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明年底前淘汰30萬噸以下小煤礦 新建未達標不核準
大眾網濟南10月22日訊(記者 馬俊驥)大眾網記者今天從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了解到,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貫徹國辦發〔2013〕104號文件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實施意見》,一律停止核準新建生產能力低於45萬噸/年的煤礦和生產能力低於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2015年年底前淘汰30萬噸以下小煤礦,自今年10月1日起,停止征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
根據《意見》,要嚴格控製煤炭產量無序增長。新建煤礦準入方麵,一律停止核準新建生產能力低於45萬噸/年的煤礦和生產能力低於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加快淘汰落後產能,確保2015年年底前淘汰30萬噸以下小煤礦。2015年年底前,對煤與瓦斯突出、衝擊地壓、開采深度超千米礦井的生產能力進行重新核定。凡是核定能力或生產規模達不到30萬噸/年的煤礦,2015年年底前一律予以關閉。
《意見》指出,切實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加大煤炭清費立稅工作力度,嚴格按照國務院有關清理涉煤收費項目的要求,充分考慮煤炭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從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征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
另外,《意見》提出,推進煤礦企業兼並重組,形成以大中型煤礦企業為主的辦礦體製,培植一批市場競爭力強、帶動作用大的龍頭骨幹企業。到2015年年底,全省地方煤礦企業由目前的84家重組整合到60家以內,大型煤礦企業煤炭產量達到全省總產量的75%以上。
同時積極推進煤炭交易市場體係建設,推進煤炭產需市場化銜接,加快山東(濟寧)煤炭交易中心、魯中煤炭交易中心建設,進一步明確功能定位、基本作用和目標任務。引導煤炭企業穩步推進煤炭現貨、期貨交易,培育我省煤炭市場交易體係,促進供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