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抓住新安法宣傳的重點
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安全生產法》修改的決定共52條,主要內容涉及生產經營單位的有31條,其中新增的16條中,涉及生產經營單位的有11條。
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是《安全生產法》修改的主要環節、重點內容。宣傳好、落實好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是新安法宣傳和落實的關鍵所在,宣傳和貫徹落實新安法務必把生產經營單位作為宣傳的重點,牢牢抓住生產經營單位不放鬆。
組建一支宣講隊伍。組成新安法宣講團,尤其要吸收生產經營單位中業務能力強、管理經驗豐富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宣講,充分發揮他們熟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優勢,讓他們根據不同行業(領域)安全工作特點製定不同的宣傳方案,深入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和崗位,深入到一線從業人員中間,分門別類進行宣講,切實增強宣講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抓住兩個關鍵人物。生產經營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新安法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的關鍵人物,要采取舉辦宣貫會、培訓班、座談會等多種形式,讓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全麵把握新安法的基礎上,牢牢把握必須履行的“雙七項”職責,明確違反規定必須承擔的嚴厲的法律責任,使貫徹落實新安法成為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自覺行動,並督促從業人員正確行使安全生產權利、自覺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搞活三級安全教育。把新安法學習培訓作為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三級教育培訓,把新安法的學習宣傳責任細化分解到廠、車間、班組,落實到工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各職能部門,根據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實際突出各自的重點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活動,把新安法內化於心,外化為生產經營的規章製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效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