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礦通風設施管理製度
第129條 礦井通風設施的建築必須嚴格按照礦井“一通三防”安全質量標準和礦井通風設施建築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得用木杠牆、擋風簾(臨時應急處理02manbetx.com 除外)。
第130條 永久性通風設施與臨時性通風設施一般按服務期限為界設置。服務期限超過6個月(包括6個月)的為永久性設施,不足6個月的為臨時性設施。
第131條 礦井永久性通風設施必須要有施工設計,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其內容包括:設施位置、規格、施工順序、輔助性設施和裝置,並繪製設施位置和周邊巷道的局部關係平麵示意圖、設施的主視圖和側視圖(設計重點要考慮防滅火及防治瓦斯,通風設施位置要選在圍岩較穩定漏風小的地點,否則,必須采取措施處理漏風)。
1、風門牆
(1)用不燃性材料構築,嚴密不漏風,牆體厚度不小於500m。
(2)牆麵用水泥抹麵並刷白色牆麵漆;牆麵平整,1平方米內牆麵凸凹不超過10mm。
(3)牆周邊反抹邊寬度100mm、厚度10mm,用水泥抹麵刷紅色漆。紅色線條整齊劃一,1m長度內偏差不超過10mm。
2、風門板
(1)白鬆板材,厚度不低於40mm,白鐵皮包麵(或阻燃抗靜電材料板)。
(2)門麵平整不透風,1平方米內門麵凸凹不超過10mm。
3、風門閉鎖
風門能自動關閉,並進行聯鎖,保證兩道風門不能同時打開,主要進回風之間的風門應對其開關情況進行監測聯網。
4、風門底坎
風門(自動風門除外)底坎一般采用水泥抹麵構築。通車風門底坎高度與軌麵一致,底坎溝與軌道距離30mm,一般行人風門底坎高度100mm,底坎的寬度與牆體一致。
5、水溝、運輸溝槽
風門牆的水溝、運輸溝槽尺寸與牆體兩側的水溝、運輸溝槽尺寸一致,溝槽上緣高度與巷道底板平齊,溝槽兩側設擋風簾,擋風簾長寬尺寸超過溝槽斷麵30mm。風壓差較大的風門水溝、運輸溝槽處應設反水池。
6、電纜孔、風筒過牆孔
(1)電纜穿牆設置電纜孔套管,位置平行於巷道底板,與風門兩側電纜走向一致。
(2)電纜孔套管長度與牆體一致,用黃泥封堵,黃泥兩端與牆麵平齊並刷白。
(3)局部通風風筒穿過風門牆體時,應在牆上安裝與膠質風筒直徑匹配的硬質風筒。
7、包邊沿口
(1)風門包邊寬度一般為40mm,門麵與門框(底坎)擠壓包邊寬度30mm。(自動風門或使用產品自帶密封裝置的除外)
(2)風門包邊與邊框平行,1m長度內包邊凸凹不超過10mm。
(3)風門包邊采用同長度的金屬壓條和螺釘固定,壓條寬度10mm。
(4)采用新型密封材料包邊的,設置方式參照以上條款布置。
8、調節窗
(1)調節窗垂直位於門框正上部,距離門框邊緣200mm;水平位於風門中心(缺少布置位置的設置在風門上部距離風門上邊200mm)。
(2)調節窗大小根據需要調節風量的大小計算確定。
(3)調節窗上下平行窗邊設調節槽,槽內設硬質插板調節風量。調節槽直接鉚釘到牆麵上,槽深不小於20mm。插板寬度100mm、厚度10mm。
(4)上調節槽頂部設調節插孔,插孔間距100mm,插孔和鐵釘用於鎖定調節插板。
(5)調節槽刷白色,調節插板刷紅色漆。
(6)長度低於100m的巷道,在保證不積聚瓦斯的情況下,可不設置調節風窗。
第133條 施工防火密閉時,牆體必須裝設觀測孔、措施孔和放水孔(內低外高的除外)。觀測孔:在離底板高度為牆高的三分之二處設直徑不小於25mm管徑鋼管,不鏽鋼球閥,管口最外端接至柵欄外100mm,刷紅色漆。措施孔:在密閉的三分之二的高處,直徑75mm以上鋼管,管口距牆麵500mm、法蘭悶頭(已與幹管連接的除外),刷黃色漆。放水孔:直徑50mm以上鋼管,管口距牆麵500mm,管路底邊沿距底板300mm,“U”型管高度不小於200mm,外管要比內管高10mm左右,刷灰色漆。“U”型壓差計固定在柵欄中部,接1m膠皮管。
第134條 密閉牆前柵欄:高度為巷道的三分之二×巷道寬度的矩形框支撐(巷道高度底於1800mm時,應全斷麵),中間加兩至三根支撐柱,兩幫固定,支撐框的規格為40mm×100mm;木條為40 mm×15mm,豎條2m,紅色漆,上頭成45度、尖型,橫條白色反光漆,網孔200mm×200mm。柵欄小門:留在柵欄的左下方,大小1000mm×600mm,鉸鏈連接,上鎖。
第135條 所有密閉牆兩側必須抹麵(封口裏側及牆麵噴漿的除外),且不少於兩次,牆麵要平整。防火密閉牆牆麵及牆前巷道必須噴漿,噴漿厚度不得低於50mm,牆前巷道噴漿到巷道外口。
第136條 密閉檢查牌板:包含說明牌和檢查牌(內容按質量標準化要求填寫),保留三次檢查內容,打四孔用螺絲固定於柵欄中部的“U”型壓差計右側。
第137條 礦要成立通風工程質量驗收組,整個工程由通風助理組織礦有關部門對通風設施質量進行驗收把關。通風科負責進行施工設計,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施工設計進行審定,工程驗收組負責對掏槽、用料、牆體砌築、充填砂漿或黃土、裏牆封口前後的內外抹麵和外牆封口後的牆體抹麵及包邊等施工全過程進行質量監督考核。不符合設計的工程要堅決推倒重建,驗收合格的工程要填寫驗收記錄,管理存檔備查。沒有驗收記錄的工程視為不合格。礦井通風設施要分采區進行統一編號。
第138條 采掘區隊施工區域內的通風設施本著“誰受益、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采用“分片包幹、就近掛鉤”聯責方式管理,由通風科與施工單位辦理通風設施交接手續,將通風設施的管理使用納入施工單位的日常生產管理中去。通風科、安全科負責對使用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139條 密閉的使用和要求
(1)礦井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橫硐和采區進、回風巷之間不使用的橫硐必須在橫硐兩側建築永久擋風密閉。
(2)進、回風巷之間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必須安設兩道連鎖的風壓平衡風門或兩道正向風門和兩道反向風門。
(3)與采空區連通的巷道必須構築永久防火密閉。
(4)礦井與其它礦井貫通的地點必須構築防爆密閉。
(5)全風壓係統中長度大於6米、局部通風係統中長度大於3米的獨頭巷道必須及時進行密閉。
(6)防火密閉位置距巷口超過6m時,要在巷口增設永久密閉並將“三管”引到永久密閉牆外。相鄰工作麵順槽之間的橫硐兩側用永久牆密閉,中間全部充填黃土或粉煤灰等。
(7)密閉內的鋼軌、電纜、各種管線等導電體必須在巷道入口處斷開。
第140條 測風站施工驗收標準:
1、永久測風站
(1)測風站選在錨噴巷道或料石砌镟的巷道,均要用水泥抹麵,巷道腰線以上刷白色牆麵漆,腰線以下刷綠色牆麵漆。抹麵厚度10mm,抹麵麵積規整,線條整齊劃一,測風站兩側(巷道走向方向)抹麵邊緣線凸凹不超過10mm。牆麵(平麵或圓弧麵)規整,1平方米內牆麵凸凹不超過10mm。
(2)測風站要求平直,直線段4米,並要求形狀一致,斷麵相等,測風站前後10米內巷道沒有分叉、拐彎、障礙物和巷道斷麵無變化無積水和淤泥。
(3)測風站兩側(巷道走向方向)腰線以上沿抹麵邊緣用紅色漆刷警戒條,警戒條寬度100mm,線條整齊劃一,凸凹不超過10mm。
(4)每個測風站都要求附設記錄牌板,牌板填寫內容為:地點、斷麵、溫度、風速、風量、測風時間、CH4濃度、CO2濃度、測風員姓名。記錄牌的設置要避開電纜、管線等障礙物。牌板鉚釘到牆麵上,水平位於測風站中央,記錄牌底邊距巷道底板1.2m。
2、臨時測風站
(1)測風站位置設在工作麵上巷,選在無冒頂、無雜物且支護良好的巷道段,停采線向裏50米為宜。
(2)記錄牌上部兩端穿孔,固定在巷道幫上,距巷道底板1.2m,水平方位在測風站中心。
第141條 密閉、風門、風橋等通風設施的位置應選擇在幫頂堅硬的煤岩巷道內;在有管線處施工時,要妥善保護管線;掏槽隻能用大錘,釺子、手鎬、風鎬施工,不準采用爆破方法;在立眼或急斜巷道施工時,必須佩戴保險帶;砌牆高度超過2m時,要搭腳手架,保證安全。
第142條 通風設施的拆除必須辦理申請單,經礦通風科和通風助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執行。拆除時必須有通風科負責人在現場統一指揮。對私自拆除、破壞設施的責任人必須嚴肅查處。
第143條 礦通風科每月對井下通風設施進行一次全麵檢查,及時填寫通風設施檢查記錄,並建立通風設施管理台帳。對永久性通風設施,要在管理台帳上標注其與附近有效參照物的準確距離。
第144條 井下通風設施的增加、減少必須在24h內反映在通風係統圖上。
第145條 采煤工作麵開采結束前一個月,由生產技術科填寫停采通知單,報通風、安監等單位和礦領導簽批。停采線的劃定位置要求能滿足采空區封閉要求,封閉有發火危險的采空區,必須留有足夠的距離砌築氣室密閉。
第146條 在施工防火密閉時,必須將密閉到巷口處的浮煤、浮矸清理幹淨並運走,以見到硬底為準。在頂板壓力較大區域,要在密閉內外分別支設一排帶帽點柱或打井字木垛,有條件可以使用錨索加錨杆支護頂板。
第147條 嚴禁同時打開兩道風門進出物料。對於重要地點的風門,要設專人看管。
第148條 礦通風隊伍必須穩定,人數要充足,確保通風設施構築及時,質量符合標準要求。
第14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