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煤集團孟津煤礦“7.29”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案例分析
義煤集團孟津煤礦“7.29”重大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案例03manbetx
2006年7月29日7時45分,義煤集團基建礦井孟津煤礦副井井底水窩揭穿煤層過程中發生一起重大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死亡8人,直接經濟損失412.76萬元。
一、礦井簡介
孟津煤礦位於河南省孟津縣橫水鎮,是義煤集團與香港華潤電力控股公司合資經營的建設項目。義煤集團負責礦井籌備工作,主、副井施工由雞西礦務局建設工程公司承包,監理單位為河南中豫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礦井設計生產能力120萬噸/年,采用立井開拓,中央並列式通風。井田走向長約7.0 Km,傾斜寬5.7~10.0 Km。主采二1煤,煤層厚度0~9.1m,平均2.4m,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井筒施工期間,主、副井口各安裝一台FBD型2×18.5kw防爆對旋式局部通風機,通過吊掛在井筒內的φ800mm抗延燃膠質風筒向工作麵送風。副井揭煤前,在主、副井聯絡巷中設置二道正反向風門。副井井筒於2006年3月27日施工759m落底(實際大巷標高-322m),2006年5月10日與主井貫通,7月13日開始施工副井井底水窩(設計井底水窩25m),向下施工7.5m見二1煤層,02manbetx.com 發生時已進入煤層2m。主井於2006年4月5日落底,風井於2006年5月13日落底。
二、02manbetx.com 經過
(一)副井井筒施工情況
2006年3月14日,副井井筒施工743.8m時,施工探煤孔,以準確探測煤層賦存情況。鑽孔施工22.7m位置見二1煤,探煤厚度4.7m。
2006年5月6日,施工單位在井底車場連接處(聯絡平巷內,距副井井筒中心9m)打預測鑽孔9.5m見煤,經施工單位現場預測△h2指標最小值400Pa,最大值900 Pa,認定具有突出危險(注:設計規定濕煤△h2指標≧160 Pa時具有突出危險)。
2006年7月20日零點班,副井井底距煤層2m位置時,施工單位在通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後,決定開始施工排放孔,當班,瓦斯檢查員測得工作麵瓦斯濃度0.2%。采用兩台QZJ-100B型鑽機,分別使用直徑為130mm、90mm的鑽頭施工瓦斯排放孔,兩者相間布置,鑽孔角度由技術員現場定,為方便查驗鑽孔數量和防止新打鑽孔鑽屑堵住已打好的鑽孔,施工單位讓工人每打完一個孔就用木楔塞住。到7月26日零點班全部瓦斯排放孔打完,當班瓦檢員測得工作麵瓦斯濃度0.3%。7月26日八點班,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現場驗收瓦斯排放孔為102個,由於施工現場有水,驗收人員僅通過木楔數量來查驗鑽孔數量,未對鑽孔的深度、角度和鑽孔質量進行仔細檢查。
7月26日零點班,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和監理方共同施工三個效果檢驗鑽孔,每孔測三個位置,測得△h2指標最大值為150Pa。八點班,又施工了兩個效果檢驗孔,每孔在三個位置取樣,檢驗測得△h2指標最大值為80Pa,不超《細則》規定,開始打揭煤炮眼。
7月26日17時左右,打完131個揭煤炮眼,孔徑40mm,孔深1.5~2.0m,共裝藥計86kg。瓦檢員測得工作麵瓦斯濃度0.2~0.3%。19時05分在地麵采用380V動力電源一次性起爆。19時40分2名救護隊員和施工單位1名主井信號工從主井入井勘察,至主井底測得瓦斯不超,隨後升井,第二次救護隊3人,施工單位瓦檢員和工區跟班調度員、主井信號工入井進行勘察,測得副井井底工作麵瓦斯濃度0.3%,風門處瓦斯濃度2.0%,經過通風排瓦斯,確認井下無異常情況後,瓦檢員和工區跟班調度員向井上人員彙報,20時30分左右救護隊員升井,21時30分左右工人入井開始工作。
7月27日零點班副井開始出碴,當班出9吊桶(吊桶容積3m3),八點班出24吊桶,四點班出碴5吊桶後,施工隊開始在井底岩石上打擴幫眼,眼深700~900mm,打眼50餘個,20時10分放擴幫炮。放炮後,瓦檢員入井測得副井井底工作麵瓦斯濃度0.3%,當班工人再次入井出碴2吊桶。
28日零點班、八點班、四點班均出勤9人,共出碴35吊桶,並對上部岩石段進行錨網支護。支護采用鋼筋樹脂錨杆,鑽眼機具為YT-27風鑽。四點班,瓦斯檢查員測得工作麵瓦斯濃度0.3%,交班時副井井筒施工已進入煤層0.8m。
(二)事故當班情況
7月29日零點班,施工隊召開了班前會議,安排當班主要任務是出煤、打錨杆做臨時支護。當班共入井8人,其中1名信號工、1名抓岩機司機、1名瓦斯檢查員、5名掘進工。當班到事故發生前出煤19吊桶,井筒工作麵已深入煤層2m。7時45分,井底發生煤與瓦斯突出。
(三)事故搶救情況
事故發生後,河南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省委徐光春書記、省政府李成玉省長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迅速采取措施搶救遇險人員,認真03manbetx 事故原因,切實吸取事故教訓”。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李九成、副局長李尚寬、總工程師許勝銘,河南省煤炭工業局局長李恩東、副局長劉世偉、洛陽市市長連維良、常務副市長吳中陽、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豫西監察分局等有關單位領導相繼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搶險救災工作。
事故發生後,義煤集團領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會同雞西建設工程公司成立了以義煤集團董事長、總經理為指揮長,有關副總經理及雞西礦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為副指揮長的搶險指揮部,全力組織搶救,在義煤集團救護大隊、孟津煤礦籌建處、雞西建設工程公司積極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曆時9個晝夜的搶險,共恢複井巷近200m,清理突出煤量828噸,排放瓦斯86906m3。到8月6日18時25分8名遇難礦工屍體全部升井,搶救工作結束。
三、事故原因
(一) 直接原因
經調查認定,施工單位采取的排放鑽孔防突措施沒有消除井筒周圍煤層的突出危險;未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和施工單位的上級對《孟津煤礦主副井井筒揭二1煤層安全技術措施》的批示的規定,采取遠距離放震動炮揭穿煤層;違章指揮采用中心回轉抓岩機直接向下開挖煤層,誘發了煤與瓦斯突出。
(二) 間接原因
1.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混亂,對副井井筒揭煤防突工作重視不夠,“四位一體”防突措施落實不到位。
(1)未設安全機構,安全人員、瓦斯檢查人員、防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不足;
(2)編製的副井井筒揭煤措施,審批、貫徹混亂,有代簽和簽字時間不對照現象;
(3)施工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措施執行,距煤層5m時必須打鑽測定瓦斯壓力的工作沒有進行;
(4)施工的瓦斯排放鑽孔被井筒淋水和鑽屑堵塞,為了方便計孔數還用木楔塞住鑽孔口,導致煤體瓦斯排放不充分;
2.監理單位現場監理工作不到位。
(1)人員配備不足,副井監理隻有一人,不能保證井下每班一名監理員,且無證上崗;
(2)製定的監理規劃未按規定報批,井下監理員未嚴格執行《建設工程監理規範》關於施工中的重要關鍵工序實施旁站監理的規定,對副井井底水窩瓦斯排放鑽孔施工過程、二1煤層揭煤過程等重要關鍵工序,沒有實施旁站監理。
3.建設單位安全意識淡薄,對煤與瓦斯突出工作重視不夠。
(1)項目未經核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等證,擅自組織施工;
(2)未按規定給施工單位提供瓦斯監控、抽放係統等有效的安全條件;
(3)安全隱患排查製度執行不嚴、不細、不認真。
4.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未執行《瓦斯排放孔設計及施工針對性安全措施》中關於副井井底水窩瓦斯排放孔施工過程現場驗收的規定,導致排放瓦斯鑽孔未能有效排放煤體瓦斯。
5.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安全培訓不到位,均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現象;安全技術教育不到位,對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相關知識宣傳教育不足。
6.設計單位未落實安全預評價中對防突的要求,采用井筒揭煤方案未設計井筒揭煤防突措施。
四、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誘發煤與瓦斯突出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責任事故。
五、處理結果
(一)對有關責任者的處理
1、對雞西礦務局建設工程公司第九鑿井公司技術副經理和九隊隊長分別給予了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和開除公職處分,對河南中豫監理工程公司義馬分公司聘用的監理人員給予解除聘用處分,並同時給予三名同誌開除黨籍處分。
2、對義煤集團孟津煤礦籌建處安檢科副科長給予行政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對雞西礦務局建設工程公司第九鑿井公司安全副經理給予了行政撤職處分,對雞西礦務局建設工程公司第九鑿井公司經理、河南中豫監理工程公司義馬分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義煤集團孟津煤礦籌建處處長分別給予了行政降級處分。
3、對雞西礦務局建設工程公司總經理、第九鑿井公司實習技術員、煤炭工業部鄭州設計研究院礦井一所所長、義煤集團孟津煤礦籌建處技術負責人和相關副處長分別給予了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
(二)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
1、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嚴曆打擊非法和違法生產煤礦,遏製重特大事故的決定》第12條的規定,對建設單位義馬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予以罰款捌佰萬元的行政處罰。
2、設計單位煤炭工業部鄭州設計研究院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3、監理單位河南中豫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4、依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八條、第十條的規定,雞西礦務局建設工程公司第九鑿井公司在“四位一體”防突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冒險作業,對其給予罰款二百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防範措施
1、在揭煤過程中要嚴格執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和安全技術措施,認真做好每一項具體工作,嚴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2、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令,完善項目手續;及時為施工單位提供瓦斯監控、抽放係統等有效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製度並按法律規定向有關機構報告;嚴格履行監管職責。
3、施工單位應嚴格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和貫徹製度,明確落實責任人員,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落到實處。要嚴格按照批複的措施執行。
4、監理單位應充實監理人員,明確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嚴格按規定實施監理。
5、設計單位要認真采納安全預評價的建議,進一步完善該礦的防突設計,明確“四位一體”防突措施,為礦井本質安全提供科學依據。
6、要加強防突專業技術的安全教育培訓,建立防突專門機構,充實防突專門技術人員,強化安全管理。
7、義煤集團要高度重視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領導幹部也要適應防突工作的需要,加強管理和監督,設置防突機構和配備相應的防突技術人員;對新安、新義、義安、孟津煤礦等存在突出危險的礦井要盡快建立防突機構,配齊相應的防突技術人員和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