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煤礦安全規程之瓦斯斷電儀檢修工操作規程
2014年煤礦安全01manbetx 之瓦斯斷電儀檢修工01manbetx 01manbetx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瓦斯斷電儀檢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2條 瓦斯斷電儀檢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熟悉瓦斯斷電儀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礦安全01manbetx 》對瓦斯斷電儀的有關安裝、使用規定。
(4)了解瓦斯斷電儀的安裝要求。
(5)了解風電、瓦斯電閉鎖的原理。
(6)了解瓦斯斷電儀的主要性能指標。
(7)了解強電與弱電的基本知識。
二、安全規定
第3條 瓦斯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每7天至少進行1次調校,誤差在規定的要求之內。瓦斯斷電儀每月至少調校1次。
第4條 維修後的瓦斯斷電儀的傳感器,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並發給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第5條 使用的瓦斯斷電儀的傳感器,每年至少進行1次檢定,檢定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6條 嚴禁在井下拆機帶電修理。
第7條 嚴禁非瓦斯斷電儀檢修工私自拆開修理、查看,儀器的保養、修理等工作,隻有瓦斯斷電儀檢修工才能進行。
第8條 新儀器投入使用前,要先進行檢查、標定,確認符合要求以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9條 瓦斯斷電儀的供電電源接線,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
第10條 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使用和維護,非工作人員不得亂動。
第11條標準氣樣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規定要求。
三、操作準備
第12條 備齊維修、安裝所用工具、儀器、儀表以及設備說明書和圖紙。
第13條 電網電壓必須與瓦斯斷電儀電源電壓相同,電網電壓波動不超過±15%。
第14條 備用主機和附帶設備的連接線和維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四、操作順序
第15條 本工種操作順序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維修:儀器檢查→故障排除→修理→標定→登記備檢。
安裝:儀器檢查→登記→安裝→檢查質量→登記。
五、正常操作
(一)瓦斯斷電儀的調整(維修)、安裝
第16條 對擬安裝(新購進或收回)的瓦斯斷電儀,應檢查其是否符合國標GB3836—1983《爆炸性能環境用防爆電器設備》的要求。還應保證儀器外形應無嚴重損傷變形,觀察窗、指示燈罩應完整無缺,所有緊固件不得有鬆動和失落。
第17條 按說明書連接好儀器的電源線、傳感器和斷電執行器線。
第18條 接通電源,對照電路原理圖,測量電路中各點的電位,判斷故障點,排除故障。
第19條 瓦斯斷電儀送電後,如無異常情況,調節傳感器調零電位器,回到“0”位,預熱30分鍾,再繼續逐項檢查。
第20條 調整“報警”點,可采用偏調法,具體操作如下:
(1)調節“調零”電位器,使指示值達到預設的報警點。
(2)調節“報警”電位器,使主機和聲光器報警,並發出紅色閃光信號和起伏的報警聲。
(3)調節“調零”電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複調整幾次,直到調準為止,返回“0”位。
第21條 調整“斷電”點和檢查複電功能,具體操作如下:
(1)調節“調零”電位器,使指示值達到預設斷電點,調節“斷電”電位器,使斷電燈亮(此時主機斷電接線柱用萬用表電阻檔測量常開點為“0”,常閉點為“∞”)
(2)調節“調零”電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於報警點時,瓦斯斷電儀自動複電,斷電燈熄滅。
第22條 調整、維修完畢後,裝機預熱等待進行校驗。
第23條保險絲和元器件損壞時,必須用相同容量、型號的代換。
第24條 更換黑白元件時,要更換相應的補償電阻。
第25條 電烙鐵應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電損壞集成塊。
第26條 主機屬礦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維修時需要保護好防爆結合麵。
(二)瓦斯斷電儀的安裝
第27條 將校驗完畢的瓦斯斷電儀裝車運至預定安裝地點、帶齊所需工具。
第28條 瓦斯斷電儀的安裝可以參照“機電設備安裝”的相關操作規範進行。
第29條 瓦斯斷電儀的接線需要根據工作需要,參考接線圖進行連線。
第30條 連接好以後,需進行一次工作測試,測試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特殊操作:瓦斯斷電儀檢定
第31條 瓦斯斷電儀的檢定應按國家計量JJG678—1996《催化燃燒式甲烷測定器檢定01manbetx 》的要求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具體操作如下:
(1)打開標準氣體瓶閥門,檢查瓶內氣體壓力及接頭氣密性。
(2)將被校驗瓦斯斷電儀調好機械零點,供電預熱30分鍾。
(3)旋下探頭的黑元件罩,裝上帶有氣嘴的密封氣罩。
(4)調整好瓦斯斷電儀電氣零點,按瓦斯斷電儀規定流量用1、0%甲烷標準氣體校準3次,使儀器指示值與標準氣體濃度一致。
(5)依次用1、0%、3、0%甲烷標準氣體校驗儀器的基本誤差,應分別不超過±0、1%、±0、3%。
(6)用1、5%甲烷標準氣體校驗瓦斯斷電儀的警報、斷電誤差,不越過±0、1%。
(7)以上項目校驗完畢後,關閉各氣瓶閥門。
(8)待回零後停電,拆除瓦斯斷電儀所有連接,上好護蓋。
(9)校驗完畢後,填寫維修校驗記錄。
第32條 瓦斯斷電儀的檢定條件可以參照“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操作規範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收尾工作
第33條 填寫瓦斯斷電儀安裝記錄,並填入監控設備布置圖中。
第34條 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斷電儀台帳要清楚、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