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小峰:新安法使安全生產監管體係得以拓展和完善
《安全生產法》(修正案)(以下簡稱“修正案”)已經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並於2014年12月日起施行,“修正案”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以往的傳統,即將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職能由傳統縣市一級,延伸至鄉鎮一級,不得不說是“修正案”的一大亮點。
從法律層麵上,第一次明確鄉鎮人民政府、特別是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安全生產監管體係得以進一步拓展和完善。
據媒體有關江蘇蘇州昆山市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8•2”特別重大爆炸02manbetx.com 的報道中,02manbetx.com 發生企業所在的開發區有幾千家企業,而“象樣”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卻沒有,試問麵對上千家的安全生產監管任務,沒有部門、沒有人員如何做到有效監管。而實踐中確實也存在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安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不明的窘境,導致相互推諉、相互扯皮的情形時有發生。可以說“修正案”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這種推諉、扯皮情形的發生,明確規定,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再好的規定,如果在實際工作中得不到有效的落實,那也是一張白紙,“修正案”也對鄉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作出了規定。這就要求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嚴格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加強開發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4〕21號) 的要求,加強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的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切實理順安全監管體製,建立健全安全監管機構,配足配強安全監管人員,堅決杜絕安全監管“盲區”和“真空”。加強安全監管執法力量和裝備建設,強化對安全監管人員的全麵培訓,切實提高安全監管能力,保障安全監管執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