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的錢不能要”
撿到600元現金,山東煤機集團萊蕪煤機公司職工家屬耿桂蓮及時交給武裝保衛部協助查找失主。麵對金錢,她說——
“不是自己的錢不能要”
10月27日上午,在萊蕪煤機公司武裝保衛部辦公室,職工家屬耿桂蓮拿著上繳財務部的現金收據複印件高興的說:“這下我可放心了,不是自己的錢不能要”。
事情還得從9月23日說起。那天早晨,該公司職工家屬耿桂蓮同往常一樣到興華文化廣場散步,當她走到職工醫院附近時,突然看到地上有一卷現金,她急忙撿起數了數,整整600元。這時,她考慮到失主一定很著急,就站在路邊等待失主。等了好大一會兒,也不見有人來領。由於沒有聯係方式,自己還有其它事情要做,她隻好將現金交給武裝保衛部南傳達室正在值班的人員手中,要求協助尋找失主。
武裝保衛部收到現金後,及時向公司領導進行了彙報,並在全公司四處張貼招領啟事尋找失主。20多天過去了,始終沒有人前來認領。為慎重起見,10月18日,武裝保衛部對撿到的現金再次在全公司張貼招領啟事尋找失主,仍然沒有失主認領。經請示公司領導後,10月27日,武裝保衛部將現金全部上繳公司財務部,於是便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
其實,耿桂蓮拾金不昧並非偶然。在記者采訪中得知,有一次,她在菜市場買菜時,撿到10元現金,她立即想方設法歸還失主。她說:“不是自己的錢不能要,別人的錢花著也不舒服,以後遇上這樣的事,我還這樣做。” 質樸無華的話語,折射出她閃光的道德品質。(苗成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