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一井礦井停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恒泰一井礦井停電02manbetx.com 專項應急預案2.5.102manbetx.com 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2.5.1.102manbetx.com 類型02manbetx.com 類型:供電事故
2.5.1.2危害程度03manbetx 本礦井上下均采用雙回路供電。兩回路引麻黃灣35KV主變電所,作為本礦的主供電源。
供用電過程中,管理稍加疏忽,極易引發電氣事故。常見的由電器設備失爆導致瓦斯爆炸;電氣設備超負荷運轉過流保護失靈發熱著火;帶電電纜彎曲半徑較小或壓埋在煤堆下,造成電纜發熱著火;漏電保護失靈造成人身觸電;車輛運輸過程中碰壞電纜造成短路漏電等事故。以及由於遇見雷擊及線路發生斷線、刀杆、線路共振等意外因素造成35KV變電所失電事故,進而造成提升機、主通風機突然失電跳閘的生產事故。以及由於次生事故而引發的衍生事故。
2.5.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處置過程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以人為本”並重的原則。始終堅持確保搶險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最快而有效地恢複保安負荷(提升機、主通風機等)的供電,最大程度地降低礦井生產因停電而造成的影響範圍及程度。
2.5.3組織機構及職責2.5.3.1應急組織體係1應急組織形式;專業應急隊伍與單位搶險小組相結合。
2一級應急組織執行綜合預案。
3二級應急組織主要包括以下單位和人員;
機電副礦長、機電科長、調度中心、安監科、二醫院、保衛科、機運隊、辦公室等。
4三級應急組織由事故單位組織成立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由事故單位管理人員組成,單位負責人任組長。現場處置方案執行《作業01manbetx 》有關規定。
2.5.3.2指揮機構及職責1成立恒泰一井供電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下設七個專業組,分工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各專組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總指揮:劉成林
副總指揮:史誌強
成員:王尊壽、武強、張振國、閆補提、呼耀飛、苗鵬、龍強、王兔明、張雁、楊喜君、耿成、楊國俠、訾強、劉海榮
2指揮部設在調度中心,負責承辦指揮部交辦的有關事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對外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等情況,並立即將情況報機電副礦長,機電科長以及其他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機電礦長命令,通知值班員召集有關人員到調度中心待命,隨時調度中心現場應急救援的工作。
3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指揮部成員接到礦井發生供電事故的通知後,必須迅速到礦調度中心集合,迅速組織應急救援,
機電副礦長:是處理供電事故的全權指揮者。
機電科長:是機電副礦長處理供電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機電副礦長領導下組織製定應急救援作戰計劃。
安監科長:根據批準的應急救援作戰計劃,以及按照《01manbetx 規定對應急救援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生技科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工程技術方麵的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機電隊長:根據礦長命令,掌握礦井內的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或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他有關任務。
調度中心主任:及時準備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並根據礦長命令迅速運送到指定地點。
醫療科長: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用。
綜合辦公室主任:保證對遇險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應急救援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適宜。
保衛科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中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4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1)現場指揮搶險救災組
組長:機電礦長
職責:負責製定並實施現場處置方案,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及時處理突發事變。向指揮部反饋現場處置情況;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成員:機電隊、安監科、醫療負責人
(2)技術組
組長:機電科負責人
職責:主要製定應急救援技術方案和措施,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保障。
(3)物資供應組
組長:調度中心主任
職責:負責保證應急救援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成員;調度中心有關人員組成。
(4)警戒保安隊
組長:保衛科長
職責:負責供電事故發生後的人員疏散、戒嚴和維持秩序、交通等工作。
成員:保衛科有關人員組織
(5)醫療救護組
組長:醫療科長
職責: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和檢測檢疫工作。
成員:醫療救護搶險小組成員。
(6)後勤保障組
組長:綜合辦公室主任
職責: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中心等工作。
成員:由礦綜合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7)善後處理
組長:生產礦長
職責:負責事故03manbetx 和上報工作,受傷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成員:安監科全體成員。
2.5.4預防與預警2.5.4.1危險源監控設備選型按照國家電力興業、《煤礦安全工程》規定,選擇保護齊全、可靠的設備和裝置,通過各種保護裝置的動作情況和監控係統對危險源監測。日常情況下,機電維修工,崗位配電工,每天應對各保護裝置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損壞時,應及時更換。
2.5.4.2預警行動為了切實加強供用電管理,確保供用電係統安全、可靠、合理運行,製定以下預防措施:
1各使用對管理範圍內的設備必須實行包機製,做到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出現事故後,直接追究相關責任者。電器設備定期巡查,杜絕失爆。
2各使用單位對所轄電器設備進行更換或更新改造必須事前提出方案報機運工科、機電礦長批準後執行,否則,一切責任由使用單位承擔。
3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器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1、0‰時,在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控製設備內部安有放電裝置的,不受此限。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4所有井上下停送電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除工作負責人外,其他人員不得辦理停送電申請,須變更停送電時間時,必須到簽字的礦值班領導處辦理,嚴禁無票停送電或約時停送電。嚴格執行停電、驗電、閉鎖掛牌的安全技術措施。
5井上下無論在何處拆搭火,都必須提出書麵申請,並附簡圖,標明拆搭火的位置及設備名稱、型號、容量等,嚴禁私自拆搭火。
6地麵各供電單位必須做好春季防雷電工作和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汙染、防小動物)工作。
7高低壓開關(櫃)的各種保護及定值按期試驗、整定和檢查,確保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8加強電纜管理。下井電纜必須符合《煤礦安全工程》有關規定。井下嚴禁使用延燃性橡套電纜。對目前不能確定是否延燃的電纜必須製定試驗及更改計劃,並加強巡查,在進行巷道維修或有可能損壞電纜的作業時,必須製定保護電纜的安全防範措施,無措施不準施工,損壞電纜要追查責任人。
9加強職工隊伍培訓,提高維修人員的業務技術素質及迅速判斷處理各種事故的能力。根據季節特點,利用事故預想進行事故03manbetx 和處理,由專業技術人員講解,並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事故演習。
10當發生事故時及時彙報並查明事故原因,在未確定事故性質前,不得送電。確認過負荷跳閘時,可強送一次,送不上時不得再送;確認速斷(或短路)跳閘時,在未查出故障原因及故障點以前,不得強送。低壓係統出現接地故障時嚴禁甩掉檢漏繼電器送電。
11井上下變電所必須配有應急備件、專用工具和足夠合格的滅火器材,值班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及緊急救護知識。
12地麵10KV、井下中央變電所值班人員、供電維修人員、有關負責供電管理人員必須熟知礦井供電係統的正常運行方式,各種故障狀況下的應急操作程序。
13機電隊應召集本隊精幹力量組成供電搶險小組,充分準備好各種搶險材料和工具。小組成員應能隨時和各隊機電工值班人員及變電所保持聯係。
14地麵10KV、井下中央變電所值班人員應每隔一小時對變電所室內外運行設備認真巡查一次,並記錄好主要運行參數。發現異常及時彙報工科值班人員。
15機電隊維修人員應每周至少對變電所室內所有設備進行認真巡檢兩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機電礦長及值班人員並及時進行處理。
16地麵10KV、井下中央變電所有設備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停電檢查檢修和保護整定試驗,以保證設備的可靠運行。
2.5.5信息報告程序2.5.5.1報警係統地麵10KV、井下中央變電所的應急照明燈及通訊工具應工作可靠,礦井井下中央變電所應裝設專用電話,以保證緊急情況下通訊暢通。
2.5.5.2報警程序根據可能出現的供電事故大小,結合本礦防災能力,將事故分為3個等級。
2.5.6預警響應2.5.6.1響應分級1Ⅲ級事故響應
主變跳閘
2Ⅱ級事故響應
麻黃灣雙回路線故障失電
3Ⅰ級事故響應
麻黃灣雙回路線故障失電,則全礦處於停電狀態。
2.5.6.2響應程序事故發生後,礦調度中心值班員立即彙報礦長,礦長安排部署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1III級事故響應程序
(1)值班領導,機電副礦長到崗。
(2)機電科立即到現場搶險。
(3)機電副礦長啟動供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2II級響應程序
發生II級事故時,礦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機電副礦長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1)領導小組成員全部到崗。
(2)機電隊長、機電科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3)領導小組研究、決策救援發案,根據規劃確定委派現場工作組人選,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4)及時向上級彙報事故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5)根據現場情況,指揮部請求上級機構協調增援。
3I級事故響應程序
發生I級事故時,礦長立即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2.5.7應急處置2.5.7.1故障判斷首要原則1結合微機自動化保護係統,首先判明故障點的性質、位置和停電範圍。
2檢查確認麻黃灣雙回路線是否帶電。
2.5.7.2故障彙報基本程序1變電所值班人員向機電科值班人員彙報現場情況,由機電科值班人員通知搶險小組成員迅速趕赴變電所;
2變電所值班人員向礦調度中心彙報現場情況,由礦調度中心通知分管機電礦領導、機電科等有關領導趕赴變電所;
3若故障線路、設備涉及35KV級時,應迅速向供電局彙報情況。
2.5.7.3注意事項1若發生全礦失電情況時,為防止事故擴大,可無需等待供電局彙報。
2發生一般性故障時,涉及35KV級的路線故障、設備時(所內變除外),應根據電力調度中心01manbetx ,首先向供電局彙報,並按供電局調度中心值班人員的指令進行操作;
3雙回路負荷的任一回路故障時,應首先通知用戶進行倒負荷操作。
4迅速打開變電所大門;
5處理過程中隻斷開斷路器而不拉開刀閘;
6主運行方式改變時,應及時通知機電科;
7事故處理完畢,應及時恢複主運行方式。
2.5.7.4各種故障狀態下處理預案(以主運行方式為例)1若麻黃灣一路線跳閘時,應執行以下操作恢複供電:
值班員立即檢查另一路線確認已在熱備用狀態,即用另一路線為運行電源,按操作順序逐步恢複送電。全礦恢複送電後,應立即向供電局調度中心彙報。
2若麻黃灣雙回路線均跳閘
(1)機電科值班領導及時與供電局取得聯係,確認事故原因。
(2)機電科根據供電局提供的事故原因,積極配合供電部門進行巡線或事故處理。因雙回路同時停電,主扇停止運轉。停電超過十分鍾時,機電科應打開風井防爆門,以形成自然通風。
(3)停風在20分鍾以上30分鍾以內,調度中心應通知所有井下人員撤至大巷及副井底,隨時預備撤入上井。
(4)恢複供電後,機電科立即關閉風井防爆門,請示調度中心,經批準後,開啟主要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當氣體不超限(CH4濃度小於0、5‰,CO2濃度小於0、5‰)時,調度中心方可下達恢複送電命令,其送電順序為:地麵變電所→10KV變電所→井下中央變電所→各采區變電所。具體事宜由機電科負責。
(5)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不超過1、5﹪,且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
(6)一切正常就緒後,方可恢複正常生產,並及時進行事故分析。
全礦恢複送電後,應立即向供電局調度中心彙報。
2.5.8應急物質與裝備保障。附表9:停電事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統計表
保存地點 | 名稱 | 型號 | 數量 | 單位 | 備注 |
配件庫 | 合閘線圈 | 10 | 隻 | ||
配件庫 | 斷路器 | 1 | 個 | ||
配件庫 | 保護器 | 5 | 個 | ||
配件庫 | 真空接觸器 | 3 | 個 | ||
配件庫 | 熔斷器 | 10 | 個 | ||
配件庫 | 熔芯 | 10 | 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