應首先送電啟動。動作順序應為:送電——緊繩——鬆閘——加速——運轉。停車時應為:減速——緊閘——斷電——停車。
五、絞車運行期間,司機要密切注意:
①電壓、電流的變化;
②注意電機聲音的變化情況;
③鋼絲繩的鬆緊變化和伸張變化,繩崩斷聲音;
④密切注意深度指示器的讀數;
⑤集中精力注意信號,發現任何一種異常,應立即停止絞車運行;停車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彙報處理,處理完畢待確認無任何異常時方可重新開車。
六、在開車前檢查交直流電壓是否正常,認真檢查製動油壓係統、潤滑係統、信號係統及工作手閘是否在製動位置。
七、在絞車運行中觀看深度指示器,沒有得到準確信號不得開車,對不清楚的信號,均應認為是停車信號。
八、聽準信號後,司機根據提升人員物料情況,注視油壓指示正常時,方可開車啟動,加減速及停車,要求平穩。
九、絞車運轉時,嚴禁司機與他人交談,應做到目視前方,手不離操作手把。
十、針對超負荷、過速、礦車掉道、電機及軸承超溫、製動係統不靈、有異常響聲、鋼絲繩擺動過大等不正常情況,停車檢查處理。
十一、停車時控製手把必須拉開到斷電位置,緩慢製動使閘刹緊。
十二、長時間停車一定要使用保險閘。
十三、搞好設備保養及環境衛生。
十四、司機必須認真填寫運行日誌和各種記錄。
耙鬥機操作規程
一、耙鬥機要固定牢固,各繩輪包括護繩輪齊全,並轉動靈活。按《規程》規定安裝照明裝置。
二、耙鬥機前方必須設擋杆,以防崩繩傷人。
三、操縱手把、刹車帶要靈活可靠,滾筒、鋼絲繩、銷子要完好齊全,操縱按鈕靈活可靠
四、檢查和維護好耙鬥運行範圍內的巷道頂、幫,不準空頂作業。
五、開機前通知工作麵人員撤到安全地帶,機器周圍不準站人。
六、耙鬥機工作時嚴禁耙鬥運行範圍內有人工作、行走或停留,不準用手撫摸、碰撞運行的鋼絲繩。
七、工作時兩個手把同時使用,但反方向手把應輕壓,以防鋼絲繩擺動,造成吊頭或飛車。
八、操作時應從機身前開始,清除耙鬥運行道,再逐步向前擴大裝載範圍,直至工作麵。
九、耙煤過程中,如耙鬥阻力過大,不準強行牽引,應適當將耙鬥回退,減小阻力後重新牽引耙鬥。
十、經常注意機器運轉聲音,發現故障要立即停機處理。處理事故時要切斷電源,在有淋水工作麵時要對電器係統采取防水措施。
十一、耙煤過程中,滾筒上留繩不準少於三圈。
十二、為防止放炮崩機,要嚴格按循環圖表和爆破說明書進行移機和爆破,移機後第一次爆破前要用木頭保護耙鬥機,耙鬥拉回到機身前並保護好電纜、照明燈等裝置。
十三、耙鬥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非耙鬥機司機嚴禁開機。
十四、工作完畢要清掃幹淨機身上的壓碴,切斷電源,閉鎖開關摘下把手。
強力皮帶司機操作規程
一、操作準備
1、檢查機電峒室和機道內的支護是否牢固可靠。
2、檢查各部位緊固件、連接件是否齊全、牢固,檢查各傳動部分是否靈活可靠。
3、檢查逆止係統、液力偶合器、冷卻水係統等是否良好可靠。
4、檢查各種儀表指示應正確,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5、檢查驅動滾筒、導向滾筒有無開焊或開膠。
6、檢查信號係統是否顯示正確,靈敏可靠。
7、檢查完畢,與上煤工、卸煤工聯係,確認無誤,收到回應指令後,按信號要求開車。
二、正常操作
1、輸送機啟動時,按下列步驟進行:
①打開降塵噴霧裝置和冷卻水裝置(停機後應及時關閉)。
②合上電源開關,各種儀表指示應正確。
③啟動液力偶合器、油泵等輔助設備。
④按下主電機啟動按鈕,啟動主電機。
⑤緩慢拉動勺杆到規定位置,皮帶正常運轉。
⑥除緊急停車外,停車時應先將勺杆推到最裏位置,然後按順序停主電機,停液力偶合器,停油泵電機。
2、每班正常運行前,應先開機空轉一周,檢查係統的工作情況及輸送機運行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正常運行。
3、每小時巡檢1次,檢查電動機溫度、各軸承溫度是否超過規定,檢查減速機、液力偶合器油量是否適當,各運轉部位的聲音有無異常。
4、監視電流、電壓、油壓等各種指示情況,數值應符合規定。
5、嚴禁皮帶設備帶病操作,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是,不準開車。
①信號不清。
②任何一項保護裝置失靈。
③冷卻係統、液壓係統水量或油量不足,油溫超限,油質不潔。
④設備轉動部位溫度超限。
⑤彈性盤磨損超限。
6、正常停機時,應將輸送機上的煤拉空。
三、特殊操作
1、運行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緊急停車。
①收到緊急停車信號或不明信號。
②主要操作機構失靈。
③輸送帶有撕裂現象。
④其它意外嚴重情況。
緊急停車後,必須迅速查明原因,處理完畢後方可按信號重新開始操作。
四、收尾工作
1、每班工作結束後,清點工具、備品,清理機房、機頭衛生。
2、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代本班輸送機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好各種記錄和本班工作日誌,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普通皮帶司機操作規程
一、啟動前,先檢查皮帶各運行部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皮帶設備帶病操作。
二、集中精力聽清信號,正確啟停皮帶。
三、運行中嚴密監視皮帶運行狀況,每小時巡檢1次,檢查減速機冷卻情況,各運轉部位的聲音有無異常,發現異常立即發出停機信號。
四、運行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緊急停車。
①收到緊急停車信號或不明信號。
②輸送帶有撕裂現象。
③其它意外嚴重情況。
緊急停車後,必須迅速查明原因,處理完畢後方可按信號重新開始操作。
五、正常停機時,應將輸送機上的煤拉空。
六、每班工作結束後,清點工具、備品,清理機房、機頭及附屬設備衛生。
七、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代本班輸送機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好各種記錄和本班工作日誌,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鬥子提升機司機操作規程
一、開機前必須檢查設備完好情況。
二、待返煤皮帶運轉後,啟動鬥子提升機。
三、運轉過程中,不斷檢查鬥子及穿銷有無鬆動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跳汰機停機後,鬥子提升機需運轉一段時間,待鬥子內無沫煤時方可停車。
五、停車時間過長時,中間應試運轉幾分鍾,防止鬥子提升機被壓住。
六、如果返煤皮帶停止時,必須及時停止鬥子提升機。
振動篩操作規程
一、開車前要用檢查所有緊固件是否鬆動,並試轉振動器,無阻卡現象方可開車。
二、運行中要注意有無異常噪聲,注意軸承溫度不得超過75℃,如有異常及時停車處理。
三、振動篩在空負荷下啟動,待篩子運行平穩後開始給料,停機前應停止給料,待篩上物料全部排出後再停機。
四、振動器軸承要采用三硫化鉬鋰基潤滑脂,每800小時必須潤滑一次。
五、采有交流電焊焊接時,篩相應接地,防止電流通過軸承,否則會導致軸承損壞。
刮板運輸機操作規程
一、刮板運輸機信號線、電鈴、按鈕要確保完好不失爆。
二、信號傳送必須用鈴,不準使用其它方式作為信號。
三、開車前要檢查刮板鏈張緊程度,發現鬆馳應及時緊鏈。
四、要經常檢查刮板鏈螺栓、中部槽、封底板及擋板之間的聯接螺栓,以及鏈輪螺栓等有無鬆動現象,發現鬆動應及時擰緊。
五、在停車前應將溜槽中的物料運完,避免滿載啟動。
六、在刮板機移動的機道內,不許有木塊、鋼鐵件等障礙物。
七、在工作中集中精力,聽清信號,正確操作。
八、在運行中要注意機頭聲音,電機減速機溫度,如有異常立即停機檢查處理。
跳汰機司機操作規程
一、開機前認真檢查各運轉部件潤滑情況,有無鬆動現象。
二、啟動提升電機,注意有無卡住現象,發現異常必須及時停機,彙報值班班長,及時處理。
三、給料後方可啟動振動篩電機。
四、啟動排矸電機,並認真記錄浮漂位移量及排矸輪轉速。
五、運行中,不斷檢查煤質情況,及時調整排矸電機轉速,保證洗煤質量。
六、停機時先停止給料機,再停排矸電機,然後停止動篩電機,最後關閉提升電機。
七、運行中,如自動排矸不能保證煤質時,應及時調到手動檔,待停機後調整自動排矸係統。
八、如遇緊急停車,必須先停止給料。
九、注意觀察水位,及時注水。
噴漿機司機操作規程
一、接班後首先檢查噴漿機的完好情況,包括風、水管路聯接是否完好,料腔的磨損情況和機器各部件的緊固情況,發現問題,采取措施處理,處理不好時向班、隊長彙報。
二、根據噴漿料的具體濕度合理配水和配風。
三、噴漿機的開機順序為送電、送風、送水、送料、關機的順序為停料、停水、停風、停電。
四、噴漿機在運轉過程中有異常聲音要進行停機檢查,故障排除後方可重新開機。
五、停機時要檢查噴漿機內的殘料情況剩餘殘料及時清除,以防凝固後給下次作業帶來困難。
液壓支架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支架工必須熟悉支架的性能、結構、通曉操作規程,持證上崗。
2、支架工要與采煤機司機配合好。
3、掌管好支架的高度,最小支撐高度不小於設計高度0.1米,最大不大於設計的0.2米。
4、支架所用的閥組、立柱、千斤頂不準在井下拆檢,可整體更換。
5、備用的各種液壓軟管、閥組,液壓管等必須用堵頭堵塞,更換時用乳化液清洗幹淨。
6、更換液壓件時,隻準在“無壓”狀態下進行。
7、不準隨意拆除和調整支架上的安全閥。
8、液壓支架操作要作到快、勻、夠、正、直、穩、嚴、淨。
移架工操作規程
1、檢查:
1)檢查頂板情況
2)檢查支架的支護:有無歪斜、倒架、咬架等。
3)檢查結構中是否開焊、變形、螺釘是否鬆動、壓卡等。
4)檢查液壓件狀況。
5)檢查推移千斤頂的聯接狀況。
6)檢查有無漏液現象。
2、移架操作程序:
1)稍微降柱,使頂梁稍離頂板,支架可移動時,立即停止降柱,接著迅速操作推移千斤頂移架。
2)支架過後要調整支架,保證支架與運輸機垂直,並且與鄰近支架緊靠。
3)升柱時支架達到規定初撐力並與頂板接觸嚴密,與前移的支架保持平齊一致。
4)把操作把手打回零位。
頂板破碎情況下,采用帶壓擦頂移架的方法,即降柱手柄與移架手柄同時打開。
移架時,按順序依次移架。
(三)液壓支架的檢修與維護:
1、支架在工作麵進行維修、更換零部件時,應首先關閉高壓供液管側的斷路閥,然後把閥、立柱、千斤頂和膠管中的壓力放掉再拆檢。
2、更換立柱、千斤頂時,要先打臨時支柱。
3、在檢修支架的同時,也要檢查各管路的情況。
4、更換液壓部件和膠管,要保持清潔,端口要及時戴防護帽,安裝前要清洗,拆下來的高壓管出液口嚴禁對著人員。
5、檢修時用專用工具。
6、嚴禁在井下拆開安全閥、操作閥和控製閥、立柱工作腔。
7、檢修時,必須做好頂板安全防護工作。
8、檢修完後,要按操作規程校驗被檢查支架的能力。
采煤機司機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采煤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采煤機司機必須熟悉本工作麵作業規程。
3、采煤機司機不得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禁止帶負荷啟動,避免頻繁啟動。
5、一般情況下,不許使用隔離開關或斷路器來斷電停機。
6、禁止使用采煤機牽引、推、托其他設備。
7、嚴防運輸機上大塊物料,強迫采煤機行走。
8、無水、水壓不夠不能開機,噴霧無水嚴禁割煤。
(二)啟動前的檢查與準備
1、對工作麵的檢查和準備
1)檢查頂板情況,控頂距不能超過作業規程規定。
2)運輸機是否平直。
3)遇斷層、壓頂、底鼓應提前處理。
2、對采煤機的檢查和準備
1)機器開動前所有人員必須離開機器一定距離。
2)機械檢查
A、滾筒有無卡死現象;
B、各操作手把、按鈕及離合器手把位置是否正常;
C、油位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有無滲漏現象。
D、截齒是否齊全,是否需要更換。
3)電器檢查
A、主電纜和磁力啟動器連接是否完好,電纜有無損傷。
B、使隔離開關手把置於“ON”位。
C、啟動采煤機,使它位於運行狀態。
D、觀察中文顯示窗內工作參數,工作狀態及各種信息的顯示是否正確。
E、操作左右搖臂升、降按鈕,觀察搖臂動作是否正常。
F、按下電控箱上的“左牽”或“右牽”按鈕,觀察中文液晶顯示和變頻器顯示窗中的狀態顯示及采煤機的實際工作狀態。
G、按下電控箱上的“左牽”或“右牽”按鈕。
H、分別脫開變頻器所驅動牽引部的齒式離合器,讓兩變頻器進行單牽引。
I、分別按下電控箱上的“左截啟”和“右截啟”按鈕,觀察中文液晶顯示左右截割電機的運行狀況。
J、按下“總停”按鈕,采煤機整機斷電。
3、操作注意事項
1)先供水後開機,先停機後關水。
2)未遇意外情況,在停機時不允許使用“緊急停車措施”。
3)隨時注意滾筒位置,防止割頂梁或鏟煤板。
4)隨時注意電纜運動狀態,防止電纜和水管擠壓,蹩勁和跳槽事故的發生。
5)注意觀察油壓、油溫及機器的運轉情況,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如液壓係統控製油路壓力(低壓表表壓)低於1.3MPa,應立即停機和檢查。
6)經常觀察油位、油溫及聲響,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並及時排除故障。
7)較長時間停機或下班時必須斷開隔離開關,把離合器手把脫開,並關閉水閥開關。
8)“牽電”、“牽斷”盡量少地使用,停牽引時用“牽停”按鈕,變頻器箱務必在斷電5分鍾後開蓋。
9)正常使用應先啟動截割電機,再運行牽引,正常停機時必須先停牽引,再停截割電機,再按總停斷整機電源。
10)當采煤機需改變牽引方向時,先按下“牽停”使采煤機停牽引,然後再按與原方向相反方向即可。
11)變頻器在運行過程中,不允許在1分鍾內連續三次切斷電源,以避免變頻器內的電阻因過流而燒毀,造成變頻器不能工作。
12)割煤過程中隨時注意頂板煤層的變化,運輸機的截荷情況,及時選擇合適的牽引速度。
13)行走速度要與支護等工序相協調,頂底板必須割平,不留台階、傘簷。
14)采煤機工作時,前方距機組10米,機後5米,機道內嚴禁有人。
15)采煤機正常割煤時,禁止從采煤機下麵運送物料。
16)隨時注意各部升溫。
17)采煤機在割煤中,堅持噴水防塵製度,作到無水不開機。
4、操作程序
1)接通電氣隔離開關,置於“ON”位置。
2)開通水閘。
3)按下IS2啟動按鈕,采煤機得到3300V電源,泵電機運行。
4)點動截割電機停穩後,閉合截割部齒式離合器。
5)按一下“左截啟”(IS9),蜂鳴器報警5秒,左截割電機啟動。
6)按一下“右截啟”(IS11),右截割電機啟動。
7)按一下“牽電”(IS14),變頻器得電。
8)按一下“左牽”或“右牽”按鈕,變頻器工作,機器按所選定的方向牽引,且按住按鈕的時間越長,則牽引速度越大,時間越短則速度越小。
9)當采煤機正在左牽引時,需減速時則按下“右牽”按鈕,則采煤機減速,減速的多少由按住按鈕的時間長短來決定,如果一直按住“右牽”按鈕,則采煤機速度會降至零速,反之亦然。
10)按下“左升”,左搖臂升,按下“左降”,左搖臂降。
11)按下“右升”,右搖臂升,按下“右降”,右搖臂降。
12)若需單牽引時,脫開左右牽引部的任何一個齒式離合器,變頻器可分別進入單牽引狀態。
13)按一下“牽停”,采煤機停止牽引。
14)按一下“左截割停”,左截割停止運行,按一下“右截割停”,右截割停止運行。
15)按下總停按鈕“IS1”,則采煤機整機斷電,停止工作。
16)正常停車:停牽引,停牽引電機,停截割電機,整機斷電再停水。
17)緊急停車:按緊急停止按鈕或打開隔離開關。
運輸機、轉載機、皮帶運輸機司機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司機持證上崗。
2、各種運送機的安全保護裝置、信號裝置必須齊全可靠。
3、電機處嚴禁積水,積浮煤,並保持風窗衛生,減速箱、聯軸節要保持清潔,易熔塞不得用其它物體代替。
4、推機頭、機尾時,必須先清理好障礙物,保護好電纜、油管、水管、注油塞等易損部件,維護好頂板、找平底板,在安全的情況下保證一次移動成功。
5、嚴禁空載過載運行,檢修時必須停止運轉,發現有危害人身安全和機電設備的情況時,應立即停車。
6、運輸機一般不許打反轉,需要反轉時,必須做到下列要求:
1)排除有可能進入底槽內的煤及雜物;
2)機頭(尾)必須有專人看管。
3)分鏈器、壓塊、蓋板等固定良好無變形,並防止大塊物料進入采煤機底下和皮帶滾筒內。
4)有異常聲響,立即停車。
5)反轉後,電機開關必須恢複到原正常運轉位置。
7、各種運送機的安全錨固裝置,必須安全可靠。
8、司機離開崗位時,要切斷電源,並將開關搬到“OFF”位。
9、禁止任何人在運送機上乘坐行走。
10、禁止用運送機反轉運物料。
11、嚴禁利用皮帶機底皮帶運輸物料。
(二)運轉前的檢查和準備
1、檢查工作地點的頂、幫、支護狀況,機頭附近無雜物,埋壓設備。
2、電氣設備無失爆、無破損、無不合格接頭。
3、檢查機頭安放是否穩妥,油量、油質應符合規定。
4、檢查信號是否可靠。
5、檢查刮板運輸機刮板無歪斜、鏈子鬆緊程度。
6、檢查機頭、機尾錨固裝置。
(三)轉載機開工前,除上述檢查項目外,還應遵守下列要求:
1、檢查轉載機的行走裝置。
2、檢查破碎機保護裝置。
3、檢查轉載機橋身、傾斜段、側板、底托板狀況。
4、轉載機卸鬥應與皮帶中心線垂直,並加有緩衝板。
(四)運轉中的注意事項:
1、開機前,必須發出啟動信號,然後電動開機。
2、開機順序一般應逆運煤方向逐台開車,但在運轉中徒然接到停車信號時,應立即停車。
3、工作麵運輸機運轉正常後,方可開動采煤機。
4、運輸機上有大塊物料時,應立即停車處理。
5、刮板運輸機鏈條鬆緊程度必須一致,在滿負荷情況下,鏈條鬆弛量不允許超過兩個鏈環的長度,不得有卡鏈、跳鏈現象。
6、嚴禁超負荷啟動。
7、在啟動和運轉中,各部軸承、溫度不得超過75℃,機電溫升不得超過廠家規定。
8、大鏈出槽、漂鏈和運輸機拱起時,必須停機妥善處理。
9、司機操作位置不準正對機頭出煤方向。
10、皮帶輸送機在運轉中,要經常檢查無卡掛現象,聽齒輪箱、滾筒機托輥的運轉聲響,觀察主動滾筒、卸載滾筒、張緊滾筒上的皮帶運轉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經常注意皮帶運行是否跑偏、及時停機處理。
(五)工作麵運輸機、轉載機、皮帶機的移動方法:
1、移動前,要檢查支護質量,底板要順平,浮煤活矸要清理幹淨。
2、工作麵運送機移置時,必須由一頭開始依次順序推移。
3、運輸機移設彎曲不得超過3度,節槽脫口不得大於30度,前移時最小彎曲段不小於15m,並用兩個以上移溜器交錯頂移。
4、機組上下10m不準推溜,移動處煤壁一側不準有人。
5、機頭移過後,要墊平墊穩。
6、嚴禁用順槽運輸機拉平麵刮板運輸機機頭。
7、機尾移過後,必須及時設壓柱。
8、工作麵運輸機移位後,防滑千斤頂應處於拉緊狀態,以免運輸機下滑。
9、回縮皮帶機尾時,應先拆去靠近機尾的中間架3~4架,用千斤頂和牽引鏈把機頭縮回,然後開動拉緊絞車,儲存或張緊皮帶。
10、皮帶縮減後,應將千斤頂縮回,重新整理信號設施。
液壓泵站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司機持證上崗
2、泵站工作介質用中性水或地麵清水。
3、乳化液箱高於泵體不少於100mm;泵體最大使用傾角不超過20度。
4、按比例配置乳化液。
5、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關閉泵站的回液閥。
6、泵站各部機油不超過70℃,工作液溫度應保持在5~50℃之間。
7、乳化液泵站供液壓力應按規定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8、清水泵的進水壓力應符合廠家規定。
9、高地壓管路吊掛整齊,不許埋壓折扭。
10、高壓泵的柱塞蓋板用螺絲擰好,不得任意打開,以防汙物灰塵進入。
11、負責泵站的整潔。
12、各部件螺絲緊固齊全,各接頭卡銷齊全可靠。
(二)開泵前準備與檢查
1、檢查乳化液濃度是否保持在3~5%,每班至少檢查兩次。
2、乳化液的液位不低於測杆的1/2或觀察鏡的一半。
3、檢查泵站配套部件是否安放牢固平穩。
4、檢查並記錄泵體裏的油量和水質,其油量應在油尺的一半或觀察鏡的一半,水質符合規定。
5、及時清理各過濾器集汙物。
6、檢查泵的管路係統和附件,發現漏液機有損壞及時處理。
7、泵及乳化液箱上透氣帽,要確保透氣暢通。
8、檢查泵殼下方的油孔是否暢通。
(三)開停泵操作:
1、開泵程序:
(1)關閉高壓側手動閥,打開進液截止閥。
(2)將泵體吸液腔放氣螺釘放鬆,放盡液腔空氣至出液後擰緊。
(3)點動電源開關,觀察電機旋轉方向與泵上旋轉方向箭頭是否一致。
(4)泵啟動後,擰鬆高壓腔放氣螺釘,放盡空氣,空載運行5~10分鍾。
(5)運轉正常後,打開高壓側手動閥,方可供液。
2、檢查記錄
(1)高壓表工作壓力的讀數及波動範圍。
(2)乳化裝置或過濾器組是否正常工作。
(3)泵的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有無漏液、漏油及柱塞潤滑情況。
(4)蓄能器壓力與規定壓力誤差超過15%時,應檢修處理。
3、停泵順序:
(1)打開手動卸載閥。
(2)關閉電機開關。
(3)關閉高壓側截止閥。
4、衝洗過濾器時應按順序進行,嚴防引起過濾器內壓力過高而損壞。
(四)一般維修與保養方法
1、過濾器應每周清洗一次,衝洗方法必須按說明書進行。
2、乳化液箱最少每月清洗兩次。
3、各部油量、油質必須符合規定,加注油時必須用過濾網。
4、各種過濾器,每班必須按標準方向轉動1~2次。
S100掘進機操作、維護、保養規程
一、說明
1、凡使用S100的隊組,從事操作、維修等有關人員均應認真學習,嚴格執行本規程的各項規定。
2、本規程如有與《煤礦安全規程》不符處,以《煤礦安全規程》為準。
3、有關工種除學習本規程外,還應認真學習本機培訓教材,熟練掌握操作順序,維修常識和調整方法及注意事項,知曉該機技術特征,構造及動作原理等。
4、有關巷道規格、質量、巷道支護、工序銜接,作業圖表均應在作業規程中詳細規定。
二、地麵試運轉與拆卸
1、地麵試運轉之前,由專職電工檢驗電源電壓是否與機器要求供電電壓(660V)相同,然後按要求接通電源。
2、操作司機必須由專門培訓過的人員擔任,其它同誌不準隨意操作。
3、開機前檢查各部油量是否適當,冷卻水是否充足、清潔。
4、開機前先點動電動機,待無關人員撤離後,方可開機。
5、開機前照例要信號報警,待無關人員撤離後,方可開機。
6、機器轉運時,有關人員密切注意各部位聲音、溫度是否正常。司機不準離開操作台、集中精力,認真操作。
7、地麵試運轉,必須設專人指揮。
8、試運轉完畢後,各手柄、按鈕恢複原位,並將緊急停止按鈕開關鎖緊,切斷電源。
9、拆卸工作由專人負責,按照培訓教材的規定,拆卸各部件。各部螺絲、墊圈、銷子等妥善保管,以防損壞或丟失。
10、拆卸下的部件要輕拿輕放,內螺孔用麵紗填好。柱塞等精密件要加包裝,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碰損。
11、拆卸時,易損件,常用件都要進行測繪,以便在修配時加工複製。
12、重要結合麵拆卸時要刻標記,為重新組裝提供方便。
三、設備裝卸車與運輸
1、掘進機下井前要把掘進機按培訓教材中的規定分解成散部件,再把散部件裝在平車上下井。
2、裝車之前先檢查所用繩扣、鴨咀等掛鉤用具是否安全可靠,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
3、裝車後必須捆綁牢固,個別機件超高、超寬,另行采取安全措施。
4、重物起吊後,周圍3.0m之內不準進行其它工作。
5、指揮吊車司機操作,安排專人,其他人員不得亂發信號。
6、設備車上下斜井時,由專職掛鉤工掛鉤,掛鉤之前詳細檢查掛鉤,繩套是否安全、齊全,設備是否確實捆緊,確認無問題後發信號開車。
7、水平大巷運輸,需要電機車帶送,設備車上不準坐人,運送設備時需專人護送,發現落道或其他情況,立即發停車信號。
8、運輸時使用的各類絞車,使用前必須詳細檢查以下幾個方麵:
①檢查絞車基礎、基座、支腿是否安全可靠;
②檢查鋼絲繩是否陳舊,有無斷絲、斷股、破損等現象。
③檢查絞車部件是否齊全。
④各按鈕、手把是否靈活、可靠。
經以上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絞車。
9、掛鉤必須牢固可靠,開車司機配備專人,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者,方可擔任。
10、絞車司機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①嚴格按信號開車,信號不清不準開車。
②嚴禁站在牽引側開車,嚴禁放飛車,嚴禁邊開車邊扳繩。
③開車時精力集中,隨時觀察鋼絲繩的纏繞和絞車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停車處理。
④發現絞車負荷突增,不可強拉,待停車檢查處理完畢後,可恢複運行。
11、盤區運料巷內運送設備,必須設專人警戒,各巷口、風門、交通要到、配備專人警戒,保證行車不行人。
12、卸車時仍可用機械牽引,使用時仍按上述要求進行,嚴格注意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13、運輸之前,提前按安裝程序排好入井順序。
四、井下組裝
建議該機組組裝硐室規格長×寬×高,20m×3.8m×3.0m。
五、組裝前的準備工作
1、該機組組裝采用機械牽引起吊,組裝前準備一台JM-14型回柱絞車,在頂板岩層中安裝兩組滑輪。
2、使用前將回柱絞車固定牢固,不許使用撬杠、壓杠固定回柱絞車,安裝時必須著實,不許放在浮煤(矸)上。
3、兩組滑輪必須安裝在特製的滑輪架上,滑輪間距7.5m,分別用六根樹脂錨杆與頂板固定,錨拴深度不小於1.34m,滑輪安裝後,全部用雙螺帽擰緊。
4、安裝前將巷道浮煤(矸)、雜物清理幹淨。
5、回柱絞車采用Φ7/8繩,不得有死彎、斷絲、斷股或陳舊等現象,發現有鋼絲繩磨損超過原直徑的10%以上時,不準繼續使用。
6、組裝前準備好鴨咀、繩扣、螺絲等掛鉤用具。
7、使用手動葫蘆之前,應事先檢查好噸位是否合格,大小輪、逆止裝置是否齊全完好。
8、備用一定數量的方木、襯板,把機組墊平,防止受力後突然傾斜。
六、組織程序及注意事項
1、嚴格按培訓教材製定順序安裝,原則上執行誰拆誰裝的辦法,確保組裝合格,符合質量標準。
2、回柱絞車司機配備專人,必須操作熟練,了解性能,持有司機操作證者方可擔任,其他人員不準操作。
3、組裝工作必須專人指揮,開車、停車、升降物料需按信號進行,其他人員不得亂發開車信號。
4、重物起吊時後,下麵不準站人或進行其他工作,若需進行設備的擺正、轉動等工作,需要繩拉或采用長柄工具推。
5、重物起吊之前必須核實下列幾種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開車。
①回柱絞車是否固定牢固,閘和開關按鈕是否靈活可靠,牙輪是否安裝齊全,掛鉤用具是否可靠,鴨咀是否上好,螺絲是否上齊。
②其他工作人員是否離開。
③滑輪架、導繩輪是否安全可靠。
④開車後司機精力必須集中,隨時觀察物料升降情況和回柱絞車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停車處理。
⑤司機嚴格按信號開停車,信號不清不開車,運行中途聽見不明信號,均按停車處理。
⑥起吊重物時,人員必須撤離開重物2米。
⑦重物起吊後進行安裝時,司機必須壓好閘,不得有鬆動,大型部件除用閘控製外,另加手拉葫蘆協助承受壓力,以確保安全組裝。
⑧所有零部件應安裝齊全,彈簧墊、螺栓、銷釘等要安裝齊全,未經總工程師批準不準隨意甩掉任何機構和保護裝置。
⑨每班設安全組長一人,專門負責本班組安全監護工作,不準任何人違章作業蠻幹。
⑩機器組裝前設備不準接電,進行試運轉工作。
⑾其他按《煤礦安全規程》及本機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⑿重物升起後,若必須人員進入下方安裝時,要用方木打好木垛,檢查無問題後,人員方可進入下方工作。
⒀為保證機組安裝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區域隊必須設專人現場指揮。
七、正常操作
1、開機前的檢查
①首先檢查周圍的安全情況,並且注意巷道環境溫度,有害氣體是否符合規定。
②檢查各注油點油量是否合適,油質是否清潔。
③檢查各電氣結合麵、螺絲是否齊全、緊固。
④檢查各電纜是否吊掛不良或繃的太緊,是否有外部損傷,經以上檢查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開機。
2、正式運行前的準備工作
①先按按鈕使電機微動,以確定其運轉方向是否正確。
②開機前先鳴響報警,打開照明燈。
③電機空載運行3分鍾,觀察各部位聲響,溫度是否正確,有無卡阻或異常現象。
3、正式運行
①操作手柄時,要緩慢平緩,不要用力過猛。
②司機嚴格按操作指示操作,熟記操作方式,避免由於誤操作而造成事故。
③非特殊情況下,盡量不要頻繁點動電機。
④運輸機最大通過高度為350mm,因此當有大塊煤岩或岩石時應事先打碎後再運走。
⑤當運輸機反轉時,注意不要將運輸機上麵的塊狀物卷入鏟板下麵。
⑥當啟動截割電機時,應首先鳴響警鈴,確認安全後再啟動開車。
⑦割煤時必須進行噴霧灑水,噴霧泵開動前,應將司機座位右側的截割頭外噴霧的閥門打開,確認有噴霧時方可割煤,如果此閥門處於關閉狀態,將會造成噴霧整體損壞。
⑧截割頭不能同時向左又向下、向右又向下,而必須單一操作。
⑨當機械設備和人身出於危險場合時,可直接按動緊急停止開關,此時全部電機停機運轉。
⑩當油溫升到70℃以上時,應停住掘進機,檢查液壓係統和冷卻係統。
⑾當冷卻水溫40℃以上時,應停住掘進機檢查溫升的原因。
⑿注意前部的截割頭,後部的轉載機,不要碰倒左右支架。
⒀當支柱和架棚時,可采用截割部上的承托架,此時必須將機器左側的按鈕開關鎖緊,防止人員工作時,截割頭轉動造成事故。
⒁當掘進機行走時,必須將前部鏟板和後部支腿全部抬起。
⒂其餘需按培訓教材指定的操作順序和注意事項進行操作。
八、日常維護與修理
1、當對電氣設備及機械進行維護,修理時必須切斷電源,在不帶電狀態下進行工作。
2、日常維修應按日檢項目內容嚴格遵照執行。
3、對於有泥土和煤泥沉積的部位要定期清除。
4、維修液壓係統時要充分注意煤塵和水的注入而造成液壓係統的故障,對液壓油的管理務必充分注意以下幾點:
①防止雜物混入液壓油內;
②當發現油質不良時應盡快更換新油;
③按要求規定更換過濾器;
④保證油箱內所規定的油量;
⑤油冷卻器內要有足夠的冷卻水通過,以防止油溫的異常上升。
5、維修電氣係統,在欲打開防爆接觸麵時必須事先將外部的灰塵、煤泥清掃幹淨。
6、為了防止防爆麵生鏽,可塗抹黃油。
7、各處的蓋板拆開後,不要長時間放置,特別要防止浸入水。在高溫度及惡劣環境下盡量不要打開蓋板。
8、發現零部件損壞,失去原有性能,一定要及時修複或更換,不能帶病工作,以免因小失大。
9、處理電氣故障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先用驗電筆驗電,確認安全後方可檢查,排除故障。
第三篇 崗位責任製
第一章 領導幹部崗位責任製
礦長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法律、法規,執行上級指示和決定。在堅持維護國家利益前提下,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和職工個人諸利益關係。
二、嚴格執行礦長條例細則,行使企業一切職權,對企業的安全管理、生產經營、行政管理全權負責,統一指揮,依靠全礦職工完成生產任務。
三、負責對全礦方針、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重大技術改造計劃、職工培訓計劃、工資調整方案、機構設置變動、規章製度的建立修訂、中層幹部的任免等事宜做出決策。
四、貫徹國家財政製度,負責全礦的財務管理,堅持勤儉辦企業的原則,合理使用資金,嚴格按財政製度辦事。
五、負責企業全盤管理,積極推進現代化管理辦法,負責標準化工作,審定全礦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工作標準和全礦質量管理。
六、關心職工生活,注意改善職工勞動條件,逐步改善集體福利,把安全放在重要議事日程上,製訂研究安全工作,解決安全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七、負責全礦職工教育工作,完成年度培訓計劃,做好職工和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負責履行對外經濟合同,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利益。
九、在思想政治上,接受礦黨委的領導,主動征求礦黨委對生產經營的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見,自覺接受黨委監督。
十、發揮職工民主管理權利,定期向職代會彙報工作,聽取職代會的意見和建議,接受職代會的民主監督。
十一、負責組織召開礦務會議,領導和協調副礦長各區隊長、各科室科長的工作,及時討論研究經營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
礦總工程師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學習國家方針政策及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令、法規、促進礦井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
三、負責全礦技術管理,保證礦井生產建設的正常進行。
四、抓好員工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員工整體技術水平。
五、收集擴大新技術、新設備、新方法,不斷提高礦井技術裝備。
六、負責組織礦井“災害預放措施及處理計劃”的編製,貫徹。
七、負責“作業規程”、“技術操作規程”的審批。
八、參與安全、生產計劃的製訂,了解礦井生產經營活動。
安全、生產、機電副礦長崗位責任製
一、在礦長領導下,對全礦安全、生產、調度、機電、質量工作全盤負責,直接指揮,做好各項工作,確保月、季、年的生產計劃全部完成。
二、負責組織對全礦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三、負責審核生產技術規程,改進生產工藝,確定產品質量。
四、負責分管生產科、調度室、機電科、安全科、調度室、各基層隊工作。
五、負責抓好機電設備管理工作,設備完好率90.51%,負責審批有關設備配件計劃,技術改造和有關報表。
六、負責生產和安全事故的處理追查,並製定出防範措施。
七、負責主持安全生產調度會,正確指揮生產,並搞好各種關於生產和安全方麵的原始記錄和管理。
行政、經營副礦長崗位責任製
一、在礦長領導下,負責全礦物資供應、煤炭銷售、職工生活福利、勞保人事、環境綠化、基建、勞動服務公司、車輛管理、醫療衛生和企業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全礦基建工作,審定施工方案的施工預算,並對執行情況進行嚴格監督,審定簽發有關技術標準,簽訂基本建設合同,嚴格基建程序,嚴把基建工程質量關。
三、負責全礦節能消耗工作和計量管理工作。
四、搞好“兩堂一舍”管理,負責醫療衛生管理,不斷提高職工家屬的健康水平,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切實搞好全礦清潔衛生工作。
五、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搞好全礦治安防範教育,負責查破一般刑事案件,並協助公安部門破獲各種重大案件。
六、負責抓好勞動工資管理,搞好職工文化課和技術培訓及考核。
七、摘好工農關係和抓好計劃生育工作,做好信訪工作。
八、負責領導勞動服務公司、汽車隊、經營辦公室的工作,加強全盤經營管理工作,廣開門路,擴大經營範圍。
第二章 各科室崗位責任製
機電科長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機電科全盤工作,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政策,並組織執行。
二、組織文明生產,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安全活動日,對機電事故及時分析,追查和處理。
三、負責全科重大問題的審核,並拿出主導意見。
四、經常深人現場調查研究,了解一切問題,製定措施,加強管理。
主扇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一、主扇管理人員必須由懂得通風知識,責任心要強,且熟悉風機性能及操作的同誌擔任。
二、每班必須有一人值班,並及時填寫交接班記錄。
三、保證二十四小時主扇正常運轉,以保證井下有足夠的風量。
四、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更不準任意關停主扇。
五、若進行檢修需要關停主扇時,必須及時報告礦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停風檢修。
六、要及時打掃衛生,保證室內設備整潔,嚴禁在機房內堆放雜物。
七、每月的10日必須按時定期加油。
主扇風機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一、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熟知本室內一切設備的性能和使用,在本室內嚴禁抽煙。
二、必須提前十分鍾進入崗位,進行現場交接班,在上、下班人員未見麵、未交清之前嚴禁離崗,交接班應按巡回檢查順序進行,做到件件交清。
三、上班後不許做一切無關雜事,機房內嚴禁放置一切雜物,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否則要給予行政及經濟處罰。
四、保持室內衛生清潔,符合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否則給以經濟處罰。
地麵變電所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一、值班人員必須熟知本室內設備性能。
二、嚴格執行交班製度,每班應在正點十分鍾以前進行交接班,交接班人員在未交清之前不得離崗,交班人員在接班人未到時不許私自離崗。
三、上班時應認真監視設備的運行情況,填寫各種記錄不許做一切無關雜事。
四、所內不許存放一切無關雜物,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五、以上四條必須遵守,否則給予經濟處罰。
絞車工崗位責任製
一、愛護設備,經常保持設備和工作地點清潔、整齊。
二、熟悉設備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煤礦安全規程》,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轉,當設備發生不正常情況,自己和維修工都不能處理時,應立即上報,如遇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緊急情況,應在停車後上報。
三、嚴格遵守交接班製度。
四、做到“四會”(會操作、會保養、會維修、會排除故障),向“三包”(包開、包修、包維修)方向發展。
五、參加本提升機的維修、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六、認真填寫管好備件、材料、消防器材。
壓風機房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一、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必須熟知壓風機的性能和運轉情況。
二、嚴格交接班製度,必須進行現場交接班。
三、上班後不許做一切無關雜事,堅守崗位,禁止外人入內。
四、機房內嚴禁放置一切無關雜物,並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五、保持整潔,以上四條一項達不到標準,都要給司機以經濟處罰。
礦燈房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一、班長負責礦燈房的行政事務及生產安排。
二、燈房人員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每班必須提前十分鍾現場交接班,在未交接清楚之前,不許離崗,否則要給以經濟處罰。
三、嚴格收發燈製度,每班要清點發出的燈數、回收的燈數,留存的燈數和正在服務的燈數,並將本數據製表交安全調度室。因工作不慎而丟失礦燈者由本人負責。
四、嚴守工作崗位,上班不許做任何無關的雜事,嚴禁閑人入內參觀,如有上級或客人參觀時,要有領導陪同,並填寫來客登記表。
五、對工人要說話和氣,服務熱情,無故扣發工人礦燈和與工人吵架者,將給以經濟處罰。
六、保持衛生清潔,符合衛生標準,否則受到處罰。
七、做好礦燈維修工作,經常檢查充電設備,礦燈數量。保證礦燈明亮完好,不失爆,符合安全標準。
井下變電所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執行操作規程,熟知本室內設備的性能操作程序。
二、上班後認真檢查本室內設備的各種情況。每班試驗檢漏繼電器的性能,並填寫運行日誌和檢漏記錄,計算數據,上井後彙報給具體負責人。
三、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每班提前十分鍾現場交接班,交接班人員在未交清之前不許離崗,在上班人未到達之前不許離崗,不按時交接班,按曠工處理。
四、上班時不許做一切無關雜事,不許非工作人員入內,用電單位要用電時進入碉室中,要讓其填寫來客登記,並負責一切外來客人登記。
五、保持衛生清潔,達不到標準者給以經濟處罰。
主排水泵房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熟知水泵的性能及一切附帶設備的性能,並能正確操作。
二、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不現場交接班者要給予經濟處罰。
三、上班時嚴禁做一切無關雜事,並執行“非工作人員嚴禁人內”的條令。每班認真打掃硐室衛生,達到衛生標準。
四、注意水泵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立即處理或彙報上級處理。
調度主任崗位責任製
一、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按時完成作業計劃及各項經濟指標。
二、認真做好各單位生產協調工作,處理問題迅速、果斷,事事有落實。
三、根據礦長指示,行使調度命令,並及時向礦長彙報重大問題。
四、組織開好安全生產調度會,當好礦長參謀。
五、參加礦安全生產大檢查。
六、發布有關生產調度方麵的指令和規定。
生產調度員崗位責任製
一、調度員擔負全礦井本班的生產協調工作。
二、重大問題及處理不了的問題及時向值班領導及主管領導彙報。
三、要隨時掌握各單位生產情況,並詳細記錄。
四、填寫好當班各種台賬、報表。
五、本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向下班交待清楚。
六、堅守工作崗位,搞好室內衛生。
七、每間隔2小時將全礦井各生產單位電話詢問一遍。
八、查詢各單位值班情況。
九、每班不少於3次統計井下人數,交班前1小時統計一次。
生產科長崗位責任製
一、加強生產管理,建立健全生產管理機構,做好本科人員分工,明確各管理生產人員的責任。
二、建立健全生管理製度,並落實到本礦各部門。
三、根據本礦具體情況,合理選擇生產過程中的組織形式。
四、組織編製生產計劃,做好生產調度工作。
五、組織好均衡生產,抓好關鍵生產,深入實際了解生產情況。
六、做好生產情況的統計分析,提出改進辦法及措施。
七、完成各項生產經濟指標。
八、做好本科的職工思想工作。
采煤技術員崗位責任製
一、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所管區隊的技術業務工作和生產管理工作,實現高效生產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二、根據生產計劃,具體編製作業規程及各種地質條件下的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貫徹工作。
三、經常深入現場,掌握井下生產的第一手資料,負責區隊采掘協調管理。
四、每天了解、掌握區隊產量、質量、安全、效率、消耗等各項指標完成情況,探討提高工程質量、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材料消耗的生產技術措施。
五、負責所管區隊技術資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開拓掘進技術員崗位責任製
一、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所管掘進工程的技術業務工作和生產管理工作。
二、根據生產計劃,具體編製作業規程及各種地質條件下的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貫徹工作。
三、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工程進度、安全、質量情況,探討提高工程質量、生產效率,降低材料消耗的生產技術措施。
四、協助科長搞好開拓掘進工程規劃工作。
五、負責所管開拓掘進工程技術資料的記錄,整理工作。
六、負責所管工程的生產管理和質量管理。
測繪人員崗位責任製
一、經緯儀應由專業人員操作。
二、經緯儀在使用過程中,要特別小心謹慎,各種螺旋都要運用適當,不可用力過猛,以防其受損。
三、在使用過程中,人不可離開經緯儀。
四、儀器不應受陽光爆曬或雨淋。
五、儀器使用完畢應小心平穩地裝人木箱後上鎖,儀器箱上嚴禁坐人。
六、儀器在使用一段時間後,應及時對各主要轉動軸等部件注油,以確保其使用靈活自如。
七、儀器箱應放於幹燥、陰涼、通風的室內,由專人負責保管。
八、儀器應每半年一次由廠家或專業維修部全麵檢修,以確保其精度及使用壽命。
九、在使用羅盤儀測角時,應選擇無磁性物體,或遠離磁性物體的地方進行使用。
十、羅盤在不使用時,要將磁針鎖住,用幹淨的棉絲將其表麵擦試幹淨後,小心放大箱內,扣好鎖扣。
十一、羅盤箱應放在幹燥、陰涼、通風的室內,掛於牆壁上。
安全科長崗位責任製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安全科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礦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管理,明確各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職責與任務。貫徹執行“安全第一”的方針,盡職盡責。
二、負責建立健全安全技術管理製度,並落實到全礦各部門。貫徹執行上級領導頒發的各種規程標準、製度、指令和行政等有關問題,並深入現場檢查製度的執行情況,及時解決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抓好通風瓦斯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三、組織編製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且組織實施。組織編製年、月通風計劃,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勞動效率。
四、領導和組織製定職工培訓計劃,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和各工種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職工業務水平。組織開展“安全月”活動。
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指示和規定等,牢記《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等礦山安全法規的規定,自覺增強法製觀念,堅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
六、堅持經常深人現場,發現不安全問題,必須監督有關部門采取措施,限期解決,逾期不處理的,堅決責令其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另行處理。對事故隱患的分析處理,要嚴格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反饋。
七、認真抓好工程質量和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組建QC小組(全麵質量管理小組)充分發揮QC小組職能。
八、審閱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監督檢查“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
九、狠抓“三違”(即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嚴懲“三違”人員,並對違章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造成重大事故交由上級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原因,追究責任。堅持“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受不到處理不放過)的原則。督促事故單位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並對防範措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事故情況及時進行通報,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做到“舉一反三”。
十一、定期組織全礦安全大檢查和質量標準化驗收,對檢查情況認真記錄,整理並存檔,在對大檢查期間查出的事故隱患從重處理。
十二、實行安全目標管理,製定年度礦井質量標準化達標規劃,對礦井的安全工作實施管理和控製,並製定出切實可行的實現規劃的措施,認真貫徹執行,做到每個職工心中有數。
十三、搞好安全科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對本科職工進行業務培訓,發現不合格或不盡職盡責的,立即清理出安全隊伍。
十四、認真總結經驗,學習和借鑒有關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手段,引進現代科學的安全管理方法和設備、儀器儀表,使礦井的安全生產水平、上台階。
十五、定期組織通風質量大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重大問題立即向各礦長彙報,並積極處理。
十六、加強職工思想教育,關心職工生活,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十七、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和典型事故分析,做好安全基礎工作。主持召開科務會、碰頭會、班前會、每月總結工作,布置任務。
十八、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搞好安全活動,杜絕通風瓦斯、煤塵火災事故的發生,檢查指導全科各項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安全調度室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一、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認真交接班。
二、收集安檢員彙報記錄,認真填寫安全科巡回檢查台帳。做好科室、隊長和驗收員考勤登記及安全隱患彙總上報工作。
三、做好各種文字統計,收接、貫徹各種安全技術措施。領導組織違章人員學習,下達各種通知指令。
四、在值班期間同值班科長調配下井,核對和檢查各區域安全質量及安檢員在崗情況。
五、做好上級和有關領導部門的指示、通知記錄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做好上傳下達。
六、保存好各種記錄資料,做好事故調查和登記,資料擺放整齊有序。
七、經常保持室內外衛生清潔。
安全監察員的權力
一、憑資格證,在所管轄範圍內,有權隨時進入任何作業場所進行安全檢查,有權檢查任何單位的安全情況和任何部門的業務保安情況。
二、發現不安全問題,有權要求有關部門采取措施,限期解決,逾期無故不處理,安全監察員有權停止作業,並按規定額度行使違章處罰。
三、對有發生事故危險的場所,有權停止作業,並撤出人員。
四、有權參加設計、措施的審查。
五、有權監督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六、有權製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並行使違章罰款或提出其它處理意見。
七、煤礦企業各級領導拒不接受正確意見,堅持違章指揮、冒險生產,或因工作打擊報複,安全監察員有權越級上告。
安全監督員職責
一、對煤礦企業、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參加審查工程設計、作業規程,並監督兌現;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采區投產驗收。
三、參與安全規劃、安全規章製度、安全生產責任製、業務保安責任製的製定。
四、監督檢查安全設備、設施、裝置和儀器的使用,監督檢查工作質量、設備質量及與安全有關的產品質量。
五、參與組織領導安全大檢查,監督事故隱患排查,提出改進安全工作意見,監督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六、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七、調度安全情況,組織安全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向所在單位和上級提出安全對策和建議。
八、督促企業領導按《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及時參加組織事故調查,分析原因,追究責任,督促事故單位按期上報,並對防範措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九、監督管理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十、監督檢查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製、演習和執行,定期檢查礦山救護隊的戰鬥能力。
十一、配合和幫助群眾團體做好群眾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和開展安全括動,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意見,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堅持原則,按章辦事而遭到打擊報複的事件。
十二、負責安全檢查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與技術業務學習,開展安全監查係統競賽,總結交流安全檢查與安全工作經驗。
安全監察員崗位責任製
一、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嚴格履行安全監察員的義務和行使權力。
二、對煤礦實施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巡回監察,檢查路線不受被檢查單位約束,規定標準做到過程細、項目全、無死角、不漏項。每到一處必須全麵細致地進行檢查。避免圖形式,走過場。
三、幫助被檢查單位解決問題,能辦的立刻辦;不能及時解決的限期解決,以消除隱患為目的。
四、發現隨時可能發生事故的重大隱患,要立即責令其停止作業,進行整改,堅持不安全不生產。
五、對屬於安全責任不落實,人為造成的隱患,當麵追究責任,令其改正。
六、對停止作業進行整改的項目或單位,要停一處查改一處搞好一處,並及時回頭進行複查。
七、對重點部位、重要環節或有重大隱患的地點盯住不放,幫助想辦法訂措施,督促整改,直至達到安全生產的要求。
八、對疑難或認識不統一的問題;請有關單位及領導出麵處理,不能懸而不決影響生產。
九、堅持井下規定地點交接班,不脫崗、不漏檢。
十、定期接受崗位培訓。
質量驗收員崗位責任製
一、在礦長、科長領導下,搞好本礦質量驗收工作。
二、對工作必須認真負責,負責安全、質量和文明生產檢查工作。
三、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技術作業規程,嚴格執行施工標準,把好質量關,實現質量標準化。
四、嚴格檢查驗收,每十天進行一一次質量大檢查,認真評比,嚴格評分,除按製度對包幹工資升降和罰款外,每次驗收結果要詳細製表存檔。
五、必須熟悉“作業規程”規定的各項質量要求。
六、必須嚴格執行驗收時間及次數,還必須不定期對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七、對各單位不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或質量標準化標準的,有權進行罰款或提出處理意見。
八、將每次質量驗收情況及時彙報各有關科室,彙報要實事求是,否則罰款20元。
九、質量檢查驗收必須嚴細認真,對在工作中玩忽職守者,由安全科長給予不低於1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
火區監測工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對火區和采屈區封閉區內各種有害氣體的監測。
二、熟悉多種氣體檢定器和瓦斯檢定器的使用方法。
三、檢測時間及次數由礦總工程師確定。
四、保證數據準確可靠,並隨時填寫火區登記表。
五、發現有害氣體超限或變化異常時,要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及礦總工程師,製定處理措施。
六、遵守勞動紀律,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七、參加各項活動和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術水平。
防滅火工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對火區和采空區進行封閉。嚴格按“防滅火工技術操作規程”進行封閉工作。
二、定期對各個密閉進行檢查和維修。
三、熟悉氧氣呼吸器的使用方法,愛護儀器。
四、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五、負責井下噴灑阻化劑、注惰性氣體(注氮氣)、均壓通風、封堵漏風等防滅火工程的實施。
六、負責井下噴注泥漿(凝膠、粉煤灰等)、均壓防滅火等滅火工程的實施。
七、負責井下防滅火供水、注漿管路係統和防滅火設備、設施的安裝、維護和拆除回收等工作。
八、全麵熟悉和掌握礦井內防滅火供水、注漿管路係統和防滅火設備、設施狀況,對管路各控製閥、三通閥門等了如指掌,確保安裝、維修質量,達到隨時可用的要求。
九、噴灑阻化劑或注氮都要符合要求;采用均壓技術防滅火時,對均壓地點的均壓狀況要及時掌握,發生變化必須及時進行調整,保證均壓狀態的穩定。
十、井下噴注泥漿(凝膠、粉煤灰等)時,必須按要求施工,達到預期效果。
通風技術員崗位責任製
一、在礦長和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的通風技術業務工作。
二、負責全礦的通風管理,改善通風條件,掌握通風變化情況。
三、貫徹執行各項規章製度及技術安全措施,合理安排通風係統和調配風量。
四、組織召開技術會,開展技術革新,審閱合理化建議,負責通風安全技術培訓,定期對瓦斯員、測風員進行業務培訓,使其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五、及時編製年、月通風工作計劃,編製局部通風工作計劃和製訂技術安全措施。
六、組織礦井的瓦斯等級鑒定工作及巷道阻力測定,搞好通風儀表管理工作。
七、認真觀察總結和分析通風、瓦斯、煤塵等技術材料,審查各項圖紙報表。
八、參加製定通風、防塵設施的質量標準的研究,認真組織落實,對施工質量有權決定處理。
九、嚴格通風質量,每月組織一次檢查,並不斷提出改進措施。
防塵技術員崗位責任製
一、在礦長和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井的綜合防塵技術工作。
二、負責防塵技術實施計劃編製和設計工作。
三、負責落實改善防塵條件、防塵係統的技術工作。
四、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負責對防塵工和測塵員進行技術培訓工作。
五、認真觀察,分析防塵技術材料,審檢各項防塵圖紙、報表。
六、研究製定防塵工程計劃及質量標準,並認真組織落實。
七、嚴格防塵標準,組織每月進行一次防塵自查工作,不斷提出改進措施。
瓦斯班長崗位責任製
一、在科長和技術員領導下,搞好瓦斯員的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各種瓦斯管理製度及預防瓦斯事故的安全措施,抓好全礦井瓦斯的檢查工作,防止瓦斯的積聚和超限。
二、負責檢查柵欄或密閉附近的瓦斯,按規定排放瓦斯,負責檢查局扇的風電閉鎖情況。
三、負責檢查瓦斯檢查員的巡檢情況,以及瓦斯記錄牌和原始記錄的填寫情況。
四、搞好班內的團結和瓦斯員的出勤情況。
五、認真執行瓦斯方麵的事故預防措施,並協助處理重大的瓦斯事故。
六、負責檢查本班的各項規章製度執行情況。
瓦斯檢查員崗位責任製
一、在班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本管轄區內的所有巷道中有害氣體的檢查,檢查次數要按規定要求,檢查結果記人原始記錄,並在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的檢查結果,嚴格執行班長簽字製度。
二、負責本轄區內通風係統、通風設施、局扇、機電硐室、柵欄、密閉和風量的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在交接班時間向下班瓦斯員說明情況,不能處理及時彙報。
三、檢查過的地點,不得出現瓦斯超限現象,檢查中發現瓦斯積聚超限違章放炮時,有權製止和停止工作,撤出人員,並積極處理。
四、發現通風係統有不合理現象時,應提出改進意見,掌握本地區的通風和防止瓦斯及防火的措施,悉知避災路線和急救方法,熟悉有關地質、老空瓦斯區和對穿距離。
五、嚴格井下交接班製度,瓦斯異常酌工作地點要現場交接班。
六、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杜絕空班漏檢,按時參加各項安全活動,積極參加技術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七、認真負責各工作麵的風筒管理工作,保證掘進頭有足夠的風量。
八、風筒要經常進行維護,吊掛平直,逢環必掛,拐彎處要設彎頭,分岔處設三通,風筒接頭嚴密不漏風。
防塵班長崗位責任製
一、在科長和技術員的領導下,負責安裝、拆除防塵設施、治理煤塵等工作,保證礦井防塵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認真學習和執行防塵工作的質量標準化,嚴格按 《標準》施工。
三、負責落實本班的工作任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領導交給的任務。
四、參加對防塵設施的質量驗收。
五、掌握班內的出勤情況,對各種施工要有計劃。
六、負責處理施工地點的不安全隱患,嚴格掌握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措施,上井後認真填寫工作日誌。
七、班前要到科領取任務,班後彙報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積極組織好本班的安全日活動,確保安全生產。
測塵員崗位責任製
一、在科長和技術員的領導下,搞好全礦井的測塵工作,並協助技術員做好防塵技術工作。
二、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進行粉塵濃度測定,認真做好測塵記錄,掌握各采掘工作麵及其它易產塵地點的粉塵濃度情況,並積極提出改善措施。
三、定期進行測塵,並認真填寫測塵報表。
四、負責測塵儀表的保管和使用,測塵儀表要定期校正。
五、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不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技術水平。
防塵員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安全科所有防塵管路的鋪設、安裝、維修和檢查,隨時調整防塵設施,並負責管路延伸和回收工作。
二、定期衝刷巷道,並做好記錄:做到井下無煤塵堆積。
三、對易產塵地點要安裝噴霧灑水裝置,防止煤塵飛揚。
四、對管轄範圍內的防塵管路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並做好記錄,保證水路暢通,無跑、冒、滴、漏等現象。
五、遵守勞動紀律,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六、按時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和技術培訓,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術水平。
通風班長崗位責任製
一、在科長隊長和技術員領導下,負責修建通風設施 (密閉、風牆、風簾、臨時風橋)及日常檢查修理,堵塞礦井漏風。
二、按已確定的礦井通風設施地點去組織職工按質量、按標準施工,負責落實通風設施的各種所需材料,按時、按質、按量交給的本班任務。
三、組織對巷道的各種通風設施的質量檢查與驗收,掌握班內的出勤情況,對各種施工要有計劃。
四、負責處理施工地點的不安全隱患,嚴格掌握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措施,上井後認真填寫工作日誌。
五、負責處理密閉牆處的局部瓦斯積存和超限,發生突變時,采取應急措施。
六、班前要到科領取任務,班後彙報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積極組織好本班的安全日活動,確保安全生產。
通風工崗位責任製
一、在通風班長的帶領下,負責各種通風設施的修建、拆除和日常修理工作,保證礦井通風係統的正常運行。
二、堵塞礦井漏風,提高有效風量率。
三、認真學習和執行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按時完成任務。
四、遵守勞動紀律,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五、按時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和技術培訓,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術水平。
測風員崗位責任製
一、在科長和技術員領導下,搞好礦井的測風工作,並協助技術員搞好通風技術工作。
二、按規定要求進行測風,掌握全礦井的風量、溫度、瓦斯等變化情況,並保證礦井的有效風量達到規定要求。
三、負責風量的調整、通風係統改變及漏風檢查,配合通風班長搞好通風設施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四、負責通風儀表的保管與使用、風表定期校正等,每次測風結果及時填寫在測風記錄牌上,並負責通風旬報工作。
五、發現風量分配不合理時,及時彙報,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調整;發現瓦斯超限有權停止其工作,撤出人員,並向上級彙報,及時處理。
六、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按時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和技術培訓,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術水平。
通風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一、貫徹執行領導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當好領導的耳、舌。
二、堅持8小時工作製,值班期間不得脫崗、睡崗。
三、組織召開班前會做好值班調度記錄。
四、負責通風瓦斯日報的彙報和填報審批工作。
五、守聽電話,做好記錄,處理當班的一切問題。
六、檢查瓦斯原始記錄,聽取井下安全生產情況彙報,做好上傳下達,下傳上呈。
七、深入實際,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好職工考勤工作。
八、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移接工崗位責任製
一、按時參加班前會,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負責井下所有掘進工作麵風筒的運送和回收工作,保證掘進工作麵存有備用風筒1~2節。
三、堅守崗位,對井下工作麵所有風筒情況進行了解,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瓦斯檢查員。
四、節約使用風筒,做到修舊利廢,努力降低風筒消耗係數。
五、按時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和技術培訓,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術水平。
六、遵守勞動紀律、不曠工,服從領導安排。
火工品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火工品、雷管的保管和發放工作。
二、認真按《火工品管理員操作規程》辦事,工作必須認真負責。
三、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嚴防違禁物品的流失。
四、按時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和技術培訓,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術水平。
五、搞好庫區衛生。
六、認真做好記錄,做到數據齊全、準確。
七、遵守勞動紀律,不曠工,服從領導安排。
八、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維修保養員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安全科各種儀器儀表的定期校正維修和保管工作。
二、認真按《維修保養員操作規程》辦事,工作必須認真負責。
三、認真做好維修記錄,總結經驗。
四、負責對各種儀器儀表的定期校正工作,做到過期儀表不使用。
五、按時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和技術培訓,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術水平。
六、搞好儀器儀表的清潔衛生,認真保管。
七、遵守勞動紀律,不曠工,服從領導安排。
地麵中心站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地麵中心站的值班工作。
二、認真按《地麵中心站值班員操作規程》工作,工作必須認真負責。
三、時刻注意係統運行狀況及重要測點的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出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維修人員。
四、當係統出現異常時,應將有關情況立即通知技術人員和主管領導。
五、發現井下重點參數超限報警,必須立即:①聯係現場值班瓦斯檢查員,調查斷電撤人情況;②向調度室和礦總工程師彙報;③做好詳細記錄,記錄超限報警地點、是否撤人、采取措施、處理結果、負責人等。
六、按時將有關報表打印輸出,並報送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科長等審閱。
七、熟悉掌握中心站操作和維護方法,做好中心站和遠程終端的日常維護。
八、搞好值班室內的清潔衛生,隨時保持機房整潔有序、幹淨衛生。
九、嚴禁在機房內打牌、玩電子遊戲。
十、保持機房環境安靜,嚴禁非機房人員大內。外來參觀人員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入內。
十一、遵守勞動紀律,不脫崗,不曠工。
十二、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安裝調試維修人員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礦井監控係統各種設備的安裝、維修、調試和拆除工作。
二、認真按《安裝調試維修人員操作規程》工作,工作必須認真負責。
三、認真做好維修調試記錄,總結經驗。
四、對監控係統出現的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不得拖延和敷衍。
五、按時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和技術培訓,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術水平。
六、遵守勞動紀律,不脫崗,不曠工。
第三章 基層單位崗位責任製
洗煤廠廠長崗位責任製
一、組織協調好全廠人員,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二、搞好職工技術培訓,加強職工的素質建設。
三、圓滿完成礦領導下達的生產任務。
四、搞好與兄弟單位的關係,聽從上級的指揮,確保生產正常運行。
洗煤廠副廠長崗位責任製
一、在廠長領導下,緊密配合廠長工作,搞好全廠人員的管理,不斷提高全員技術素質。
二、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全麵完成生產及其他各項任務。
三、有權對本廠違章違紀進行懲罰、批評和調整,並經常檢查全廠設備,做到心中有數。
四、負責安排日常工作,聽取值班人員和交接班班長的彙報,做好原始記錄。
五、掌握全部機械、電氣設備性能,全麵熟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巷修工崗位責任製
一、巷修工每10天將全礦巷道巡查一遍,發現失修巷道記錄在案,組織人員、物料,安排時間維修。
二、對於影響通風,行人的失修巷道要立即組織搶修。
三、維修工具,材料要設專用場地 (所),並有一定備用量。
四、巷修人員每天夜間要有不少於二人值班。
五、維修物料運輸要有相應安全措施。
六、巷道維修要保證質量,並達到特殊要求。
班組長崗位責任製
一、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
二、帶領全班組人員全麵優質完成本班任務。
三、工作前全麵認真檢查工作區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上班前點名登記人數,下班清點人數,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五、嚴格按照礦各項規章製度、《作業規程》《操作規程》辦事,不違章指揮。
六、對於有危險區域或工作,班組長必須在場。
七、安排工作時,新老工人要合理搭配。
八、不得安排單獨人員從事危險工作,更不能派新工人從事危險工作。
九、工作中要不間斷巡視工作現場全區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
十、為下一班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給煤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執行交接班製度,嚴禁離開工作崗位中途交接班。
二、工作中集中精力,大塊矸石卡住後立即停車疏通。
三、檢查電機減速器溫度及油量;按鈕是否靈活可靠,注意皮帶機是否有障礙物,皮帶跑偏,皮帶是否有裂口現象。
四、負責給煤機皮帶拉緊,機尾及周圍環境衛生。
五、注意皮帶機下部托滾不得缺失,注意給煤機前溜槽的損壞情況。
六、本班所用的每台設備檢修和維修等情況,要有詳細的工作記錄(設備型號、地點、時間、每台設備的部件,維修人員姓名和值班人員姓名)。
七、保持設備和工作場所的衛生。
耙鬥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執行現場交接班,嚴禁離開崗位中途交接班。
二、工作中注意耙鬥是否損壞,如果損壞應及時修理。
三、耙鬥機、耙鬥鋼絲繩、擋繩輪如果有問題及時找跟班電工並及時維修。
四、工作中注意電動機、減速機溫度、減速器油量,如有異常立即停車檢修。
五、每班必須清理耙鬥機、刮板運輸機機尾的浮煤。
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盲目操作。
七、所用的每台設備檢修和維修情況要有詳細的工作記錄。
調度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持合格證上崗。
二、集中精力,聽清信號,看準目標,時刻注意運行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停車。
三、不開病車、安全不可靠的車。
四、開車前,全麵檢查一次絞車的鋼絲繩勾頭、點柱防護裝置等,確認無問題,達到完好標準方可開車。
五、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超載運轉。
六、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七、長時間停車或離開崗位,必須切斷電原。
八、保持設備周圍的清潔衛生。
鬥子提升機崗位責任製
一、鬥子提升機啟動前必須檢查各部位有無卡住現象。
二、鬥子提升機卡住時,不得盲目啟動。
三、運行時,檢查穿銷有無鬆動現象,發現後及時處理。
四、負責看守本範圍內的電氣設備和衛生清潔工作。
五、認真執行交接班製度,填寫交接班記錄,堅守崗位。
六、定期對各轉動部分進行注油潤滑,搞好設備保養工作。
皮帶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皮帶司機必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並持證上崗。
二、皮帶司機必須熟悉輸送機性能,並能夠正確處理一般故障。
三、輸送機運行時,嚴禁進入柵欄內;嚴禁清理機頭、機尾滾筒及其附近的浮煤。
四、認真執行交班製度,嚴禁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中途交接班。
五、在工作中集中精力,聽清信號,正確操作。正常運轉時,嚴禁帶負荷停機(非正常停機除外)。停機時一般不讓皮帶有煤過多,防止重負荷啟動。
六、開機時注意皮帶跑偏,是否有木頭、大渣塊及金屬支架等雜物,如發現必須立即清除。
七、搞好機頭部位及附屬設備衛生,發現皮帶出現故障,及時彙報值班領導並通知維修人員修理。
八、本班所有的設備檢修等情況,要有詳細的工作記錄(設備型號、地點、時間,每台設備部件,維修人員姓名、值班人員姓名等)。
振動篩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努力學習業務技術,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二、嚴格執行振動篩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振動篩安全運行。
三、定期對軸承及各潤滑點注油,作好振動篩的維護保養工作。
四、振動篩運行中發生故障或危險及不安全運行時,應采取緊急措施,並立即彙報廠長及值班班長。
五、搞好工作場地設備的衛生。
跳汰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司機必須由培訓合格者擔任。
二、司機必須有強烈的責任心,對洗煤的煤質負有全部責任。
三、跳汰機不帶病開車,有故障及時處理。
四、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不得空車運轉。
五、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六、長時間停車或離開工作崗位,必須切斷電源。
七、搞好工作場地、機械和電氣設備的衛生。
刮板運輸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二、開車前全麵檢查一次各部件情況,有問題及時處理彙報,使設備運行在完好狀態,不開病車。
三、堅守崗位,集中精力,聽清信號,密切注意前後情況及設備運轉情況,有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四、大塊矸石、物料要砸碎或搬出,禁止外運。
五、保持機頭範圍10米內清潔衛生。
六、遇有乘坐刮板運輸機者,拒絕開車。
七、拒絕運送沒有安全措施的物料及禁運物品。
八、采麵刮板運輸機必須有機尾點柱,否則拒絕開車。
九、下班後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開關。
十、操作按鈕必須懸掛。
噴將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不開病機,壞機。
二、監督配料工對噴漿料的合理配比。
三、監督配料工,不允許超徑骨料及雜質進入噴漿機。
四、保持噴漿機及其附近5米範圍內的清潔衛生。
液壓支柱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一、堅守崗位,認真交接班。
二、嚴格控製支柱丟失,重點管好薄弱環節,支柱丟失符合礦規定標準。
三、凡丟失者,責令賠償,嚴格遵守管理製度。
四、每班將全部支柱清點三次,填寫支柱數目卡片,上井後如實彙報。
五、負責支柱的排放和對號使用,排放整齊,不得亂用。
六、失修失效支柱及時上報有關領導部門上井處理,嚴把支柱質量關,禁止使用失效、損壞的支柱。
采煤工崗位責任製
一、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嚴格按照“三大規程”辦事,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做到不安全不工作。
二、搞好自主保安,並積極監督他人。嚴格執行“三大規程”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做到不安全不工作,實現安全生產。
三、嚴格按質量標準施工,把好質量關,對本職工作負責。
四、搞好自主保安,積極監督別人,實現安全生產。
五、認真學習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操作技能,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六、積極參加班前會和安全日活動。
放炮員崗位責任製
一、持證上崗作業,在班組長的指揮下,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規定的爆破作業圖表和操作規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爆破作業任務。嚴格按規程製度辦事,遵守規章,堅決杜絕違章指揮,做到不安全不放炮。
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認真完成班隊長交給的任務。嚴格執行《火工品管理製度》,認真負責地領取計劃內所用爆破材料,做到不丟失,不浪費,不轉交他人,不擅自銷毀或挪作他用。剩餘的爆破材料要及時交回炸藥庫,辦好清退手續。
三、在井下背運爆破材料,與同行人保持10m以上的距離行走,嚴禁並排同行或打鬧。中途休息時要選擇安全地點,遠離電纜和金屬導電等物體。
四、領取的爆破材料必須分別存放在火工品箱內並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火工品箱應放在支架完好頂板完整的地方,並要避開機械、電氣設備,放在幹燥地點。負責管好用好爆破安全用具。
五、爆破作業時,要自聯自檢自放,嚴禁多人操作。爆破器把手或鑰匙要隨時攜帶,妥善保管。不放炮或聯線時,嚴禁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爆破器上或交於他人,母線要摘掉並扭結。
六、放炮母線要有足夠長度,要大於規定的距離。母線接頭要包裹絕緣層。使用時要懸掛好,不允許和電纜及導電物體接觸。
七、嚴格執行先檢查後工作製度,認真裝配引藥,不要裝墊藥和蓋藥。裝藥前除淨炮眼內的煤(岩)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掌握好裝藥量。炮眼要裝水炮泥,炮泥要充滿填實,不用的炮眼或線眼要用炮泥填實,保證爆破效果的效果和安全。要根據工作麵實際情況,由放炮員決定一次放炮數目,做到安全快速。必須會同班長和有關人員詳細清點和檢查裝炮的質量,放炮員負責檢查全部撤人區域,確保無危險後,才可放炮。
八、爆破後,與作業班組長同時進入作業工作麵,詳細檢查各種情況,認真進行驗炮,仔細檢查爆破效果。負責本班的瞎炮殘炮處理工作,發現瞎炮要及時處理,當班問題必須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處理不完,必須向下一班爆破工在現場交接清楚。如有特殊問題可向班、隊和上級部門詳細彙報,采取措施處理。 經施工班組長同意後,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九、認真學習,熟練掌握爆破技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打眼工崗位責任製
一、持證上崗,積極工作,完成班長交給的任務。
二、嚴格按規程製度辦事,遵章守紀,堅決杜絕違章作業。
三、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技術水平,熟練掌握專業知識,提高操作技能。
四、裝炮質量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本班工作情況當場詳細向班長彙報,並向放炮員交待清楚。
五、安全第一,做到不安全不工作。
六、協同放炮員負責本班爆破工作。
七、打眼前,對工作麵及煤塵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打完眼後,妥善存放電煤鑽、鑽杆、炮棍等,以防壓壞碰壞。剩下的雷管、炸藥送炸藥庫存放。
采煤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采煤機司機必須固定,逐步掌握機組有關知識,嚴格執行采煤機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掌握機組電氣信號,載波、潤滑係統及冷卻水路,達到會開,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二、接班時應聽取交班司機介紹情況,並詳細檢查采煤機各部位,各係統是否完好正常,如有問題必須處理後方可開機生產。機組不準帶負荷起動。
三、正、副司機要密切配合,互相協作,聽從跟班瓦斯檢查員開、停機指揮,嚴格遵守通風瓦斯有關規定。
四、不違章作業,開車前看好周周環境,離開工作崗位必須停電,打開采煤機牽引離合。
五、注意精力集中,細心操作,聽清信號,當信號不清或不能使用時不開機組。
六、機組電纜吊掛整齊,防止壓埋擠傷。
七、工作中要時刻觀察滾筒轉動情況,監視采煤高度,嚴防割頂、留頂、割頂梁、割底和留底煤。
八、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控製采煤機牽引速度,保持割煤與移架、推溜的距離。
九、工作中要隨時注意采煤機的運行狀況,發現異常後要停機檢查,搞好采煤機的維修保養工作。
十、必須嚴格現場交接班,把本班運行情況詳細說明,接班司機同意後方可離開。本班設備的檢查及維修等情況,要進行詳細記錄 (地點、時間、設備部件名稱,維修人員姓名和司機姓名)。
支架工崗位責任製
1、嚴格執行液壓支架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
2、搞好交接班工作。
3、按作業順序依次移架、推刮板運輸機,並保持成直線,操作完畢後手柄必須回複“O”位。
4、發現丟底、割底時,及時通知采煤機司機處理,特殊情況要向班長彙報。
5、要保證好液壓支架的油管及電纜槽中的管線,不準拉壞或擠壓。
6、遇工作麵頂板條件不好時,要認真觀察頂板變化,精心操作,嚴防發生冒頂事故。
7、工作中要與采煤機司機相互配合,與周圍人員打好招呼,注意安全。
液壓泵站值班人員崗位責任製
一、密切注視各環節工作情況,有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二、保持泵站周圍設備的清潔衛生。
三、做好開泵前檢查工作,無問題方可開車運行。
四、遵守保安規程
五、本班所用的每台設備,檢修和維修等情況,要有詳細的工作記錄 (設備型號、地點、時間、每台設備的部件、維修人員姓名和值班人員姓名)。
液壓泵站工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執行交接班,堅守崗位。
二、加強專業知識學習,熟練掌握泵站設備操作的所有知識、掌握設備的結構原理及安全保護回路,做到正確順序開車,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各級製定的規章製度,認真操作、管理、檢查、維護乳化液泵站和清水泵,確保供液(水)壓力正常。
四、要保持乳化液過濾器的清潔,保證供液質量,保證用液足夠,供液及時。
五、要及時觀察乳化液箱儲液情況,發現不足,及時注滿。交班前應將液箱灌滿。
六、保持泵站周圍清潔衛生,經常維護整理管路。
七、工作中應注意設備聲響,發現異常,必須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交班時要將本班運轉情況交待清楚。
八、本班所用的每台設備的檢修和維修情況,要詳細記錄,包括設備型號、地點、時間,每台設備的配件,維修人員姓名、值班人員姓名等。
“三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1、嚴格執行“三機”(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橋式轉載機、可伸縮帶式輸送機)司機工種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
2、負責輸送機機頭和機尾部的檢查、維護。監督設備運轉情況,處理設備故障。
3、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接班時先讓設備空載運行,然後再帶負荷運行。堅守崗位,精力集中,精心操作。
4、緊固各部螺絲,調整輸送帶跑偏和清煤器。
5、發現短缺零部件、保護失靈、輸送帶卡斷裂,錨固鬆動等現象,應立即報告班長組織處理。
6、負責本崗位設備的整潔和管轄範圍內的工業衛生,負責機頭噴霧消塵裝置開、停和維護。
7、協助其它運輸崗位處理故障。
控製台司機崗位責任製
1、嚴格按照規定信號和操作程序及時,準確控製設備開、停。
2、經常觀察信號燈及儀表顯示,密切注意各台設備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停車。
3、及時詢問和回答各崗位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和事故處理情況,傳達隊長、班長指示、命令。
4、詳細記錄本班各台設備運行起止時間和工作內容,班後交班長,作為向調度室彙報和資料統計積累的依據。
5、工作中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6、搞好台內衛生,整理操作線路。
7、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交班時必須將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存在問題、應注意事項交代清楚。
電氣維修工崗位責任製
1、負責設備列車到工作麵的電氣檢修、維護和故障處理。
2、移動設備列車、整理線路,保持列車上電氣設備整潔。
3、嚴格執行停送電規定,設備完好規定以及電氣設備操作規程,未經機電副隊長、技術員批準,不得改變線路和已整定的設備。
4、離開設備列車時,要通知控製台,以便於工作聯係。
5、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交班時,必須將當班情況交代清楚。
端頭維修工崗位責任製
1、負責工作麵兩端頭頂板管理和上、下順槽超前維護,並清理維護範圍內浮煤、浮矸,回收各種材料。
2、負責管理和使用單體液壓支柱,注液槍及液壓管路。
3、按作業規程規定距離,放進、回風順槽采空區頂板,並將撤回的坑木運到指定地點,堆放整齊,保證安全出口暢通無阻。
4、在更換支架和維護頂板時,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做到先支後回。
5、協助推移工作麵刮板運輸機頭,機尾,工程質量不合格和沒有完成維護工作不交班。
井下配件庫工崗位責任製
1、熟悉各種配件、油脂、材料的規格、性能,並分類保存,存放整齊,掛有物卡。
2、建立領發台帳,健全領發手續,做到心中有數。
3、庫存實物必須做到帳、物、卡相符。如有數量差錯要負責查找。
4、嚴格執行本隊材料物資管理製度,控製消耗定額。
5、保持庫內整潔衛生。
跟機瓦檢員崗位責任製
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本礦製定的有關通風瓦斯管理的指示和規定。
2、按照規定的工作位置,隨采煤機割煤檢查瓦斯濃度。
3、發現瓦斯濃度超限,必須立即通知采煤機司機停機。
4、采煤機噴霧設備不完好和水壓不夠嚴格開機。
5、如有瓦斯突出預兆或突出,必須立即停止割煤,並切斷其電源。
6、遇有瓦斯事故,要主動配合當班班長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綜采安全監察員崗位責任製
1、嚴格監督檢查“三大規程”和有關規定執行情況。
2、發現不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現象,要立即製止,並監督、檢查處理情況,直至消除為止。
3、嚴把安全質量關,發現不合格品返工處理。
4、發生事故,要積極協助班長組織人力、物力和采取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搶救和處理。
5、在全麵檢查的基礎上,重點放在頂板管理和關鍵崗位上,以確保安全生產。
掘進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1、掘進機司機必須熟悉《掘進機操作規程》和《巷道掘進作業規程》,熟練掌握掘進機操作方法,能處理掘進機故障。
2、開車前必須檢查確認周圍確實安全,必須檢查確認頂板的支護可靠,掘進機司機位置嚴禁進入無支護巷道。
3、嚴禁超負荷操作,發現異常應停機檢查,處理好後再開機。
4、操作的液壓手柄使要緩慢,要經過中間位置,當確認安全後再啟動截割頭,注意不要時掘進機壓斷電源線。
5、愛護機械,維護保養及時,每天要有檢查記錄,定期檢查應按《定期檢查表》執行。
6、掘進時嚴格掌握中腰線,確保巷道斷麵和坡度符合設計要求。
7、非掘進機操作者,不得操作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