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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四樓煤礦零敲碎打事故案例集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4-10-24 20:11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前 言

近年來,隨著我國安全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安全執法力度的加大,礦井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煤礦重特大02manbetx.com 得到了有效遏製。但零敲碎打的一般02manbetx.com 還時有發生,如何預防“零敲碎打02manbetx.com ”,探索更好、更有效的安全管理辦法,顯得越來越重要。礦長曹誌安同誌號召在全礦員工中開展“零敲碎打02manbetx.com ”預想,不失為一種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零敲碎打事故”預想的意義,一是把過去安全工作由事後處理變為事前防範,使安全管理在整個管理過程中始終處於主動地位;二是在安全管理過程中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發揮廣大員工抓安全的積極性,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三是變盲目管理為目標管理,使安全工作有了明確的追求,安全管理更有針對性,有利於提高工作效果;四是真正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到了實處。

這次“零敲碎打事故”預想的開展收效顯著,各單位積極響應號召,認真組織活動開展,安檢科針對各單位收集的“零敲碎打事故”預想進行了篩選、分類,共收集了316個案例,劃分為七大類,即頂板類、“一通三防”類、機電類、運輸類、爆破類、水災類、其它類,這些“零敲碎打事故”預想案例,說是預想,事實上曾經已發生過,隻能說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並沒有本質區別,隻是結果不同,而這些“零敲碎打事故”又不被我們現場工友所注意,危險源始終伴隨在我們工友周圍,事實證明“安全生產,關鍵在人。人是安全的決定性因素,最終決定本質安全的是人而不是物”。太多太多的“沒事兒!”導致“有事兒!”的發生,教訓是深刻的,隻有“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事故就不會發生,更不會出現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關鍵是要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如果員工沒有安全意識,不能超前防範事故發生,就很容易導致事故,因此現將經過篩選的316個案例編輯成“零敲碎打事故”案例集,供廣大員工學習,提高安全思想意識,達到預防各類事故的目的,杜絕“零敲碎打事故”,實現礦井安全、穩定、快速發展。

編審委員會

二00八年五月一日

目 錄

第一章 頂板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第二章 “一通三防”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第三章 機電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第四章 運輸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第五章 爆破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第六章 水災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第七章 其它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第一章 頂板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案例一、誤操作護幫板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天早班,張某與劉某負責檢修采煤機,采煤機冷卻水管需要更換,劉某在支架前梁護幫板沒有伸開的情況下,就進入煤牆側拆卸水管。張某發現後急忙製止:“把支架護幫板打開,關上支架截止閥再檢修,防止誤動作傷人”。劉某很不在意的說:“一會就拆好了,沒事”。此時,檢修工崔某正好從機頭拿大錘處理支架大立柱銷子,經過采煤機時,不小心大錘碰到了劉某檢修采煤機相鄰支架的操作手把,護幫板馬上伸開,緊貼住煤牆,險些碰到劉某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03manbetx

1、檢修工崔某在放大錘時沒有觀察現場情況,未做到輕拿輕放,碰到支架操作手把,造成護幫板誤動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檢修工劉某在檢修采煤機時冒險作業,沒能預先伸開支架前梁護幫板支護好煤牆,在經提醒後仍冒險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檢修工劉某在進入煤牆側作業沒有停泵或關閉支架截止閥,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該隊平時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職工在工作時忽視安全,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檢修工崔某路過采煤機不小心碰到操作手把,險些導致事故發生,應負直接責任。

2、劉某自主保安意識差,安全意識淡薄,違章作業,對本傷人未遂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張某身為組長沒有及時製止劉某違章行為,負有安全監管和聯保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隊領導要加強職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意識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2、各崗位要嚴格執行本工種的01manbetx 01manbetx

3、加強互保聯保責任製的落實工作,完善監督、管理、製約機製。

4、采煤工作麵進入煤牆側作業時要采取“先支護,後施工”的原則,並堅持“敲幫問頂”製度

5、機電檢修工作必須明確安全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安全工作。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是一起典型的冒險作業未遂事故。不嚴格遵守《作業01manbetx 》和《01manbetx 01manbetx 》險些導致事故。事故出於麻痹,今後我們在工作中一定要堅持做到按章操作,真正做到“三不生產”和“三不傷害”。

案例二、冒頂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采煤工張某正要使用變形單體柱架棚時,驗收員楊某走過來對張某說:“這根單體柱已經變形了,不能再用,否則可能會出事故,快把它運出工作麵,再運進一根好單體柱。”張某說:“沒事,能湊合用,等下一班來時讓下一班人換吧。”張某就把那根變形的單體柱打在了中間的一排梁上,自己進入煤牆側攉煤。正在攉煤時,因那根變形的單體液壓支柱漏液卸載,頂板發生局部冒落,掉落的矸石險些砸著正在攉煤的張某,險些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03manbetx

1、張某安全意識差,使用不合格的單體柱,是造事故的直接原因。

2、驗收員現場監督不力,隱患不能及時製止,是造成這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3、互保聯保製度落實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該單位平時對職工管理不嚴,製度落實不力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安全意識淡薄,明知道單體柱已經變形的情況下繼續使用,對該事故負直接責任。

2、驗收員楊某對張某的這種行為沒有強行製止,現場管理不到位,對該事故負主要責任。

3、該單位平時對職工要求不嚴,致使職工安全質量意識不強,該單位隊長、書記對該事故負領導責任和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要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2、認真組織職工學習《作業01manbetx 》、《質量標準化》。

3、管理人員要硬起手腕抓好工程質量,本著為職工生命安全負責的態度管理好安全生產。

4、工作中保證支護材料的完好,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起事故,所有職工要深刻認識到,不管在任何崗位上做任何工作都要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隻有消除事故隱患,才能實現安全生產。

案例三、倒柱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1月2日夜班,班長安排張某和李某在工作麵8#~23#架處負責推溜子拉架工作,因此段溜子上起,需要打單體柱壓溜子。當采煤機割過煤後,張某和李某就急於用單體柱打在支架前梁底座上。在單體液壓支柱打好後,沒有拴防倒繩,在推溜子時,單體液壓支柱打滑歪倒,從張某李某旁邊擦肩而過,險些傷人。

二、事故原因03manbetx

1、打單體液壓支柱沒有拴防倒繩就進行作業,是造成倒柱的直接原因。

2、張某和李某安全意識淡薄,互保聯保意識差,在工作中沒有按照規程操作,是造成倒柱的間接原因。

3、該單位平時對職工管理不嚴,製度落實不力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李某打柱沒按規定采取防倒措施,應負直接責任。

2、當班班長對職工管理督促不到位,應負主要責任。

3、跟班隊長沒有把好安全關,現場管理不到位,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平時工作中要嚴格要求,按規程操作,克服馬虎、對付的思想,消除僥幸心理。

2、跟班隊幹要緊盯現場,加強管理,對不安全現象及時製止。

3、強化職工教育和培訓,提高其自身業務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確保安全生產。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次未遂事故的發生是由於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對執行“三大規程”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所致。因此,一定要把加強全員的安全培訓工作落到實處,提高全員執行能力,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從思想上消除麻痹、僥幸心理,為安全生產奠定基礎。

案例四、煤牆片幫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9月25日中班,班前會照常進行,值班隊長布置工作麵正常生產,安排當班的生產計劃和安全生產事項及隱患的處理,班組長安排工作中的注意事項,特別強調不能留頂底煤的問題。班長將工作麵52#~73#架的清煤工作分給了靳某和張某。在工作過程中,靳某與張某連續將5~6架支架降下,放掉頂煤,附近支架護幫板也沒有及時打開。靳某站在電纜槽上清支架頂梁煤,由於頂板長時間空頂,導致煤牆突然片幫,碰到靳某腿部,所幸沒有造成太大傷害。

二、事故原因03manbetx

1、靳某、張某違章操作,冒險作業,先是將連續5~6架支架降架,導致最大空頂長度達9m,而且沒有伸出護幫板,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靳某、張某安全意識淡薄,冒險作業、自我保護能力差,互保聯保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該隊平時管理不嚴,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靳某空頂作業,沒有對煤牆進行任何支護,導致事故的發生,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張某同樣違章操作,並且沒有做好互保聯保工作,負主要責任。

3、當班班長、跟班隊長雖然強調了安全,但是施工過程中沒有及時發現並製止違章行為,現場管理不到位,負主要領導責任。

4、隊長、書記對職工安全意識教育不夠,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工作時嚴格按照作業規程進行工作,不準違章操作。

2、加強對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增強自主保安能力。

3、做好互保聯保,盡職盡責,不違章蠻幹,確保安全生產。

4、要保證支護強度,液壓支架、單體支柱初撐力符合要求,不空頂作業。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此次事故是由於工作麵空頂麵積大,並且沒有及時伸出護幫板護住煤牆造成的。職工自主保安能力差,隊領導沒有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落實到位,對待安全工作說的多,落實的少。安全工作隻有真抓嚴管,把措施落到實處,才能真正減少事故的發生。

案例五、綜采工作麵處理頂煤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中班,綜采工作麵采煤時,班長安排支架工李某拉架,在拉支架時,李某發現頂板上留有頂煤,就叫劉某去處理。劉某在沒有伸出支架伸縮梁護幫板的情況下,就直接上去處理頂煤,頂板上的頂煤落下把劉某的手砸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劉某在處理頂板上的頂煤時,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冒險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在沒有采取防護措施情況下,讓劉某上去處理頂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該隊平時管理不嚴,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劉某在處理頂煤時冒險違章作業,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李某互保聯保不到位,負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及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

2、處理頂煤時應先“敲幫問頂”,並把伸縮梁護幫板伸出,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作業。

3、加強自我安全防範措施的學習,提高職工現場安全防護能力。

4、區隊要切實加強現場的管理,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次事故,讓我們認識到,在工作中一定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在處理頂板時應堅持先支護後處理的原則,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進行作業,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案例六、空頂作業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4月28日中班,2507炮采工作麵正常生產。王某和高某一組,分到機頭向後4節槽。由於王某是新工人,不知道空頂作業有多大的威險,放炮後,他拿起工具就去攉煤。由於當時頂板比較好,高某和王某都沒有維護頂板,忽然前方不到0.2米處掉下一塊100多斤的頂板岩石,王某當時就嚇出一身冷汗,心裏慶幸沒有掉在身上,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能力差,不認真學習規程、措施,冒險在空頂的情況下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高某作為老工人,沒有做好互保聯保,對王某違章冒險作業沒有及時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隊領導沒有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放鬆了對新工人的管理,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安全意識淡薄,冒險在空頂的情況下作業,應負直接責任。

2、高某作為老工人,對王某違章作業沒有及時製止,應負互保聯保不到位的責任。

3、該隊主管領導對新工人的教育培訓不到位,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新工人的培訓工作,使新工人熟練掌握“三大規程”,能夠做到嚴格按規章製度作業。

2、嚴格導師帶徒活動,做好與老職工的互保聯保工作,新工人三個月內不得單獨作業,三個月後經過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上崗。

3、加強現場管理杜絕違章指揮、違章冒險作業。

4、炮采工作麵放過炮後,必須進行“敲幫問頂”,找掉偽頂活石後,立即掛梁護頂,不準在空頂下作業。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個未遂事故,再次提醒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加強新工人教育、培訓工作。對待新工人要做到一對一傳幫帶,充分利用導師帶徒、安全夥伴、互保聯保等方式,加強現場管理,強化安全意識,提高作業技能,保證安全生產。

案例七、回柱放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1月12日中班,班前會上隊長強調了2704工作麵的安全注意事項。要求在回柱放頂時,一定要避免落梁、倒柱、掉矸傷人,必須保證退路暢通。炮采工作麵進行回柱放頂工序時,張某心情急躁,也沒打戧柱就放頂,在他放最後一棚時,頂板垮落將附近的單體柱擠倒,幸虧張某躲閃及時,柱子倒在張某的身旁。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心情急躁,沒有按照規程措施及時打好替棚和戧柱,是造成本次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跟班隊幹、班長、驗收員,現場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分析

1、張某安全意識差,違章操作,對此次未遂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與張某同組的工友對張某的違章行為沒有及時製止,是造成此次未遂事故的次要原因,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幹部職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克服急躁情緒,按章作業。

2、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做到回柱放頂前要打好替棚和戧柱。

3、各單位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自保和互保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該事故,我們知道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重要性。隻有按章作業,做好自主保安,才能避免事故發生。

案例八、背頂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0月5日下午2:30,某隊長在21301皮順安排班長孫某到軌順中部車場支護頂板。於是班長孫某安排楊某、陳某等到中部車場架棚支護,因為頂板不平,需要有木料護頂。楊某等抬一根圓鬆木,木料兩頭用繩吊在頂板上,孫某用單體柱升起木料。這時楊某看到木料有一點滑動就急忙讓班長停止注液,而班長置之不理,繼續注液,造成木料傾斜滾動,當木料不再轉動時,楊某說:“趕快把木料拴死,防止木料掉落。”說著楊某就去係繩,這時木料突然打滾掉落,正好砸在楊某的左腳上,造成楊某肌肉損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長孫某在架木棚時對木料打滾沒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而是繼續注液,造成木料最終滑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楊某自主保安意識差,木梁架好後沒有及時進行捆綁固定,並且在木梁下繼續工作是造成被砸傷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孫某架木棚發現木梁打滾,繼續注液造成木梁滾落,對此次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職工楊某工作時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在木梁即將滾落依然不采取措施,對此次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3、隊長安排工作不細,沒有交代工作中的注意事項,對此次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架棚時要注意頂板、柱梁情況,發現掉矸、梁滾動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處理;

2、施工期間,要有班組長以上人員現場指揮,確保行動統一;

3、管理人員安排工作必須將安全注意事項交待詳細。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本事故教訓十分深刻,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好自主保安,決對不能在不安全的狀況下作業,更不能冒險作業,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案例九、掘進頭掉矸砸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7月26日中班,某開拓隊西翼-470軌道下山掘進施工,工作麵支護形式用前探梁臨時支護。大工柴某與高某抱錨杆機打頂錨眼,當鑽完第三孔收鑽杆時,頂板掉下一塊100mm×100mm的矸石,砸在柴某右手指上,造成輕微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大工柴某與高某打眼前敲幫問頂不徹底,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跟班隊長陳某及班長楊某出事時雖在現場,但沒有對頂板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沒有及時發現,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大工柴某和高某工作馬虎應付,造成此次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2、當班跟班隊長對安全重視不夠,不能發現和排除隱患,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迎頭放炮後,必須使用前探梁背實進行超前支護。

2、掘進工作麵必須堅持“敲幫問頂”,並時刻注意觀察頂板和巷幫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停止作業進行處理。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跟班隊長及班組長必須盡到責任,做好現場專盯,職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及執行能力,嚴格按規程作業,做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聯保。

案例十、迎麵牆片幫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3月12日早班,某開拓隊在北十聯絡巷過斷層施工。放炮後,班長高某就指揮工人架棚支護,約30分鍾後,迎麵牆片幫,把馮某和陳某推倒,幸未造成嚴重後果。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高某沒有按《作業規程》要求采取防止片幫的措施,在不安全狀態下違章指揮,不進行敲幫問頂 ,直接進行現場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人安全意識較差,盲目順從,沒有做到不安全不生產,違章作業,冒險蠻幹,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當班跟班隊長陳某不在現場,沒有起到跟班現場指揮的作用,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違章指揮作業,負直接責任。

2、職工馮某和陳某安全意識不強,自主保安能力差,冒險違章作業,負主要責任。

3、當班跟班隊長不能跟班指揮,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規程》。

2、跟班負責人必須現場專盯,把住安全質量關,不違章指揮。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管理人員要杜絕違章指揮,礦工要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杜絕違章作業,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保證安全生產。

案例十一、工作麵交接班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元月23日中班,當班出勤14人,開完班前會後,某隊在北四下部集中巷施工的班長李某安排張某和劉某先帶幾個繩套下井接班,其餘人員趕快入井接班倒空車。到達工作麵後,上班人員還沒走,接班人員開始打眼掛滑子,準備出渣。交接班現場人員較多,這時迎頭突然掉落一塊矸石,幸虧人員躲閃及時,沒有傷到人,而接班倒車人員急於進車,造成礦車掉道,影響出渣30分鍾。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和劉某到工作麵後沒有敲幫問頂,開始打眼掛滑子,由於打眼產生振動,使頂板岩石掉落,是險些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該班班長沒有教育好本班職工,隻安排生產工作,沒有安排接班注意事項,是險些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班長急於生產,無視交接班限員管理規定,違章指揮,工人在沒有敲幫問頂的情況下違章作業,是險些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安排工作不細,沒有講清楚交接班注意事項,違反限員管理規定,對險些造成事故負直接責任。

2、該班職工張某和劉某違章作業,到工作麵後沒有敲幫問頂,沒有注意檢查頂板情況,對險些造成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按交接班製度規定進行交接班。

2、加強業務知識和安全知識的學習,增強安全意識。

3、擺正安全與生產二者的關係,不能重生產輕安全。

4、嚴格遵守限員管理規定,不準兩班人員同時在現場交接班,隻能有兩個班的跟班隊長、班長、驗收員在現場交接班。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次事故,讓我們認識到,無論幹什麼工作都要認真、仔細,嚴格按規程辦事,尤其在交接班時,施工人員多,是事故多發時間段,不能急於生產而違反規定,到工作麵要先由班長進行安全檢查,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安排人進行處理,確認沒問題後,接班的其它人員方可進入工作,平時要多一些防範意識,這樣才能搞好安全生產。

案例十二、頂板墜石事故

一、事情經過

2007年11月14號某班,在-720底車場施工,進班後班長先進行了敲幫問頂工作,然後大工開始打眼,打完眼後開始裝藥爆破,當時為了趕進度,想幹完早點下班,忽略了安全上的細節問題,沒有對迎頭的活矸進行處理,施工地點岩石破碎,加上水侵風化和震動,岩石有脫落現象,但是沒有人去處理,便開始裝藥,裝藥完畢後開始連線。××在連線時被一小塊岩石砸在安全帽上,當時的安全帽被砸破頭上也劃了一個小口,險些造成重大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長重生產輕安全,隱患不排除就作業,是導致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隊領導不能在現場指揮,監督現場的安全生產,是導致這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安全意識淡薄,自主保安能力差,重生產、輕安全,不能及時處理隱患,負有直接責任。

2、跟班副隊長不在現場跟班指揮生產,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工作中,不能存在僥幸心理,有隱患應要及時處理,不能光趕進度,而忽視了安全工作。

2、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要守規矩。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隱患不除,事故常出。在現場工作中,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勤觀察、多預防,不安全、不生產,杜絕重大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

案例十三、迎頭片幫事故

一、事故經過

一日夜班,某掘進隊班前會領導安排2721運輸巷放炮掘進,並詳細的安排了班長萬某、副班長焦某“前麵是斷層,斷層麵處要多注意頂板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並用好安全設施,采取‘短掘短支’,做好互保聯保責任製的落實工作”。9點30分左右放完第二炮打好鋼帶,正在進行錨杆緊固連網清煤時,在一邊負責驗收的驗收員李某發現迎麵煤壁有裂縫,便讓副班長焦某將其撬落,副班長應聲說“好的”,但還是沒有停下手中的活來處理。這時班長同礦領導來到工作麵,當班長萬某到迎頭後發現迎麵煤牆左側有些開裂,並有小塊煤塊落下,班長萬某馬上命令停止工作,撤離人員,隨手拿來手中的洋鎬去撬,當手中的洋鎬碰到煤牆的時候,一塊長1.2米、寬0.8米、厚0.4米左右的煤塊落下,險些砸到萬某的身上,幸虧萬某躲避得及時,險些導致事故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副班長焦某沒有及時處理煤牆,“敲幫問頂”製度執行得不到位,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驗收員沒有強製要求處理隱患,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副班長不能按章作業,對隱患不能及時處理,負直接責任。

2、驗收員發現隱患不能強製要求處理,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工作中,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2、每個員工都要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思想,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後再組織生產。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此事故,我們要充分認識到“敲幫問頂”的重要性,在以後的工作中應嚴格要求自己,不違章作業,不違反規章製度,並保證工作中不製造隱患,不遺留隱患,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後再進行工作,打牢安全基礎。

案例十四、開口不加固冒頂事故

一、事故經過

一天夜班,某掘進隊職工劉某在南十一采區皮帶巷開鑽機窩時,在開口處沒有打錨索梁,就進入工作麵施工。等到下一班人員到達工作麵時,看到沒有打錨索梁,就及時進行補打,剛打一根,在打第二根錨索時頂幫出現掉渣現象,剛開始掉小塊,不一會皮帶巷的頂板也出現輕微掉渣,緊接著出現大量掉渣,這時班裏的人員扔掉錨杆機及等工具趕緊往外跑,人沒有撤出多遠,整個皮帶巷上麵就掉下一大堆渣,上麵的響聲也很大,沒多長時間整個皮帶巷堵滿了渣塊,造成了冒頂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單位沒有按安全技術措施要求施工,沒有先加固開口處就開始施工鑽機窩,造成頂板麵積增大,是導致冒頂事故的直接原因。

2、隊長、書記和值班人員對職工的教育不到位,職工執行力差,是導致冒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上班班長不能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作業,導致冒頂事故的發生,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上班工人安全意識不強,沒有加固開口處,就施工鑽機窩,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安排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對事故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巷道開口施工前,必須按《作業規程》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規定對開口處頂板進行加固。

2、獨頭掘進巷道內施工鑽機窩等,工作迎頭不準有人。

3、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堅決按照措施規定施工。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個事故案例,讓我們認識到在煤礦生產中遵守“三大規程”的重要性,不按照規程、措施規定作業的危害性,以後的工作中,始終要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寧可停工也不能冒險蠻幹,真正做到自己的安全自己管,保證自身安全,實現礦井安全生產。

案例十五、臨時支護不起作用冒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班前會由技術員主持,當班出勤11人,帶班副隊長賈某班前會上向工人貫徹了北十西翼反掘作業規程,同時重點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到達工作地點後帶班副隊長賈某要求本班正常掘進,安排掘進工張某和王某在溜子頭打眼,劉某和陳某打幫錨,其他人先幹雜活。15點20分左右放炮結束後班長安排掘進工張某、王某、陳某、劉某4人輪換著在工作麵出煤,劉某、陳某用風鎬做兩個肩窩。放炮後采取臨時支護,但是沒有背實。到16點左右由於頂板沒有及時加固,岩石發生離層,頂板突然掉下0.3m×0.2m×0.4m的石塊,將站在溜子頭右幫的陳某壓倒,導致陳某受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放炮後臨時支護不起作用,使用風鎬產生振動等導致頂板離層,沒有時處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掘進工陳某出渣時,在臨時支護沒有背實的情況下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工作麵放炮後沒有嚴格遵照《作業規程》規定,頂板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是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對臨時支護工作不重視,臨時支護不接頂,導致頂板離層,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掘進工冒險違章作業,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跟班副隊長賈某現場安全監管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4、隊長、書記對職工教育管理不到位,負管理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各單位在掘進施工過程中,要把臨時支護使用好,切實發揮護頂作用,接頂有力。

2、施工過程中,對沒有得到有效控製的頂幫要隨時進行“敲幫問頂”,同時要指定專人觀察頂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作業,處理完後再恢複作業。

3、帶班隊長、班長在現場須真正起到安全管理作用,明確責任,管好生產更要管好安全。

4、隊長要統籌兼顧,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抓好工序流程管理。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次事故,使我們認識到違反01manbetx 的嚴重後果。此事故的教訓提醒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不能蠻幹。“安全就是家庭幸福、安全就是經濟效益”。為了家庭幸福,為了企業經濟效益,我們在工作中應更細一點、多想一點,搞好安全預防工作,及時處理安全隱患,狠反三違、三鬆,切斷事故的根源,共創我們的平安生產環境。

案例十六、重生產導致冒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夜班,班前會安排生產班在2507掘進工作麵掘進四排,並安排說:“工作麵頂板有點不太好,注意好敲幫問頂,各種安全設施要使用好”等內容。進入工作麵,放完炮後班長王某安排杜某趕緊把前探梁架好背實,抓緊出渣。而杜某沒有按照標準將前探梁背好就開始出渣,在出渣的過程中有一塊大約厚300mm、長約800mm的一塊大渣落下,而班長王某正在該處出渣,杜某看到就喊了一聲“班長注意”。這時班長王某趕緊把手中活丟到一邊就往外跑,剛一閃開那塊大石塊就砸在了耙鬥上,幸虧班長王某跑的及時,沒有造成人員傷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杜某安全意識不強,工作應付對付,臨時支護沒有背實,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隻安排工作而沒有認真落實執行情況,安全工作隻是停留在口頭上,施工時沒有檢查周圍存在的隱患,自主保護意識差,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杜某安全意識不強,對安全工作認識不足,在安全上有一種錯誤認識,認為安全工作是給別人搞的,沒有將臨時支護架設好,前探梁架設不到位,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班長王某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檢查、確認背頂的情況,對事故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3、隊長書記作為本隊安全第一負責人,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負管理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每位員工要正確理解“安全管理為了誰”,要本著為自己、為家人負責的態度做好安全工作。

2、每個員工在幹任何工作時都要仔細認真,符合工序標準,不能有應付的行為。

3、每道工序結束後要經過安全確認。

4、隨時進行敲幫問頂,注意觀察周圍環境變化,施工中嚴格執行監護作業,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作業進行處理。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個事故,使我們認識到違章作業的嚴重後果,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把前探梁背好,按標準規定正確使用好。員工要充分認識到安全工作是我們自己的工作,安全工作做不好首先受到傷害的是我們現場施工人員,擺正安全與生產之間的關係,創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環境。

案例十七、隱患下作業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月20日,某隊開完班前會下井來到2715工作麵開始打眼放炮。當第一茬炮爆破後,有些岩石沒有落下,王某用長撬杠挑巷道左幫的一塊岩石,由於岩石很大用長撬杠沒有挑下來,認為不會掉下來,於是就開始打幫錨,當打第二排時由於在打幫錨時釺子的震動使岩石活動,當時並沒有人發現,而打頂錨的人員張某正好背對著左幫,這時頂板含泥量較大,使釺子水孔被堵,張某就忙著修理釺子,並沒有注意身後的岩石。當第二排幫錨打到一半的時候,由於岩石受震動和滲水影響片落,正好落在修理釺子的組長的左腿上,砸成骨折,造成了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不能認真執行幫問頂製度,遺留隱患不處理,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王某沒有執行互保聯保及監護製度,是造成這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3、隊長對職工管理不到位,製度執行力差是造成這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在隱患沒徹底處理就進行作業,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王某對張某的冒險作業行為沒有及時進行提醒和製止,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隊長對職工教育不力,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勞動紀律提高職工的素質和注意力。

2、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把兩幫及頂板的碎石全部敲落,隱患不處理完,不能進行施工。

3、施工人員站位要合理,要麵向煤壁施工,注意觀察現場的周圍環境。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次事故,我們充分認識到在工作中一定要集中注意力,把心思全部放到工作中,不去想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在隱患麵前要及時處理。不把隱患當成一回事的“懶、散、趕、險”的人還較多,這是事故發生的導火索。隻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樹立安全觀念,加強互保聯保按章規範作業,才能使自己不受到傷害,同時也不傷害到他人。我們一定要加強職工的素質教育與操作技能,增強職工安全防範意識,這樣才能使我們的礦井變得更加和諧美好。

案例十八、架棚冒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13日中班,某生產班班長萬某指揮在2721運輸巷斷層處套棚施工,並分配本班職工代某、高某、石某、薑某分別負責挖好左幫棚腿背好頂的工作,放炮後職工代某撬掉了幫上的活矸石,便開始緊張的挖腿窩。過了大約一個半小時之後,第一棚棚腿窩挖好準備放炮時,突然從幫上掉下一塊渣,差點砸在代某的手上險些造成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代某平時不注意安全知識學習,安全意識不強,自主保安能力差,“敲幫問頂”工作不徹底,不能上標準崗,幹標準活,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職工高某、石某、薑某互保聯保製度執行不力,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班長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沒有進行有效檢查處理,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代某沒有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以至突然掉渣差點砸傷自己的手,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高某、石某、薑某三人沒有去執行“敲幫問頂”,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3、班長、隊長平時對員工管理、教育不夠,現場監管不到位,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督促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2、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跟班隊幹要靠前指揮,職工要做好互保聯保及監護工作。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此次有驚無險的事故,使我們清楚的認識到安全工作不得有半點馬虎,隻有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才能確保職工的安全,才能使我們的工作順利進行。

案例十九、北軌大巷冒頂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7月26日中班,某巷修隊在北軌大巷負責返修巷道工作,放炮後,肩窩處有一塊漿皮在一根金屬網的連接下未掉下來,在未進行敲幫問頂的情況下,班長就安排職工董某用風鎬進行開幫工作。正當董某專注的開幫時,由於金屬網不能承受漿皮的重量,突然掉下來,砸在了董某的雙手上,致使董某雙手拇指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當班班長現場管理不負責,在未安排人進行敲幫問頂的情況下,就安排人員進行開幫,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由於施工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在未進行敲幫問頂的情況下,就開始施工,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施工中未進行有效監護,互保聯保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當班沒有隊幹在現場指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當班班長違章指揮工人作業,負直接責任。

2、董某違章冒險作業,不能做好自主保安,負主要責任。

3、隊長不能堅持領導跟班製度,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現場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培植,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的發生。

2、強化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3、堅持領導現場跟班、值班製度。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本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班長違章指揮,施工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必須加強現場管理人員的責任心,杜絕違章行為的發生,施工人員要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施工。

案例二十、操作錨杆機不當造成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9月8日早班,某巷修隊在南軌大巷負責返修任務。當班在翻煤硐室北口處負責擴幫打錨杆,在注肩窩處的頂錨時,負責操作錨杆機的職工王某,因搭架的木板較滑,操作時不專心,在錨杆機未扶穩的情況下開動錨杆機,錨杆機突然打滑,撞在了王某的下巴上,猛烈的撞擊將王某的下巴撞脫臼,造成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王某幹活不專心,操作錨杆機不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當班班長在未檢查施工設施是否安全的情況下,就安排人員施工,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安全意識不強,不能按章操作錨杆機,負直接責任。

2、當班班長責任心不強,檢查工作不細,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施工人員的操作技能培訓,正確操作各種工具,保證操作的安全。

2、各種安全設施必須保證正常使用,搭設平台必須牢固、可靠,不得存在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的安全。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現場各種安全設施必須能夠正確使用,施工人員在操作工具時,必須嚴格按照01manbetx 進行操作,不得違章操作,現場管理人員要監督好各種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確保施工的安全。

案例二十一、精力不集中導致冒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7月3日夜班,北二皮帶巷架棚,由於任務重,班長李某,叫大家抓緊架棚。到了6點左右,兩幫的腿子挖好了,接著李某安排放頂,由於頂板壓力大,岩石破裂,劉某思想不集中,光想著架棚,而忽視了安全,結果垮落的矸石砸在了腳上,造成了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劉某在上班時由於思想不集中,忽視了安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李某做為當班的安全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管理不倒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當班的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監管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劉某在工作中自主保安意識不強,重生產輕安全,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當班班長不能有效地做好安全指揮工作,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隊長對職工教育不夠,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工作應集中精力,不可忽視了安全,做好自保聯保。

2、加強自身業務學習,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此事故告訴我們,在工作中一定要按《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不可蠻幹,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上班前一定要充分休息好,上班時保持精力充沛,上標準崗,幹標準活。

案例二十二、21107掘進工作麵頂板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3月12日早班,某掘進隊班前會由隊長主持,當班出勤共12人,帶班副隊長蔣某,班前會上向工人貫徹了21107下順槽作業規程,同時重點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到達工作地點後,帶班副隊長蔣某要求本班正常掘進而且不能低於4排,安排掘進工張某和高某在迎頭工作麵打眼,其它人員出碴、刷幫、打幫錨。大約到14時10分左右放炮結束,到16時20分左右迎頭已支護了2排,前麵剩不到1排的道,班長趙某說用風鎬往前再開1排,兩排一塊支護,當即就安排張某和高某在迎頭用風鎬掘進,由於一直沒有采取臨時支護措施,頂板沒有及時得到加固,岩石發生離層,頂板突然掉下1米×0.8米×0.5米的大石塊,將站在迎頭用風鎬掘進的張某砸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放炮後,沒有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頂板存在離層,安全隱患沒有及時得到處理的情況下空頂作業嚴重違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掘進工張某在進行風鎬掘進前,也沒有進行敲幫問頂工作,空頂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迎頭空頂時沒有嚴格遵照《作業規程》規定對頂板進行臨時支護,嚴重違章作業,是造成此事故的間接原因。

4、掘進隊安全生產觀念不強,對職工教育不到位,不能認真貫徹執行相關的規程及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違章指揮工人冒險作業,負直接責任。

2、職工張某在未敲幫問頂的情況下違章作業,負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危石必須挑下,無法挑下的,應采取臨時支護措施,堅決杜絕空頂作業。

2、掘進工作麵堅持使用好前探梁,做好超前支護。

3、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五、事故教育和感想

在掘進工作麵施工時,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不能心存僥幸心理,正規使用前探梁,寧肯停工停產,絕不違章冒險,一切按規定辦事,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才能確保安全生產。

案例二十三、2216皮帶巷返修架棚片幫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4月28日早班,某掘進隊在2216皮帶巷返修架棚,班長張某帶人到施工地點後,見條件不錯就命李某在上幫挖柱窩,並且一挖兩棚,幹完後就可以下個早班,李某擔心上幫有壓力,就對班長張某說:“一挖兩棚不安全,還是一棚一棚的架吧”,班長張某說:“沒事兒”,當把兩棚都挖好準備栽第二棚柱腿時,上幫片下約600mm厚的煤塊,把李某的腿砸成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長張某違章指揮,為趕進度,違反作業規程規定,導致煤壁片幫,砸傷李某,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職工李某發現問題沒有及時拒絕班長的違章指揮行為,而且明知有安全隱患,還在下麵工作,自保意識不強,是造成此事故的間接原因。

3、該隊隊幹平時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也是此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張某不能按措施指揮施工,違章指揮,重生產輕安全,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職工李某違章作業,安全意識淡薄,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該隊隊幹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監管不力,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增強互保聯保意識。

2、班組長要杜絕違章指揮,摒棄重生產搶進度的思想,發現安全隱患必須處理完畢後,再進行工作。

3、員工要堅決拒絕違章指揮,對違章指揮現象及時向礦有關部門及領導反映。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在實際工作中遇到違章指揮,我們要堅決製止其行為,始終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不違章作業,按正常的工序進行作業施工。

案例二十四、21201掘進工作麵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3月14日早班,某掘進隊由班長陳某帶領,本班出勤8人到北十采區21201軌順進行鑽機窩掘進。當時班長陳某安排武某和閻某開口,把煤壁上的雙抗網用刀子劃開,並說了要注意安全的一些事項,班長陳某就去找工具去了,這時閻某就開始用刀子劃雙抗網,由於巷道高,閻某在劃開上麵的雙抗網時站在大塊煤上麵,當時武某發現後說:“不行,那樣很危險”, 閻某說:“沒事,馬上就好”,誰知話音剛落,下段煤壁片幫將閻某腿部砸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閻某自保意識差,站在大塊煤上麵作業,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武某發現了安全隱患,並沒有竭力阻止閻某的行為,互保聯保意識不強,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閻某違章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武某不能在工作中很好地執行互保和聯保製度,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隊長是該隊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類似這樣的作業,必須有專人觀察作業地點的安全狀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作業。

2、班長及每位員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提醒、及時排除。不能存在麻痹大意和僥幸的思想。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切合實際,同組作業人員必須相互監督、相互照看、互保平安。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保意識,一切要按規程去做,絕不違章作業。

案例二十五、2406下順槽掘進工作麵

頂板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2年5月6日早班,某掘進隊在2406下順槽正常掘進,按程序打眼放炮,放炮後,班長王某安排齊某和馮某兩人打頂錨杆,其它人員用扒矸機進行出煤,當時頂板沒有進行臨時支護。大約在15點25分時,煤出完,齊某和馮某開始進行頂板支護,打好錨杆眼正準備注錨杆時,突然發生了頂板冒落,有1米×1.5米×0.2米的整塊岩石掉落,致使錨杆機操作者馮某的左手被砸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放完炮後沒有及時采取臨時支護措施,致使頂板長時間的暴露,而齊某和馮某在空頂下作業,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班長王某作為當班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本班的安全生產,及各種安全設施的使用,沒有起到班長的作用,在放完炮後沒有及時正規使用前探梁,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該隊隊幹平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致使職工思想麻痹,心存僥幸,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齊某和馮某在空頂下違章作業,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不能有效地使用前探粱進行超前支護,班長王某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隊長放鬆對職工安全教育,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要正規使用前探梁,並用背木背實。

2、嚴禁空頂作業,及時采取有效的臨時支護。

3、任何人都要按規程措施作業,絕不能違章作業。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起事故是最常見的頂板事故,完完全全是人為造成的。在沒有任何臨時支護的前提下,去進行頂錨支護,屬嚴重違章空頂作業,我們要從此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訓,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的規定,不違章作業。

案例二十六、2205下順槽棚梁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4年6月28日夜班,某公司當班出勤13人,由跟班隊長陳某、班長王某帶領到北二采區2205下順槽架工字鋼棚(過斷層)。到達工作地點後,正常打眼放炮,大約2點32分放完炮,班長王某就安排劉某、葛某到掌子頭左幫挖柱窩,大約過了30分鍾左右,就聽到葛某大喝一聲“快點出來,掉渣了”,正在挖柱窩的劉某聽到後就急忙往外撤,可誰知正好退到葛某的身上,劉某給絆倒了,這時從頂板上掉下一塊大塊岩石,將架好的棚子砸倒2棚,梁子正好砸在劉某的左腿上,造成小腿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在放炮後沒有及時采取臨時支護措施,沒有進行敲幫問頂工作,劉某在空頂下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帶班隊長陳某在事故發生時不在現場,沒有起到跟班現場指揮的作用,使得現場不安全隱患未能及時得到徹底排除,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葛某互保聯保意識不強,沒有認真落實措施,沒有做到一人監護,一人作業,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劉某冒險違章作業,不注意安全退路,安全意識不強,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葛某不能很好地執行互保聯保製度,對事故負互保聯保責任。

3、班長王某違章指揮,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4、帶班隊長不能堅守現場指揮安全生產,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放炮後及時采取臨時支護措施,按規定使用好前探梁。

2、嚴禁空頂作業。

3、嚴格執行一人監護、一人作業的規定。

4、作業時,一定要注意保證安全退路暢通。

5、在特殊地段施工時,必須由班長、跟班隊長、安檢員現場指揮。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及相關措施進行施工。在掘進頭工作時必須按照規定使用好前探梁,不能空頂作業,在架棚支護時必須一人監護,一人作業,觀察頂板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要保證後路暢通。

案例二十七、頂板冒落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4年5月8日中班,某開拓隊值班隊長李某點過名後,安排工作量較多,說幹不完沒工,但並沒有過多地強調安全工作,隻是敷衍幾句,就安排人員領藥下井,因班長休班,由副班長徐某負責。到達工作麵後,因風筒使用時間過長已老化,多處漏風,致使風量小,影響正常工作。到晚上10點多才開始放炮,放炮後把前麵的矸石扒出後,隨便找兩根皮帶架杆架在頂板上,沒有用木頭背實,當時好多職工說不行,但副班長徐某說“都幾點了,還磨磨蹭蹭,幹不好活誰也別想走”。於是就開始打錨杆,這時有一塊石頭落下,職工高某竟全然不知,離他最近的一名工友猛用力把他推到一邊,未造成人員傷害,避免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副班長不能按措施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沒有正確使用前探粱支護,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高某自主保安意識差,在不安全的條件下冒險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值班隊長重生產、輕安全,對安全工作安排不到位,是造成事故負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副班長違章指揮工人冒險作業,對此次事故負直接責任。

2、高某自主保安能力差,違章冒險作業,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值班隊長安全意識淡薄,隻講生產,不顧安全,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及相關措施進行作業。

2、切實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安全不生產。

3、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正確使用前探梁支護。

4、加強職工教育培訓,提高職工自主保安意識。

5、不準因工作量大,就為了搶任務,而忽略安全,減少正常工作程序或降低工程質量標準。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在實際工作中要不斷完善管理製度,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係,消除隱患,杜絕事故,實現持續、穩定的安全生產。

案例二十八、頂板掉渣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2年4月8日早班,某隊在北五聯上順槽皮帶巷放炮出渣,隊領導到工作麵檢查後離開。班長高某在放炮後,不等敲幫問頂就用鐵鍁挖放炮時蹦出來的煤,準備支錨杆機打錨杆。並且邊挖邊指揮人往前搬錨杆機,這時驗收員胡某拿來撬杠在迎頭進行敲幫問頂,看見一條縫,趕快叫高某退回來,高某聽到後急忙往後一跳,就聽見“嘩啦”一聲,一塊長約0.8米、寬0.2米、厚0.5米的一塊大矸石從頂板掉了下來,險些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放炮後,不按措施規定先“敲幫問頂”就進行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胡某沒能做好互保聯保,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隊領導不能在現場堅守崗位,指揮安全生產,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高某不按章作業,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胡某不能做好互保聯保工作,對事故負互保聯保責任。

3、帶班隊長不能與工人同上同下,堅守工作崗位,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堅持領導幹部現場跟班值班。

2、作業人員不準進入空頂區作業,必須進行臨時支護頂板後,才能進入。

3、堅持敲幫問頂,處理掉浮石、危石。

4、做好互保聯保,搞好自主保安。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在平常作業中,一定要幹標準活,上標準崗,決不能冒險作業,要珍惜生命。嚴格執行領導現場跟值班製度,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在現場監督管理的作用,做到解決問題在現場。

案例二十九、頂板掉渣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3年12月11日夜班,某隊在南七皮帶巷施工,由於班長急著趕任務,在放過第一炮後,隻打了一排錨杆就放了第二炮,形成了2米多的空頂,班長見頂板比較好,就沒有使用前探梁,就安排職工上前打錨杆。他在前麵敲幫問頂,其他職工進行打錨杆,就在職工馬某剛放好錨杆機準備打錨杆時,忽聽班長喊了一聲快跑,大家急忙後退,隻見一塊長約1.5米、寬0.9米、厚0.4米的大塊矸石掉了下來,未造成人員傷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放完炮後不進行敲幫問頂,臨時支護不能及時跟上,空頂作業,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職工重生產、輕安全,思想麻痹,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在發現頂板條件較好的情況下,不按照作業規程指揮作業,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馬某安全意識不強,違章在空頂的情況下作業,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隊領導放鬆了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工作前要先排查隱患,消除危險源。

2、強化職工培訓再教育,提高職工業務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識。

3、要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次事故是由於安全意識淡薄,重生產、輕安全思想嚴重,在不具備安全生產的條件下,冒險作業造成的。空頂作業是掘進工作的大忌,不注意自我防護、僥幸蠻幹,遲早會傷害到自己,望每名員工要提高警惕,不被傷害。

案例三十、頂板臨時支護差冒落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1月某日夜班,21301改造巷正常掘進。接班後打眼工打眼、裝藥、放炮。放炮後,班長在敲幫問頂後,用上前探梁、背上金屬網,算是臨時支護。工作麵出煤後職工李某和趙某準備使用風鎬開兩邊的肩窩,發現風鎬不好用,就開始修理。約5分鍾後修好,開始開肩窩。突然,聽到“撲通”一聲,從頂板冒落約2m×0.5m的巨石。由於上山巷道坡度大,岩石向下滾動,正在後麵作業的李某和趙某幸運地被別人從前麵拽了出來,未造成傷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放炮後,臨時支護前探梁使用不規範,沒有接實頂板,而是隨便穿上前探梁棚上網了事;使用風鎬產生振動,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監督不到位,班長是現場安全責任人,疏忽安全管理;有安全設施但不能規範使用,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不按標準使用超前支護,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李某和趙某安全意識淡薄,不能有效的做好互保和聯保工作,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敲幫問頂”製度的落實,把活矸一定要徹底查找,不留隱患。

2、嚴格按規程措施使用前探梁,背實背牢,有效的起到臨時支護作用。

3、在特殊條件下施工,要做到一人施工,一人監護,做好互保聯保工作。

4、放炮後,礦山壓力重新分布,肩窩處的壓力明顯增加,在處理肩窩時盡量使用手鎬,不要使用振動力大的風鎬。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安全工作不能圖一時省事、粗心大意。如果圖省事最終定會釀成事故。所以,我們必須按照規程措施施工,才能確保安全。

案例三十一、頂板掉矸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8日21時30分左右,21002軌順車場放完炮,進行“敲幫問頂”,安前探梁臨時支護後,開始打錨眼。第一根錨杆眼打好以後,開始由李某注錨杆,工友提醒李某注意前麵頂板的岩石不好,李某說:“知道了”,他剛把第一根藥卷送入錨杆眼,正要送第二根,就聽見頂板開裂聲,李某慌忙從下麵跑了出來,岩石把前探梁壓彎了兩根。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當時放過炮,前麵空頂有1.6米,前探梁強度不夠;為方便注錨杆,把背板拿掉了幾塊,使托頂的效果下降,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頂板岩石不好,打錨杆時,有水滲入頂板岩石,導致岩石脫落,跟班隊長對不安全隱患疏忽大意,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安全意識薄弱,對工友提醒置之不理,為方便注錨杆,把臨時支護背板部分拿掉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跟班隊長不能靠前指揮,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臨時支護要正確使用好,指定專人負責支設,明確責任。在永久支護沒形成前,不準撤除臨時支護。

2、不準空頂作業;施工人員要堅持“敲幫問頂”隨時掌握頂幫的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先處理後再作業。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一次未遂事故教訓,我們了解到頂板管理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要高度重視頂板管理工作,保證支護質量。同時要充分發揮互保聯保的重要作用,達到互相提醒、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共同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

案例三十二、頂板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9月20日夜班,班前會主要安排了當班的生產任務,著重強調斜巷運輸及頂板管理的安全事項。-470軌道巷架圓形棚支護,圓形棚共六節梁直徑5米,架棚時首先要固定上部三節梁。由於下部是煤,上半部岩石不穩定,容易冒落,為了趕任務,搶時間,就少打兩根超前,開始耙矸作業,準備架下部梁。耙矸完畢後,由王某、陳某、李某、高某開始挖底梁窩。這時由於上部岩石比較鬆軟,突然滑下一塊岩石,當時李某正在下麵挖底梁窩,幸虧有王某及時提醒,才避免人身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為了趕任務,搶時間,放鬆了對頂板的管理,不按規定打超前支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陳某等人自主保安意識差;跟班隊長對現場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李某、陳某不嚴格按作業規程作業,偷工減料,冒險蠻幹,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當班班長重生產輕安全,趕任務輕質量,違章指揮作業,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跟班隊長對現場管理不到位,不能做好事故預想,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今後工作中首先要加強自主保安意識。

2、必須執行“敲幫問頂”,對迎頭加強支護,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敢於反對違章行為、堅決抵製違章指揮。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無論幹部還是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動搖,工友之間要互相提醒,加強互保聯保,確保安全生產。

同時管理人員要加強學習,提高自己的素質和業務水平,促進安全工作更好開展。

案例三十三、片幫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6月10日3點30分,在2704軌順挖好腿窩架棚子上好梁以後,發現左幫比右幫低100mm,在班長張某的指導下,由唐某用石塊墊起100mm,唐某正在蹲下墊石塊時,迎頭片幫,落下有2平方米的矸石將唐某全部埋在下麵。幸好工友們及時搶救,唐某才被及時救出,幸運的是唐某隻被石塊劃破一點皮,造成微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工作麵頂板破碎,現場作業人員未能按規定進行“敲幫問頂”清除頂幫活石,架棚時迎頭片幫,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跟班隊長明知工作麵條件不好,沒有對工作麵進行專盯,現場管理不到位,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3、隊長對職工要求不嚴,安全措施執行不力,職工安全意識差,思想麻痹,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唐某安全意識不強,忽視安全,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當班跟班隊長現場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3、隊長對安全措施落實不力,對職工管理不嚴,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做好防止片幫措施,改掉習慣性違章。

2、打好超前錨杆。

3、隨時進行敲幫問頂。

4、提高員工工作質量標準,棚腿要落到實底,保證支護強度。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要認真貫徹學習《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改掉習慣性違章,提高安全意識,做到不安全不生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事故超前預想,落實好安全生產方針。

案例三十四、頂板落矸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2月20日夜班,21309工作麵放炮後,及時使用好前探梁,打好機尾壓柱。正在出煤時馬某忽然聽見“咚”的一聲響,馬某轉過身一看是頂板上掉下來一塊矸石,大約有一立方米多,當時把上好的前探梁都壓彎了,差一點碰著前麵用耙鬥出煤的張某,當時工作麵的人都驚呆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工作麵放炮後,工作麵煤壁應力支撐點前移,頂板壓應力重新分布,出煤的時候空頂時間過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職工張某安全意識淡薄,沒有確認周圍安全的情況下,就進行作業,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放炮後,班長沒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指揮加強頂板支護,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要把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在首位。

2、放炮後,要及時敲幫問頂。及時用好前探梁,合理設置前探梁臨時支護,達到安全支護強度。

3、禁止在空頂下作業,進入作業地點前必須經過安全確認。

4、施工過程中要做好監護,指定專人觀察周圍環境情況。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從以上的案例中讓我們深深體會到,不論做什麼事,都要注意安全,在工作麵幹活的時候,要聽從班組長的安排,決不能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工作,這次事故提醒了我們每次放完炮後,使用前探梁的重要性。有時圖省事,不用前探梁或者使用不規範,這種思想在以後的工作中絕對不能有。我們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把工作做好才能有好的收獲。

案例三十五、-720皮帶暗斜井冒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2月5日中班,班長李某帶領全班職工在南五皮帶暗斜井進行架棚作業。由於頂板破碎嚴重,接班時,上班交代頂板不好,必須做好臨時支護。為了趕進度,放炮後,簡單進行敲幫問頂,班長李某就安排馬某與韓某負責挖腿窩。由於頂板不穩定,在風鎬的震動下,突然掉下一塊大矸石,砸在了上班架設的棚子上,在反彈的作用下,矸石落在了前麵,未砸傷挖腿窩的馬某與韓某。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放炮後,現場作業人員末按規定進行“敲幫問頂”清除頂幫活矸,至使挖棚腿時矸石片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班長明知作業地點頂板破碎,沒有引起高度重視,反而為了趕進度,簡化工作程序,隊長、書記現場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馬某與韓某忽視安全,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至使事故發生,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當班班長李某是現場安全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隊長黃某、支部書記劉某平時對職工管理不嚴,安全措施落實不力,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現場管理,抓好頂板管理,放炮後及時進行敲幫問頂工作,找掉危岩活矸,確保安全生產。

2、強化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杜絕違章作業。

3、跟班隊長、班組長要切實負起責任,履行現場安全職責,認真排除現場隱患。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我們可以清楚的認識到,現場的安全管理,不能存在僥幸心理,頂板管理是掘進工作的重點。放炮後,必須及時敲幫問頂和做好臨時支護工作;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安全,要創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環境;每名員工作業要盡職盡責,決不能製造隱患,有隱患就可能導致事故發生,隱患是事故的溫床,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加以消除,確保礦井平安。

案例三十六、頂板掉渣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0月15日中班,2704工作麵正常生產。班前會上,值班隊幹對本班的工作任務進行了安排,並對各種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了強調,同時要求到達工作麵後要認真檢查,排除隱患。進班放完炮後,職工們聯網、打板維護、掛梁,煤牆維護正在緊張有序地進行,職工謝某與梁某所幹一段巷道頂板較為破碎,梁某在沒有打板維護的情況下就進入煤牆側工作,謝某勸梁某:“頂板破碎,抓緊打板,小心掉頂”。可梁某卻說:“沒事兒”,便繼續在煤牆側幹活。大概過了有一分多鍾的時間,忽然聽到“哎喲”一聲,原來頂板上掉下來一塊100mm×200mm左右的矸石,將梁某的腳砸成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工作麵頂板破碎,且該地點沒有打板維護頂板,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梁某空頂作業,且沒有進行敲幫問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對職工的教育管理不到位,致使職工安全意識淡薄,自主保安能力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梁某安全意識淡薄,自保能力差,不按作業規程作業,不聽他人勸告,冒險作業,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2、職工謝某看到梁某違章作業,不能有效的製止,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3、該隊隊長是本隊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4、該隊書記是本隊思想教育的第一責任人,職工安全意識淡薄,書記負教育管理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安全自我防範意識和操作業務技能。

2、進入工作麵煤牆側作業時,要先對頂板進行支護,並認真仔細檢查,同時也要有防止煤牆片幫的措施,對發現的隱患要及時處理。

3、加強現場的安全監管,規範作業行為,保證按章操作。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起事故,是梁某的違章行為造成的,不僅給隊和礦造成了損失,更使自己受到極大的傷害。我們要想想妻兒老小,為了父母不失去兒子、妻子不失去丈夫、孩子不失去父親,也為了我們的家庭幸福,請你珍惜生命,再也不要違章作業了。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要及時排查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始終繃緊安全弦,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案例三十七、頂板掉石砸頭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7月5日,崔某在2209上順工作麵進行打錨杆支護頂板,在錨杆剛打進的時候,崔某由於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沒有觀察頂板情況,就在他低頭的一刹那,頂板有一塊石頭掉落,正好砸在崔某的頭上,導致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現場作業人員崔某即沒有敲幫問頂,也沒有進行臨時支護,就進入空頂區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業人員思想麻痹,心存僥幸,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安能力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崔某自保能力差,不能按作業規程進行作業,執行能力差,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隊長、書記放鬆對職工的安全管理和思想教育,重生產、輕安全,現場管理出現漏洞,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進行錨杆支護前,一定要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2、永久支護前要對頂板做好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3、各單位要加強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轉變重生產、輕安全的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事故的發生是我們每個人員都不想看到的,但還是時有發生,是不可預防嗎?在這裏可以負責任的說,經過有關資料統計,大部分事故的發生,都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所導致,物的不安全狀態必須由人來改變。因此隻有規範人的行為,加強管理,才能真正提升礦井安全度。我們在井下作業中,一定不能馬虎大意,堅持敲幫問頂製度,杜絕違章作業,增強安全意識,樹立安全觀念,實現安全生產。

案例三十八、炮采工作麵回柱冒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6月的一個夜班,許某和張某在某隊工作麵一起工作,他倆在2504工作麵機尾把第4節溜子推到煤牆後,打好基本柱,開始回柱,當回到最後三根柱子時,大頂“嘩”地一聲,一塊約3噸的岩石掉了下來,把許某的手鎬砸掉,砸傷了手部。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回柱到最後三根柱時頂板壓力集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工作時沒有做到一人工作、一人監督,回柱放頂時沒有引起高度重視,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許某和張某對安全業務知識掌握的較差,對礦壓分布知識掌握不夠,回柱到最後時沒有采取防護措施,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職工的安全意識淡薄,區隊領導負教育管理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養,讓工人牢記“安全第一”思想,自覺遵守安全規範。

2、提高工人現場隱患的排查能力,對職工進行技能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3、班長和跟班隊長要在現場監督工程施工,並對各環節進行嚴格把關。

4、井下工作真正做到重要工作和崗位一人工作、一人監督,做到互保聯保,確保安全。

5、特殊回柱時,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壓力過大的要遠距離操作。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此類事故再次說明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的重要性,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並時刻牢記安全第一的思想,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接受別人的監督和監督別人,做到他人安全、自己安全和工作環境安全,共同促進安全生產。

案例三十九、南皮四部機頭冒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0月份檢修南皮四部皮帶機頭滾筒時,因起吊設備,工字鋼棚受震動,頂板碎渣塊冒落,埋住電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檢修安全負責人田某沒有認真檢查工字鋼棚的安全狀況,便進行起吊作業,致使棚子受力震動,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南皮四部機頭段巷道頂板破碎、空頂嚴重,沒有及時返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檢修安全負責人田某對工作現場的安全環境沒有進行認真檢查,就進行起吊,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南皮四部機頭頂板破碎,支護強度不夠,有關部門沒有及時安排加固或返修,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巷道危險巷段的返修力度,消除空頂空幫現象。

2、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安全負責人必須嚴格檢查起吊作業中的各個環節,確保安全可靠後方可進行起吊作業。

3、起吊前必須單獨打起吊錨杆,不準使用原支護棚或錨杆進行起吊。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該事故發生時由於人員及時撤到其他地方,沒有造成人身傷害,但嚴重影響了檢修進度。所以,在作業時,應先檢查作業地點的安全狀況,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確保作業中的安全。

案例四十、返修不及時頂板掉渣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某月的一個早班,某隊壓風機司機屈某與配電工張某通過北二變電所進風行人通道內,兩人邊談話邊向前行走,沒有抬頭注意觀察頂板情況。當兩人走至該路段時,一塊五六十斤的大渣塊突然掉下來,落在兩人身後1米處的地方,其中一塊雞蛋大小的渣塊落到屈某肩頭上,造成屈某肩部輕微傷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北二變電所處礦山壓力大,巷道受壓變形,導致錨噴巷道破碎,是造成頂板掉渣的直接原因。

2、北二變電所處巷道受壓變形嚴重,沒有及時返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工程技術部門沒有及時對變形的巷道進行安排處理,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2、某隊沒有安排人員及時找掉活渣塊,現場人員安全防範意識不強,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各隊主要領導及值班隊長對危險場所存在可能造成傷害因素要重點強調,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做到防患於未然。

2、同崗人員或同場所人員自動結成互保、聯保對子,切實起到互保、聯保作用。

3、有關部門對巷道的變化情況要定期進行檢查,對變形嚴重的巷道要及時安排隊伍處理。

4、施工單位在危險巷道沒處理好之前,人員通過要提高警惕,注意觀察情況,迅速通過。發現活渣,要及時用長工具處理掉。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井下失修的巷道仍然較多,應安排隊伍盡快返修,以消除隱患。其次,每個人員在井下行走或作業時,都要注意巷道的情況,時刻小心從事,盡量躲開危險巷道行走,預防事故的發生。

案例四十一、空頂冒險作業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2年10月的某日中班,南五皮帶下山反掘掘進頭,班長王某在沒有支護的頂板下走動,放炮員周某說:“注意安全!”王某說:“頂板這麼好沒事!”於是就接著幹活。說時遲那時快,從頂板上突然掉下來一塊0.15米厚、0.3米見方的一塊石頭,砸在王某的腳上。隻聽王某“哎呦”一聲,腳被砸骨折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安全意識不強,自認為頂板好,違章空頂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周某沒能製止王某的違章行為,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該單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班長帶頭違章作業居然還不以為然。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在空頂下作業,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周某對王某的違章作業行為製止不力,對事故應負互保不到位的責任。

3、該單位領導應負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杜絕違章現象發生。

2、嚴格落實互保聯保製度,使互保聯保真正落到實處。

3、不管頂板如何都必須采用臨時支護,不準空頂作業。

4、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要加大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嚴查冒險、違章作業人員。每名員工都有責任對違章行為製止,並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工作要做到實處,來不得半點虛假,任何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的行為,都會給企業和個人帶來巨大的損失和傷害。

案例四十二、頂板冒落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7月10日中班,南七軌上某開拓隊工作麵,23時40分左右工作麵放炮結束,這時已經是夜裏0時,其他人員收拾工具準備下班,等炮煙吹散後,放炮員李某同班長黃某進入工作麵查看。李某發現工作麵有幾個瞎炮,在沒有觀察頂板安全與否的情況下就直接進入工作麵進行重新連線。這時,頂板被炮震鬆動的活石冒落,將放炮員李某砸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放炮員李某安全意識不強,放炮後沒有進行“敲幫問頂”就直接進入工作麵進行處理瞎炮,是造成該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班長黃某,放炮後沒有對工作麵敲幫問頂,采取臨時支護措施,對放炮員的違章未能製止,是造成該事故的直接原因。

3、急於下班忽視安全,是造成該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放炮員李某,放炮後在沒有對頂板采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直接進入工作麵連線,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班長黃某,放炮後在沒采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對放炮員直接進入工作麵連線沒有製止,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平時對職工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均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狠反三違,杜絕違章作業現象。

2、嚴格落實互保聯保製度。使互保聯保製度真正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對違章作業要堅決製止。

3、工作麵放炮後必須先進行“敲幫問頂”,找掉活石。把頂板進行臨時支護好後,方可進入工作。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頂板災害是煤礦生產中時常發生的“五大災害之一”,頂板管理及頂板事故的預防是煤礦安全生產中“三大規程”必不可少的主要內容,南七軌上工作麵頂板傷人事故的發生是一起嚴重的違章作業造成的人為事故。放炮後不“敲幫問頂”,未采取臨時支護措施,而空頂作業,是忽視頂板管理造成的嚴重後果。

因此。我們要從中吸取教訓,在今後的工作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牢固樹立“自己的安全自己管”的自我防範意識,學好安全知識和業務技能,不斷提高預防各類事故的能力。上標準崗,幹標準活,遵章守紀,按章操作,才是確保安全生產的唯一保障。

案例四十三、2107掘進工作麵冒頂事故

一、事故經過

1999年3月7日某掘進隊在2107掘進工作麵施工,頂板用錨網支護,用耙矸機配礦車出煤,當班人員有班長王某、胡某、陳某、李某、鄭某等人。早班進班後,由於耙矸機剛前移,工作麵空間較小,幾位工友在工作麵做準備,穩固耙矸機等,10時左右班長王某安排胡某、陳某、李某打放炮眼,鄭某在後麵出煤,大約在10時30分胡某到後麵取東西,發現頂板下沉,鋼帶突出,下沉量達150mm。胡某感到情況危險,頂板下沉地點距工作麵迎頭不足20米,於是胡某迅速告知迎頭的人員,讓他們停工撤離,班長王某說:“沒事。”就領著人繼續打眼。為安全起見,胡某找根紅鬆木,在下沉最嚴重的鋼帶上打了根支柱,作臨時支護,打好後,又到前麵勸其撤離。開始王某說:“你在巷道中間打根柱子怎麼出煤!”胡某說:“不是出不出煤的問題了,你們要是被堵就知道這根木頭的重要性了。”在胡某苦口婆心的勸說下,他們才停下工作並給值班領導進行彙報後,往外撤可移動的電氣設備。小件設備快運完時,胡某感到危險加劇,就給王某說:“不搬了,快撤離。”當大家撤離不足50米時,聽到轟隆一聲,頂板帶著頂錨杆就下來了,將巷道連同耙矸機一起堵在了裏麵,所有的人都驚呆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巷道成型較寬,超過了鋼帶支護長度。頂板破碎,使錨杆失去支護作用,是造成冒頂事故的直接原因。

2、施工單位沒有加強後巷的管理,對下沉頂板沒有引起高度重視,不能及時加強頂板支護,是造成冒頂事故的直接原因。

3、工程技術人員對特殊地段巷道支護設計不合理,是造成冒頂事故的間接原因。

4、施工單位沒有按規定要求進行頂板離層觀測、分析,不能提早發現頂板和變化情況,是造成冒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該單位技術隊長,技術管理不到位,施工工程質量差,沒對頂板進行觀測分析,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該隊隊長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3、當班班長及其它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對正在下沉的頂板沒進行及時加固,是造成冒頂事故的間接原因。

四、事故防範措施

1 工程技術人員應根據井下各工作地點的實際情況,選擇合理的支護形式。

2 強化隊領導現場跟班製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

3、開拓掘進單位要進一步完善後巷的巡回檢查製度,確保施工後路暢通。

4、加強頂板的離層觀測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工程質量是我們的安全生命線,我們必須克服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全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認真研究頂板活動規律,搞好觀測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將頂板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現場跟班的隊長、班長必須本著為工友的生命負責的態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案例四十四、違章打頂錨杆事故

一、事故經過

在2209運輸巷掘進工作麵,班長“老沒”將兩幫幫錨打到位後,開始打放炮眼放炮,工作麵出渣完畢後,巷高約3米。“老沒”和“老勸”開始打頂錨。“老沒”持錨杆機背向迎頭,距迎頭僅一排鋼帶距離。“老勸”就說:“站外邊,別站那裏,”“老沒”說:“沒事!”就接著打頂錨了。打著打著就聽嘩啦一聲迎頭片幫了,把“老沒”給埋住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老沒”安全意識淡薄,操作錨杆機時站立位置不當,距迎頭太近,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老勸”沒能製止“老沒”的違章行為,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老沒”安全意識較差,站在距迎頭工作麵較近的位置,不聽勸阻,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老勸”沒能製止“老沒”的違章行為,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安全管理、培訓教育不到位,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意識教育,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技能培訓,使其能夠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加強互保聯保製度的落實,遇到違章現象,必須強行製止。

3、在進行任何作業前,作業人員都必須認真觀察周圍環境的安全狀況,確保作業環境的安全。

4、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及時使用臨時支護,控頂板和兩幫的變化,預防礦壓重新分布造成迎頭煤壁片幫。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起事故,我們要從中吸取教訓,在進行任何作業前,都要認真觀察周圍的安全情況,有沒有安全隱患,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對違章作業人員要及時強行製止,使互保聯保真正落到實處。對於安全業務知識差的人員要進行再培訓,使其掌握安全業務知識,具備安全生產能力,杜絕不安全行為,實現安全生產。

案例四十五、工作麵片幫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開拓隊在北軌大巷施工,架U型棚支護。跟班隊長李某按班前會安排,放炮前安排班長王某,工人李某、趙某打超前支護錨杆,李某和趙某在打好上部超前後,就對班長王某說:“中間的三根就別打了,沒事的,時間不早了趕緊打眼放炮吧!”班長王某說:“能行嗎?”趙某說:“以前也有幾次沒打迎麵的幾根,也沒事的!”班長王某沒有吱聲。放炮後架上上部棚梁後出渣架下部梁,由於底板硬李某、趙某用風鎬開,突然迎麵泥岩垮塌把趙某埋在了下麵。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趙某安全意識淡薄,不按措施施工,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監督不到位,事故發生時,沒在施工現場,而當班班長對違章作業又沒有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趙某不按措施施工,違章作業,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跟班隊長安全監督不到位,班長對違章作業不製止,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管理教育不到位,現場監管不力,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規範員工安全行為。

2、加強互保聯保製度的落實,使互保聯保製度落到實處,製止違章發生。

3、施工中不能省略工序來加快施工進度。

4、要加強臨時支護,預防事故發生。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各單位應加強安全教育,使職工規範作業行為,幹安全活,不違章冒險蠻幹。加強互保聯保的落實,使互保聯保落到實處,杜絕違章,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案例四十六、坐礦帽休息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6月5日,某隊在北五聯負責巷道返修施工,在施工時間過半時,班長組織人員吃班中餐。職工王某隨手摘下礦帽坐在上麵,班長看到說:“別亂摘礦帽,這裏的頂板不好”王某說:“沒事,涼快涼快”。這時,同班的工友也忙勸阻,但王某仍然不以為然,繼續吃飯。就在這時,頂板墜落下一小塊矸石,正好落在王某的頭上,頓時,王某頭上起了一個包,並滲出了鮮血。同班工友忙上去將其扶起,並說:“這次可有教訓了吧,幸虧是一小塊矸石,要是一大塊你還有命麼!”王某也麵帶愧色說:“今後再也不亂摘礦帽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的安全意識不強,違章摘礦帽,且不聽勸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作為現場的安全負責人,管理力度不強,同班職工互保聯保責任心不強,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該隊隊長、書記平時對職工的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的安全意識不強,違章摘礦帽,且不聽勸阻,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班長安全管理力度不夠,對於違章行為沒有采取強製措施,對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3、隊長、書記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各級人員的安全意識,狠反三違,杜絕違章行為發生。

2、嚴格落實互保聯保製度,使互保聯保真正落到實處。

3、加強現場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和管理力度。

4、員工要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要按要求佩戴齊全勞動防護用品。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起事故的發生主要在於該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對作業現場存在的隱患認識不清,且不聽別人的勸阻,存在習慣性違章現象。該班班組長對班組人員安全監管力度不夠,不能強行製止違章,這種現象在實際當中仍然存在,如果不能加以改進,對違章現象隻是說說,聽不聽由你的話,違章行為將永遠也不會得到根治。因此各級人員必須擺正安全與生產之間的關係。

案例四十七、掘進麵冒頂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1年7月16日夜班,某開拓隊班前會由技術員主持,當班出勤九人,帶班副隊長張某班前會上向職工貫徹了北二軌下《作業規程》,同時重點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等內容。

到了工作地點後,帶班副隊長張某安排本班正常掘進,讓掘進工賈某和張某在迎頭打眼,其它的工人先幹些雜活。3點10分放炮結束了,班長張某安排掘進工盧某、蔣某、劉某、董某、裴某、賈某、張某七人輪換著出矸,賈某、蔣某用鎬刷兩個肩窩。到了4點30分左右,由於放炮完後,一直沒有采取臨時支護措施,頂板沒有得到及時加固,岩石發生離層,頂板突然掉下1m×2m×0.8m的大石塊,將站立在迎頭右邊的蔣某砸倒,賈某也被石塊砸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放炮後沒有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未采取臨時支護,導致頂板離層,頂板存在離層安全隱患的情況下沒有得到及時處理,空頂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掘進工賈某、蔣某在進行刷幫工作前也沒有進行“敲幫問頂”工作,違章空頂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某開拓隊安全生產觀念意識不強,對安全隱患熟視無睹,對上級的安全指示精神沒有認真貫徹和執行,事故前幾次全礦安全檢查中,礦領導,安檢科曾多次強調所有掘進必須按照規程作業,使用好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但某開拓隊未能按要求去做,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掘進工賈某、蔣某在進行刷幫工作前沒有進行“敲幫問頂”工作,違章空頂作業,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班長、帶班隊長安全生產意識差,重生產輕安全,空頂作業,對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3、某隊隊長、書記對安全管理規定,《作業規程》貫徹執行不到位,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危石必須挑下,無法挑下時采取臨時支護,堅決杜絕空頂作業。

2、掘進工作麵應堅持使用前探梁作臨時支護,必須用背板背實背緊,並且要經常檢查頂板和兩幫及迎頭的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

3、隊長、書記是安全管理,教育的第一責任者,要加強現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使我們在以後的工作中更加明白嚴格按照《作業規程》、《煤礦01manbetx 》作業的重要性,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杜絕違章現象的發生。我們要仔細想想現在安全管理好了,事故少了,員工的收入提高了,家人也不用為自己提心吊膽了,企業在社會上的形象和地位也增強了,這些都和礦領導的嚴格安全管理分不開的。所以我們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家庭幸福,珍惜領導的關懷。時刻注意安全,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安全生產,促進社會和諧,家庭幸福。

案例四十八、21105采煤麵頂板事故

一、事故經過

李某是一名采煤工,某天在21105采煤工作麵一人回柱放頂。劉某看到說:“單人不能回柱放頂!”李某說:“沒事兒”,就接著回柱放頂,他把正在受壓的支柱給回了,隻聽“劈裏啪啦”一聲李某被冒落下的矸石壓成重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安全意識不強,違章回柱放頂,沒有對壓力大的支柱進行先支後回,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劉某沒能製止李某的違章回柱放頂行為,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李某安全生產業務知識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違章回柱,不聽勸告,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劉某沒能強行製止李某的違章回柱,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對安全生產管理、教育不到位,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特別是特殊作業更應該加強。

2、嚴格落實互保聯保製度,使互保聯保真正落到實處。認真執行監護製度。

3、在回柱放頂前要先打好切頂柱,對承載大的支柱回撤時,要做到先支後回,盡量采用遠距離回柱。

4、回柱人員要將工作現場清理幹淨,保證回柱時後路暢通。

5、區隊要加強管理,規範職工安全行為。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在特殊情況下作業,必須有人監護才能作業,在有安全保證的情況下進行作業,如果不然安全根本沒有保證,會給自己、家庭、企業和社會帶來經濟損失及政治影響,所以為了我們的家庭幸福,千萬不要違章作業。

案例四十九、掘進麵迎頭片幫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隊施工北軌、北皮兩個大巷,5月份北皮過斷層,當時岩石破碎頂板淋水,條件很複雜,為了安全和質量礦技術部門要某隊架圓型棚支護。大巷斷麵寬4.8米、高3.9米,岩石不好,架棚很困難,在一次掘進中我們班架好頂梁和兩幫腿子後,準備架底梁時,我們的跟班隊長張某看到迎麵牆不好,說:“別挖了,我看迎麵牆不好,再幹下去太危險,萬一片下來會傷人,我們處理好再挖”。聽到隊長的吩咐我們撤了出來,在我們撤出來不到兩分鍾時間,就聽撲通一聲響,迎麵牆掉下來四、五方岩石。

二、事故原因分析

沒能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斷麵大沒有對迎頭采取特殊支護,超前支護不合理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技術副隊長沒有對大斷麵的迎頭支護,提出要求,措施不到位,應負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對特殊地段施工,要及時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2、對大斷麵巷道施工,工程技術人員要特別注意,不隻是對頂板進行臨時支護,超高的兩幫及迎頭也要采取臨時支護措施,防止片幫事故。

3、現場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時刻注意觀察施工地點的圍岩變化情況,隨時隨地采取可靠措施。

4、堅持“敲幫問頂”作業。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由此可見事故預防的重要性,如果不是跟班隊長及時發現隱患,撤出人員,那問題的嚴重性可想而知。我們是否想過很多事故的發生,並不是在條件差的情況下,而大多是發生在條件比較好的情況下,這裏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問題。因此,我們各級人員要真正提升安全生產的意識,按章作業,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實現安全生產的持續發展。

案例五十、頂板掉矸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3月1日中班,某隊施工北十軌道下山,在打眼時插釺子的人員王某插好釺子後,還在錨杆機前麵站著,由於錨杆機的轉速高、頂力大,當鑽頭被岩石卡住,結果把活矸震落,差點就砸上插釺子的王某,險些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現場施工人員沒能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是險些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王某安全意識淡薄,插好釺子後,沒有及時撤到安全地點,是險些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現場施工人員互保聯保不到位,沒有做到相互關照,是險些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是現場施工的安全負責人,違反了《作業規程》中由班長指派有經驗的老工人負責“敲幫問頂”工作的規定,應負直接責任。

2、王某個人安全意識差,不能對自己的安全負責,站在危險環境中,應負主要責任。

3、現場施工人員沒有做好互保聯保工作,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施工人員要按作業工序進行作業,當本工序結束後,要及時撤離到安全地點準備下道工序。

2、每次施工人員進入空頂區作業前,都要進行詳細的“敲幫問頂”,找掉活石。

3、要使用好臨時支護,確保施工人員的作業安全。

4、每個施工人員要做好自己的事故防範工作,加強互保聯保,相互關心、相互提醒,共保安全。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無論做什麼幹什麼要從細節做起,時刻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方針,消除各種隱患,才能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

案例五十一、長時間空頂頂板冒落事故

一、事故經過

一天中班,某隊正在北二絞車房穿越煤層,洪某接班看早班棚子已架好,但前方還有1.5米以上空頂,於是洪某便組織把前探梁背好,開始掏腿窩,準備架棚,半班多點便把棚腿立好開始上梁,就在把梁子放在棚腿上的一瞬間,頂板突然冒落,前方煤牆片了一大塊,工友們連滾帶爬的脫離危險,險些發生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單位頂板沒有及時支護,空頂時間過長,造成頂板來壓,是造成頂板冒落的直接原因。

2、沒有及時進行“敲幫問頂”,就開始上梁,是造成頂板冒落的間接原因。

3、生產組織不力,使圍岩不能得到及時支護,是造成頂板冒落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上班班長對頂板支護不及時,交班沒有做到最小控頂距,空頂時間過長,沒有使用臨時支護,對頂板冒落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當班班長在架棚時沒有執行好敲幫問頂工作,對頂板冒落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3、隊長對生產組織,安全管理不到位,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不經技術部門批準,任何人員不得擅自違反《作業規程》作業。

2、掘進過程中,要及時支護到位,減少空頂時間,采取掘進一排支設一棚。

3、施工中要隨時觀察頂板及圍岩的變化情況,及時進行“敲幫問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後再施工。

4、要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好臨時支護。

5、施工單位要保證工程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化標準。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頂板冒落事故發生後,我們反思如果先對頂板采取措施,先打幾根錨杆或噴漿加固就不會發生此事故。如果施工人員躲閃不及,導致人員傷亡那將後果不堪設想,我們要以此次事故為警示,要擺正安全與生產之間的關係,隻有做到“自己的安全自己管”,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才能實現更好的安全生產。

案例五十二、頂板冒落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接班以後,班長劉某安排北二軌道下山掘進工作,安排大工張某和李某打眼,這時張某發現有塊岩石有裂紋,就讓劉某拿撬棍處理掉,李某拿起撬棍準備處理,這時班長劉某過來說:“這都幾點了還不趕快打眼”。李某就沒有處理開始打眼,就在打第一個眼的時候頂板岩石落下,把李某的腳砸傷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長劉某重生產輕安全,指揮生產中不能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對頂板岩石開裂的隱患,沒能及時進行處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安全意識差,對發現的隱患未能處理,就開始打眼,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現場施工人員對存在的隱患,未能堅持先處理後施工的原則,互保聯保不到位,另外風鑽的振動加劇圍岩變化,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劉某重生產輕安全,不能及時處理隱患,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李某對發現的隱患未能先處理後施工,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現場施工人員負有互保聯保不到位責任。

三、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業務知識和安全知識的學習,增強安全意識。

2、安全管理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要擺正生產和安全的關係,不能重生產輕安全,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組織生產。

3、堅持“敲幫問頂”作業,及時找掉危岩活矸或煤,工作中要有專人觀察圍岩的變化情況。

4、施工中要及時、正確使用好臨時支護。

5、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控製工程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化標準》,杜絕超、欠挖現象的發生。

6、堅持光麵爆破施工。工程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認真研究爆破參數,達到最佳爆破效果。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無論工作任務怎麼緊,都要本著“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思想進行工作,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首要的是服從安全,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後,在進行施工作業。該事故的教訓是深刻的,班長重生產輕安全現象嚴重;施工人員李某拿起撬棍都沒把隱患處理掉,可謂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導致自己受到傷害和痛苦,如果李某能及時處理掉也就不會造成傷害。所以各級人員要認真領會“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深刻內涵,關鍵在於超前預防,消除隱患,才能保證安全生產,保證我們的自身安全。

案例五十三、頂錨杆壓斷掉落事故

一、事件經過

在21206下順槽距離皮帶頭20米處劉某正在打掃衛生,突然聽到一聲響,原來是一塊鐵托盤落在身邊,劉某仔細一看,是頂板壓力大把頂錨杆壓斷了,導致鐵托盤下落。

劉某及時向隊領導進行了彙報,跟班副隊長派人重新補打了頂錨和錨索,保證了巷道頂板的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頂板壓力大或壓力分布不均,是造成錨杆壓斷的直接原因。

2 技術主管部門沒能深入現場,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選擇合理的支護方式,是造成錨杆壓斷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施工單位沒有定期對巷道的壓力變化情況進行檢查,不能提早發現和處理隱患,隊長應負直接責任。

2、技術主管部門和區隊技術人員,沒有根據岩性和巷道的周圍情況,合理選擇或加強支護,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技術部門要根據岩性和施工巷道的周圍情況,合理選擇支護方式。

2、施工單位必須認真按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保證施工質量。

3、施工單位、各職能部門要定期組織對巷道的壓力顯現情況進行檢查,提早發現問題並加以落實解決。

4、施工人員在工作前,要對工作現場的周圍環境進行仔細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後再進行施工,盡量不要直接站在承壓錨杆下或錨索下麵作業。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無論做任何工作,都要先對工作場所的安全狀況進行巡查,做到先檢查後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自身安全。

案例五十四、頂板掉渣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7月7日夜班,班長趙某用綜掘機割好一排。當時21309工作麵上順槽頂板破碎,必須迅速支護,班長趙某和大工郭某、蔣某剛用錨杆機打好一根頂錨杆,鋼帶和金屬網調整好後,準備安裝第二根頂錨杆,驗收員李某看見頂板有隨時掉渣的可能,於是拿來鐵絲和鉗子準備連接頂網,就在此時破碎的頂板上有一塊渣從未連好的頂網間掉下,正好砸在準備聯網的李某胳膊,渣塊的棱角將李某右胳膊劃了一道口子。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個人安全意識不強,在未執行“敲幫問頂”的情況下就開始聯網,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趙某安全意識淡薄,敲幫問頂未徹底,沒有及時使用臨時前探梁支護,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3、現場施工人員存在“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驗收員李某未執行敲幫問頂,違反作業規程的規定,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班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重生產、輕安全”對事故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工作麵在支護前,必須進行敲幫問頂,敲幫問頂必須徹底,找掉危矸活石。

2、要使用好前探梁臨時支護,並背實接頂嚴密。

3、加強培訓工作,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幹部職工的安全素質和業務水平。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使我們認識到“敲幫問頂”的重要性,操作人員要徹底的處理頂板和兩幫的活矸(煤)。施工過程中要有專人觀察頂板和兩幫及周圍環境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案例五十五、Π型梁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6月7日夜班,班前會安排本班主要任務是文明施工, 21107工作麵巷道壓力較大,下幫許多柱子被壓彎,跟班隊長張某安排高某改換下幫的彎柱,李某在後邊清煤落底,其他工友都在超前外幹活。當高某改換到第七根柱子時,由於梁上端沒有墊實,他就開始注液,單體柱剛升起,上邊的梁突然掉了下來,砸在了高某的頭上,李某當時正在清煤,隻聽見高某“啊”了一聲,導致高某頭部流血,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高某安全意識不強,違章操作,在梁沒有墊實的情況下升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在附近清煤,沒有做好互保聯保工作,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跟班隊長現場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高某違章操作,在梁沒有墊實就升柱,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李某沒有做好互保聯保工作,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跟班隊長現場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培訓,提高安全操作意識,增強個人業務技能,全麵提升職工素質;

2、升柱時,梁上部必須背實,操作人員要站在安全地點進行注液;

3、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作業。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起事故告訴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一定要認真仔細,一絲不能馬虎,看似不起眼的小問題都可能造成大禍,今後我們要多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掌握過硬的技術,預防事故的發生。

案例五十六、綜采工作麵破碎頂板冒落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8月10日中班2210工作麵,班長分配完任務後,開始割煤。由於工作麵頂板破碎,而且傾角較大,采煤機割煤過後,頂板就“嘩嘩”往下掉渣。采煤機從機頭向機尾方向割煤,這時王某正在采空區側清煤,采煤機司機秦某叫王某先躲開,王某就躲到了支架裏幫,采煤機過後,頂板突然掉了一片矸石,一塊矸石正巧砸在了液壓支架的操作手把上,大立柱突然下降,王某急忙跳到了上一架支架內,險些被擠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安全意識淡薄,在頂板較為破碎地段沒有及時跟機拉架,造成掉頂,是險些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對頂板破碎地段,沒有特殊專盯,是險些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安全意識淡薄,沒有及時跟機拉架,對險些造成事故負直接責任。

2、跟班隊長負有現場管理不到位、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杜絕違章蠻幹現象;

2、煤機過後要及時拉架護頂,防止頂板懸空麵積過大和時間過長,造成冒頂;

3、對於過斷層或頂板破碎地段,要製定專項措施,並認真落實執行。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次事故,教訓是深刻的,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無論做任何工作,都要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盲目大意,工作時要認真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觀察好環境,搞好事故預想,加強事故防範,才能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章“一通三防”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案例五十七、盲巷睡覺窒息死亡事故

一、事故經過

1999年11月11日夜班,某礦掘進隊職工張某,家中父母生病,白天給父母看病,因保勤不好請假,於是硬是打著精神去上班,也沒有吃飯就匆匆地下井了。當班班長安排他運料,他早早就來到距料場50米左右的一個臨時密閉牆前,認為時間還早,又由於班前未休息好,就想歇一會兒,又怕安檢員認為是在巷道裏睡覺,便打開臨時密閉的一塊板,爬進去並關了燈,到裏麵去休息了。但這一休息就再也未醒過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沒有休息好就上班下井,上班時睡覺。張某對“一通三防”基礎知識不懂,跑到不通風的密閉裏去睡覺休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和值班隊長沒有及時了解員工的思想狀態和精神狀態不佳就安排下井,班長安排工作不具體,單崗作業,互保聯保安排不到位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安全意識淡薄班前沒有休息好就上班下井,對“一通三防”常識不懂,到密閉內去休息屬嚴重違章作業,張某應負直接責任。

2、值班隊長和跟班隊長沒有仔細察看員工精神狀態就安排下井工作,班長安排張某單崗作業,互保聯保不到位,應負主要責任。

3、技術副隊長對作業規程貫徹不到位,對基本常識和應知應會學習不到位應負技術管理責任。

4、隊長、書記對員工安全教育不夠,造成安全思想意識淡薄,基本常識和應知應會不懂,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教育培訓,要提升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三違現象發生;更重要的是要提升員工的業務素質,掌握一些基本常識和應知應會,提升防範能力和操作水平,避免無意識或無能力的誤操作。

2、加強跟班值班製度的落實,發現員工精神不佳和思想情緒不對應及時了解清楚,不讓不安全人員帶著情緒下井,同時加強互保聯保製度的落實,跟值班隊長和班長監管好每位員工的安全。

3、隊長書記要加強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升對人、物、環境等各安全因素的管理,杜絕不安全因素存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本次事故我們可以看到,要加強員工的綜合素質的提升,安全防範意識的提升,要杜絕人的無意識和無知違章。還要提升管理水平,要了解員工思想動態提升跟值班和班前會的發現能力,對於班前休息不好,思想不穩定的員工決不可讓其下井,現場跟班人員必須加強對員工的監管力度。加強環境和警示標誌的設置,加強對物和環境的管理,不致於造成員工誤入不安全的場所和環境。

案例五十八:盲巷睡覺窒息死亡事故

一、事故經過

1999年11月11日夜班,某礦掘進隊職工張某,家中父母生病,白天給父母看病,因保勤不好請假,於是硬是打著精神去上班,也沒有吃飯就匆匆地下井了。當班班長安排他運料,他早早就來到距料場50米左右的一個臨時密閉牆前,認為時間還早,又由於班前未休息好,就想歇一會兒,又怕安檢員認為是在巷道裏睡覺,便打開臨時密閉的一塊板,爬進去並關了燈,到裏麵去休息了。但這一休息就再也未醒過來。

二、原因分析

1、張某沒有休息好就上班下井,上班時睡覺。張某對“一通三防”基礎知識不懂,跑到不通風的密閉裏去睡覺休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和值班隊長沒有及時了解員工的思想狀態和精神狀態不佳就安排下井,班長安排工作不具體,單崗作業,互保聯保安排不到位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安全意識淡薄班前沒有休息好就上班下井,對“一通三防”常識不懂,到密閉內去休息屬嚴重違章作業。張某應負直接責任。

2、值班隊長和跟班隊長沒有仔細察看員工精神狀態就安排下井工作,班長安排張某單崗作業,互保聯保不到位,應負主要責任。

3、技術副隊長對作業規程貫徹不到位,對基本常識和應知應會學習不到位應負技術管理責任。

4、隊長、書記對員工安全教育不夠,造成安全思想意識淡薄,基本常識和應知應會不懂,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教育培訓,要提升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三違現象發生;更重要的是要提升員工的業務素質,掌握一些基本常識和應知應會,提升防範能力和操作水平,避免無意識或無能力的誤操作。

2、加強跟班值班製度的落實,發現員工精神不佳和思想情緒不對應及時了解清楚,不讓不安全人員帶著情緒下井,同時加強互保聯保製度的落實,跟值班隊長和班長監管好每位員工的安全。

3、隊長書記要加強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升對人、物、環境等各安全因素的管理,杜絕不安全因素存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本次事故我們可以看到,要加強員工的綜合素質的提升,安全防範意識的提升,要杜絕人的無意識和無知違章。還要提升管理水平,要了解員工思想動態提升跟值班和班前會的發現能力,對於班前休息不好,思想不穩定的員工決不可讓其下井,現場跟班人員必須加強對員工的監管力度。加強環境和警示標誌的設置,加強對物和環境的管理,不致於造成員工誤入不安全的場所和環境。

案例五十九:2206泄水巷瓦斯湧出異常超限事故

一、事故經過

北二采區屬瓦斯異常區域,在2206泄水巷掘進時就發現瓦斯湧出異常現象。某年某月的一天班前會上,值班隊長強調了2206泄水巷瓦斯大,應注意檢查。某某正好被分到北二采區2206泄水巷檢查瓦斯,剛進入2206泄水巷時,發現呼吸有點不適應,感覺空氣有點缺氧,就很快用光學瓦斯檢定器檢測瓦斯,走到正頭時,局部瓦斯濃度達到了2%。於是某某采取措施,采用風障法處理局部瓦斯積聚,使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降到了0.5%以下。然後就向隊裏彙報問題和處理情況。還重點彙報了除了瓦斯湧出異常外,影響瓦斯湧出異常的風筒接頭有些漏風現象,局部通風機的安裝位置處頂板不好,須及時處理。避免了一起瓦斯湧出異常超限事故的發生。

二、原因分析

1、2206泄水巷在掘進時曾經出現過瓦斯異常現象。瓦斯湧出量變大,風筒接頭漏風後導致掘進工作麵風量不足,是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掘進隊風筒管理差,未采取措施,安全意識差,是瓦斯湧出異常超限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作為異常富集區域瓦斯湧出異常應加強局部通風管理,但瓦斯異常增大和風筒接頭漏風是造成瓦斯湧出異常超限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該巷道的風筒維護工應負直接責任。

2、2206泄水巷施工跟班負責人沒有用瓦斯便攜儀檢查瓦斯濃度,對局部通風管理現場落實不到位,局部通風機安裝在頂板不好的位置,風筒接頭漏風沒有現場發現和整改對此起未遂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瓦斯地質情況的預測預報工作,對瓦斯湧出異常的區域及時提前預報,通風部門要對瓦斯湧出異常區域建立台帳,對湧出異常工作麵和局部地帶加強分析和安排,采取措施進行防治。

2、提高全體員工的瓦斯防範意識,尤其是通風管理人員和瓦斯檢查員、爆破工等,要有一種積極預防和警惕意識,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瓦斯超限彙報程序逐級進行彙報並掌握預防和排除瓦斯的最基本的方法,把瓦斯隱患及時排除。

3、加強業務技能培訓,同時加強責任的教育,提高責任感。對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及時有效檢查,並對“一通三防”的隱患進行排查,發現問題本班能處理的及時處理,本班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彙報,以免發生事故。

4、在處理隱患時,必須要在有經驗的老工人和礦或區隊技術人員帶領下進行處理,以免在處理隱患時發生異常,保證人員安全。

5、應經常學習有關的知識和事故案例,強化安全意識。區隊和有關部門應組織有關的安全知識競賽和技術操作競賽,提高工作能力。

六、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這次未遂事故,體會與感想如下:試想如果瓦斯沒有檢查到位將會發生瓦斯超限;如果沒有處理到位,將會發生事故;如果發生事故,將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給國家和人民、工友帶來災難和損失,給企業和社會帶來負麵影響。

這次未遂事故中讓我們真正認識到責任與業務技能的重要,在以後工作中要提高自己的責任感和業務技能水平,能夠及時發現隱患和處理隱患,提供一個舒適的環境和安全保證。做到對工作負責,對自己的家人負責,對企業負責,對社會負責。

案例六十:電焊氣割引起可燃物著火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年某月某日,在北皮三部皮帶摩擦子機傳動裝置改造時需要使用電氣焊。施工人員劉某提前到達現場,並做好準備工作。施工安全負責人朱某將施工地點前後10米範圍內進行了灑水降塵。但在施工過程中炙熱的鐵渣濺到附近的2張廢紙上,將廢紙引燃,施工人員發現及時並將火撲滅,避免了一起火災事故的擴大。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人員劉某在電焊氣割作業之前沒有仔細認真對周圍作業環境進行檢查和清掃,仍然存有可燃物兩張廢紙,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和隊長、書記對電焊氣割要求管理不嚴,執行措施不嚴,工作不細,造成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馬虎從事,安全負責人朱某沒有有效的監管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焊工劉某作業前沒有嚴格按照措施要求將所有易燃物品清理出施工區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2、安全負責人朱某對劉某沒有按照措施要求的作業行為進行有效監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對員工管理不嚴,教育不夠,沒有嚴格按照措施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安全防範意識淡薄,負有教育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電焊氣割作業前必須徹底清理出作業地點及其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量合格的滅火器、防火沙、水源等消防設施和設備。

3、嚴格執行《電焊氣割作業安全技術措施》中規定的其他條款。

4、加強對措施的學習貫徹,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杜絕事故的發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此起未遂事故可以想象:如果此事擴大釀成火災,後果真是難以想象。火災後將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一氧化碳,會使處在回風巷所有人員吸入含有一氧化碳的空氣中毒死亡,會給礦井安全生產及職工的生命財產帶來巨大的損失。所以必須嚴格按照措施,進行作業,嚴抓現場管理,加強互保聯保,杜絕此類事故和現象發生。

第三章 機電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案例六十一:倒鏈滑落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7日,某某正常上班,點名之後,隊裏安排把庫房內油桶上架。到達工作地點後,開始著手準備工作。在煤壁鑽孔內插入一根風鎬尖,並在上麵掛上倒鏈,未加固定就開始捆綁油桶。工作期間,某某未注意倒鏈懸掛情況,倒鏈固定不牢滑落,導致其右手拇指擦破,手指紅腫。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某某沒有按照《作業規程》、《操作規程》中使用倒鏈要逐漸張緊的規定執行,選擇起吊點不牢靠,並且單獨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隊裏安排布置工作考慮不周,違反了起吊重物時應“一人操作、一人觀察”的規定,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某某安全意識淡薄,起吊前,準備工作不到位,倒鏈固定不牢靠,對本次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當班班長工作安排不合理,導致某某單獨作業,對本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當班隊長對起吊工作的現場安全落實不到位,負有領導責任。

四、防範措施

1、在起吊重物時,應認真落實《作業規程》、《操作規程》中關於起吊安全的相關規定;

2、起吊前應先觀察起吊地點的安全狀況,選取的起吊位置及用具要牢固、可靠;

3、不準一人單獨進行起吊工作,必須指定專人觀察起吊過程;

4、在起吊前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確認後方可起吊。

5、嚴禁將倒鏈鉤頭取掉,降低倒鏈起吊能力,單鏈起吊。

五、心得體會

某某沒有按照《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操作,單獨起吊,安全意識淡薄,工作不細,沒有確認環境安全就進行作業,在作業期間存在失誤,屬於違章操作,我們在今後工作中要吸取教訓,時刻按章操作,克服不良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保證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案例六十二:檢修立柱碰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7日中班,21301綜采工作麵某班,此工作麵經改造後機頭變成機尾,機尾變為機頭,支架編號沒有改變。當班班長張某安排職工李某、張某、秦某三人負責機尾7號支架的推進及下端頭的超前支護工作。上半班一切工作順利,大約在22時35分,離下班時間還有不足1小時,當采煤機截割過機尾後采高變高,為使支架立柱有足夠的初撐力,必須調整支架高度,拔大立柱。當時張某負責此項工作,就在拔5號支架大立柱調整好後,穿入大立柱的銷子需敲擊方可安裝上,此時張某一手握住大立柱銷子,一手拿著準備好的鐵鎬對準銷子頂端砸下,就在敲擊的瞬間,聽見張某哎呀一聲,原來是張某的左手拇指墊在了銷子的頂端,當時鮮血直流,造成了張某左手拇指指甲蓋脫落。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是張某本人臨近下班心中急躁,對平時使用的專用工具佩戴不全,操作不小心,導致砸傷左手拇指事故的發生。

2、張某本人自我防範意識差;當班負責此段的副班長朱某,對職工操作上的安全現場監督不到位,沒有及時提醒,沒有發揮聯保作用;作為當班跟班隊長是本班安全生產負責人,對職工生產過程安全細節管理不到位,是導致砸傷左手拇指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本人因下班心切,使用不規範工具,操作失誤應負直接責任;

2、負責此段的副班長朱某,沒有發揮聯保作用,現場監督管理不到位,應負主要責任;

3、當班跟班隊長是本班安全生產負責人,對職工生產過程中小的細節方麵管理不到位,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職工平時要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入井前對當班的工作做好充分準備,把所需要的工具佩戴齊全,用時方能得心應手,方便工作;

2、明確互保聯保責任,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提醒,做到工作精細化,操作程序規範化;

3、區隊要加強安全意識教育,職工要認真接受安全培訓,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努力掌握更多的操作業務技能,為搞好安全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該事故的發生源自於操作失誤,其實質是安全意識差,操作人員不小心,臨近下班,急於升井,加之現場安全監管不到位等因素所致。通過此案例讓我們認真吸取教訓,每時每刻都要保持清醒頭腦,特別是臨近下班期間工作更要小心,不能急躁,往往臨近下班是事故多發時間段,要重點預防,確保安全生產。

案例六十三:井下瞎燈導致工作劃傷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7月9日早班,21103工作麵檢修人員張某、韓某、李某進行回收皮帶工作。各項工作準備就緒,組長張某開絞車拉皮帶機尾,李某、韓某負責看護皮帶機尾,以免拉壞設備,此時李某礦燈因故不亮了,李某沒有因為燈“瞎”而停止工作,反而選擇了繼續工作。在皮帶機尾拉運的過程中,李某借巷道餘光看到供液高壓膠管兩通接頭卡在拉轉載機用的鐵柱鞋內,便去用手拽,此時高壓膠管已經被拉緊受力,致使高壓膠管被拉出後迅速收縮,李某手掌被兩通上的U型卡刮傷,造成輕微傷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瞎燈”,造成光線視覺不好,繼續工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瞎燈”繼續工作,安全思想意識差;組長張某對李某“瞎燈”工作沒有製止;職工韓某互保聯保監護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瞎燈”繼續工作,負直接責任。

2、組長張某及職工韓某監護不到位,負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對職工管理教育不夠,使職工安全意識淡薄,負管理教育責任;

4、礦燈房明知李某礦燈存在問題而不給予及時維修或更換,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意識的教育,搞好互保聯保,杜絕職工的違章作業。

2、燈房要加強礦燈的維護檢修,確保礦燈正常使用。

3、礦燈使用人員要愛護礦燈,正確使用礦燈,杜絕“瞎燈”作業。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此事故是因“瞎燈”視覺不好造成的,傷害程度並不很嚴重,可大家是否想到?因為“瞎燈”會導致更嚴重的傷害事故呢,煤礦工人常把礦燈比喻是礦工的眼睛,在井下沒有礦燈會寸步難行,所以礦燈房要加強礦燈的維護、檢修,為礦工服務好;使用礦燈人員要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礦燈,出現“瞎燈”要停止作業,及時更換礦燈,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案例六十四:移架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15日中班,2719工作麵,隊長安排隻割一刀煤的任務,然後要按順序拉架,注意安全。采煤機割過煤後,班長安排劉某要及時拉移支架,並強調一定要按《采煤作業規程》拉移支架,當時劉某心不在焉,隻顧拉移支架,沒有按《采煤作業規程》規定去做,突然防倒鏈條受力被拉斷從劉某的左腿邊打了過去,所幸未碰到劉某,沒造成傷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劉某不按規程作業不聽指揮,致使防倒鏈受力被拉斷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沒有做到現場把關,沒有做好互保聯保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劉某的安全意識不強,不按規程作業負有直接責任。

2、班長沒有做好互保聯保,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加強個人安全預防措施的落實,認真搞好互保聯保工作,切實做到“三不傷害”,正確對待他人的提醒,不違章作業,增強責任意識,用心做事,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起事故,提醒我們在以後的拉移支架過程中要先拉帶有防倒鏈條的支架,做到“三不傷害”,一旦出了事故害人害己,要認真工作,做一名合格的職工。

案例六十五:錨杆機擠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4月29日中班,開三隊在西翼-470軌道下山掘進頭施工。組長劉某與陳某抱錨杆機打頂錨眼,當鑽完最後一個孔後,搬離錨杆機時錨杆機突然歪倒,將劉某左手中指擠傷,造成輕微傷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組長劉某與陳某抱錨杆機打眼結束時工作不專心,精力不集中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跟班隊長陳某出事時不在現場,沒有起到跟班現場指揮的作用,產生不安全因素,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組長劉某與陳某抱錨杆機打眼結束時工作精力不集中負有直接責任。

2、跟班隊長陳某是當班安全生產責任人,事故發生時沒在現場,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保持精力集中、專心致誌,時刻注意安全。

2、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在“敲幫問頂”和其它施工過程中,都要指定專人負責觀察周圍環境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采取可靠措施進行處理。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跟班隊長必須盡職盡責,對特殊工序要做好現場專盯,礦工要提高安全意識,作業時必須集中精力,時刻繃緊安全弦。

案例六十六:明火搭接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8月7日早班,開三隊電工曹某、蔣某在西翼-470軌道下山掘進頭檢修噴漿機電機。當需要試機時,曹某沒有按規定要求進行接線,而是將線明火搭接。通電後,隻聽“嘣”地一聲,一個大火球從開關裏冒出來,總饋電被頂掉停電,幸未造成損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工曹某沒有按作業標準進行接線,沒有按標準程序進行工作,屬於嚴重違章作業,是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電工蔣某沒有有效製止違章作業,互保聯保沒有盡到責任,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當班跟班隊長陳某雖然在現場,但沒有起到跟班現場指揮的作用,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工曹某沒有按作業標準進行接線,沒有按標準程序進行工作,屬於嚴重違章作業,對此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電工蔣某沒有有效製止違章作業,互保聯保沒有盡到責任,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3、當班跟班隊長陳某雖然在現場,但沒有起到跟班現場指揮的作用,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作業時必須嚴格按規程措施進行作業,不得蠻幹。

2、電工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非專職電工不準擅自操作或檢修設備。

3、電工在井下要按機電設備檢修標準進行作業,檢修結束要認真檢查確認後方可送電。

4、井下供電必須保證“三大保護”靈敏可靠,任何人不準擅自甩掉“三大保護”不用,並要定期進行檢查。

5、互保聯保必須盡到責任,對違章行為要堅決製止。

6、跟班負責人必須現場專盯,做到正確指揮。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跟班隊長必須盡到應有的責任,做好特殊環節現場專盯,礦工要提高安全意識,精心操作,決不可蠻幹,同時要把互保聯保責任落實到位,既做到自己不違章,又預防他人違章。

案例六十七:帶電移動開關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1月7日早班,西翼-470軌道巷,因液壓鑽車電纜不夠長,班長翟某安排將開關前移。掘進工許某、蔣某、劉某在電工沒有在場的情況下即動手生拉硬拽移動開關,此時電工及時趕到進行了製止,才避免了電氣設備損壞或觸電傷人等嚴重後果。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翟某擅自安排非值班電工移動開關,屬違章指揮,是直接原因。

2、掘進工許某、蔣某、劉某安全意識不強,不具備電工專業知識的情況下,接受翟某的違章指揮,在電工沒有在場的情況下即著手生拉硬拽移動開關,沒有遵循先停電再作業的規定,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當班跟班隊長劉某不在現場,沒有起到跟班現場指揮的作用,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翟某擅自安排非專職電工移動開關、電纜,違反《煤礦01manbetx 》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的規定,應負直接責任。

2、掘進工許某、蔣某、劉某安全意識不強,不具備電工專業知識,在沒有電工在場的情況下即著手生拉硬拽移動開關,應負主要責任。

3、當班跟班隊長劉某不在現場,沒有起到跟班現場指揮的作用,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落實《煤礦01manbetx 》關於電氣設備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1.0%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方可對地放電。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警示牌,隻有執行此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不準電話聯係送電。

2、移動開關或電纜時禁止生拉硬拽。

3、非專職電工不準擅自檢修、搬遷電氣設備。

4、現場施工人員要認真執行“互保聯保”責任製,完善製約機製,要努力提高業務知識和技能,拒絕違章指揮,堅決克服違章作業。

5、明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製,跟班隊長、班長要發揮現場安全管理作用,做到按章指揮。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該事故反映出部分職工安全意識差,有關知識掌握不足,盲目接受違章指揮。班長重生產,忽略了安全工作,造成了違章指揮帶電移動開關未遂事故的發生。望大家能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把安全工作放到各項工作的首位,實現安全生產。

案例六十八:噴漿機擠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11月18日早班,在南五軌下1000m處,陳某在修噴漿機時掀開上磨板大蓋,沒有用鐵絲固定,工作中碰到上蓋,噴漿機上磨板下落導致手指蓋擠掉事故。當時職工趙某在一旁觀看,沒有注意到磨板倒落。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陳某掀開噴漿機上蓋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是導致本人手指蓋擠掉事故的直接原因。

2、陳某本人安全意識差,、趙某互保不到位,班長張某是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陳某掀開噴漿機上蓋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對該起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班長張某安全管理不到位,應負領導責任。

3、趙某互保不到位,應負互保聯保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清理噴漿時,一定要將噴漿機上蓋搬離到其它安全地點放置,或采取可靠措施進行固定,確認安全後再進行作業。

2、在檢修機電設備前,必須將設備的電源斷開、並閉鎖,不經檢修人員允許任何人不準打開閉鎖,同時要指定專人監護。

3、區隊要加強職工的安全責任意識教育,提高自我防範事故意識,促進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讓我們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說明事故隱患無處不在,隻有時時刻刻進行預防,才能保證安全,隻有按照標準作業,才能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

案例六十九:耙矸機操作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6月20日早班,在南五-720變電所工作麵40m處,由於巷道斷麵大,積累矸石多,早班耙矸機司機趙某操作耙矸機,操作耙矸時耙矸機閘帶不起作用,於是就換了一幅新的閘帶,換完後,初試閘帶太鬆不起作用,就用扳手將調節螺母重新調緊,這時閘帶有點太緊,送電開動耙矸機,發現操縱杆不起作用,趙某停下電就跑,說時遲、那時快,當趙某剛閃開,前麵有三個新工人被趙某推出,這時P90B耙矸機耙鬥從過渡槽脫出,電纜線被砸斷,趙某的臉被護繩欄的鋼絲繩劃了幾個血印。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經檢查發現耙矸機副繩不起作用,主機閘皮調節過緊,操縱杆不起作用,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耙矸機司機趙某技術業務能力差,在更換閘帶沒有調整好間隙的情況下擅自起動耙矸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機電設備檢修不及時,不到位也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趙某更換閘帶沒有調整好間隙,技術業務能力差應負直接責任。

2、機電負責人對機電設備維護使用管理不到位,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耙矸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和嚴格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方可持證上崗。

2、使用耙矸機前要仔細檢查耙矸機的完好狀況,耙矸機絞車刹車裝置必須完整、可靠,閘帶間隙鬆緊適當。

3、使用耙矸機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司機操作一側距巷壁之間要有大於700mm的距離。

4、嚴禁在耙鬥運行範圍內進行其它工作和行人。

5、耙矸機必須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耙鬥出槽的護欄。

6、鋼絲繩應在滾筒上排列整齊,其磨損、斷絲不得超過10%。否則應及時更換;不得使用打結的鋼絲繩。

7、開耙矸機前一定要發出明確信號,機器兩側不得站人。

8、上山耙矸時,應在司機前方打護身柱,並加擋板,且下方不準有人作業。

9、下山耙矸時,下放礦車應減速行駛,避免礦車衝撞耙矸機。

10、耙矸機電纜要按標準懸掛在巷道壁上,防止被砸壞導致其它事故的發生。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該事故教訓是深刻的,如果耙矸機司機閃的不及時,三個新工人不被推開,那樣後果將不堪設想,造成人身傷害與否,隻是兩可之間,我們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落實好《耙矸機操作規程》,每次設備更換零件後要反複的調試合格再操作運行,不能盲目的趕生產任務,任何時候都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組織生產。

案例七十:耙矸機退耙鬥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8月23日早班,事故發生在-720泵房通道80m處。班前會上安排當班打眼放炮,並強調了當班的安全注意事項,8時30分工作麵開始打眼,於11時30分開始耙矸,由於耙矸機距迎頭距離達25m,矸石較多,當班班長鄭某開耙矸機,呂某在工作麵照燈指揮。鄭某與呂某在未聯係的情況下,呂某誤認為耙矸機停止工作,已停電,便擅自跳到迎頭槽內準備搬矸石,鄭某沒有看見,調整好副繩便又開始開耙矸機,險些將呂某碰傷,萬幸的是耙矸機副繩不夠長,耙鬥退不到位,隻從呂某身邊飄過造成了肌肉損傷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呂某違反了《煤礦01manbetx 》和《耙矸機操作規程》關於嚴禁在耙鬥運行範圍內進行其它工作和行人的規定,是險些造成嚴重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鄭某開耙矸機沒有使用信號,又沒有注意觀察工作麵的情況,隨意開停耙矸機也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3、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呂某違反規程作業,在沒有聯係的情況下,擅自進入耙鬥運行範圍內應負直接責任。

2、班長鄭某開停耙矸機不使用信號,隨意開停耙矸機,又是當班安全負責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耙矸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和嚴格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方可持證上崗。

2、開停耙矸機要及時發出信號。

3、耙矸機作業時必須有充足的照明,以利於觀察耙鬥運行情況。

4、使用耙矸機前要仔細檢查耙矸機的完好狀況,耙矸機絞車刹車裝置必須完整、可靠,閘帶間隙鬆緊適當。

5、使用耙矸機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司機操作一側要距巷壁之間有大於700mm的距離。

6、嚴禁在耙鬥運行範圍內進行其它工作和行人。

7、耙矸機必須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耙鬥出槽的護欄。

8、鋼絲繩應在滾筒上排列整齊,其磨損、斷絲不得超過10%。否則應及時更換;不得使用打結的鋼絲繩。

9、開耙矸機前一定要發出明確信號,機器兩側不得站人。

10、上山耙矸時,應在司機前方打護身柱,並加擋板,且下方不準有人作業。

11、下山耙矸時,下放礦車應減速行駛,避免礦車衝撞耙矸機。

12、耙矸機電纜要按標準懸掛在巷道壁上,防止被砸壞導致其它事故的發生。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在工作中要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加強溝通和聯係,在各項工作前需經確認後方可進行下個環節工作,按流程作業,實現安全生產。

案例七十一:風管吹人事故

一、事情經過:

2007年10月24日夜班,某隊當班出勤12人,在-720管子道下地拱梁,由於地基不夠深需用風鎬拉底,班前會強調拉底必須把風鎬風繩和風鎬接口上緊,並用鐵絲擰牢,以防脫落;進入工作麵後長時間使用風鎬,因震動風繩慢慢鬆脫,打在了趙某的肚子上,肚皮被打成約30×30mm的爛口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趙某在使用風鎬過程中沒有落實班前會的要求,沒有定時停鎬檢查、處理風鎬接頭與風繩的連接情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副隊長在工作中雖然要求了,但監督不到位;現場其它人員沒有及時提醒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趙某在使用風鎬過程中沒有定時停鎬檢查、處理風鎬接頭與風繩的連接應負直接責任。

2、跟班副隊長在工作中監督不到位,沒能及時提醒停鎬檢查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使用風鎬作業時要隨時檢查風鎬的連接是否牢固、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好後方可施工。

2、檢修風鎬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嚴禁在工作麵拆卸、檢修風鎬。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現在礦井內大量使用風鎬,通過此案例我們要正確使用風鎬,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預防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案例七十二:拆卸溜子掐鏈條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有一天的中班,由班長田某負責在2721軌順拆運三部40T刮板運輸機,在田某和程某兩人同時掐鏈條時,溜子啟動後突然機頭左甩把掐鏈條的程某擊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班長田某負責拆運三部40T刮板運輸機,在與程某掐鏈條前,沒有對運輸機機頭使用牢固的壓柱,另外刮板運輸機機頭向右側彎曲,是導致刮板運輸機機頭突然左甩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班長田某和程某在掐鏈條時沒有采取預防措施,注意事項掌握不夠應負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檢修或掐接鏈條前要對刮板運輸機的機頭、機尾進行固定牢靠,防止移動或翹起傷人。

2、使用刮板運輸機要保證平直,不準出現過大彎曲。

3、掐接鏈條要由班長安排有經驗老工人進行操作,操作要精力集中。

4、掐接鏈條人員要與操作按鈕人員密切配合,在掐接鏈條前要認真檢查電氣設備的控製是否靈敏可靠,如存在問題需先進行處理後,再進行掐接鏈條工作。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各使用刮板運輸機的單位,要對掐接鏈條的安全工作引起高度重視,隻要使用刮板運輸機的單位,就需要進行此項工作,此項工作存在著很大危險性,如果沒有足夠的認識和采取可靠措施,很容易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望各單位引起注意,要使用標準的掐鏈器,按標準進行操作,並在實際中積累掐接鏈條更加安全的工作經驗,確保此項工作的安全。

案例七十三:風鎬嘴滑絲風繩脫落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7月23日零點五十分左右,某掘進隊在北二2210工作麵施工,雜活班李某和丁某負責挖水溝,檢修班郭某和王某需用風鎬蹬皮帶架腿拉底,丁某在送給郭某風鎬時風鎬嘴有輕微滑絲,郭某沒有發現在蹬好兩個皮帶架腿後,隨手交給了王某,王某在蹬皮帶架腿時突然風鎬嘴風繩接頭脫落,打在了雜活班李某的臉上,造成李某眼角打傷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郭某和王某在使用風鎬前沒有檢查風鎬與風繩的連接情況,沒有及時發現風鎬嘴滑絲致使風繩脫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沒有遠離使用的風鎬周圍,防止風繩脫落造成傷害,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郭某和王某使用風鎬沒能及時檢查風鎬與風繩的連接情況,沒有及時發現風鎬嘴滑絲,應負直接責任。

2、丁某發現滑絲沒有及時提醒郭某處理,應負主要責任。

3、李某沒有遠離使用風鎬周圍,安全意識差,負有連帶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使用風鎬要指定有經驗的專人進行操作,專人管理。

2、要加強對風鎬檢修與維護保養工作,對發現存在問題的工具要及時處理或更換。

3、使用風鎬過程中要隨時檢查風鎬嘴與風繩接頭的連接情況,連接要緊固、牢靠,並用鐵絲將兩端連接在一起,防止脫落。不準使用風鎬嘴滑絲或接頭鬆動的風鎬。

4、在使用風鎬的周圍其它人員要遠離,所處位置要保證不能傷害到自己。

5、工友之間要相互關心、相互幫助,發現問題及時提醒,共同促進安全生產。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在操作和使用工具時,要及時檢查工具的情況,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問題。正確使用工具,不能使用帶病的工具作業。在每道工序開始前和結束後要進一步經過確認,隻有這樣,才能更有效的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要真正做到“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生產任務的提升,必須建立在安全的基礎上,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案例七十四:倒鏈斷鏈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10月12日早班,某開拓隊在南翼行人下山上平台拆換絞車,當絞車被提升至平板車上方時,由於倒鏈鏈條使用日久鏽蝕,突然崩斷,倒鏈鉤頭突然反彈,從頂板上掉落下來,砸到了正在托運鏈條的職工劉某手上,致使劉某右手拇指被砸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人員未提前對使用倒鏈進行檢查,在倒鏈鏈條鏽蝕的情況下繼續使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受害人劉某在托運鏈條時,沒能預想可能發生傷害,安全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現場施工負責人,在施工前沒有安排落實對倒鏈的安全性能進行詳細檢查,應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劉某在托運鏈條時,沒能采取預防措施,托運鏈條方法不當造成傷害,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使用倒鏈前要進行全麵細致的檢查,必須在完好狀態下使用,任何人都不準改變廠家的出廠狀態使用。

2、使用倒鏈要合理選配,不準超載起吊,任何情況下不準使用單鏈起吊物體。

3、起吊點、起吊捆綁用具要牢固、可靠,較大物體起吊不要使用鐵絲,應使用鋼絲繩扣進行。

4、起吊重物時,人體任何部位不準在物體的下方,物體側向移動的前方也不準有人,托順鏈條人員要站在斜側位,不準垂直於起吊用具之下,防止砸傷、擠傷。

5、對使用的倒鏈每年至少要檢查一次,檢修過的倒鏈要按規定進行動載性能試驗和製動性能試驗,符合要求後方可繼續使用。

五、事故教訓與感想

作為礦井,有大量的安裝、拆除、搬遷工作,需要使用起吊工具作業,因此正確使用起吊用具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確保起吊安全的有效辦法,所有施工人員要認真作好起吊的安全工作。

案例七十五:南三變電所電擊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1998年5月4日早班,某隊電工王某、李某在南三變電所檢修時,停電後,王某、李某就直接去檢修設備。大約在14時20分本隊職工李某在沒有詢問的情況下就直接送了電,造成王某手部、麵部兩處電傷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王某、李某在檢修電氣設備時沒有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沒掛停電牌,沒有專人看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職工李某在沒有詢問的情況下,就擅自送電,是造成事故的又一直接原因。

3、電工王某、李某等安全意識差,思想麻痹大意,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王某、李某停電沒掛停牌,又沒有人員看護的情況,進行電氣設備檢修,對事故的發生應負直接責任。

2、李某送電不詢問,在不清楚情況下擅自送電,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應負管理、教育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電氣設備檢修要提前到機電管理部門辦理停電工作票,經批準後方可進行檢修工作。

2、大型電氣設備檢修,要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落實執行。

3、井下檢修電氣設備要嚴格按檢查瓦斯、停電、驗電、放電、打接地線、掛停電牌的程序進行,不準省略。

4、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不準其它人員代為進行送電操作,更不準使用電話聯係送電,送電操作前要認真進行確認。

5、井下供電“三大保護”必須完善、靈敏可靠,不經允許任何人不準擅自甩掉、調整保護裝置。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煤礦電氣設備的檢修,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不按《煤礦安全規程》、《電氣設備檢修規定》執行,就很容易發生觸電、電傷事故,因此機電檢修人員,不能粗心大意,始終保持高度的責任心,采取有效措施,預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案例七十六:電機車倒換集電弓擊傷跟車工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6月24日早班,某掘進隊當班安排8人,由組長李某負責到北四采區軌道巷裝廢管子,大約到16時20分左右,電機車從北軌大巷向副井底駛來,拉著兩車廢管子,到北四采區巷道交叉口處緩慢停了下來,這時電機車司機劉某準備將廢管子,倒運到北四采區上車場內,當電機車剛停下來還沒停穩,跟車工周某就想下車,就在這時電機車司機劉某正好倒換集電弓,打在跟車工周某的脖子上,當時跟車工周某被擊倒。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跟車工周某在電機車沒有停穩就想下車,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電機車司機劉某沒有觀察電機車周圍的環境,沒有與跟車工取得聯係,就倒換電機車集電弓,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機車司機沒有按規定,聽從信號指揮進行操作,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跟車工周某在電機車沒有停穩就想下車,應負直接責任。

2、電機車司機劉某沒有觀察電機車周圍情況,又沒有聽從信號指揮進行操作,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電機車司機和跟車工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電機車司機必須在跟車工的信號指揮下進行操作,不準隨意運行電機車,開車過程中要加強瞭望,注意觀察周圍環境情況。

3、跟車工上下電機車要在電機車停穩後方可上下,上下時人體要注意遠離架線和集電弓,特別是頭部。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在電機車沒有停穩的情況下,上下電機車,是嚴重違章行為,屬於趴、蹬、跳,在實際工作中要杜絕此現象的發生,事故的發生源自於幾種不安全的條件同時具備,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所以我們每一個人員都要牢固樹立“預防為主”的安全思想,不安全的事堅決不作,實現“三不傷害”的目的。

案例七十七:南七采區2709上順槽水泵爆炸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2年3月17日中班,某公司當班出勤12人,由帶班隊長劉某、班長張某帶領到2709上順槽正常掘進。接班後,班長張某發現工作麵迎頭有一窩水,就安排水泵工王某到工作麵迎頭將水抽幹,再進行打眼放炮,王某到達工作麵迎頭後就開起了潛水泵,不一會兒,就聽到“嗵”的一聲,接著就聽到王某的喊叫聲,其它人員急忙到工作麵迎頭一看,王某的臉部被炸傷,險些喪命。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由於潛水泵的葉輪被煤泥淤住,潛水泵送電後負荷過大、電流增加、溫度升高,導致潛水泵繞組相間短路,是造成潛水泵爆炸的直接原因。

2、水泵工王某到工作麵迎頭沒有對潛水泵進行檢查,潛水泵使用方法不當,是造成此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水泵工王某開潛水泵前違反《水泵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沒有對潛水泵進行檢查,就盲目的開潛水泵,應負直接責任。

2、帶班隊長劉某、班長張某沒有對工作麵迎頭進行現場檢查,就急忙安排水泵工王某去開潛水泵,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要正確使用潛水泵,使用潛水泵應懸掛在水窩當中,不能直接將潛水泵放在水窩內,防止被淤泥將潛水泵淤住。

2、開水泵前要對水泵的狀況進行全麵的檢查,發現問題處理後再開泵。

3、要隨時清挖水窩內的淤泥或淤煤。

4、潛水泵要浸在水中使用,避免因潛水泵溫度升高而燒毀。

5、使用好潛水泵自動開停裝置,如沒有使用自動開停裝置,要有人看護潛水泵,預防水排幹後水泵繼續運行而燒毀。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在操作各種設備之前,首先要進行檢查。潛水泵燒毀的較多,分析原因大部分是由於使用不當所致,所以需要加強潛水泵的使用與管理。

案例七十八:電纜掉落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8月15日早班,某隊安排王某、高某、胡某、張某等四人到北二聯處更換管路。在更換管路時,上方的50平方電纜突然從電纜鉤上脫落砸到王某、高某的頭上,造成輕微皮外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50平方電纜懸掛不牢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更換管路人員沒有檢查電纜的懸掛情況,事故預防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纜懸掛的施工單位,選用的電纜鉤強度低,懸掛不牢固,施工負責人應負直接責任。

2、更換管路的四人,在施工前沒有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環境,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不管幹任何工作,都要保質保量的完成,選擇材料要符合標準規定。

2、施工人員在工作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環境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此項工作表麵看是安全的,但實際工作中卻出現了事故,這就要求在安全問題上要多想,多分析,把安全的問題按照可能會發生事故來考慮,對想到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加以預防,才能保證安全。

案例七十九:耙矸機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4月的一天夜班,在2407掘進工作麵,某隊當班放炮後出煤,班長劉某開耙矸機,工作麵陳某、劉某用燈傳遞信號,班長劉某在未發出開機信號時就急著開機,陳某躲閃不及,被耙矸機繩打了一下,造成陳某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人員進入耙鬥運行範圍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開耙矸機不發開機信號,使工作麵人員沒有精神準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現場人員安全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陳某、劉某違章作業,在耙鬥運行範圍內,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班長劉某違反操作規程,不發信號就開耙矸機,對事故的發生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開耙矸機要提前發出信號。

2、使用耙矸機要有足夠亮度的照明。

3、使用耙矸機的過程中,耙鬥運行範圍內不準有人。

4、耙矸機安裝位置要合適,一般在距迎頭25m範圍內為宜。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耙矸機在礦井的生產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它可以降低員工的勞動強度。但隨著機械設備的增多,也給安全管理帶來難度,要求使用耙矸機的人員要熟悉耙矸機的性能、結構、原理,掌握正確使用的安全知識,預防操作耙矸機不當,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案例八十: 溜子鏈條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4年6月17日早班,某隊檢修班人員王某和李某在檢修刮板輸送機電機時,需要把電機和減速機拆開,由於電機和減速機連接過緊,王某試圖用液壓支柱、鏈條、連接環等將其分開,連接環使用過程中沒有用螺栓鎖住,致使被拉斷,鏈條被甩到距機頭0.5米處,險些打傷清煤人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安全意識薄弱,在使用連接環時沒有用螺栓鎖住,致使連接環在使用過程中被拉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檢修起吊過程中,清煤人員站位不當,是此未遂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李某沒有發現並製止王某的違章,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4、檢修過程中,班長和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安全意識淡薄,使用連接環不用螺栓鎖住,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班長和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李某沒有發現並製止王某違章,對事故負互保聯保不到位責任;

4、隊長書記安全教育不到位,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區隊領導要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加大互保聯保責任落實,創造安全工作環境;

2、職工工作中必須按章作業,根據礦上要求,嚴令禁止使用連接環(開口環);

3、班長必須做好現場較大檢修項目的安全和技術指導,確保現場安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及《作業規程》等三大規程進行工作,安全設施和安全工具必須符合要求。

案例八十一: 倒鏈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3年10月25日早班,某隊職工李某用倒鏈起吊重物,當時倒鏈外殼損壞,李某沒有在意,繼續使用,起吊過程中齒輪損壞,由於沒有外殼的保護,致使齒輪向外飛出,打到巷幫上,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安全意識淡薄,發現倒鏈不完好,但是繼續使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安全意識淡薄,在明知倒鏈不完好的情況下仍然使用其起吊重物,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重要責任;

3、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工具、設備等在使用前必須首先檢查確定其完好,否則不得使用;

2、起吊重物時人員必須站位得當,防止重物墜落傷人或者倒鏈損壞傷人;

3、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在一線工作中,任何一個小的疏忽,都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意想不到的嚴重後果,而且經濟上也將受極大的損失,我們一定要提前預見事故及其危害,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案例八十二: 帶電檢修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1年10月8日,某隊電工班在2401軌道巷檢修設備,班長安排趙某對排水設備進行檢修,趙某到達工作麵後對泵房設備檢修,發現一台BQD10-200開關啟動不靈敏,就對此開關進行處理,由於水量過大,水倉容量小,檢修時間不能過長,加上上方饋電距離檢修點太遠,於是趙某就為了省事沒有去停電,而是將200開關手柄打到零位後就進行檢修,在檢修中發現按鈕開關過偏,就用螺絲刀撥正,檢修時工具碰到接線柱,隻聽“嘭”的一聲,一道電弧光,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趙某安全意識淡薄,圖省事,帶電檢修電氣開關,導致短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該隊排水點在水量比較大的情況下,沒有設置備用排水設備,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趙某安全意識淡薄,帶電檢修開關造成事故,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該隊排水點設備配置和水倉設置不合理,隊領導應對此負重要責任;

3、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趙某的違章,對事故負重要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機電設備檢修必須按章作業,在檢修過程中,必須執行停送電製度,停電檢修必須掛“有人作業,禁止送電”的停電牌,防止誤操作事故發生。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必須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使職工能夠做到自主保安,自覺按章作業。另外,作為班長和跟班隊長,必須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力度,安排工作時必須將安全注意事項一並說到,防止職工圖省事違章作業。

案例八十三: 違章送電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2月18日早班,張某負責開2704皮順皮帶,11點半左右,電工趙某到皮帶頭說需要停電接一台潛水泵電源。張某說:“你和工作麵聯係好沒有?”趙某說:“已經和跟班隊長說過”。接著趙某就把350開關打至零位,並掛上停電牌,安排張某說“我不來送電,任何人都不讓送電。”安排完畢,趙某就去工作麵接電源了。大約1小時後,李某到皮帶頭說:“裏邊的水泵電源已經接好,需要送電。”張某說“必須趙某親自送電才行。”這時,李某很生氣地說:“就是電工讓我來通知你送電的。”張某說:“那不行,就是隊長來了也不行。”李某非要自己送電不可,張某堅決不讓。此時,在皮帶頭更換液力偶合器的機電跟班隊長看到此情景製止了李某的這一違章行為。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工趙某因停送電路途遠,為圖省事安排其他人員送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職工李某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拒絕電工的違章指揮,且自己意圖違章送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工趙某圖省事,安排並非電工的李某送電,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李某並非電工,強行送電,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跟班隊長現場管理不到位,不能很好的執行停送電製度,對事故負重要責任;

4、隊長負主要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必須加強職工的安全培訓,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在現場機電設備檢修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停電閉鎖,並且懸掛“有人作業,禁止送電”的停電牌,還必須做到,誰停電誰送電,防止發生誤操作事故。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安全事故往往是從一些細節和小事上引發的,所以我們每個人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安全責任製的落實,時刻做好互保聯保工作,確保工作安全。

案例八十四: 耙矸機掉矸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7月,某隊在南十一總回風巷施工,工作麵上山坡度大,職工曹某在開耙矸機裝矸時,因耙鬥裝矸量超過規定,導致從耙矸機上麵掉一塊矸,差點砸在耙矸機司機的腳麵上,幸好躲閃及時,僥幸躲過這一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曹某作為耙矸機司機,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操作,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曹某的違章沒有能夠及時發現並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隊長、書記對職工安全思想和安全培訓不夠,職工不能按規程操作,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曹某沒有按規程操作,違章作業,應負直接責任;

2、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3、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不準提前在耙矸機上存放大量的矸石或煤炭。

2、提高安全意識,按規程規定操作,不胡幹蠻幹,確保安全生產;

3、加強學習和培訓,提高職工業務水平;

4、跟班隊長加強現場管理,一同工作人員加強互保聯保責任落實,確保工作安全。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因為沒有按規程操作,在耙矸機上麵存矸過多,圖省事想一次裝滿,差點造成傷人事故。

通過這次未遂事故的教訓,我深刻認識到,不安全作業的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我們在以後的工作中要做到遵章守紀,規範上崗,不能因一時的疏忽大意,釀成安全事故,通過加強員工的業務技能學習,提高操作水平,加強互保聯保責任製的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案例八十五: 耙矸機斷繩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某月的一個中班,某隊在北翼-470軌道巷施工,班前會安排當班出矸,在到達工作麵後,張某負責操作耙矸機,到18點左右,張某為了趕任務心急氣躁,此時耙矸機前方出現一大塊岩石,由於石塊超重耙矸機耙不動,張某便進行猛拉,結果將鋼絲繩拉斷,斷繩彈了回來打到張某的腿上,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耙矸司機張某安全防範意識不強,班中心情急躁,在出現大塊矸石時生拉硬拽耙鬥,是釀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和班長沒有及時發現張某的違章並製止,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安全意識淡薄,在出現大塊矸石後,沒有做必要處理就生拉硬拽,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當班班長和跟班隊長沒有及時發現張某的違章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3、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各級幹部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操作耙矸機時不能生拉硬拽,拉不動時不能硬拉,應將耙鬥退回再耙。

3、增強互保聯保意識!及時發現製止不安全行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此次未遂事故使我們深刻的認識到不論幹什麼工作都不能急躁,人一旦心浮氣躁就容易失去理智,容易造成事故,如果時時刻刻都小心謹慎,不會出現斷繩現象。

案例八十六: 耙矸飛石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8月28日夜班,某隊班前會安排當班鋪道,新工人李某和幾個工友被安排負責固定軌道。在耙矸機跟前釘道時,耙矸機司機張某突然將耙矸機開動,從耙矸機上飛下一塊石頭打在了李某頭上,造成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耙矸機司機張某安全意識淡薄,在沒有事先觀察好周圍情況和發出開機信號的情況下開動耙矸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等人安全意識淡薄,在耙矸機跟前鋪道時,沒有將耙矸機停電閉鎖,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班長和跟班隊長沒有及時發現現場的違章,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耙矸機司機張某安全意識淡薄,在開動耙矸機時沒有觀察好周圍環境,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李某等人安全防範意識淡薄,在耙矸機跟前鋪道時與耙矸平行作業,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跟班隊長和班長沒有及時發現並製止現場的違章,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新工人的培訓教育工作,並且落實好導師帶徒工作,確保安全;

2、跟班隊長是現場安全管理第一責任者,必須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對違章現象及時發現並製止;

3、加強互保聯保責任的落實,創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氛圍,確保工作安全。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起事故使我們體會到無論幹什麼事情都要遵章守紀,按章作業,幹活時候要前後看清,注意觀察周圍環境是否安全。進一步加強互保聯保,當看見有不安全因素時應及時提醒工友,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互保聯保。

案例八十七: 帶電作業觸電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1月13日,王某發現單位會議室日光燈有兩個不亮,於是自己進行修理。他將桌子拉好,準備將日光燈拆下檢查是哪裏出了毛病,在拆日光燈過程中,用手拿日光燈架時手接觸到帶電相線,被電擊,由於站立不穩,從桌子上掉了下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安全思想意識淡薄,維修電器時沒有采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帶電作業,也沒有使用任何工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王某獨自操作,沒有人監護,是事件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安全意識淡薄,在沒有維修工具且帶電的情況下維修日光燈,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隊部會議室內日光燈損壞,隊領導沒有及時發現並聯係服務公司維修,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安全知識的學習提高安全意識;

2、操作、維護電氣線路及設備時,要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

3、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工具,不獨立作業,要做到“一人監護、一人作業”。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對本事件的學習,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時刻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按規章製度和安全技術措施作業,維修電器時必須先停電,後維修,嚴禁獨立作業。

案例八十八: 大巷扛長物行走觸電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1月13日,某隊班前會上班長董某安排陳某帶幾個繩套下井,陳某到鉗工房將繩套裝入編織袋內,由於編織袋太小,繩套露出很長一段,陳某扛在肩上準備上車時,工友張某看見提醒他說,“鋼絲繩套外露太長小心上麵架線”,陳某說“沒事,我這就放在車上了”,上人車時,由於架的過高,繩套碰在架線上,頓時火星四射,造成跳閘,幸好陳某抓的是編織袋,才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陳某井下扛長物行走,並且不聽勸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該班班長安排職工工作時沒有安排好帶東西的注意事項,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工友張某發現陳某違章,隻是勸說,沒有強行製止,互保聯保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該班班長安排工作不細,沒有講清楚帶東西的注意事項,對這次事故負直接責任

2、該職工陳某違章扛長物大巷行走,不聽工友勸阻,對這次事故負主要責任。

3、工友張某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帶物件下井嚴格按規程進行,對較長的物品、工具不能用肩扛;

2、加強業務知識和安全知識的學習,增強安全意識

3、對工友的勸阻要引起重視,並及時改正。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次事故,讓我們認識到,無論幹什麼工作都要認真、仔細、嚴格按規程辦事,不能圖省力而違反規定,對工友的提醒和勸阻要引起重視,平時工作要多觀察,多一些防範意識,這樣才能搞好安全生產。

案例八十九: 打眼斷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開拓隊班前會布置完安全生產工作和當班任務後,開始下井,到達工作麵後班長劉某首先檢查現場,確認無隱患後,安排打眼工張某、劉某、黃某、李某和朱某在前麵打眼,其他人員在後麵出渣與打水溝工作,由於打眼工作緊張,五人直接開始打眼,在第一個眼打了不到一半時,隻聽見“啪”的一聲響,釺子被打斷,機頭及汽缸猛地落在地上,幸虧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五名打眼工在打眼前沒有仔細檢查好所用設備,直接開始打眼工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班長和跟班隊長對打眼這一重要工作環節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五名打眼工安全意識淡薄,圖趕時間,未對設備進行檢查就開始打眼,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跟班隊長和班長沒有及時發現並製止打眼工的違章,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在今後的工作中,應該在打眼前首先檢查好設備,防止設備問題影響安全。另外,打眼過程中要全神貫注,對打眼角度與插釺情況做到心中有數,超前預防事故的發生。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此次事件後,讓我們深刻認識到,粗心大意幹工作是不行的,造成事故的後果將非常嚴重,在工作中精益求精,上標準崗幹標準活,加強業務技能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案例九十: 帶電搬移電器設備觸電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某月的一天,某隊工作麵延伸,對電器設備進行搬移,進班會安排電工張某和李某負責電氣設備的搬移工作,電工張某和李某在沒有停電的情況下就往前拽電纜,這時跟班隊長從旁邊經過,問停電了沒有,張某說:“沒事兒”。於是接著往前搬移,當把設備搬移到位,開始掛電纜時,由於電纜有外傷,把正在掛電纜的李某電到,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工張某和李某安全意識淡薄,沒有停電就進行開關搬移,並且不聽勸阻,嚴重違反操作規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發現張某和李某違章,沒有及時強行製止,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工張某和李某違章帶電搬移設備,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跟班隊長發現違章沒有及時製止,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進行檢修或搬遷電氣設備前必須切掉電源。

2、井下施工必須製定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3、加強業務技能學習,提高自身素質。

4、加強互保聯保以及自主保護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是一起機電類事故,究其原因是當班職工嚴重違反了《煤礦安全規程》及礦有關嚴禁帶電移動電器設備的規定,安全意識薄弱,作為機電技術人員要心細,按章操作。班長和跟班隊長要積極發揮現場協調和監督作用,嚴格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案例九十一: 電源短路燒壞電瓶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4年7月29日,職工徐某給機車電瓶充電,為圖省事少跑幾步路,沒有停電源就拆卸電源插頭,導致拆卸過程中電源短路,燒壞電瓶插座,同時將其手燒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徐某安全意識淡薄,帶電拆卸電源插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作為現場安全管理第一責任者,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徐某違章帶電拆卸電源插頭,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負主要責任;

3、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檢修、移動、拆除帶電設備時,必須做到停電閉鎖,並且懸掛“有人作業,禁止送電”牌;

2、加強安全意識教育,提高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做到按章作業,確保安全;

3、加強跟班隊長的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這次事故,反映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違章的嚴重惡果,幹什麼活都要注意細節,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實現“從零開始,向零奮鬥”的安全目標。

案例九十二: 斜巷運輸中紅燈自滅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某月的一天,某隊在北四下山下放車輛時,紅燈突然自滅,絞車司機胡某發現後及時配合檢修人員進行檢查,同時向值班隊長彙報。經檢查發現接線柱螺母鬆動,造成接觸不良使紅燈自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當班電工由於巡檢不到位,紅燈接線柱螺母鬆動未及時發現,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機電隊長平時安排工作不到位,使得下屬人員對五小電器檢修不重視、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當班電工巡檢不重視、不到位,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分管機電隊長安排強調工作不到位,現場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工作要做到平時,提高責任心,對所管設備力求檢修到位,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對機電設備、五小電器等要采取包機製,完善包機責任製的標準,明確機電維修人員的責任。

3、加強崗位培訓和技能水平的提高

4、提高安全以及整體利益的榮辱觀,樹立大局意識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可以說這是一起機電事故,雖說隻是一個不起眼的紅燈,但其牽扯的安全很重要。試想,如果當時正有人從下麵上來,就有可能出現礦車撞著人的危險,後果非常嚴重,會給家庭、個人、區隊乃至礦井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為此,工作必須做在平時,努力提高個人安全意識和電器設備的日常巡檢力度,保證安全生產。

案例九十三:溜子鏈條拉斷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11月20日早班,班前會上安排機電工耿某和李某負責檢修工作麵溜子,在試運轉前沒有發現鏈條翻鏈,當開動溜子時把鏈條拉斷,造成設備損壞事故。幸虧當時附近沒有人,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耿某和李某檢修責任心不強,在試運轉前沒有對設備進行詳細的檢查,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作為現場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沒有詳細安排好安全注意事項,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在檢修過程中,耿某和李某責任心不強,導致斷鏈事故的發生,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跟班隊長是現場安全管理負責人,管理不到位,應負主要責任。

3、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檢修過程中,要仔細認真,不能麻痹大意,杜絕違章,才能做到安全生產;

2.跟班隊長和班組長作為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必須監督管理到位,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礦上曾經教育過廣大幹部職工,責任勝於能力,也就是說,做什麼工作都必須有責任心,如果沒有責任心,麻痹大意,就算技術再高,也有出亂子的危險。所以,我們每一個人必須帶著責任去工作,用心做好每一件工作。

案例九十四: 擅自送電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4月10號早班,某隊安排南七二部皮帶巷架棚出渣。開溜子時,溜子沒有電,跟班隊長劉某安排耙矸機司機王某去移變硐室送電。此時,電工張某正在檢修風機,將開關把手打至零位,並在半圓木上寫有“禁止送電”警示。王某沒有注意半圓木上的字就擅自送電。風機啟動將電工張某電擊了一下,險些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王某安全意識淡薄,違章送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電工張某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按照安全規程要求停電閉鎖掛牌,沒設置專人看守,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跟班隊長劉某違章指揮,讓不是電工的王某去停送電,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王某安全意識淡薄,自己不是電工,不具備送電身份要求,且沒有注意到半圓木上寫有“禁止送電”的警示,違章送電,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電工張某檢修風機時,沒有設專人看護停電開關,也沒有專用的停電牌,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跟班隊長違章指揮,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檢修電氣設備或機械設備時必須停電,並閉鎖。

2、要使用專用的停電牌,或有專人現場看護,中途不準離開現場。

3、今後工作中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必須執行好停電、閉鎖、掛牌製度,確保安全。

4、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在沒有搞清停電原因時,不準擅自送電。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次事故,使我們懂得了在井下無論幹什麼活都得看清,熟悉現場情況,特別是電器設備停送電。停電要掛標識牌,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製度。還有就是,不能擅自停送電,必須由電工進行操作。

案例九十五: 使用手持電動砂輪機

觸電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8月某日,某隊在調度室改造施工電纜線橋時,需要在電纜線橋上開幾個出線孔,於是李某準備用手持電動砂輪機在線橋上割出一個10×7mm的口子,當通上電時,手持電動砂輪機漏電。李某當時觸電,身體抽筋無法動彈和說話,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在使用手持電動砂輪機前沒有認真檢查完好情況,是導致工作時發生輕微觸電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友們沒有起到監督作用,在李某違章的情況下沒有及時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沒有認真檢查設備,有圖省事心存僥幸的心理,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工作麵現場監督不到位,監督人員沒有及時察覺到工作人員已經觸電,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技術人員對安全施工措施強調不到位,沒有監督落實,對事故負技術責任和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在使用帶電設備前都必須進行詳細的檢查,特別是開關和電纜等有漏電危險的設備、工具等,要安裝、使用漏電保護裝置,並有可靠的保護接地,防止發生觸電事故。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1、要把安全工作由事後處理變為事前預防,將安全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

2、使用前要認真檢查工器具等的完好情況,實現本質安全;

3、要把安全管理工作變“盲目管理”為“目標管理”,對安全管理提出明確的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4、真正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落到實處。

案例九十六: 鑽床鑽孔傷人事件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機床組的華某為采煤隊自製的道夾板進行鑽孔,由於該隊在下料時,沒有把鋼板的邊沿割齊, 華某為圖省事,將兩塊鋼板直接夾在虎鉗上就開始鑽孔,在鑽削的過程中,工件產生鬆動,廠部管理人員宋某恰好走過來叫華某,向其詢問生產情況,華某聽到後,在沒有等鑽頭停穩的情況下就向上提鑽,處於鬆動狀態的工件被鑽頭帶起,並隨鑽頭一同旋轉,將華某的右手中指劃傷,造成一起輕微傷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華某在裝夾工件前,明知該隊所下的料邊不齊,為圖省事將兩塊鋼板直接夾持在虎鉗上進行加工,在發現工件鬆動的情況下,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在鑽頭未停穩前,且工件已經鬆動的情況下,盲目上提鑽頭。華某安全意識不強,在加工過程中多次出現危險隱患的情況下,沒有進行及時處理,安全自保意識差,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管理人員在華某正在作業的情況下詢問工作情況,選擇的時機不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華某的注意力,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機床組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職工管理不嚴,安全監管不到位,職工違章作業時有發生,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4、廠部領導對職工管理不嚴,教育不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又一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華某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意識差,多次出現隱患沒有及時處理,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管理人員在華某工作時與其談話,分散了華某的注意力,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機床組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職工管理不嚴,安全監管不到位,對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

4、廠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負領導責任。

四、防範措施

1、對職工加強安全意識教育,提高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和遵章操作的自覺性。

2、在對工件進行鑽削加工時,一定要根據工件的具體狀況選擇一次裝夾的數量和裝夾方法,確保工件整體裝夾牢靠。

3、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作業現場,進一步強化現場的安全管理,按照作業流程要求,指導職工實施標準作業。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這次事故的發生說明我們的職工在生產中,仍存在安全意識不強,違章蠻幹的現象,這種現象的繼續存在,時刻威脅著我們每一位職工的安全。對於我們每一位職工而言,遵章守紀,安全生產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為了我們大家共同的幸福,我們在工作中一定要時刻牢記安全責任,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堅決做到不違章,不蠻幹,按章操作,安全生產。

案例九十七: 拆除試驗電源觸電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年某月的一天,電工組組長華某安排曹某檢修開關本體,當曹某正在對本體進行帶電試驗時,因有私事,在沒有停電也沒有向附近其他任何人交代的情況下擅自離崗,辦完事回來後,直接用雙手去拆除電源,造成兩相觸電,多虧附近的同事發現及時,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搶救後才脫離危險。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曹某在帶電試驗開關本體時,違反勞動紀律,在既沒有按規定停電,也沒有向附近其他任何人交代的情況下離開工作崗位,回來後,又在沒有確認開關本體是否帶電的情況下,拆除電源線,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電工組組長在安排曹某檢修開關時,沒有安排監護人進行監護,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廠部領導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勞動紀律執行差,安全管理方麵存在漏洞,職工有章不循,存在習慣性違章現象,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曹某安全意識淡薄,在離開檢修開關時,沒有切斷電源,也沒有跟同事交待,回來後也沒有確認是否帶電,違章拆除電源,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電工組長安排工作不合理,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3、廠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四、事故預防措施

1、對職工加強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安全自保意識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2、在操作電器設備時,一定要嚴格執行停送電和掛牌檢修製度,在檢修設備和拆除電源前,要嚴格執行停電、放電和驗電程序。

3、對電器設備進行帶電試驗時,要設專人進行監護。

4、在員工間嚴格執行安全聯保互保製。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在修理電器設備時,一定要嚴格按照規程操作要求執行停送電製度,精心操作。馬虎大意,違章操作就會釀成災禍,給事故者本人、家庭、單位造成損害。安全是職工最大的福利,在檢修設備時,我們一定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按章操作,盡到安全互保聯保責任,確保安全檢修。

案例九十八: 電器除塵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電工組組員吳某按班組內部的責任分工,對加工組處的配電盤進行除塵,作業前,吳某問組長胡某停電了嗎?組長胡某說停了,吳某隨後就開始對配電盤進行除塵,當用毛刷將配電盤外表的灰塵清掃完畢後,打開配電盤上的開關盒蓋,準備清掃內部灰塵時,手碰到相線,手臂感到發麻,吳某趕忙停止除塵,用電筆對相線進行驗電,電筆顯示有電。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吳某在對配電盤進行除塵作業前,沒有按規定到上級電源處停電掛牌,而是問班組長是否停電,在得到電已停的信息後,沒有按規定進行驗電就進行作業,吳某輕信他人,自保意識差,不按規程作業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組長胡某在沒有對需停的電源進行確認情況下,不負責任地向組員發出錯誤的信息,使吳某在配電盤帶電的情況下,違章作業,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廠部領導對職工管理不嚴,教育不到位,停送電管理方麵存在管理漏洞,職工安全意識淡薄,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吳某安全意識淡薄,自保意識差,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組長胡某在沒有對需停的電源進行確認情況下,不負責任地向組員發出錯誤的信息,使吳某在配電盤帶電的情況下,違章作業,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廠部領導對職工管理不嚴,教育不到位,停送電管理方麵存在管理漏洞,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防範措施

1、對職工加強安全培訓教育,提高職工安全自我防範意識。

2、在檢修設備時,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先停上級電源,懸掛“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警示牌或派專人看守,然後對所檢修的設備進行放電、驗電,確認無電的情況下,方可進行作業。

3、施工單位在電器設備檢修時,要實行停電工作票的製度,建立審批、操作、監護等操作流程。

4、完善漏電、接地、過流等保護設施。

5、各級領導幹部要堅持現場巡查製度,監督並指導職工規範操作。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安全意識差,輕信他人,違章操作遭觸電,性質是非常嚴重的,人的生命對於我們隻有一次,不該因為粗心大意,而丟掉生命。

在安全問題上,我們一定要牢固樹立自己的安全自己管的自我管理理念,拒絕“三違”現象的發生,按章操作,確保安全生產。

案例九十九: 違章磨削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有一天,某班組組長黃某安排徒弟鄭某將一門鼻前角的圓弧頭去砂輪機上打磨,由於工件太小,無法用手直接拿著在砂輪機上磨削,鄭某就找了一把鉗子夾住門鼻,到砂輪機處進行磨削,由於打磨的部位為圓弧麵,需要不停地轉動工件,徒弟操作不熟練,工件不慎從鉗口飛出,甩向鄭某的頭部,幸虧鄭某躲閃及時,才避免了一場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組長黃某既是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又是徒弟鄭某當班的安全生產監護人,在鄭某不具備獨立作業的條件下,安排其打磨有較大磨削難度的工件,既沒有向徒弟講解如何正確操作,也沒有在現場進行指導監督,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鄭某在自己不具備獨立操作的條件下,聽從師傅的違章指揮進行違章冒險蠻幹,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廠部領導對職工管理不嚴,教育不到位,“導師帶徒”活動開展的效果不好,安全管理方麵存在漏洞,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組長黃某安全意識淡薄,且不負責任,對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鄭某在自己不具備獨立操作的條件下,聽從師傅的違章指揮進行違章冒險蠻幹,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3、廠部領導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書記對事故負有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對職工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責任感和安全生產意識,做事盡職盡責,確保安全生產。

2、做好新員工的“導師帶徒”工作,嚴禁新員工在實習期內獨立操作。

3、在砂輪機上磨削時,一定要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戴防護眼鏡,站在側麵操作,磨削小工件時,要采用專用夾具夾緊。

4、對參加“導師帶徒”活動的師徒雙方定期進行考核,並將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指標,考核結果與工資掛鉤。

5、各級領導幹部要堅持現場進行巡查,及時發現和製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處理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砂輪機屬高速旋轉具有較大危險性的機械,如操作不當,就會引發事故。在這例事故中,師傅不盡責,在徒弟不具備獨立操作資格的條件下,違章指揮,讓徒弟獨自去磨削門鼻,徒弟冒險蠻幹引發事故。為了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我們一定要進一步加強“導師帶徒”活動的管理,強化師傅的安全管理責任,在帶徒過程中,師傅要用心教,並根據徒弟的實際工作能力,適當安排工作,並做好現場安全指導監督工作。徒弟要刻苦學習,牢記師傅的教導,師徒平時要多交流,多溝通,盡到各自應盡的義務,工作中做到不強幹,不蠻幹,安全生產。

案例一百: 違章操作引發短路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2月20日機電互檢,在檢查某隊井底車場小絞車BQD10—80N型啟動器時,該隊兩名電工按照電工手指口述的要求逐步操作,停電、閉鎖、掛牌後,檢查瓦斯濃度正常,驗電時電筆指示燈不亮,然後使用放電線進行放電作業,突然產生一團火光,上級饋電被頂跳。

事故發生後機電科王某組織現場人員進行分析處理,發現該隊電工所使用的電筆完好,驗電時操作不當致使指示燈不亮;跳電是由相間短路引起,隨後又對開關隔離開關進行了檢查,發現隔離開關存在不完好現象,不能完全斷開,該隊電工在放電時,線鼻子橫放兩相短接造成相間短路。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工檢修時,沒有確認停掉上級電源,電工放電時,線鼻子橫放使兩相短接是導致相間短路的直接原因;

2、啟動器隔離開關存在重大隱患,包機電工日常檢修不到位,沒有能及時發現問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電工在驗電時由於操作不當沒能及時發現設備帶電,是導致相間短路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啟動器隔離開關不能完全斷開,包機電工日常檢修不到位,沒能及時發現問題,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電工放電方法不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電工在驗電時由於操作不當沒能及時發現設備帶電,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4、機電隊長和班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沒有安排好現場安全工作,對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

5、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電氣設備的日常檢修與維護,並將重要部位檢修到位。電器設備檢修時必須經過停電,驗電確認。

2、當天發現的問題、隱患當天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3、進一步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確保檢修質量。

4、提高電工操作技術水平,將手指口述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此次事故影響副井提升近40分鍾,給生產帶來嚴重影響。若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必須加強對機電工業務技能培訓,增強責任心教育,機電安全關乎全礦人員的生命安全,所以必須高度重視。

案例一百零一:檢修導致開關燒毀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某日早班,某隊安排電工王某去處理北皮低壓開關故障,王某在打開低壓開關檢查時,發現開關內部觸頭有電弧痕跡,於是,他就用電工刀及砂紙處理觸頭,由於沒有儀表檢查其絕緣,覺得處理差不多了,在不蓋防爆蓋情況下開始試送電,結果隻聽“嗵”的一聲,開關內部一股濃煙夾雜著火光噴射出來,把正在送電的王某險些燒傷。開關內部因短路而燒毀,使開關報廢。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工王某安全意識淡薄,業務素質低,對電氣設備常識了解不夠,不蓋防爆蓋就送電,違反操作規程,致使開關短路燒壞,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隊領導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不夠,致使王某在工作中帶電操作,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工王某安全意識淡薄,在沒有經儀表測試的情況下,擅自送電試驗,導致短路燒毀開關,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機電隊長和班長沒有安排好當班工作注意事項,平時工作要求不嚴,對王某違章沒有及時發現並製止,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3、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增強安全意識,提高業務技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

2、在工作中一切把安全放在首位,杜絕違章作業。

3、檢修任何帶電設備時,必須停電、閉鎖、掛牌,在對開關類電器進行試送電時,必須蓋上防爆蓋。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此次事故,一定要增強安全意識,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能,確保人身安全和設備正常運行。

案例一百零二: 充電設備短路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隊職工李某在班長安排下進行更換充電架指示器工作,由於一方螺絲難以卸下,李某就用自製套管頂住螺絲,結果造成了充電設備的短路。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充電工李某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搞清充電設備原理,冒然工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充電班班長曹某安排工作不細致,安排工作沒有講清楚詳細的安全注意事項,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技術副隊長對36v“安全電壓”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技術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充電工李某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操作,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班長曹某安排不當,且沒有強調安全注意事項,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3、技術隊長沒有及時編製措施,並且給職工貫徹學習,對事故負技術責任;

4、隊長對事故負領導責任,書記對事故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處理或檢修機電設備工作時,要把安全工作布置細致,要製定專門技術措施。

2、每一個工作崗位應加強培訓學習,提高自身業務素質。

3、自製工具的使用應得到安全確認後再投入使用。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煤礦工作沒有絕對安全,隻有相對安全。做每一項工作前都要考慮到每一個細節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盡管有時候認為是安全的也應有防護措施,做到盡善盡美,盡細盡美。

案例一百零三: 箕鬥舌板座壞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0年10月18日中班9時,主提升司機馬某、謝某在正常操作中,正在1#箕鬥下放離裝載還有30米左右時,監護司機謝某突然發現電流表有異常,立刻按下急停開關,並及時通知裝載司機檢查是否有異常,並通知有關部門和領導及時到現場處理。當裝載司機聽到異響聲音後沒有能夠及時打急停。舌板自動伸出,碰上剛好下放的1#箕鬥,由於慣性,等箕鬥停下來時,箕鬥表麵已被刮破3米左右,造成停產長達五小時左右的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鉗工檢修不到位,舌板自動彈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裝載司機未能及時發現並收回舌板,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絞車司機馬某、謝某沒有及時把車停住,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4、機電檢修人員檢修不到位,導致故障出現,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鉗工檢修不到位,設備不完好,沒有及時處理,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裝載司機沒有及時反應並收回舌板,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提升司機發現問題操作判斷不及時,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4、機電隊長和班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安全隱患的處理沒有督促好,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5、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電鉗工加強日常檢修質量,對發現的設備隱患必須立即處理,處理不掉的必須及時向隊部反應,不能遺留安全隱患,要確保設備完好。另外,值班電鉗工加強巡檢,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彙報,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五、事故體會及感想

檢修不到位,設備不完好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源,在工作中我們要時刻加強設備的巡檢工作,要按章操作,如發現設備異常立即停機,並彙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避免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案例一百零四: 檢修壓風機擠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3年9月18日早班,壓風機司機棘某早班接班時,夜班司機李某說2#壓風機低壓缸缸頭有不正常的敲缸聲音,已經停機,判斷是活塞杆端頭絲堵鬆脫。棘某接班後打開缸頭,做好檢修準備,9點多,檢修班長陳某到達,配合檢修人員將缸蓋取下,剛取下,棘某就慌忙去用手摸,不小心,手指被缸體與缸蓋擠住,小手指指甲被擠掉。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壓風機司機棘某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注意事項掌握不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司機棘某和維修班長陳某沒有做到互保聯保,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維修鉗工本人是班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壓風機司機棘某安全意識淡薄,缺少對設備的了解和安全注意事項的了解,私自開檢設備,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檢修班長陳某作為班長,沒有給棘某講清楚安全注意事項,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而且沒有做好互保聯保,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3、隊長負有領導責任,書記負有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提高業務技能水平,增強安全意識;

2、加強自我保安意識,用心做事;

3、加強互保聯保工作的落實,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事故發生後我們要從中吸取教訓,在處理問題時必須做好自主保安,通過這起事故的發生,無論我們在什麼崗位,無論做什麼工作,都要加強自我保安意識,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加強互保聯保工作,避免以後類似事故的發生。

案例一百零五: 接觸電焊鉗口觸電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6月23日早班,範某在加工東西的時候,由於天氣比較炎熱,加之通風不良,身上大量出汗,將工作服和手套都濕透,在更換焊條時,觸及焊鉗口,造成電擊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焊工大量出汗,造成人體電阻降低,更換焊條時不注意碰到焊鉗口,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焊機空載電壓過高,超過了安全電壓,但是範某沒有及時做出處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焊接過程中沒有安置通風裝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隊領導沒有及時發現範某的違章,並督促其整改,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焊工範某明知道有安全隱患不及時處理,違章作業,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隊領導沒有及時發現電焊機的安全隱患,並進行處理,對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

3、技術隊長沒有及時編製焊接工作安全技術措施,對事故負技術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進行焊接工作時,必須編製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並且嚴格執行。焊接物件時要有通風裝置,使空氣流通,加強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各種操作規章製度。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此事故,能認識到做任何工作都必須按章操作,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工作中的安全隱患不能得過且過,必須立即處理,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案例一百零六: 打掃絞車衛生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一日中班,當時主井絞車房在崗司機有3人,臨近下班時,一個正司機正在開車,有兩個副司機張某和李某去擦車,司機張某用拖把擦滾筒的灰塵時,不小心將拖靶放到了鋼絲繩內,被帶到了滾筒上,幸虧及時撒手,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司機張某安全意識淡薄,為了提前完成工作,用拖把對正在運行的滾筒進行清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司機李某同時跟張某打掃衛生,沒有及時發現並製止張某的違章行為,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司機張某違章作業,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司機李某互保聯保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並製止張某的違章,對事故負互保聯保不到位責任;

3、班長對安全要求不嚴,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在工作中要盡職盡責,精心操作設備,不能分心,樹立安全意識,杜絕違章。另外必須按章作業,作為提升司機,必須做到一人開車,一人監護,另外不能為圖省事,提前在設備運轉的情況下打掃衛生,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這起事故,認識到我們在工作中,無論工作內容大小,重要與否,都必須用心去工作,在煤炭係統工作,無論何時何地,都必須首先考慮到安全,在設備衛生打掃時,盡量在設備停止運轉時進行,並且一起工作的人員要做好互保聯保,及時提醒,確保安全。

案例一百零七: 副井絞車跑車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由於副井液壓站電磁閥滲油嚴重,由鉗工張某和路某進行處理,10時05分,司機把大小罐提至井筒錯罐位置,停止油泵,鉗工開始處理漏油,當時沒有把油路閥門關閉,10時55分處理完畢,開始試車,司機啟動油泵按鈕,在沒有給定電流,沒有鬆開製動閘,沒有開車信號的情況下絞車突然運行,司機及時踩了腳踏開關緊急停車,絞車已經運行了8米左右,叫電工前來檢查處理後,恢複正常。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鉗工在處理液壓站漏油的過程中不細心,沒有關閉油路閥門,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提升司機沒有提醒鉗工關閉油路閥門,沒有起到互保作用,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鉗工張某和路某安全意識淡薄,責任心不強,在處理液壓站漏油的過程中不細心,沒有關閉油路閥門,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提升司機沒有提醒鉗工關閉油路閥門,沒有起到互保作用,對事故負互保聯保不到位責任;

3、班長安排工作沒有詳細強調安全注意事項,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在處理副井液壓站故障時,應首先關閉油路閥門,以防發生跑車現象,工作過程中應該細心,並且必須按照程序進行處理,避免誤操作。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此次事故,充分體現互保聯保的重要性,在今後的工作中一定要做好互保聯保,及時提醒身邊的人,及使製止不安全的行為。檢修工作必須按照程序進行,按章作業,要有責任心,工作思路要清晰,不可麻痹大意或者圖省事。

案例一百零八: 違章操作壓風機事故

一、事故經過

1993年某月某日早班13時左右,因井下用風量大,壓力不夠,需要再開一台壓風機以提高壓力,當班司機陳某和李某按照分工,陳某操作機械,李某操作電器,當時陳某把冷卻水閘門打開後,去盤車2-3圈,盤完車後,忘記了把盤車手把取下來,陳某也沒有再做詳細的檢查,盲目的給李某發出了開機信號,在開機按鈕按下的一瞬間,壓風機發出了刺耳的響聲,緊急停機,這時盤車手把甩出了兩米多遠,而且彎曲,電動機的盤車槽已經拉裂,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陳某和李某沒有按照操作規程的規定要求進行操作設備,違章作業,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員工間的相互配合不好,在操作過程中沒有做好互相的監督和監護工作,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3、陳某思想麻痹,馬虎大意,三忽思想嚴重,工作不認真不負責,安全意識不強,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陳某粗心大意,工作馬虎,工作不認真不負責任,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李某與陳某一同工作,互保聯保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並提醒陳某,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責任意識,加強自主保安意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互保聯保責任的落實,增強工作責任心,按章作業,確保安全。

五、事故體會及感想

工作必須有責任心,來不得半點馬虎,特別是作為壓風機這樣的特殊崗位,更要按章精心操作,認真負責。

案例一百零九:主井絞車高速提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6月22日早班,裝載維護工檢修完畢後,裝載司機聯係車房上人,要罐後等了好大會兒才回信號,司機接到信號,忘記了是上人,而裝載司機喊井口信號工接人不及時,造成絞車司機以10米/秒的速度將人提到井口。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絞車司機責任心不強,精力不集中,是造成該事故的主要原因;

2、裝載司機未及時通知井口信號工接人,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絞車副司機沒有及時發現並提醒主司機的錯誤,監護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絞車司機責任心不強,馬虎大意,在沒有搞清開車意圖的情況下開車,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裝載司機沒有及時向井口發出接人信號,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隊領導平常管理不嚴格,造成職工責任心不強,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每次上下人時,各地點應該相互配合好,不清楚信號時應該用井筒電話聯係清。

2、加強司機責任心,要做到精心操作。提升過程中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副司機要監護到位,嚴格執行手指口訴。

3、隊領導要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防範意識。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這次事故,讓我們知道,在工作中來不得半點馬虎,作為一名絞車司機,責任重大,要做到精心操作,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操作中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搞好互保聯保,確保提升。

案例一百一十: 主井絞車傷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2月13日早班10點30分左右,主井絞車司機謝某和魯某正在采用自動方式提煤,這時,調度室通知說井下煤量不大,暫時停止提煤。司機掛斷電話後就去打掃衛生,擦拭絞車。由於主司機謝某在不提煤離開操作台時沒有把自動方式轉換到手動方式,在擦拭絞車時,突然提煤,絞車轉動起來,將正在擦拭絞車的司機魯某手被碰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絞車司機在離開操作台或者不提煤時,應檢查提升方式是否在手動提升方式,絞車司機沒有做到這一點,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調度室在通知提煤時,隻通知裝載司機,沒有通知絞車司機做好準備,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監護司機沒有起到監護作用,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主絞車司機在停止提煤離開崗位時,沒有按規定將提升方式轉換為手動,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調度室通知提煤隻通知裝載,沒有通知絞車司機,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副司機沒有及時發現並糾正主司機的不當行為,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每次使用自動提煤結束後司機應該轉換到手動提升方式,副司機要進行確認,在離開或者停止提煤時必須在手動位置。

2、在每次調度室通知提煤或者停止提煤時,都要同時通知裝載司機和絞車司機或接到通知的一方用電話上下聯係好,在操作、發信號。

3、女工在接觸旋轉部位或擦拭機械設備前必須把長發戴在帽子內,正確使用防護帽,穿戴要整齊。

4、隊領導應加強職工安全教育以及安全培訓,使職工能夠做好自主保安。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這次事故主要是由於絞車司機責任心不強造成的碰手事故,也是由於粗心大意造成的,在今後的工作中要牢固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時刻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強自我保安意識。在操作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規範操作,精心操作,必須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做到不安全不開車,確保安全。

案例一百零一: 吊運設備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1年12月24日早班,鉗工路某在檢修地麵壓風機房3#壓風機時,砸好墊子,抹好鉛油後開始吊運缸蓋,在運輸過程中,起吊鉤鉤住的管子突然斷裂,砸在檢修工路某的右腳上,造成腳趾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在起吊前檢修工路某沒有采取可靠的起吊點,而是用冷卻水管作為起吊點,導致在起吊過程中管子斷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場其他檢修工沒有做好互保聯保,對路某的違章沒有強行製止,互保聯保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起吊過程中人員站位不當,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路某起吊物件前沒有采用可靠的起吊點,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起吊過程中其他檢修人員站位不當,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在場人員沒有及時發現並製止路某違章,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4、班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5、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在今後的工作中,對起吊設備及起吊連接要做好詳細的檢查,工作中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規定的做,不得違章,不可蠻幹,不可存有僥幸心理。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此事故,使我們認識到,在現場工作中,任何一個小的疏忽,都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意想不到的嚴重後果,而且經濟上也將受極大的損失,我們一定要超前預見事故及其危害,將事故在萌芽中杜絕。

案例一百一十二: 電弧傷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2年3月17日下午13點30分左右,某隊電工劉某、李某準備在副井口信號房低壓開關櫃內接電焊機電源線,當電焊機電源線接好後,劉某在送電時,突然,從空氣開關內冒出弧光,把劉某的右手燒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劉某在操作送電時,沒有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自我安全意識淡薄,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電工李某沒有起到監護人的作用,沒有對劉某的操作進行提醒,互保聯保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隊領導平時安全教育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劉某沒有采取預防措施,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李某沒有及提醒劉某操作,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班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接領導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操作停送電時,要采取可靠的預防方法,操作低壓設備時也應戴絕緣手套。

2、監護人要認真注意操作人的操作程序,發現問題應該立即進行提醒製止,做好互保聯保。

3、在檢修電氣設備前應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並且認真貫徹執行。

4、各單位領導要抓好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技能,做好自主保安。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此次事故,充分體現事故預想的重要性,預則利,隻有這樣,才能更好的防止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

案例一百一十三 電動機碰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由於-560水泵房剛交接,某隊於2006年8月12日早班班前會布置鉗工組調整-560泵房2號水泵間隙,由班長李某帶趙某等幾個人負責調整間隙,趙某等人把所需要的工具、材料都放入工具包,坐人車到-560水泵房,開始拆卸2號水泵端蓋,幹了一會兒,大家準備休息一下,趙某就手摸著正運轉的水泵電機風罩準備坐下,手指頭正好碰到電機葉片上,把中指碰傷,頓時鮮血流了出來,造成中指受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趙某安全意識淡薄,在準備坐下休息時,選擇位置不當,沒有看清楚電機正在運轉,就用手扶水泵電機風罩,致使電機風葉傷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身為班長,沒有抓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導致趙某在工作間隙休息時手扶錯位置受傷,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一同工作的幾個工友,沒有及時發現並提醒趙某,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趙某安全意識淡薄,休息前沒有觀察好周圍的環境,手摸運轉的部位,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班長李某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沒有提前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對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3、較大檢修工作,技術隊長沒有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對事故負技術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在工作過程中,如果工作強度大,中途需要休息,在歇息前必須檢查好周圍的環境是否安全,選擇好合適位置,檢查好頂底板和周圍環境,防止出現意外事故。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本次事故,我們得到了很多教訓。在今後的工作中必須按章作業,加強安全意識,始終將安全放在第一位,並且,工作中做好互保聯保,做到大家安全。另外,在操作或者檢修帶電設備,或者是設備旋轉部位時,必須做到停電閉鎖,防止誤操作傷人。

案例一百一十四 液力偶合器爆炸事故

一、事故經過

這件事是發生在老單位(18地區一個工作麵),運輸是使用40T刮扳機,由於中部槽和鏈條老化,刮扳機卡死,當時對偶合器了解很少,刮扳機來回運轉,偶合器過載,發熱增大,使偶合器發生爆炸,(事後檢查,偶合器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當時發生爆炸時,聯接筒護罩齊全,未發生傷人事故,如護罩不全,後果無法想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偶合器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40T刮板卡死後,沒有進行有效處理,而是不停的來回運轉,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檢修工沒有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40T刮板機司機在卡死後來回運轉過於頻繁,耦合器造成過熱,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3、當班班長和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司機等人的違章沒有及時製止,對發生卡死現象後沒有查明原因組織有效的處理,對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液力耦合器必須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不得用其它代替,檢修工和司機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跟班隊長要現場正確指揮處理問題,不得違章指揮。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工作中必須按章作業,不得蠻幹,出現問題後先檢查,查找問題的原因,然後使用正確的方法解決生產中的問題,杜絕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案例一百一十五 違章檢修釀事故

一、事故經過

2401工作麵采煤機行走部檢修時,工作人員李某在采煤機下拆卸采煤機導向滑靴時,沒有與電工聯係運輸機停電事宜,而隻把閉鎖開關打到了閉鎖位置,就進入采煤機下開始工作,當班電工負責人符某沒有詢問工作麵是否有人檢修,就直接把終端取掉,拿到控製台進行控製係統檢修,檢修時,造成運輸機在沒有報警的情況下就直接啟動,而這時李某正在采煤機下工作,由於運輸機沒有預警就直接啟動,而李某在采煤機下無法退出,控製係統終端被移至控製台,其它工作人員又無法停止運輸機,幸好這時在控製台的其它人員及時提醒符某停止了運輸機,而這時運輸機已經開了大約3米,造成李某小腿當場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安全意識淡薄,在沒有停電閉鎖掛牌的情況下到采煤機底下檢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符某安全意識淡薄,擅自將終端拆除到控製台檢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當班跟班隊長安全管理不到位,對違章檢修沒有及時發現並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現場其它檢修工互保聯保意識差,沒有及時製止李某和符某的違章行為,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和符某違章作業,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

3、其他檢修工安全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負有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預防措施

加強安全互保聯保,在工作前要考慮周詳,在工作中,不但考慮自己的安全,還要考慮他人的安全,真正做到互保聯保。檢修機電設備必須停電、閉鎖,特殊工作要指定專人看護,防止誤操作。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對電器設備檢修必須進行停電、閉鎖、掛牌,並且做到誰停電誰送電,不能圖省事而忽略了任何程序。另外,檢修工作要相互配合好,加強聯係與協調,特別是電氣和機械部分同時進行檢修時,更要配合好,在不能保證安全的情況下,不得平行作業。

案例一百一十六 供電短路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1月12日15:30,某變電所配電工陳某發現8#低壓總饋電開關冒煙、跳閘,使某皮帶中斷供電,立即就打開8#低壓開關,發現開關控製變壓器燒毀,向隊長趙某彙報,隊安排中班電工張某帶上開關控製板進行更換。17:20換好送電,到17:40分低壓總饋開關又冒煙燒毀控製變壓器,經過仔細檢查發現是皮帶隊南四部皮帶供電線路有接地現象。18:20,皮帶隊值班隊長土某安排南部電工劉某檢查。劉某打開皮帶控製開關,在搖測開關負荷時發現絕緣很低,隻有0.5MΩ,更換部分電纜後,通知變電所送電,到18:40分低壓總饋開關又冒煙燒毀控製變壓器,經過再次檢查發現皮帶電機負荷線外表破皮,造成接地,重新製作接頭,並經過全麵檢查,證實問題已經解決,隨後兩隊電工共同確認後送電,皮帶運轉正常不再發生漏電跳閘,恢複該皮帶運轉。

二、事故原因及分析

1、皮帶電機負荷線外表破皮,造成接地短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某隊的配電工陳某發現故障後,對故障的現象判斷不清,變電所內的總饋開關對短路故障不能跳閘,造成控製變壓器頻繁燒毀,對設備的維護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某隊的值班領導趙某對故障原因不問清楚,隻是安排中班電工張某去換開關的控製板,沒有確定是皮帶隊的皮帶有漏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4、皮帶隊在檢查問題,處理故障中工具不到位,檢查不到位,發現問題後地麵再帶工具到現場檢查問題,耽誤時間較長,說明皮帶隊的電氣故障處理程序較亂,影響時間較長。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某隊值班隊長趙某對配電工彙報的情況沒有認真分析,隻是讓更換開關盤,沒有從源頭上查清故障原因,造成開關變壓器兩次燒毀,影響時間長,負有領導責任。

2、皮帶隊值班隊長土某,知道南皮四部存在問題,有推諉現象,在處理故障過程中,沒有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讓調度室安排機車送人,影響故障排除時間,負有領導責任。

3、皮帶隊分管電氣技術副隊長王某在事故發生後未能及時到礦處理問題,並且在日常電氣故障處理程序上較亂,工具配備不齊全,從而使故障排除時間再次受到拖延,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預防措施

1、今後再發生漏電事故時,首先查明漏電原因,彙報給調度,不能盲目處理,對變電所的過流、漏電保護必須進行定期試驗,以保證各種保護靈敏可靠。

2、皮帶隊必須積極與供電單位配合溝通,積極查找問題,不能推諉責任。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機電設備遇到故障時,必須首先判斷分析導致事故的原因,可能發生的情況,不能不問青紅皂白就直接對開關設備進行更換配件,另外,值班配電工應該向值班人員彙報清楚,以便做出正確的判斷。還有就是,值班人員,在井下遇到突發情況時必須沉著冷靜,認真分析問題,不可盲目做出決策。

案例一百一十七 軋麵機軋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年的一天,職工食堂張某,在上早班時,被組長安排去軋麵條,在操作時,右手被卷入機器中,致使右手輕微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本人班中鬧情緒,精力不集中,在往機器內順麵時,沒用專用工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組長安全教育、監護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張某的違章,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同組員工身為張某的互保聯保人,沒有起到互保聯保作用,沒有及時製止張某的違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違章作業,精力不集中,不使用專用工具,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班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並製止張某的違章,對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同組人員沒有做好互保聯保工作,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4、服務公司經理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工作中必須按章作業,使用專用工具,不得圖省事。工作中要調整好自己的心態,不能把情緒帶到工作中。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做任何工作必須集中精力,要有責任心,並且要深刻認識到,違章工作將帶來的嚴重後果。工作中要認真負責,用心做好每一件事,確保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案例一百一十八 絞肉機絞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8時40分左右,職工食堂早班組長劉某,在操作絞肉機時,由於沒有按照絞肉機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致使右手食指、無名指被絞肉機絞傷,致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劉某在絞肉時,嫌麻煩,絞肉時不拿專用工具(順肉的木錘),違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組長安全教育、監護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同組員工身為劉某的互保聯保人,沒有起到互保聯保作用,沒有及時製止劉某的違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劉某身為組長,為圖省事,違章操作設備,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同組人員沒有及時發現並製止劉某的違章,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服務公司經理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操作設備必須按章操作,不能圖省事,違章操作,另外,同組人員一起工作時,要做好互保聯保,及時發現並製止工友的違章行為。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做任何工作都不能馬虎大意,特別是熟悉的工作,每天重複的工作,即使再熟練也必須按章工作,不得違章,否則將造成嚴重後果。

案例一百一十九 清水泵房接電焊機燒傷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上午,組長安排電工侯某、電焊工韓某去清水泵房焊水管,並安排兩人幹活時要嚴格遵守停送電製度和設備檢修製度,並做好互保聯保工作,電工侯某在接電焊機時,沒有停電,隻是把保險拿掉就直接進行操作,接完電焊機後,在裝保險過程中造成輕微弧光短路,把右手手指被輕微燒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侯某個人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按安全規程規定接電焊機,在安裝保險時因負荷大,產生弧光,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電焊工韓某,身為侯某的互保人,沒有盡到互保和監護責任,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組長於某在分工時,雖然強調了安全,但是,身為本班組安全責任人,沒有及時到現場,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侯某違章作業,接電焊機采用的停電方法不當,安裝保險不能在帶負荷的情況下進行,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韓某沒有及時發現並製止侯某的違章,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組長於某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4、服務公司經理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地麵接線時,也必須停電,不得帶電作業,隔離刀開關和保險不準帶負荷停、送電。另外,服務公司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提高職工業務技能水平,增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問題往往出現在你認為不會發生問題的情況下,地麵工作雖然相對井下安全,但是沒有絕對安全的地點,因此不管在什麼地方,安全工作是不容忽視的,工作中必須認真負責,按章作業,不得因違章而釀成苦果。

案例一百二十 違章檢修傷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趙某是一名機電檢修工,一天某隊更換工作麵一部溜子電機銷子,其餘的銷子都順利卸掉,其中一個銷子不好卸。於是趙某就用手指去捅銷子,這時被另一名工人耿某看到,耿某說:“不行啊,別用手捅銷子,那樣做太危險了!”而趙某卻說:“不要緊,一會就好了!”說著還繼續幹他的活,不大一會隻聽見“哎呦”一聲,趙某的手指被電機擠斷,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趙某安全意識淡薄,不聽勸阻,違章作業用手指捅電機銷子,是事故造成的直接原因;

2、工人耿某沒有強行製止趙某危險作業的行為,致使事故發生,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沒在現場指導此項工作,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本隊隊長書記負有安全教育不到位的責任,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趙某危險作業,不聽勸阻,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耿某互保聯保不到位,發現危險沒有強行製止,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沒有在現場指導檢修工作,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範意識,狠反三違,杜絕冒險作業的現象,防範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2、工友之間要相互關心和愛護,發現工友冒險作業,要本著對他人負責,對他的家庭負責的態度,必須強製其停止冒險作業,保證他人不受傷害。

3、隊領導要加強職工管理,規範井下作業行為,嚴格落實互保聯保製度,加大獎罰力度。明確責任劃分,增強工人自主保安意識。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這起事故案例,使我們廣大員工深刻認識到機電檢修工趙某換電機銷子時,思想麻痹,安全防範意識不強,不聽勸阻違章作業,用手指捅銷子而造成傷害後果,而實際有多少不聽勸阻違章作業僥幸沒有造成傷害的人,他們是否能夠注意到,在以後的工作中,希望我們每一位員工都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避免類似現象再次發生。同時也要求我們廣大員工在井下作業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遵章守紀,規範上崗,確保我礦的安全生產,杜絕事故再次發生。

案例一百二十一 2701上順槽機電檢修班長故意送電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1年12月11日早班,某隊安排機電班在2701上順槽安裝皮帶,把下順槽的潛水泵移到工作麵。電工張某先到南七皮下水倉處理水泵開關,處理好後便到下順槽停電移水泵,班長魏某說等工作麵打完眼再停電。電工張某把情況向當班隊領導作了彙報,隊領導安排可先停電移泵。電工張某就到上順槽將電停了,準備拆線,走到下順槽皮帶頭時碰到魏某。向魏某說明了停電情況。由於張某沒有聽到班長魏某不讓停電的命令,影響魏某班的打眼工作,並且還向隊值班領導彙報請示。魏某對張某懷恨在心,在電工張某拆線時,魏某就故意擅自送電,使電工張某受到電擊,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生產班長魏某安全意識淡薄,故意違章送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電工張某安全意識差,沒有按規定設專人看護被停電的開關,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某隊在機電管理方麵存在漏洞,生產班與機電班相互配合不好,工作安排不細,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魏某安全意識差,且思想不端正,故意違章送電,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電工張某停電沒有掛停電牌,沒指定專人看護,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該隊機電隊長現場安全管理混亂,工作安排不細,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4、隊長負管理不到位的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狠反三違,杜絕違章發生。

2、生產班要與機電班搞好工作相互配合,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把區隊的工作搞上去,不能隻看個人的小集體利益,要有大局觀念,更不能有半點蓄意傷害的行為發生。

3、嚴格落實互保聯保製度,使互保聯保真正落實到實處。

4、隊長書記要經常教育職工要遵章守紀,杜絕違章。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安全意識差,沒有按照規定設專人看被停電的開關,管理存在漏洞,我們謹記教訓,增強安全防範措施。工作來不得半點馬虎,不能因為工作原因攜私報複,蓄意傷害,一但造成後果將悔恨終身。

案例一百二十二 帶壓更換油管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2月某日,在北二采區2206工作麵,班長安排李某和趙某一塊對頂板進行錨索加固,當班打了九根錨索,用千斤頂鎖好以後,須把超長的錨索繩截掉,使用千斤頂過程中需要更換油管。由於趙某沒有提醒油管內還有一定的壓力,當李某把管頭拔出時,一股液壓油猛地噴在李某身上,幸虧沒有噴到眼睛部位,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在沒有檢查油壓的情況下就直接更換油管,而且油管口對著自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趙某沒有提醒油壓沒有卸載完,互保聯保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班長安排工作沒有詳細強調安全注意事項,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違章作業,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趙某互保聯保不到位,沒有及時提醒李某的違章,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班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4、隊長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負領導責任,書記安全教育不到位,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進行每一項工作前都必須做詳細的檢查、確認。更換油管及高壓水管等時,必須首先確定管路內的壓力情況,保證在無壓的情況下進行工作,施工中管口不能對著自己或他人。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工作要認真細心,不能馬虎大意,更不能沒有責任心。同在一起工作的人員應相互監護、提醒,做好互保聯保。

案例一百二十三 檢修電器時不掛停電牌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0月的一天,某工作麵突然停電,電工李某因為急躁,沒有把停電牌掛好就去檢修,這時來了一位工人過來送電,在另一旁的工友張某看見了,提醒說別送電有人在檢修,這位工友才沒敢送電,才避免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工李某對工作不認真,在檢修時沒有掛牌,是險些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一旁的工友張某沒有及時提醒李某,是險些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檢修不掛牌,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張某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機電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檢修機電設備必須停電、閉鎖、掛停電牌或指定專人看護。

2、所有人員發現停電後,要查明原因,否則不準送電。掛有停電牌的不準擅自取下送電,隻有停電作業的本人才有權恢複送電。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麵對突然發生的事件,作為當事者必須沉著冷靜,不可慌亂、急躁,否則,將會出現嚴重的後果。

案例一百二十四 鋼絲繩勒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1月23日,某隊在21206下順槽工作麵檢修過程中,趙某和新工人楊某發現漲緊絞車的鋼絲繩掉道了,於是進行處理。趙某用雙手拿著掉道的鋼絲繩,讓楊某用鋼釺把鋼絲繩撬回道內,楊某沒有聽清楚,直接用手抓住鋼絲繩,剛抓住時間不長,大叫一聲,他的手指被勒在繩和道裏了,趙某急忙跑過去幫忙,把他的手指拿出來,幸好他的手指沒有受重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楊某直接用手抓鋼絲繩,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趙某帶新工人工作,沒有做好監護工作,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楊某違章作業,造成輕傷,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趙某帶新工人工作,沒有做好監護工作,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跟班隊長沒有做好新工人現場安全管理,對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新工人下井工作,必須簽訂導師帶徒合同,並且由導師帶領,指導其工作,對於有危險的作業,導師應親自操作,不得讓其獨立工作,或做一些沒接觸過的工作,新工人要現場實習三個月以上,經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作業,導師一定要確保新工人的安全。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本次事故雖然有驚無險,沒有發生嚴重的問題,但是一次深刻的教訓,工作中,首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保證自己安全的同時也要保證他人的安全不受傷害。

案例一百二十五 處理掉鑽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鑽機隊職工馬某、張某及李某三人去21104工作麵處理掉鑽事故,當鑽具撈出,鑽杆夾在了夾持器時,馬某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鑽機,這時李某看見後說:“這樣操作不行,危險會造成事故的!”馬某說:“沒事。”就在張某用手摳住鑽杆準備往上提鑽杆時,馬某操作鑽機失誤,將鑽機起鑽位置放在了下鑽位置,使鑽杆下滑,張某的手被鑽機的夾持器和鑽杆夾住。鑽杆又掉入鑽孔內,又重新造成掉鑽事故,同時造成張某的手受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馬某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鑽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張某手握鑽杆位置不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李某互保聯保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馬某違章作業,張某握鑽位置不對,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李某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4、處理事故,技術隊長沒有及時編製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對事故負技術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對於特殊作業,鑽機隊要有領導現場指揮。要認真編製措施,嚴格貫徹執行,避免事故的發生。操作設備必須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這起事故教育我們工作期間要按操作規程操作鑽機。不可因為長時間操作某台設備,對其熟悉後,不再按照規定操作,違章操作,終釀苦果。

案例一百二十六 卸網片撞架線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4年5月6日早班,班長劉某安排王某、胡某在北五聯車場卸料、提車。卸料過程中,胡某站在車上往車下遞,王某在下麵接,王某說:“你在車上,小心一點別撞住車上麵的架線!”胡某說:“沒事!我小心一點就行了!”卸著卸著突然網片被車卡住了,胡某就使勁往上提,王某在下麵往上推,網片猛的一下被拽掉,撞在了架線上,胡某被電著,摔下了車,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與胡某違章在電機車架線下卸網片,沒有與運輸隊聯係,停掉該區間的電機車架線電源,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王某與胡某已經意識到有危險,不采取措施,仍舊卸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班長劉某安排工作不當,不細致,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和胡某不停電機車架線電源,違章在帶電的架線下卸車,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劉某安排工作不詳細,沒有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大巷行走不準扛長物件;

2、不準在大巷帶電架線下卸車。

3、架線要完善分區開關,能根據需要停某個區間的電源;

4、班長安排工作時,必須根據工作實際將安全注意事項詳細進行交代。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對這次事故我們體會很深,因為發生在我們工友之間,雖然沒造成嚴重後果,但違章作業的危害讓人後怕,如果摔到頭部,真是後悔莫及。所以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要嚴格遵守各種規程和規定,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避免和預防各類事故發生。

案例一百二十七 接電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3月12日早班,某隊機電班長蔣某安排本班機電工李某到南十三輔助皮帶巷工作麵接煤電鑽線,安排皮帶司機劉某在皮帶機頭配電點處負責停送電工作。李某來到工作麵開始工作,大概工作半小時,突然感到手一麻,李某大喊一聲“誰送的電,正在工作,怎麼能送電”,趕忙去問怎麼回事。原來負責停送電的劉某說“有人晃燈,我以為需要送電”。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劉某事先沒有與李某確定送電聯係方式,沒搞清晃燈原因,就擅自送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停送電沒有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機電班長蔣某安排非電工劉某負責送電,違章指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劉某違章送電,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電工李某沒有嚴格執行停電閉鎖掛牌的停電製度,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班長蔣某違章指揮,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4、隊長負領導責任,書記負安全教育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停送電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必須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班長不能因為人員緊張就違章指揮。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使我們認識到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的重要性,通過製度的執行,可以有效的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案例一百二十八 觸電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4月15日中班,某隊值班電工高某接到電話“21301工作麵上順槽跳電,前來察看”。電工高某到21301工作麵上順槽配電點停電,並囑咐皮帶司機張某,不允許任何人送電。電工高某開始由外向裏逐台開關、逐條線路進行檢查,發現綜掘機電纜被轉載機擠破露出裏麵銅絲,他馬上開始修補,突然感到手被什麼東西擊打一下,原來生產班班長陳某打電話要求皮帶司機張某送電,張某以為電工高某已經處理好了,於是送電,造成上述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工高某安排皮帶司機張某不詳細,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皮帶司機張某沒有問清故障是否處理完畢,就開始送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生產班班長陳某沒有搞清停電的原因要求送電,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高某未嚴格執行停電製度,安排張某不詳細,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張某違章送電,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3、陳某沒有問清楚原因就要求送電,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在工作中要互相溝通好,在確保故障排除後方可執行命令,不可違章指揮。停送電製度必須嚴格堅持,任何人不準違反。不準使用電話聯係送電,確需電話聯係送電必須事先約定聯係的方式,並要經過仔細確認清楚後方可操作送電。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使我們深深認識到在工作中互相溝通非常重要,應確定故障排除後方可送電。生產固然重要,但安全更為重要,安全工作是各項工作的前提,因為沒有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導致觸電事故發生的案例太多了,嚴重的造成人員死亡。人的生命隻有一次,請同誌們不要因為在執行中出現問題,而帶來血的後果。

案例一百二十九 錨杆機卷著衣服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2月15日夜班,班長許某帶領本班在南十三輔助皮帶巷打錨索,加強頂板支護,本班職工王某、孫某、謝某在打好錨索孔後準備開始注錨索,由於錨索外露長,在注錨索過程中,王某的工作衣與旋轉的錨索繩卷在一起,操作錨索機的孫某及時停住錨索機,沒有造成嚴重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在作業過程中沒有將自己的工作衣穿戴整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

2、互保人孫某、謝某沒有盡到互保人的責任,互保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班長許某安排工作不詳細,沒有講清楚安全注意事項,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工作服穿戴不整齊,工作中沒有防護好,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孫某和謝某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許某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任何人在作業過程中,都要注意自己的工作衣是否穿戴整齊,特別是接觸旋轉部位或機械設備更要小心。對於機械旋轉部位要按標準規定加裝防護罩,不能加裝防護罩的,人員在操作過程中要小心謹慎,並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加強互保聯保意識。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使我們深深認識到特殊作業時,必須穿戴好自己工作衣,防止自己的工作衣與旋轉的器具卷在一起而釀成事故。

案例一百三十 機電未遂事故案例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1月20日早班,某隊機電負責人蔣某安排本隊電工卞某到21109工作麵上順槽更換絞車開關的真空交流接觸器,電工卞某為了能夠快些完成任務,沒有停上級電源,就打開開關的上腔,隨後采用絕緣螺絲刀去短接上腔內負方接線柱,對開關負方進行了簡單的放電工作後就開始了更換工作,隻聽見“砰”的一聲巨響,一道白光後卞某眼前便是一片漆黑,造成眼部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工卞某圖省事,存在僥幸心理,沒有按照操作程序進行停電、驗電、放電工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機電負責人蔣某安排工作不詳細,且沒有監督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卞某圖省事,違章作業,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蔣某安排工作不詳細,且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對帶電設備進行檢修時,必須執行停電-驗電-放電工作後方可進行檢修。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使我們深深認識到在井下作業過程中不能憑僥幸來完成工作,而要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案例一百三十一 檢修觸電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6月21日早班,機電工朱某被安排到2209下巷檢修,發現一台200A開關不能正常工作,他就和往常一樣,停電準備檢修,當他打開開關,準備檢修的時候,另一名機電工王某過來問他:“朱某,你驗過電了沒有?”朱某說:“沒有,應該沒事的。”“沒驗你怎麼知道有沒有電?”說著王某就拿出工具驗電,結果發現仍然有電,朱某當時就傻眼了。這是一起未遂機電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朱某安全意識淡薄,圖省事,沒有驗電,就進行作業,是險些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領導安排工作不詳細,且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朱某作為一名機電工在檢修開關時不事先驗電,應負主要責任;

2、班長作為當班安全生產責任人,沒有發揮監督管理的作用,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機電工的教育培訓。

2、機電工在檢修的時,必須先停電、驗電,經過確認後方可作業,避免習慣性違章。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必須加強對機電工業務技能培訓,增強責任心教育,機電安全關係到全礦整體安全工作,所以必須高度重視機電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 運輸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運輸類預想事故(101例)(運輸工具造成的傷害。車輛撞、擠、軋人,斜井跑車,豎井墩罐,輸送機傷人)。

案例一百三十二、 檢修電器時不掛停電牌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0月的一天,某工作麵突然停電,電工李某因為急躁,沒有把停電牌掛好就去檢修,這時來了一位工人過來送電,在另一旁的工友張某看見了,提醒說別送電有人在檢修,這位工友才沒敢送電,才避免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工李某對工作不認真,在檢修時沒有掛牌,是險些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一旁的工友張某沒有及時提醒李某,是險些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檢修不掛牌,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張某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機電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檢修機電設備必須停電、閉鎖、掛停電牌或指定專人看護。

2、所有人員發現停電後,要查明原因,否則不準送電。掛有停電牌的不準擅自取下送電,隻有停電作業的本人才有權恢複送電。

五、事故體會和感想

麵對突然發生的事件,作為當事者必須沉著冷靜,不可慌亂、急躁,否則,將會出現嚴重的後果。

案例一百三十三、處理礦車掉道引發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隊長安排檢修班把設備列車前的軌道落下去,為移設備列車做好準備。班長齊某安排陳某和孟某兩人去幹這項工作。此時,前麵一輛車掉道,齊某到現場查看後,就安排兩人用“倒鏈”把掉道車吊上道。二人開始操作,處理上道後,陳某開始回“倒鏈”,孟某站在道軌上準備接“倒鏈”,無意中,孟某把腳放在車底下,當“倒鏈”回到一定位置時,礦車突然下滑,壓住了孟某的腳,造成骨折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人員孟某自身防範意識不強把腳放在車底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特種作業無管理人員現場指揮和安全監護,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施工人員對起吊作業未采取防範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孟某自主安全防護意識差,不注意采取防範措施,負有直接責任。

2、陳某在工作中監護不到位,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班長齊某對起吊等特種作業沒有在現場指揮或設置安全監護,負有管理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起吊等特種作業必須有人現場指揮或設置專職安全監護人員。

2、工作中必須瞻前顧後,嚴細落實聯保、互保責任。

3、工作前要做好事故預想,超前防範,杜絕事故的發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本次事故的分析討論,讓我們見到自主安全防護意識差的可怕後果,同時對起吊等特種作業安全操作有了更直接的認識,在起吊過程中不但要使用合格的“倒鏈”,同時施工人員嚴禁站在被起吊件受力點下方。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工作中必須以此為戒,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案例一百三十四、運輸設備列車跑車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6月某日早班,某綜采隊由隊長主持班前會,會上布置了拉設備列車的工作,並重點強調了安全。到達綜采工作麵後,跟班隊長安排曹某開絞車準備拉設備列車,並安排人員收電纜和看設備列車的狀況。一切準備就緒後,跟班隊長發出了拉車信號。隨著設備列車的緩緩上移,很快到了前麵一個大於15°的上坡,剛到上坡的時候列車突然下滑,由於受阻,沒有滑多遠列車後麵的幾個列車就翻了。幸虧人員散開的比較快,沒有造成人員傷害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絞車工曹某開絞車前沒有對絞車進行仔細檢查,導致絞車運行中脫檔,是造成跑車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安排工作不到位,對提升設備列車等大型車輛未做事故預想,沒有安排監護人員等相應防範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曹某開絞車前沒有對絞車進行仔細檢查,防範措施落實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2、值班隊長安排工作不到位,班前會沒有強調拉設備列車的安全注意事項,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3、跟班隊長現場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沒有搞好事故預想,對事故的發生負現場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斜坡牽引大型車輛前絞車工應該仔細檢查絞車狀況,包括鋼絲繩、“一坡三擋”安全設施等,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斜坡牽引大型車輛應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發現絞車脫檔及時使用絞車製動裝置,進行製動。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本次事故,讓我們認識到斜坡發生事故的不確定性和操作特種設備之前認真執行安全檢查的重要性。在今後的工作中,凡涉及到斜坡運輸和特種設備操作,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這兩項工作。

案例一百三十五、絞車運行中的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天早班,檢修班開始檢修,雜活班運料。雜活班向裏運料時采用對拉絞車。礦車掛好後,雜活班絞車工開始向裏麵對拉絞車打點,並亮起紅燈。絞車啟動前有一名掘進隊電工在絞車後作業,作業完畢後掘進隊電工想出去,電工隻顧走未看見紅燈,當絞車工發現時,掘進隊電工已經來到絞車前麵,絞車工忙提醒:“不要過,正在提車,當心絞車鋼絲繩”。這時裏麵對拉絞車突然開起,礦車帶起外麵的絞車鋼絲繩,彈起的絞車鋼絲繩差點就打在掘進隊電工身上,電工趕忙後撤,險些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掘進隊電工安全意識淡薄,行走時未能觀察周圍環境情況,是險些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絞車工行車前未作安全檢查,未采取相應防範措施,致使掘進隊電工從絞車前行走,是險些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掘進隊電工安全意識淡薄,行走時未能先觀察周圍環境情況,對事故的發生應負直接責任。

2、絞車工行車前未作安全檢查,未采取相應防範措施,對事故的發生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2、嚴格落實行車前檢查工作,不安全不行車。

3、井下行走之前必須查看周圍環境情況,確認安全再走。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雖未造成事故,但此事使我們深刻的體會到在井下工作、行走時要時刻注意安全,觀察周圍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提高警惕,時刻注意安全,並堅持“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製度。另外,特種作業人員操作之前的安全檢查必須全麵,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案例一百三十六、21102工作麵運料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天,到達工作地點後,班長發現機頭單體柱超高,需要更換,同時需要背頂,便安排王某和孫某在機頭接單體柱,機尾人員把單體柱放在工作麵的大溜子上,溜子司機啟動運輸機往機頭拉單體柱,王某說:“停了運輸機再卸吧”,孫某說:“不用停,咱們兩個同時抓兩頭,這樣幹的快”。當單體柱快到機頭時兩人約定同時去抓單體柱,但是孫某動作慢沒有抓住,單體柱掉在溜子裏,將孫某的手劃破。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和孫某在溜子不停機的情況下,站在溜子上接單體,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違章指揮使用運輸機運單體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溜子司機見到單體到機頭時,未采取停機操作,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王某對孫某未認真落實安全聯保互保,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和孫某沒有按照規定要求工作,未認真落實安全聯保互保,應負直接責任。

2、溜子司機見到違規作業,沒有及時停溜子,應負主要責任。

3、班長違章指揮,指使工人違章采用刮板輸送機運送單體柱,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4、跟班隊長現場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現場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應著力提高職工的互保聯保意識。

2、嚴禁在運動的溜子等設備上取放物料。

3、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在溜子上放置物料,必須順向放置,取物料時要從物料的尾端取下,防止頂傷人員。

4、在安排工作時要首先考慮安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這次事故讓我們認識到,在井下無論幹什麼工作都必須嚴格執行規程措施,同時,聯保互保必須在工作中嚴細落實,同時在要求職工要對出現的違章現象要及時製止,班長在布置工作時要首先要考慮安全不能有急躁心理。

案例一百三十七、抬機尾軸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工作麵接班後,發現四部機尾軸不正常,班長安排張某和陳某兩人去泵站抬一個機尾軸,由於抬軸的繩太細,走到一半距離時繩子斷了,由於兩人躲閃及時,沒有受到傷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和陳某兩人對抬運設備工作準備不足,聯保,互保落實不到位。用細繩子抬運重機尾軸,是造成這次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安排工作不周密,未對工作細節做安排,是造成這次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和陳某安全意識淡薄,對工作中安全事宜考慮不周,負主要責任。

2、班長安排工作不周密,未對工作細節做安排,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管理人員安排工作必須著重細節。

2、加強安全管理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加強互保聯保責任製落實。

3、加強安全技術教育,提高職工技能,增強防範事故能力。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本案例,我們認識到安全技術教育的必要性及細節管理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性,兩者決定著安全工作的成敗。

案例一百三十八、乘坐人車不規範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天下夜班後,張某從南七車站乘坐開往井底的人車,上車後張某將礦燈從礦帽上取下,擰滅,隨手卷了燈線扔在一邊。並和其他乘車人員閑聊起來。當人車到達副井井底車場停穩,張某起身離座時,忽然發覺身體被什麼東西拽住,起不來,張某回頭一看,原來燈線從座椅旁的縫隙掉進人車的緩衝裝置,被彈簧擠住拉不出來。在人車開動的瞬間。張某利用彈簧的張力才把燈線取出。結果燈線被擠扁不能使用。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乘坐人車的行為不規範,上車後從礦帽上取下礦燈並關閉。把礦燈線卷起來放在身後。乘坐人車時精神不集中和他人閑聊。是造成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同行人員未盡聯保互保責任,是造成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乘坐人車的行為不規範,險些造成未遂事故,負直接責任。

2、同行人員未盡聯保互保責任,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井下不準將礦燈取下,放在身後,要預防被掛住,而導致事故。

2、對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要注重細節,規範員工行為。乘坐人車時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乘坐。

3、對事實上形成的互保關係要明確責任,發揮作用。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該案例,我們知道雖然有些小事或經常做的事也不能有麻痹大意的思想,現在乘坐人車關燈及不把燈拿在手裏或不戴在礦帽上的現象大有人在,閑談的也不少。希望大家以此事故為戒,今後不論是乘車或幹其他任何事情都要規範自己的行為,另外,我們每一個人都要把聯保互保工作落實到細微之處。避免發生類似的事故。

案例一百三十九、工作麵運輸機拉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中班,張某和朱某一組,放炮後,各自進行維護,由於朱某一腳站在溜子外麵,一隻腳站在煤牆側,用鎬扒煤,在慌忙中,一腳采空,掉在溜子裏,被拉出一米多遠,幸好雙手抓住支柱,沒有造成傷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朱某安全意識淡薄,一腳站在溜子外麵,騎在溜子上扒煤,是造成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張某沒有起到互保聯保的作用,是造成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朱某安全意識淡薄,不按規程、措施操作,負直接責任。

2、張某沒有起到互保聯保的作用,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區隊要經常性組織技能教育,加強規程措施的貫徹學習。

2、注意對工作中的安全管理細節教育。

3、職工工作當中認真執行《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措施等,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4、每個人工作中認真落實聯保,互保責任製,切實發揮作用。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次案例,我們知道安全 “細節”有多麼重要。假如朱某能預見自身的危險。假如張某能糾正朱某的錯誤,那麼,一切就不會發生。

案例一百四十、撞車摔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中班,某開拓隊噴漿班在北軌大巷噴漿。下料工史某等三人正站在礦車上往噴漿機給料。後麵電車工夏某又頂來兩車料。由於電車速度快,頂車時又沒有連接,撞在前麵的礦車上,慣性將史某從礦車上摔下崴著腳。

二、事故原因

1、夏某頂車作業沒有連接。機車運行前方無引車人員。機車速度過快。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史某等站在礦車上往噴漿機給料,礦車兩端未采取防護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夏某頂車沒有連接。機車運行前方無引車人員。頂車作業速度過快,屬於違章作業,在本次未遂事故中負直接責任。

2、史某等三人沒有在礦車兩端采取防護措施,在本次未遂事故中負主要責任

3、當班跟班隊長陳某和班長高某雖然在現場,但沒有起到跟班現場指揮的作用,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作業時必須做好事故預想,采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

2、跟班負責人必須現場專盯,做到正確指揮。

3、頂車作業必須將車與車之間進行連接。

4、頂車作業機車運行前方必須有引車人員。

5、頂車作業速度嚴禁超過1.5米/秒。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次案例,我們知道頂車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同時,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做好現場專盯,每個人都要提高自主保安意識, 我們才能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愉快工作。

案例一百四十一、電車擠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早班,高某等出矸。當時電車工劉某負責向外接送車,由於電車電量不足運行較慢,這時高某對劉某說:“我來開”,劉某就從車上下來讓高某開車。高某開車時把頭伸出車外看碴車,在行至道岔處沒有注意到有一輛空車在一側很近的道上,空車將高某上半身擠著,幸虧旁邊員工及時采取措施沒有造成嚴重後果。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高某無證開電車,開車時將身子探出車外,是造成本次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電車工劉某對高某無證開車不製止,將車交給非電車司機,是造成本次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3、某隊對車輛存放管理不善,道岔處存車超出界限,是造成本次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高某無證開電車,開車時將身子探出車外,負直接責任。

2、電車工劉某對高某無證開車不製止,將車交給非電車司機,負主要責任

3、某隊對車輛存放管理不善,隊領導負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道岔處必須設警衝標,存放車輛嚴禁越位。

2、電機車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3、操作電機車嚴禁將身體探出車外。

4、司機嚴禁將電機車交給他人駕駛。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次案例,我們知道違章行車的可怕後果,對於電機車等特種設備,無論使用還是管理,我們必須嚴格按規程執行。

案例一百四十二、下山脫軌翻車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早班,某隊陳某、高某二人從上平台下放兩節空車。當時,陳某把鉤頭掛好,高某把保險繩掛好,兩人都以為礦車中間的連環已經連好,便發出了下車信號,他們剛把車推下坡,就造成第一節車脫軌翻車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陳某、高某工作責任心不強,沒有進行安全確認即發出下車信號,是造成本次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陳某、高某工作責任心不強,沒有進行安全確認即發出下車信號,在本次事故中負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作業時必須仔細認真,完善工作流程,按程序進行作業,每次工作都要經過安全確認。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該案例,我們知道工作時對安全事項必須想到、看到、作到,絕不可以馬虎應付,敷衍了事,忘記中間的任何一個環節,否則將造成嚴重後果。

案例一百四十三、矸石車滑行撞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早班,胡某、任某等四人負責出碴推車,第一輛碴車推至距耙矸機約50米處停下後,他們用小石塊對碴車打掩,隨後每推出一車碴在距前一車碴2~3米時即撒手任其慣性自由前進,由於多次撞擊,用來掩第一輛碴車的小石塊被壓碎,且巷道為4‰坡度下山,碴車開始自由滑行。此時,前麵李某正坐在道軌上休息,沒有注意碴車滑過來,等發覺站起時重車已經撞在了身上,幸未造成嚴重後果。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胡某,任某等四人推車時“放飛車”。是造成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礦工李某違章坐在道軌上休息,又不注意觀察周圍情況,安全意識不強。是造成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3、胡某、任某等四人出碴斜坡停車未使用專用掩車工具,是造成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胡某、任某等四人出碴斜坡停車未使用專用掩車工具,推車時“放飛車”。對造成未遂事故負直接責任

2、礦工李某自我安全意識淡薄違章在道軌上休息,對造成未遂事故負主要責任。

3、跟班隊長沒有抓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現場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車輛斜坡停車時應使用專用掩車工具。

2、人力推車時嚴禁靠慣性“放飛車”。

3、嚴禁在行車軌道上行走、坐臥。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知道井下推車工作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井下休息必須瞻前顧後,這樣才能有效避免事故的發生。

案例一百四十四、移耙矸機跑車事故

一、事故經過

一天的夜班,班前會上隊長安排先鋪道後用JD-25絞車移耙矸機,在現場用銷子、鏈環把耙矸機連接好,跟班隊長跟絞車司機電話聯係,說準備移耙矸機,聽清信號,當時高某在前麵墊鋪好的道心,剩餘幾個人鬆耙矸機的卡道器,當時四個卡道器中已經鬆了三個,耙矸機突然向工作麵跑去,正在道心工作的高某看到耙矸機向下跑,及時抓住岩幫的大電纜鉤,躲開耙矸機,耙矸機直衝到工作麵前麵,在場的員工都嚇的出了一頭冷汗。

二、事故原因

1、當班絞車司機未對絞車進行安全檢查就直接進行使用,是造成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移耙矸機前沒有安排對JD-25絞車進行安全檢查,是造成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3、鬆耙矸機卡道器的人員明知前方道心有人工作仍鬆耙矸機的卡道器,是造成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當班絞車司機未對絞車進行安全檢查就直接進行使用,對造成未遂事故負直接責任

2、鬆耙矸機卡道器的人員明知前方道心有人工作仍鬆耙矸機的卡道器,聯保互保不到位,負主要責任。

3、跟班隊長工作安排不到位,對造成未遂事故負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工作前要先對使用的設備性能進行檢查,確認性能良好後方可使用。

2、特殊地點(斜巷等),嚴禁平行作業。

3、管理人員安排工作必須著重安全細節的安排。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此案例,今後在工作中我們應首先對工作前做到事故預想,超前考慮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同時設備使用前應細致檢查,確保施工安全。

案例一百四十五、鋼絲繩彈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班耙矸機繩被磨斷,班長組織人員重新編繩套,繩頭剛編好沒有等人撤完,班長就將耙矸機電送上,準備將多餘的繩纏到繞滾筒內,這時職工許某正在收拾工具還沒有走開,彈起的鋼絲繩打住許某腰部。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當班班長在人員沒有離開現場開動設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職工許某收拾工具應站在一側,耙矸機啟動沒有迅速閃開,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當班班長在人員沒有離開現場就開動設備,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當班職工許某自主保安意識差,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運轉啟動設備應檢查周圍的安全情況,隻有在安全的條件下才能工作,不能忙生產,不顧安全。

2、職工要加強自主保安意識,作好事故防範。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該案例,我們認識到不顧安全忙生產的可怕之處,生產來不得半點馬虎大意,否則就容易出事故。

案例一百四十六、運輸翻車事故

一、事情經過

某夜班,信號工呂某在底彎道把鉤,當掛車掛到第九鉤的時候,呂某的精神狀態不佳,將鉤頭保險繩掛好了,但兩車之間的鏈環忘記連接了,他也沒有檢查就打點拉車,在變坡點處後麵的一輛車被保險繩拉翻。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信號工呂某安全意識淡薄,責任心不強,行車前未進行安全檢查,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信號工呂某不按規程操作,未對運行中車輛進行狀態監護,精神狀態不佳,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信號工呂某安全意識淡薄,責任心不強,不按規程操作,對造成翻車事故負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信號工行車前必須檢查銷子、鏈環的連接情況,進行安全確認。

2、信號工行車後必須監護運行狀態,作好事故防範。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案例,我們認識到幹任何工作都不得有半點馬虎,必須嚴格按規章、按流程作業,搞運輸的時候要注意車輛的連接情況,下班後要注意休息,確保上班時的精神狀態。

案例一百四十七、倒車紮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張某在上平台甩車,到第二鉤是網片和炮泥三個重車,甩過以後摘銷子摘不下來,其他人就用撬杠撬車,張某用力推著後部的車,這時前邊的車一動,後車跟著往前衝,張某的手被金屬網紮著,鮮血直流。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斜坡分開車輛時未采取防止車輛下滑措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其他工作人員互保聯保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自主保安意識差,分開車輛時未采取防止車輛下滑措施,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其他工作人員互保聯保意識差,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斜坡處理車輛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下滑措施

2、多人工作必須嚴格執行互保聯保責任製,相互提醒。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個案例,讓我們認識到今後工作中,必須先將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斜巷摘掛鉤時要先掩好車而後再進行摘掛鉤工作,否則,就容易發生事故。

案例一百四十八、斜巷運輸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信號工呂某到上平台幫忙推車,並負責掛鉤,正準備插銷子時被別人叫去打信號,把鉤工黃某等人扳起下山擋車杠後,回來就開始向下山方向推串車,當串車推至擋車杠前麵時,才發現銷子未插,險些造成跑車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信號工呂某未插銷子就跑去上平台打信號,造成遺留隱患,是險些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把鉤工黃某等人推車前未進行安全確認,盲目工作,是險些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信號工呂某造成遺留隱患,對未遂事故負直接責任。

2、把鉤工黃某等人推車前未進行安全確認,盲目生產,對未遂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崗位工嚴禁串崗作業。

2、某個工作環節結束後,開始下個工作環節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個案例,使我們認識到串崗作業的危害性,同時也知道安全確認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今後工作中,必須堅決杜絕串崗作業,每一工作都要嚴格落實安全確認,保證安全生產。

案例一百四十九、誤操作信號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信號工王某、把鉤工張某負責上平台的運輸工作,底車場發出信號開始提碴,當車到達上平台後,王某打停點升起了副道的擋車杠,然後打點下車,但工作中忘記了把道岔扳向副道,道岔還是留在主道位置上,當下車點發出後,車下放速度越來越快,把主道擋車杠撞斷,這時王某才打停點,可是已經晚了,四輛碴車全部掉道。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信號工王某對工作粗心大意,忘記了扳道岔,未有效觀察串車運行情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把鉤工張某未能及時發現問題,互保聯保意識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信號工王某對工作粗心大意,未有效觀察串車運行情況,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把鉤工張某互保聯保意識不到位,未履行安全監護義務,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信號工的責任心及互聯保意識教育。

2、加強操作規程學習,提高業務技能。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該案例,讓我們認識到操作規程在現場落實應用的重要性,現場工作如果不遵章進行,將會出現嚴重的後果。

案例一百五十、溜子運轉拉倒梯子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某掘進隊正常掘進,班長崔某安排職工張某及朱某連接幫網,由於上邊高用一根前探梁放網眼上,張某站在前探梁上進行連接,朱某站在梯子上連網,梯子腿支到溜子上,突然間溜子開起來(事先由於打眼電鈴聲沒有聽到),梯子被拉倒,前探梁被梯子碰掉,站在梯子上連網的張某掉在溜槽內,由於打鈴及時,溜子停了下來避免了一場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朱某站在梯子腿支到溜槽上的梯子上連網,未采取任何防範措施,是本次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安排工作安全細節安排不到位,是本次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3、張某在施工中未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未盡到互保聯保的責任,是本次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4、本隊領導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是造成此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朱某未采取任何防範措施施工,負直接責任。

2、張某未盡互保聯保責任,負主要責任。

3、班長安排工作不到位,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技能培訓和安全知識教育,增強職工自我保護能力,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2、加強聯保互保責任在現場的落實。

3、管理人員安排工作時要注重細節工作的安排落實。

4、工作前必須先做事故預想並采取防範措施。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次案例,我們認識到事故預想對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朱某如果采取可靠的防範措施,事故就不會發生。

案例一百五十一、拉斷鋼絲繩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班長安排陳某開絞車,王某、張某負責跟車往工作麵運料,料車在低凹處掉道,料車掉道後絞車負荷增大,但是絞車司機並沒有及時停車,最終造成鋼絲繩被拉斷,拉斷的鋼絲繩急速收縮,並在空中來回擺動將坡上的李某打倒在地,造成嚴重事故。

二、事故原因

1、絞車司機陳某安全意識淡薄,發現絞車負荷大沒有停車查明原因,料車掉道後繼續硬拉導致斷繩傷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站在正運行絞車坡道內,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3、跟車工王某,張某兩人沒有盡到責任,沒有隨時觀察車輛,料車掉道沒有及時發現並發信號停車,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絞車司機陳某不執行操作規程,對本次事故負直接責任。

2、李某違規站在正運行的絞車道內,對本次事故負主要責任。

3、跟車工王某,張某兩人工作不負責任,不落實運行車輛的監護職責,對本次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絞車司機操作中時刻注意絞車及車輛運行狀態,發現問題或負荷過大必須停車查明原因。

2、跟車工行車中必須執行車輛運行狀態監護,發現問題及時發信號停車。

3、絞車鋼絲繩運行區間嚴禁任何人員站立或行走。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我們知道在提升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這樣才能保證提升工作的安全。

案例一百五十二、背著火藥箱乘人車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領藥工張某因其他原因下井比別人晚了一會,他看見人車已經開了,可張某背著藥箱硬是往車裏鑽。由於背著火藥箱,人是進去了,可是箱子還在外麵,當車輛拐彎的時候張某連箱帶人被甩到了車外昏到在地。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負物蹬乘運行車輛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車工沒有及時發現張某違章乘車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違反乘車規定,應負主要責任。

2、跟車工沒有及時發現張某違章乘車,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對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不夠,造成職工在乘車時存在扒蹬跳現象。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禁蹬乘運行車輛。

2、加強跟車工的責任心教育。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該案例,我們看到了蹬乘運行車輛的可怕之處,在現實的井下生產中,此類事故時有發生,俗話說:“寧走百步坦,不跨一步險”,為避免發生類似事故,我們必須嚴格按照乘車製度乘車。

案例一百五十三、卸槽子砸腳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夜班,某掘進隊副班長梁某帶領賈某、田某等三人負責卸運槽子,礦車剛拉到車場後,現場缺少阻車器,副班長梁某就用礦碴打了個臨時掩護防止礦車下滑,運送槽子時由於賈某借助礦車加力,造成礦車拉動,槽子落到了賈某的腳上,造成腳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賈某工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明知礦車打掩不好仍借力於礦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副班長梁某在掩車時沒有使用阻車器而采用礦碴打掩,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賈某工作時注意力不集中以致造成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副班長梁某在阻車時沒有使用阻車器,應負主要責任。

3、副班長梁某帶隊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教育。

2、在裝卸礦車時必須停穩且按規定使用阻車器。

3、管理人員現場施工必須認真落實安全措施。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次案例,我們充分的認識到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力集中,一定要按照作業規程作業,並進行安全檢查,保證牢固可靠後方可進行作業。

案例一百五十四、扒坐礦車睡覺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有一天某隊職工王某由於下井稍晚沒有趕上人車,又急著去交接班,正在猶豫時對麵開來一輛去拉碴的空車,王某急步上前趴上了礦車,這時正在巡查的運輸隊安全員李某發現後急忙警告:“下來,扒乘礦車太危險”。王某不當回事說:“沒事,我急著去交接班,下不為例”。當礦車行至溜碴嘴下停住時,王某已迷迷糊糊的睡著了,負責放碴的職工孫某拉開倉口,碴塊便嘩嘩的倒進了礦車,這時王某被碴塊砸的頭昏腦脹,手腳等身上多處被劃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扒坐礦車,並在礦車裏睡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運輸隊安全員李某發現違章和隱患不去強力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負責放煤的職工孫某施工前沒對礦車內進行檢查,不進行安全確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扒坐礦車,並在礦車裏睡覺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運輸隊安全員李某發現違章和隱患不去強力製止,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3、負責放煤的職工孫某施工前不進行安全確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堅決製止“扒、蹬、跳”行為。

2、務必將互保聯保責任製落到實處,實行事故責任追究製。

3、任何工作開始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1、通過本案例,我們應清楚的認識到“安全為天”的真正意義,哪怕是小小的違章和隱患都有可能導致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煤礦井下工作是一個特殊的行業,我們不但要自主保安,還要嚴格落實互保聯保責任。再一點就是要遵章守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盡可能早到10分鍾這樣不至於趕不上班前會,趕不上人車,而造成慌裏慌張去違章扒乘礦車造成事故。

案例一百五十五、行走軌道巷礦車撞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某掘進隊職工準備下班升井,其他人員都從皮帶下山走,李某由於出工作麵的時間較晚,獨自一個人進入斜巷軌道,走到距車場口下方十幾米的地方時,從軌道上方下來一輛礦車,將走在軌道中心的李某撞倒。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獨自一個人進入斜巷軌道且在道心行走,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沒有和其它人一起下班,安全防範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獨自一個人進入斜巷軌道並在道心行走,不注意安全,以致造成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2、跟班隊長沒有和工人同上同下,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斜巷運輸管理,嚴格落實“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製度。

2、由班長或跟班隊長帶隊集體出入工作麵,避免單獨行動。

3、任何時候都嚴禁在道心內行走,人員要走人行道。有車輛通過時人員要停止行走,等車輛過後在行走。

五、事故的教訓和感想

該案例,使我們認識到井下違規行走的危害,煤礦是一個特殊行業,危險源較多,且不說“五大自然災害”,單說斜巷運輸存在的危險因素就不少,因此要特別加強斜巷運輸的管理,任何時間,任何人員必須小心謹慎,嚴格堅持“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製度。作為跟班隊長我們要同工人同上同下。

案例一百五十六、刮板輸送機尾翹起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2401泄水巷掘進頭,值班隊長安排當班任務時要求本班對掘進頭20米範圍內兩幫進行刷幫,然後打錨杆,到達作業地點後班長洪某安排陳某開第一部刮板輸送機,孫某開第二部刮板輸送機,工作麵開始正常作業,約在10時左右礦安檢員賈某到此處檢查工作,賈某沿巷道右幫行走,當走到距二部刮板機尾約7米時,突然正在運行的刮板輸送機機尾被拉翹起,機尾槽被彈出,將正行走的賈某頭部打傷造成顱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二部刮板輸送機機尾無壓柱,當刮板機運行時底槽突然卡死造成負荷增大,機尾被拉翻翹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檢查員沒有認真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二部刮板輸送機機司機孫某未進行安全檢查,未落實安全措施就盲目生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跟班隊長,班長對刮板輸送機機尾無壓柱,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就指揮作業,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二部刮板輸送機司機孫某未按規程進行安全檢查,未落實安全措施,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安全檢查員不認真觀察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3、跟班隊長,班長未組織安全檢查及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帶班隊長,班組長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人員安全管理水平。

2、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放炮後應及時打好機尾、機頭壓柱,對輸送機缺刮板,少螺絲等現象應及時補齊,防止運行造成底槽卡死等現象。

3、操作人員操作前必須按規程進行安全檢查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我們要時刻認識到“人”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假如帶班隊長,班組長、刮板輸送機機司機之中有一個人起到作用,一切就不會發生。要想做到安全,就要從預防不安全因素所產生的交集範圍上加以控製,交集的麵積越小,越接近安全。

案例一百五十七、北軌大巷趴車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上零點班的職工韓某錯過上班時間,在工友的提醒下,才慌裏慌張地換好工作衣,當他匆忙地趕到井底車場時,人車已發走。這時剛好有一輛電機車往北大巷送料,心急的韓某便乘機趴了上去,當送料車行至中途剛好有一輛運碴的電機車逆向駛了過來,當兩車交錯會合時,趴車的韓某來不及躲閃,被當場擠死。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韓某安全意識差,違章趴乘電機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電機車司機,跟車工對違章行為不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韓某違章趴乘電機車,負直接責任。

2、電機車司機,跟車工對違章行為不製止,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禁任何人的“扒,蹬,跳”行為。

2、務必將互保聯保責任製落實到位,實行事故責任追究製。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案例,我們工作中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增強安全防範觀念,堅決杜絕趴、蹬、跳行為,避免悲劇再次發生,同時要求電機車司機在車輛彙合時要降低車速。

案例一百五十八、北十軌道巷礦車擠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某開拓隊職工李某被安排捏炮泥,炮泥放在道岔一側,當李某背對著道岔正在捏炮泥時,一輛矸石礦車由巷道內駛了過來,由於沒有扳道岔,礦車在經過道岔時突然掉道,將正在捏炮泥的李某肋骨撞斷,造成重傷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李某安全意識差,自我保護意識不強,背對著道岔捏炮泥,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炮泥存放位置不合理,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李某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炮泥位置放置不合理,隊管理人員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2、人員作業要選擇合適的安全地點工作,要確定周圍環境是否安全。

3、物品,器材現場存放必須穩妥,不能遺留安全隱患。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本案例,讓我們認識到自主保安意識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觀作用,李某如果能作到這一點,一切就不會發生。

案例一百五十九、南翼行人下山礦車擠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零點班,某開拓隊在南翼集中行人下山施工,當料車卸完後,空車需放至前頭裝滿矸石後再提上來,當矸石車行至噴漿機旁時,正扶在噴漿機上休息的劉某被擠在了礦車與噴漿機之間,造成重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劉某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在不安全地點休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其他現場施工人員未盡到互保聯保責任,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劉某在不安全地點休息,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2、其他現場施工人員未盡到互保聯保責任,對事故發生負互保聯保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強化職工對安全的重視程度,做安全事,幹安全活。

2、加強施工人員對現場安全的認知,規範職工安全行為。

3、員工在班前要休息好,工作期間不準睡崗和脫崗。

4、員工之間要增強互保,聯保意識,完善相互監督機製。

六、事故教訓與感想

在今後的工作中必須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強化職工安全意識教育,無論是工作還是休息時,都要注意好安全,杜絕違章行為。

案例一百六十、運皮帶翻車砸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零點班,某巷修隊負責運送皮帶工作,由於皮帶車太重,需要十餘人同時工作,才能將皮帶車推動。當皮帶車推出20餘米時,皮帶在車上已經傾斜,推車人員沒有及時處理仍繼續推車,過了一會兒皮帶車突然翻車砸在了正在一側推車的郭某右腳上,致使郭某右腳當場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郭某在推車時,自我防範意識不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跟班隊長在現場采取措施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其餘施工人員知道皮帶在車上已經傾斜不采取措施仍繼續推車,互保聯保責任落實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郭某自我防範意識不強,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其餘施工人員互保聯保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3、跟班隊長在現場采取措施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現場管理人員要做到及時查處現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確保施工安全。

2、職工個人要增強自主保安意識,要保證自己所處的位置安全。

3、互保聯保責任必須嚴格落實。

五、事故教訓與感想

我們應該清楚的看到,每次事故的發生都是因為不注意安全造成的。管理人員的現場安全管理至關重要,必須抓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檢查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並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確保安全生產。同時,互保聯保責任必須在現場真正得到落實。

案例一百六十一、違章開風門撞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隊劉某等四人推車過風門,由於有一點下坡,幾人圖省事,就用礦車撞風門,這時程某正好走到風門前,被受撞擊打開的風門撞倒。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劉某等四人圖省事,用礦車撞風門,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某隊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尤其是通風設施的使用安全教育不夠,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劉某等四人集體違章,任何一個人未盡聯保互保責任,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劉某等四人用礦車撞風門,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某隊隊長、書記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2、嚴禁任何人使用任何物品撞擊風門,所有人員要愛惜風門。

3、提高職工的自保互保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在今後的工作中一定按規程規定施工,不能圖省事,違章蠻幹,更不可粗心大意工作,加強自保聯保意識,確保安全生產。作為隊長、書記要加強職工對安全設施愛護的教育,嚴禁損壞通風設施。

案例一百六十二、斜巷提升車輛掉道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夜班,斜巷提升工作中,職工甲沒有將擋車杠及時抬起,兼之絞車司機不帶電放車致使速度較快,造成礦車掉道。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絞車司機在提升的過程中,不帶電放車,速度快,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職工甲沒有將擋車杠及時抬起,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絞車司機不帶電下放車輛,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職工甲沒有將擋車杠及時抬起,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學習。

2、嚴禁絞車不帶電下放車輛。

3、現場操作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絞車不帶電放車,屬於放飛車的嚴重違章行為,我們在工作中要堅決杜絕。使用絞車要事先進行全麵細致的檢查,在工作中一定要按操作規程作業,否則後患無窮,危害及大。

案例一百六十三、大巷乘坐人車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掘進工袁某在副井底乘坐開往南翼的人車,袁某上車後坐在第四節車廂內的第一排右側,其上車後便睡覺,當人車行至某車場口時,在副道上放有一輛裝滿8寸管子的車輛,由於管子車超寬,兩道之間安全間隙很小大約隻有40mm,司機便減速慢行,前三節車廂剛勉強通過,當行至第四節車廂時,由於袁某的右腿膝蓋部位伸出車箱外,撞在了8寸的管子上,造成大腿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袁某安全意識淡薄,上車後就睡覺,並將右腿露出車外,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運輸隊存放在副道上的料車最突出部分距人車的安全間隙太小,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

3、該隊隊幹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沒有對職工進行安全乘車注意事項教育,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袁某安全意識淡薄,乘車睡覺,不注意安全,應負直接責任。

2、運輸隊存放車輛不能滿足最小行車間隙,運輸隊負有主要責任。

3、隊幹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安全管理不到位,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防範意識。

2、在乘坐人車時嚴禁睡覺,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露出車外。

3、在大巷存放車輛,堆放物體必須滿足最小的行車間隙。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案例,提醒我們乘坐人車時隻有嚴格執行乘車規定,嚴禁車內睡覺,嚴禁頭手及腳伸出車外,才能保證自身安全和運行安全。同時要保證車與車之間,車與物或巷壁之間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案例一百六十四、違章壓車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某礦掘進隊接班後從底車場提一車槽子到綜采工作麵,由於通往綜采工作麵的軌道巷坡度較大,而且車裝的又偏後,車到第二聯巷口時,平板車前輪已離道,這時班長李某說:“快上去人壓住,別讓車掉了道”。職工李某、王某、趙某應聲而上,由於大平板太寬,趙某站在平板邊上,碰到巷道邊上的排水管接口處,將趙某的腳碰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長李某違章指揮,不及時處理偏車,而是采取人壓車,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趙某自身安全意識淡漠,接受違章指揮,對正在行走的車大平板車進行配重,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職工李某、王某、接受違章指揮,互保聯保意識不夠,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李某違章指揮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趙某自身安全意識淡漠,接受違章指揮,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職工李某、王某、接受違章指揮,互保聯保意識不夠,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互保聯保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斜巷運輸時,嚴禁人力平衡重車。

2、提高管理人員素質,杜絕違章指揮。

3、加強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防範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我們知道,安全工作不是那個部門,那個區隊或領導的事,而是每位員工自己的事,不注重安全工作,不提高安全意識,傷害的首先是自己,影響的是單位和家庭,要想搞好安全生產,員工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切實做好互保聯保,必須堅決拒絕違章指揮。

案例一百六十五、南七軌道上山運輸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某隊當班班長張某帶領6名職工負責倒矸車工作,在往南七上山提第七趟車時,當車過擋車杠進入約5°左右平緩段後,張某從平巷裏麵就迎著車準備搬回擋車杠,由於絞車鋼絲繩有點鬆,絞車工黃某就搬動離合器,一緊一鬆地進行收繩,在此過程中鋼絲繩將堆放在道邊的工字鋼帶動頂在礦車底部,黃某、張某兩人都沒有發現,當張某與礦車走在一起時由於工字鋼橫著礦車,礦車突然被拉翻,將張某的右腿砸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身為班長安全意識差,工作中精力不集中,在提升物料時,向礦車走去,違犯了行車不行人的規定,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組長黃某無證操作絞車,且在操作過程中對絞車線路的情況觀察不清,發現張某迎著車走時沒有及時製止,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該隊堆放的工字鋼棚子距軌道太近沒有及時運走,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違犯了行車不行人的規定,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黃某違章開絞車,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該隊材料管理混亂,隊長、書記事故的發生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安全管理製度

2、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材料物料堆放必須有序,不許遺留安全隱患。

4、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次案例,我們真正知道了“遵章守紀”對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必須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因為:“條條規程血染成,切莫再用血驗證”。

案例一百六十六、井底車場碰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某隊職工劉某、張某兩人乘坐南翼人車到達井底車場,下車後劉某叫張某兩人在車場談話,從北翼開過來一輛拉有綜采液壓支架的電機車。當車開到電機車庫口時,就鳴笛減速,劉某、張某兩人發現電機車時慌忙躲閃到巷幫,由於液壓支架車較寬,電機車過後,後麵的液壓支架車把張某的眼部碰傷,劉某擠住胸部,導致一根肋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劉某、張某兩人在車場內逗留,在電車鳴笛情況下,不及時躲閃,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機車司機發現前麵有人,而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他人傷害,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劉某、張某兩人在車場內逗留,不及時躲閃車輛,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機車司機行車過程中不注意觀察路況信息,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車輛運行頻繁區域(井底車場,裝載點等)嚴禁人員逗留。

2、機車牽引大件車輛運行時,發現異常,必須停車處理,確認無安全隱患後再通行。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安全意識在安全生產中是非常重要的,假如劉某、張某和機車司機有一個人注意到隱患的存在,那麼,一切就不會發生了,同時要求電機車司機在行車過程中要注意觀察路況信息,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案例一百六十七、擋車欄擠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在工作收尾之際,由於路途比較遠,副班長趙某為了下班圖輕鬆,就自己打信號,站在鉤頭上扒車下班,一旁的信號工蔣某、洪某因為趙某是班長也沒有製止,在提離工作麵20m處,有一擋車欄,因礦車在高速行駛,而且趙某還背向擋車欄,沒有及時發現,擋車欄卡住趙某腰部,趙某因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趙某急於升井,斜坡違章扒車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蔣某、洪某兩個把鉤工看到趙某的違章行為,沒有及時製止,互保聯保意識不強,是造成此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趙某斜坡扒車造成事故,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把鉤工蔣某、洪某安全意識不強,發現違章不製止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斜巷“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在礦車運行中嚴禁扒、蹬、跳現象。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自主保安及互保聯保意識,同時加強職工的責任意識教育,發現違章要及時製止。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次案例,我們認識到無論任何人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製度,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同時要加強職工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敢於製止違章作業。

案例一百六十八、南十一行人下山放飛車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某隊職工張某、李某、鄭某三人在南十一車場下料,張某操作絞車,李某發信號給料場的鄭某,鄭某回信號後,張某開始放車,李某說:“用慢檔,車太重”,張說:“先用慢檔,等車下坡後再用快檔”,李說:“那樣不行,容易飛車”!張說:“沒事”,這時前車剛下坡,張某開始換檔,由於車太重,絞車失控亂了檔,兩車柱子像離弦的箭一樣,飛速而下,李某慌忙發亂信號,警告料場的鄭某,並采取了緊急停車, 5分鍾後絞車停止運轉,兩車柱子也散落一地。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不執行操作規程是此次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互保聯保不到位,沒有阻止張某的違章行為,是此次未遂事故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不執行操作規程,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2、李某互保聯保不到位,沒有阻止張某的違章行為,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特種設備操作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雙速回柱絞車在坡道上或運行中不準進行快慢檔的更換,如果確需更換,必須采取措施將車輛固定後,方可調換快慢檔。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聯保互保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此次未遂事故雖然沒有造成人身傷亡,但卻給我們留下深刻的教訓,以後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按照規程去辦,千萬不能盲目操作,在操作各類設備以前必須熟知其操作的要領,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案例一百六十九、道岔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電機車司機薑某,跟車工陳某駕駛第一趟人車到某軌順口的道岔處後減速慢行,這時部分職工急著下了人車,某隊孟某這時也正將左腿伸出車外準備下車,又沒有及時下去,一隻腿懸著腳拖著地,在這時車已運行到道岔尖處,其腳被掛在道岔鐵道上,大腿別在人車門上,造成大腿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孟某在車運行過程中準備下車,而且將腿懸在車外,腳拖地,是此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跟車工陳某責任心不強,觀察不夠,沒有能發現問題及時停車,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孟某在車運行過程中準備下車,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跟車工陳某沒有發現問題及時停車,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乘人車人員嚴格執行乘車製度,上下人車時必須等車停穩後方可上下,否則不準上下,上下人車要按秩序排隊,不得擁擠。

2、乘人車時跟車工及同行人員認真執行監護義務,落實聯保互保責任。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該案例,讓我們知道違規乘坐人車的危害,提示我們必須嚴格按照規章製度乘車,車輛未停穩時嚴禁上下,否則,人車也是一個安全隱患。

案例一百七十、2204軌道巷道岔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夜班,跟班副隊長陳某安排李某、戚某把鉤頭拉過來,準備往工作麵下平板車,李某、戚某就手提著鉤頭跟著上來了,大約離絞車還有20m的距離時,絞車工劉某對李某和戚某說:“我用快檔拉了”,李某說:“那樣太快了,不安全”,劉某說:“沒事,你拉好鉤頭就行了,這樣太慢”,說著劉某就換到了快檔,大約離絞車還剩5m的位置有一道岔,當時絞車鋼絲繩正好把道岔拉了起來,道岔尖打在李某的腳上,李某的腳被打傷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絞車工劉某不聽勸阻,非要使用快檔,導致絞車鋼絲繩拉住道岔尖,使李某腳受傷,是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戚某違章作業,拉著鉤頭走,是此事故的間接原因。

3、跟班副隊長陳某沒有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現場管理不到位,是此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戚某違章作業,應負直接責任。

2、絞車工劉某不聽勸阻,使用快檔提車,應負主要責任。

3、跟班副隊長陳某現場管理不到位,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禁人工牽引絞車鉤頭行走。

2、絞車提升過程中,不許中途換檔。

3、人員工作安排必須注重細節工作。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起事故完全是因為個人的嚴重違章所造成的,因此,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一定要按章辦事,絕不能不聽勸阻,在安全麵前沒有不可能的事。

案例一百七十一、抬車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某礦掘進隊當班任務是在上順槽回撤皮帶,到達工作地點後,由於沒有空車,當班班長王某就安排孫某、魯某、劉某等6人到大巷內找空車,當孫某、魯某、劉某等6人來到大巷內看到本隊有一平板車上麵裝著東西掉道了,就準備抬上道,當時找來一長木頭作為墊木,槽鋼梁作為撬棍,在上道的過程中,孫某用腳踩住墊木,不讓其動,6人就使勁抬,魯某看到孫某的腳踩在墊木上,而且特別近,就說:“不能那樣踩,太危險”,孫某說:“沒事,抬吧”!在抬的過程中槽鋼梁翻了,正好壓在孫某的腳上,把腳壓傷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孫某個人安全意識淡薄,明知自己的行為存在危險,還僥幸作業,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魯某等6人沒有極力製止孫某的違章行為,是造成此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孫某個人安全意識淡薄,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魯某等6人未認真落實聯保互保責任,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個人自保意識,不違章作業,一切按規章辦事。

2、加強聯保互保責任意識的現場落實。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更加深刻的認識到“思想麻痹是最大的安全隱患”這句話的深刻含義,假如孫某能認識到這一點,一切就不會發生。

案例一百七十二、礦車撞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維修工謝某在23:30分電話彙報離崗,這時軌道巷正提車,信號燈亮著,但他為了趕時間不顧車輛運行硬闖紅燈,在北二腰泵房上40米處,他聽到礦車軲轆和軌道的摩擦聲,知道礦車已來到,忙回頭看,看到礦車上裝有雜物,部分雜物超出車廂,此處巷道片幫離道隻有500mm的距離,往上躲已經來不及,不躲必然被雜物掛住,後果不堪設想,他也來不及多想急忙趴在地上,身子緊靠貼著巷道幫,礦車擦身而過,所幸沒有傷到。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謝某為了趕時間不顧車輛運行硬闖紅燈,是造成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信號把鉤工把關不嚴,對不符合提升要求車輛進行運輸,是造成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謝某不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違章闖紅燈,負直接責任。

2、信號把鉤工把關不嚴,對超寬車輛未采取措施就進行提運,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自主保安意識。

2、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製度。

3、斜巷信號把鉤工嚴格執行裝車規範,不合格車輛嚴禁提升。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起案例,我們更加深刻的認識到斜巷“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重要性,在斜巷管理中,必須不折不扣的執行規定,同時要求各隊要嚴把裝車質量關,杜絕車輛超高、超寬。

案例一百七十三、沒掛鉤頭跑車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班長高某將開絞車的工作安排給職工李某,上邊有職工曹某把鉤,下邊有把鉤工張某負責,安排完畢後,班長高某即去開耙矸機出碴裝車,電機車司機杜某從北五聯皮帶巷將電機車開到北七聯皮帶巷車場絞車前斜巷上部,電機車司機杜某對開絞車的李某和把鉤工曹某說:“你們一人開絞車,一人掛鉤,把小電車放到下部,我坐在車上不下了”。李某和曹某便同意了,這時皮帶巷有人喊話,曹某將鉤頭拉到小電車插銷位置,沒有插就下去看有啥事,電機車司機杜某就喊李某開絞車,同時杜某將小電機車向下山方向開動,小電機車因沒有鋼絲繩牽引,飛速下跑,同時將杜某甩出車外,造成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機車司機杜某違章作業,坐電機車內進行斜巷下放,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把鉤工曹某工作不負責任,遺留安全隱患,又沒向其它現場人員交待清楚,是造成事故的又一直接原因。

3、絞車司機李某和把鉤工曹某工作不負責任,接受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絞車司機李某未落實聯保互保責任,未進行行車前檢查確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機車司機杜某違章指揮,坐電車內進行斜巷下放,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把鉤工曹某工作不負責任,遺留安全隱患,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3、絞車司機李某未落實聯保互保責任,未進行行車前檢查確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斜巷提升,嚴禁非運人車輛乘人。

2、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設備之前必須對設備狀況進行安全確認,存在不安全因素不準運轉。

3、加強職工安全教育,狠反“三違”。

4、嚴細落實安全聯保互保責任製。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該案例,我們知道“三違”帶來的可怕後果,如果不嚴肅治理“三違”,隱患就不能消除,事故就可能隨時發生。同時要加強職工的互保聯保,將互保聯保落到實處。再者要加強職工的責任心教育,嚴格對待自己的工作,不遺留隱患。

案例一百七十四、鋼絲繩彈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某巷道即將與軌道巷貫通,工作麵快裝好藥時,李某和另一個工友需要到軌道巷透點處分別警戒站崗,李某就坐在道軌上等待炮響,這時正好軌道巷拉支架,因為李某正處在整條巷道中間,沒有聽到拉車的鈴聲,也沒有注意到紅燈,拉車時,絞車鋼絲繩猛一下子從地上彈起到頂板,又猛一下落下,剛好砸在李某的自救器上,自救器上的橡膠皮套都砸爛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的安全意識不強,坐在道軌上等待放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絞車司機安全意識淡薄,在開車前沒有進行安全確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的安全意識不強,不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對造成未遂事故負主要責任。

2、絞車司機責任心不強,在開車前沒有檢查周圍的環境,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井下工作,休息時必須先觀察周圍環境,進行安全確認。

2、任何人不得在軌道內行走,坐臥等。必須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井下條件受到各種因素的限製,我們要認識到井下工作,休息必須觀察周圍環境,進行安全確認,保證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案例一百七十五、絞車失控,造成飛車,斷繩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一天中班,隊長李某安排王某開JD-25絞車,周某掛鉤,當運到第四車料時,絞車司機王某發現絞車刹車皮失效,不能正常刹車,就給隊長李某報告,隊長李某說再拉一車就夠了,在第五個料車拉到巷道一半時,突然停電,絞車刹不住車,料車迅速下滑,造成絞車繩崩斷後跑車,礦車碰壞,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絞車司機在絞車刹車閘皮失效狀態下強行提升,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設備不正常情況下,隊長李某安排司機再拉一車,屬於違章指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絞車司機在絞車刹車皮失效狀態下執行違章作業,強行提升,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隊長李某在設備不正常情況下沒有及時處理隱患而是存在湊乎思想違章指揮,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設備嚴禁帶病運行,使用設備前要進行全麵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安全裝置必須靈敏可靠。

2、任何人不能違章指揮,職工必須堅決拒絕違章指揮,維護自己的權力,履行自己的義務。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案例,告知我們在工作中不能有一點大意和僥幸心理,在不安全狀態下寧可不生產也不能冒險作業。決不能重生產輕安全,任何人不能違章指揮,職工必須堅決拒絕違章指揮。各級領導要認真維護職工的正當權利,與“三違”現象作鬥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案例一百七十六、礦車掉道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早班,班前會安排本班出碴,班長劉某安排王某負責推車、拉矸工作,當班電車司機陳某大約出了十三車碴時,王某又推了一輛空車掛在電車上,準備拉到耙矸機處時,因礦車過道岔時道岔未扳到位,造成空車掉道後又被推出了一米多遠,王某連忙向電車司機發出停車信號,電車停住。

二、事故原因分析

司機及王某沒有認真檢查道岔的狀態,便行車,是造成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在車輛運行前未對道岔狀態進行檢查,對造成未遂事故負直接責任。

2、電車司機陳某運行前未督促王某進行檢查確認,對造成未遂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車輛運行前必須對道岔狀態進行檢查。

2、過彎道或交叉口等地點時,要減速慢行。

3、電車司機,跟車工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加強對礦車等運輸工具的檢查工作。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我們要深刻認識到,不安全作業的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做到遵章守紀,規範上崗,不能因一時的疏忽大意,釀成安全事故,通過加強業務技能的學習,提高操作水平,加強互保聯保責任製的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案例一百七十七、礦車竄銷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雜活班班長紀某到行人下山底車場給信號工馬某說有一車雜物需要往上提,讓馬某拉一輛車到2108車場帶他們一車雜物,車到2108車場後,紀某就讓他們的把鉤工王某掛車,王某慌著掛車,中間的連接插銷沒有插到位,就開始發信號,結果車剛過彎道,中間連接插銷就竄掉了,車被保險繩拉掉道,險些造成跑車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準備隊把鉤工王某沒有把連接插銷插到位,就發信號提車,是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紀某,沒有認真履行自己職責,監督不到位,是事故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把鉤工王某沒有把連接插銷插到位就發信號提車,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班長紀某沒有認真履行自己職責,監管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規定,連掛車輛必須檢查連接情況,確定無誤後再發信號拉車。

2、斜巷提升穿插銷必須保證插銷閉鎖發揮作用。

3、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互保聯保責任製。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我們要通過該事故案例,吸取教訓,加強各類連接裝置的使用管理,防止事故的發生,如果真的出現跑車事故,下麵要是有人工作,後果將不堪設想,這告訴我們無論幹什麼工作都要嚴格按規程規定,規範操作,上標準崗,幹標準活。

案例一百七十八、絞車工經驗不足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夜班,當班絞車司機沒有上班,班長李某安排馬某在行人下山上平台開絞車。馬某本人也有絞車操作證,但是沒有實際操作經驗。第一車是錨杆,非常順利地運到達底彎道。第二鉤是兩車錨杆,因為兩車錨杆太重,馬某放車速度又快,絞車製動力不夠,車速不斷加快,馬某由於技術不精,手忙腳亂,車輛到車場口時就掉道了,把旁邊的供水管路給撞斷了,班長李某和本班十幾個工友經過兩個多小時才處理好。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馬某不認真執行操作規程,重車放車速度快,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李某安排沒有實際操作經驗的馬某開絞車,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馬某不認真執行操作規程,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班長李某工作安排失誤,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重要提升(斜巷,特殊物件)嚴禁使用沒有現場實際操作經驗的司機開絞車。

2、重要提升(特殊物件),必須實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製度。

3、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職工業務能力。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我們知道現場經驗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每一名員工都必須加強業務知識學習,提高自身素質,為安全生產提供保障。

案例一百七十九、行車行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張某到底車場等料,信號工正常發信號放車,在這時有一名某隊職工在紅燈亮的情況下往上山走,張某讓他等會再上,這位工友急著趕罐不想等,隻管向上走。當時,張某想這個工友累了一個班不忍心讓他久等,就在這名職工走到礦車附近時,礦車突然掉道,由於這名工友躲閃的快,萬幸沒碰著。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某隊職工安全意識差,違章闖紅燈,是造成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張某製止違章不堅決,這種“好心”,是造成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某隊職工違章闖紅燈,對造成未遂事故負直接責任。

2、張某製止違章不堅決,對造成未遂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斜巷運輸管理規定,嚴格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2、堅決製止違章行為。

3、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自保互保能力。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我們在安全管理中必須報著“寧可聽罵聲,絕不聽哭聲”的態度,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否則,就會好心鑄大錯,害人,害已,害大家。

案例一百八十、滑行的礦車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開拓隊員工在巷道中施工,從開口處用絞車往下放碴車,放車後由職工甲乙二人負責摘掛鉤,在推碴車時,二人把車推走後不再過問,任由礦車在道上自由滑行,某人從此路過時,礦車把其衣服擦破。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甲乙二人把車推走後不再過問,任由礦車在道上自由滑行,是造成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某人從此路過,不注意觀察現場安全情況,是造成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甲乙二人把車推走後不再過問,對造成未遂事故負直接責任。

2、某人從此路過,不注意觀察現場安全情況,對造成未遂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井下停放車輛必須停穩掩牢。不準車輛自由滑行。

2、井下行走必須看清周圍環境,確認安全後再走。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次案例,我們認識到安全工作中“細節”的重要性,假如他們三人有一個注意到細節工作的落實,未遂事故就不會發生,細節注意不到可能會發生更嚴重的後果。

案例一百八十一、重物沿斜巷滾落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某隊機電班和雜活班,在幹完各自的活後,聯合將一壞的減速機裝車升井。由於南十三軌上距平台50米左右處,有一絞車座在軌道正中,所以需要將減速機先抬過絞車再起吊。機電工小A用8號鐵絲單股綁了一下,其中有人提醒用單股的不行,小A說:“沒事兒、沒事兒,那有多重”。由於是坡陡,坡下方的人用胳膊抬著,上麵的人用肩扛著一點點地挪動,走到道岔口時前麵的人放下後,後麵的人又抬了一下,誰知上麵的鐵絲斷掉了。減速機順勢向下滾去,順著岔道口滾到了新開的巷道平台上,剛好礦車擋了一下,才停住。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機電工小A由於輕視減速機重量,不聽他人勸阻,隻用單股8號鐵絲固定,是造成未遂事故的主要原因。

2、其他工作人員對小A的不安全行為聽之任之,聯保互保責任落實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該單位領導對職工安全工作思想教育不到位,管理、教育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機電工小A由於輕視減速機重量,不聽他人勸阻,對發生未遂事故負直接責任。

2、其他工作人員聯保互保責任落實不到位,對發生未遂事故負主要責任。

3、該單位領導對職工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不論是起吊還是抬運設備或物品,都要選擇足夠強度的材料,不要使用單股鐵絲,最好使用鋼絲繩套。

2、對職工加強教育,不斷增強安全責任意識。

3、對職工加強技能教育,提高業務能力。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該事故雖說隻是有驚無險,但它讓我們認識到安全處處都得預防,幹活無論大小,都不要掉以輕心,否則就會發生事故。假如順著軌道上山滾下去,下車場及道上有人的話,那就不可想象會發生什麼後果,工作千萬要小心。

案例一百八十二、用鐵棍抬礦車壓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夜班,井口當班有組長蔣某,把鉤工張某、王某、曹某、馬某。王某在出車側推碴車。井口南部由於軌道彎度大又是上坡,出來的一輛碴車被停住,又出來一輛碴車後前車被撞掉道,王某喊來其他四人用鐵棍抬掉道的車,在抬車時,沒有統一指揮,在礦車上道的一瞬間沒有喊號就都放開手中鐵棍,馬某躲閃不及,被鐵棍打到腳上,腳被砸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當班組長處理掉道車輛時沒有統一指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馬某安全意識不強,沒有做好事故預想,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當班其他人員聯保互保意識差,未對無序處理提出意見,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當班組長處理掉道車輛時沒有統一指揮,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馬某安全意識不強,沒有做好事故預想,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當班其他人員聯保互保意識差,對事故負有監管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處理礦車上道時要統一指揮,有專職人員現場安全監督。

2、加強自保互保聯保意識。

3、處理特殊車輛掉道時,要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現場貫徹執行。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是一起抬礦車上道抽鐵棍不統一造成的傷人事故,主要原因是當班組長安全意識、大局意識不夠,沒有做好現場監督和管理,同時職工思想麻痹大意,自保意識差。在今後類似的工作中一定要做好事故預想,統籌兼顧,統一指揮。

案例一百八十三、礦車打掩傷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張某等四人進行操碴工作,在處理礦車掉道時張某用石頭給礦車打掩,礦車上道後,張某用手指將石頭去掉,礦車突然滑動,張某手指沒能及時躲開將手指甲擠掉。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安全意識差,在沒有其它人員配合的情況下,用手去拿打掩的石頭,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其他現場工友沒有配合此項工作,互保聯保不到位,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安全意識差,沒有叫其它人員配合,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2、現場工友配合不好,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使用可靠的掩車裝置。

2、加強現場人員互保聯保及自保意識。

3、處理礦車掉道等事故時充分做好事故預想,作好安全防範。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是一起用手去拿打掩石塊的傷手事故,雖然很簡單,但卻性質嚴重。說明職工的安全意識差,自保力度不夠,現場互保聯保不到位。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必須竭力做好自保、互保、聯保,做好事故預想,實現安全生產。

案例一百八十四、北二斜巷運送支架掉道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下支架。因為大平板車是死車輪,在下放時,在斜巷中間掉三次道,處理上道後繼續往下放,到底車場時,有一個陡坡,支架到陡坡處放不下去,就采用小絞車掛上往下拉,輕拉拉不動支架,用力壓小絞車離合時,支架猛往下躥,造成支架倒在巷道旁,把小絞車牌板撞壞。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當班人員明知運送支架的大平板車有死車輪仍繼續下放,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支架到陡坡處不走時,大絞繩有點鬆,用小絞車拉時,沒有把大絞車繩拉緊,支架猛往下躥,大絞車繩一頓,造成支架翻倒,是事故的又一直接原因。

3、小絞車司機和大絞車司機配合不好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4、當班組長現場指揮不力, 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當班人員明知運送支架的大平板車有死車輪仍繼續下放,對發生事故負直接責任。

2、當班組長現場指揮不力,對發生事故負主要責任

3、小絞車司機未通知大絞車司機緊繩,對發生事故負監管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斜巷運輸嚴禁使用不完好車輛。礦車管理單位要加強對礦車維護、檢修,保證礦車在完好狀態下投入使用。

2、斜巷處理車輛時,必須在張緊絞車繩的情況下進行。

3、加強崗位人員互保聯保責任意識教育。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是一起斜巷運輸事故,可以說性質較為惡劣,後果不堪設想,斜巷運輸是機電運輸中的重點,在斜巷提升工作中一定要保證設備完好和軌道鋪設質量,信號工、把鉤工、絞車工相互配合,班長積極發揮現場協調作用,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規定,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案例一百八十五、扳道岔不及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4點,電車司機陳某向井底送碴時由於速度太快,沒有提前減速,導致礦車分道不及時,從而造成掉道事故,給生產帶來了嚴重的影響。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陳某調車速度過快,導致分道不及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現場跟車工,把鉤人員互保聯保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車司機陳某調車期間不按規程操作,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現場跟車工,把鉤人員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電機車司機調車期間行車速度嚴禁超過1.5米/秒。

2、加強對電機車司機的崗位培訓,強化責任意識。

3、加強崗位人員互保聯保意識。

4、加強事故預想和超前防範。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事故的發生主要由於陳某不按規程操作,導致分道不及時,造成掉道事故。今後的工作中,每個人必須加強安全意識和超前意識,認真做好事故預想,實現安全生產。

案例一百八十六、乘坐猴車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職工甲乘坐候車時,腳沒有按規定放到腳蹬架上,此時,途中與甲相遇的職工乙看到,職工乙勸說甲把腳放到腳蹬架上,不要吊在空中。但職工甲不聽。猴車運行到一低凹處,甲被一小鋼筋掛住膠鞋,腿部被刮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甲麻痹大意,不聽勸阻,不按製度規定乘坐猴車,導致自己受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職工乙未認真落實聯保互保責任,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甲不按製度規定乘坐猴車,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職工乙未認真落實聯保互保責任,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乘坐“猴車”等特種設備必須嚴格執行管理製度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自主保安意識。

3、加強互保聯保責任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斜巷運輸不可小視,尤其是井下架空乘人裝置(猴車)運送人員,本來(猴車)的運行是為了職工的方便可減少職工長途勞累,但違章乘坐(猴車)就會造成事故,所以在乘坐(猴車)時一定要聽從(猴車)司機的安排和指揮,做到按規定乘車。

案例一百八十七、副井大罐礦車掉道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大罐到位後,王某和曹某打開罐內擋車器,指揮信號工梁某用推車機推車出矸。當第二輛矸車出罐籠時,把鉤工曹某過早的將罐內擋車器打下來,致使擋車器將第二輛車後幫卡住。由於推得太猛,使第二輛矸車掉道,險些將把鉤工曹某擠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由於把鉤工曹某精力不集中,過早的把擋車器放下是造成矸車掉道的直接原因。

2、信號工梁某沒有及早的發現,曹某把擋車器提前放下而把推車機停下,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當班組長蔣某沒有及時提醒把鉤工注意事項,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由於把鉤工曹某精力不集中,過早的把擋車器放下造成矸車掉道,負有直接責任。

2、信號工梁某沒有及早的發現,曹某把擋車器提前放下而把推車機停下,負有主要責任。

3、當班組長蔣某沒有及時提醒把鉤工注意事項,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意識的教育,增強自保互保聯保意識。

2、班組長要切實發揮現場協調安全工作的作用。

4、做好事故預想和安全防範工作。

六、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本事故的解析,給大家敲響了安全警鍾,信號工、把鉤工是關鍵崗位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班組長、跟班隊長是現場安全管理負責人,加強個班組之間的聯係和溝通,做好自保、互保、聯保工作,同時做好事故預想工作,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實現安全生產。

案例一百八十八、拉支架小絞車斷繩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早班,隊長李某要求我們把一台裝車不合格的支架裝罐升井。由於支架超寬被罐卡住,此時想用小絞車進行拉進罐籠,結果用力過猛,最後導致絞車鋼絲繩拉斷,不得不用電機車強行拉進罐內。 ·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隊長李某在明知支架超寬不合格的情況下,而強行組織裝罐,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班組長沒有現場檢查監督落實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其餘班組成員聯保互保責任落實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隊長李某強行組織裝罐,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其餘班組成員聯保互保責任落實不到位,應負主要責任。

3、班組長現場檢查監督落實不到位,負有監督管理不到位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裝罐的安全規定,超寬、超高、超長的車輛一律不準裝入罐籠。

2、跟班隊長、班組長加強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3、信號把鉤工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把裝車質量關,杜絕不規範裝車入罐。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我們深知違章裝罐會造成嚴重危害,全礦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把住源頭裝車質量關,運輸單位對不符合規定的車輛,要及時拿出整改處理意見,對超寬、超高、超長等非規範車輛堅決不裝罐,做到安全生產。

案例一百八十九、車速過快撞車掉道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早班,電車工韓某向矸石山送矸,途經灰庫後方時,由於車速太快,兼之頂車運行,車輛之間無鏈環連接,導致兩礦車之間出現空隙,後麵礦車撞擊前麵礦車,造成掉道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車工韓某車速太快,是造成掉道的直接原因。

2、送矸頂車運行,車輛之間無鏈環連接,是造成掉道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車工韓某車速太快,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2、跟車工送矸頂車運行,車輛之間無連環連接,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頂車運行必須連掛鏈環,跟車工在前方引領車輛運行,預防電機車司機瞭望不清發生事故。

2、司機要嚴格執行電機車司機操作規程。

3、除調車和處理事故外,嚴禁頂車運行。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我們要深刻的認識到違章帶來的危害性,在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堅決不能把安全當兒戲,安全生產高於一切,做好事故預想,提前思考,對自己和他人負責,加強互保聯保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案例一百九十、乘猴車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中班,某隊職工宋某下班乘坐猴車,在到達猴車機頭下車點後,由於心理緊張沒有下來,而又一時忘記拉下急停開關,身體撞在猴車圍欄上,猴車司機李某及時按下急停按鈕,才沒有造成嚴重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采一隊職工宋某到達下車點後沒有及時下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猴車司機李某未對宋某及時提醒,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猴車保護開關安裝不合理,不能實現自動保護效果,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采一隊職工宋某未及時下車且不能使用安全保護,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2、猴車司機李某未對宋某及時提醒,互保聯保不到位,對發生事故負主要責任。

3、猴車保護開關安裝不合理,維護人員對發生事故負技術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乘坐猴車人員嚴格按照乘車製度及司機的提示乘車。

2、猴車司機要對乘坐人員認真及時提示。

3、完善各類保護開關靈敏可靠,要具備自動保護功能。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我們知道安全保護在現場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安全保護是最後的安全防線,各種保護必須靈敏可靠,決不能甩掉不用,維修人員要定期檢查和試驗,保證人員的安全乘坐。乘坐人員要掌握乘坐要領,如果心理素質存在問題,為了自己的安全請不要乘坐。

案例一百九十一、北二下料車超高撞擋車杠掉道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夜班,某掘進隊把鉤人員看快到下班時間,要抓緊把料下到車場下麵。當時料有一車超高。因急於下班,沒有人到現場看擋車杠抬到位沒有,就開始下料。絞車司機開車也快,料車到擋車杠時,超高一車沒有過去,撞在擋車杠上。造成二輛車掉道,一輛車翻車。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某掘進隊料車裝車超高,不符合標準。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組長不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下料人員急於下班,未仔細檢查裝車質量及運輸沿線情況,是發生事故的間接原因。

4、現場把鉤人員未認真落實聯保互保責任,是發生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現場上平台把鉤人員未仔細檢查裝車質量及運輸沿線情況,未認真落實聯保互保責任,負直接責任。

2、班組長不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對快下班的工作放鬆安全管理,負主要責任。

3、某掘進隊料車裝車超高,隊領導管理不善,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現場交接班管理製度落實。

2、增強自保、互保、聯保意識。

3、班組長要發揮現場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作用。

4、做好事故預想和安全防範工作。

5、斜巷把鉤工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檢查裝車質量、車輛連接情況。

6、區隊加強裝車質量管理,從源頭避免該類事故。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是一起斜巷運輸掉道事故,後果非常嚴重,在斜巷提升前一定要保證設備完好,信號工、把鉤工、絞車工相互配合。另外,把鉤工要在下料前仔細檢查裝車質量和車輛連接質量,杜絕超高、超寬、超長物料下放,按規定開閉擋車杠,檢查打開的高度是否到位。施工人員要特別注意快下班時的安全工作,這個時間段是事故的高發期,因為當班的工作不抓緊可能會完不成當班任務,所以會出現搶任務,不按程序進行工作的現象,這樣事故發生的機率會明顯增加,望各位工友,為了我們的家庭幸福,不要違背客觀規律,實現安全生產。

案例一百九十二、大巷運輸礦車掉道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夜班,電機車司機崔某和跟車工許某從北巷拉矸20車和1車長材,長材在前麵第3車,前後車之間用連杆連掛,行駛中,掛在長材後麵的連杆被拉壞,連杆的一頭掛在後麵正在行使的矸車上另一頭從長材車上掉下,插在道木上,導致一車翻倒,一車掉道。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長材車掛在矸石車前麵,影響連掛和車輛回轉,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司機和跟車工配合不好, 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機車司機崔某和跟車工許某工作不細心,將長材車掛在矸石車前麵影響連掛和車輛回轉,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當班司機和跟車工配合不好,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長材車輛連掛必須在矸車尾部,且不宜多掛,連接裝置長度必須保證前後兩車不能互相咬合。

2、長材車輛使用連杆連掛,要保證連杆有足夠的長度,並要保證質量合格,有足夠的抗拉強度,應經過有資質的單位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是一起大巷機車運輸事故,我們常說事故出在細節,由於人為操作失誤,工具質量差,連掛不規範,思想麻痹大意等是事故發生的源頭。必須要從源頭上消除事故發生的條件,才能實現安全生產。

案例一百九十三、跨越鋼絲繩絆倒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矸石山信號把鉤工甲在翻倒矸石車,乙跨越正在運行的小絞車鋼絲繩,甲勸說乙不要跨越鋼絲繩,乙不聽從勸說,結果被鋼絲繩拌倒,摔成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乙安全意識差,跨越正在運行的小絞車鋼絲繩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甲互保責任落實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乙違章跨越正在運行的小絞車鋼絲繩,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甲互保聯保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禁跨越正在運行的絞車鋼絲繩。

2、加強職工教育,提高職工自主保安意識。

3、增強自保、互保、聯保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是一起跨越小絞車絆倒傷人事故,主要原因是乙安全意識差,從運轉的絞車鋼絲繩上跨越,輕視安全受到的傷害,在今後工作中每個人必須增強安全自保意識,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案例一百九十四、用腳扳道岔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電機車司機甲在未停穩機車的情況下,準備用腳搬道岔,看到司機甲的這種違章行為跟車工乙勸阻甲,“用腳去扳道岔太危險”。但是司機甲一意孤行用腳代手強行扳道,扳道器自重加上機車運行慣性,最終導致司機甲的腳撞在扳道器上。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機車司機甲在未停穩機車的情況下以腳代手扳道岔,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車工乙發現甲的違章行為不強行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機車司機甲在未停穩機車的情況下以腳代手扳道岔,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跟車工乙聯保互保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機車司機嚴禁在機車運行中撿拾,觸摸車外器物。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自保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是一起典型的違章操作行為導致的事故。說明機車司機的安全意識淡薄,現場人員互保不到位,為圖省事以腳代手,拿生命當兒戲,後果非常可怕。在以後的工作中,力求做到嚴格按照規程操作,提高安全意識。

案例一百九十五、副井口北側門險些擠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當班組長蔣某在副井口北部東側,把鉤工馬某和王某在副井口北邊西側。此時地麵電車司機往井口送空車,一名下井工人由於去工具房帶工具強行從礦車中間穿過。把鉤工馬某勸他等車停了再過,該工人不聽勸阻強行通過,險些被過來的礦車擠在門和牆壁之間。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該職工不顧車輛行駛,強行從北門口通過,是險些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地麵電機車司機上下人期間往井口送空車,是險些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現場把鉤工馬某和王某履行職責不到位,是險些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當班組長蔣某未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是險些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該職工安全意識差,不顧車輛運行,強行從北門口通過,對險些發生的事故負直接責任。

2、地麵電車司機上下人期間往井口送空車,對險些發生事故負主要責任。

3、現場把鉤工馬某和王某履行職責不到位,對險些發生事故負主要責任。

4、當班組長蔣某未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對險些發生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井口,井底車輛運行區間,嚴禁非把鉤人員通行。

2、副井上下人期間,嚴禁向井口方向推車。

3、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自保意識。

4、班組長要充分發揮現場安全監督與協調作用。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是一起由多個違章,違規行為構成的一起未遂事故,如果真的發生了,那麼受損的不僅是個人,還有親人,企業,所以為了個人的幸福、企業的平安,要增強安全意識,做好安全工作。

案例一百九十六、支架跑車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一天夜班,某工作麵開始提第一架支架,絞車司機周某接到提車信號後就亮起紅燈慢速開動絞車,當把支架提到離工作麵2米左右的小平台時,SDJ-28雙速回柱絞車突然脫檔,支架一路下滑,最後跑到150米的地方掉道停下,幸好路上沒有人,不然後果將不堪設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絞車司機周某沒有仔細檢查絞車,檔位固定不牢,是造成跑車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班長、跟班隊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預想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斜巷安全設施不健全,起不到作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絞車司機周某安全意識不強,使用絞車前沒有仔細檢查,對造成跑車事故負直接責任。

2、當班班長安全工作沒有安排到位,對造成跑車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作業時一定要對所使用的設備進行仔細檢查,不能盲目操作。

2、加強職工思想教育,提高個人安全意識,嚴格落實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該起事故是一起嚴重的跑車事故,隻是因為道上沒有其它人員,如果有人的話,就會造成人員傷害,讓人後怕。因此工作中一定要“精益求精”,實現本質安全。

案例一百九十七、下放噴漿機脫鉤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班前會安排本班進行噴漿工作。到達施工地點後,由於噴漿機距離噴漿地點較遠,需要遷移噴漿機。班長王某就安排副班長曹某帶領職工龐某、魏某、張某、趙某等人負責遷移噴漿機工作。副班長曹某安排魏某到上平台去拿插銷,由於距離上平台較遠(大約400米左右),魏某為圖省力,就用洋鎬頭代替插銷連接鉤頭與噴漿機。在下放噴漿機的途中,洋鎬頭突然脫鉤,造成噴漿機急速下滑,最後撞在了耙矸機上。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魏某安全意識差,竟然用洋鎬頭代替正規插銷,是造成本次事故直接原因。

2、副班長曹某工作不負責,未將安全工作落實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間接原因。

3、職工龐某、魏某、張某、趙某互保聯保責任落實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魏某安全意識差,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職工龐某、魏某、張某、趙某聯保互保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副班長曹某未將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自保、互保、聯保意識。

2、現場管理人員要及時有效的把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3、斜巷提升嚴禁使用非標準插銷,代替插銷使用。

五、事故教訓與感想

本次事故由於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淡薄,未使用標準連接件造成的事故。我們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把責任落實到位,把各種安全隱患預防到位。及時發現、製止、處理,在安全工作中不能怕麻煩,隻在按標準作業,才能確保施工的安全。

案例一百九十八、斜巷違章行走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曹某在工作麵幹完活準備升井,在走到上坡的時候,突然兩幫的紅燈亮起,工友們一看要過礦車了,都紛紛躲入躲避硐,曹某仍往前走,有工友勸他不聽,走沒多遠,過來的車輛由於裝的都是木板比較寬,把正在行走的曹某碰到右幫的岩壁上,導致胳膊擦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曹某不聽勸阻,沒有堅持斜巷行車“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斜巷行車期間違章行走,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現場工友聯保互保責任落實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曹某不遵守斜巷行走規定,違章行走,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現場工友聯保互保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井下斜巷一定要嚴格落實“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五、事故教訓與感想

我們知道我礦井下戰線越來越長,又是上下山開拓,斜巷比較多,這樣存在的危險源也多,人員行走要按規定嚴格執行,這是為自己負責,也是為企業負責,要多聽工友的善意提醒和製止,對安全問題堅決不能存在“沒事兒”這種心態,必須時刻小心謹慎,遵章守紀。

案例一百九十九、拉乘猴車座椅上山

一、事故經過

尹某在去某軌下做瓦斯斷電試驗,與一名鉗工同行,當試驗完畢後,他們一起乘猴車準備到上平台,那名鉗工就坐在尹某前麵大約十米遠的地方,當猴車行至變電所時,另一名工人走過來對那名鉗工說:“拉我一把,走著上山太累了”。於是就拉著猴車座椅一步一步向上走,此時猴車鋼絲繩明顯被超重拉彎了很多,尹某大聲製止道:“這樣是嚴重違章,趕快撒手”,那個工人才極不情願地鬆開手。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某工人安全意識差,拉猴車座椅上山,是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某鉗工對違章行為聽之任之,不製止,是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某工人安全意識差,對未遂事故負直接責任。

2、某鉗工不落實安全職責,對未遂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2、猴車運行期間,巷道內任何人員都必須認真執行乘坐製度。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雖然拉猴車沒有造成事故,但是他含有很多不安全的因素和隱患,我們要增強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安全素質的提高,放棄僥幸和省事的心理,切實做到自己的安全自己管。

案例二百、小絞車刮傷人員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班,張某等在南七軌道上山運送物料,張某等幾人人手不夠,張某便讓其餘幾人在前方掛車,自己去開絞車。張某沒有經過絞車工培訓,對所開絞車性能不熟悉,導致鋼絲繩過卷,險些將張某自己刮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安全意識淡薄,無證開絞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現場其餘工作人員知道張某無證操作而不加以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無證開絞車,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現場其餘工作人員聯保互保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操作小絞車,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按章作業。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教訓是深刻的,每個人必須遵守崗位責任製和操作規程,熟悉操作設備結構、性能和原理,持證上崗。始終把安全放在工作首位,使安全工作長治久安。

案例二百零一、乘人車碰頭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隊職工乘坐人車時,工作勞累,在車內打盹,人車行使到北四人車場後停車下人,此時該職工已經睡著,車又開動時,車體震動使該職工臉部碰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該職工乘坐人車違章在車內睡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通行人員對其違章行為沒有製止,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該職工乘坐人車時車內睡覺,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跟車工,同行人員沒有製止其違章行為,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職工上班前應該充分休息好,要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和飽滿的熱情投入到工作中。

2、對職工的安全教育要進一步加強。

3、嚴禁職工在乘坐人車時睡覺,跟車工,同行人員要注意提醒和製止。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此次事故,讓我們認識到,事故的發生源自安全意識淡薄,一不小心就可能造成危害,同時在貌似安全的地點做出違章行為也有可能發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在今後的工作中要用心做事,提高對隱患的防範能力,並且要從關心、愛護、幫助的角度提醒他人注意做好安全工作。

案例二百零二、坐在軌道上休息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職工李某在井下斜巷推車時想休息一會兒,就用一塊矸石掩住礦車輪子,然後坐在礦車後麵的道上休息,後來別人推的車撞了停在道上的車,結果礦車壓碎矸石,李某躲閃不及,腿被礦車壓成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李某在斜巷人力推車,用矸石打掩並坐在道上休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後來推車人員推車時不能瞻前顧後,以致撞了前麵的車,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職工李某休息時,未在車輛前後設置警戒設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當班班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李某用矸石打掩並坐在道上休息,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後來推車人員推車時不能瞻前顧後,以致撞了前麵的車,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當班班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期位,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斜巷停車,必須使用專用工具掩車或專項措施停止車輛。

2、嚴禁在軌道上休息。

3、施工地點有其他平行作業工程時,必須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上述案例教訓,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好自身安全,即使休息時也要選擇安全地點,做好警示工作,保證上標準崗、幹標準活,時時刻刻保證安全。

案例二百零三、跳人車碰頭事故

一、事故經過

一天,工人小李下井乘坐人車。人特別多,也非常擁擠,車快到停車場時,速度放慢了,他在車上擠得不得勁,就想下車,被同車的一名工人老張看到說:“小李,車還沒停穩你可別跳車啊”,小李卻說:“車走這麼慢跳下去沒事的!”說著他就往下跳。由於慣性,小李一頭碰在巷道幫上,頭部被碰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工人小李安全意識淡薄,不聽勸阻,違章跳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人老張安全工作沒有落實到位,沒有強行製止小李的違章行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工人小李不聽勸阻,違章跳車,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工人老張互保聯保工作沒有認真落實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工人安全教育,提高自保、互保、聯保責任意識。

2、嚴抓嚴懲“扒,蹬,跳”行為。

3、區隊應加強內部管理,規範職工安全行為。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次事故案例分析學習,讓我們每一位職工充分認識到強行跳車而引起的嚴重後果,希望我們每一位工人都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在以後工作生產過程中,必須遵章守紀,規範上崗,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案例二百零四、對拉絞車鋼絲繩拉斷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天夜班,某工作麵采用對拉絞車提運單體柱車,連接好車輛後把鉤工打點啟動絞車。對拉絞車司機同時啟動了絞車,由於絞車的提升與下放速度不一致使鋼絲繩鬆動,斜坡上方的絞車司機看見鋼絲繩鬆弛以為車輛已經到位,沒有打停點就把絞車給停了,下方的對拉絞車卻一直往外拉,“咚”的一聲把鋼絲繩拉斷了,這時,站在軌道邊的一名工人趕快拿了個道木去擋車,誰知道車速太快將道木壓斷,正好從他的右腳上跑過去,造成重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某職工的安全意識不強不及時躲避跑車,還去擋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斜坡上方的絞車司機看見繩鬆沒有打停點就把絞車給停了,沒有及時傳遞給下方司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當班管理人員分工不到位,造成提升信息傳遞不及時,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某職工的安全意識不強,強行擋車,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斜坡上方的絞車司機沒有把停車信息及時傳遞給下方司機,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3、當班管理人員對複雜運輸工作分工不到位,造成提升信息傳遞不及時,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自保、互保、責任意識。

2、斜巷運輸巷道運輸時內嚴禁人員行走及停留。

3、發生跑車事故時,嚴禁人員接近運動中車輛。

4、管理人員加強業務學習,安全工作注重細節。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起事故,使我們深深的體會到在井下斜巷運輸中無論什麼時候都不能馬虎和粗心大意,我們必須認真總結事故教訓,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提高現場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識,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案例二百零五、軌道下山運輸事故

一、事故經過

爆破工王某在某日班前上瞌睡,班長李某發現後問他:“咋回事?”王某答:“哎!昨天晚上運氣真不好,輸了好幾百!”班長說:“今天下井注意點”王某說:“沒事!”在班前會結束後正常入井。到井下爆破材料庫領取火藥和電雷管並分別放入專用箱內,然後就和某隊的領藥工一同趕往工作地點。當走到北二軌道下山上平台時,把鉤工說:“馬上就提車了,等一會再下吧!”爆破工王某說:“沒事!”就繼續向北二軌下走去。正走著紅燈突然亮了,領藥工說:“咱靠一邊休息會等車上去後再走吧!”爆破工王某說:“沒事,離軌道還遠著呢,要休息你休息吧,我先走到工作麵找個地方睡一會去!”說著就繼續往下走,領藥工說:“我背的火藥太多沒法走,就在這個躲避硐休息會”就跑到一個躲避硐裏去了。王某走著發現剛提的車有點不對勁,原來是某采煤隊回收的皮帶架,在裝車時存在超寬現象。王某:“哎呀!”一聲就趕忙找地方躲避,可是正好走在軌道下山狹窄地段,已經無處可躲了,王某被車撞倒後手臂伸在了軌道上,礦車從他的胳膊上軋了過去,造成重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爆破工王某安全意識淡薄,嚴重違反井下“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且不聽勸告,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領藥工和爆破工王某在事實上已經形成了互保聯保關係,雖然對王某的違章行為進行了勸阻,但最終沒能製止王某的違章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北二下山上平台把鉤工,知道有人在斜巷行走,不與底車場把鉤工聯係暫緩提升,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4、班長李某發現王某精神不振而未采取有效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爆破工王某安全意識淡薄,違反斜巷行人規定,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領藥工沒能強行製止王某的違章行為,對事故發生負互保聯保不到位的責任。

3、上平台信號工沒有聯係停止提升,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4、班長李某發現王某精神不振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培訓,使每位員工認識到違章的危害,杜絕違章現象的發生。

2、嚴格落實互保聯保製度,使該製度真正落到實處。

3、管理人員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治,防患於未然。

4、斜巷提升必須嚴格堅持“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5、規範裝車標準,裝載超寬車輛嚴禁提升。

五、事故教訓與感想

通過對本次事故的發生經過和原因進行分析,爆破工王某安全意識太差,存在僥幸的心理,導致這起不該發生的事故發生,真是條條規程血染成,王某再次用鮮血進行了驗證。王某本人落下殘疾給家人帶來不幸,給企業造成損失,並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在今後應加大對每位員工的安全教育。“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牢固樹立,工作中遵章守紀,按章操作,杜絕“三違”現象,實現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

案例二百零六、絞車離合失效跑車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回風巷施工中,在向下放裝滿矸石的礦車時,司機王某未將絞車離合閘住,導致車速過高,車碰到防跑車裝置擺杆後,致使擋車杠落下,高速運行的礦車被擋車杠擋住,車被撞掉道。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司機王某放車未將離合閘住,又未及時刹車,導致跑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安排工作時沒有認真分析物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司機王某不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絞車,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班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現場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司機操作絞車等特種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2、斜巷運輸提放車輛前必須認真檢查絞車的安全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事故教訓與感想

我們知道違反操作規程的可怕後果,在絞車的操作中,離合器與製動閘要相互配合使用,來控製絞車的運行速度,操作不好就可能會造成跑車事故,這次如果防跑車裝置不起作用,那後果是難以想象的,我們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案例二百零七、推車被夾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隊職工計某及陳某在井下負責推運水泥,過彎道處時左幫有風水管及排水管路,距離太小。計某提醒陳某不要在左幫,會夾傷。陳某說人太少了推不動,猛推之後閃開就沒事。可是猛推後由於陳某躲避不及時,被礦車與管路之間擠了一下,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陳某安全意識淡薄,在有危險的情況下不采取措施仍然推車,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計某互保聯保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陳某在有危險的情況下不采取措施仍然推車,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計某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井下推車必須嚴格執行規範操作。

2、互保聯保責任必須在現場嚴細落實。

3、井下敷設管路必須滿足行車安全距離。

五、事故教訓感想

這起事故教育我們工作期間按照規範去執行,不能蠻幹,同時必須克服“沒事兒”的心態,它是安全管理最大的敵人。

案例二百零八、運送重物未遂事故案例

一、事故經過

某中班,隊安排班長陳某將皮帶機的主滾筒運送到即將施工的下順槽,運送時間快接近下班的時間,職工都覺得很累,這時有人出了一個主意,將主滾筒放在溜子上,人扶著主滾筒,開動溜子將主滾筒運送到規定位置。途中經過一個變坡點,大家仍然繼續使用溜子運送主滾筒,當到達下坡時,主滾筒突然脫離溜子向前衝去,最後衝到巷道幫上,未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長陳某安全意識淡薄,未製定安全措施,而采取溜子運送大件,違章指揮是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現場工人對班長的違章指揮不予製止,聯保互保責任落實不到位,是造成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陳某違章指揮,對未遂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現場工人違章作業,對未遂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禁無安全措施采用刮板運輸機運送大件。

2、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聯保,互保責任意識。

3、加強班組長的安全教育拒絕違章指揮。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使我們認識到未采取任何措施,采用刮板運輸機運送大件的可怕後果,但是,真正造成可怕後果的是人,如果無違章指揮,無對違章指揮的執行,事故就會大幅度降低。

案例二百零九、溜煤槽溜矸石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班長魏某看見人行道側有一塊大矸石,安排陳某等幾個人處理,處理人員沒有采用風鎬或洋鎬對大矸石破碎,而是幾個人同時將大矸石抬入溜槽內,當矸石被抬入溜槽內時,陳某看見溜子機頭有燈亮,趕緊喊:“下麵的人快躲開,有矸石下去”。矸石塊在溜煤槽內下滑速度越來越快,在溜子機頭的驗收員李某趕緊爬到水管上,此時矸石塊正好從李某的下麵穿過。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陳某等人安全意識淡薄,沒有認真執行工作安排將大矸石破碎,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魏某安排工作不到位,沒有製止工人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陳某等人安全意識淡薄,沒有認真執行工作安排, 違章操作,不落實聯保,互保責任,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2、班長魏某沒有製止工人違章作業,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利用溜槽出煤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飛煤措施。

2、在大傾角上山出煤時,必須先將大塊破碎。

3、人員嚴禁進入溜煤槽,如果必須進入時要在上方設人把口或設擋煤板。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一事故,使我們認識到在大傾角上下山運輸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的防飛安全技術措施,並在工作麵有防滑措施。同時,安全管理中必須加強人的管理,因為人的思想隱患是最大的安全隱患。

案例二百一十、絞車繩崩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某隊安排絞車工劉某和把鉤工黃某、陳某在北二軌道下山上平台提碴,當提第四鉤到上平台的時候,絞車工劉某停住了絞車,這時把鉤工陳某和黃某打算取掉鉤頭,由於上平台有坡度,礦車往下滑、陳某趕忙去抓絞車繩,以防被碴車壓住,剛抓住繩,絞車工劉某看見車往下滑,也怕繩被壓壞,就開動絞車緊繩,陳某剛抓住繩,張緊的鋼絲繩把陳某的額頭處崩了一道口子。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把鉤工陳某安全意識不強,在礦車滑動的情況下去軌道上抓絞車繩,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絞車司機在沒有接到信號,看到前麵有人抓繩的情況下開絞車,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把鉤工黃某在看到陳某和劉某違章操作的情況下,沒有及時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把鉤工陳某在礦車滑動的情況下去軌道上抓絞車繩,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絞車司機看到前麵有人抓繩的情況下開絞車,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把鉤工黃某互保、聯保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禁接觸運動中的絞車鋼絲繩及其它設備部位。

2、絞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操作絞車。

3、工作現場必須嚴格落實互保聯保責任製。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該事故兩個主要責任人都是為了防止絞車鋼絲繩被壓壞,而采取的措施不當所造成的事故,可見,安全工作並不是出發點正確就會有好的結果,因此井下作業時一定要時時刻刻注意安全,隻有把握住安全,才能保證有好的工作結果。

案例二百一十一、銷子竄出跑車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夜班,值班隊長安排雜活班人員在回風巷提料,梁某從底車場看到料已裝好,沒等打信號,他就開絞車了,但提到一半時,由於銷子竄出,重車急速下滑,由於車速較快,拉斷了保險鋼絲繩,重車撞壞了兩個擋車杠,掉道後又下滑三四十米,所幸底車場沒有人員,沒有造成傷亡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梁某開絞車之前,不聽信號就開絞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現場其他人員對其違章不能及時加以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當班班長沒有做好監督管理,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絞車司機在開絞車之前沒有接到提車信號就開絞車,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互保聯保人,對其違章不能及時加以製止,底車場的人員沒有將銷子插好並閉鎖,負有主要責任。

3.班長作為當班安全生產負責人,沒有發揮好監督管理的作用,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司機操作絞車等特種設備時必須按規程規定,聽清信號後方可開車。

2、班組長對當班工作必須周密布置,認真落實。

3、現場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車輛要完好,連接裝置要安全可靠,並有防脫閉鎖裝置,能正確使用。

4、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責任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本次事故的發生的根本原因還是出在人的安全意識上 ,人的安全意識決定安全工作的成敗,在斜巷運輸時絞車司機一定要聽清絞車的開停信號,把鉤工隻有在對連接的車輛進行安全確認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

案例二百一十二、斜巷運輸跑車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中班,某工作麵回撤液壓支架,大約22時左右,在上平台準備下第六架液壓支架時,葛某安排把鉤工李某看好鉤頭和保險繩,不能出現不牢固的地方,李某叫丁某幫忙,掛好保險繩。發出信號後,司機李某和鄧某開始下車,車行至一半,突然滑脫,發生跑車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信號把鉤工李某和丁某使用銷子未掛保險銷就發出信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葛某安排工作不細致,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鄧某和丁某互保聯保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信號把鉤工李某和丁某工作責任心不強,隻掛好保險繩未插保險銷就發出開車信號,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2、鄧某和丁某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班長葛某安排工作不細致,對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斜巷運輸開車前,要仔細檢查各保險繩、插銷及設備的完好。

2、斜巷運輸礦車插銷必須能實現閉鎖,平板車插銷必須使用保險銷。

3、加強職工思想教育,提高自保,互保、聯保意識。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起事故告訴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一定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一絲馬虎,看似不起眼的細小問題都可能造成大禍,今後我們要多學習安全知識,提高責任意識,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案例二百一十三、車輛下滑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中班,班長安排李某和張某、劉某把軌順備用設備裝車升井,於是三人就掛了一輛花車,停在設備列車附近,由於工作麵軌順坡度較小,三人沒有用阻車器,順手拿了一塊墊板在軌道上墊住,開始裝車,過了一會兒,絞車司機也過來幫忙裝車,由於打掩質量不牢固,絞車司機也沒有把製動閘拉到刹車位置,裝車時,碰動了車輛,使花車下滑,幸虧軌道坡度較小,幾人用力拉住花車,控製住了下滑的車輛。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和張某、劉某沒有使用專用阻車器,造成車輛下滑,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絞車工竄崗,出現問題時不能及時刹車,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和張某、劉某安全意識淡薄,沒有使用專用阻車器,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絞車工竄崗,出現問題時不能及時刹車,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斜巷停放車輛,必須使用阻車器。用絞車鋼絲繩牽引,絞車要刹閘製動。

3、斜巷使用絞車製動車輛時,司機不準離開工作崗位。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我們除了感歎李某等人安全意識淡薄之外,更為特殊崗位人員脫崗而後怕。在今後工作中,需要努力提高員工的安全業務知識,員工要熟知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案例二百一十四、違章闖紅燈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夜班,完成生產任務後,張某和董某下班來到軌道下山。當時軌道下山正在提碴,張某正想往上走,這時董某就勸張某說:“現在下車,還是等會在上吧!”由於怕錯過了人車,張某說:“沒事兒,見車躲開就可以了”。這樣,張某就跟著碴車,在後麵走,這時來到某軌順口,由於道岔質量問題,車輛突然掉道,差點碰到二人。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安全意識淡薄,違章闖紅燈,是造成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董某見違章製止不力,是造成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安全意識淡薄,違章闖紅燈,負有直接責任。

2、董某見違章製止不力,負有互保聯保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2、井下斜巷一定要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章製度。

3、加強職工互保聯保工作。

五、事故教訓與感想

我們知道在井下工作,對安全問題堅決不能存在“沒事兒”這種心態,必須時刻小心謹慎,遵章守紀,同時要要加強斜巷運輸的安全管理,加強信號把鉤工的責任心,發現違章作業要及時製止,要能夠認真聽取安全方麵的意見,減少違章行為。

案例二百一十五、違章乘人車受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中班,開完班前會,張某下井來到井底車場,由於人車沒有到位,許多人都在車場等車。大約過了10多分鍾,一列人車慢慢開了過來,於是張某就跑著前去坐車,突然,腳下被什麼東西一碰,一下就摔倒在地,頭剛好碰在人車上,幸好戴著安全帽,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在人車未停穩時就急著上車,還在井下跑,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對張某急於上車現象未加以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跟車工現場管理不到位,對職工的搶上搶下不予製止,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紀律渙散,不顧礦乘坐人車的有關規定,搶上搶下,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跟班隊長現場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增加安全意識。

2、井下大巷行走時要按規定行走,不準亂跑、亂擠。

五、事故教訓和預想

通過這次事故,真實的驗證了小事關聯大安全的道理,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必須從小事入手幹好安全活,管好安全事。

案例二百一十六、違章跨越皮帶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10號中班,班前會由符隊長主持,亢隊長、崔班長帶班,首先由符隊長安排工作,又特別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及本班的生產任務,班長安排王某開二部皮帶,由於皮帶跑偏,大碴塊堵住皮帶頭煤拉不出去,王某從操作側跨越正在運轉的皮帶,由於不小心被皮帶帶走,最後又跳了下來,險些造成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二部皮帶司機王某自身安全意識淡薄,幹活急躁,違章翻越正在運行的皮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皮帶跑偏,有大碴塊堵住皮帶頭卻沒有及時停機處理,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違章跨越正在運行的皮帶,險些被皮帶帶走,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班長作為本班安全管理負責人,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皮帶運行過程中如發生跑偏、卡堵等現象,應立即停機處理。

2、人員跨越運行中的皮帶時必須走過橋。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此次事故的發生,我們深刻認識到違章作業的嚴重性,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一定按章作業,提高自保能力,堅持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在安全設施上要完善,不能存在湊乎思想,作為職工要使用好安全設施,不能圖省事違章作業

案例二百一十七、南七皮帶巷拉底大碴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8月15日夜班,某掘進隊當班出勤20人,會議由書記主持,會上書記安排了當班的生產任務,並對安全工作做了重要強調,並安排由楊某帶領8人到南七皮帶巷拉底,到達工作地點後,班長楊某就安排李某、趙某在皮帶裏幫拉底,劉某和梁某在皮帶外幫拉底,其它人員出渣,大約到2時20分時,裏幫的李某抱起一塊大岩石,準備放到正在運行中的皮帶上運走,由於原巷道較低,拉過底後皮帶機架沒有落下來,皮帶較高,李某還說著:“注意啦,我上大塊岩石啦!”,趙某發現後說:“小心點”,李某說:“沒事兒!”,說著就往皮帶上放,由於慣性作用岩石塊在膠帶上滑動,正好掉到了李某的腳上砸成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自身安全意識淡薄,心存僥幸,總認為沒有事,即使放不到皮帶上,掉在地上也沒關係,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趙某發現後,沒有及時製止李某的行為,是此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班長楊某現場指揮不力,沒有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是此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自身安全意識淡薄,心存僥幸,違章作業造成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趙某沒有及時製止住李某的行為,沒有起到互保作用,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3、班長楊某作為現場安全負責人,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4、該隊隊幹平時對職工教育不力,安全意識不強,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增強職工自保互保聯保意識;

2、強化安全教育,增強安全培訓力度;

3、使用皮帶機裝運物料時必須采取安全技術措施,與機頭司機聯係好,先停機再裝料。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在實際工作中一定要加強自保意識,多懂一些安全知識,在思想上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思想上不能有半點的馬虎。

案例二百一十八、皮帶機自動運行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1月某日早班,在21309軌順皮帶機頭,兩檢修工站在皮帶機頭大架上砸皮帶扣。我和小裴等其他幾個人向工作麵運送材料,經過皮帶機頭時,小裴發現皮帶機綜合保護器上的指示燈亮著,就指著保護器對正在進行砸扣作業的兩檢修工說:“設備開關不打閉鎖就砸扣,太危險了。”話音沒落,皮帶機就自動開了。正在砸皮帶扣的兩檢修人員見狀,急忙往下跳,萬幸沒有受傷。這時我趕快按下了綜合保護上的停止按鈕。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機電設備檢修不到位,皮帶機自行啟動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機人應負直接責任;

2、檢修人員砸皮帶扣時沒有將皮帶機開關置於零位,站在皮帶大架上作業,安全意識淡薄,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隊裏對機電班管理鬆懈,機電檢修安全工作落實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檢修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檢修時沒有將皮帶機開關停電,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發生,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機電設備包機人檢修不到位,綜合保護裝置故障造成皮帶機自行啟動,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3、隊裏機電管理鬆懈,機電檢修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隊領導對事故的發生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檢修皮帶機時主電機必須停電,開關閉鎖掛停電牌;

2、嚴禁站在皮帶機機頭大架上進行檢修;

3、提高電控設備維修質量,確保控製係統安全可靠。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本次事故,讓我體會到幹任何工作,都要幹到位,不要馬虎,應付了事,不然傷害的還是自己。

案例二百一十九、皮帶上作業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1月份月底驗收之前,我和張某、蔣某、安某,我們四人一起在21309軌順打掃衛生,清理過程中,有一架棚上有垃圾外露,在地麵上夠不到,當時皮帶沒有開,我就上了皮帶。在清理過程中,皮帶沒有打點突然開了,我離機尾隻有30米,當時我就慌了。張某慌忙去打停點,同時他們大聲喊我爬下來。皮帶在開了有幾十米停了,差點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作業人員沒有和皮帶頭聯係好,違章上皮帶作業,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驗收員違章操作皮帶機,開皮帶不打信號,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崗位司機擅自脫崗,致使驗收員違章開皮帶,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差,沒有和皮帶頭聯係好就違章上皮帶作業,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2、驗收員違章操作皮帶機,開皮帶不打信號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3、崗位司機擅自脫崗,致使驗收員違章開皮帶,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皮帶上進行有關作業時,必須事先與機頭司機聯係好,將皮帶機必須停電閉鎖。作業完成後,必須由作業人員本人向司機彙報作業結束;

2、輸送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3、強化勞動紀律,崗位工嚴禁脫崗。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不打信號就開皮帶,差點造成事故。我們要吸取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堅決做到不違章作業,要加強事故防範,認真做好互保聯保。

案例二百二十、皮帶機機尾滾筒卷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4年8月26日中班,22時10分左右,工作麵出煤結束後李某和王某、陳某三人在機頭打台棚,張某1人在清浮煤時王某提醒他,皮帶機尾沒安裝防護罩,不太安全,停機再清理,要注意安全,張某說:“沒事兒,注意了。”

23時15分左右,由於皮帶機沒防護罩,張某在沒停機的情況下清理機尾的積煤時不慎左胳膊觸到皮帶,被運轉著的皮帶卷入皮帶機,隨後被皮帶上的壓帶輥擠傷,擠掉左胳膊。李某和王某、陳某三人發現張某被擠住後,立即向皮帶頭打停點,停止皮帶運轉,然後將其送往醫院,經搶救,張某於2004年27時早5點40分左右左胳膊被截肢。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沒有停止皮帶運轉進行清理積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某隊沒有及時對皮帶機尾安裝護罩,造成轉動部位裸露,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沒有停止皮帶運轉違章清理皮帶機尾,屬違章作業,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區隊沒有及時對皮帶機尾安裝護罩,造成機尾滾筒卷傷人,隊領導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皮帶機傳動裝置、張緊裝置、機尾滾筒等外露轉動部位必須裝設防護欄、防護罩;

2、清理皮帶機積煤時,必須先停機後清理。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這是血的教訓,張某沒有胳膊給我們的教訓是深刻的,今後我們無論做什麼工作、做什麼事都要注意安全保障,安全意識要強。寧肯停產、也要保安全。張某這事給我們的教訓很大,我們在以後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好安全。

案例二百二十一、違章過皮帶擦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5月17日夜班,汪某在下班時經過皮帶,在過皮帶的時候沒有走過橋,在不聽工友的勸阻的情況下,直接從皮帶上過,被正在運行的皮帶掛倒在地,導致膝蓋被擦傷,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汪某過皮帶時沒有走過橋屬於違章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同行職工是汪某的互保人,對汪某的不安全行為沒有進行堅決製止,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汪某沒有走過橋違章跨越皮帶,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同行職工作為汪某的實際互保人,對汪某的不安全行為沒有進行堅決製止,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皮帶機經常行人的位置必須設置過橋,嚴禁不走過橋直接跨越皮帶機。

2、加強職工安全意識教育,提高職工自保和互保意識。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案例回顧,我們應體會到安全的重要性,我們在生產中,一定要遵章守紀,杜絕三違,提高安全防護意識,消除各種隱患,加強安全知識的學習,時刻給自己和工友們敲響安全的警鍾,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好生產。

案例二百二十二、南皮二部強力皮帶斷鋼絲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11月3日22時30分左右,在南皮二部皮帶運轉過程中,跟班班長翟某在機頭部位聽到“噗噠、噗噠”的異常響聲,連忙要求司機李某停機檢查,當檢查到距傳動滾筒後20米處時發現在底皮帶上的12#硫化接頭(2005年2月8日硫化)中間已經麵膠開裂且斷鋼絲繩30餘根,一側鋼絲繩又抽動了10餘根,膠帶運行下去十分危險,隨即將情況向礦調度室和值班隊幹作了彙報。值班隊長付某馬上通知隊長趙某和南皮分管副隊長戚某,他們組織人員於23時左右趕到礦下井處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南皮二部包機鉗工李某和馬某於事故當天對南皮二部強力皮帶所有膠帶和硫化接頭進行了一遍檢查,但由於檢查不細致,沒有能夠發現已經出故障的12#接頭,沒能提前發現事故隱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司機李某、盛某沒有嚴格按章操作,在設備運轉中沒有認真觀察設備運行狀況,當班未能及早發現問題,而且在頭一天發現該頭起泡後沒有彙報,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南皮二部包機鉗工李某和馬某於事故當天檢修中沒有能夠發現已經出故障的12#接頭,對事故的發生應負直接責任。

2、司機李某、盛某沒有嚴格按章操作,未能及早發現問題,而且在頭一天發現該頭起泡後沒有彙報,對事故的發生也應負主要責任。

3、皮帶管理單位分管南翼檢修的班長薛某作為當天南翼檢修第一責任人,負有領導責任。

4、皮帶管理單位分管南翼皮帶運輸的副隊長戚某作為單位南翼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皮帶管理單位各崗位司機應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巡回檢查製度和司機崗位責任製,對運轉設備作好檢查、檢修記錄。

2、皮帶管理單位各部皮帶包機人對強力皮帶接頭除按照要求每7天檢查一次外,對於一些使用時間較長但還沒有來得及更換的膠帶及接頭進行日檢。

3、皮帶管理單位機電設備檢修工應嚴格按照檢修製度的規定對責任範圍內的機電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和維修,消除事故隱患。

4、皮帶管理單位應對分管範圍內的機電設備進行一次全麵普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製定詳細的檢修計劃,由礦統一協調進行檢修,保證主煤流係統設備正常運轉,避免類似影響生產的事故發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次事故中12#接頭雖然未完全斷開,但對礦井生產的影響不言而喻,但若發生斷帶事故,後果將更為嚴重。主煤流係統的檢修質量和規範操作都關乎全礦安全生產,因此需要提高職工綜合素質、加強管理力度,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案例二百二十三、皮帶機拉叉皮帶扣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7月30日早上5點20分,南七采區一部司機王某先向值班隊長戚某彙報南七采區一部皮帶機有一皮帶扣拉叉,戚某立即將情況向礦調度室及隊長趙某彙報,彙報後馬上組織人員進行處理,於早班8時50分處理好,皮帶機恢複正常運轉。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因南七采區二部機頭處27日發生冒頂,需往外拉矸石沒有停機檢修,是導致皮帶扣拉叉的直接原因。

2、南七采區一部檢修工姬某、蘇某日常檢修不到位,沒能及時發現問題,是導致皮帶扣拉叉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南七采區一部檢修工姬某、蘇某日常檢修不到位,沒有能及時發現問題,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2、分管南皮的鉗工班長薛某對日常工作督促不力,對事故的發生負領導責任。

3、分管南七的副隊長付某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皮帶機各部位的日常檢修與維護,並將重要部位檢修到位。

2、當天發現的問題、隱患當天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3、進一步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確保檢修質量。

4、加強管理力度,堅決杜絕類似情況的發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事故的發生使我認識到,任何隱患都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發生。特別是在皮帶機不停機檢修的情況下,更應該認真排查設備隱患。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停機處理。

案例二百二十四、站在膠帶上修板牆摔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工人張某是某隊一名職工,這天早班,班前會上隊長安排當班工作,要求職工不要違章作業。張某、李某下井來到2709皮帶運輸巷控製風流板牆處。發現板牆頂部掉了一塊板,由於距頂板較高,站在底板上夠不到。張某就對李某說:“我站在皮帶上麵,你給我遞東西”。李某說:“這可不行,太危險了,萬一皮帶開了,會把你拉翻的”。張某就笑李某說:“沒事兒,現在是早班檢修時間,皮帶不會開的,膽小鬼!”說著就上到了皮帶上。就在這時,皮帶突然開了,隻聽“哎呀”一聲,張某被皮帶拉翻,倒在地上。幸好沒有摔傷,張某慚愧的說:“早聽你的話就好了,以後再也不違章作業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的安全意識不強,不聽別人的勸告,沒有與機頭司機取得聯係就違章站在皮帶上麵修板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沒能及時製止張某的違章行為,互保聯保意識不強,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的安全意識不強,不聽別人的勸告,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發生,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李某作為張某現場實際互保人,互保聯保意識不強,對事故的發生應負主要責任。

3、隊長、書記安全教育不到位,應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工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狠反三違、三鬆,杜絕違章作業。嚴格落實互保聯保意識,使互保聯保真正落到實處。

2、在皮帶上進行作業必須事先與機頭司機取得聯係,將皮帶機停電閉鎖,然後進行作業。作業完成後由作業人員本人通知機頭司機。

3、區隊加強組織管理,加大對三違人員的處理力度,規範職工的井下行為。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對本次事故的原因分析,在今後的工作中,一定要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訓。加強互保聯保製度的落實,狠反三違,三鬆,做到三不傷害,加強業務技能和安全知識的學習。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防範意識。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案例二百二十五、違章跨皮帶擠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老李”是某掘進隊一名背藥工,這天他按規定程序到火藥庫領完炸藥,在放炮員的陪同下,準備運往掘進工作麵放炮掘進。途中要經過兩道風門進入皮帶運輸巷,“老李”在到達皮帶運輸巷之前,由於皮帶是靠左幫鋪設的,需要跨過皮帶到皮帶右邊巷道行走。當時由於皮帶沒有運轉,而在他跟前就有皮帶過橋,因皮帶過橋與頂板之間距離太小,又加上背著火藥箱,走過橋不太好過。“老李”看一看在場沒有領導,隻有兩個工人在附近卸料,就想跨皮帶,在場人說:“不能跨皮帶,跨皮帶危險,萬一皮帶開了怎麼辦?”“老李”說:“沒事!”就這樣他的左腳剛踏上皮帶,右腳剛抬起來,皮帶突然開了,就這樣“老李”被拉倒在皮帶上,身子下麵墊著火藥箱,隨著皮帶運行,由於皮帶跟過橋之間距離低被卡在了過橋與運行的皮帶之間。皮帶運行著摩擦著身子下麵的火藥箱,在場人看到後急忙喊道:“快停皮帶……”皮帶停了。“老李”被從過橋下救了出來,幸運受了點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老李”安全意識不強,不走過橋違章跨越皮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場人員沒能及時製止“老李”的不安全行為,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老李”安全意識不強,怕麻煩,跨越皮帶不走過橋造成事故,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在場人員互保意識不強,沒能及時製止“老李”的不安全行為,對事故的發生應負主要責任。

3、該隊隊長、書記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強化對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自保和互保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2、在行人經常跨越處應設置過橋,過橋安裝位置、與頂幫的距離必須不妨礙人員通過,行人跨越皮帶機時必須通過過橋。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違章跨皮帶擠人事故,我們從中得到一定的教訓,在以後的工作中,在過皮帶時,我們不要為了圖省事違章跨皮帶,一定要走皮帶過橋,同時通過“老李”的違章使我們也感到後怕,當時如果沒有其他人員的喊話及時停下皮帶,“老李”的性命是可想而知的,就是有現場人在,停皮帶不及時,遇到皮帶扣,火藥箱摩擦爆炸又會怎樣,想一想真是害怕。

通過這件事。我想我們隻有按章操作,才能避免這樣的事故重演。為了自己,為了家庭,為了企業的和諧發展,我們一定要遵章守紀。

案例二百二十六、違章乘坐皮帶造成重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0月7日夜班,值班隊長丁某安排尹某、盧某、葛某三人去21309皮順2號鑽場透孔鑽進並強調安全,三人到21309後開始工作,約7點10分左右三人從工作麵向外出,來到綜掘二隊二部皮帶頭處,由於怕趕不上罐,尹某就和綜掘二隊的皮帶司機商議是否能坐皮帶,商議好後,確定聯係信號後,尹某就坐上了皮帶,這時盧某和葛某提醒尹某說:“別做,叫安檢科抓住了,那樣太危險”。尹某說:“沒事兒。”皮帶開動了,快到皮帶頭時,尹某讓司機停皮帶,由於司機睡著,皮帶繼續運行,尹某慌亂中從皮帶上跳下,由於皮帶架高底板堅硬,造成左小腿骨折的重傷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尹某不聽同事勸阻,執意違章乘坐皮帶,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綜掘二隊皮帶司機違章開皮帶運送人員,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盧某、葛某製止不力,互保聯保不到位,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尹某不聽同事勸阻,違章乘坐皮帶,造成事故發生,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盧某、葛某製止不力,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3、綜掘二隊皮帶司機違章開皮帶運送人員,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4、鑽機隊、綜掘二隊幹部對職工教育不夠,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嚴禁乘坐皮帶機。

2、嚴禁用不具備運送人員功能的皮帶機運送人員。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本起事故造成當事人小腿骨折,給本人、他人及隊裏帶來了身體、經濟各方麵的重大損失,影響極壞,給我們大家進行了一次深刻教育,隻有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才能保證自己的安全、家庭的幸福、礦井的安寧。

案例二百二十七、皮帶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1月10日早班,機電班職工程某在21109工作麵上順槽檢修,他準備到南十一皮帶下山檢修泵,為了省勁,他未繞路從行人過橋過,他直接跨越皮帶,當他跨越時,其工作服衣袖被頂網掛住,未跨越過皮帶,而是掉在皮帶上,皮帶突然開動,程某又跳下皮帶摔在地上,使其摔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職工程某安全意識淡薄,跨越皮帶時未走行人過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程某安全意識淡薄,跨越皮帶時未走行人過橋造成事故發生,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2、隊長、書記平時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跨越皮帶時必須從行人過橋通過。

2、井下衣著整齊,領口袖口紮好,時刻注意頂板和兩幫的狀況,防止被掛住。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強化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

五、事故教訓與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學習,使我們認識到工作中不能走捷徑。

案例二百二十八、掛托輥擠傷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元月20日中班趙某在21109工作麵上順槽施工時,安排本班職工孟某、張某、王某掛皮帶托輥,此時皮帶未開,孟某采用1m長的釺子將皮帶撬起,張某準備掛托輥,此時皮帶突然開動,皮帶將1米鋼釺拉出打在孟某的手上。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孟某等人在掛托輥前沒有跟皮帶機頭司機取得聯係就進行作業,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班長趙某作為本班安全負責人,在安排工作時沒有布置安全工作要點,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孟某等人作業前沒有采取可靠的防止皮帶起動措施,致使作業期間皮帶起動,孟某等人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班長趙某作為本班安全負責人,在安排工作時沒有布置安全工作要點,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檢修或在掛皮帶托輥前必須將皮帶機停機,開關手把打到停止位置並閉鎖掛牌或安排專人看管,防止作業期間皮帶起動。

2、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及安全技能培訓,提高職工的綜合素質。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使我們深深認識到檢修機械或電氣設備前要停電閉鎖的重要作用,這是預防機械或電氣設備傷人的一項重要措施,希望能認真執行。

案例二百二十九、皮帶運料停不住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1月9日中班在21109工作麵上順槽,劉某安排職工趙某、望某、馬某三人采用皮帶將本班所需要的支護料運送到工作麵,趙某在皮帶機頭裝料台處裝料,望某在皮帶機尾處接料。在運料的過程中,班長劉某開始出煤,當料到位,馬某打信號要求停皮帶,皮帶司機按下停止按鈕,由於巷道坡度大皮帶停不住,此時機電工劉某見此情況,趕緊將皮帶打倒車,才慢慢將皮帶停住。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長劉某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指揮,沒有安全措施,違章利用底皮帶運物料,在運料期間又出煤,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趙某等人沒有拒絕班長劉某的違章指揮,違章利用皮帶運物料,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劉某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指揮,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趙某等人違章作業,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禁使用皮帶運送物料。如需運送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經過批準後按照措施落實執行。

2、下山運輸皮帶機應裝設可靠的製動裝置。防止發生飛車現象。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該事故,使我們深深認識到,特殊作業時要有安全技術措施,不能為了圖省點力,而違章冒險蠻幹,班組長、員工必須嚴格按照措施作業。

案例二百三十、用皮帶運送錨杆導致受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10日夜班,在北二某掘進隊2209工作麵,隊裏要求職工蔣某、蔡某二人將一台壞的錨杆機升井,蔣某、蔡某二人經過皮帶巷時,將錨杆機放在皮帶上托行,當錨杆機到下坡處的時候,下滑速度過快,無法控製,此時在下坡處作業的陳某等人聽到響聲後四散躲避,由於陳某躲避不及時,被下滑的錨杆機撞傷腿部。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蔣某、蔡某用皮帶運送錨杆機,對可能造成的隱患沒有足夠的重視,對可能的後果缺乏預見性,工作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蔣某、蔡某扛運錨杆機,形成互保聯保關係,不能相互提醒,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蔣某、蔡某安全意識差,違章用皮帶運送錨杆機,直接導致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隊長、書記對職工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使用皮帶機運送設備工具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按照措施執行。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這次事故的發生,給我們的教育是深刻的,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要按規程去做,千萬不能馬虎大意,幹活丟掉安全走捷徑,將會發生嚴重的事故。

案例二百三十一、皮帶掛叉衣服事故

一、事故經過

馬某下班的時候,由於走的比較急,沒有注意到周圍皮帶的運轉情況,與皮帶走的過近,一不小心衣服被劃破,差點受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馬某行走時與運轉的皮帶距離較近,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馬某安全意識不強,行走時與運轉的皮帶距離較近,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隊長、書記對職工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在皮帶機巷行走時,人員應走在行人側,與皮帶機保持一定的距離。行走過程中嚴禁碰觸皮帶機運轉部位。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這次事故使我們每一位職工充分認識到安全工作無小事,包括井下大巷行走,希望我們每一位工友都要從中吸取教訓,認真遵守各項規章製度,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案例二百三十二、皮帶運輸機拉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9月25日早班,班前會安排各班組自行檢修,並強調了檢修中的各項安全注意事項。陳某和彭某來到工作麵皮順,巡回檢查皮帶運輸機,但檢查到皮帶運輸機中部時,發現有兩處電纜吊掛亂,於是陳某就讓彭某去機頭聯係,不要讓皮帶司機開皮帶。聯係好後,陳某和彭某就站在皮帶上開始吊掛電纜,就在電纜快吊掛好時,皮帶突然運轉起來,陳某和彭某急忙大叫停機,幸好皮帶巷還有其他檢修人員,急忙停止了皮帶運輸機運轉,這時皮帶運輸機已將陳某和彭某拉走了10多米遠,所幸沒有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皮帶司機開機不打點,未見到彭某通知完成作業,就起動皮帶輸送機,違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皮帶司機不打點,違章操作,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2、隊長、書記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增加安全意識。

2、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施工。

3、皮帶運輸機司機必須聯係清楚,在確認設備完好和設備上無人時方可開動運輸機。

4、嚴格執行檢修製度,堅持停、送電製度,掛牌作業。

五、事故體會與預想

通過這次事故,讓我們深刻意識到在檢修時所做的不足之處,為了圖省事,少跑路,險些造成事故。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時刻牢記規程,不斷學習,掌握好安全知識,把所學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努力搞好安全生產。

第五章 爆破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案例二百三十三、21107下順違章爆破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2月27日早班,某掘進隊在21107下順槽掘進施工。班長張某安排職工謝某、高某等四人去打眼,又安排蔣某、王某等四人去穩溜子。炮眼打好後,班長張某叫背藥工楊某和爆破工魏某去裝藥,裝好藥後,班長張某清點人數撤人放炮,這時跟班隊長陳某來到了工作麵,讓班長張某再去檢查溜子和迎頭有無空頂空幫情況,爆破工說:“沒事,都檢查好了”。爆破工魏某就由裏向外放線到拐彎處(實際距離距迎頭不到20米)。陳某一看不讓放,就問爆破工魏某“放炮距離夠嗎?”爆破工魏某說:“沒事,我經常這樣放”,跟班隊長陳某說:“你必須撤到風門外,不然你就別放了。”爆破工很不情願地撤到風門外放了炮。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爆破工魏某安全意識淡薄,憑經驗進行爆破操作,撤人距離不夠,是此起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張某和其他作業人員沒有對爆破工魏某的違章行為進行勸說和製止,屬互保聯保不到位,是此起未遂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爆破工魏某安全意識差,不按規程規定距離進行爆破作業,對此起未遂事故負直接責任。

2、班長張某和背藥工楊某等安全意識不強,互保聯保意識差,對爆破工魏某的違章作業,應負主要責任。

3、某隊技術副隊長對作業規程和措施貫徹傳達不到位,爆破工沒有按照作業規程進行爆破作業,沒有定期進行考核,負技術管理不到位責任。

4、某隊隊長書記對爆破工管理不嚴,教育不夠,員工安全意識不強,違章作業現象存在,應負管理教育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員工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決杜絕各種違章現象。

2、要加強技術培訓和考核,做到熟知安全規程和措施的各種規定,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這次爆破事故是未遂事故,最終雖然沒有造成任何傷亡和損失,但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試想一下假如沒有跟班隊長陳某的及時趕到,及時發現並讓爆破工魏某撤人至風門外進行爆破,結果又會是如何呢,我們不可想象,很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所以說,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不論做什麼工作都要認認真真的,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規程和操作規程進行去做,不能有半點馬虎和麻痹思想,這樣才能杜絕事故的發生。

案例二百三十四、瞎炮險些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元月的一天夜班,班長楊某安排李某和張某兩人在北翼行人下山打水溝。兩人進入工作麵後,就整理工具接風繩,準備就緒後便開始開水溝,裝渣工作。張某開風鎬,李某裝渣。

此時,李某在裝渣時發現一卷藥,並帶有雷管,是一卷起爆藥卷。當時兩人嚇呆了:假如風鎬開住了起爆藥卷而引爆了,那後果將不堪設想!他們隨即改變了施工方法,先把水溝上麵的鬆動岩塊清理幹淨,再用風鎬開,以便及時發現並處理瞎炮。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上一班在爆破後,沒有認真檢查有無拒爆殘爆,留有瞎炮,沒有及時檢查發現有沒起爆藥卷,是險些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本班班長楊某沒有與上班班長進行現場交接班,也沒有仔細詢問有沒有拒爆瞎炮,在安排工作時也沒有安排注意檢查瞎炮事項,是險些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上班班長李某在起爆後沒有認真檢查有無拒爆瞎炮等不安全的現象,險些造成瞎炮崩人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本班班長楊某安排工作不細致,沒有把安全注意事項安排具體,險些造成瞎炮崩人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3、該隊技術隊長貫徹規程措施不具體,造成落實措施規程不力,形成安全隱患,應負技術管理落實不到位的技術管理責任。

4、該隊隊長書記對員工管理教育不夠,現場作業流程不具體,出現漏洞,應負管理教育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和操作流程進行操作。

2、加強現場的管理和督導,對違反工藝流程的行為進行查處,做到按章操作,規範上崗,認真規範每個操作工藝流程。

五、事故感想與體會

此起未遂事故給我們敲醒了警鍾,如果不按規程操作,而是違章進行作業,會給人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和事故。此起雖為未遂事故,但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在其他一些煤礦也都有一些類似的事故發生,此次屬於僥幸。我們必須按照防範措施進行防範,加強對幹部和職工的培訓教育,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

案例二百三十五、2107工作麵違章爆破事故

一、事故經過

在2107工作麵,趙某負責采煤工作麵放炮工作。一天趙某急著下班,可工作麵還有兩茬炮沒有放,於是趙某想起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將剩餘的炮一次放完。工友李某上前勸阻,應該分次放炮,不能一次放完。但他不聽,於是將炮聯好後安排人員撤離準備放炮,但沒有撤夠距離。結果趙某在離放炮地點不到30米的地方炮響了,差一點沒有崩著趙某。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趙某違反爆破管理規定,應該分次爆破而采用一次起爆的方式,起爆藥量大,威力也大;撤人距離也不夠,沒有按照撤人安全距離進行撤人,就進行爆破,是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友李某雖然勸說但沒有製止住趙某的違章行為,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趙某違反規定進行一次性起爆,也沒有撤人到安全距離以外就進行爆破,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應負直接責任。

2、工友李某明知爆破工趙某違章作業,卻沒有及時製止和糾正其違章行為,對事故應有主要責任。

3、趙某存在習慣性違章,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跟班隊長負有現場管理不到位責任,技術副隊長負有技術措施貫徹落實不到位的技術管理責任。

4、某隊隊長書記對員工教育不到位,管理出現嚴重漏洞,現場管理混亂,井下爆破工存在嚴重三違現象,對此起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嚴格按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的規定作業,不得違章作業。

2、加強互保聯保的執行力度,對發現有違章的員工必須及時有效的進行製止和糾正,防止違章現象和事故發生。

五、事故感想與體會

通過此起事故,爆破工嚴重違反作業規程進行爆破作業,雖然沒有造成事故,純屬僥幸。所以,在以後的爆破作業中必須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不能存在任何僥幸心理,那樣隻會給事故造成機會。我們必須遵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規定,杜絕習慣性違章作業現象發生。

案例二百三十六、南五軌下爆破崩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劉某是一名爆破工,一天他到南五軌道下山某開拓隊去放炮,在工作麵裝好炮,連好線,設置好警戒線後,向外拉放炮母線。在拉到七八十米的地方就要放炮。這時班長李某看到後就勸他說:“放炮距離太近,再放幾十米吧!”劉某說:“沒事的,簽字吧!”班長李某又說:“距離不夠,別崩住人了!”劉某說:“放心吧,崩不住你的。”於是班長李某就簽字了,簽字後,李某就去了後麵,隻見劉某把放炮母線接在了發爆器上,放起炮了。隻聽見“嘭”的一聲炮響,有一塊約二三十斤重的大石塊從工作麵蹦出,落在了劉某的左腳上,把劉某的腳砸成粉碎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放炮員劉某的安全意識淡薄,不聽李某的勸告,在放炮距離不夠,又沒有掩護體的情況下違章放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組長李某雖然對劉某的違章行為進行了勸說,但最終沒能製止劉某的違章,又沒能堅持執行好“三人連鎖”放炮製度,互保聯保落實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劉某違章近距離爆破,躲避處也沒有掩護體的情況下就爆破,習慣性違章現象嚴重,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應負直接責任。

2、班長李某明知道撤人距離不夠,躲避處也沒有掩護體,爆破會發生事故,但沒有認真進行勸說和製止,互保聯保不到位,是此起事故的主要責任者,應負主要責任。

3、劉某存在習慣性違章,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撤人距離不夠,跟班隊長負有現場管理不到位責任,技術副隊長負有技術措施貫徹落實不到位的技術管理責任。

4、某隊隊長書記對員工教育不到位,管理出現嚴重漏洞,現場管理混亂,井下爆破工存在嚴重三違現象,對此起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業務能力,特別是對特殊作業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更要加強。

2、要認真貫徹安全技術措施和規程,加強規程和措施的現場執行力度,做到嚴格按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的作業,不得違章作業。

3、加強互保聯保的執行力度,對發現有違章的員工必須及時有效的進行製止和糾正,防止違章現象和事故發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次事故的發生不僅給劉某的身體造成痛苦和殘疾,也給家庭帶來了不幸,由此事故我們應看到血的教訓,違章作業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導火索。它的存在,時時刻刻威脅著我們每一位員工的人身安全,所以我們隻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互保聯保,按章規範作業,才能使自己不受傷害,同時也不傷害他人,為共創我們的安全生產環境,為集團公司和我礦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案例二百三十七、瞎炮誤炸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某月的一天,負責南翼2#總回風上山施工的某開拓隊在接班後,檢查完工作麵安全工作後。當班班長張某安排4人在迎頭打上部炮眼,安排4人負責推車出渣,組長李某負責開耙矸機裝渣工作,裝過幾車渣後,正在開耙矸機的組長李某聽到轟隆一聲巨響,耙矸機耙鬥被瞎炮誤爆震翻,開扒矸機的他也被巨大的聲響震得斷斷續續休息了半年,聽力嚴重下降。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南翼2#總回風上山工作麵爆破後存在有瞎炮,且瞎炮隨爆落的矸石混在一起,憑人的直覺和現場工作情況無法檢查和辨識爆破後矸石堆內是否存在瞎炮,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負責裝渣開耙矸機的組長李某安全意識不強,扒矸機耙鬥在探照燈的照射下,隻顧忙於裝渣作業,而不能顧及其它。沒能檢查或間隔檢查工作地點的事故隱患。沒有做到事故預想預測分析和應急措施,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張某沒有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上班存在著瞎炮而沒有及時與接班交接清楚,上班班長和當班班長張某負有直接責任,爆破工爆破後沒有及時檢查有無瞎炮就離開現場,上班爆破工應負爆破現場管理責任,負有直接責任。

2、組長李某在開耙矸機時,沒有仔細察看前方有無危險和其他意外情況就隻顧耙矸出渣,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施工單位和某隊隊長書記對本隊員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對爆破管理不嚴,爆破後沒有按規程仔細認真檢查有無瞎炮等情況,造成井下員工違章以致傷人事故,應負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按照爆破操作規程、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進行操作,規範各工序流程的管理,不得出現管理流程漏洞。

2、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對瞎炮處理要嚴格按照規程規定進行。

3、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和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技能和操作方法,增強自身的安全意識,狠反三違,杜絕違章現象的發生。

4、使用合格的爆破材料,加強連線等操作工序,杜絕出現瞎炮等現象,從源頭上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次事故雖未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屬傷人未遂事故,但瞎炮猛然炸響,雖然,造成耙鬥崩翻和一名工人聽力下降。這足以說明事故的危害性,試想假如崩翻的耙鬥砸住人或崩起的矸石飛出傷人以及距離再近些傷人,後果是很嚴重的。因此,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按照上述的事故預防措施把預防瞎炮作為今後爆破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去做,才能避免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案例二百三十八、2207上順槽爆破冒頂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老沒”是某掘進隊的一名跟班安全負責人。這天他所負責的施工巷道不夠規定的高度,需要拉底放炮。到了2207上順槽工作麵後,他就安排班長帶領工人進行放炮拉底的準備工作,工作麵的條件不是很好,是一個坡度很大的工作麵,上幫較高,下幫較低。在進行拉底放炮的情況下應該按規程措施進行拉底放炮,這時拉底的炮眼已經打好了,放炮員“老勸”一看說:“隊長,這樣不行,不是按措施上所布置的炮眼去打的眼呀!”隊長“老沒”說:“沒事!隻管放!出了事我兜著!”“老勸”說:“不行,很容易出事的!”“老沒”說:“沒事!”放炮員就放了一炮,誰知道這一炮給放片幫了,因為巷道壓力大,上幫較高,傾斜度大,一會隻聽裏麵有人喊救命啊,巷道怎麼堵死了。這時,“老沒”傻眼了“啊……”“老沒”不是“沒事”而是“有事了”。把人給堵死裏麵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老沒”身為一名跟班安全負責人,即是一名隊長,在進行工作麵爆破時沒有認真執行規程和措施規定,而是違章指揮放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老勸”作為一名爆破工,在遇到違章時,不是及時給予製止,而是心存僥幸,把關不嚴,沒有堅持原則,以致造成事故,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老沒”是一名跟班安全負責人,在生產過程中,重生產輕安全,違章冒險指揮,不嚴格執行措施和規程的有關規定,對現場隱患可能造成的事故沒進行預想,應負直接責任。

2、“老勸”是一名爆破工,在安全管理上,原則性不強,對違章指揮沒有能及時製止,沒有堅持原則放炮,在自己沒有向領導請示的情況下,自己沒有按措施進行放炮而造成冒頂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3、該施工單位隊長書記對副職管理不嚴,教育不到位,存在違章指揮現象,負有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4、某隊隊長書記對爆破工管理教育不嚴,爆破工遇到不安全的情況不是積極製止、彙報有關部門和領導,而私自做主爆破作業,負有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規程措施的學習與貫徹,嚴格按照規程和措施進行施工,不得違反規程和措施進行施工,特別是班組長和跟班隊長等管理者。

2、加強爆破作業流程管理,不得出現管理漏洞,對每個爆破作業流程都要進行仔細檢查和執行,尤其是爆破後瞎炮的檢查爆破工和班組長必須進行。

3、加強教育培訓,增強自身的安全意識,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技能和操作方法,嚴格落實互保聯保製度。狠反三違,杜絕違章行為。

五、事故感想與體會

這個事故的發生,使我認識到違章放炮出現的嚴重後果,也認識到作為一名爆破工的重要性,爆破本身從事的就是一項危險的工作,發生事故既傷害了別人,又傷害了自己。這給了我們很大的感悟,也給了我們很多的啟示,也給了我們爆破相關人員提了個醒。所有我們爆破人員在以後的工作中應按規程進行作業,杜絕違章現象的發生,做好自主保安,多學習一些安全方麵的知識,努力提高、熟練掌握專業知識,還要在工作中小心、謹慎、不亂、不慌牢記安全。把工作做好,同時要向老工人不斷學習經驗,聽從老工人的勸告和良言。

案例二百三十九、2715掘進工作麵爆破誤貫通

一、事故經過

2715掘進工作麵與一個相鄰的工作麵相貫通預計剩餘5米時。這天爆破工李某在爆破時就估計快貫通了。打好眼後班長侯某安排把火藥和電雷管運到工作麵開始裝藥,其他人員將工作麵其他工具設備運送到安全地點並撤到安全地點。沒想到班長侯某卻一時大意,在安排撤人時忘記了安排去二回一。等工作麵已經把藥裝好,爆破工就開始往外拉母線,拉到警戒位置,爆破工李某就給班長說“再去人到相鄰的工作麵去聯係一下吧,巷道就快要貫通了”。班長侯某說:“沒事!離巷道貫通遠著呢,隻管放,出了事我一個人承擔!”爆破工就開始把放炮母線接到發爆器接線柱上開始充電放炮,一會兒已經充足,就開始了爆破。誰知炮剛一響就給相鄰的貫通了。對麵的工作麵過來一個人說:“班長在那裏?怎麼安排兩個人不等那個人回來就開始放炮?我們那邊的工作人員給蹦傷了”。這時候班長傻眼了,班長不是沒事,這一回班長說的大話“出事了我負責”真的應驗了。結果不是沒事而是又有大事了,把對麵的工作人員給崩傷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長侯某作為現場安全第一責任者,在爆破時不是按照規程和措施進行施工,而是憑經驗違章指揮,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爆破工李某是爆破管理的主要責任者,負責爆破的安全把關,在沒有明確的安全確認的情況下,就聽從班長指揮進行爆破,沒有嚴格把關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侯某在爆破時沒有嚴格按照規程和措施的規定執行爆破製度,而采取經驗主義違章指揮,是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應負直接責任。

2、爆破工李某是爆破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者,對爆破全過程應該進行監督和把關,對班長侯某的違章指揮沒有及時給予製止,是事故的主要責任者,應負主要責任。

3、該施工單位的技術隊長對規程措施貫徹不到位,對主要關鍵流程和規定執行不嚴,對此事故負有技術管理責任。

4、該施工單位隊長書記對班長管理不嚴,教育不到位,存在違章指揮現象,負有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5、爆破工管理單位的隊隊長書記對爆破工管理教育不嚴,爆破工把關不嚴,遇到不安全的情況不是積極製止,彙報有關部門和領導,而私自爆破,負有管理教育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規程措施的學習與貫徹,嚴格按照規程和措施進行施工,不得違反規程和措施進行施工,特別是班組長和跟班隊長等管理者。

2、加強爆破作業流程管理,不得出現管理漏洞,對每個爆破作業流程都要進行仔細檢查和執行,尤其是撤人警戒和爆破後瞎炮的檢查與處理等。

3、加強員工的教育培訓,增強自身的安全意識,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技能和操作方法,嚴格落實互保聯保製度。狠反三違,杜絕違章和事故發生。

五、事故感想與體會

通過這起事故使我們深深的體會到,無論在井下任何工作地點,都不要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人員堅決製止,班長是工作現場的安全負責人,絕對不能違章指揮作業,應該一切按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執行,時刻把住安全關。

案例二百四十、北軌放炮崩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1998年10月一天零點班,爆破工彭某在某開拓隊進行爆破。在5時30分工作麵炮眼全部打完,在裝藥連線的同時,工人王某、張某、胡某到巷道警戒點擔負警戒任務,其它人員均撤到警戒線以外的地點。大約在6點40分左右工作麵炮放響。等炮煙吹散後,爆破工彭某和工人王某、張某、李某等人進入工作麵進行檢查,爆破工彭某開始由外向裏收母線,其它人在工作麵檢查發現,有幾個炮未響,叫彭某不要收線說:“工作麵炮未響完”。這時彭某也到了工作麵,王某、張某、李某開始連接未響的炮線,叫彭某往外放線,彭某將母線放到警戒線附近,認為裏麵的人已全部出來了,就扭下了放炮器。炮響過後從工作麵出來未崩傷的人王某說:“人還沒有撤呢,怎麼就放炮了,放炮崩傷人了!”進去一看王某位於巷道右側,因左側正頭有7個炮沒連線,沒有受傷,而李某被崩傷倒在地上,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張某經醫生診斷為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爆破工彭某在爆破時沒有嚴格執行爆破作業規程,而是自己憑經驗進行爆破,粗心大意,馬虎從事,在處理瞎炮時沒有在現場,而是自己離開地點去爆破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王某、張某、李某在處理瞎炮時沒有在班組長和爆破工的指導下進行,同時三人互保聯保意識不強,違章操作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爆破工彭某是爆破管理的主要責任者,對爆破整個過程應該全過程監督,尤其是遇到爆破後存在瞎炮的情況下,不在現場檢查和處理,而是自己先離開現場放線,等放好線後,不進行撤人確認,沒有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沒有班組長的撤人安全確認就爆破,對此起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當班班長對安全重視程度不夠,對該從事的工作不知道,該檢查和處理瞎炮時不在現場,爆破時不在現場執行班長職責,對此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工友張某、王某和李某是互保聯保關係,沒有嚴格落實互保聯保製度,沒有進行互相監督互相提醒,對此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4、某隊技術隊長對爆破工規程措施貫徹不到位,對爆破工的基本流程不執行,對此起事故負有技術管理責任。

5、某隊隊長書記對爆破工日常教育培訓不到位,對本崗位的業務不熟,不執行規程措施,存在蠻幹胡幹現象,對此起事故負有管理教育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6、施工單位開拓隊隊長書記對班長和副職管理不嚴,在爆破關鍵工序不在現場指揮,而擅離職守,員工出現蠻幹、冒險幹活違章現象,對此起事故負有管理不嚴、教育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規範爆破操作流程,杜絕一切違章現象發生。

2、嚴格落實爆破警戒和處理瞎炮撤人警戒的管理規定,不得隨意胡幹和蠻幹,執行爆破“三警戒”。

3、加強爆破工的安全意識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提高爆破工安全意識,增強業務技能,防止違章和事故的發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此起事故讓我們深深的感觸到,煤礦安全的重要性。如果有一人違章,其他人都會跟著遭殃,像此起事故的受害者李某,就成了無辜的受害者,被爆破工彭某給害了。所以要在安全過程中樹立“三不傷害”的思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在井下這個高危行業工作,必須時刻如履薄冰,努力學習安全基礎知識,提高業務技能,一切按規程和措施操作,杜絕一切事故發生。

案例二百四十一、爆破地點有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的一個班,負責北二皮帶機頭附近擴幫拉底施工的巷修隊。在接班後,檢查上班遺留問題後,當班班長趙某安排工人打眼。因上班放炮後一塊矸石較大需打眼爆破處理,打完眼後,爆破工胡某檢查完現場後,確定可以爆破隨後裝藥。共打眼5個,每眼一卷藥,裝藥結束後班長安排工人姚某、王某到皮帶頭撤人警戒。爆破工連接完放炮母線後,一人放線撤至100米位置上。發出放炮警號,放炮未響,隨即將母線摘下,扭結成短路。和班長趙某一起去檢查,大約20分鍾後處理完畢重新接線準備起爆,在發出信號準備起爆時,隻聽裏麵有人喊:“到底放不放炮了!”爆破工隨即取下母線扭結成短路。和班長趙某、跟班隊長李某一起跑向放炮地點,隻見一皮帶司機彭某正站在被爆破的矸石上。如果放炮必定會造成重傷或死亡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在處理瞎炮爆破時班長趙某沒有安排專人進行警戒,造成瞎炮爆破時有人進入爆破地點,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處理瞎炮時皮帶司機彭某進入現場,違反規程和措施的要求,是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當班班長趙某在處理瞎炮時安排工作不當,沒有嚴格按照規程和措施的要求進行設置警戒,沒有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製度,而使在爆破時有人進入爆破地點,對此起事故負直接責任。

2、皮帶司機安全意識不強,不應該隨意進入爆破地點,明知正在爆破,沒有接到通知就進入爆破現場,對此起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3、爆破工胡某對爆破沒有嚴格把關,沒有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就進行爆破,沒有執行警戒簽字手續,對此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4、跟班隊長李某對現場管理不嚴,對爆破管理上存在著沒有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等管理漏洞及時發現和糾正,對此起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規範爆破操作流程,杜絕一切違章現象發生。

2、嚴格落實爆破警戒和處理瞎炮撤人警戒的管理規定,不得隨意胡幹和蠻幹,執行爆破“三警戒”。

3、加強爆破工的安全意識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提高爆破工安全意識,增強業務技能,防止違章和事故的發生。

五、事故感想與體會

通過這起未遂事故,使我們深深體會到井下施工時時刻刻都應提高安全意識,規範自己的行為。嚴格放炮警戒距離和撤人距離,在爆破警戒時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警戒區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工作中遵章守紀,按章操作,杜絕三違現象,實現安全生產,為我礦的建設貢獻出自己的力量。

案例二百四十二、2704工作麵爆破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1月10日中班,開過班前會就下井。到2704工作麵後我幹雜活,打眼工開始打眼。大約15:20左右,班長孫某和打眼工姬某開始發出爆破警號,要求所有人員必須撤離至警戒線以外。由於炮采工作麵人員多,在人員還沒有完全撤離工作麵的時候,班長孫某就叫爆破工劉某開始吹哨發出放炮信號放炮。過了一會炮聲一響,一塊矸石飛過來正好砸在了一名工人趙某的頭上,幸好撤離距離已經有30多米,沒有對趙某造成傷害,形成未遂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長孫某在爆破時沒有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沒有進行簽字確認,就指揮爆破工劉某進行爆破,是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爆破工劉某在爆破時沒有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沒有進行簽字確認,聽從班長孫某的安排爆破,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孫某安全意識不強,重生產輕安全,不按正規程序和流程進行操作,不進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沒有進行簽字確認,就讓爆破工劉某進行爆破,對此起未遂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爆破工劉某身為一名爆破工對整個爆破過程應該起到監督管理責任,對班長孫某不進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不進行簽字確認的違章現象不及時製止而是與其同流合汙,對此起事故負主要責任。

3、爆破工管理單位的隊長書記對爆破工日常教育培訓不到位,對本崗位的業務不熟,不執行規程措施,存在蠻幹胡幹現象,對此起事故負有管理教育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5、施工單位隊長書記對班長和副職管理不嚴,在爆破關鍵工序不嚴格執行措施和規程,現場管理不到位,對此起事故負有管理不嚴、教育不到位的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規範爆破操作流程,杜絕一切違章現象發生。

2、嚴格落實爆破警戒和處理瞎炮撤人警戒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爆破“三警戒”。

3、加強爆破工的安全意識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提高爆破工安全意識,增強業務技能,防止違章和事故的發生。

五、事故感想與體會

通過這起未遂事故,讓我們要牢固樹立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時時刻刻都應提高安全意識,不能有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否則後患無窮。尤其是在爆破警戒時警戒人員要加強責任心,不得擅自允許任何人進入警戒區域,施工人員要聽從指揮及時撤離現場,做到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牢記安全誓詞中的“遵章守紀,規範上崗,狠反三違、消除隱患、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珍愛生命、確保安全”杜絕三違現象,實現安全生產。

第六章 水災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案例二百四十三、水災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16日早班,安裝隊安排王某等三人到2408排水點進行正常檢修,當他們到達工作地點時,見某掘進隊正在回撤綜掘機,剛好壓在排水管上,多處管子被壓扁,且跑水嚴重,影響到正常的排水工作。王某等三人顧不上水和煤泥趕緊處理漏水管,當還剩下兩處時,水位已達到警戒位置,在水位離水泵約20厘米處,才處理好漏水管路,避免了一場水災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某掘進隊在回撤綜掘機時,導致排水管路被壓扁,造成嚴重的跑水,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某掘進隊重生產輕安全的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某掘進隊在回撤綜掘機時,將排水管路壓扁,造成嚴重跑水,現場施工負責人應負直接責任。

2、某掘進隊參加回撤綜掘機的人員互保聯保責任製落實不到位,應負主要責任。

3、隊領導對此項工作注意事項安排不細,負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各單位在施工前要對現場進行認真的檢查,對可能影響到不安全現象,要采取措施進行預防。

2、主要采區排水管路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正常湧水量。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最大湧水量。

3、各種管路的安裝要符合設計標準要求,不得擅自改變標準。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該起事故是由於工作不慎導致的,人們常說水火無情,特別在煤礦各級人員必須高度重視防治水的工作,否則就可能會造成淹采區或是淹礦井。這次事故如果沒有及時發現、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處理,一但水泵被淹,後果非常嚴重,望各位能引以為戒,吸取教訓,增強責任心,預防這樣的事故再次發生。

案例二百四十四、探放水淹掘進頭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7月10日,某掘進隊在2704下順槽返掘,班前學習了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由於2704三麵采空區,內部有大量的積水,必須邊探邊掘,采取探三掘一方法,當班到達工作麵後,直接用探眼鑽杆放出水孔,由於水壓增大,出水孔水量驟然增加,導致水淹工作麵。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在掘進時未按規程措施施工,在打放水孔時,沒有固定放水閘閥控製水量,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生產沒有按班前布置去施工,急於生產,而忽視安全,探放水沒有引起當班隊幹的高度重視,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跟班隊長、班長是現場施工的安全負責人,在探放水期間未能按措施執行,應負直接責任。

2、當班人員對措施執行不利,對冒險蠻幹不製止,負有互保聯保不到位的主要責任。

3、隊長、支部書記對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跟班隊幹及員工執行力差,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現場人員必須增強執行能力,隊領導要製定措施,加強措施落實的監督管理,把措施落實到位。

2、在探放水時,要有可靠的控製水量排出的方法,並認真執行。

3、地質部門要對采空區的水量提前進行預測預報。施工單位要根據預測水量情況,配備足夠能力的排設備,完善排水係統,工作水泵應能滿足正常湧水量的1.2倍,備用水泵的排水能力不能低於工作水泵的70%,要采用雙回路供電。並加強排水係統的使用和檢修,確保水泵在完好、高效的情況下正常使用。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次未遂事故,要使每個員工認識到違章作業的危害性,吸取教訓,嚴格按《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認真作好探放水工作,堅決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保證安全生產。

第七章 其它類零敲碎打事故案例

案例二百四十五、注液槍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9月1日,李某在2718工作麵排查分管範圍內的隱患時,發現一根單體液壓支柱柱壓偏低,由於急於給單體液壓支柱注液,沒有發現注液槍的卡環已經損壞,在卡環沒能卡住單向閥卡槽的情況下,就順手拿起注液槍開始注液,導致液壓管甩出,幸好躲閃及時沒有傷到。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液壓槍卡環損壞,使液壓槍不能牢固的卡在單體液壓支柱單向閥卡槽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液壓槍卡環損壞沒有人彙報、沒有人及時維修或更換,在排查隱患時未能排查出,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在現場操作過程中,對所使用工具的完好性沒有認真確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使用損壞的液壓槍,對液壓槍的完好性沒有確認,李某負有直接責任。

2、液壓槍損壞,無人彙報、無人維修或更換,導致液壓槍損壞人員和檢修人員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職工要提高自主保安意識,對作業過程中所使用工具的完好性要進行仔細的確認,確認完好方可使用。發現所使用工具存在問題要及時彙報、及時維修或更換。

2、在操作液壓設備、工具時,要仔細查看各部分連接部件是否緊固、密閉、有無缺U型卡和破損現象。發現問題要先處理後操作,防止意外發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這次未遂事故,李某非常後怕,認真反思自己的安全工作,感到安全在於細節,做什麼事不能馬虎、不能慌張,必須按工作流程進行操作。

案例二百四十六、架超前棚擠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班前會上班長安排郭某、趙某、王某、李某四人負責機頭,並且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三人來到工作麵接班後,開始放棚子。棚子放好後,工作麵通知準備開刮板輸送機,四人停下了工作。過了一段時間刮板輸送機沒有開啟,郭某說“趁著不開機,我們把棚子給架上”,大家同意後,王某與趙某架梁子,郭某扶著柱子、李某注液,剛把梁子放在柱頭上,這時刮板輸送機突然開動,趙某沒有站穩,一下滑倒在地,扶著的大梁也一頭翹起,將王某的手擠破,造成一起不該發生的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趙某突然滑倒,梁子一頭無支撐力,梁子失去平衡,致使梁子另一頭擠傷王某的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沒有遵守刮板輸送機運行期間停止架棚的規定,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四人在輸送機運行期間架棚作業,均負直接責任。

2、組長郭某為現場安全責任人,沒有履行職責,帶頭違章作業,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設備運行時,嚴禁在機道進行架棚作業。

2、職工要加強互保責任落實和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要自覺停止相關作業和自覺抵製違章指揮。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這次事故,使郭某深刻的感到違章後果的嚴重性,不僅給王某造成了傷害,也使全班的安全工資受到了影響。更可怕的是如果人員掉入運行的刮板輸送機內,可能會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案例二百四十七、道軌滑落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4月9日夜班,某開拓隊西翼-470軌道下山敷設臨時道軌。當班班長陳某1安排陳某2等四人去上平台抬道。陳某2等人從上平台處抬來1根4.5米長道軌,到-470軌道下山時為圖省勁,用繩子拽著沿坡下滑,由於道軌重量大,且巷道坡度陡,幾個人用力不均,道軌脫手飛速滑下,僥幸沒有碰著人和設備,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組長陳某2等人將道軌放置在斜坡向下滑,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組長陳某2等人圖省事、安全意識淡薄,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班長陳某1隻安排4人在斜坡上搬運重量、長度較大的道軌,人員能力與任務量不匹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組長陳某2為本組安全生產負責人,違章指揮,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當班人員安全意識差,對違章指揮聽之任之,不拒絕不抵抗,對事故分別負有主要責任。

3、班長陳某1安排工作不合理,對事故負有主要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搬運如軌道等長度大、重量大的大件物品時,必須考慮任務安排的合理性,不能超過人員能力極限,保證任務安全的完成。

2、搬運較大物品時,不能急於求成,不能為圖省事將安全置於一旁。

3、搬運較大物品時,所有人員必須齊心協力,共同完成任務。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次事故發生時,如斜坡上有人或車,在道軌迅速下滑的情況下,很有可能造成嚴重安全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我們今後在搬運重物時一定要安安全全的工作,不能圖省力而違章操作。

案例二百四十八、操作台傾倒摔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5月6日中班,北皮大巷掘進工作麵進行架棚支護,巷道高3.8米,架棚時需用木板搭設工作平台進行作業。當時架子兩頭分別使用圓木、鐵絲、圓釘搭設支架,平台鋪設長木板,木板上有2至3人進行作業。由於搭設的平台不夠牢固,導致工作平台傾倒,將人員摔下,幸未摔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搭設的平台不夠牢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人員安全意識淡漠,沒有按要求搭設牢固的平台,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搭設平台的職工沒有按規定將平台搭設牢固,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平台搭好後當班安全負責人沒有進行檢查確認,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搭設工作平台時必須將架腳靠在實幫上、站在實底上,各固定部位必須牢靠、結實。

2、工作平台搭好後,要現場安全負責人或指定專人檢查是否固靠。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必須嚴格製定安全措施進行作業,決不可胡幹蠻幹,要保證工作的質量,同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周圍安全情況,強化個人安全意識。

案例二百四十九、漏風吹傷事故

一、事情經過

2007年11月12日早班,班長楊某安排職工尹某、高某二人用風鎬挖水溝,在施工過程中當班跟班隊長劉某發現風管接頭處漏風嚴重,原因是插管沒有紮緊,劉某安排尹某處理,尹某處理不到位沒有用鐵絲紮實,在挖水溝時高某被高壓風吹住右眼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處理風管時沒有處理到位,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使用風鎬挖水溝時,沒有仔細對風管連接情況進行檢查,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尹某處理風管沒有綁紮牢固,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高某操作風鎬之前沒有重新仔細檢查,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操作風動工具時,首先要確認壓力傳遞聯接部位是否牢靠。

2、在維修設備工具時,必須維修到位,切不可再次留下隱患。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此事故,讓我們深刻地認識到,發現隱患後要及時處理,並且要處理的到位,不能因為處理不到位而使隱患繼續存在而傷及到別人。

案例二百五十、搬運工字鋼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早上8點左右接到隊領導的任務,今天要下工字鋼,時間不能耽誤,我們幾個人分開進行工作,何某和李某在一起抬工字鋼,由於工字鋼重量很大兩人費了很大力氣才把工字鋼抬到了花車旁邊。當兩人把第二根工字鋼搬上花車時,由於二人用力不一致,工字鋼在花車裏左右搖晃,結果碰到了李某的手,造成了一起碰傷手的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在向花車內裝工字鋼時,沒有穩妥的將工字鋼放在花車內,使工字鋼左右搖晃,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裝工字鋼時沒有把握安全距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安全防範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裝工字鋼時安全意識差,距離工字鋼太近,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何某與李某一起裝工字鋼,配合不密切,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搬運較重物品時,人體與物品之間必須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免被物品碰傷。

2、兩人相互配合作業時,必須齊心協力,不能馬虎大意。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給我們這樣一個教訓,就是在搬運較重的物品時必須穩拿穩放,有的職工在搬運時為省力就扔了出去,結果由於物品太重,不僅沒有扔掉,而且差點碰到自己。所以做工作時事事、時時要小心。

案例二百五十一、摔倒砸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日夜班,張某正在運本班所用的支護料,將近兩個小時的搬運工作要接近尾聲時,張某扛著一捆錨杆進入了工作麵,剛到入口處因路滑摔了一腳,這時錨杆落了下來砸到了張某的胳膊上,造成了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路滑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張某在通過危險路段時不注意防範,自主保安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路滑沒有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施工人員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張某安全防範意識差,在路滑的情況下搬運較多的物品,不注意防範,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何時何處都要加強自主保安全、增強安全意識,特別是接近工作尾聲時,幹工作千萬不可慌忙。

2、體力搬運,通過不好的路段時,必須加強防範。

3、要加強人行通道的管理,避免不暢通、路麵不平、有滑倒人的現場發生。加強精細化管理,做安全防範精細化。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在這次事故中我本人深刻的認識到在工作中存在的隱患應立刻排除,防止給他人或自己帶來生命上的威脅,細節問題也要引起重視,自保意識不能忽視,應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心中牢記清楚,時時刻刻把安全放到第一位。

案例二百五十二、腳被釘子紮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隊在北軌大巷清理水溝,當班出勤7人,班前會安排清理水溝每人15米,要清到底,把文明衛生打掃好。到達工作地點,分配好工作後,人員開始脫掉衣服和膠靴下到水溝裏開始清理水溝。當清理到快12點時,有電機車通過,按規定工作人員停止工作,到巷幫站立,乙某從水溝出來時,沒注意到水溝旁的釘子,腳踩在釘子上,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在施工時,脫下膠靴施工,工作時沒有注意周圍環境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安全意識淡薄,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甲某安排工作不夠仔細,現場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乙某脫下膠靴作業,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當班人員都存在脫膠靴現象,班長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膠靴及工作服具有安全防護作用,在井下作業時不得擅自脫下。

2、井下作業下水時,必須穿上雨衣、雨褲。

3、清挖水溝內的淤泥、淤煤時,必須小心謹慎,以防廢鐵絲等傷到作業人員。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的發生,讓我們感到,在做工作時我們還存在許多不當之處,比如下水挖水溝時還采取脫衣、脫鞋入水的方法,這樣人體直接暴露出來,減少了防護。在做此類工作時應當穿雨褲等工作衣,既能防止人身在水中長時間浸泡,又能有效防護人身受到刮、刺、磨、蹭等小傷小害。

案例二百五十三、架棚木梁滑落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3年10月20日夜班,某掘進隊在南四聯絡巷架棚返修巷道,當班出勤6人,班長劉某領著架木棚。當上第二棚梁時由於該地點巷道較高,上梁比較困難,就派王某扶住柱腿。當梁上好後,班長劉某發現梁口與柱口不齊就用木棍在底下往上頂,王某說:“這樣頂太危險了,底下沒有平麵容易滑落”,劉某說:“沒事,你把柱腿扶牢就行了。”劉某用力一頂,由於木梁下部是圓型的不牢,滑落砸在王某的頭部,使其頭部受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劉某不按規定操作,用木棍頂梁,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王某發現劉某未按規定調梁頭時,製止不利,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巷道較高,架棚難度大,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劉某做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違章作業,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王某發現劉某違章,製止不利,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職工安全意識淡漠,班長出現蠻幹現象。隊長、書記負有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巷道較高處架棚支護時,要設工作平台或梯子,以便人員站高作業。避免用棍、棒等工具頂、調架梁。

2、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實際工作中不違章操作,並做到三不傷害。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這次事故教訓,使我們清醒的認識到違章作業和麻痹大意帶來的危害性,在今後的工作中應多聽取意見,不盲目操作,一切按規程操作,才能確保安全。

案例二百五十四、壓風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12月23日中班,某掘進隊在北二采區2204綜采回撤麵幫助某外包隊回撤液壓支架,由於頂板壓力較大,必須打眼放炮才能回撤液壓支架,某掘進隊的任務就是專門打眼,當班安排孫某、劉某去幫助某外包隊用風鑽打眼,在打眼過程中,劉某對孫某說:“擰一擰壓風接頭,別掉了吹著人了”,孫某說:“沒事,我剛剛擰過”,大約到2點20分左右時,由於風鑽接頭的壓風接頭不牢,又加上長時間的沒有檢查,風管掉了,壓風正好吹在孫某的胸部,造成孫某受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孫某自保意識不強,對安全存在僥幸心裏,思想麻痹大意,是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劉某互保聯保意識不強,發現問題沒有及時製止孫某的粗心大意行為,是此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風鑽與風管接頭處長時間沒人檢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孫某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明知存在問題沒有徹底處理,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劉某沒有盡到互保聯保責任,對事故負有互保聯保責任。

3、風鑽檢修不到位,檢修人員對事故負有間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風鑽必須堅持定期和使用前的檢查和檢修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2、職工要加強自保互保落實,在沒有安全把握和隱患不排除的情況下,不得操作設備。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在今後的實際工作中,我們要仔細檢查每一個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的地方,對安全決不能有半點忽視,安全就是我們職工最基本的保障,沒有安全就沒有家庭的幸福。

案例二百五十五、攜帶物品撞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3月14日早班,副隊長崔某安排王某帶一塊8寸排水管堵頭到2507泵房,該堵頭是圓形的,每塊重約20公斤,同時還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項。當王某走到南五下山約140米左右的地方,他就想省勁,把堵頭放在地上往下滾,堵頭一下飛奔10米多遠,碰到在此檢修的某隊電工陳某身上。經檢查陳某腰部劃傷,經三天治療痊愈。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圖省事把堵頭放在坡上使其下滑,在下滑過程中碰傷陳某,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王某安全意識淡薄,幹工作圖省事、走捷徑,對事故負有直接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人員運送大件路途較遠時,必須放在車輛中運送。

2、在斜巷人力搬管子堵頭時,禁止放在斜坡上任其自由滾下。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此事故,讓我們感到後怕,如果當時碰傷到關鍵部位,後果將不堪設想。所以在今後的工作中不能為了省事、省力,而給別人造成傷害,要嚴格堅持“三不傷害”的原則,做好每項工作。

案例二百五十六、裝車砸腳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9月23日早班,安排職工趙某等兩人下料,當時地麵沒有空車,後來某隊正在卸車繳東西,於是職工趙某兩人就把他們的空車用2寸管子往道上抬,在抬車過程中趙某不慎鬆手,2寸管子砸到腳上,造成指甲脫落。

二、事故原因分析

趙某兩人抬車不慎鬆手,導致2寸管子砸腳,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趙某安全意識淡薄,抬車過程中精力不集中,沒有注意安全,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進行抬車等工作時,必須采取多人協作的方法。

2、用杠杆移動較大物品時,要采取翹動的方法,不得采取硬抬的方法。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我們在做任何工作時,首先要多動腦筋,多想辦法,麵對一個人無法完成的任務,要進行多人協作,不可蠻幹。如果此次趙某用2寸管子給一個支點采取翹起礦車再移動的方法,不硬抬就不會造成事故。

案例二百五十七、絆倒摔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9月10日早班,某隊職工王某在巡回檢查風水管路時,在大巷行走過程中不小心踩到一塊沒有蓋牢的水溝蓋板上,王某被絆倒,造成右手輕微扭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水溝蓋板懸空不牢,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王某進行工作時,不注意周圍安全環境,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水溝管理單位負責大巷水溝蓋板,沒有按照要求施工,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水溝管理單位蓋水溝蓋板施工人員,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2、王某在工作時,不注意周圍環境,自保意識差,負直接責任。

3、水溝管理單位隊幹和驗收人員對施工管理不善,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職工在大巷水溝蓋板上行走時,要加強自主防範,發現水溝蓋板有異常現象要繞道行走。

2、水溝管理單位要加強水溝蓋板的檢查,發現損壞或不穩的要及時修複,確保穩定可靠。

3、以後再施工水溝蓋板時,要保證施工質量,使水溝蓋板接地嚴實,無空吊板現象。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讓我們感受到,任何一項工作做不好都有可能是一種危險源,特別是關係到公共設施,更要按照標準施工。

案例二百五十八、追人車掉進水溝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9月8日早班,某隊職工李某坐在第一節車廂上,來到北二車場下車後,他才發現他的水壺忘在了人車上,這時人車已啟動,於是就急忙追趕人車,沒曾想一下掉到水溝裏,衣服濕了個透,所幸沒有造成人身傷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趙某違章追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水溝缺蓋板,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趙某追車是嚴重的違章行為,對此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運輸隊負責大巷水溝蓋板,水溝蓋板不全,對此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職工在乘車時,要時刻注意將物品隨身攜帶,以免下車時遺忘在車內。

2、要嚴格按照人車乘人規定,禁止扒、蹬、跳和追車。

3、水溝管理單位要加強大巷內水溝蓋板的檢查,發生有缺少現象,及時補齊。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的發生告訴我們,平時做任何事時都不得馬虎,包括自己身上的攜帶的物品,要時刻記得,不能走到哪裏丟在哪裏。在發生緊急事件時更不能違反規定冒險行事,以免造成意外事件。

案例二百五十九、搶罐摔倒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0月3日早班15時30分,某隊職工尤某由於趕罐心切,下人車後慌忙向前擁擠快跑,剛進風門,由於沒有注意道路情況,一隻腳踩到風門裏的鋼筋網上,滑到在地上,一隻膠靴進了水,膝蓋被碰掉一層皮。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尤某趕罐心切,擁擠快跑,安全防範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風門裏的鋼筋網不穩固,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尤某安全意識淡薄,不按規定順序下車乘罐,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施工單位沒有將鋼筋網固定穩固,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職工下班乘罐時,要按照礦規定下車乘罐,嚴禁不排隊擁擠。

2、施工單位對自己施工的項目要做到安全可靠,不傷害他人。

五、事故體會與教訓

此事故告訴我們,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嚴格按照乘罐秩序乘罐,就有可能造成意外事件。假如尤某按順序慢行,就會注意前進道路上的障礙,避免事故發生。

案例二百六十、斜巷管子滑落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7月22日早班,某隊班前會上安排生產班在北二行人下山將8寸水管依次散開擺好,當時有班長姚某帶領大家一起搬運,跟班隊長為畢某。由於8寸管子太重,畢某安排4人一組,運夠8根可以下班,於是職工自由搭配,其中一組為張某、周某、王某、陳某4名職工,他們找來木棍,用鐵絲捆綁後,硬往下抬運,由於路滑又有坡度,張某與周某用左手沿著巷道幫抓緊慢慢地一步步緊張的行走,在行至200米處,坡度加大,周某與張某腳下猛地一滑,坐在了地上,將抬起的8寸管子重重地落下,管子受力向下快速滑動,難以控製,最後被巷道幫的立柱擋住,險些釀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斜巷坡度大、路麵滑、管子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排4人抬管子,組織不合理,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周某、王某、陳某4名職工硬往下抬運管子,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班長畢某工作組織不合理,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布置工作時,必須考查清工作環境,有危險性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布置工作時,必須注意工作量的合理性,加強施工組織管理。

3、職工在作業時,在無法保證安全的情況下,不能魯莽行事。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告訴我們,當工作環境存在不安全、或工作過程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我們必須要有預見性。就如坡度那麼大、管子那麼重一樣,事先我們必須預想一下四個人是否會出現安全問題,以便提高我們的安全意識或提前改變工作方法。

案例二百六十一、碼放工字鋼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1998年4月10日,某綜采安裝隊早班隊長安排繼續向工作麵安裝支架、溜槽,另安排碼放上巷頭回收的工字鋼,並囑咐注意的安全事項。班長進行了分工,胡某和李某在一組,當碼放到最後一層時,由於碼放太高,充填的材料受力過重,致使工字鋼滑落,剮傷李某的小腿,造成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工字鋼碼放太高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區隊布置工作時,沒有給出具體的碼放標準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胡偉和李某碼放工字鋼過高,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隊長是本隊安全負責任人,安排工作不具體,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各單位在碼放物料時,必須製定碼放標準,包括高度、寬度。

2、較重物品碼放時,必須使用較硬的充填材料。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的發生,告訴我們在碼放物料時,必須要考慮碼放的穩固程度,一方麵不能因碼放太高造成物料承受壓力過大倒塌,另一方麵防止對自己造成傷害。

案例二百六十二、斜巷滾物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15日夜班,某隊在2408上順槽施工。班前會上隊幹部詳細講解安全注意事項。由於工作麵錨杆機壞了,當班從地麵帶一台錨杆機入井。當班跟班隊長陳某安排崗位工蔣某和蔡某帶錨杆機入井,另一部分人在北四輔助皮帶下山幹雜活。蔣某和蔡某把錨杆機帶到北四輔助皮帶下山皮帶頭。為圖省事,將錨杆機放在皮帶上下滑。由於下山太陡,二人一不留神沒有抓住錨杆機,導致錨杆機急劇下滑。正在下方幹活的裴某誤以為上邊油包滾下來,就跳到皮帶上躲避,當看到皮帶上錨杆機滑到眼前時已經躲閃不及,將腿擦破。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蔣某和蔡某將錨杆機放在皮帶上下滑,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裴某在緊急關頭跳上皮帶,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由於蔣某和蔡某安全意識淡薄,為圖省事,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裴某在事情緊急關頭,沒有辨別清情況,跳上皮帶,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職工在作業時,必須要做到“三不傷害”,不能因為自己省事而給他人造成危險。

2、職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看慣了、幹慣了、習慣的違章現象要自覺改正並抵製。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提醒我們在工作中無論做什麼都不能圖省事,怕費力而違章作業。今後工作時,在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生產,看見有違章必須製止,不製止等於害了他人。本案例事故中,如果當時有人製止,就不會出現事故。

案例二百六十三、地麵裝料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開拓隊地麵人員,在卸車準備裝東西時,由於他雙手都戴著手套,當站在礦車上往下扔東西時,不甚掛住手套,把自己磕在礦車幫上,致使他本人掉了一顆門牙。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手套掛住物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由於該職工安全意識淡薄,思想不集中,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本人安全意識淡薄,防範意識不強,致使手套掛住物料,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2、克服麻痹的思想,牢固樹立居安思危意識,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個案例,無論今後幹什麼工作,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加強安全學習增強安全意識,搞好互保聯保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案例二百六十四、煤倉墜物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我作為某隊的一名職工,記得2007年5月份中班,南十一集中皮下煤倉,由於是立井巷道施工,當班已施工深度為30米,采用頂梁固定滑輪吊繩上下運送物料。當班班長楊某安排當班生產任務是打灰,劉某負責上下物料供應。

大約21時左右,底下的工作人員讓上麵的劉某下一個大錘,劉某用繩子綁錘的時候沒有栓牢,大錘在下至煤倉5米左右時,突然脫繩掉了下去,在下邊幹活的忙著支盒子板,突然聽見響聲,原來是一個錘子掉了下來,幸好中間沒有站人,造成傷人未遂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張某沒將大錘綁結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安全意識薄弱,工作馬虎,在綁好大錘後沒有檢查是否牢固可靠,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2、隊領導現場安全、施工技術監督不到位,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要按章作業,從細節做起,發現別人違章作業時要及時製止,以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

2、加強技術創新,立井運送物料,采用固定的、安全係數較高的設備運送!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事故源自不經意間。我們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責任感和危機感,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強學習,提高業務技能,提高安全操作係數!

案例二百六十五、鋼釺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6月6日,某隊掘進工作麵,在頂錨、幫錨打好後,開始結尾工作連網、緊絲,清理後巷。曹某開始連網,由於網片差的太遠,連不上,曹某就叫劉某來幫忙別網,別到第三處時,由於釺子別網沒有別實,釺子掉下碰到曹某的眼皮上,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別網時釺子沒有別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兩人配合不密切,安全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施工人員吊網時,沒按要求進行,致使網片間沒搭接,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曹某和劉某工作馬虎,釺子沒別實,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施工人員掛網時沒按規定搭接網邊,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掘進工作麵掛網時,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網片要搭接。

2、當網片間的差距較大時,應當補網。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此事故,告訴我們必須嚴格按照規定作業,必須時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不安全不生產,搞好互保聯保,工作中不要馬馬虎虎,粗心大意,搞好安全設施,對待工作不要三心二意。工作中要操心,完成各項任務,把好安全關,這是我們最關鍵的事。

案例二百六十六、單體支柱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1月21日夜班,張書記值班,班前會上安排正常擴幫,並強調了施工時的安全注意事項。1點左右進入21301回采工作麵,由於靠近支架的頂板冒落了500mm多,當時跟班隊長指揮用單體柱做好超前,隨後李某和班長兩人配合操作。由於頂板冒落,巷道超過3米多,2.8米的支柱在注液時被頂爆,底座被蹦起,將李某的左手指崩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注液時將支柱頂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使用2.8米的支柱支設3米的高度,明顯超高,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給支柱注液時,將支柱頂爆,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班長與李某在一起工作,沒有按要求組織施工,違章指揮,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安全措施,不違章作業,做好自主保護,杜絕違章指揮,保證好自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2、支護頂板所需的支柱長度,必須符合現場實際情況,使用相應規格的支柱,嚴禁超高使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本事故給我和區隊帶來了巨大的損失,對我的教育是深刻的,沉痛的,沒有安全就沒有經濟效益,就沒有家庭幸福。在以後的工作中,首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規章製度,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案例二百六十七、斜巷鋼釺下滑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12日早班某隊在北四安裝皮帶。隊領導安排12日上早班的所有職工配合機電工調皮帶架子,防止皮帶拉煤時跑偏。生產班班長苗某、職工陳某、趙某、許某配合機電工魯某、姚某、王某調皮帶。在苗某的安排下,從機頭開始向機尾調整皮帶,因底板高低不平,有的地方需要墊木塊,有的H架傾斜,需要調正。班長苗某安排人用鋼釺和架杆把皮帶抬起來墊平和把H架調正。在調皮帶的過程中,有的工人就把鋼釺和架杆忘在了皮帶上。當皮帶調到機尾時,班長苗某安排信號工呂某打點開皮帶,看看皮帶運轉是否正常,皮帶司機王某聽到信號後,就開啟了皮帶。皮帶頭的下麵,組長賈某和陳某正在鋪鏈條,就聽“嗖“的一聲,皮帶上的鋼釺從賈某的頭上飛過,如果賈某站著,那麼鋼釺就會穿著他的臉部,後果十分可怕,使現場的工作人員都嚇出了一身冷汗。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賈某等人在開皮帶時沒有躲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施工人員將釺子放在皮帶上,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皮帶司機在皮帶頭有人的情況下開皮帶,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4、苗某對工作現場是否存在危險因素沒進行確認,就命令開皮帶,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賈某等人在開皮帶時沒有離開皮帶頭,安全意識淡漠,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施工人員將釺子放在皮帶上,作業完成後沒有及時回收,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皮帶司機在皮帶頭有人時開皮帶,違反規定,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4、苗某是安全負責人,對事故負有現場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調完皮帶後,應安排專人對皮帶安全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看看皮帶上是否有東西,在確認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再打點開皮帶。

2、皮帶司機一定要遵守輸送機操作規程,開機時,皮帶前方嚴禁有人。

3、皮帶頭若有人員工作時,聽到皮帶司機的喊聲或發現皮帶運轉時,應立即停止工作,躲開機頭前方。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的發生,告訴我們在同一條巷道內,多組工作時,必須加強配合。各組作業人員做工作時要充分考慮會不會影響到其他組的安全,嚴格按章作業和堅持“三不傷害”的原則作業。

案例二百六十八、起吊設備固定不牢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15日早班北四輔助皮帶下山240皮帶頭因皮帶跑偏,皮帶頭大架需向右幫移200mm,陳某讓王某到機尾拿倒鏈,拉皮帶機頭大架,王某把倒鏈拿來後,陳某就用鏈條鎖在右幫的幫錨上,李某和陳某就拉倒鏈,因陳某沒將幫錨錨杆絲上緊,倒鏈拉崩到機頭大架上,險些崩人。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陳某未將錨杆絲上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和陳某拉倒鏈時沒有再次進行安全確認,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陳某緊固錨杆螺絲時緊固不牢,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李某和陳某沒有對倒鏈和錨杆螺絲緊固情況進行確認,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倒鏈掛在錨杆上時,必須緊固可靠。

2、用倒鏈拉設備之前必須重新確認各連接處是否安全可靠。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在這次小事中,認識到自己不認真檢查起吊點的嚴重性,險些出事,從中也得到了不少教育,認識到安全無小事,不論幹啥要認認真真去做,從小事做起,把安全放到首位,防止事故的發生。

案例二百六十九、搬運軌枕砸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2月在鋪設30㎏軌道時,把左道床平整完後開始擺放軌枕,徐某在擺放軌枕,張某剛好走到徐某身邊,徐某把搬起的軌枕剛放下,落在張某的右腳上砸傷張某。

二、事故責任劃分

1、徐某在擺放軌枕時沒有注意周邊人員情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張某在行走時沒有觀察周圍環境,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徐某在搬起軌枕時沒看清周圍情況,造成張某砸傷右腳的事故,應負直接責任。

2、張某在徐某搬運軌枕時思想不集中未采取有效的躲避措施,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將物料下放時,必須注意周圍環境,確認無人時,在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下放。

2、行人要加強自主保安,注意路上安全情況,遇有人作業的地方有不安全因素時,要及時躲避。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此次事故的發生說明在以後的工作中都不能存在僥幸心理,反之會給自己他人帶來災難。隻要用心做事切實負起責任來,做好互保聯保工作,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發生事故的機率就會降到最低。

案例二百七十、氧氣瓶壓腳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5月職工甲與職工乙一塊去領氧氣、乙炔。在裝車時,由於領的氧氣,乙炔數量多,剩下最後兩瓶氧氣時。職工甲對乙說:“你扶著架子車,把車壓平,扶好別鬆手就行”。職工乙答應好。就在甲搬起氧氣瓶往架子車上放時,職工乙由於一時疏忽、心不在焉,手一鬆,氧氣瓶滑下來,砸在甲的腳上,造成腳指甲砸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乙沒有扶好架子車,架子車失去平衡,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乙思想疏忽,沒有扶好架子車,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職工甲在向車上搬運氧氣瓶時站的位置存在安全隱患,安全意識不強,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增強安全意識,合理組織好作業,做任何工作時嚴禁出現“馬虎”的思想。

2、在搬運氧氣、乙炔時,不能進行同時運輸,嚴禁氧氣和乙炔同車運輸。

3、做好事故預想和防範工作,時刻把安全放在首位。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這是一起其他類事故,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職工粗心大意,思想出現麻痹行為,沒有把安全放在先於一切高於一切的位置,我行我素一意孤行,最終嚐到了惡果,釀成事故為時已晚,造成遺憾。唯一的辦法是提高安全意識,加強防範能力,平安是福,安全就是經濟效益。

案例二百七十一、鐵渣灼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5月8日早班,某隊鉗工李某和夏某在北翼總回風巷安設絕緣頭,夏某先將鐵道頭處用氧氣割開一個3厘米的一段道後,由於軌道上淤泥和鏽蝕,此段道頭沒有掉,於是夏某對李某說用錘子敲掉,李某於是用手錘敲,結果飛起來的一塊滾燙的鐵渣將夏某的眼睛燒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用錘子敲鐵渣,導致熱鐵渣飛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用錘子敲鐵渣之前沒有用水降溫,沒有采取防範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在沒有對鐵道降溫的情況下,直接用錘子敲,導致鐵渣飛起,負有直接責任。

2、夏某在敲鐵道時沒有采取防範措施,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技術措施施工,認真做好事故預想,做好充分的事故預防準備。

2、從事電氣焊作業時,要加強個人防護,防止灼傷事故發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這次傷眼事故,再一次給我們敲響了安全的警鍾,幹什麼事都要三思而後行,把問題考慮全麵,注意細節,注意安全。

案例二百七十二、鐵屑飛出打胳膊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6月23日早班,劉某在機車庫檢修機車電機時,需要拆卸軸承內套,由於天氣炎熱,劉某就將衣服袖子捋起來進行敲擊,使得碎鐵屑飛出打在劉某的胳膊上,流血不止。

二、事故原因分析

職工劉某缺乏安全意識,沒有穿戴好勞保用品,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劉某安全意識淡漠,沒有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職工在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次小的事故,我們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把安全放在首位,穿戴好勞保用品,提高檢修質量,保證安全生產。

案例二百七十三、捅放煤倉輕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5月18日,蔣某、高某二人到翻煤硐室皮帶巷翻煤,10時20分左右蔣某感覺不對勁,怎麼沒有煤了,伸頭一看幾塊碎石頭將煤倉口堵住了,於是蔣某用釺子搗一下沒有反應,於是又使勁搗一下,隻聽得“哄”一聲碎石連同煤一塊下來,將蔣某的手臂輕微劃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蔣某用釺子捅倉,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高某作為互保人,現場監督不到位,沒有及時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倉內有大塊,導致倉口被堵,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蔣某安全意識淡漠,用釺子直接捅倉口,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高某互保聯保不到位,沒有有及時製止蔣某,對事故負有互保責任。

3、翻矸人員將大塊矸石翻入煤倉,對事故負有次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處理倉口被堵時,必須加強安全防範,要采用長柄工具或應用爆破將大矸鬆動進行處理。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通過這一案例,警示我們在以後放煤時,要加強事故預防和自保意識,相互溝通配合,在工作中運用技巧,多思考後果,做到安全生產。

案例二百七十四、槽子脫鉤掉下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李某是某隊的一名下料工,一日,李某和張某在地麵龍門吊下裝槽子,當李某掛鉤時,由於精力不集中,掛鉤沒有掛牢,當工友提醒他掛好鉤,注意安全時,李某說:“沒事”,就叫起吊,結果吊到半空中,掛鉤脫落,造成槽子落地,鉤子在半空中甩了一圈,幸好人員躲閃及時,沒有造成傷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工作不認真,不負責,沒將鉤頭掛牢靠,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同組職工張某發現掛鉤沒有掛牢,沒有及時製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由於李某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精力不集中,存在僥幸心裏,沒有將鉤頭掛牢,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2、同組職工張某發現掛鉤沒有掛牢,沒有及時製止,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負有一定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思想教育,提高個人安全意識,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的規定作業。

2、加強現場管理,落實安全責任製,加強互保聯保,對違反規程作業的行為要及時製止。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自從我們開始下料工作,從事綜采設備安裝,所接觸的都是大件東西。一些細小的環節,稍有不慎,就會造成傷害,這就要求我們一定要按照規程執行,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做到自主保安,互保聯保意識要加強,切實做到三不傷害,同時為你,為我,為大家。

案例二百七十五、側護板反彈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1月22日,某隊班長崔某帶領職工張某、李某處理超寬支架,采用單體柱將支架變形的側護板頂壓複位,在側護板複位後,對單體柱進行放液,在放液的過程中,側護板突然反彈複原,將正在放液的崔某擠在支架側護板與煤壁之間。由於間隙不是太窄,沒有造成傷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單體柱放液前沒有將側護板閉銷插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漠,沒有嚴格按照工序作業,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崔某作為當班安全負責任人,沒有按工序組織作業,沒將側護板閉銷插上就放液,違反作業規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差,對沒有插閉銷現象沒能及時製止,對事故負有一定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思想教育,提高個人安全意識,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的規定作業。

2、加強現場管理,落實安全責任製,加強互保聯保,對違反規程作業的行為要及時製止。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本次未遂事故給我們的教育是深刻的,事故的發生就在一瞬間,今天是沒有發生事故,要是不幸側護板擠在我們的身上,那將給我們帶來終身的傷害,一輩子的遺憾。所以今後為了我們的家人,為了我們自己,我們一定要遵守規章製度,確保安全生產。

案例二百七十六、兩人抬道軌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班前會安排劉某、王某、趙某,許某、李某、齊某、張某、鄭某八人到21301工作麵抬運道軌,兩人一攤,在抬運的過程中,由於劉某和趙某兩人沒有配合好,在放道時,劉某沒有提前通知趙某,就將道軌放到地上,結果將趙某的肩膀震得好長時間才休息過來,險些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劉某和趙某兩人配合不當,劉某不負責任,沒有提前通知趙某就先放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劉某沒有堅持“三不傷害”原則,沒有提前通知趙某就先放道,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思想教育,提高個人安全意識,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的規定作業。

2、在抬運重物和大件時一定要同起同落,加強互保聯保。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在井下工作時,由於條件有限,抬運東西是非常普遍的事,也是最容易出現小碰小傷的工作,所以我們在抬運東西時,一定要加倍小心,這時更應該提高警惕,避免事故的發生。

案例二百七十七、抬運設備擠手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在21301軌順安裝皮帶機頭,張某、李某兩人負責抬運皮帶卷帶裝置,張某先將卷帶裝置跑道一頭抬起,李某抬另一頭時,張某說擠住手了。原來張某的手指抓在跑道槽中,活動的跑道擠住了他的手,由於發現及時,沒有造成傷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張某抬運設備,沒有仔細檢查,抓的位置不合適,是出現擠手指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張某安全意識不強,沒有抓在設備正確位置上,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思想教育,提高個人安全意識,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的規定作業。

2、抬運設備一定要協調一致,不要盲目、粗心大意。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事故往往出現在人認為比較安全,沒有什麼問題的時候。象抬運小件是一項很平常的工作,但是不注意好,照樣會出現事故。

案例二百七十八、誤動支架手把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的一天班前會由郭某貫徹2719工作麵的安裝技術措施,會上郭某和其他副隊長及班長都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項,最後安排李某和黃某兩人配合某隊人員安裝支架。在支架卸車後,想把支架升起一點,於是李某就摸住手把一升,由於沒有看清手把,結果扳錯手把,將支架旁的黃某嚇到在地,幸好沒有碰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李某扳錯手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李某工作不認真,錯扳手把,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加強職工思想教育,提高個人安全意識,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的規定作業。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在安裝和拆除綜采工作麵,所接觸的都是大件東西,設備大,在工作中絕對不能出現誤操作,否則就會出現意想不到的事故,結果就會給我們帶來傷害。

案例二百七十九、聯網劃破胳膊事件

一、事故經過

2008年元月18日中班,劉某班在21109工作麵上順槽施工過程中,本班職工朱某在工作麵聯網時,用皮帶縱梁一頭插在幫錨杆頭上,另一頭棚在巷道內的虛煤上,人踩在縱梁上進行連接肩窩處的幫網,由於人的重力作用,虛煤處縱梁下沉,朱某身體下滑,在下滑的過程中,他一手抓住架杆,另一支胳膊被幫網鋼筋頭劃破有一寸多長的口子,當時鮮血直流,包紮一下便升井治療。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朱某將縱梁一端放在虛煤上,縱梁從煤壁側下滑,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朱某安全意識淡漠,不按要求固定縱梁,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朱某安全意識淡薄,將縱梁放在虛煤上,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周圍職工看到後沒有及時提醒和製止,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在高處進行聯網作業時,一定要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作業,或用專用梯子進行聯網作業。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使我們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對工作中發現的安全隱患,一定要先把隱患處理掉後再幹。煤礦是一個高危行業,幹工作一定要先考慮安全,隻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幹好工作。

案例二百八十、錨杆傷人事故

一、事情經過

陳某在2209運支護料的時候,由於錨杆比較多,陳某想把錨杆運快一點,就多扛了幾捆,班長看見後叫他少扛點,注意安全,他沒有聽,就用鐵絲捆好錨杆向工作麵扛,剛走沒多遠,鐵絲就斷了,滾下來的錨杆從腰間劃過,劃了一個很長的痕印,幸好沒有造成大的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陳某沒有聽取班長的意見,硬將幾捆錨杆用鐵絲捆綁在一起扛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陳某沒有聽取意見,一次多扛錨杆,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班長雖然提醒,但沒有製止,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知識學習,樹立安全意識,自覺杜絕蠻幹現象。

2、加強執行意識,聽從班組長指揮。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此次事故,雖然沒有造成大的傷害,但是對我們起到了一個很大的教育,讓我們明白在工作麵的時候,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有馬虎大意的思想,任何一點小事都會造成大的事故。

案例二百八十一、滑倒傷腿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6月12日中班,陳某是某隊的領藥員,開完班前會由於走的比較急,到井下後突然發現藥票忘記蓋章了,他怕耽誤井下的生產,就加快腳步往上趕,由於思想緊張,在剛走到南七軌道巷變電所的路上,一不小心滑倒在地,被擦傷小腿。

二、事故原因分析

陳某思想不集中、做事慌張,不小心滑倒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陳某慌張之中,沒有對道路進行觀察,滑倒在地,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井下不要慌張,時刻注意腳下的路和周圍環境的安全情況。

2、幹工作要細心,不能馬虎大意。

3、熟悉井下的各種情況、防患於未然。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這次摔傷事故,讓我們明白了保持清醒頭腦的重要性,我們在井下工作的時候,一定要高度集中,不能馬虎大意,無論遇到什麼事情都不能慌張,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井下行走要處處小心,遵章守紀,時刻給自己敲響安全的警鍾。

案例二百八十二、搬運單體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班組長張某安排6名員工進行單體試壓,並指定陳某具體負責。8時30分開始搬運單體,在搬運單體的過程中,陳某一人從高度為0.5米的單體垛上倒退著向下猛拉單體,被身後一突出地麵的扁鐵絆倒,單體砸在陳某右腿上,右腿被柱帽劃傷,造成一起輕微傷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陳某身為本項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在沒有對工作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前,就開工作業,而且在搬運單體的過程中,沒有按照兩人搬運單體的規定,單獨倒退猛拉單體,其違章作業行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隨同一起作業的其他五名職工對陳某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和搬運單體的違章行為沒有進行及時製止,沒有盡到安全互保聯保義務,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組長張某,在安排工作時,沒有向職工明確安全工作重點,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陳某身為本項工作的具體負責人,沒有按照兩人搬運單體的規定,違章作業,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隨同一起作業的職工對陳某違章行為沒有及時製止,對事故負有互保聯保責任。

3、組長張某做為當組安全主要負責人,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意識教育,增強職工製止、拒絕違章作業的能力,使員工進一步增強安全互保意識和自保意識。

2、在安排工作時,尤其是涉及到安全方麵的工作一定要布置詳細,安全責任明確到人。加強對作業現場的安全巡查,及時製止現場違章作業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陳某作為負責單體試壓現場安全管理的具體負責人,本人卻帶頭違章操作,作為事實互保人的其他5名職工對他的違章作業行為卻聽之任之不加製止,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在安全生產方麵“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僥幸,違章作業,導致事故發生。從這次事故中,我們吸取的教訓是:無論幹什麼工作,我們都不能心存僥幸,違章蠻幹,隻有遵章守紀,規範操作,才能確保安全生產。

案例二百八十三、單體裝車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科通知某單位將單體庫房存放的單體裝車,送租賃站修理。班前會上,某單位組長張某安排李某帶9名職工裝單體,並指定李某具體負責單體裝車的安全工作。庫房內單體碼放的高度為1.8米,王某與林某為一組抬運單體裝車,當二人從單體垛上向下抬一彎曲變形單體時,由於二人配合不當,單體發生旋轉,從王某手中滑落,落在王某的左腳上,造成王某左大拇指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在開始抬運單體前,沒有對所抬運單體的狀況進行檢查,在單體碼放高度超高的情況下(一般規定碼垛高度不超過1.5米),對抬運單體的困難估計不足,抬運時精力不集中,自主保安意識差,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林某與王某一起抬運單體,互保意識淡薄,在沒有向王某發出明確的抬運信號的情況下,先行抬柱,致使彎曲變形的單體發生旋轉從王某手中滑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李某作為負責單體裝運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在裝運單體前,沒有對現場進行檢查,也沒有針對單體碼垛超高、抬運難度大而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抬運單體時精力不集中,自主保安意識差,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林某與王某一起抬運單體,互保意識淡薄,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3、李某作為負責單體裝運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對事故負有現場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這次事故教訓,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培訓教育,進一步增強員工的安全自保和互保意識。

2、碼放物品時,一定要嚴格按規定碼放,做到不超高、不超寬、分類碼放。

3、搬運物品時,一定要先檢查作業環境,了解搬運物品的狀況,做好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兩人及多人協同搬運作業時,一定要統一指揮,精力集中,配合默契。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物件碼放一定要按規定做到不超高,不混放,放置穩妥。現場安全負責人一定要對作業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在不滿足安全生產的情況下,一定要先製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並得到落實的情況下,方可讓職工作業。不按流程作業,開工前對工作現場不檢查,不了解情況盲目作業就可能引發事故。

案例二百八十四、鍛製工件傷人未遂事件

一、事故經過

鍛工張某和王某操作空氣錘加工“L”型吊鉤,張某負責操作氣錘,將工件壓緊,王某負責用手錘將工件敲製成形。在握製一工件時,當王某對工件錘擊幾下,發現成型不好,準備進行二次錘擊時,張某以為王某已經將工件握製好了,進行提錘,由於氣錘錘身較大,阻擋兩人的視線,兩人都注意不到對方的工作狀態,王某一錘下去打在工件上,由於壓工件的錘頭已經提起,工件一下子從錘砧上飛出,打在窗戶上,將玻璃擊粉碎。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張某沒有確認工件是否握好就提錘壓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視線受影響的情況下,兩人沒有協商好工序和確認信號,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作為鍛工組組長,對兩人協同作業且視線受限的情況下,沒有按規定明確工序結束的確認信號,給安全生產埋下隱患,對此次事故負直接責任。

2、王某作為張某的互保人,對張某安排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疏漏沒有進行及時提醒,在沒有及時向張某發出二次錘擊信號的情況下,就對工件進行錘擊,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廠長和書記分別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和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責任者,對職工管理不嚴,教育不夠,規章製度落實不力,對事故均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這次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加強職工安全意識教育,組織職工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重新學習,提高員工識別安全危險的能力,使員工進一步增強安全互保意識和自保意識。

2、在安排工作時,涉及到安全的工作,一定要布置詳細,明確安全責任人。加強對作業現場的安全巡查,及時製止現場違章作業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3、在兩人及以上人員一同作業時,作業前一定要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明確工序完成的確認信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無論幹什麼工作,首先要製定出合理的施工工藝,從嚴從細考慮每一個環節可能涉及到的安全問題,並在確認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的條件下,方可開工作業。在多人協同作業時,一定要堅持呼應製,心存僥幸,憑感覺辦事就會引發事故。

案例二百八十五、起重機電機墜落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五小組組長安排孫某、馬某等4名員工到機電科作業大棚內把“H”架分類碼放,4人為了圖省事,沒有進行試車檢查的情況下,就由孫某開動行車進行吊運“H”架,在將第二鉤“H”架吊起時,起重機電機從10米多高的高空墜落,由於孫某躲閃及時,才沒有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孫某明知該設備沒有專人維護管理,在開車前,沒有按照行車的安全使用規定對其進行試車檢查,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馬某等三名職工與孫某一同作業,對馬某沒有試車檢查未進行製止,是事故的發生的間接原因。

3、五小組組長在知道該行車因使用管理混亂,安全隱患較多的情況下,沒有向職工交代清楚,也沒有及時向機電科進行反應,使問題得以解決,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4、機電科疏於行車的管理,無專人檢修,行車經常帶病運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孫某沒有按照行車的安全使用規定對其進行試車檢查,違章作業,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2、馬某等三名職工對孫某的違章行為沒有製止,沒有盡到互保義務,對事故負有互保責任。

3、五小組組長為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行車存在問題沒有向職工交代清楚,也沒有及時向機電科進行反應,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4、機電科作為行車的管理單位,行車維護管理不善,對事故負有主要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對職工加強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教育,要求職工在操作設備時,一定要先進行安全檢查,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才能按規程操作使用。對於非本單位的沒有專人維護的設備尤其是要嚴格遵守。

2、機電科應加強對特種設備的管理,並針對該行車的安全使用製定出切實可行的管理製度結束該行車使用管理混亂狀況,確保行車安全運行。

3、五小組在此處長期工作的人員,對行車的安全使用具有監督的義務,對於違規使用的,要及時製止。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從這一事故案例中反應出了我們在設備管理方麵存在一定的漏洞,部分設備存在有人使用,無人檢修,設備帶病運行的不安全因素。因此,要想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就必須從嚴格落實機電設備包機製,使台台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到位,檢查維修到位,為設備的安全運行提供基礎保障。操作設備前,一定要先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投入運行。不經檢查確認就盲目開車,就是給安全生產埋下禍端。

案例二百八十六、錘頭脫落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機修組組長華某安排本組員工畢某和胡某修理滾筒。下午14時20分,兩人將滾筒立放支穩後裝配軸承,由於軸與軸承裝配過盈量較小,二人采用敲擊法進行裝配,二人具體分工是胡某負責扶持銅棒,畢某負責用錘敲擊銅棒。二人成90°方位站立。當胡某按要求手持銅棒,將銅棒的一端放在待裝配軸承的內圈端麵上,畢某持大錘擊打銅棒的另一端麵時,在錘頭落到銅棒上端麵的同時,錘頭從錘把上鬆脫,墜落的錘頭正好砸在胡某的腳麵上,造成一起輕微傷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畢某在使用大錘前,沒有對大錘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在大錘錘頭與錘把裝配不牢固,存有隱患的情況下違章使用,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胡某與畢某一同施工,對畢某不對大錘進行檢查就使用不加以製止,自保、互保意識差,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畢某沒有對大錘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存在有隱患的情況下違章使用,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胡某與畢某一同施工,對畢某不對大錘進行檢查就使用不加以製止,自保、互保意識差,對事故負有一定的責任。

3、該組組長為本班組安全生產負責人,平時對職工要求不嚴,對事故負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責任。

4、廠長和書記分別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和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責任者,對職工管理不嚴,教育不夠,對此事故均負有領導責任。

5、副廠長對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又一間接原因,對此事故負有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要求職工在使用工具前,一定要先檢查,在確認完好的情況下,才能按規定要求使用,嚴禁不經檢查違規使用。

2、加強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提高職工自保、互保、聯保意識,堅持“三不傷害”原則,做好安全防範。

3、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作業現場,進一步強化現場的安全管理,將工器具的安全使用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督察,要求職工在使用工具前都必須進行安全確認,確保工器具的安全使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在安全生產中,不按流程作業,一個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將原本存在的安全隱患轉化為事故,在給職工帶來痛苦的同時,也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為此,在進行檢修作業時,一定要對所使用的工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合格後,才能使用。不對工具進行安全確認,違規使用都有可能引發事故。

案例二百八十七、耙矸機修理傷人事件

一、事故經過

機修組組長吳某安排張某和李某修理P-60耙矸機,二人將行星齒輪離合器機構軸端向下立放在地麵上後,李某因要拿取工具,暫時離開修理現場,張某一人利用銅棒擊打行星輪銷軸的方法拆卸行星輪,由於該輪架下麵沒有進行支撐穩固,也沒有人扶持,在銅棒的擊打作用下,輪架發生轉動並有傾倒現象,張某見狀連忙用手去扶,因輪架較重且表麵有油漬,張某沒有扶住,手反倒被翻倒的輪架劃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在輪架下麵沒有進行支撐穩固,也沒有人扶持的情況下,張某卻違章蠻幹,且在輪架發生傾翻的過程中,對輪架傾翻產生的危險認識不足,趕忙用手去扶,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李某與張某一同作業,在離開修理現場時,沒有向張某提醒拆卸輪架時下麵要墊穩,沒有盡到互保義務,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在輪架下麵沒有進行支撐穩固,也沒有人扶持的情況下,張某卻違章蠻幹,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李某與張某一同作業,沒有向張某提醒拆卸輪架時下麵要墊穩,沒有盡到互保義務,對事故負有互保不到位的責任。

3、吳某是本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4、廠長和書記分別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和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責任者,對職工管理不嚴,教育不夠,對此事故均負有領導責任。

5、副廠長對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對此事故負有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設備拆卸和裝配過程中,一定要把所拆卸或裝配部件放置穩妥的情況下,方能進行施工。

2、對設備檢修過程中,涉及到拆卸和裝配安全方麵的要求,操作人員要明確。

3、對職工進行設備檢修作業標準再培訓,使職工掌握好標準,運用好標準。

4、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作業現場,進一步強化現場的安全管理,按照作業流程要求,指導職工遵章操作。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在生產中,我們要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堅持做到“三不生產”。在檢修設備時,我們一定要嚴格按流程作業,在確認所拆卸或裝配部件放置穩妥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作業,違章冒險蠻幹是要付出代價的。

案例二百八十八、起重機吊鉤繃斷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綜掘隊的兩名材料員在庫房交設備,材料員甲操作行車,材料員乙負責掛鉤,將待交設備從礦車裏向外吊運。當將設備吊放到位後,材料員乙將起吊鏈從設備上摘下後隨手丟在地上,吊鉤恰好卡住軌道側沿。材料員甲見材料員乙將起吊鏈從設備上摘下後,就向上升吊鉤,由於升鉤速度較快,使得起吊鏈被拉直的瞬間,吊鉤因承受不了吊鏈向上的拉力而發生斷裂,起吊鏈產生劇烈擺動,並快速甩向材料員甲的頭部,材料甲見狀迅速將頭向後一仰,並躲閃到一旁,才避免一場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材料員甲明知道材料員乙摘下吊鉤未按規定掛在起吊鏈上部的鏈環上,既沒有提醒材料員乙按規定進行掛鉤,自己也沒有查看吊鉤是否有被物件卡絆的情況下,違章快速向上升鉤,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材料員乙從設備上摘下吊鉤後,沒有按規定將摘下吊鉤掛在起吊鏈上部的鏈環上,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行車的所屬單位沒有定專人管理行車,誰想用就用,甚至一些人員在不了解行車安全操作的情況下就操作蠻幹,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材料員甲在沒有對吊鉤等進行安全確認的情況下,違章快速向上升鉤,安全意識差,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材料員乙從設備上摘下吊鉤後,沒有按規定將摘下吊鉤掛在起吊鏈上部的鏈環上,安全生產意識差,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3、行車的管理部門沒有定專人管理行車,對事故負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對職工加強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教育,要求職工在操作設備前,一定要經過培訓,具備安全操作資格的條件下方可操作,嚴禁冒險操作。

2、設備管理部門應加強對特種設備的管理,並針對該行車的安全使用製定出切實可行的管理製度,結束該行車使用管理混亂狀況,確保行車安全運行。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設備管理不嚴,誰想用誰用,使用者安全意識差,不按規定操作就可能引發事故。為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設備管理部門一定要加強對行車的管理,操作人員一定要熟知安全操作要求,每次起吊前,都要進行安全確認後,才能進行操作,嚴禁不具備操作資格的人員盲目操作。

案例二百八十九、焊渣皮崩濺燒傷眼部

事故

一、事故經過

加工班組長張某安排焊工林某給采煤隊焊接十字頭拉板,本焊件采用多層焊接法,當林某焊完一層,用敲渣錘對一層焊渣進行清理時,由於用力過大,焊渣飛濺嚴重,一塊焊渣皮從林某的防護眼鏡上方濺落在其右眼皮上,將眼皮燙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林某在進行清焊渣的過程中,雖然按要求穿戴了勞動防護用品,並使用了敲渣錘進行敲渣,本人在敲渣過程中,為圖快,敲渣時用力過大,致使焊渣飛濺嚴重,造成渣皮濺落在其右眼皮上造成事故,李某自保意識不強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林某在進行清焊渣的過程中,為圖快,敲渣時用力過大,致使焊渣飛濺嚴重,造成渣皮濺落在其右眼皮上造成事故,對此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規範焊接工藝流程及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細節,教育廣大職工在作業時一定要提高安全自保意識,規範操作。

2、在勞動防護用品的佩戴上,要作到整齊完好,能起到有效的安全防護效果,將存在的潛在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在工作中,我們的部分員工在思想上自認為按照勞動防護要求穿戴了防護用品,放鬆了對安全的警惕性,大膽蠻幹,最終導致事故發生。為了職工個人的安危,為了企業的和諧發展,在工作中,要時時刻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樹立起自己的安全自己管的安全自我管理理念,不違章、不蠻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

案例二百九十、管子滑落砸腳事故

一、事故經過

加工組組長張某安排朱某和洪某二人在衝剪機上下墊板,並指定朱某為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當兩人到達施工現場時,朱某感覺到衝剪機旁邊焊管子的托架上有幾根4寸管影響下料,就想把管子挪開一些,當他走到管子的一端,在沒有對管子所處的狀況進行檢查的情況下,彎腰抓住管子的一頭就準備去挪,由於當時管子的另一端僅有一點擔在托架上,而且,托架的兩端也沒有焊防止管子滑落的支擋,管子的另一頭突然從托架上(300mm高)掉了下來,正好砸到站在管子旁邊的洪某腳上,將腳麵砸腫。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朱某在沒有對管子所處的狀況進行安全檢查,也沒有提醒站在管子另一頭的洪某離開的情況下就盲目移動管子,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洪某不按規定穿勞保鞋,且在已知朱某移動管子的情況下,沒有注意到自己所站位置的危險,安全防範和自保意識差,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作業區內存在的安全隱患沒有及時發現和整改,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朱某作為該項工作的安全負責人,在沒有對管子所處的狀況進行安全檢查,也沒有提醒站在管子另一頭的洪某離開的情況下就盲目移動管子,造成管子滑落傷人事故。朱某安全管理意識淡薄,互保意識差,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領導責任。

2、洪某不按規定穿勞保鞋,且在已知朱某移動管子的情況下,沒有注意到自己所站位置的危險,自保意識差,對事故負有一定的安全責任。

3、加工組組長張某作為本班組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對本作業區內存在的安全隱患沒有及時發現和整改,對事故負有安全管理責任。

4、廠長和支部書記分別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和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責任者,對職工管理不嚴,教育不夠,對此事故均負有領導責任。

5、副廠長對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對此事故負有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移動物品前,一定要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才能按規定移動。移動現場,無關的人員要遠離現場,站在安全地段。

2、作業人員一定要嚴格按照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凡在工作中,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要嚴肅處理。

3、對於多人作業,移動大型工件時,要明確口令,統一指揮,默契配合。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如果我們每個人在工作中都能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章操作,危險就會遠離我們,如果我們忽視安全,以馬虎、湊乎、不在乎的態度對待安全工作,事故隨時就會降落在我們的身上。為了你,為了我,為了他,為了我們大家的安全,讓我們時刻牢記安全生產。

案例二百九十一、車削工件損壞機床防護墊事件

一、事故經過

機床組副組長黃某安排紀某帶徒弟曹某在1#機床上車削子彈頭,黃某在刨床上刨削工件,黃某把車削技術要點向徒弟講明後,讓徒弟車削,自己在一旁指導監護,在徒弟車熟練後,紀某便離開機床去加工組焊接車刀,徒弟曹某將材料用完後,便去加工組告訴師傅紀某,紀某讓徒弟去鋼筋切斷機處拿ø16圓鋼料頭(約1米)。曹某在去鋼筋切斷機處取料的途中,看見加工組焊錨帶的地方有ø16的圓鋼,便隨手拿了一根2.5米長的圓鋼,回到機床處,將圓鋼直接穿入機床主軸孔內車削,由於圓鋼伸出床頭箱尾部較長,沒有加支撐,在車床主軸高速轉動的作用下,圓鋼伸出床頭箱部分被甩彎後,將床頭箱上的工具盒打飛,床頭箱上的防護皮墊打爛,幸虧曹某躲閃敏捷,並及時停車,才避免了更大的損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徒弟曹某在不明確操作標準的要求下違章操作,沒有聽從師傅的吩咐到規定的地點取料,將1米的鋼料拿成2.5米的鋼料頭,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徒弟曹某沒有聽從師傅的吩咐到規定的地點取料,在不清楚材料裝夾安全要求的情況下,沒有向師傅詢問,就盲目操作,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紀某作為曹某的師傅,在指導曹某車削熟練後,就擅離職守,在徒弟告知材料用完後,僅告訴徒弟去到哪裏取料,對材料的長度要求及裝夾安全要點均沒有向徒弟交代,也沒有到現場進行監督指導,使徒弟在不明確操作標準的要求下違章操作,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3、副組長作為當天班組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在明知師傅紀某不在作業現場,曹某裝夾有誤的情況下,沒有對他進行提醒和製止,沒有盡到現場安全監督義務,對事故的發生負管理責任。

4、廠部領導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職工安全自保、互保聯保意識差,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預防措施

1、對職工加強安全思想教育,學習作業規程,提高職工安全自保意識和操作技能。

2、在車床上裝夾工件時,當工件伸出床頭箱過長時,應加支撐,並將車床的轉速適當降低。

3、進一步規範師徒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導師帶徒效果的考核,確保導師帶徒活動的安全有效開展。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導師帶徒活動是快速提高新工人技術水平,確保新職工在技術成長時期的一種安全有效手段,作為老師,在帶徒過程中,一定要盡心盡責,尤其是涉及到安全操作標準和操作技能方麵,一定要向徒弟進行細致講解,現場示範,確保徒弟能真正的學會用好。徒弟在學習過程中,一定要尊重師傅,虛心好學,不懂就問,在師傅不在工作現場,對操作要求不明確的前提下不得蠻幹,如果不懂裝懂,違章蠻幹就會造成事故。

案例二百九十二、起吊鏈脫鉤傷人事件

一、事故經過

鉗工組組長薑某安排馬某和鄭某負責組裝D450水泵,10點鍾左右,馬某欲將原本立放的出水段放平以裝配平衡襯套,由於該物件較重,靠人力放平難度較大,馬某就想借助天車來放平出水段,於是他就要求行車司機將行車開至出水段的上方。當行車司機趙某將行車開至指定地點,把小鉤放下後,馬某利用小鉤上的一條鏈子穿過緊固螺栓孔掛好,再按此方法掛另一條鏈時,發現第二根鏈條從螺栓孔內穿不過去,於是就將該鏈條隨手掛在起吊鏈上部的鏈環上,後退幾步後,就向本班的行車司機趙某發出起吊信號(連續喊了三聲吊)。在此期間,李某在一旁修理口環,組長薑某剛好從供應庫房領取軸承返回到水泵檢修地點。趙某接到信息後,操作小鉤上升,當水泵出水段剛剛吊離開地麵時,由於出水段采用單鏈吊掛,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翻轉,吊鏈陡然漲緊,引起另一條非工作鏈的劇烈晃動,並從掛環上滑脫,甩向馬某,馬某慌忙中下意識的拱腰抱頭,鏈條纏繞在其的脖子上後,甩在左眉毛上,劃傷表皮。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馬某給出水段穿起吊鏈時,工件吊掛不穩的情況下,違章指揮行車司機進行起吊,是導致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趙某作為行車司機,在馬某掛鉤不正確的前提下,進行違章吊運,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馬某給出水段穿起吊鏈時,工件吊掛不穩的情況下,違章指揮行車司機進行起吊,致使出水段在重力作用下發生翻轉,非工作吊鏈從掛環上滑脫將自己擊傷,違章作業,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2、鄭某作為馬某的互保人,在馬某進行掛鏈和吊運期間,沒有對其工作的安全性進行監督和提醒,對事故負有互保責任。

3、趙某作為行車司機,在馬某掛鉤不正確的前提下,沒有進行糾正而聽從其指令進行違章吊運,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4、薑某為鉗工組的組長,在安排工作期間,沒有對工作安全要點進行重點布置,對事故負有現場管理責任。

5、廠部領導雖然在班前會多次強調工作中要注意安全,但在安全工作的布置上不具體,現場督察不細心,職工在安全方麵執行效果不好,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對職工加強安全意識教育,提高職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識和遵章操作的自覺性。

2、在兩人及以上人員進行作業時,在進行關鍵工序時,要協同作業,相互監督和提醒。

3、行車司機與檢修人員要密切配合,在起吊前,要對物件的捆綁吊掛情況進行確認,嚴格執行“十不吊”。

4、在起吊物品時,起吊器具要根據被吊物的實際形狀選擇,嚴禁一具多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在檢修工作中,一定要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決不能為圖省事,心存僥幸,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一旦導致事故發生,自己受痛苦,同事也受牽連。

案例二百九十三、拆卸軸承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電修組組長魏某安排本班職工張某、王某和李某三人檢修40KW 電動機,在拆卸電機出軸端軸承時,由於軸承損壞,軸承內圈與電機軸粘連在一起,張某提出用自製的壓力機將軸承壓出,於是三人將兩根工字鋼對稱擔在軸承下麵,在沒有對支撐位置進行檢查確認的情況下,王某就操作壓力機壓軸承,在壓製的過程中,由於工字鋼沒有擔住軸承的內套,軸承外套與內套產生相對滑動,致使軸承外套破裂,碎片飛出打在站在壓力機一旁李某的右下顎處,造成一起輕微傷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工字鋼沒有擔住軸承的內套,就進行操作,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沒有對所做支撐部位進行檢查,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在操作壓力機前,沒有對工字鋼支撐軸承的位置進行檢查,就進行操作,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2、張某和李某為王某的互保人,安全意識不強,在王某沒有對所做支撐部位進行檢查的情況下就盲目操作,沒有進行製止,對事故的發生負一定的安全責任。

3、班組長在分工時,沒有向組員交待安全工作重點,也沒有指定安全負責人,對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管理責任。

4、廠部領導對職工管理不嚴,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方麵存在漏洞,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對職工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責任感和安全生產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2、在兩人及以上人員進行作業時,要指定一人負責現場安全生產,對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和提醒。

3、采用壓製方法拆裝工件時,一定要選用正確的支撐方式,並對實際支撐情況進行確認後方可操作。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職工安全思想意識淡薄,心存僥幸,不按規程操作,作業前不進行安全確認就盲目操作,導致事故的發生。條條規程血染成,無需再用血驗證,為了不讓事故重演,在工作中,我們一定要增強安全自保互保聯保意識,嚴格遵守規程,用心工作,按照精細化管理的標準來完成每一道工序,保證安全生產。

案例二百九十四、違章過風門險些被擠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0月12日8時40分左右,某隊北皮二部檢修工張某準備從北皮一部檢修通道到皮帶巷,他走到通風隊正在改造安裝的第一道風門前時用力推了一下風門但沒有推動,而要從別的聯絡巷到皮帶巷至少需要繞800多米的距離,為了省事,他又從旁邊找來一根撬棍插進風門小門縫隙中,用力將小門撬開。盡管風速太大,但他還是趕緊將一條腿伸了過去,此時自己的身體被巨大的風流推出了6米多遠後,重重地摔到了底板上,並聽到了風門被關閉的一聲巨響。

二、事故原因分析

張某明明知道北皮一部檢修通道的兩道風門正在改造,但為省事違章強行通過,險些被擠斷雙腿,是造成此次未遂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張某在北皮一部檢修通道的兩道風門正在改造,措施上規定在改造完前任何人不準通行,強行通過,應負直接責任。

2、某隊隊長趙某和支部書記平時對職工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到位,職工自保安全意識淡薄,對本次未遂事故負教育和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每一位職工要加強安全學習,進一步強化安全觀念,增強自保意識,杜絕違章。過風門時,若一人無法打開,必須兩人同行。通過設施不得違章通過或使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告訴我們“明知故犯”的教訓,安全工作是牽涉到我們切身利益的事,我們在明知某處有危險、有禁令時,要采取積極配合的態度,不能因省事、省時間,而違反規定給自身造成危險。

案例二百九十五、慌忙行走跌入水溝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7月3日夜班,李某下井到火藥庫領了火藥和雷管,並把箱加鎖,李某和某掘進隊背藥工一起走到2209掘進工作麵。四點左右放了第一炮,八點半放了第二炮,放炮後李某慌忙檢查工作麵,確認沒有瞎炮收好線後,抓緊時間趕九點的班車,當走到北四大巷時,水溝蓋板有兩個鬆動翹起,李某前腳正好走在兩個翹起的蓋板中間,腳和腿一下掉到水溝裏,褲子也濕了,大腿磕破了一塊皮。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慌忙行走,不注意行走路線上的安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北四大巷蓋板有鬆動現象,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慌忙趕路,自保安全意識差,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北四大巷蓋板鬆動,水溝管理單位沒有排查處理,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職工上下班期間,必須保持平穩的心態,做任何事不能急躁。

2、大巷行走時,必須注意觀察路況,時刻注意安全。

3、水溝管理單位要加強大巷水溝蓋板的檢查維護,防止有缺蓋板或蓋板鬆動現象。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的發生,再次給我們警示,告訴我們在麵對井下複雜的環境時,必須時刻保持謹慎,一不小心就會對自己造成傷害。

案例二百九十六、過風門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隊有兩名工人,在下班的路上通過一組風門,風門風壓很大。李某就去拽開風門,王某看到說:“風壓太大,過風門小心點”。李某說:“沒事!”說著就拉開了風門過去了,過第二道風門時,王某對李某說:“快點,別擠住你”。李某說:“沒事!”由於李某走的太慢帶壓的風門把他擠住。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風壓太大,李某獨自搶過風門,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過風壓較大的風門時兩人沒有協作,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獨自搶過風門,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王某沒有及時製止李某,對事故負有一定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兩人同時通過風壓較大風門時,必須加強協作,不得單人搶過。

2、通風隊要對風壓較大的風門進行改造,安裝自動風門,使職工能夠安全順利通過。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告訴我們,無論什麼時候我們都不能自以為是、獨斷專行,遇到自己沒有把握解決的問題時,必須聽取別人的意見,共同協作克服困難,確保自身安全。

案例二百九十七、過風門擠傷人員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25日早班,由於副井檢修,主井上下人員。某隊職工朱某下班時為及時升井,在通過-370風門時,用手去拉風門,還沒有等風門完全拉開,就抬腿往裏走,由於風量很大把風門刮回,擠住朱某小腿,造成其小腿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該職工朱某在通過風門時,沒有等風門完全打開,就急著通過,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職工朱某安全意識淡薄,沒有遵守過風門的相關規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在井下工作人員行走通過風門時要小心,加強自主保安意識,通過時,要等風門完全拉開後再通過,避免碰手碰腳現象發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此次事故,使我們意識到,工作要善始善終。不能因為急著趕罐,不顧後果。今後不論過風門還是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都要做好自主保安工作,加強事故預防工作,做到防患於未然。

案例二百九十八、礦燈掉落砸腳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3月1日早班,機電隊充燈工李某在收發礦燈、自救器時,由於收發台上礦燈、自救器擺放雜亂,不小心使得礦燈從台上掉落到地麵,砸到李某腳上,當時使用酸性燈,體積大、重量大,造成腳麵受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將收發台上的礦燈碰掉,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礦燈收發台上沒將礦燈、自救器及時收整,擺放混亂,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安全意識淡薄,將礦燈碰掉,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收發台上擺放混亂,管理不到位,組長負有主要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加強職工安全意識教育,工作中穿好勞動保護用具,收發礦燈、自救器要及時擺放好,及時上架充電,保持收發台整潔幹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經過這次事故,教育大家和事故本人,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加強安全意識和自保意識,任何工作地點都存在不安全因素,所以工作時精力要集中,杜絕事故發生。

案例二百九十九、大巷行走碰頭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3月17日,薛某在井下大巷行走,行走至3#水倉前時,由於大巷內風大,行走時要低頭行走。水倉前道軌安裝道岔換位器的懸掛盒子門沒有關閉,薛某不小心正碰到礦帽上,當時戴著礦帽,造成薛某頭部輕微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薛某自己安全意識不強,行走時注意力不集中,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運輸隊大巷內安裝道岔換位器小櫃門沒有關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薛某自己安全意識不強,行走時注意力不集中,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運輸隊大巷內安裝道岔換位器小櫃門沒有關好,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員工在大巷行走時,要目視前方,認清周圍環境後,按規定路線行走。

2、運輸隊加強大巷設施管理,消除人為隱患。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這次教訓,使我們認識到安全工作隻有做在平時,及時發現及時解決,經常把小事當成大事來抓,才叫關心別人。如果光喊口號,不執行、不落實、不處罰,長期下去就會出大問題。故安全工作要常常講,常常管,不但管理人員要管,要形成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才能把安全抓好。

案例三百、工具砸腳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4月17日,井下主排水泵房,值班司機陳某、王某,21點左右陳某、王某觀察到小井水位已超過警戒水位,這時陳某就拿起壓力杠開4#泵射流泵閥門。開完閥門後,陳某就隨手把壓力杠放在了4#泵上,真空表指針達到開泵值時,陳某就叫王某通知配電工送電。水泵啟動後,陳某在檢查盤根線和軸承溫度時,由於水泵的微震,致使壓力杠從水泵上滑落,正好砸在陳某的右腳上,造成陳某右腳微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陳某使用完工具後就隨手亂放,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陳某使用完工具後就隨手亂放,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王某工作之前沒有對周圍安全環境進行確認,對事故負有一定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用完工具後不能亂放,一定要放穩。加強對現場工具、材料的監管,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此次事故提醒我們,工作做完後,必須認真檢查現場工具、材料擺放,保證碼放幹淨整潔,同崗人員互保聯保工作要做好。

案例三百零一、刮傷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7年9月10日早班,更換定量機襯板時,王某被襯板上的毛刺刮傷手指。

二、事故原因分析

在拆除舊襯板時沒有佩戴安全防護手套,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沒按規定配戴防護用品,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周圍職工見王某沒配戴防護用品作業,沒有提醒和製止,對事故負有互保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主井底檢修設備時要佩戴好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確保安全。

2、一同工作的幾個人要做好互保聯保工作,確保大家的安全。

3、檢修工作要按照安全技術措施要求進行,不得違章。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的發生,使我認識到勞動保護用品的重要性,在以後的工作中,將自覺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確保安全,並且按章作業,不違章。

案例三百零二、主井裝載煤塊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4年7月24日早班,在檢修更換給煤機上箱體時,手拉葫蘆起吊新件準備安裝,由於連接螺栓對接較難,楊某將頭伸入溜煤口內觀察,突然一塊煤塊落下,砸傷了楊某的臉部。

二、事故原因分析

楊某將頭伸入溜煤口內觀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楊某沒有按照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不得將身體各部位進入溜煤口內,禁止站立在溜煤口處的規定,嚴重違章,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一同施工的人員沒有及時製止楊某的違章行為,對事故負有互保責任。

3、管理人員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任何人員不得在溜煤口下作業,更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入溜煤口內,如確需進入必須製定措施,並嚴格執行。

2、設備檢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執行,嚴格按照三大規程工作,不得違章作業。

3、加強自身業務學習和安全學習,提高自主保安意識,做到不安全不工作。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次事故被煤塊砸傷臉部,雖然傷勢不重,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但是給我們敲響了警鍾,在工作中必須按章作業,主井口作業危險性比較大,必須做到安全方可工作。必須按部就班做好設備檢修工作,不能圖快誤事。要做到忙而有序,才能在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檢修工作。

案例三百零三、滑倒造成手指骨折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隊水泵維修鉗工李某、張某、陳某從泵房往外運輸一台MD450水泵,由於泵房外邊沒有起吊倒鏈,需要用梁搭起起吊棚,由於泵房出口處沙子太多,李某腳下一滑,拿鐵管的左手撞在巷道壁上,致使手指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泵房通道內有沙子,李某被滑倒,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泵房通道存有沙子,作業之前沒及時清走,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由於快到下班時間了,心情急躁,沒有看好工作地點周圍的情況,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2、同在一起工作的其它人員沒有做好互保聯保工作,負互保聯保不到位責任。

3、沙子沒有及時清走,隊領導負有主要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加強職工操作規程的學習,在今後的工作中首先應該清理好工作地點的雜物,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同時隊領導要為職工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安裝裝車設施,保證今後工作的順利完成。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此事故,告訴我們特別是即將下班的時候,工作必須按部就班,不能急躁。並且工作中要做好互保聯保工作,確保安全。

案例三百零四、副井底水倉滑坡事故

一、事故經過

在副井底水倉清理煤泥時,由於煤泥高度達到3米左右,清煤工盧某對水倉清理工作不認真檢查周圍安全環境,使用水槍向前猛衝,由於煤泥軟,向外滑坡20多米遠,盧某在撤離時被底板石頭絆倒,衝出的煤泥將盧某沒到胸口,在一邊的袁某立即抓起盧某的衣領,從煤泥中將其拉出。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盧某在水倉清理時不專心負責,精力不集中,在沒有檢查好周圍環境的情況下貿然用水槍衝煤泥,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煤泥高約3米左右,沒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盧某違反規定在沒有檢查好周圍環境的情況下貿然用水槍衝煤泥,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袁某作為一起工作的同事,對盧某的冒險作業沒有強行製止,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負互保聯保不到位責任。

3、隊長、書記分別是本隊安全第一責任者和職工思想教育第一責任者,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清煤倉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措施,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保證後路暢通。

2、當班人員必須做好互保聯保工作,一起工作人員要互相提醒,共保安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的發生,告訴我們水倉清煤工作雖然相對危險程序較小,但是如果操作不當,沒有對各項因素考慮周到,同樣也會導致十分危險的情況。

案例三百零五、井底乘罐扭傷腳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隊壓風機組崗位工衛某在下班乘坐副井底大罐升井時,由於人多,大家急於上罐發生擁擠,結果衛某的左腳扭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衛某在乘罐時不按秩序排隊乘罐,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井底把鉤工沒有維持好乘罐人員的秩序,導致擁擠,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衛某沒有按秩序乘罐,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把鉤工沒有維持好乘罐秩序,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遵守乘罐規定,按秩序排隊上下罐,不得擁擠。

2、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創造人人講安全,處處講安全的良好氛圍。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無論做什麼工作都要首先考慮安全,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各種規章製度,堅決做到“三不傷害”。

案例三百零六、北二撞頭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8年2月3日,入井安全培訓結束考試合格的實習生賈某和劉某跟隨實習師傅王某及班長陳某,到北二壓風機房對幾處水管進行維修,硐室外維修結束後,四人來到硐室內進行檢查維修,賈某發現有工具落在外邊,就到外邊拿工具,走到門口時感覺頭上的安全帽不舒服就給摘了,班長和實習師傅看到後立刻斥責賈某戴上安全帽,賈某戴上安全帽後沒走兩步就一頭撞在房門口的水管上,人被撞倒在地。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賈某安全意識不強,沒有遵守安全作業規程要求,違章摘帽,並且在行走過程中沒有注意周圍環境,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水管安裝位置太低,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賈某安全意識不強,行走的過程中沒有注意周圍環境,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2、水管安裝位置太低,不能滿足人員正常行走安全,設計、安裝單位應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礦井工作一定要牢記“安全第一”的思想,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時刻牢記三大規程。並且在工作中,首先要樹立自主保安意識,確保安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有道是“抓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瞬間有餘”,一次小小的碰頭事故使我們對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認識,日後定當遵章守紀,堅決不讓馬虎大意類事故發生在自己身上。

案例三百零七、拉渣機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年某月某日,鍋爐房組長孫某安排司爐工胡某去檢查鍋爐的放灰情況和拉渣機的運行情況,在檢查過程中,胡某不慎將右腳掉入拉渣機水槽內,由於拉渣機運行速度慢,且胡某反映快,及時將腳從拉渣機水槽內拔出,隻是造成腳部撞破的輕微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胡某工作時思想不集中,安全意識和自保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拉渣機的水槽蓋板應鋪蓋到位,不應留有縫隙,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胡某工作時思想不集中,安全意識和自保意識差,設備運行時將腳等伸進去,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班長孫某管理檢查不到位,負現場管理責任。

3、拉渣機的水槽蓋板應鋪蓋到位,不應留有縫隙,安裝、檢修人員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操作人員要加強自保互保意識,工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防止身體部位接觸或伸入危險區域。

2、加強設備防護設施檢查,及時維護,確保設施的本質安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雖然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但告訴我們在工作時必須集中精力,任何情況都有可能造成不安全,特別是身體某部位暴露在設備某處不安全地方的情況下,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設備的不完好之處,要及時加設防護設施,做到本質安全。

案例三百零八、嚴重缺水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年某月某日夜班,司爐工王某和劉某是當班職工,早上7時30分,鍋爐的水位顯示器失控,水位顯示雖然正常,但是實際此時鍋爐已經在低水位運行。7時40分,鍋爐房組長孫某上班後發現鍋爐運行異常,安排立即停爐,禁止上水,並對鍋爐進行了檢查,發現鍋爐在低水位運行,避免了一起鍋爐燒壞,甚至爆炸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和劉某對鍋爐的水位顯示器巡回檢查不到位,安全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水位顯示器失控,使用設備不符合要求,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和劉某沒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對鍋爐的水位顯示器巡回檢查不到位,安全意識差,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水位顯示器失控,使用設備不符合要求,進貨部門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司鍋工要加強業務學習,掌握鍋爐水位要求。

2、要完善鍋爐的壓力安全保護,並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和校驗,任何人不得私自對安全保護裝置進行調整。

3、要經常檢查鍋爐水位情況和附帶各種儀表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反映處理。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鍋爐是特種設備,鍋內缺水是最大的安全隱患,嚴重缺水或處理不當時會造成鍋爐爆炸。對此我們今後必須加強管理,否則一旦發生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

案例三百零九、澡堂吊籃墜落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年某月某日,我礦男澡堂,早上8時30分左右,某隊職工王某使用吊籃換取工作服,準備更衣下井,換好工作服後,王某把吊籃升到頂板,吊籃升到位後,王某沒有及時將鑰匙返回停止狀態,導致他的吊籃繩因拉斷而使吊籃墜落,吊籃更衣筐重重的摔在地板上,險些砸到正在旁邊更衣的其他職工。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在吊籃升到原位後,沒有及時把鑰匙返回停止狀態,致使吊籃電機仍然工作,將繩子拉斷墜落,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王某的吊籃到位保護裝置失靈,繩子磨損嚴重需更換,是本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沒有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吊籃,在吊籃升到原位後,沒有及時把鑰匙返回停止狀態,把繩子拉斷墜落,對這起事故負直接責任。

2、吊籃到位保護裝置失靈,以及繩子磨損嚴重需更換,但並沒有引起澡堂吊籃維修工的重視,吊籃維修工對本起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職工在升降吊籃時要嚴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到位後應及時關閉鑰匙。

2、檢修工要加強檢修,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保護裝置必須保證靈敏可靠。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告訴我們,對日常生活設施我們也必須加強安全管理,吊籃是職工使用最為頻繁的設施,並且懸吊在房頂,突然掉下很容易造成人身事故。必須加強檢修和使用管理。

案例三百一十、澡堂水溫過高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年某月某日中班,礦男澡堂,當班浴池工張某和衛生工李某,換班吃飯後,回到澡堂,大約18時30分左右,浴池工張某對浴池進行換水打汽,張某在打開蒸汽閘門後,一個人回到更衣室大廳,忘記了打汽時間,直到大約18時55分衛生工李某吃飯回來時,才想起給水打汽的事情,隨後張某就關閉蒸汽閘門,關閉閘門後,浴池工張某並沒有按規定程序檢查水溫,致使池內水溫過高,沒有及時處理,給安全留下了隱患。大約19時15分左右,某隊職工劉某,去浴池洗澡,劉某直接跳到浴池內,因水溫過熱,致使劉某兩腿輕度燙傷,造成本起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劉某直接跳進熱水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浴池工張某將水溫打的太高,又沒有檢查,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浴池工張某,沒有按照規定程序操作,打汽期間浴池工須專職看守,不得離開,打汽後沒有嚴格檢查水溫情況,安全意識淡薄,對本起事故負主要責任。

2、衛生工李某,沒有起到安全聯保互保的作用,沒有監管水溫的溫度,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職工劉某在入池洗澡前,沒有先試探水溫,直接下水池內,自主保安沒有做好,安全意識不強,對事故負一定責任。

4、澡堂當班班長,作為本班組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本班組工作人員管理不到位,對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浴池工和衛生工要加強互相檢查,對對方的工作進行必要的監督,防止出現漏洞。

2、浴池工每次打完汽後,必須對水溫情況進行檢驗,要保證水溫在規定的溫度範圍內,非浴池工不得操作打汽工作。

3、職工入池洗澡前要先檢驗水溫,水溫不高時方可入池洗浴。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此事故告訴我們,任何工作都需要注重細節,包括負責服務工作的人員,必須對自己所提供的服務是安全的。職工入池洗澡也必須加強自我保護,防止受到傷害。

案例三百一十一、乘罐擁擠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今天炮放的早,又可以提前升井了!”從火藥庫出來的老代一邊走一邊心裏嘀咕著。臉上美滋滋的。就在這時南北巷的人車也分次到位了,“嘩”一下人就像海浪一般的擁了出來。老代看了心裏一急“壞了,這麼多人排隊又得很長時間!”心想著就急忙排到了人流隊伍中。“還好,不算太靠後”。看了看了後麵的人流老代心裏想。人越來越多,從後麵往前麵的推勁也越來越大。有人不時抱怨的冒出幾句髒話。而老代正盤算著今天回去這麼早,想和幾個哥們一起弄兩杯呢。正想著美的時候,井底把罐人員說:“可以上罐了,大家別擁擠慢慢來哈!”就開始打開門人流一個一個向前蠕動了起來。正當該他上的時候罐滿了,他硬是往裏擠了起來,把罐人員看到後忙說:“擠不進去了,等下一罐吧,這樣危險啊!”這時罐上的老王看到了也說:“是啊,你看都這麼滿了上不下了,等下罐吧,這樣擠著真是太危險的!”老代:“說沒事,再上去一個就好了。”說著仍然往上擠著。這時本來在旁等罐的小宋也著急了“他能擠上去,我也能吧”想著也就開始往罐那裏跑去,由於跑的太快,接近老代的時候沒有停穩,一下子爬到了老代的身上,把老代壓在了罐門上。使老代頭部輕微受傷,眼睛壓迫式腫大,在家休息了一個多星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小宋安全意識不強,並且自主能力也不強,別人違章不但不勸阻還跟著違章,致使傷害別人,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老代安全意識不強,在明知道擠不上罐時還擁擠上罐,最終導致自己被別人傷害,致使輕傷,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把罐人員與乘罐人員老王雖然對老代、小宋的違章行為進行了勸說,但最終沒能製止他們的違章行為,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小宋安全意識不強,違章致使他人受傷,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老代安全意識不強,違章乘罐,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把罐人員對違章行為沒有製止,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使職工自身形成一種自我防範意識,嚴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紀。

2、加強互保聯保製度的落實,要把互保聯保製度落到實處,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

3、加強乘罐秩序管理,嚴禁違章乘罐行為發生。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這隻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最終的結果是我們不願看到的。這就要求我們平時要嚴格的要求自己,遵章守紀,規範作業,時時刻刻的保持著一顆謹慎的心來對待平時的工作。不能麻痹大意。要做到自己不違章,在別人違章的時候也敢於站出來予以堅決阻止。做到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

案例三百一十二、處理注漿管砸手事故

一、事故經過

寧某班負責處理21309工作麵注漿管路漏水,在剩有幾處的時候,由於風、水管和排水管較多工作時不方便,在安裝石棉墊的時候需要把石棉墊的外圈大的砸掉,寧某扶著石棉墊,李某用鐵錘去砸,不小心鐵錘敲在了寧某左手的食指上。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在寧某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落錘,致使寧某受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現場各類管路較多,工作條件不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安全意識淡薄,在寧某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落錘,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李某為當班安全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在環境不利的情況下指揮砸石棉墊,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管路安裝、設計沒有留出充足的檢修空間,對事故負有一定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工作條件不利的情況下作業時,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或將物品移至到安全條件下作業。

2、兩個人配合作業時,必須在充分準備好的情況下,方可操作。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我們要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訓無論幹什麼工作都要精力集中,相互作好協作,馬虎大意將會給他人造成傷害,必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安全的情況下幹好本職工作。

案例三百一十三、違章睡覺片幫埋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5年3月18日早班某隊隊長李某安排班長楊某、職工陳某去2503鑽場看壓力表,約下午14點左右,楊某在壓力表前看壓力表時,陳某走到距壓力表約10米處的泵站煤幫處坐著睡著了。由於注漿泵壓力變化,煤幫受壓片幫將睡覺中的陳某埋住,後經楊某扒救,脫離了危險。

二、事故原因分析

職工陳某在崗期間睡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陳某在崗期間睡覺,屬違章行為,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班長楊某對職工陳某睡覺製止不力,對事故負有互保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職工要加強自我保安意識,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禁在崗期間睡覺。

2、各位職工要加強自身互保聯保責任落實,監督好工友,看好工友安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這起事故教育我們工作期間嚴禁睡覺,隊長和跟班人員要加強對職工的管理和教育,違章的事情堅決不能做,要遵章守紀,才能幸福平安。

案例三百一十四、起吊設備傷人未遂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4年5月14日,某隊班前會上隊長李某安排班長周某帶領尹某、高某、郭某、楊某、吳某等人去北十一聯卸注漿泵鑽機、液壓泵站等。周某等人到北十一聯供水孔處先將鑽機和液壓泵站卸車放好後,又開始準備卸注漿泵,由於注漿泵太重,怕直接卸車摔壞,班長周某安排楊某去北十一聯某隊施工地點借倒鏈吊卸,倒鏈借來後尹某找來鋼絲編了一個繩套掛在錨杆螺絲上將倒鏈掛上,用來起吊注漿泵。當將注漿泵吊離平板車約200mm時錨杆周圍掉渣,這時班長周某發現後立即喊停,並喊站在注漿泵裏側扶住注漿泵的高某趕快出來,高某離開後尹某又開始拉倒鏈,剛拉了兩個,錨杆被拉出,注漿泵向裏側砸去。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用倒鏈起吊注漿泵時,將錨杆拉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發現錨杆發生異常變化時,沒有及時停止作業,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尹某在錨杆發生異常變化後,繼續起吊注漿泵,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班長周某為當班安全負責人,對所起吊點觀察不仔細,險些釀成事故,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當班其他作業人員,發生危險時沒有及時製止,分別對事故負有互保聯保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裝卸設備時要提前向職工交代起吊要訣和注意事項,找好牢靠的起吊點,確保安全可靠。

2、起吊作業期間,起吊點發生異常現象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這起起吊設備傷人未遂事故,提醒我們幹什麼工作都要認真仔細,心細、眼勤、手勤、腿勤,不然就會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

案例三百一十五、用風炮緊頂錨杆臉部被砸傷

一、事故經過

2008年元月6日夜班,黃某班在21109工作麵上順槽施工過程中,韓某在工作麵緊頂錨杆螺絲時,人站在工作麵的虛煤上,用風炮進行緊頂錨杆螺絲,由於本人的身體較重,腳下煤塊下滑,導致韓某身體傾斜下滑,在滑倒的過程中,由於臉部朝上,他腳下失去平衡,又怕摔壞工具,一隻手緊抓風炮又怕摔到,在身體一趔趄的同時,頂錨套頭正好砸在臉部,導致臉部肌肉受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韓某本人安全生產意識差,身體站在不安全的煤塊上進行作業,以致本人身體失去重心,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韓春燕本人安全生產意識差,身體站在不安全的煤塊上進行作業,以致本人身體失去重心,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班長黃某是生產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對職工不規範操作沒有及時製止,對事故負有現場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在工作麵進行頂板作業時,必須兩人以上進行緊頂錨杆作業。

2、在工作麵進行頂板作業時,所需的墊腳必須穩固,不可站在虛物或煤上作業。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這一事故學習,使我們認識到幹活之前,必須查看周圍環境是否安全,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業。

案例三百一十六、違章操作液壓支架受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10月15日中班,開完班前會,李某和全班人員來到了21108工作麵,交接班時發現工作麵刮板輸送機下滑。在割煤時,班長安排李某用單體柱一頭打在刮板機上,一頭打在大立柱上防止輸送機下滑,移架時,要先把單體柱拆掉後在移架。煤機過後,李某開始移架,身邊的王某見李某違章操作,勸李某要先卸掉單體柱再拉架,而李某為了圖省事,沒有聽從班長的安排和工友王某的勸告,直接移架,由於拉架速度過快,單體柱突然跳起,險些砸中李某的腳。

二、事故原因分析

李某沒有按照將單體柱卸液後再拉架規定,將單體柱拉崩,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李某不聽從班長安排和工友勸告,違章操作,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王某見違章製止不力,互保聯保不到位,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增加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在大傾角工作麵要安設防滑、防倒裝置,並正確使用。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通過這次事故,雖然沒有造成傷害,但事故經過非常危險,如果站位不當或防範不及時,將會有被碰傷的可能。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必須要嚴格按照三大規程作業,聽從領導安排,聽取工友建議,從小處著手,積極防範,切實做到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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