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做好煤炭產業轉型升級有關工作的通知
雲煤技改〔2014〕18號
各產煤州(市)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意見》(雲政發〔2014〕18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通知》(雲政辦發〔2014〕32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省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立即停產整頓的通知》(雲政辦發〔2014〕19號)、《雲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補充通知》(雲安發電〔2014〕1號)等文件精神,為穩妥有序地推進全省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工作,按照省政府領導要求,現將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範工作程序
(一)煤礦恢複生產和恢複建設工作程序
1.開展自檢自查。在煤礦恢複生產或恢複建設(以下簡稱複產複建)前,必須進行認真、徹底、全麵的自檢自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嚴格落實限期檢查、排除隱患、簽字背書、落實責任的管控措施。
2.上報複產複建申請。煤礦整改完成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後,省屬煤礦按照隸屬關係分別向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提出書麵複產複建申請,由其組織檢查驗收;其他煤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分別向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麵複產複建申請,由其組織檢查驗收。
3.組織檢查驗收。各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按照製定的複產複建方案和層級管理的原則,實施複產、複建驗收工作。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煤礦,由煤礦礦長、法定代表人、省監獄管理局或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層層簽字背書,建立安全檔案;市屬及其他國有煤礦由煤礦礦長、法定代表人、煤礦所在地州(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州(市)長簽字背書,建立安全檔案;其他縣(市、區)煤礦由礦長、法定代表人和煤礦所在地縣(市、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煤礦所在地州(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背書,建立安全檔案。
4.恢複生產和建設。煤礦按照《雲南省煤礦複產驗收確認表》、《省監獄管理局所屬煤礦複產驗收確認表》、《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煤礦複產驗收確認表》(以下簡稱《複產驗收確認表》)或《雲南省煤礦項目複建驗收確認表》、《省監獄管理局所屬煤礦建設項目複建驗收確認表》、《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煤礦建設項目複建驗收確認表》(以下簡稱《複建驗收確認表》)所確定的流程逐級上報簽字確認,頒證部門根據《複產驗收確認表》或《複建驗收確認表》變更或辦理證照延期後,方可恢複生產和建設。
(二)整合重組工作程序
1.申請煤礦企業注冊登記。隻涉及企業兼並重組的,整合主體企業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組建企業(集團)公司的工商企業法人注冊登記、采礦許可證變更及延期等相關工作,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2.申請煤礦采礦權變更手續。已確認單獨保留,且不擴大礦區範圍、不擴大煤礦生產規模、不變更煤礦主體、相關證照不在有效期內的,依據《複產驗收確認表》辦理證照延期手續;整合重組、改造升級煤礦涉及擴大礦區範圍的,由整合重組、改造升級主體煤礦(采礦許可證已到期或即將到期)在2014年底前辦理2年有效期采礦許可證,對涉及擴大礦區範圍的同時辦理劃定礦區範圍手續;轉型升級僅涉及擴大生產規模的,由煤礦企業在2年內依據改擴建、機械化改造批準文件依法完成相關申報資料後辦理采礦許可證變更生產規模手續。辦理劃定礦區範圍手續的整合重組、改造升級主體煤礦,要在采礦許可證2年有效期內依法完成相關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複治理方案、土地複墾的編製評審備案及有償出讓等手續。
3.組建機構配齊人員。整合重組主體煤礦企業要建立健全企業領導班子,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專職安全管理和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和規章製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改造升級工作程序
1.履行項目建設審批程序。經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聯席會議審查確認的整合重組、改造升級煤礦項目,按照雲政辦發〔2014〕32號文件規定:其項目核準、項目設計、開工備案和項目驗收等有關工作,按照“誰審批、誰核準、誰批複、誰備案、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30萬噸/年及以下的煤礦,按屬地由州(市)人民政府負責,但州(市)不能下放到縣(市、區);30萬噸/年以上的煤礦項目,由省直有關部門負責。新建、擴建煤礦建設項目在項目核準前,必須取得項目安全核準。
對於在雲政發〔2014〕18號和雲政辦發〔2014〕32號文件出台前30萬噸/年及以下的部分煤礦項目,省級部門已部分開展了項目核準、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安全設施驗收及項目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的,仍然有效,未完成工作按照雲政辦發〔2014〕32號第七條關於分級管理的規定,由州(市)相關部門、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延續完成後期審批、驗收及批複工作。
2.完善機械化改造項目的相關工作。經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聯席會議審查確認的機械化改造項目和整合重組技改項目,要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十二部門關於加快落後小煤礦關閉退出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煤監〔2014〕44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煤礦機械化的意見》(雲政發〔2013〕163號)精神,按照雲政辦發〔2014〕32號及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聯係會議辦公室出台的有關文件規定,做好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開工備案和項目驗收等有關工作。
對於已完成現場驗收的機械化改造項目,應按照2014年6月9日、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會議紀要要求,按規定進行報批,達到驗收條件進行安全設施及條件竣工驗收、項目竣工複驗,並按照雲政辦發〔2014〕32號文件第七條關於分級管理的規定取得驗收批複,並辦理相關證照變更後,方可進入複產程序。
3.完成煤礦建設和生產手續。經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聯席會議審查確認的煤礦項目,要認真履行項目建設程序,取得煤礦項目開工備案回執後,方可實施建設;取得項目竣工驗收批複,並辦理變更相關證照後,方可組織生產,嚴禁邊建設、邊生產。
(四)關閉退出工作程序
1.有關州(市)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要於10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上報關閉礦井名單。
2.省人民政府根據各州(市)、各單位上報的關閉煤礦名單在省級政府網站上進行公告。
3.關閉煤礦名單公告後,各級煤礦證照管理部門應及時(吊)注銷關閉煤礦證照並通報相關管理部門。直接關閉煤礦(因死亡02manbetx.com 關閉的礦井除外)的行政處罰不再執行。各地要切實加強對關閉煤礦的監督管理,杜絕關閉煤礦非法違法組織生產。
4.由各縣(市、區)級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組織相關部門,按照一個煤礦一個專家組、一個關閉方案、一個責任部門的標準製定關閉煤礦實施方案。
5.每年10月底之前,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關閉煤礦“六條標準”對當年關閉煤礦實施關閉。要構築永久性關閉標誌,完善關閉煤礦的檔案資料,並存檔備查。
6.由各州(市)人民政府於每年11月30日前,嚴格按照關閉標準對當年煤礦關閉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各地關閉煤礦任務按時完成,關閉煤礦關死關實,並將關閉驗收情況報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組織專門督促檢查。
二、嚴格驗收標準
(一)複產驗收標準
煤礦安全生產條件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性文件等規定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礦,一律不得恢複生產。
1.煤礦有關證照不全或過期的(經轉型升級方案審查確認後,屬於複產複建範圍的,可以先進行複產複建驗收,並按要求完成《複產驗收確認表》或《複建驗收確認表》簽字背書後,辦理證照變更或延期);
2.存在《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的特別規定》(國務院446號令)中明確規定的15種重大安全隱患或違反《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之一的;
3.存在非法承包、轉包的;
4.安全質量標準化未達到三級及以上標準的;
5.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未落實到位的;
6.水患嚴重礦井的防治水製度不健全、機構人員不落實、水文地質資料不完善、水患情況不清楚、探放水措施和裝備不落實的;
7.未嚴格執行圖紙交換製度的,礦井圖紙與實際不相符的,存在超層越界開采的;
8.礦井未配齊礦長、總工程師和分管安全、生產、機電的副礦長並持有安全資格證,且存在在其他煤礦兼職的;未配齊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質測量工作專業技術人員的。特種作業人員數量和種類配備不全或未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未經過全員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未按規定完成煤礦工人和新工人教育培訓的;
9.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機電設備、工藝和支護材料的;采煤工作麵未采用後退式壁式等正規采煤方法的;
10.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隱患排查治理、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等各項製度的;
11.安全避險“六大係統”未建設完成,或未投入使用的;
12.未實現煤礦雙回路供電的;
13.礦井通風係統不合理、不可靠,安全監控係統傳感器數量和種類未配齊,運轉不正常、不能向縣級監管平台傳輸數據的,局部通風未實現“三專兩閉鎖”,有微風、無風作業和循環風等現象的;
14.礦井一級和二級負荷機電設備使用不正常,安全裝置不全、失效,井下電氣設備有失爆現象,或井下使用無煤安標誌的機電設備的;
15.未經逐區域、逐煤層、逐巷道、逐密閉全覆蓋、不留死角檢查,存在非法違法生產區域或作業點的;
16.重大安全隱患未治理完畢的;
17.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隱患的。
(二)複建驗收標準
煤礦建設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性文件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礦,一律不得恢複建設。
1.建設項目審批手續不全,過期或失效的;
2.未嚴格按批準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施工的;
3.建設工期過期未及時按規定延續建設工期的;
4.新建煤礦項目施工隊伍無建設工程施工資質的;
5.未落實施工單位安全責任主體的;
6.未按有關規定進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
7.未經逐區域、逐煤層、逐巷道、逐密閉全覆蓋不留死角檢查,或存在非法違法生產區域或作業點的;
8.存在邊建設邊生產現象的;
9.存在《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的特別規定》(國務院446號令)中明確規定的15種重大安全隱患或違反《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之一的;
10.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隱患的。
(三)關閉煤礦標準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十二部門《關於加快落後小煤礦關閉退出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煤監〔2014〕44號)規定,關閉煤礦“六條標準”如下: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關閉煤礦決定。關閉煤礦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出具書麵意見,關閉完成情況在省級人民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告。公告中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完成關閉時間等內容必須據實填寫,並與關閉煤礦一一對應。
2.依法注銷或吊銷關閉礦井的相關證照,注(吊)銷時間要在頒證部門政府網站上公告。
3.停止供水、供電;撤銷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清理收繳民用爆炸物品。
4.拆除設備,炸毀或封閉填實井筒,填平場地(為確保相鄰礦井安全予以保留的井筒和整合後技改礦井需要再利用的井筒除外)。
5.礦山環境治理與周邊生態環境相協調。
6.煤礦所有從業人員勞動關係得到依法妥善處理。
縣級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要完善關閉煤礦的檔案資料,要將關閉煤礦基本情況、反映礦井關閉前井下采掘活動的有關圖紙、關閉煤礦影像等相關資料逐礦整理成卷,存檔備查。
三、做好相關工作
(一)明確複產複建範圍
經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聯席會議審查確認的保留煤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開展複產複建工作:
1.轉型升級方案確認為不進行改擴建、機械化改造和整合重組,且單獨保留的煤礦。
2.轉型升級方案確認原核定生產能力9萬噸/年以上(不含9萬噸),需要進行改擴建、機械化改造和整合重組,但能夠區分生產、建設區域,或2個區域不相互影響的煤礦。
3.轉型升級方案確認的建設規模與取得開工備案回執建設規模一致的新建、改擴建、機械化改造項目。
(二)做好複產複建的相關工作
1.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做好以下工作
各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聯席會議審查確認的轉型升級方案。對轉型升級方案未予確認的煤礦,要協調督促,及時修改完善轉型升級方案盡快上報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聯席會議審查確認;對轉型升級方案已確認保留的煤礦,應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各產煤州(市)、縣(市、區)要成
立州(市)長、縣(市、區)長任組長,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國土、公安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州(市)、縣(市、區)實施轉型升級方案和煤礦複產複建驗收工作領導小組,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要成立局長、董事長為組長的實施轉型升級方案和煤礦複產複建驗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實施轉型升級方案和煤礦複產複建驗收工作的領導,組成煤礦複產複建驗收組,由相關部門熟悉業務的人員組成,聘請煤炭行業有關專家參與複產複建驗收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煤礦複產複建驗收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負責煤礦複產複建驗收日常工作。
(2)製定複產複建方案。結合本地區煤礦生產規模、災害程度、安全管理水平等情況,製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整改、複產、複建和驗收工作方案,並明確煤礦企業應做好的複產複建相關工作,確保煤礦整改、複產、複建和驗收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3)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各產煤縣(市、區)政府,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要組織召開由有關部門、煤礦實際控製人、法人代表、礦長參加的大會,宣傳煤炭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方案、煤礦複產複建程序、標準和要求,安排部署煤礦複產、複建驗收工作。
(4)加強煤礦複產複建期間安全監管工作。在煤礦複產複建期間,各產煤州(市)人民政府、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煤礦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專人駐礦盯守和暗查巡查隊伍,采取突查夜查、明查暗訪和及時核查群眾舉報等方式,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堅決防止未經驗收同意的煤礦擅自恢複生產和建設。
2.煤礦企業應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機構人員。煤礦申請啟動安全隱患排查之前,必須按規定配齊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並持有效證件。成立由礦長任組長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應下設若幹個專業組,各專業組的人員組成和負責人、任務、工作要求等必須明確並細化。
(2)製定工作方案。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煤礦必須製定詳實的複產複建工作方案並嚴格按規定報批。
(3)組織好全員培訓並持證上崗。組織全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重點學習煤礦安全知識、各項安全管理製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崗位責任製》及《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開展警示教育等,進行分工種的針對性和應知應會專業技能培訓,並必須經州(市)或縣(市、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分工種組織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嚴禁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嚴禁煤礦隨意安排工人轉崗作業。
(4)恢複礦井通風。煤礦首先對地麵內、外部供電係統線路、防雷電設施、主要通風機、風井主控風門和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人員定位係統等進行全麵檢查、檢修,保證供電係統、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人員定位係統和主要通風機運行可靠。已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行的礦井,要製定啟動主要通風機運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措施恢複礦井通風。
(5)做好入井偵察。煤礦在複產複建之前必須進行入井偵察。入井偵察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由礦方熟悉井下情況的管理人員帶領專業礦山救護隊進行。入井偵察前,煤礦必須向專業礦山救護隊提供真實的礦圖、介紹停產前後礦井有關情況,專業礦山礦山救護隊要在充分調查了解的基礎上,會同煤礦製定入井偵察方案,若發現存在煤層自然發火征兆、水患調查不清、存在水害威脅、巷道全斷麵堵塞等情況,嚴禁入井。
(6)排查治理隱患。煤礦根據入井偵察情況,對井上下各係統、各環節等進行全麵的安全隱患排查,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的原則對隱患進行整改治理。
(三)嚴把複產複建驗收關口
1.煤礦企業根據本礦實際情況製定《煤礦隱患排查及處置工作方案》後,按照管理層級或隸屬關係向州(市)、縣(市、區)或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煤礦複產驗收辦公室提出隱患排查整改申請。
2.煤礦隱患排查整改完成後,按管理層級或隸屬關係及時向州(市)、縣(市、區)或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煤礦複產複建驗收領導小組提出複產複建驗收申請。
3.州(市)、縣(市、區)或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煤礦複產複建驗收領導小組在收到煤礦複產複建驗收申請5日內,安排驗收小組對煤礦井下所有區域、所有巷道、所有密閉進行全覆蓋檢查,不留死角,驗收工作完成後,驗收小組要作出明確的驗收結論。
4.經驗收合格並層層簽字的煤礦,辦理相關證照的變更或延期後,方可進行複產複建;驗收不合格的煤礦,不得複產複建,並按複產複建驗收小組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煤礦企業重新申請複產複建驗收。
四、落實措施要求
(一)確保驗收質量。各級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國土、公安、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部門的職責,切實抓好煤礦的複產驗收工作。參與驗收的各級有關部門,要按照驗收標準,配備懂專業、熟悉業務、堅持原則、責任心強的人員參加驗收工作,做到準確把握驗收標準,確保驗收質量。複產驗收檔案要完整、齊全歸檔,不得塗改、損毀。複產驗收檔案永久保存。
(二)嚴格驗收紀律。參加驗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黨紀政紀,廉潔自律;不得接受煤礦企業宴請,收受煤礦財物。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弄虛作假、違規驗收或降低標準驗收,收受賄賂的,依法給予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加強證照管理。屬於複產複建範圍內的煤礦,如果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需提供《複產驗收確認表》或《複建驗收確認表》,可以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對於複產範圍內核定生產能力9萬噸/年以上(不含9萬噸/年)的改擴建、機械化改造和整合重組煤礦,能夠區分生產、建設區域,或2個區域不相互影響的,必須在項目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批複中確認,並按有關規定申請複產驗收。其它需要按照轉型升級方案進行改擴建、機械化改造和整合重組的煤礦,一律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手續,該類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已經過期的一律注銷,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一律暫扣,暫扣到期滿後注銷。凡注銷和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煤礦,以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審查確認文件為合法身份和在冊礦井指標,經改擴建、機械化改造和整合重組等方式改造完成竣工驗收合格後,重新核發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履行部門職責。各級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國土、公安、紀檢監察、工商、工會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部門的職責,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查處打擊煤礦非法違法行為。各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省屬煤礦管理部門要切實健全完善駐礦安監員製度,督促駐礦安監員加強井下現場監管,確保正確履職,有效防止煤礦借複產整改之名非法、違法組織生產建設。公安機關嚴格審驗煤礦企業持證照情況,依法向合法煤礦企業核發爆破作業許可證;參考煤礦轉型升級方案審查確認文件和屬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意見,依法審批民用爆炸物品。其它部門根據煤礦轉型升級審查確認文件、有關部門意見按照各自職責開展相關工作。
(五)重處非法行為。嚴禁沒有通過複產、複建驗收的煤礦從事生產、建設活動。對存在非法違法生產區域、存在惡意隱瞞采掘作業點的礦井,存在非法生產建設行為的礦井,存在超層越界、亂采濫挖的礦井,存在設計範圍以外施工建設的礦井,一經發現要立即實施關閉。
(六)加強信息統計。各產煤州(市)、縣(市、區)和單位要做好煤礦複產驗收信息統計工作,各產煤州(市)、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每月1日、16日將前半個月複產複建驗收情況彙總上報省煤炭工業管理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
本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關工作由所涉及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1.雲南省煤礦複產驗收確認表
2.雲南省煤礦項目複建驗收確認表
3.省監獄管理局所屬煤礦複產驗收確認表
4.省監獄管理局所屬煤礦建設項目複建驗收確認表
5.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煤礦複產驗收確認
表
6.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煤礦建設項目複建
驗收確認表
雲南省煤炭工業管理局 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
雲南省國土資源廳 雲南省公安廳
雲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