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內交通管理規定
礦內交通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隨著生產建設規模的不斷發展,進入井工礦礦區的車輛不斷增多,造成車輛管理雜亂無章的現象,嚴重影響我礦安全生產工作。為進一步規範車輛管理,整頓礦區交通秩序,減少礦內交通02manbetx.com ,進一步加強我礦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國家及公司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規則。
第二條 凡進入井工礦井田範圍及井工礦作業場所的車輛必須遵守此規定。
第三條 未經允許,外單位車輛不準進入井工礦作業範圍,經批準進入礦區的,要嚴格按本規定執行,對不聽勸阻的車輛,根據有關規定將予以處罰。
第四條 在井工礦範圍以外,安家嶺礦範圍以內的遵守安家嶺礦有關規定。
第二章 機動車駕駛員管理規定
第五條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公司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考核合格並取得《安家嶺井工礦礦區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方可駕駛準駕車輛。
第六條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駕車時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
2、不準駕駛與準駕車類不符合的車輛;
3、不許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
4、嚴禁酒後駕車;
5、不準駕駛帶病車輛;
6、駕駛室內不準超員,不準存放有礙安全行車的物品,行駛中不準上下人員;
7、不準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病有礙安全行車時駕駛車輛;
8、平板車不準拉人,貨車車廂不準人貨混裝;
9、行車中不準有打鬧或有礙安全行車的動作或行為;
10、駕駛車輛時要謹慎、精力集中、加強了望,不準吸煙、飲食、與人交談;
11、凡違反以上規定者,對責任者給予100~500元/次處罰。
12、對明知故犯者,退回人事部門待崗。
第三章 車輛準入管理規定
第六條 所有車輛必須保持製動器、轉向器、喇叭、雨刷、後視鏡、燈光等設施齊全、好用,發生故障及時修理,嚴禁駕駛安全性能不完善的車輛。對後視鏡、前照燈、雨刷等若因無配件暫時修複不了的,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後可以白天在地麵使用,嚴禁入井。其他配件損壞的,嚴禁使用。
第七條 所有車輛進入礦區必須靠左側行駛,礦區內最高行車速度不得超過40km/h。所有車輛進入井下必須靠右側行駛,井下最高行車速度不得超過20km/h。
第八條 所有車輛在起步、行駛、倒車、會車、調頭、通過交叉路口、超車、特殊路段行車、運輸、停車時,嚴格按交通規則執行。
1、起步時必須鳴笛,確定無問題時方可行駛;
2、行車中兩車間距必須保持在20米以上,在下坡道、水、雪、泥濘路麵和井下行駛還要加大兩車間距,嚴禁超車;
3、倒車時駕駛員必須先察明周圍情況和倒車路線,確定安全後方可倒車,禁止在橋梁、交叉路口、轉彎等不許倒車處倒車;
4、狹窄路麵會車時,要選擇安全地帶,不許搶行,夜間、井下會車時,100米內要互閃遠光燈,減速慢行,必要時停車讓行;
5、車輛在調頭時,必須了望前後左右,避免與其他物體碰撞。在危險地段調車時,車頭必須朝前方有利於觀察情況。
6、通過交叉路口時,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寧停三分不搶一秒”,時刻注意來往車輛與行人,不準貿然通過,尤其是在通過鐵道時,嚴禁換檔;
7、輕型車輛在地麵超車時,必須從右側超車,同時在距前方車輛20-30米處鳴笛示意,等前方車輛讓開後方可超車,嚴禁強行超車;除輕型車輛外,地麵其它車輛不得相互超車,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1)前車正在右轉彎、掉頭、超車的;
(2)與對麵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3)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安全監察車輛;
(4)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8、在冰、雪路麵行駛時要低速、勻速行駛,轉彎半徑要增大,預防橫滑,行車距離要加大,嚴禁超車,必要時加裝防滑鏈。在泥濘路麵行駛要穩住油門,用中速檔直線行駛,盡量少換檔,不停車,以適宜速度通過;
9、運輸貨物的車輛不得超長、超寬和超高。運輸容易灑落的物資必須加蓋合格的苫布。運輸貨物的車輛要時刻注意不得掛、撞地麵、井下的管線、交通標誌等,如造成管線、交通標誌損壞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否則將加倍處罰;
10、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設專人負責指揮,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並懸掛明顯的標誌;
11、停車時要按照指定地點停放並排列整齊,嚴禁在交叉路口、轉彎處、陡坡、狹路、橋梁、消防龍頭和門口20米以內停車,夜間或井下停車時,必須開小燈或近光燈。
第九條 礦區內地麵行車讓車規定:
(1)空車讓重車;
(2)轉彎車讓直行車;
(3)支線車讓主線車;
(4)小型車讓大型車;
(5)一般車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安全監察車輛等特種車;
(6)礦內一切車輛讓執行任務的養路設備(平路機、灑水車等)。
第十條 各單位必須指定專職司機負責車輛,專職司機必須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檢修,同時建立車輛檔案記錄,嚴禁無證人員駕車。
第十一條 專、兼職司機在行車過程中對車輛及乘車人員的安全負責,交接車前、後要對車輛進行常規檢查,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第十二條 實習駕駛車輛時,必須有正式駕駛員並坐、監督、指導,必須按指定的路線、時間駕車,車上不允許乘坐其他人員。
第十三條 所有司機必須遵守礦內一切規章製度和交通規則。
第十四條 本礦無牌照的車輛,嚴禁駛出礦區,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第十五條 從安家嶺井工礦運出設備、財產、物資必須經安家嶺井工礦設備管理部門、保衛部門的書麵同意,未經允許私自運出將按偷盜論處。
第十六條 裝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必須設有特殊標誌,不能與其他貨物混裝,必須遵守有關的安全規定,並在規定的時間和路段內行駛,不得隨意停留。
第十七條 凡需進出礦井的車輛,必須到井工礦安監站辦理《安家嶺井工礦入井通行證》。
第十八條 車輛在礦區內、井下發生故障時,應停放在安全地段或避車峒室,前後車輪應打好掩,並在前後設置警示標誌,夜間必須打開示寬燈,同時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第十九條 車輛無論在井上或井下發生交通02manbetx.com ,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如有人員傷害,需首先搶救受傷人員。
第二十條 凡違反以上規定者,對相關人員給予200~2000元/次的處罰。
第三十條 對以上未包含的內容,由礦安監部門作出處理建議,經礦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則》如有與上級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礦安監站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