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煤礦安全規程之測塵工操作規程
2014年煤礦安全01manbetx 之測塵工01manbetx 01manbetx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必須在經過安全和通風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後方可上崗。
第2條 測塵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熟悉測塵儀器的工作原理。
4、掌握本礦的粉塵源以及防治重點。
5、了解煤塵爆炸的有關知識。
6、了解有關塵肺病的知識。
7、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二、安全規定
第3條 注意觀察采樣地點頂幫、運輸等情況,以保證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隱患必須首先處理。
第4條 井下作業場所的總粉塵濃度要每月測定2次。
第5條 呼吸性粉塵,采掘麵每3個月測定1次,其他地點每6個月測定1次。
第6條 粉塵中的遊離二氧化矽的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變更工作地點時要測定工作。
三、測塵前的準備工作:
第7條 認真檢查測塵儀器,做到外表清潔、附件齊全、電鍵或旋轉按鈕靈敏可靠。使用光電測塵器時,要檢查電池電壓,當低於使用電壓時,應按要求進行充電。
第8條 根據該班測塵地點和采樣數量準備好使用儀表、工具及其附件。
第9條 使用粉塵采樣器測塵時,要事先認真稱量采樣濾膜。測量時用塑料鑷子取下濾膜兩麵的夾襯紙,然後將濾膜輕放在03manbetx 天平上進行稱重,並記下重量值、編好號碼,再放入濾膜盒內,要求濾膜不得有折皺,濾膜盒蓋要擰緊,並置於幹燥器內;使用光電測塵儀測塵時,要備有足夠的濾膜紙帶。
第10條 下井時應帶全儀器、儀表、工具、記錄本和筆等。儀器要隨身攜帶,嚴禁碰撞、擠壓,不得讓他人代拿或擺弄。
第11條 注意觀察采樣地點頂板、運輸等情況,以保證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隱患必須首先處理。
三、正常操作
粉塵采樣器操作:
第12條 采樣時首先調節好所需流量(一般l5~30L/min),並檢查保證無漏氣,然後取出準備好的濾膜夾,固定在采樣器上。
第13條 采樣中應注意保持流速穩定,並根據估計的濾膜上的粉塵重量(一般在120mg,但不小於lmg),來決定采樣時間的長短。要詳細記錄采樣地點、作業工藝、樣號、流速及防塵措施等,同時記下采樣開始和終止時間。
采樣持續時間可按下式計算:
T=1000W/CQ (1)
式中:T—采樣持續時間,min;
W—粉塵應達到的重量,mg;
C—預計作業麵的粉塵濃度,mg/m3;
Q—采樣時的流量,L/min。
第14條 采樣後,將濾膜固定圈取出,迅速放入采樣盒內,要求受塵麵向上、不要搖晃振動,然後帶回實驗室稱重、03manbetx 。
第15條 采樣後,應將濾膜放在幹燥器內幹燥1h,然後再進行稱重;如采樣現場有水霧或發現濾膜表麵有水珠,濕度過大,先將濾膜放在60~65℃的烘幹箱內烘幹2h,然後再放入幹燥器內幹燥30min,最後再將其置於03manbetx 天平上稱重l次,直至恒重為止。應記錄所稱重量。
第16條 測塵地點的粉塵濃度按下式計算:
C=(W2一W1)×l000/(QT) (2)
式中:C—空氣中粉塵濃度,mg/m3;
W2—采樣後濾膜重量,mg;
wl—采樣前濾膜重量,mg;
Q—采樣時流量,L/min;
T—采樣持續時間,min。
兩個平行樣品的粉塵濃度偏差不超過20%時,為有效樣品,並取兩者的平均值作為采樣地點粉塵濃度。
兩個平行樣品的偏差率按下式計算:
f=(a-b)/(a+b)/2×100% (3)
式中:f—兩個平行樣品的偏差率,%;
a、b—兩個平行樣品的粉塵濃度,mg/m3。
濾膜在采樣前後的稱重間隔時間應盡量縮短,以免影響測定結果的準確性。
第17條 采樣地點空氣中有油霧時,濾膜要先進行除油。具體步驟是:
1、將裝有l20號溶劑汽油的蒸瓶置於插有量程為200℃的溫度計的坩堝中,連通冷凝裝置並接通電爐電源,使油溫保持在110℃左右,最高不超過l20℃,用清潔的廣口瓶收集被蒸餾出來的汽油。
2、把3個稱量瓶編號,並倒入已蒸餾好的120號溶劑汽油。
3、用鑷子與血管鉗將采集的帶油霧的濾膜對折3次,然後用血管鉗將折好的濾膜邊緣夾緊在第l號稱量瓶中搖動2min,再放入第2號稱量瓶中搖動2min。
4、把除過油的濾膜放在清潔的玻璃板上,並用鑷子打開濾膜,讓汽油揮發,放置30min後稱重。
5、把除過l次油的濾膜按上述方法放入第3號稱量瓶中再除1次油,然後打開放置30min,將濾膜上的汽油揮發掉,再稱重,直到恒重為止。
光電測塵儀的操作:
第l8條 校正儀器的采樣流量和采樣時間,並按照儀器的使用說明進行調整。
第19條 每個測塵地點連續測定的數據不小於3個,並取其平均值。
第20條 用快速直讀測塵儀測定粉塵濃度時,必須以粉塵采樣器測得的濃度為準,對測定的數據要進行換算。
測塵注意事項:
第21條 選擇測塵位置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采樣地點設在回風側。
2、采取高度在人的呼吸帶,一般在1、5m左右。
3、在掘進工作麵采樣時,應在巷道未安裝風筒的一側距裝岩(煤)、打眼或噴漿等地點4~5m處進行。
4、在機械化采煤工作麵采樣時,應在采煤機回風側、距采煤機l0~15m處進行。
5、采煤工作麵多工序同時作業時,應在回風巷距工作麵回風口l0~15m處采樣。
6、在轉載點采樣時,應在其回風側距轉載點3m處進行。
7、在其他產塵場所采樣時,在不妨礙工人操作的條件下,采樣地點應盡量靠近工人作業的呼吸帶。
第22條 測塵時,儀器的采樣口必須迎向風流。
第23條 對測塵開始時間的要求是:對於連續性產塵作業,應在生產達到正常狀態5min後再進行采樣;對於間斷性產塵作業,應在工人作業時采樣。
第24條 使用粉塵采樣器測塵時,若采樣後的濾膜被汙染或粉塵失落應作廢、重新進行采樣;由於濾膜不耐高溫、在55℃以上的采樣現場不宜采用。
四、收尾工作:
第25條 要及時將每次的測塵記錄填入台賬。
第26條 測塵完畢後,要填寫粉塵測定結果報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塵濃度測定報告表,並及時上報。要按照規定定期繪製粉塵濃度曲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