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瓦斯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煤礦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專項應急預案
102manbetx.com 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經檢測結果我礦1#煤層瓦斯相對湧出量為8.97m3/t,絕對湧出量為62.66m3/min,屬高瓦斯礦井。因此我們必須加強瓦斯監測,做好通風管理工作,以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瓦斯是煤形成過程中伴生的氣體,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災害是煤礦生產過程中的一大安全隱患。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主要與以下五種因素相關:
(1)瓦斯固有危險源,如瓦斯湧出量。
(2)存在引燃瓦斯的點火源(瓦斯最低點火溫度650—750°C)或火花(瓦斯最低點火能0.28mJ)。
(3)環境中氣體的氧氣濃度大於12%。
(4)瓦斯濃度處於爆炸極限範圍內5%—16%。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井下發生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後,救援人員應按照“緊急救災、妥善避難、安全撤退、救人優先”的原則搶險救災。
(1)以搶救遇難人員為主,必須做到有巷必入,本著“先活者後亡者、先重傷後輕傷、先易後難”的原則救險。
(2)在進入災區偵察時要帶有幹粉滅火器,發現火源及時撲滅。確認災區沒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時,即可對災區巷道進行通風。應盡快恢複原有的通風係統,加大風量,排除爆炸後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迅速排除這些氣體,既有利於搶救遇難人員,減輕遇難人員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對井下其他人員的威脅。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於救人。
(4)尋找火源,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
(5)做好災區偵察、尋找爆炸點、災區封閉等工作。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係
瓦斯爆炸事故應急組織體係主要由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以及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主要由通風、機電、安監等部門的人員以及總工程師組成。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 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煤礦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時,應參照綜合預案的指揮機構設置,及時有效地處理事故。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礦長、總工程師和其他領導必須立即趕到救災指揮現場,礦長是負責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長未到之前,由值班礦長負責指揮。
3.2.2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礦井調度室,主任由礦長兼任或由礦長授權常務副礦長、總工程師兼任,副主任由相關副礦長擔任,成員由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共同組成。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礦山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2)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保持聯係,傳達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
(3)調動礦山應急救援力量,調配礦山應急救援資源。
(4)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礦山應急救援技術組參加救援工作,協調礦山醫療救護工作。
(5)調用礦山應急救援基礎資料與信息。
(6)瓦斯爆炸事故災難擴大或專業領域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及設備增援。
(7)完成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2.3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結合瓦斯爆炸的實際情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可設五個救災小組:
(1)通信供電主扇組
①熟悉井下各條供電線路,並繪製各采區變電所供電係統圖。
②確保井下通信暢通,一旦發生瓦斯爆炸時,能保持正常聯係。
③根據礦長命令,必要時對主扇進行反風。
(2)通風組
①負責日常的通風係統管理,確保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
②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組織瓦斯排放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
其他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風設施,確保重點地段能進行局部反風。
(3)安全撤退組
①負責按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麵,清點彙總人數等工作,並及時彙報。
②要求各單位撤退前將動力、主副風機饋電開關打到零位並閉鎖,同時關閉供水閥門。
(4)後勤保障組
①供應所需物資、設備,並且保質保量到位。
②負責救援人員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衛組
①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過程,根據批準的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調配檢查人員,對作戰計劃的各環節、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確保作戰計劃安全順利完成,發現不安全因素有權製止並提出安全可靠的補救措施,及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聽取指令。
②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保證井口附近無火源。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認真落實“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切實把防治瓦斯的各項管理規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實處。不斷提高“一通三防”現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禦瓦斯災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積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1)不斷完善礦井通風係統,使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實行分區通風。礦井、采區應有足夠的風量,采掘工作麵配風量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麵不合理的串聯通風。加強巷道貫通後的通風管理和局部通風管理工作,杜絕巷道出現無風、微風和局部通風機出現循環風現象。
(2)嚴格落實恢複通風、排放瓦斯、停送電的安全措施。因臨時停電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進行瓦斯檢查,隻有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否則,必須製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須製定專門的瓦斯排放措施,並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進行報批,嚴格按措施進行排放。
(4)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杜絕空班、漏檢、假檢現象。巡回檢查人員要按規定時間、線路進行檢查。
(5)礦井按規定配齊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下井人員要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佩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6)煤與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采煤工作麵及瓦斯湧出異常的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瓦斯。
(7)加強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管理工作,保證係統完好正常運行。各采掘工作麵和機電峒室等要按要求上齊、上全監測探頭,瓦斯斷電功能做到數據準確、靈敏可靠。
(8)充分利用先進的通信技術發布礦井安全監測信息,各礦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監測信息發布管理製度,規定安全監測信息發麵流程;配齊安全監測機房值班人員,保證安全監測機房24小時有人值班,並應確保監測主機超限聲響報警功能正常。當瓦斯超限時,應立即停產,迅速采取措施處理。並及時將瓦斯超限的原因、處理情況、防範措施等反饋給企業總調度室。
(9)加強掘進工作麵瓦斯管理,消滅掘進頭瓦斯事故。高瓦斯礦井必須完善“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4.2 預警行動
煤礦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條件有:
(1)甲烷積聚超限且濃度達到5%—16%。
(2)空氣中氧含量大於12%。
(3)引燃引爆熱源必須大於甲烷最小點燃溫度650—750°C。
在一般的礦井條件下,氧濃度是滿足的,隻要積聚的瓦斯達到爆炸濃度範圍,同時具備引燃熱源,就有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礦井必須加強對瓦斯積聚程度的監測,一旦發現超標,就要發布事故預警,避免爆炸事故的發生。
5 信息報告程序
礦井調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彙報後,立即將事故概況向值班礦長彙報,並根據值班礦長的指示向礦山救護隊、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彙報。彙報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已經采用的措施等;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人數、程度、所屬單位)等。
6 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調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彙報後,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根據具體情況,通知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立即到調度室集合,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以及啟動哪一級別應急預案。
(1)發生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時,事故後30人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為Ⅰ級響應。
(2)發生特大傷亡事故時,事故後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可能導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為Ⅱ級響應。
(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即事故後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死亡,為Ⅲ級響應。
(4)發生一般傷亡事故時,即事故後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下死亡,為Ⅳ級響應。
6.2 響應程序
礦井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發生後,礦井調度室為發出預警通報的責任單位。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彙報後,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種師等有關人員,有關人員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召集礦山救護大隊,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派救護隊員進入災區偵察災情、救人,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製定救災方案,救護隊進行救災工作直至災情消除、恢複正常生產。
6.3 處置措施
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煤礦企業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閉區瓦斯聚集。一般高瓦斯煤礦工作麵都有瓦斯抽放係統,工作麵因火被迫封閉後,應繼續對工作麵進行瓦斯抽放,直至確認封閉區不再有爆炸危險性,以防封閉區瓦斯濃度再次聚集再發生爆炸。
(2)采取從地麵注惰氣、注氮等方法降低封閉區氧濃度。封閉時,發火區溫度、CO濃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區附近工作。此時可以從地麵向火區注氮,降低火源點附近氧濃度和煤溫,保證工作麵安全。
(3)消滅火源高溫點。采取向發火區注凝膠等方法,使高溫點溫度降低到可引起瓦斯爆炸的下限溫度以下。
(4)用水封閉火區,如果發火區兩端比較低,可以在撤離人員的情況下,向發火區所在巷道兩端送水,直至用水封閉火區。火區用水封閉,能夠保證密閉無漏風,而且一旦封閉區內發生爆炸,兩端的水密封能有效地消除爆炸引起的衝擊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
同時,在處理瓦斯爆炸事故時應注意如下問題:
(1)問清事故性質、原因、發生地點及出現的情況。
(2)切斷通往災區的電源。
(3)進入災區時須首先認真檢查各氣體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險時再進入災區作業。
(4)偵察時發現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時,應立即撲滅,以防二次爆炸。
(5)有明火存在時,救護隊員的行動要輕,以免揚起煤塵,發生煤塵爆炸。
(6)救護隊員穿過支架破壞地區或冒落堵塞地區時,應架設臨時支護,以保證隊員在這些地點的往返安全。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物資保障
企業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庫,儲備局部通風機、水泵、風筒、水管、滅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紅磚、水泥、黃沙)等必要的救災裝備、物資等。
7.2 應急裝備保障
礦山救護和醫療救護裝備配備專用警燈、警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請求地方人民政府及時協調對事故進行交通管製,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贏得搶險救災時間。
同時建立有線、無線相結合的基礎應急通信係統,並提供相應的通信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