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規章製度彙編(2014年度修正)
目 錄
1.1.1 目的 6
1.1.2 適用範圍 6
1.1.3 組織機構 6
1.1.4 職責 6
1.2.3 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21
1.2.5 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管理製度26
1.2.6 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製度 28
1.2.7 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29
1.2.9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39
1.2.10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製度42
1.2.11 安全獎懲辦法 44
1.2.12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製度 46
1.2.13 入井人員檢身製度 48
1.2.14 安全生產舉報製度 49
1.2.15 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管理製度50
1.2.16 管理人員下井帶班製度 52
1.2.17 安全質量管理處罰規定 55
1.2.1802manbetx.com 行政責任追究製度 57
1.2.1902manbetx.com 報告、調查和處理製度 59
1.2.20 反“三違”製度 60
1.2.21 幹部值班製度 61
1.2.22 火工品管理規定 63
1.2.23工傷02manbetx.com 管理製度 64
1.2.24 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製度 67
1.2.25 職業病衛生防治管理製度 69
1.2.26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製度 74
第二部分 安全生產責任製及崗位職責 76
第一章 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製 76
2.1.1 綜合辦公室安全生產責任製 76
2.1.2後勤保衛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77
2.1.3 財務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78
2.1.4 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78
2.1.5 企業管理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81
2.1.6 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安全生產責任製 81
2.2.7安監科安全生產責任製 82
2.1.8 調度室安全生產責任製 83
2.1.9 工程技術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83
2.1.10 機電動力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84
2.1.11 地測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84
2.1.12 采煤隊安全生產責任製 85
2.1.13 掘進隊安全生產責任製 85
2.1.14 維修隊安全生產責任製 86
2.1.15 運輸隊安全生產責任製 86
2.1.16 機修車間安全生產責任製 86
2.1.17 通風(科)隊安全生產責任製 87
第二章 礦級領導及各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 88
2.2.1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88
2.2.2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89
2.2.3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89
2.2.4機電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90
2.2.5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製 91
2.2.6機電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製 91
2.2.7采掘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 92
2.2.8通風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 92
2.2.9安全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 93
第二章 區隊單位職責範圍及各工種崗位職責 94
2.2.1綜采隊職責範圍 94
2.2.2綜采隊隊長崗位職責 94
2.2.3綜采隊采煤副隊長崗位職責 95
2.2.4綜采隊機械副隊長崗位職責 95
2.2.5綜采隊電氣副隊長崗位職責 95
2.2.6綜采隊采煤技術員崗位職責 96
2.2.7綜采隊機電技術員崗位職責 96
2.2.8綜采隊核算員崗位職責 96
2.2.9綜采隊材料員崗位職責 97
2.2.10綜采隊工長崗位職責 97
2.2.11綜采隊班長崗位職責 98
2.2.12綜采隊采煤機司機崗位職責 98
2.2.13 綜采隊支架工崗位職責 98
2.2.14 綜采隊刮板輸送機司機崗位職責 99
2.2.15 綜采隊皮帶輸送機司機崗位職責 99
2.2.16 綜采隊端頭工崗位職責 100
2.2.17綜采隊電工崗位職責 100
2.2.18 綜采隊兩巷維修工崗位職責 100
2.2.19 綜采隊泵站司機崗位職責 101
2.2.20 綜采隊電、氣焊工崗位職責 101
2.2.21 綜采隊清煤工崗位職責 102
2.2.22 綜采隊勤雜工崗位職責 102
2.2.23 綜采隊看電纜閉鎖工崗位職責 102
第三章 掘進隊職責範圍及各工種崗位職責 103
2.3.1掘進隊職責範圍 103
2.3.2掘進隊隊長崗位職責 103
2.3.3掘進隊技術副隊長崗位職責 104
2.3.4掘進隊機電副隊長崗位職責 104
2.3.5掘進隊生產副隊長崗位職責 105
2.3.6掘進隊技術員崗位職責 105
2.3.7掘進隊核算員崗位職責 105
2.3.8掘進隊材料員崗位職責 106
2.3.9掘進隊班長崗位職責 106
2.3.10綜掘機司機崗位職責 107
2.3.11掘進隊皮帶司機崗位職責 107
2.3.12掘進隊支護工崗位職責 107
2.3.13掘進隊小絞車司機崗位職責 108
2.3.14掘進隊信號把鉤工崗位職責 108
2.3.15掘進隊刮板機司機崗位職責 109
2.3.16掘進隊打眼工崗位職責 109
2.3.17掘進隊爆破工崗位職責 109
2.3.18掘進隊裝渣工崗位職責 110
2.3.19掘進隊耙鬥機司機崗位職責 110
2.3.20掘進隊壓風機司機崗位職責 111
2.3.21掘進隊軌道工崗位職責 111
2.3.22掘進隊電工崗位職責 111
2.3.23掘進隊鉗工崗位職責 112
2.3.24掘進隊水泵工崗位職責 112
2.3.25掘進隊放料工崗位職責 112
2.3.26掘進隊噴漿工崗位職責 113
2.3.27掘進隊焊工崗位職責 113
第四章 機電隊職責範圍及各工種崗位職責 113
2.4.1機電隊職責範圍 113
2.4.2機電隊隊長崗位職責 114
2.4.3機電隊技術員崗位職責 114
2.4.4機電隊材料員崗位職責 115
2.4.5機電隊核算員崗位職責 116
2.4.6機電隊維修電工崗位職責 116
2.4.7機電隊維修鉗工崗位職責 117
2.4.8機電隊主提升司機崗位職責 117
2.4.9機電隊井下變電工崗位職責 118
2.4.10機電隊水泵工崗位職責 118
2.4.11機電隊充電工崗位職責 118
2.4.12機電隊主扇司機崗位職責 119
2.4.13機電隊水質化驗員崗位職責 119
2.4.14機電隊司爐工崗位職責 120
2.4.15機電隊金屬網工崗位職責 120
2.4.16機電隊管網維修工崗位職責 121
2.4.17機電隊天車司機崗位職責 121
2.4.18機電隊車工崗位職責 121
第五章 運輸隊職責範圍及各工種崗位職責 122
2.5.1運輸隊職責範圍 122
2.5.2運輸隊隊長崗位職責 123
2.5.3運輸隊副隊長崗位職責 123
2.5.4運輸隊技術員崗位職責 123
2.5.5運輸隊核算員崗位職責 124
2.5.6運輸隊材料員崗位職責 124
2.5.7運輸隊維修電工崗位職責 125
2.5.8運輸隊維修鉗工崗位職責 125
2.5.9運輸隊信號把鉤工崗位職責 126
2.5.10運輸隊電機車司機崗位職責 126
2.5.11運輸隊軌道修理工崗位職責 126
2.5.12運輸隊皮帶司機崗位職責 127
2.5.13運輸隊電機車充電工崗位職責 127
2.5.14運輸隊電機車、礦車維修工崗位職責 128
2.5.15運輸隊高位翻矸機崗位職責 128
2.5.16運輸隊運轉工崗位職責 129
2.5.17運輸隊架空乘人器司機崗位職責 129
2.5.18運輸隊集中控製室崗位職責 130
2.5.19運輸隊選矸工崗位職責 130
2.5.20運輸隊巡回檢查工崗位職責 131
第六章 通風隊職責範圍及各工種崗位職責 131
2.6.1通風隊職責範圍 131
2.6.2通風隊隊長崗位職責 132
2.6.3通風隊技術副隊長崗位職責 133
2.6.4通風隊生產副隊長崗位職責 133
2.6.5通風隊技術員崗位職責 134
2.6.6通風隊打鑽工崗位職責 134
2.6.7通風隊測風工崗位職責 135
2.6.8通風隊瓦檢員崗位職責 135
2.6.9通風隊通風工崗位職責 135
2.6.10通風隊防塵工崗位職責 136
2.6.11通風隊電鉗工崗位職責 136
2.6.12通風隊材料員崗位職責 136
2.6.13通風隊儀器修理工崗位職責 137
第七章 職能部門業務保安責任製 137
一、生產技術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37
二、機電動力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38
三、調度室業務保安責任製 138
四、通風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39
五、地測測量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40
六、安全監察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40
七、綜合辦業務保安責任製 141
八、財務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42
九、保衛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42
十、企管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42
十一、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業務保安責任製 143
十二、人力資源業務保安責任製 144
第三部分 礦領導下井帶班製度 145
3.1 ***領導下井帶班製度 145
3.2 ***領導帶班下井交接班製度 147
3.3 ***領導帶班下井記錄檔案管理製度 148
3.4 ***領導帶班下井公示製度 149
3.5 ***領導幹部帶班考核標準與獎罰規定 150
附件一.***安全生產事故彙報流程圖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製度
第一章 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1.1.1 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全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特製定本製度。
1.1.2 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安全生產管理。
1.1.3 組織機構
1.3.1 礦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礦長
成員:安通部、調度室、辦公室、生產技術科、、企業管理部、機電動力部、地質測量部、人力資源部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通部,安全副總兼任辦公室主任。
1.1.4 職責
1.1.4.1 領導小組
1.1.4.1.1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1.1.4.1.2 總體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問題。
1.1.4.1.3 組織製定修改***安全生產規章製度,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工作。
1.1.4.4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例會,總結、安排***的安全工作,確定長期和階段性的安全目標。
1.1.4.1.5 決定安全工作的獎懲。
1.1.4.1.6 研究、決定對較大事故的處理。
1.1.4.1.7 研究、決定安全工作的其它重大事項。
1.1.4.2 領導小組組長
1.1.4.2.1 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麵負責。
1.1.4.2.2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人力、物力等方麵保證安全生產的投入。
1.1.4.2.3 組織召開安全生產調度例會,對京盛礦安全生產工作進行03manbetx
和總結,並對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1.1.4.2.4 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的原則負責實施建設項目。
1.1.4.3 領導小組副組長
1.1.4.3.1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1.1.4.3.2 在領導小組組長的領導下,行使安全生產管理權,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1.1.4.3.3 協助領導小組組長組織實施集團公司的事故應急救援,並對重大事故組織搶險救災,按國家規定對事故組織調查處理。
1.1.4.3.4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組織製定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規劃。
1.1.4.3.5 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
1.1.4.3.6 安排***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重大隱患的整改工作 。
1.1.4.3.7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例會,03manbetx ***安全形勢,製定整改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
1.1.4.3.8 指導***各職能部門按照有關標準、製度,全麵抓好安全生產。
1.1.4.4 礦長
1.1.4.4.1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1.1.4.4.2 對本礦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麵管理責任。
1.1.4.4.3 組織建立、健全本礦安全生產責任製,組織製定本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製度。
1.1.4.4.4 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職和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1.1.4.4.5 全麵負責本礦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1.4.4.6 全麵負責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
1.1.4.4.7 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麵保證本礦安全生產的投入。
1.1.4.4.8 組織製定並實施本礦的“應急救援預案”。對重大事故親自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及上報工作。
1.1.4.4.9 經常深入礦井調查研究,檢查本礦的安全生產工作,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實際問題,及時消除生產中的安全隱患。
1.1.4.5 安全副礦長
1.1.4.5.1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1.1.4.5.2 對本礦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
1.1.4.5.3 組織本礦安全大檢查和隱患的排查、整改,對全礦安全工作及時進行03manbetx 和總結。
1.1.4.5.4 對各區隊、科室安全責任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新建和技改工程的“三同時”情況進行審核和監督檢查。
1.1.4.5.5 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和03manbetx 全礦安全生產動態,指導基層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及時組織排除生產中的事故隱患。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協助礦長采取措施,組織搶險救災。
1.1.4.5.6 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本礦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及上報。
1.1.4.5.7 負責本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和安全獎懲工作。
1.1.4.5.8 組織本礦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中的先進經驗。
1.1.4.6 生產副礦長
1.1.4.6.1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1.1.4.6.2 對生產範圍的安全工作直接負責。
1.1.4.6.3 貫徹落實“三不生產”原則,(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無規程措施不生產)。
1.1.4.6.4 經常深入基層進行工作檢查和調查研究,指導基層區隊解決生產中的安全問題、安全隱患。
1.1.4.6.5 及時向礦長彙報安全生產情況,對礦井生產安全的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1.1.4.6.6 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生產工藝、技術。
1.1.4.6.7 落實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
1.1.4.6.8 發生重大事故時,協助礦長組織搶險救災。
1.1.4.7 機電副礦長
1.1.4.7.1 貫徹落實《生產安全法》、《煤礦01manbetx 》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1.1.4.7.2 對本礦機電、運輸設備及安全運行負直接管理責任。
1.1.4.7.3 經常深入基層進行工作檢查和調查研究,指導基層解決機電設備運行過程的問題、安全隱患。
1.1.4.7.4 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裝備和先進的安全裝備。
1.1.4.7.5 負責分管的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1.1.4.7.6 組織機電運輸係統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確保機電設備、運輸係統的安全運行。
1.1.4.7.7 發生重大事故時,協助礦長采取措施,組織搶險救災。
1.1.4.8 經營副礦長
1.1.4.8.1 貫徹落實《生產安全法》、《煤礦01manbetx 》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1.1.4.8.2 對經營係統的安全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1.1.4.8.3 對本礦安技措費用做出計劃安排,按規定使用安技措費用,建立健全安技措費用台賬。
1.1.4.8.4 審核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工作。
1.1.4.9 總工程師
1.1.4.9.1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煤礦01manbetx 》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1.1.4.9.2 對本礦安全技術、“一通三防”及業務範圍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1.1.4.9.3 發生重大事故時,協助礦長采取措施,組織搶險救災。
1.4.1.9.4 研究製定礦井災害防治措施,預防重大事故發生。
1.4.1.9.5 組織編製、審核、上報礦井安全技術措施、職業危害防治等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1.4.10 采掘副總工程師
1.1.4.10.1 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具體責任。
1.1.4.10.2 負責采掘工程的設計與施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與實施。
1.1.4.10.3 參加編製采掘、地質測量和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1.1.4.10.4 參加采掘重點工程的措施製定和重點工程的現場安全技術把關工作。
1.1.4.10.5 經常深入現場,監督檢查作業規程及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
1.1.4.10.6 開展技術革新,吸取先進技術,改革落後的采掘工藝,促進采掘安全生產。
1.1.4.11 機電副總工程師
1.1.4.11.1 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全礦機電運輸安全技術工作負具體責任。
1.1.4.11.2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文件、條例等。
1.1.4.11.3 負責機電運輸的設計、規程、措施製度的審批,並認真組織實施。
1.1.4.11.4 加強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的技術管理,機電設備檢修質量,保證安全生產。
1.1.4.11.5 定期對主要機房、峒室、機電運輸設備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安排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1.1.4.11.6 參加機電運輸方麵的事故追查,從技術上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並製定預防事故的措施。
1.1.4.12 通風副總工程師
1.1.4.12.1 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全公司“一通三防”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麵責任。
1.1.4.12.2 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全公司“一通三防”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麵責任。
1.1.4.12.3 負責礦井“一通三防”的設計、措施、規程、製度的審批及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製,並認真組織實施。
1.1.4.12.4 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對“一通三防”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處理,協總工程師組織好每年一次的礦井反風演習。
1.1.4.12.5 積極推廣“一通三防”新工藝、新技術、新經驗,不斷提高礦井“一通三防”能力。
1.1.4.13 礦長助理(機電)
1.1.4.13.1 積極配合礦長、機電副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開展工作,在煤礦機電、運輸係統管理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1.1.4.13.2 加強對分管科室及區隊的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及時發現、解決有關問題。
1.1.4.13.3 按時參加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並對煤礦機電、運輸係統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1.1.4.13.4 組織製定機電、運輸等係統安全管理規章製度,並組織實施。
1.1.4.13.5 組織編製機電設備年度考核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
1.1.4.13.6 負責大型機電設備的安裝、檢修安全管理。
1.1.4.13.7 定期組織進行機電、運輸係統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保證人員、時間、資金、措施、質量“五落實”。
1.1.4.13.8 堅持開展煤礦機電、運輸係統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1.1.4.13.9 定期召開機電設備管理工作會議,研究機電設備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安全生產。
1.1.4.13.10 負責組織編製機電、運輸係統安全技措工程計劃。
1.1.4.13.11 根據煤礦的總體規劃,進行機電、運輸係統規劃,監督有關部門及時進行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保養,確保其滿足要求。
1.1.4.13.12 參與機電設備、設施的選型、設計。
1.1.4.13.13 保證煤礦使用的機電設備、設施“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防爆合格證”等齊全。
1.1.4.14安全副總工程師
1.1.4.14.1 積極配合礦長、安全副礦長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煤礦01manbetx 》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1.1.4.14.2 組織本礦安全大檢查和隱患的排查、整改,對全礦安全工作及時進行分析和總結。
1.1.4.14.3 對各區隊、科室安全責任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新建和技改工程的“三同時”情況進行審核和監督檢查。
1.1.4.14.5 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和分析全礦安全生產動態,指導基層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及時組織排除生產中的事故隱患。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協助礦長采取措施,組織搶險救災。
1.1.4.14.6 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本礦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及上報。
1.1.4.14.7 協助安全副礦長搞好本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和安全獎懲工作。
1.1.4.14.8 組織本礦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中的先進經驗。
1.1.4.15 ***黨支部書記
1.1.4.15.1 貫徹黨和國家、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1.1.4.15.2 抓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製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1.1.4.15.3 發揮黨支部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起模範帶頭作用,並帶領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
1.1.4.15.4 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支持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1.1.4.16 ***工會主席
1.1.4.16.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
1.1.4.16.2 抓好工會、團委等部門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內的安全職責的落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所分管歸口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1.1.4.16.3 及時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報導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模範事跡。
1.1.4.16.4 發揮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作用,組織監察部門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參與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1.1.4.16.5 貫徹國家及全國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並監督執行。充分發揮群眾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監督作用。
1.1.4.16.6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工會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1.1.4.16.7 搞好安全生產競賽及合理化建議活動。參加有關安全規章製度和勞動保護製度的製訂。
1.1.4.16.8 組織員工開展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等群眾性活動,協助做好員工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1.1.4.16.9 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員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要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
1.1.4.16.10 在開展群眾性活時,負責搞好活動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1.4.16.11 負責抓好各單位班組安全建設和企業安全文化工作。
1.1.4.17 安通部部長
1.1.4.17.1 在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安全工作負具體責任。
1.1.4.17.2 負責對礦級各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條例以及各單位安全生產的規章製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1.4.17.3 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工作。
1.1.4.17.4 負責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專項安全檢查,及時掌握、分析礦万搏manbet体育官网 ,及時向礦領導反饋安全生產信息,提出處理意見,並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及時解決。
1.1.4.17.5 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和工程竣工、投產的驗收,對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1.4.17.6 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協助上級部門對重大傷亡事故及非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對其它事故負責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
1.1.4.17.7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搞好群眾安全監督工作。
1.1.4.17.8 認真做好安全生產的統計報表,總結安全信息及數據的處理等綜合業務的管理。
1.1.4.17.9 負責安全獎罰工作。
1.1.4.18 調度室主任
1.1.4.18.1 在礦長的領導下,對調度室的安全工作負具體責任。
1.1.4.18.2 深入現場,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搞好綜合平衡,及時協調生產區隊之間的關係,排除生產環節中不安全因素,確保生產環節的暢通無阻。
1.1.4.18.3 及時貫徹和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令,通報及會議精神,並檢查落實情況。
1.1.4.18.4 做好“雨季三防”和事故搶險救災工作。
1.1.4.18.5 嚴格審批各種報告、措施,把好生產調度各環節的安全審批關。
1.1.4.19 生產技術部部長
1.1.4.19.1 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全礦采掘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生產計劃具體負責。
1.1.4.19.2 認真貫徹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正常有序的進行。
1.1.4.19.3 協助總工程師編製礦井長遠規劃設計和采掘接續計劃。
1.1.4.19.4 嚴格審查作業規程,並組織實施,嚴把生產技術關。
1.1.4.19.5 嚴格按照礦井質量標準化進行工作,提高礦井質量標準化水平。
1.1.4.19.6 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經驗,提高礦井綜合實力。
1.1.4.19.7 認真做好地質測量預測預報工作,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1.1.4.20 裝備動力科科長
1.1.4.20.1 在機電副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礦長助理的領導下,對全礦機電運輸安全工作負具體責任。
1.1.4.20.2 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全礦機電運輸狀態,參與組織機電運輸安全大檢查,對出現的各類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處理。
1.1.4.20.3 參加組織機電運輸事故追查會,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追究責任,並製定防範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
1.1.4.20.4 對機電運輸重點管理,安排專人跟班把關。
1.1.4.21 辦公室主任
1.1.4.21.1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安全法律法規。
1.1.4.21.2 全麵負責礦辦公室全體人員各種安全規章製度,安全文件的貫徹落實,認真組織好辦公室全體人員的安全學習。
1.1.4.21.3 及時做好黨委、行政文件的收發、保管、傳閱、催辦、清退和歸檔工作,嚴格執行保密製度,嚴防失密和泄密。
1.1.4.21.4 做好行政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其它日常工作,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條件。
1.1.4.21.5 圍繞安全生產建設發展要求組織編製安全技措專項資金計劃,按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1.1.4.21.6 全麵負責檔案室、庫房、防盜、防火安全工作。
1.1.4.22 人力資源部部長
1.1.4.22.1 在經營副礦長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本科的安全工作負全麵責任。
1.1.4.22.2 掌握職工的安全思想動態,合理配備人力資源,為安全生產奠定基礎。
1.1.4.22.3 及時掌握全礦傷、病、休人員的勞鑒工作,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並與職工簽定勞動合同。
1.1.4.22.4 配合安監部門搞好各項安全活動,做好橋梁紐帶作用。
1.1.4.22.5 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員工素質,確保安全生產。
2.1 附則
2.1.1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2.1.2 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章 各類管理製度
1.2.1 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總則
1.2.1目的
為加強***(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管理,研究和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特製定本製度。
1.2.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安全生產例會管理。
管理內容
1.2.3參加會議人員
會議由安全副礦長主持,參會人員為礦領導、各生產及輔助區隊隊長、各科室科長,其他需要參會的人員。
1.2.4會議召開時間
每月召開1次安全生產例會,必要時可隨時召開。
1.2.5會議形式和內容
1.2.6由安通部科長彙報本月***安全工作。
1.2.7學習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
1.2.8對上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回顧,總結上階段安全生產工作進展情況,針對上月安全活動中存在的問題,製定相應的整改措施,並落實到相關部門和個人。
1.2.9對上次的安全例會上布置的工作進行檢查,完成好的要表揚,成績突出的進行獎勵;完成不好的要通報批評,並追究責任。
1.2.10對上階段發生的各類事故進行分析,根據事故性質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提出處罰意見,以便吸取教訓。
1.2.11對下月安全活動的工作打算,包括安全學習的內容、安全檢查的重點等。
1.2.12各單位互相交流安全生產方麵的經驗,提出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1.2.13會議紀律
參會人員不能參加會議時,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1.2.14會議管理
1.2.15會議由安通部向辦公室申請,會議時間、地點及參會人員有辦公室通知。
1.2.16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
附則
1.2.17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1.2.18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2 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1總則
1.1 目的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特別規定》和《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狠抓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加強以“一通三防”為主的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強化“雙基”建設,促進安全工作穩步發展,實現安全工作奮鬥目標,特製定我礦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1.2、安全工作奮鬥目標:
1.2.1、杜絕瓦斯、煤塵、透水、自然發火、頂板、機電運輸等較大事故,杜絕一級非傷亡事故。
1.2.2、消滅傷亡事故,安全零目標;重傷事故率下降50%。
1.2.3、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到二級標準。
1.2.4、地麵生產經營單位消滅重傷和二級非傷亡及以上事故。
2、具體管理要求:
(一)提高認識 落實責任 實施依法治安
1、全礦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堅持“各級管理層對各自的安全直接負責”的理念,充分認識搞好煤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要以對黨的事業、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效益、穩定之間的關係,堅持依法治安,努力構建高效務實、職責明確、規範有序、激勵與約束相互協調的安全管理長效機製。
2、礦黨政工團各部門要堅持齊抓共管,圍繞“安全生產零事故”這個願景目標,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開展深入細致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動,廣泛宣傳國務院446號令等安全生產方麵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十六條安全理念,教育廣大幹部職工切實轉變觀念牢固樹立“違章就是違法”的思想,在實際工作中自覺克服習慣性違章行為,努力營造遵紀守法、按章操作的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
3、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各級領導幹部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幹部下井跟班帶班製度,將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管理的觸角延伸到礦井各個管理層麵和角落,把安全工作的壓力層層傳遞下去,落實到每一個區隊、班組和職工。同時要加大考核處罰力度,對違章決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和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及相關人員要嚴格按照《安全質量
獎懲辦法》和《安全質量行政處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二)強化安全培訓,提高職工素質
1、各級管理部門要堅持“員工必須接受嚴格的科學培訓”和“安全是被聘用的條件”的理念,教育科要充分發揮“四級安全培訓基地”的優勢,指定專人負責,選聘優秀教師,以提高職工文化素質和崗位安全技能知識為重點,以采掘一線職工為主要對象,采用電視教學和人工授課相結合的方式,深入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崗位培訓。同時要嚴把培訓質量關,凡經教育科培訓並發放合格證的員工,經抽查核實實際水平達不到培訓要求的,要追究教育科科長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各單位要嚴格落實“班前會30分鍾講安全”、“每周兩小時安全技術學習”製度,要建立詳實的學習記錄,每月組織一次考試,對考試不及格的人員,一律進行待崗培訓,複訓仍不及格者,一律清退。
3、勞資科在招工前必須設定最低文化程度線,必須通過文化基礎知識考試,方可入礦參加崗前培訓。從招工源頭嚴把素質關。新工人必須與老師傅簽訂《師徒合同》,在老師傅帶領下實習一年後,方可單獨上崗作業。
4、特殊工種崗位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培訓基地培訓,並取得上崗證後方後可上崗作業。
(三)抓好“雙基”建設,加強基礎管理。
雙基建設是指安全基礎工作和基層區隊班組建設。我們要在堅持“量化考核、定量跟蹤、獎罰到每個人,落實到每個現場”的理念,從以下四個方麵入手,紮實有效的開展工作,一是要把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區隊,促進區隊安全管理自治;二是要把安全防線前移到班組,推進班組安全管理自主;三是要把安全培訓教育落實到個人,強化員工自主保安意識,提高職工安全技術技能,規範個人的安全行為,約束個人安全自律;四是要逐步建立礦井安全信息數字化管理係統,完善和規範區隊、班組安全管理製度。
(四)強化現場管理和技術管理,杜絕重大事故發生
1、把“一通三防”作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好。
一是要認真落實“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十二字方針,嚴格執行“三先三後三落實”的瓦斯抽放原則,不斷提高瓦斯抽出率,努力完成公司下達的瓦斯抽放計劃。二是要對礦井通風係統進行優化,降低通風阻力,保證係統完善、可靠、穩定,杜絕無風、微風、循環風和不合理的串聯通風,消滅風速超標、瓦斯超限等一切形式的
超通風能力冒險生產現象。三是要切實加強防塵、防火和安全監測監控管理,確保係統和設施穩定可靠,對破壞瓦斯監測係統或設備、私自調整探頭監測數值,要從重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2、進一步加強防治水工作。生產技術科要根據我礦實際認真分析有可能對礦井安全生產產生威脅的水患地點等關鍵環節,提高地質預報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的探放水原則,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3、加強機電運輸管理。機運科要嚴格落實責任製,加強對礦井主要提升、排水、運輸、通風等大型設備的檢查維護,確保設備運轉正常,同時要加強對高瓦斯頭
麵機電設備防爆性能檢查和斜坡軌道及一坡三擋安全防護裝置的管理和檢查,堅決杜絕機電運輸事故發生。
4、加強頂板管理。生產技術科和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組織施工,重點抓好工作麵初采初放、過老巷、巷道貫通和巷修地點等關鍵環節的頂板管理。凡未經公司批準,放頂煤工作麵擅自采用采場頂煤爆破作業或違反《煤礦安全規程》采用強製落頂等爆破作業方式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強化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夯實安全基礎
1、礦將從噸煤成本中提取1.5元作為年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基金,用於對質量標準化工程項目的補助。
2、為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搞好安全和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積極性,礦將從噸煤成本中分別提取不低於2.5元、1元作為年度安全獎勵基金和質量標準化基金,並嚴格考核獎優罰劣,推動我礦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工作邁上新台階。
3、為了提高區隊安全管理水平,今年礦對區隊安全質量結構工資繼續按30%進行考核,區隊對職工個人也必須實行安全質量結構工資考核。
4、深入開展“十個一”標杆工程競賽活動。各專業要積極樹立本專業的標杆工程,力爭每個季度至少有一項工程被公司評為“十個一”標杆工程。
(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礦井安全水平
我礦將按照公司規定從噸煤成本中提取15元作為安全費用,重點用於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國務院446號令要求內容和《煤礦安全規程》以及國家專家組會診要求內容的係統工程、設備、工藝、儀器儀表等方麵。各專業口要按照“突出重點、分輕重緩急”原則,擬定施工和設備更新計劃,報公司批準後,由計劃科下達,各專業口負責組織實施,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七)強化隱患排查,抓好隱患整改
1、堅持每周三現場安全辦公和每周五文明衛生檢查製度。礦黨政工各部門原則上不得安排與安全辦公無關的工作,集中精力搞好現場安全檢查。
2、采、掘、機、運、通、地測、調度、後勤各專業由分管領導負責,每旬組織一次隱患排查活動,並對所查的安全隱患登記建檔,嚴格按照“五定”原則落實整改,對逾期未整改的隱患將按公司和礦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如因隱患整改不力而發生事故,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紀委、工會、團委要定期組織安全小分隊,每月活動不得少於2次,安質科專職小分隊要分三班進行活動,重點檢查領導幹部跟班情況、特殊工種特證上崗情況、重大隱患整改情況、各類專項措施執行情況和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情況。
(八)堅持齊抓共管,狠反“四違”
1、紀委要開展創建“共產黨員標準化示範崗”和黨員身邊無“四違”活動;團委要組織開展“青工安全知識競賽”和“安全征文”活動;工會要認真抓好“安康杯”競賽活動,適時組織“安全文藝演出”;家屬協管會要組織職工家屬廣泛開展“平安你一個,幸福全家人”、“安全囑咐”等活動。
2、礦各級領導幹部要高度重視反“四違”工作,每月抓“四違”不得少於2人次,並按規定填寫抓“四違”工作票,工作票必須自查處之日起三日內交安質科,由安質科歸類建檔,否則視為無效。
3、凡是因“四違”引發的事故,除追究“四違”人員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負責安全教育幹部、聯保人員、班組長、在場黨員、網員、崗員的連帶責任。
4、廣泛開展反“四違”活動,加大對“四違”人員的處罰力度,同時對特重、嚴重兩類違章人員必須實施過“四關”(區隊教育關、教育科培訓關、家屬協管會幫教關、安質科考核關),否則,不準上崗。
1.2.3 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了規範集團***(以下簡稱***)安全投入的管理,提高安全費用的使用效率,特製定本製度。
1.2費用來源
安全費用是按原煤產量每噸煤提取15元。
2安全費用的管理內容
2.1安全費用的管理
安全費用采用集團集中和單位留用分級管理,根據集團公司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2安全費用的使用範圍
2.2.1集中的安全費用主要解決的是:礦井通風設備的遞增和更新、新建安全監測、瓦斯管理、防滅火、防治水、綜合防塵係統、礦井非防爆設備更新、機電設備和供配電係統按照規程規定必須配備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等構成固定資產的內容。
2.2.2單位留用安全費用主要解決的是:安全投入中易損、易耗等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內容。主要指已有各類安全監測係統的補充、完善、擴容及正常更新補充。各類監測儀器、儀表(報警儀、斷電儀、氣體檢定器等)的更新補充,各類小型安全防護裝備(綜合保護器、井下小絞車信號及保護、各類信號及指示燈、井下小絞車防跑車裝置等),30 K W以下局扇的更新補充。
2.2.3各類安全防護設備修理及配件購置材料投入(風筒、隔爆水槽、黃土等),自救器的更新補充,各類非接續采區投入而屬正常生產延接補充的管線,由當月的生產成本解決,不得擠占自留安全費用。
3安全投入計劃程序
3.1每年10月底以前,礦屬各單位將下年度安全投入計劃報送綜合辦公室。
3.2綜合辦公室將各單位的計劃彙總整理,提出審核意見,報送礦總工程師審批,
再上礦專題會研究審批。
3.3綜合辦公室將礦審批通過後的安全投入計劃於11月15日之前送集團公司安監部。
3.4安監部將安全投入計劃下達後,綜合辦公室要立即將計劃逐月進行分解,製定完成計劃,並將製定的完成計劃下發到物資計劃科等相關部門,督促按期完成。
3.5綜合辦公室根據安全投入的完成情況,及時建立安全投入計劃完成台帳。
4工程管理及資金結算
4.1計劃下達後,上報單位要及時和綜合辦公室、物資計劃科聯係,督促供應公司盡快落實完成。
4.2安全投入下達後,屬土建工程的由工程管理科組織完成,屬生產設備的由裝備動力科實施完成。
4.3集中安全費用的結算由供應公司、工程管理科和裝備動力科提供結算憑據,綜合辦公室負責辦理結算,自留安全費用由礦財務科組織辦理。
5考核
5.1各單位必須在綜合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內將安全投入計劃及時上報,遲報一天罰該單位100元。
5.2計劃下達後,物資計劃科、工程管理科和裝備動力科要及時按計劃組織完成,並將完成情況報送綜合辦公室,不及時組織完成的罰款200元,不及時報送的罰款50元。.0
5.3安全投入截止11月底沒有完成計劃的,按沒有完成工程量的一定比例處罰。
5.4安全投入年底全部按計劃完成的,獎勵完成單位1000元。
6附則
6.1本製度由安通部製定、負責解釋。
6.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4 安全質量標準化實施管理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狠抓生產現場過程控製及標準化基礎工作,全麵加強生產現場、重點工程各環節及細節管理,進一步采取針對性措施,強化現場安全質量管理,注重提高員工操作技能,夯實安全基礎工作。為進一步推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的深入開展,特製定安全質量標準化實施管理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各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
1.3組織機構
1.3.1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礦長
副組長:安全副礦長
成 員:礦領導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標準化辦公室成員、各生產職能科室科長、
采、掘、機、運、通、各單位主要負責人。
1.3.2分管礦領導負責的達標項目。
安全副礦長:負責全礦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的組織與實施,負責各生產現場全過程監管,並負責礦安全管理專業達標工作。
生產副礦長:負責全礦采煤、掘進專業達標工作,負責各生產現場全過程監管。
機電副礦長:負責全礦機電、運輸專業及洗選車間達標工作,負責各生產現場全過程監管。
總工程師:負責全礦通風、地測防治水專業達標工作,負責各生產現場全過程監管。
1.3.3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設在安監處,安通部科長兼任標準化辦公室主任,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1.4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分標準。
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1.5職責
1.5.1安通部按照國家和有關行業標準製定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
1.5.2消防保衛科按照國家和有關行業標準製定治安和消防安全標準化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
1.5.3煤質環保科按照國家和有關行業標準製定環保管理和原材料、產品及過程控製各質量指標標準化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
1.5.4生產技術科按照國家和有關行業標準製定標準化工藝操作,文明生產標準化管理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
1.5.5裝備動力科製定設備完好標準及考核辦法。
1.5.6各科室、區隊按照本細則,結合本單位實際分別製定本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實施細則。
1.5.7各標準化領導小組每月必須組織一次標準化檢查考核工作。
2安全質量標準化資金的提取
2.1實行量化統一管理,月度組織檢查考核、評比,每季度兌現。安全質量標準化獎勵資金的提取和使用按照會計準則和稅法規定執行。
2.2 煤礦按原煤產量0.5元∕噸標準提取,以實際發放金額計入原煤生產成本或製造費用。
3安全質量標準化資金的使用
安全質量標準化資金用於獎勵在本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基層單位,有各單位按季度提出考核與獎懲意見,安通部、人力資源科、辦公室審核後,報分管安全副礦長審批發放,其中對管理人員獎勵不得超過享受獎金人員人均獎勵的1.5倍。
4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及考評
4.1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各單位月度自查考評、安通部組織相關部門季度檢查。
4.2各單位每月必須組織一次相關檢查人員對本單位進行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覆蓋麵100%。
4.3安通部月度進行抽查,每季度對各單位進行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
4.4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考評工作,執行“誰檢查、誰負責、誰打分、誰簽字”原則,檢查中要堅持嚴格標準、認真打分。
4.5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考評記錄,各單位必須將每次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存在問題和隱患記錄清楚。
4.6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要將各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月度、季度檢查、考評情況進行通報,受檢單位對查出的問題、隱患按“五定”原則進行落實,按照整改要求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
5考核兌現
各單位對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處罰金額列入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基金額度。
6獎勵標準
6.1采煤專業:獎勵標準化采煤工作麵得分第一名,獎勵10000元。
6.2掘進專業:獎勵標準化掘進工作麵得分第一名,獎勵7000元。
6.3機電運輸專業:獎勵標準化機電、運輸專業得分第一名,各獎勵5000元。
6.4通風專業:獎勵標準化通風專業得分第一名,獎勵4000元。
6.5安全管理專業:獎勵安全質量標準化安全管理第一名,獎勵2000元。
6.6地麵各生產單位:獎勵安全標準化得分前兩名,第一名獎勵40元∕人,第二名獎勵30元∕人。
7附則
7.1本製度由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7.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5 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管理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集團***(以下簡稱***)安全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根據《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各單位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管理。
1.3職責
1.3.1礦長或主管職工教育的礦級領導
對全礦的安全教育工作負總責。批準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督促實施。
1.3.2安通部
1.3.2.1負責對安全生產教育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檢查責任部門安全生產教育的開展情況。
1.3.2.2負責“三級”安全教育教材的選定和實施培訓。
1.3.3各區隊隊長
1.3.3.1對本區隊的安全生產教育工作負總責
1.3.3.2保證本區隊安全生產教育計劃按期完成。
1.3.4各班班組長
1.3.4.1負責新員工班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1.3.4.2組織本班人員學習本班組安全01manbetx ,教育本班人員遵章守紀。
2安全教育的內容
2.1安全教育重點應包括以下內容:
2.1.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和行業規程、標準等。
2.1.2上級各種安全生產決定、決議、管理規章製度等。
2.1.3工作場所的概況,工作場所的環境以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造成的職業健康傷害和傷亡事故,該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製性標準。
2.1.4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緊急情況下作業人員和撤離現場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2.1.5應急救援預案和發生事故、災害的自救、互救方法與避災路線等。
2.1.6煤礦入井須知,通風安全係統,報警係統和安全指示標誌。
2.1.7瓦斯、煤氣等有毒氣體的性質、危害及礦井瓦斯積聚的預報等。
2.1.8其他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2.1.9典型事故的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2.1.10其他需要教育培訓的內容。
2.2安全教育的方式
2.2.1三級安全教育
2.2.2日常安全教育
2.2.3專項安全教育
2.2.3安全教育的要求
2.2.3.1各單位對員工安全教育要堅持製度化,規範化的原則,做到安全教育有製度、有計劃、有考核、有檢查、有記錄。
2.2.3.2各單位要充分利用班前會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班前教育堅持“2208”方法。即:2分鍾點名,20分鍾的安全和思想教育,8分鍾工作安排。做到支持人、參加人、學習內容、學習時間、“四落實”,並做好記錄。
2.2.3.3各單位要開展安全教育“每日一題,每月一考”活動,考試有試卷、有成績、有學習記錄。
2.2.3.4各單位將每月的學習內容和考試試卷、考核成績進行存檔,作為考核單位的重要依據。
3附則
3.1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3.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6 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以下簡稱***)現場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隱患得到排查和整改,特製訂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各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及整改。
1.3定義
礦井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存在的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隱患。
2管理要求
2.1安全隱患的認定
2.1.1按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和解決難易程度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上級部門協助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隊、科室解決不了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有所屬區隊、科室必須解決的隱患。
2.1.2按事故的種類分
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災和其它。
2.2安全隱患的確認與上報
2.2.1***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各區隊、科室的安全隱患大檢查,並不定期抽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監督隱患整改情況。
2.2.2各區隊、科室每月至少組織二次對所屬區隊、科室進行安全隱患大檢查,並不定期抽查,對礦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辦。
2.2.3安通部負責全礦安全隱患的綜合管理,監督安全隱患的整改,負責安全隱患的統計和報告,按統一報表進行管理。
2.3整改及責任
2.3.1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率必須達到100%。
2.3.2安全隱患的整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
A級:必須在一個月內完成。
B級:必須在半個月內完成。
C級:能立即完成的必須立即完成,限期整改不超過三天。
2.3.3安全隱患的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麵負責,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全礦安全隱患整改,各區隊、科室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全麵負責,單位副職、技術副隊長,技術員負責本職範圍內的安全隱患整改,做到項目、措施、資金、時間、責任“五落實”。
2.3.4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於存在安全隱患的作業場所,要製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2.4處罰
2.4.1隱患整改率達不到100%,以及未在整改期限內整改的,對各區隊、科室進行月度考核。
2.4.2檢查資料不全,隱患整改不按照“五定”(定時間、定責任、定內容、定措施、定地點)原則及時落實整改,對各區隊、科室進行月度考核。
3.1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3.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7 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集團***(以下簡稱***)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全麵掌握万搏manbet体育官网 。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努力打造本質安全型企業,特製訂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各單位的安全檢查。
1.3組織機構
礦成立安全檢查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經營副礦長、礦長助理、機電副總工程師
成 員:各生產職能科室科長、采、掘、機、運、通各單位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通部,安通部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管理要求
2.1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各檢查組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定認真檢查。對限期整改的問題要嚴格按照“五定”(定項目、定內容、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原則落實整改。
2.2堅持誰檢查、誰簽字並負責落實。
2.3參加安全檢查人員要認真填寫好檢查記錄,寫明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簽字上報。
3安全檢查形式
3.1***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每季度末進行檢查考核和評比。
3.2***各歸口主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3.3關鍵裝置、重點區域部位、檢修作業、特種作業進行重點檢查。
4安全檢查範圍
4.1各條井筒;
4.2要害崗位;
4.3地麵各機房;
4.4車間及零散崗位。
5重點檢查內容
5.1井下工程質量;
5.2相關人員上崗情況;
5.3各要害部位的檢查;
5.4火工品管理;
5.5“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製;
5.6“一通三防”管理;
5.7“一坡三擋”管理;
5.8食堂食品衛生管理;
5.9要害崗位及地麵機房的檢查。
6安全檢查基本要求
6.1吸取近期國內重點煤礦重特大事故教訓,製定針對性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6.2檢查領導小組成員要嚴格履行職責,在組長領導下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自查和排查。
6.3中夜班查崗時領導小組成員要嚴格做好保密工作,杜絕人際關係上的通風報信行為,如有發現進行嚴肅處理。
6.4嚴格按照要求對各崗位各工種不定期進行查崗,對各崗位和現場嚴格按照“三大規程”和質量標準化標準進行檢查,嚴禁走形式走過場。
6.5對檢查出來的工程質量問題及 “三違”人員,一律嚴格執行《集團有限公司“三違”處罰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6***要求各科室、區隊及施工單位不定期要對職工進行安全及遵章守紀教育,教育職工上標準崗,幹標準活,交標準班,以良好的工程質量促進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7附則
7.1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8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切實加強***礦井生產及時管理工作,保證礦井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特製定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管理。
2製定依據
本製度依據《煤礦安全監查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個人技術01manbetx 》。
3職責
3.1礦井技術基礎管理工作要建立以礦長為首的行政管理體係。在礦長全麵負責的原則下,精簡機構,逐級負責各負其責,做到以總工程師為核心的技術管理體係下,礦總工程師對重大安全生產技術問題提出方案和措施,經礦長或集團公司批準後,由分管副礦長組織實施。
3.2礦總工程師對礦長負責,主管全麵技術工作。在以總工程師為核心的技術管理體係下,礦總工程師對重大安全生產技術問題提出方案和措施,經礦長或集團公司批準後,由分管副礦長組織實施。
3.3要加強對各生產技術業務職能科室領導,明確各業務部室的職責範圍和技術(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檢查考核。
3.4對違反《作業規程》及有關技術基礎管理規定的,必須追究施工單位及業務科室行政負責人的責任。礦長、主管生產的副礦長、總工程師、安通部必須每月至少一次監督檢查。
3.5各級領導幹部和工程技術人員要堅持改革,積極學習應用現代化科學管理手段,加強信息交流,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不斷推廣生產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強應變能力,為提高礦井經濟效益服務。
4管理內容
4.1現場管理
4.1.1采掘工作麵開工前必須由總工程師批準作業工程,特殊工程要由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
4.1.2 采掘工作麵開工前必須將現場與規程對照檢查,若因地質條件及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造成規程與現場不符,必須及時修訂作業規程內容,並達到合格。否則,不得下發開工通知單。
4.1.3施工隊必須在接到礦總工簽發的開工通知單後方可施工,掘進隊隻有接到準備開工通知單,作業人員方可進入作業場所進行開工前的準備工作;接到開工通知單後方可進行巷道開掘。
4.1.4節假日及臨時停(複)工期內,施工隊必須編製采掘工作麵停(複)工安全技術措施,並下發停(複)工通知單。
4.1.5不按作業規程施工的,要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主管副礦長組織業務部門人員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4.1.6采掘工作麵要實施施工正規循環,不斷提高單產單進水平。作業圖表應隨條件變化及時修改,由總工程師批準後實行。
4.1.7井筒、巷道、硐室的斷麵不小於設計規定,保證運輸、通風、行人安全通行。
4.1.8 采、掘工作麵必須在采區構成完整的通風係統、防塵係統、安全監測係統、安全監控係統、放滅火係統、排水係統後方可進行工作麵回采、巷道施工。
4.1.9嚴格落實“一工程一措施”的施工要求,杜絕無規程無措施作業。
4.1.10所有工程都要有工程質量標準,並配備專(兼)職質量檢查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驗收工作。
4.1.11針對礦井生產工藝及管理要求,製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各工種01manbetx ,並裝訂成冊統一執行。
4.2采掘技術基礎管理
4.2.1采掘工作麵開工親必須有按集團公司標準格式編製的礦總工程師審批的作業規程。
4.2.2礦井特殊工程(如大型修訂貫通、綜采工作麵設備安裝〈回撤〉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頂板及“一通三防”施工處理方案等)均要有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
4.2.3采掘工作麵都要實施正規循環作業,提高單產單進。作業規程的勞動組織和循環作業圖表,都要采用先進的工藝流程和合理的勞動定額,進行編製。作業圖表應隨條件的變化及時修改,由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後執行。
4.2.4每個采掘工作麵,都要根據本煤層和鄰近采區的地質測量、礦壓觀測資料、構造頂板岩性、煤層厚度物理性質,作為編製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的依據,確定采掘工作麵頂板管理方法、支護設計和方式。凡是沒有礦壓觀測資料和支護設計的作業規程,不得審批。
4.2.5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的編製必須結合實際,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既體現我礦科技及管理手段的進步,又體現各級管理人員的素質。
4.2.6根據年度采掘接續計劃,在采煤工作麵形成前一個月和掘進工作麵在掘進施工前半個月,由生產技術科向礦通風隊、調度室、生產技術科地測組、動力科等單位、部門下發業務委托書,各單位、部門接到業務委托書後,5日內向生產技術科及施工單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采煤隊、掘進對在接到相關技術資料後,采,掘隊5日內編製好《作業規程》並分布提交生產技術科組織會審。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嚴格按生產接續時間要求及時完成。
4.2.7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編製的具體要求
4.2.7.1作業規程的編製應在技術科的指導下,由采、掘隊技術員在工作麵開采前或巷道施工前5天完成會審意見的修訂,並形成正本發放到各業務部門及主管領導。
4.2.7.2編製作業規程之前,編製人員要廣泛征求職工和全隊其他幹部意見,並深入形成進行實際調查,為編寫規程提供規程提供感性材料。
4.2.7.3凡安全規程明文規定要求在作業規程中做出規定的,都必須在作業規程中予以規定。
4.2.7.4凡安全規程、操作規程無規定,而在作業規程中必須明確的內容,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規定。
4.2.7.5凡屬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中已明文規定且又屬作業規程中必須貫徹、執行的條文,隻需在作業規程中寫上該內容在規程中的具體條、項號,在貫徹作業規程的同時貫徹其具體內容。
4.2.8回采工作麵作業規程的管理要求
4.2.8.1嚴格各種采煤方法的審批製度。凡正規段必須采用正規走向長壁式的采煤方法。由於地質變化斷層分割的原因,需要其它采煤方法或改用非正規采煤方法,必須報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4.2.8.2回采工作麵作業規程編製依據
4.2.8.2.1生產技術科提供的工作麵回采地質說明書、工作麵平麵布置圖設計及說明。
4.2.8.2.2動力科提供的供電設計。生產係統圖、設備布置圖(附設備性能參數)。
4.2.8.2.3通風隊提供通風係統設計、防滅火設計、防塵供水設計、排水設計、安全監測設計、束管監測設計。
4.2.8.2.4調度室提供通訊設計。
4.2.8.3回采工作麵回采過程,必須提前5天完成以下特殊措施,作為作業過程的補充內容,由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
4.2.8.3.1回采工作麵初采初放,周期來壓安全技術措施。
4.2.8.3.2回采工作麵過斷層、過破碎帶、過老窖、舊巷、工作麵收尾安全技術措施。
4.2.8.3.3工作麵留頂煤開采安全技術措施。
4.2.8.3.4工作麵托厚在0.3M以上且易脫落的偽頂開采安全技術措施。
4.2.9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的管理要求
4.2.9.1掘進作業規程編製依據:
4.2.9.1.1審批的采區設計;
4.2.9.1.2生產技術科提供的該階段的地質說明書;
4.2.9.1.3動力科提供的供電設計,電氣工程施工設計圖紙。
4.2.9.1.4通風隊提供的通風係統圖、防塵、供水係統圖、安全監測係統圖、安全監控係統圖等相關圖紙等。
4.2.9.2掘進工作麵施工期間,必須提前5天完成以下專項措施,作為作業規程的補充內容,由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
4.2.9.2.1巷道貫通安全技術措施。
4.2.9.2.2掘進工作麵過斷層、過集中應力區、冒落帶、舊巷等安全技術措施。
4.2.9.2.3巷道開口及石門見煤附近三角區,掘進過上分層停采線等安全技術措施。
4.2.10規程會審、簽字
4.2.10.1規程會審前,施工單位技術員先將作業規程提交生產技術科,由分管工程師初審,合格後,由生產技術科組織規程會審。
4.2.10.2規程會審人員要求:總工程師牽頭,安通部主任工程師及生產技術部、調度室、通風隊、動力科、施工單位等部門行政負責人及參與編製的工程技術人員。
4.2.10.3綜采工作麵設備安裝、回撤施工組織設計等特殊工程專項技術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會審除本條第二款中規定人員以外,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安全副礦長及運輸隊、機電隊負責人必須參加。
4.2.10.4參加規程會審人員應親自簽字。簽字人員必須時行政正職、主任工程師、技術主管或技術員職稱以上人員。
4.2.11規程的貫徹規定
4.2.11.1作業規程總工程師批準生效後,在開工前3天向作業人員貫徹。
4.2.11.2作業規程貫徹要求:由隊長主持,隊技術員向全體管理幹部、參與施工作業及相關人員貫徹。以後每月至少重新貫徹一次。
4.2.11.3作業規程每次貫徹都應履行簽字手續和進行書麵考試。對缺席、考試不合格人員必須補課、補考。成績不及格人員嚴禁入井作業。
4.2.11.4規程貫徹記錄必須按集團統一格式執行,並將規程貫徹學習記錄另附原規程(措施)後麵。
4.3礦井通風安全技術管理
4.3.1礦總工程師在編製年度、季度和月生產計劃的同時,必須編製通風、防瓦斯、防火、防塵計劃。礦長按列人計劃的資金、材料、設備等組織實施。
4.3.2加強掘進通風管理,臨時停工的掘進工作麵必須保證正常通風和按規定檢查瓦斯。
4.3.3井下使用的局部通風機每年要進行一次局部通風機性能測定,性能下降20%的局部通風機要更新。
4.3.4 嚴格通風設施管理。主要進回風巷道之間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置自動風門或專人看管,風門必須閉鎖,嚴禁同時打開兩道風門。
4.3.5礦井應建立灑水滅塵係統,要采取有效的綜合降塵措施,降低采掘工作麵和井下各產生煤塵地點的粉塵濃度。
4.3.6下井人員必須攜帶自救器。自救器必須隨身攜帶,不允許井下集中存放。
4.3.7有自然發火危險的礦井,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製防止煤層自然發火的綜合措施,包括開拓方式、開采方法。回采工藝。通風方式和通風係統,以及注漿、主凝膠,均壓通風等預防煤層自然發火的措施。采煤工作麵開采結束後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45天內及時封閉。
4.3.8新井投產前必須進行一次礦井通風阻力測定,以後每3年至少進行一次,在礦井轉入新水平生產成改變一翼通風係統後,都必須重新進行通風阻力的測定。
4.3.9 掘進工作麵編製施工作業規程,必須有完整的工作麵通風係統設計。掘進工作麵通風設計應根據工作麵瓦斯等級、溫度、通風係統、巷道布置、斷麵、長度等進行綜合的選擇確定。其通風設計的主要內容包括:
4.3.9.1工作麵配風量計算;
4.3.9.2局部通風機的選型和風量的選擇;
4.3.9.3風機安裝位置,全風壓供風量,風筒吊掛位置。工作麵與風筒末端距離;
4.3.9.4通風係統,通風設施類型、位置;
4.3.9.5局部通風機供電係統,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的安設。;
4.3.10采掘工作麵放炮作業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
4.4機電運輸技術基礎管理
4.4.1煤礦機電運輸技術基礎管理部分,從礦一級管理到區隊一級管理,都必須有專人負責,有管理製度。
4.4.2設備的選型、安裝、使用都必須嚴格的執行程序,確保選型合理,安裝正確,使用科學。
4.4.3要加強對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動態管理。隨時掌握設備的使用情況,確保設備始終處於完好狀態,杜絕井下電氣設備失爆。
4.4.4對杜絕運輸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管理,實行專職人員負責製,建立崗位責任製。巡回檢查製和現場交接班製並做到持證上崗。
4.4.5機電和運輸的各種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動作靈敏可靠。
4.4.6要建立設備從選型、安裝到使用各個過程的圖紙和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4.4.7要按《煤礦安全規程》和《設備管理規程》及標準化要求對設備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試驗,對不合格設備要及時進行分析處理。
4.4.8要家裏設備管理台帳和卡片。設備主管部門建立設備管理檔案,使用單位建立設備使用檔案。
4.4.9要按設備管理規程對設備定期進行大、中、小修。
4.4.10各區隊必須建立健全下列規章製度:要轄場所管理製度;機電幹部上崗查崗製度;電氣管理製度;電氣試驗製度;停送電製度;電纜管理製度;小型電器管理製度;設備管理製度;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製度;設備定期檢修製度;設備包機製度;防爆設備、煤安標誌產品入井檢查製度;油脂管理製度;配件管理製度;軌道運輸管理製度;小絞車管理製度;架空乘人裝置管理製度;機電運輸設備設計、安裝、驗收管理製度;設備報廢管理製度;圖紙資料檔案管理製度。
4.4.11健全技術檔案,做到一台一檔,主要內容包括: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安裝調試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設備試驗記錄;設備曆次事故記錄;設備曆次性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處理及改進意見;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設備履曆薄和技術特征卡片;安裝圖冊和配件圖冊。
4.4.12技術圖紙完整齊全,內容符合要求,內容有變動要及時修改,有重大變化必須重新繪製。圖紙包括:礦井主提升係統圖;礦井通風係統圖;礦井主排水係統圖;供熱係統圖;供水係統圖;通訊係統圖;井上供電係統圖;井下供電係統圖;井下設備布置圖;井上下設備對照圖;地麵廣場電纜、管線敷設布置圖;礦井軌道運輸係統圖;礦井皮帶運輸係統圖。
4.4.13按標準化規定周期和內容要求搞好技術測定工作:主提升機的測定工作,除安裝和大修外,每三年測定一次;主排水泵的試驗測定工作,除新安裝和大修外,每三年測定一次;主通風機的試驗測定工作,除新安裝和大修外,每五年測定一次;鍋爐的檢驗嚴格按國家有關檢驗標準執行。
4.4.14認真編製施工、試驗和設備檢修措施,確保一工程一措施。並要做到施工前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和考試,認真貫徹執行。每項工程開工前由調度室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開工檢查,具備條件後方可下發開工通知單。
4.4.15設備都必須實行包機製度,必須對設備按規定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設備完好。礦井停產檢修全年不得小於12-15天;每月不得小於一天;每周不得小於16小時;每天不得小於2小時;大型固定設備的檢修必須由2小時的空載運行和4-8小時的重載運行時間。
4.4.16周期試驗和測試。內容包括:反風試驗;水泵聯合試運轉;電機車製動距離試驗;斜井提升聯接裝置拉力試驗;井上下各種電氣試驗、校驗、測試;主提升鋼絲繩試驗;鋼絲繩芯硫化接頭拉力試驗。
5附則
5.1本製度由技術科負責解釋。
5.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9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切實加強***礦井生產及時管理工作,保證礦井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特製定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設備器材的管理。
2製定依據
本製度依據《煤礦安全監查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個人技術操作規程》。
3職責
(一)、礦用設備、器材的使用前管理:
1、礦用設備、器材的購置:
(1)礦用設備、器材的購置必須編製計劃,由主管科室科長核準,主管礦長審批,由相關部門負責外聯和加工(機電科負責設備購置,經營科負責器材購置)。
(2)設備購置必須經過選型計算,提出規範的計算說明書,由主管礦長,副總核準。
(3)選型購置的設備必須考慮以下因素:
設備的精度及性能先進,生產效能滿足生產和工藝要求;
可靠性高,經濟性好;
設備安全裝置齊全可靠,對環境無汙染;
維修性能好,結構合理,零件通用化、標準化、互換性強、便於檢查維修,節能且維修費用低;
需入井使用的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2、礦用設備、器材的驗收與入庫:
新購置的設備,器材的到貨後,入庫前由采購單位組織相關業務科室、使用單位的技術人員、材料員會同倉庫保管員對其進行檢查、驗收。
新進的機電設備及器材應有完整的技術材料(包括出廠合格正、質量保證書、設備裝箱單、隨機說明書、圖紙等),缺少上述資料,采購單位負責向廠家索取。
驗收人員依據現場使用要求及相關規定對設備及器材進行驗收,對達不到要求的,予以退換或退貨。
檢修和大修後的設備由修理單位專職質量驗收員和防爆檢查員驗收,填寫質量驗收合格證和防爆驗收合格證後方可入庫。
入庫設備及器材由倉庫保管員登記、編號,做到帳、卡、物、牌四對照。
(二)、礦用設備、器材的使用中管理
1、礦井設備、器材的領用:
(1)各單位需要設備及器材均由單位設備員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領用手續。
(2)各單位新開工工程和采麵搬家、安裝工程,必須提前一周把需設備計劃交機電科,以便準備。
(3)大型設備,特別是關鍵部位,必須有備品備件和易損的設備備用,並處於完好狀態。
2、礦用設備、器材的使用:
(1)各單位要教育職工樹立高度的責任感,管好、用好礦用設備、器材,教育職工努力學習業務技術知識,達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維修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培養一支過硬的職工隊伍。
(2)各單位所使用設備、器材必須固定專人使用和操作,並持證上崗,專職包機到人,實行包機製,各單位應製訂設備、器材的各種管理製度,並認真執行,確保設備、器材得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和及時維護。
(3)各單位配備一名專職材料員和兼職設備員,負責設備、器材的領用、管理、回收、移交等相關手續。
(4)礦開展設備檢查評比活動,實行自檢、互檢、抽查、普查相結合的辦法,依據《煤礦設備安好標準》及相關規定,每月由機電科組織各部門對全礦設備檢查評比一次,把設備完好率、事故率作為當月評比的重要依據。
(5)為準確掌握設備的數量和動態,礦設備管理員同各單位設備員每季度對設備清查核對一次,做到帳、卡、物一致。
3、礦用設備、器材的維修:
(1)各單位必須執行“預防為主”有計劃的檢修方針,按《煤礦主要機電設備維護保養檢修規程》,安排好設備的定期檢修工作,機電設備日檢不得少於2小時。
(2)建立設備待修庫,需檢修、大修的設備由修理單位辦理修理手續,領去檢修,檢修必須按《煤礦機電設備維修標準》檢修。
(3)自用自檢單位,設備檢修完後,要認真填寫檢修記錄,由檢修班長檢修驗收,試運不合格不能使用。
(4)大型設備檢修時,要有主管負責人親自參加,要有詳細的記錄,並建立檢修技術檔案。
(5)各單位檢修所需配件采取以舊換新,不準私自向外發放設備和備用設備。
(6)器材損壞且有修複價值的,使用單位應按要求及時回收、送指定單位修複,經驗收合格後方可再投入使用。
(三)、礦用設備、器材的使用後管理:
1、設備、器材的更新:
(1)器材失去原有性能,且無修複價值的,使用單位應及時予以更新,更新器材按礦規定交舊領新。
(2)設備更新改造必須編製計劃報礦及公司審批。設備更新改造必須提出設計,上報礦有關科室及公司領導審查批準,待公司下達批準書後方可進行。
2、設備、器材的報廢:
礦用設備、器材損壞或達到使用年限,經相關業務科室主管人員鑒定,認可不可修複或無修複價值的,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報廢,並由管理部門辦理報廢手續。
1.2.10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應對***(以下簡稱***)範圍內,突發性自然災害和重大事故的發生,在災害、事故發生後,協調、有序和高效實施事故應急救援,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製訂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1.3事故應急救援遵循的原則
1.3.1統一指揮:在***救援指揮部和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張事故救援工作。
1.3.2自救互救: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按照***《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和《災害預防應急預案》實施自救和互救。
1.3.3以人為本:事故搶險以保障遇險人員生命安全為最高準則,同事確保救援人員安全,嚴防次生災害造成事故。
1.3.4通訊暢通:確保事故救援各方密切聯係、信息暢通。
1.4組織體係
礦成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領導小組
組長:礦長
副組長:安全副礦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安通部長
成員:其他礦級領導及副總、生產技術科、調度室、安通部、綜合辦公室、消防保衛科、井下采掘一線單位、井下輔助單位、地麵輔助單位行政負責人。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通部,並在調度室設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應急預案彙總整理、修訂工作及監督整改落實工作。
1.5職責
1.5.1礦長: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工作。
1.5.2生產礦長:負責應急救援預案實施過程中所必需人員的待命組織工作,及時調整救災所必須的材料準備,嚴格控製進入危險區域的作業人員。
1.5.3總工程師:是礦長組織實施應急預案的第一助手,協助礦長製定搶險方案和落實應急處理計劃。
1.5.4安通部長: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編製及監督落實。
1.5.5綜合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起草、修訂、申報及監督整改落實。
1.5.6物資計劃科、消防保衛科:負責搶險物資準備和搶險次序維持組織工作。
1.5.7其他職能科室:負責重大危險源識別及應急救援預案的編製工作。
1.5.8基層單位:負責搶險人員組織準備工作。
2事故應急救援報告與通報
2.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向本單位調度室彙報,彙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原因,事故類型、事故現場傷亡情況、現場聯係人及電話。
2.2***調度室調度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調度中心。
2.3***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重大事故在48小時內),必須寫出書麵事故報告,並按規定的事故報告程序和方式上報集團公司安監部。
2.4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要立即保護好現場,報告礦保衛消防科和當地公安部門,共同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工作,為應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調查創造條件。
3現場自救與搶險
事故發生單位應迅速集中人力、物力,投入先期搶險。現場人員應積極設法自救,控製災害範圍,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1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說清受傷者以下情況:受傷人數、傷勢部位和傷害程度、現場聯係人及電話。
3.2物資計劃科根據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適量儲備搶險救援物資,確定包括通訊器材、救災器材、防護器材等救援物資、器材的標準,落實對搶險救援物資、器材的妥善保管、定期檢查和保養,使其經常處於備用狀態。
3.3礦屬各區隊、科室要組織員工學習各類《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提高員工的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人力資源科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培訓,選擇不同側重點,確定培訓內容,製定培訓計劃。
4訓練和演練
4.1保衛消防科實行軍事化管理,根據礦區的災害特點,自行製定訓練計劃並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4.2礦屬各區隊、科室參照本預案製定本隊、科室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本隊、科室員工開展搶救演練。
5附則
5.1本預案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5.2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11 安全獎懲辦法
1 總則
1.1 目的
為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體現重獎重罰的原則,充分調動各級領導幹部搞好安全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礦從噸煤工資中提取不低於3.0元作為安全獎勵基金,按季轉入安全帳戶,由安全監察部負責組織考核、審批,由公司財務負責發放。
1.2 獎、懲辦法
1.2.1獎勵
(1)、全年實現礦安全奮鬥目標、年終被評為安全生產優秀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杆區隊),對直接、輔助區隊分別獎勵1萬元、5000元。
(2)、全年實現礦安全奮鬥目標,年終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對直接、輔助區隊分別獎勵5000元、3000元。
(3)、被評為礦安全先進單位的科室,獎勵2000元。
(4)、被礦評為安全生產標兵、十佳安全區隊長、十佳安全班組長和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分別獎勵2500元、1500元、1000元和300元、先進班組500元。
(5)、設立安全管理創新獎。創新的管理辦法,在全礦推廣應用的,獎勵2000元。
(6)、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發生以及在事故搶救中的有功人員,經單位申請,安全部門報請有關領導批準後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獎勵。
(7)、對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隱患、嚴重“三違”進行舉報的有功人員獎勵1000∽5000元。
1.2.2 罰則
1.2.2.1集體
1)單位發生1人次工亡事故罰款5萬元,發生事故隱瞞不報加倍處罰。
2)發生1次一級非傷亡事故,罰款3萬元。
3)對實行安全結構工資考核的區隊,發生重傷對集體按照安全結構工資考核標準進行考核扣分。每人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元。單位發生重傷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向礦調度室和安全監察部彙報,超過24小時不彙報,視為隱瞞事故,加倍處罰。
4)對存在有重大安全隱患或不按公司、礦要求認真整改安全隱患的,按照安全結構工資考核標準扣分。
5)發生一人次輕傷,對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按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相關辦法進行考核。
6)對性質嚴重的未遂事故或造成重大隱患的,對有關責任單位按一人次重傷事故標準處罰。
7)各單位所管轄的機電設備被上級部門和礦查出一處失爆,對單位集體罰款5000元,安全結構工資考核扣10分。
1.2.2.2 個人
1)單位發生1人次工亡事故,對支書、隊長、值班幹部各罰款2000元,對當班跟班幹部罰款2500元,對其他管理人員按責任不同分別罰款1000-1500元。
2)單位發生一次2人工亡事故,對事故單位管理人員按一人次工亡事故標準的1.5倍給予處罰。
3)單位發生1人次重傷或出現重大隱患,對直接或主要責任者罰款500元,對事故單位管理人員按一人次工亡事故標準的0.5倍給予處罰。
4)各單位所管轄的機電設備被上級部門和礦查出一處失爆,對單位隊長和支書各罰1000元。
5)對違章指揮或對重大隱患及事故負有責任的幹部除給予經濟處罰外,同時按照《安全生產行政處分辦法》和《三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及責任追究和獎懲辦法》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6)對各類違章人員按1號文規定的類型進行處理:
(1)對特重違章人員,給予不低於開除留用處分,並住安全學習班。
(2)對嚴重違章人員,給予不低於降一崗工資處分,並住安全學習班。
(3)對較重違章人員,給予不低於300-500元的罰款並住安全學習班。
(4)對一般違章人員,給予不低於50-300元的罰款。
7)對安監人員現場查出的各類隱患,區隊跟班幹部必須當場簽字,並及時安排處理;對安監人員送達的《安全質量建議書》,區隊幹部必須有人簽字;對安監人員的工作不支持,每次扣單位結構工資1分。
8)礦領導、業務科室和區隊幹部每人每月查處“三違”不得低於兩人次,每少一人次扣個人安全風險抵押金返獎額的5%。
9)對逾期未整改的隱患,每條對科室和區隊結構工資考核各扣1分。
1.3、其它
1、公司、礦對各單位的罰款(包括集體和個人罰款),由勞資
科在結算工資時扣除,財務科按勞資科工資結算單支付工資,扣除部分轉入礦安全帳戶。對個人的罰款必須從本人工資中扣除,不得從區隊獎金中墊付,紀委負責督查區隊的執行情況。
2、對製止“三違”、防止、避免重大事故發生或搶救事故有功的人員經安質科提名,領導審批後給予重獎。
3、各單位要根據礦安全獎懲辦法修訂本單位的獎懲辦法,並報安質科備案。
1.4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12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製度
1總則
1.1目的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九條規定:煤礦企業必須編製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結合***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2管理內容
2.1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2.2每年的《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由總工程師牽頭,組織生產技術科、安通部、通風隊,裝備動力科,綜合辦公室等部門編製。每年的《計劃》在每年開始前一個月編製完成並上報集團公司審批後下發執行。
2.3《計劃》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應能起到防止事故發生,並在一旦發生事故時,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受災遇難人員的目的。
2.4《計劃》的編製內容應包括:
2.4.1可能發生各種災害的自然條件、原因、地點及預兆。
2.4.2根據礦井瓦斯湧出情況及規律、煤塵爆炸的傾向性、積水區域、火災可能性等因素,提出預防與處理瓦斯、煤塵、火災、水災、冒頂、爆破、機電運輸事故的措施。
2.4.3確定井下人員的避災路線。
2.4.4處理各種事故的指導原則和具體措施,以及為縮小事故範圍迅速而安全地消除事故危害所必須的工程、設備、器材、工具的數量、使用地點、使用方法和管理辦法。
2.4.5處理事故的組織領導和有關單位、部門及其領導人的任務、職責、通知方法和順序。
2.4.6有關處理各種事故必備的技術資料。
2.5《計劃》下發後,由礦長負責貫徹執行,並應立即向全體職工貫徹、組織學習,全礦所有人入井人員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作業。
2.6《計劃》下發後,相關單位必須組織所有人員進行學習,並有專門的培訓學習、考試、考核等計劃和記錄。
2.7《計劃》下發後,教育培訓中心組織全礦幹部職工進行統一考試,不參加考試或考試不及格的人員禁止入井作業,重新停工學習培訓。
2.8《計劃》的學習培訓工作由教育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及考試。
2.9《計劃》在每個季度開始前15天,礦總工程師根據礦井自然條件和采掘工程的變化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修改和補充。礦井生產係統有重大變化時,也應隨時對《計劃》進行及時修訂補充。修訂補充的內容,必須組織職工重新學習。
2.10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礦井救災演習,對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必須采取措施立即整改。
3附則
3.1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13 入井人員檢身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強化***(以下簡稱***)井上、井下管理,規範入井檢身和升井、入井人員管理,特製定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入井人員管理。
2入井檢身相關管理規定
2.1班長帶領工人入井首先到檢身處填寫本班應入井人數,且本班人員隻準在一個井筒同一檢身處入井接受檢身登記。
2.2凡入井人員都必須主動接受井口檢身人員的檢查,否則不準入井。
2.3井口建立入井人員管理牌板,並設專人負責升入井人員的領證和人數清點工作,必須執行入井交入井證,升井後領取入井證的管理辦法。
2.4當班檢身員交班前向礦調度室彙報入井、升井人數,有沒升井的說明原因,升井後向調度室彙報。檢查記錄裝訂成冊存檔備查。
2.5本礦職工入井費按檢身記錄中下井次數上報。
3入井檢身內容
3.1入井人員衣、帽、鞋穿戴是否整齊。
3.2入井人員是否按規定佩戴完好的礦燈和自救器。
3.3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及非防爆電子產品入井。
3.4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
3.5入井前嚴禁喝酒。
4考核規定
4.1凡入井人員必須遵守以上規定,否則按“三違”論處(發現一次,對責任者罰款100元),特別是入井帶煙、火機和井下吸煙者罰款1000元,並予以開除。
4.2安通部負責監管檢身人員,發現不負責漏檢一次罰100元,擅自脫崗一次罰500元。
4.3施工隊沒給應有職工佩帶自救器並強迫職工入井每發現一人次罰款1000元。
5附則
5.1本製度由安通部製定、負責解釋。
5.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14 安全生產舉報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了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的合法權益,遏製違章行為,有效地製止違章作業和拒絕違章指揮,維護職工的生命安全,特製定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的安全生產舉報管理。
2管理內容
2.1有下列情況者予以舉報。
2.1.1員工發現工作地點出現險情時,向礦有關領導和單位有關領導建議停止工作,
撤離危險地點,單位領導沒有及時作出決定的。
2.1.2對職工沒有進行安全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的安全培訓,也沒有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就安排上崗作業的。
2.1.3作業地點沒有安全技術措施或未貫徹學習就安排職工進行作業的有關領導。
2.1.4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不安全因素就強令職工冒險作業的各級人員。
2.1.5不按規程或有關措施要求進行作業的人員。
2.1.6對職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重大隱患,要求解決而沒得到解決的。
2.1.7礦給職工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
2.1.8事故隱患或重大事故隱患,要求限期整改而沒有及時整改又沒有經有關部門驗收就投入生產的或不具備開工條件就擅自開工生產的。
2.1.9對現場跟班的安檢人員,工作不認真負責,不及時製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的。
2.1.10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有違法行為及安檢人員的拘私舞弊行為的。
3考核
3.1***對舉報人員,針對舉報行為及貢獻大小給予100一1000元的獎勵。
3.2對忽視安全生產、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按照***事故責任追究製度予以追究,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4附則
4.1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4.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15 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規範***全體員工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操作,切實維護員工的切身利益不受傷害,特製度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員工的安全操作管理。
2管理內容
2.1安全操作規程編製的依據:
2.1.1現行的國家、行業安全技術標準和規範、安全規程等。
2.1.2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工作原理資料,以及設計、製造資料。
2.1.3曾經出現過的危險、事故案例及與本項操作有關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2.1.4作業環境條件、工作製度、安全生產責任製等。
2.1.5其他有關要求。
2.2安全操作規程的編製內容:
2.2.1操作前的準備,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檢查,機器設備和環境應該處於什麼狀態,應該做哪些調整,準備哪些工具等。
2.2.2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要求,應該和禁止穿戴的防護用品種類,以及如何穿戴等。
2.2.3操作的先後順序、方式。
2.2.4操作過程中機器設各的狀態。
2.2.5操作過程需要進行哪些測試和調整,如何調整。
2.2.6操作人員所處的位置和操作時的規範姿勢。
2.2.7操作過程中有哪些必須禁止的行為。
2.2.8一些特殊要求。
2.2.9異常情況如何處理。
2.2.10其他要求。
2.3建立安全操作規程學習製度
2.3.1建立安全操作規程學習製度,是保證安全操作規程實施的前提。因此,不但要在“三級”安全教育中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在企業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中,都要將安全操作規程列為重點學習內容,使員工全麵地掌握本工種和所使用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專門的安全操作規程學習製度,以保證安全操作規程的全麵落實。
2.4針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的幾項檢查。
2.4.1檢查違章行為
安全管理人員在檢查中根據安全操作規程和常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行為範例,對重
點設備、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中要注意方法,
要從愛護人、尊重人的角度出發,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章行為。同時,將違章人員納入到
安全獎懲考核範圍,對嚴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使員工遵章守紀是員工的職責,是企業
的強製行為。
2.4.2檢查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使用情況
正確穿戴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不使用或不正確穿戴防護用品是一種常
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檢查是否使用本工種規定的防護用品,穿戴是否正確,安
全防護設施是否被拆除,或是否被錯誤使用。
2.4.3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2.4.3.1對特種作業人員檢查的重點是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及複審教育是否按規定進行、是否有非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是否有違章行為等。
2.4.3.2檢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率。在檢查中可以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等。
2.4.4檢查員工掌握安全操作規程情況
2.4.4.1檢查可以采用現場檢查和筆答考試兩種方法。
2.4.4.2現場檢查的方法是:讓員工從頭開始操作,直到這項工作結束為止,檢查人員利用事先製定好的檢查表,逐項進行打分,對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檢查結束後,可以在現場進行糾正。
3附則
3.1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3.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16 管理人員下井帶班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3號令)的文件精神,以及集團公司有關領導幹部下井帶班的相關規定,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各級領導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有效製止違章行為確保安全生產,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1.2.1礦級領導帶班人員範圍: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
1.2.2采掘區隊帶班人員範圍:必須是經礦上任命的采掘工程技術人員以上的副科級管理人員。
1.2.3機關生產管理科室:工程技術人員以上的管理人員。
1.2.4 各輔助單位:由礦上任命的工程技術人員以上的副科級管理人員。(原則上不跟班入井,但必須每天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以上的副級管理人員深入現場檢查工作,遇到特殊情況必須現場跟班。)
1.3責任劃分
1.3.1下井跟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責任,切實把握當班井下安全生產,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巡查,及時發現和組織排除安全隱患。及時製止違章行為,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3.2下井跟班人員必須與當班員工一起入井,一起升井。加強班始班末的安全管理,隨時對班組執行有關安全製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1.3.3 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下井帶班工作計劃的安排。礦領導如出差、開會、休假等不能帶班的,必須提前通知調度室做好相關記錄,由調度室具體安排其他人員替班,確保每班至少有一名礦領導帶班。采掘區隊,如有事不能跟班的,由本單位協調其他人員帶班並彙報調度室做好相關記錄。
1.3.4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將本班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對下一班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及建議等,填記在交接班記錄簿中,同時在帶班記錄上如實填寫本班的安全生產現場情況。
2管理要求
2.1 礦領導帶班每班在井下必須向礦調度室至少彙報二次安全生產情況。
2.2 調度室施行領導幹部下井跟班掛牌管理製度,下井跟班前到調度室進行掛牌彙報並認真填寫入井記錄。
2.3 采掘區隊幹部下井跟班實行“三彙報”製度。即:入井到達作業現場後、班中施工過程中、升井前均在井下現場利用直通電話向礦調度室彙報現場位置和作業情況(特殊情況隨時彙報),調度員通過來電顯示確認其具體位置並認真記錄入井人員彙報內容。
2.4 領導幹部跟班升井後到調度室摘牌並認真填寫值班、帶班記錄和所查隱患。
2.5 建立幹部跟班下井檔案管理製度。由調度室負責管理領導幹部跟班下井彙報記錄和值班跟班台賬。
2.6備注:由於目前2#井直通電話無法與調度室聯通,掘二隊幹部必須執行“二彙報”製度。(即:入井前、升井後。)
3相關規定及考核
3.1 礦調度室建立礦領導帶班專項記錄本。認真填寫彙報時間、內容,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及生產情況。礦調度室按時向集團調度中心彙報。礦領導帶班人少彙報一次罰款100元,不報者罰款500元,空崗按擅離職守從重處罰。
3.2 由礦調度員會同安通部對帶班人員進行考核,報礦長審定後執行。
3.3 每月30日前由礦調度室對礦領導帶班人員的帶班日期、班次進行安排,並發給每一位帶班人員,以便帶班人員安排好日常工作。
3.4 每天晨會開始前,由調度室通知今天早班、中班、次日夜班帶班及總值班領導人員名單。
3.5 各采掘區隊,在每月28日前將下月技術員以上的副科級管理人員入井跟班、值班表報調度室,逾期不報的單位對其隊長罰款200元。
3.6調度室根據礦領導、機關科室、采掘區隊及輔助單位領導幹部入井彙報的實際天數,報分管領導審批後送人力資源科報當月入井費。
3.7 采掘區隊帶班人員擅離職守,一次罰款500元,無故未完成帶班時間的,罰款200元/次。
3.8 采掘區隊帶班人員未能與員工同入井同升井的,一律按違章論處,並視其情節輕重,必要時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責任追究》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3.9 采掘區隊帶班人員未填寫帶班記錄、交接班記錄的,罰款50元/次。
4附則
4.1本製度由調度室負責解釋。
4.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17 安全質量管理處罰規定
1總則
1.1目的
為確保***職工人身安全,把好質量關,嚴格責任界限,特製訂本規定。
1.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安全質量的管理。
2考核內容
2.1未畫巷道輪廓線進行打眼,當班安監員未製止,一次罰款20元。
2.2周邊眼距超過400mm未要求補打,一處罰款20元。
2.3未敲幫問頂有人進入工作麵未製止,一次罰款20元。
2.4錨杆角度、外露、間距、質量有一處不合格,未要求補打的,一根罰款10元。
2.5錨杆托板不貼岩麵未要求處理的,一個罰款10元。
2.6錨網未扣扣相連,當班安監員未要求補連,一扣罰款1元。
2.7工作麵無找頂工具,一次罰款10元。
2.8不使用木質炮棍的,一次罰款10元。
2.9井下炸藥、雷管未分開儲存或上鎖或與爆破地點距離不符合規定,當班安監員未要求整改,一次罰款50元。
2.10放炮距離不夠或放炮線不符合規定,未要求立即整改,一次罰款50元。
2.11放炮未拉警戒線或未掛警示牌、未鳴笛,安監員未製止,一次罰款100元。
2.12未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安監員未製止,一次罰款100元。
2.13未按規定使用炮泥,當班安監員未製止,一次罰款50元。
2.14一處電纜、信號線吊掛不整齊(成巷後),被檢查人員通報,一處罰款10元。
2.15操作按鈕未按規定固定吊掛,未要求整改,一次罰款10元。
2.16耙鬥機、噴漿機、刮板機、綜掘機停機未斷電閉鎖,當班安監員未要求整改,一次罰款50元。
2.17小絞車或耙鬥機鋼絲繩打結未要求處理,一次罰款20元。
2.18運輸係統聲光信號不齊全未要求處理,一次罰款10元。
2.19運輸機儲帶倉或機尾未設防護網未要求處理,一次罰款20元。
2.20綜掘機照明不良好,操作手柄或按鈕不靈活未要求處理,一次罰款20元。
2.21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當班安監員未查出或未製止其作業,一次罰款20元。
2.22綜掘機未發出信號或未撤人開始運行,安監員未製止,一次罰款50元。
2.23綜掘機停機前切割頭未落地或停機後未斷電閉鎖,安監員未要求整改,一次罰款50元。
2.24綜掘機切割頭、切割臂上有人作業未製止,一次罰款50元。
2.25耙鬥機防護欄、地錨、卡軌器鋼絲繩等不符合規定未要求處理,一處罰款20元。
2.26安全門不合格或未關閉當班安監員未要求處理,一次罰款20元。
2.27風筒有破口、接露造成工作麵風量過小未要求處理,一次罰款20元。
2.28風筒與工作麵距離不符合規定未要求立即處理,一次罰款20元。
2.29文明生產不合格被礦檢查人員通報,一處罰款20元。
2.30發現嚴重“三違”行為未製止,一次罰款50元。(蹬鉤、蹬皮帶、扒車,不安全帽、自救器,擅自進入盲巷,井下帶煙火、無措施使用電、氧、氣焊等)。
2.31未製止入井未登記或未交入井證人員者,一次罰款10元。
2.32在井口20米範圍內吸煙或見他人吸煙而未製止,一次罰款100元。
2.33酒後入井或他人酒後入井未製止,一次罰款100元。
2.34他人睡崗未處理或自己睡崗,一次罰款100元。
2.35不按時、規範填寫交接班記錄,一次罰款20元。
2.36未按規定交接班,一次罰款100元。
2.37早升井或晚入井,一次罰款100元。
2.38開會(請假、休假除外)不到的罰款50元(包括遲到20分鍾以上的),遲到20分鍾以內罰款10元。
2.39不認真學習並抄寫“每日一題”,一次罰款10元。
2.40“每月一考”不及格一次罰款20元,補考仍不及格罰款50元。
2.41不積極打掃宿舍、會議室衛生或破壞公共場所衛生,一次罰款10元。
2.42宿舍衛生不合格被檢查人員通報,一次罰款50元。被處罰的按處罰金額的2倍進行追加處罰。
2.43本規定隻適用於安通部,若出現以上款項未規定的情況,按責任大小進行適當處罰。
3附則
3.1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3.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18 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了有效防止***(以下簡稱***)各類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安全事故的各級責任者,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製定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追究管理。
2管理內容
2.1凡***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電運輸事故、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或事故後果輕微但性質嚴重的事故,依據本製度予以責任追究,事故責任者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2.2安全事故的分類與定性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3各區隊、科室正職對所轄範圍安全生產工作負第一責任,應采取確保措施,實施安全管理,並對事故發生後的調查、分析、處理負責。
2.4各區隊、科室第一責任者必須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事故防範與隱患整改工作。
2.5凡發生各類事故,必須首先追究領導責任,由區隊、科室的負責人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報礦安通部,由安通部形成文字詳實的事故報告,提交礦安全辦公會議。
3管理要求
3.1不論發生何類事故,事故現場負責人都應按照事故彙報程序規定及時進行彙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嚴禁隱瞞、虛報、推遲報事故,否則經核實,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500元罰款,對事故單位負責人給予200-500元經濟處罰。
3.2對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履行職責而未履行、導致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至撤職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3.3井下生產單位月內發生2起以上輕傷事故或累計事故次數超過2起者,地麵超過1起輕傷事故者,給予事故單位1000-5000元罰款。
3.4井下發生重傷事故、二級非傷亡事故或重大機電運輸事故,依事故責任大小,對直接責任者給予不少於1000元的罰款;對事故的其它責任人員給予1000-2000元的罰款;對事故單位的負責人給予1000-3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5000元罰款。
3.5井下發生死亡事故,地麵發生重傷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者予以1000-5000元罰款,事故單位10000元罰款。
4附則
4.1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4.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19 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規範***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特製定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
2管理內容
2.1事故調查
各單位發生事故後,現場跟班幹部(或班長),必須在10分鍾內用電話向礦調度和安質科彙報,以便地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彙報內容:出事地點、時間、事故的性質、人員的具體受傷情況等)。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事故電話後,必須在5分鍾內通知礦值班領導,礦領導核定情況後,根據事故級別向上級機關彙報,組織搶救工作。安全監察部值班人員接到事故電話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勘查,掌握第一手資料。
2.2事故追查
對每一起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追查。輕傷事故由事故單位自行組織追查,安通部參加。重傷以上及非傷亡事故由安通部組織,調度室、生產技術科、動力科、礦辦公室、事故當日礦總值班與事故有關人員參加。
2.3事故報告
事故追查結束後第二天,由事故單位寫出報告,事故責任者寫出書麵檢查一並交安通部。事故報告內容如下:
2.3.1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2.3.2事故發生單位;
2.3.3事故發生地點;
2.3.4事故詳細經過;
2.3.5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籍貫、文化程度;
2.3.6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受過何等安全教育;
2.3.7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間接原因);
2.3.8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的防範措施。
2.4事故處理
事故發生後一周內,由安通部提出事故報告,提交礦會議研究處理。
3附則
3.1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3.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20 反“三違”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各區隊、科室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消除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以下簡稱“三違”)的現象,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狠抓“三違”,特製度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京盛那煤礦對“三違”行為的界定和處罰。
2處罰管理
2.1所抓“三違”按集團公司《“三違”處罰製度》執行。
2.2對查出的“三違”現象必須填寫“三違處罰通知書”(一式三份),被處罰單位一份,人力資源科一份,安通部一份。
2.3***查出的“三違”由安通部統一登記、建立台賬。
2.4各區隊、科室每月發生的“三違”現象由安通部進行考核。
2.5對“三違”人員的處罰,無論任何人、任何部門都無權取消或更改處罰結果。
3抓“三違”規定
3.1***技術科、保衛消防科、裝備動力科負責人每月至少糾正1人次“三違”行為,月末報安通部。
3.2***安通部每月對抓“三違”情況進行考評。
4附則
4.1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4.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21 幹部值班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日常生產管理和責任,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影響,確保***安全、生產正常有序進行,特製訂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的安全生產值班管理。
2管理內容
2.1值班人員
2.1.1礦總值班所有人員。
2.1.2各區隊值班:必須是技術員以上管理人員,其它人員一律視為非值班人員。
2.2值班安排
2.2.1礦總值班由礦調度室在每周三前排出下周值班表,並分送各個值班人員。
2.2.2各區隊由各單位在每月28日前將下月值班表報礦調度室。
2.3值班時間
當日早8:00時至第二天早8:00時。
2.4值班的任務和責任
2.4.1在礦長、副礦長的直接領導下,下達生產命令、指示,並負責檢查命令、指示的落實情況,對值班期間的安全、質量、任務、文明生產負全麵責任。
2.4.2組織、指揮當天生產,及時、準確保全礦或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正常運行。
2.4.3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了解安全、質量、生產的全過程,準確處理安全與生產間的關係,及時處理安全隱患和各類事故,減少事故,減少事故影響,確保當天任務的完成。
2.4.4發生事故,要立即趕赴現場,了解。掌握第一手資料,采取措施控製事故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傷亡和損失。
2.5總值班人員權限
2.5.1有權代表礦長下達生產、安全方麵行政命令。
2.5.2有權指揮全礦或本單位的生產,安全方麵的行政命令。
2.5.3有權臨時調度礦或本單位的人力、物力以及設備、車輛。
2.6值班工作製度
2.6.1礦總值班必須每天早8:00,在礦調度室進行交接班,晚8:00到礦調度室彙報到崗情況。
2.6.2各區隊值班人員每班必須向礦調度室彙報,並由調度員進行值班考勤,每晚7:30-8:00前必須到崗,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2.6.3值班人員要按時上崗,忠於職守,善始善終。對無故不參加值班並未請假人員,每次罰款100元。
2.6.4值班人員對生產中發生的問題和事故隱患要積極處理,本單位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彙報礦調度室,礦總值班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向礦長請示。
2.6.5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因工作需要時間離開時,必須向礦值班調度員交待去向。如由事不能值班時,礦總值班必須向生產礦長和調度主任請假。
2.6.6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記錄,對一時不能處理或正在處理的問題,必須在交接班時向下班人員交待清楚,並寫到記錄上。
2.6.7值班人員必須克己奉公,不能亂用權力,亂發指示、號令。
2.6.8礦調度室每班要對施工單位值班幹部進行2次以上的不定時調問,監督檢查上崗情況。
2.6.9區隊值班人員的考核,由調度室每月考核。
3附則
3.1本製度由調度室負責解釋。
3.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22 火工品管理規定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火工品的管理,避免火工品的亂扔亂放、被盜、丟失、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維護社會治安,特製定本規定。
1.2適用範圍
本規定管理適用於***火工品的管理。
2管理內容
2.1凡運送、發放、領取和使用火藥、雷管,必須選派政治可靠,工作責任心強、堅持原則、作風正派的人擔任、各單位的放炮員名單要報礦安通部和保衛部門審查同意並經考試合格,發給合格證,方準擔任放炮工作。
2.2各單位要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火藥和井下放炮的有關規定,按規定要分期分批舉辦培訓班,熟悉火工品和放炮的規定,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
2.3火藥庫要設置圍牆,並要由經濟民警和庫管人員晝夜值班,護衛火工品,庫房門、窗要嚴密牢靠,庫房要上鎖,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火藥庫。
2.4火藥、雷管運送,必須按有關規定押送和存放,井下運送必須按規定使用火藥和雷管的專用箱,專用箱必須加蓋加鎖。雷管在使用之前必須進行導通試驗。
2.5火藥、雷管發放必須根據當班計劃嚴格控製,並要由當班隊長簽字,方能領取。庫房發放員在發放火藥、雷管時,要領藥人員、雷管、隊組三對號,才能允許發放,發放時對火藥、雷管的種類、數量要認真進行登記,退庫的火藥、雷管經核對後,注明銷賬,嚴禁將剩餘的火藥、雷管在井下亂扔、亂放或帶回更衣室、宿舍內。
2.6雷管必須進行編號並做到每個放炮員專人專號。
2.7放炮員必須使用專用安全容器領取、運送、存放火藥、雷管,木製箱必須加蓋加鎖,製作引藥工作必須在指定地點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裝藥後,剩下的火藥、雷管必須分別放入火藥、雷管箱內,並要由放炮員親自上鎖,鑰匙不得轉交他人,如未按照相關規定對火工品進行運輸或者存儲,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2.8放炮員、發放員、庫房保管員不得將火藥、雷管私自借他人或其它單位,外借調火藥、雷管,必須井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於私自存儲火工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詳見《***火工品考核管理辦法》。
2.9各施工隊必須嚴格執行所在單位的火藥、雷管使用管理製度,如有違章作業,視其情節嚴肅處理。
2.10如發現工作麵、老塘、舊巷、公共場所和私人家裏有火藥、雷管,要及時向保衛部門報告。
2.11對失效的火藥、雷管禁止亂扔亂放,處理失效的火藥、雷管,必須製定專門的全措施,報礦長批準,同時應在保衛和安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處理。
3附則
3.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23工傷事故管理製度
1 總則
1.1 目的
為了規範***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管理,維護工傷員工的合法權益,參照國家《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特製訂本製度。
1.2 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各單位的工傷管理。
1.3 職責
1.3.1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形成事故報告,上報安通部。安通部負責對事故報告的審核及上報。
1.3.2 安通部負責各單位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建立工傷事故及工傷人員檔案。
1.3.3 人力資源科負責工傷保險的申報和辦理。
2 工傷事故的報告
2.1 發生傷亡事故,事故現場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或主管領導立即向集團公司調度中心和安監部彙報。調度中心向集團公司有關領導彙報事故情況。
2.2 發生傷亡事故,礦按規定向屬地煤礦安監局報告,其他事故單位首先上報集團公司安監部,由安監部按有關規定向屬地安監部門報告。
2.3 凡隱瞞不報或不按時上報,礦將追究該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4 發生各類工傷事故,所在單位必須在2小時內向安通部、人力資源科速報。人力資源科必須在事故發生4小時內,向屬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
2.5 發生傷亡、重大非傷亡事故的單位要迅速采取措施搶救人員,保護財產。現場指揮人員必須隨時向調度室報告事故搶救和處理情況。
2.6 員工發生輕傷事故,所在單位領導要親自主持事故分析會議,形成事故追查報告,填寫《***工傷(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處理統計表》。在三日內一並報安通部。凡不符合上述手續或延期不辦者,安通部按相關製度進行考核。
3 發生重傷事故
3.1 發生重傷事故後要立即彙報調度室,調度室向領導彙報的同時,向集團公司調度中心彙報。事故單位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勘查,為事故調查、分析提供依據,
3.2 安通部及事故單位領導要親自主持事故追查會,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提出整改防範措施,並在7日內完成事故的調查處理,將事故報告上報集團安監部。
3.3 經醫院確診,傷員傷害程度符合國家規定的重傷事故範圍,事故單位要填報《寶豐能源集團工傷(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處理統計表》,連同現場勘察記錄、事故分析會議記錄一並報集團安監部。
3.4 員工在生產活動中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或突發疾病,要嚴格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執行,上報集團安監部、人力資源部審查,集團公司領導審批,屬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經辦機構認定批準後,方可承認其工傷。
4 工傷事故報告內容
4.1 死亡(重傷)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4.1.1 企業詳細名稱
4.1.2 分級隸屬關係
4.1.3 發生事故的單位、日期、地點(草圖)
4.1.4 事故類別
4.1.5 事故傷亡情況
4.1.6 事故影響範圍
4.1.7 事故損失(影響時間,影響生產及損失價值)
4.1.8 事故經過
4.1.9 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
4.1.10 事故教訓及改進(防範)措施
4.1.11 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1.12 參加調查的單位、人員、職務等
4.2 重傷(死亡)事故報告由事故單位填寫,事故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
4.3 寧夏安全生產監督局(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由事故單位負責落實和實施。公司有關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5 工傷事故統計
5.1 發生傷亡事故後,事故單位要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類別、統計原因、統計範圍、經濟損失、傷亡人員的傷害程度都要統計清楚,認真填寫事故統計報表。
6 工傷認定的資料
6.1 工傷認定必須具備下列資料:
6.1.1 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因工傷(亡)認定表,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6.1.2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6.1.3 事故傷害調查報告。
6.1.4 出診醫院機構的診斷報告或診斷證明及相關生化物理檢查報告。
6.1.5 受傷害人身份證複印件及醫療證等有關證件。
6.1.6 職工發生交通事故認定工傷的,必須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處理決定及情況調查等為依據。
6.2 各單位在辦理工傷及工傷認定工作過程中,不得漏報、瞞報,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或查出,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個人的責任。
6.3 屬地勞動保障部門,集團安監部等部門,根據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時,各用人單位及相關部門和員工要積極配合。
6.4 員工發生工傷後,本人或直係親屬與用人單位對確定的工傷有異議時,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7 工傷檔案管理
安通部要建立工傷人員檔案,填寫工傷記錄,對員工工傷認定表、殘疾等級評定表、職業病複查資料和有關部門的鑒定證明等資料要入檔保存。
8附則
8.1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8.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24 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了規範***(以下簡稱***)在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全體員工的利益,特製度本製度。
1.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各單位的安全與利益管理。
2管理內容
根據自治區寧東管辦[2014]14號文件精神,實施全員安全績效工資製度,安全績效工資不低於員工收入的25-40%,具體考核標準按照《京盛煤業績效工資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2.1獎勵
2.1.1在排除事故隱患和搶救事故中表現突出,使員工及公司財產免受損失或減輕損失的單位或個人,給予1000元的獎勵,並報上級給予表彰。
2.1.2堅持原則,勇於抵製“三違”現象,避免了事故的發生或減輕損失者,給予800元的獎勵。
2.1.3對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質量標準化活動、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等方麵提出建議或技術革新,經實施成績顯著的員工,給予500元的獎勵。
2.1.4對舉報A類“三違”人員者,經查實給予300元的獎勵,並為其保密。
2.1.5到年底實現安全奮鬥目標,對與安全生產有關的班長及以上人員加大一次性獎勵力度。
2.1.6上述獎勵經安通部報批後執行,在安全獎勵專項資金中列支。
2.2處罰
2.2.1不論事故大小,20分鍾內必須報調度室,否則,一經發現,除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追查處理外,另對事故單位罰款1000元,並對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罰款200元。
2.2.2對人身事故的處罰。
2.2.2.1輕傷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者罰款500元,主要責任者罰款300元,事故單位負有管理責任者各罰款200元,對事故單位罰款1000元。
2.2.2.2重傷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者罰款2000元,主要責任者罰款1500元,事故單位負有管理責任者各罰款1000元,對事故單位罰款10000元。
2.2.2.3死亡事故:除執行上級的處理決定外,事故單位要負擔上級和有關部門對礦上的罰款,事故的直接責任者罰款5000元,主要責任者罰款3000元,事故單位負有管理責任者各罰款2000元。
2.2.3對非傷亡事故的處罰。
2.2.3.1一般事故或性質較惡劣的未遂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者罰款600元,主要責任者罰款400元,事故單位負有管理責任者各罰款200元,對事故單位罰款2000元。
2.2.3.2重大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者罰款2000元,主要責任者罰款1500元,事故單位負有管理責任者各罰款1000元,對事故單位罰款10000元。
2.2.3.3特大事故:除執行上級的處理決定外,事故單位要負擔上級和有關部門對礦上的罰款,事故的直接責任者罰款5000元,主要責任者罰款3000元,事故單位負有管理責任者各罰款2000元,對事故單位罰款20000元。
2.2.4火工品的管理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每丟失一發雷管罰使用單位100元,每上交一發雷管獎拾到者50元。
2.2.5凡是不嚴格執行“三大規程”、違背上級和礦上有關規定、邊反勞動紀律的人員,一律視為“三違”人員,任何人不得說情。
2.2.6對事故的責任者,需要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按國家規定和管理權限給予行政、紀律處分,觸犯刑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3附則
3.1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3.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25 職業病衛生防治管理製度
1 總則
1.1 目的
為預防、控製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促進***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務院印發《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特製訂本製度。
1.2 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所有員工。
1.3 定義
1.3.1 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工作及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並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範圍的疾病。
1.3.2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於工作場所或者解除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動者可能造成勞動損害或者影響的各類危害。
1.3.3 有害作業:是指在生產環境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影響身體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學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1.3.4 職業禁忌症:是指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遭受職業危害因素和易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情節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可能導致對他人健康構成危險的特殊生理或疾病狀態。
1.4 組織機構
煤礦成立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
組長:安全副礦長
副組長:安通部科長
成員:職能部門及所屬部門負責人
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通部,辦公室主任由安通部科長擔任。
1.5 職責分工
1.5.1 安通部
1.5.1.1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職業病防治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嚴格執行職業危害崗位員工體檢標準,並監督貫徹執行。
1.5.1.2 協助安全礦長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1.5.1.3 參與編製煤礦職業病防治規劃。
1.5.1.4 製定職業病防治教育培訓計劃並監督實施。
1.5.1.5 製定全煤礦職業健康體檢計劃。
1.5.1.6 建立職業衛生防治健康檔案。
1.5.1.7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能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的職業病危害與評價。
1.5.2 人力資源科
1.5.2.1 聯係並確定職業健康體檢衛生機構以及職業病診治醫院。
1.5.2.2 編製體檢費用、職業病診治費用計劃並組織實施。
1.5.2.3 負責對職業病患者調換崗位,安排修養。
1.5.2.4 組織職業病防治培訓。
1.5.3 工會
1.5.3.1 負責對職業病防治實行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1.5.4 各部門
1.5.4.1 是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全麵負責。
1.5.4.2 依法對員工健康承擔法律責任,保障勞動者享有健康的權益,按規定組織本單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工作。
1.5.4.3 執行職業病衛生防治管理規定。
1.5.4.4 建立本單位職業病衛生防治台賬。
1.5.4.5 執行本單位職業病防治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2 員工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2.1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2.2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複等職業病防治服務。
2.3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後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
2.4要求本單位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2.5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6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治措施的作業。
2.7參與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 職業病預防
3.1工作場所職業衛生要求:
3.1.1工作場所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強度或濃度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3.1.2有防護職業病危害相適應的設施。
3.1.3施工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3.1.4有配套的更衣間等衛生設施。
3.1.5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
3.1.6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員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3.1.7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其他規定。
3.2各部門若存在新增職業病危害因素,應當每年一次如實向安通部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項目,並接受煤礦安通部監督檢查,再由安通部統一上報集團公司安監部。
3.3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引進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必須執行職業衛生“三同時”製度,即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預評價報告應當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和勞動者健康的影響作出評價,確定危害類別和職業病防護措施。
3.4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崗位的防護設施,應當經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審查,各部門必須配備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後方可作業。
4 職業衛生現場管理與檢測
4.1有職業病危害的部門采取下列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4.1.1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責任製度。
4.1.2建立健全職業危害告知製度、申報製度和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製度。
4.1.3製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4.1.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4.1.5製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製度。
4.1.6建立健全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4.1.7製定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製度。
4.1.8製定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製度。
4.1.9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1.10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煤礦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4.1.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製度。
4.2煤礦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且提供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3 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用現場應當在醒目的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製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告知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
4.4 對可能產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應設置報警裝置、配備現場急救用品、衝洗設備;對放射工作場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貯存,必須配備防護設備和報警裝置,並對職業病防護設備、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監測其性能和防護效果,確保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4.5 如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要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任然達不到要求,必須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
4.6 各部門不得使用國家命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和材料。
4.7 各部門在安排工人作業前,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員工,不得隱瞞或欺瞞。
4.8 職業衛生教育:
4.8.1 人力資源科應製定計劃,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
4.8.2 操作人員應自覺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
4.9按國家規定各部門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勞動者接受職業健康檢查視同正常出勤。
5 職業健康監護管理
5.1 各部門應要求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操作人員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不得安排未經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操作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操作人員從事其禁忌作業。
5.2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的規定確定檢查項目和周期。
5.3公司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5.3.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危害接觸史;
5.3.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5.3.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5.3.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6 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患者管理
6.1 由***人力資源科統計報表報到集團公司,集團公司與有資質職業病診斷機構簽訂合同,承擔全集團公司職業病診斷工作。
6.2 凡在***從事有職業危害工作的員工,按相關規定必須安排進行體檢,如發現可疑症狀者,及早診治。
6.3 職業病患者,必須持有自治區疾病控製中心《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6.4 經確診的職業病患者,必須持診斷證明書到人力資源科登記,並報安通部備案。
6.5 職業病患者應到期複查,重新出具診斷證明書,到期未複查者,原診斷證明書作廢,也不再享受職業病待遇(包括經複查痊愈者)。
6.6 職業病病人治療,康複費用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7 職業健康檢查周期
7.1凡在下列部門作業作業員工體檢周期為一年:
綜掘隊(含炮掘)、綜采隊、安通部、調度室、裝別動力科、生產技術科、機電隊、運輸隊、通風隊。
7.2 以下部門員工體檢周期為兩年:
辦公室、工程管理科、物業科、物資計劃科、人力資源科。
8 附則
8.1 本製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8.2 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2.26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製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了規範***特種作業人員員工管理,提高特種作業人員技能水平,確保特種作業安全,特製訂本製度。
1.2定義
1.2.1特種作業是指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1.2.2特種作業人員的範圍:
1.2.2.1變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工,井下電鉗工。
1.2.2.2電焊工、切割工。
1.2.2.3電機車司機、架空乘人器操作工、起重機械司機、信號工。
1.2.2.4鍋爐操作工、水質化驗員。
1.2.2.5井下爆破工。
1.2.2.6主扇風機操作工、空壓機操作工、瓦斯檢驗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2.2.7水泵工。
1.2.2.8電器設備防爆檢查工、安全檢查工。
1.2.2.9主提升機操作工、皮帶機操作工、把鉤工。
1.2.2.10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給煤機司機、刮板機司機、破碎機司機
1.2.2.11礦山救護作業人員。
1.2.2.12火工品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3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
1.4職責
1.4.1人力資源科
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核崗定編、申報、人員需求、培訓(取證∕複征)計劃的申報及培訓管理。
1.4.2安通部
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計劃的審核及監督管理。
2管理內容
2.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2.1.1年滿18周歲。
2.1.2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1.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身體健康,按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證。
2.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
2.2.1人力資源科根據各區隊、科室的實際工作需要,於每月25日前,將***《特種作業人員計劃培訓取證∕複審報審表》,經主管礦領導審核、礦長批準,報安監部複核後,於月末前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2.2.2各區隊、科室應為參加培訓的人員提供必需的學習時間,以確保培訓質量。
2.2.3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培訓,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補培訓、補考費用。
2.3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規定。
2.3.1特種作業人員必需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作業過程中,必需嚴格遵守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
3附則
3.1本製度由安通部負責解釋。
3.2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部分 安全生產責任製及崗位職責
第一章 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製
2.1.1 綜合辦公室安全生產責任製
1、組織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法規,樹立遵章守紀,自覺反“三違”的好風氣。
2、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製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落實各部門、各崗位在安全生產中的責任和獎懲辦法。
3、督促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結合實際情況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安全裝備,落實隱患整改,改善勞動條件,不斷提高全礦的抗災能力。
4、有計劃的組織職工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提高職工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
5、定期組織全礦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6、製定全礦安全生產的進期目標和長期規劃以及實現目標、規劃的措施和檢查方法。
7、對本礦發生的安全傷亡事故按規定及時統計、上報,及時組織調查,分析和處理,並做到“四不放過”。
8、建立健全有關安全生產的記錄和檔案資料。
9、根據本礦實際情況配備專職安全人員,保證礦山安全工作的正常發展。
按時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做好會議記錄和存檔管理,並抓好有關會議精神的落實。
10、嚴格遵照招待所管理製度,強化工作人員的安全和服
務意識,確保接待熱情和服務周密。
11、 加強檔案室管理工作,指導督促檔案員按時保質完成組卷歸檔工作,並積極提供利用。 本著“禮貌、熱情、周密、務實、節儉”的原則,加強對外接待管理,確保規範有序。
負責營造一個安全、穩定、良好的生活、生產環境,確保職工身心健康。
負責礦井通訊、交通的日常安全工作。
2.1.2後勤保衛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礦委的正確領導下,對廣大員工進行法律知識及礦規礦紀宣傳教育。
2.維護礦區安全生產、生活秩序,保證礦區財產不受損失和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
3.預防和製止刑事、治安案件發生,調解民事糾紛。
4.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自然災害、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5.嚴格火工品和消防器材管理,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安全大檢查,查出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礦委。
6.做好外來人員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職工檔案。
7.協助公安機關打擊一切非法擾亂我礦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不法分子。
8.做好礦井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配合各職能部門搞好內部管理工作,服務一線生產。
2.1.3 財務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
2、負責全礦的財、物管理工作。
3、參加製定和貫徹落實礦井長長遠規劃和年、季、月度安全生產計劃,製定落實開支計劃,確保生產所需。
4、認真做好財務核算、成本核算,做到財務的日清月結,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嚴格倉庫物資的出入庫手續。
5、按照礦井年度安全生產指標,采購和發放勞保護品。
6、按規定要求足額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並做到專款專用,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保證隱患整改項目費用到位。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礦規定,處理好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關係。
2.1.4 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1、根據國家勞動人事政策和集團發展規劃,負責製訂集團統一的勞動人事管理製度。
2、負責規範集團各單位的勞動人事業務,督促下屬嚴格遵守集團人力資源管理製度,圓滿完成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
3、根據各單位人力資源需求,負責統一辦理各類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機關工作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的招聘、錄用以及在職員工的調配、辭退等項工作。
4、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實行勞動合同管理。
5、建立人才儲備庫,做好人才的培養、考核和使用,尤其對高校畢業生要做好傳幫帶工作。
6、負責薪酬設置和定崗定編工作。
7、負責集團機關工作人員的考勤管理,並對各單位的工資發放報表逐月審核,未經審核簽章不予發放工資。
8、負責審核、彙總各單位的人事勞動統計報表,並編製集團人事勞動年報。
9、負責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工傷等)的業務工作。
10、負責新員工入職培訓的組織和實施。
11、負責員工勞動技能等級鑒定工作。
12、負責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聘任工作,並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進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13、負責管理集團機關工作人員、各子公司副科(隊)以上幹部和高校大專以上畢業生的人事檔案,並建立健全集團勞動人事資料庫。
14、負責製訂員工職業健康管理和勞保福利管理的內部規定,並督促相關部門做好這項工作。
15、負責與所在單位共同處置工傷,並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認定,落實工傷保險待遇等。
1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人力資源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主持本部門全麵工作,帶領部門工作人員圓滿完成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
2、負責規範各單位的勞動人事業務,並解決業務疑難問題。
3、負責製訂全集團勞動人事管理製度,並付諸實施。
4、負責薪酬設置和定崗定編工作。
5、負責各類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機關工作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的招聘、錄用、以及在職員工的調配、辭退等工作。人事變動事項,須提交集團總經理決定後辦理。
6、負責員工入職培訓的指導工作。
7、指導工作人員做好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工作,並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進行年度考核。
8、督促專職人員做好生產工人的勞動技能等級鑒定工作。
9、負責各單位工資報表和社會保險各類報表的審核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業務幹事安全生產責任製
1、承辦薪酬設置事宜。
2、承辦進編員工招聘、錄用的現場組織和實施。
3、承辦工資報表的收集、複核和彙總工作。
4、協助部門領導處理對外業務性事務。
5、定期檢查獎懲製度的執行情況,並提出存在問題及糾正措施。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四、社保幹事安全生產責任製
1、做好員工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的業務工作。
2、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做好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3、承辦員工職業健康管理事項和員工勞動能力鑒定事宜。
4、檢查和落實員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5、承辦工傷認定事項,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職教幹事安全生產責任製
1、承辦集團職業技術學校的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2、承辦員工素質教育培訓工作。
3、承辦定崗定編事宜。
4、承辦專業技術人員晉升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工作。
5、承辦生產工人勞動技能等級鑒定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內務幹事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收集、管理集團機關工作人員和子公司副隊以上幹部的人事檔案和建立、管理集團勞動人事資料庫。
2、承辦進編員工的招聘錄用、調配和辭退手續,並辦理各單位臨時用工備案的相關事宜。
3、按要求填報集團機關工資發放表和集團勞動人事統計報表。
4、做好上級或外來人員的業務接待工作。
5、負責本部門環境衛生管理。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6、完成領導交辦的一切工作。
2.1.5 企業管理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執行健康、安全與環保的法規、標準,把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納入企業管理之中。
2.在編製生產經營計劃及發展戰略規劃時,應有安全生產方麵的內容和目標。
3.在各項工程建設項目中,為確保安全設施及設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留足資金。
4.參與對基建工程、生產維修項目、擴建、改造施工過程的安全檢查。
5.嚴格審查產品外銷的安全運營手續,並會同有關部門對銷售設施、設備、地點、人員和製度,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6.在進行企業基層單位達標評定中,把安全工作列為首要評定條件。
2.1.6 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學習和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等規定。
2、負責落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辦法,做好工作質量、工程質量、現場文明衛生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確保礦井達標驗收。
3、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各專業、各職能部門達標工作的監督考核和組織檢查驗收工作。
4、保證我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運行,及時分析、處理存在的問題。
5、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查處現場存在的問題,隨時掌握采掘工作麵的檢查驗收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6、積極組織安全質量標準化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下發“五定表”進行閉合管理。
7、定期做好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彙總工作,及時收集整理安全質量標準化方麵的資料。
2.2.7安監科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檢查監督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煤礦三大規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製、各項安全製度執行情況。
2.負責組織全礦安全大檢查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負責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的監督執行,對各單位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把關審批和監督實施。
4.負責礦井生產中各類重大事故的搶救工作,及時組織事故調查,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提出最終事故算是意見和報告。
5.負責全礦職工的安全教育及培訓。
6.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並製定具體措施或實施辦法。
7.負責各項安全規則的製定及督查落實。
8.負責按時填寫分管範圍內的記錄台帳,繪製《監控》《通風》《避災》係統、路線圖。
9.負責火工品的審批登記,督查落實領、用、退製度。
10.負責布置完善監控設施,保證監控正常運轉。
11.負責安全儀器、儀表的調校、維修及保管。
12.負責協同其他單位對鍋爐壓力容氣、危險化學物品進行安全監督。
13.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的督查及處理。
14.負責組織召開礦井安全例會。
15.負責分管基層隊的內業考核工作。
2.1.8 調度室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全礦日常安全生產調度指揮工作,及時指揮排除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隱患,協助礦長指揮搶救重大事故。
2.傳達、貫徹上級對安全工作的緊急指示、命令、通知、決議和礦委的決定,並監督執行。
3.積極協調各單位縮短影響生產時間,作好機電設備的搶修工作,抓好工程質量的現場管理,確保完成全年的計劃生產任務。
4.負責井下電話通訊線路設備的檢修維護,繪製通訊係統圖,保證電話暢通。
5.參加全礦各類事故的調查工作,並作好追查分析。
6.參加全礦檢修計劃的編製,掌握檢修進度。
7.負責井下煤質控製和管理。
8.負責井下文明衛生監督、檢查。
9.負責回采率統計報表的管理。
10.負責組織召開班前調度會。
11.負責各隊相關內業工作的監督管理與考核。
12.負責生產用才料的計劃、實施、及考核、監督落實。
13、負責本礦出勤的監督檢查,嚴格把關。
14.負責幹部入井的監督、管理和統計。
15.負責零點崗情況的監督管理。
16.參加礦組織的各項勞動競賽和相關工作。
2.1.9 工程技術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礦井生產技術管理,合理安排采掘計劃及采掘接替,三個煤量達到國家標準。
2.按照質量標準化標準,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製度,負責組織工程質量的檢查、抽查、驗收。
3.負責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不斷提高技術管理水平。
4.負責礦井工程設計及現場標定工作。
5.負責審批有關作業規程和措施,並監督其貫徹實施。
6.負責礦井地測工作,掌握地質煤厚變化,做好地質資料收集,地質編錄和地質預報,做好尋線控製及巷道貫通測量,負責采麵回采率考核。
7.做好各種礦圖的填繪及交換更新工作。
8.負責井下“三鐵”物資管理。
9.負責職工工程技術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工程技術比武練兵。
10.組織參加工程事故分析。
11.指導區隊建立健全工程技術管理製度,並對其內業管理進行考核。
12.負責其它項目的測量工作。
2.1.10 機電動力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機電設備主和要配件的管理,驗收及調配工作。
2.落實礦井上、下機電設備包機檢查製度。
3.負責機電設備預防性檢修計劃及長期發展規劃。
4.負責機電係統職工培訓及業務檢查與考核工作。
5.組織礦井各項機電安裝任務。
6.及時組織處理分析追查有關機電事故及責任。
7.負責審核采掘工作麵機電係統作業規程。
8.組織機電職工技術比武和勞動競賽,對新技術新工藝進行推廣使用。
2.1.11 地測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認真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按時完成探放水任務,確保安全生產。
3.建立健全業務保安各崗位責任製,開展反“三違”活動。
4.必須按照探放水作業規程,探放水安全措施進行作業;認真做好探放水記錄,探放水前,工作麵必須加固並打好密閉。
5.根據排水能力,采取有計劃的放水,並做好排好清理水溝等工作,保證安全放水。
6.在探、放水工作過程中,不斷了解掌握情況,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7.管理好探放水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確保探放水都能正常運轉。
8.組織全班職工學習專業技術,不斷提高探放水人員的素質。
9.做好探放水工作的統計、分析、預測和預報工作,保證人員、物資、機構、領導四固定。
2.1.12 采煤隊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煤礦《三大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落實各項管理製度。
2.負責製定、完善、落實本隊安全生產及各項施工措施的編製。
3.負責組織對本隊職工的各項安全知識培訓和安全活動。
4.負責采煤質量標準化實施工作。
5.負責組織自查自糾,積極度主動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6.負責對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隱患按“四定”原則嚴格落實,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7.當礦井發生災害時,服從統一調度,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8.負責本單位火工品領、用、退製度。
9.負責落實礦井下達的各項任務,采取多樣化的反“三違”活動。
10.負責本單位“一通三防”工作,為職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11.負責落實礦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2.1.13 掘進隊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落實礦井規定的指示。
2.負責對本隊職工崗位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職工自保、互保意識。
3.負責掘進質量標準化實施工作。
4.負責組織“自查自糾”,對安全生產存在的隱患,立即處理,保證不安全不生產。
5.服從調度指揮,完成掘進計劃,做好礦井采煤接替工作。
6.負責本單位火工品領、用、退管理。
7.當發生災害時,積極配合,並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參加分析。
8.負責本隊“一通三防”工作,為職工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9.完成礦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2.1.14 維修隊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礦井各項管理製度。
2.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及其質量標準化工作實施工作。
3.負責組織“一通三防”自查自糾,積極主動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檢查活動,負責落實各項安全隱患。
5.負責失修巷道的修理,保證設計通風斷麵。
6.負責組織搶救礦井重大事故危害。
7.切實抓好工程質量管理,不斷改善生產環境,實現安全生產。
2.1.15 運輸隊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執行落實礦製定的各項安全規章製度。
2.負責落實礦上下達的各項安全指標。
3.負責對職工崗位技能、安全知識培訓工作,提高職工自保互保意識。
4.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規程》規定的各種電氣設備。
5.負責管轄範圍內的質量標準化工作,實現文明生產。
6.負責各類隱患的排查與落實,做到安全生產。
7.協調好各區隊的業務關係。
8.完成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9.負責完成井下各區隊的材料供應運輸工作。
10.負責副井人員上下的驗身,提矸卸料及副井口周圍的衛生工作。
11.負責井底大巷及21軌道巷及各車場清掃、降塵工作。
12.負責各運輸軌道的維護及礦車管理工作。
2.1.16 機修車間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執行落實礦製定的各項安全規章製度。
2.貫徹並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製度。
3.落實礦下達的各項安全生產指標。
4.嚴格履行提升設備的檢查、維修製度,確保安全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5.落實設備包機製,認真組織本單位設備自查、互查工作,確保主扇、鍋爐、變電所安全運行,消滅礦燈失爆。
6.嚴格落實運輸設備的檢查檢修,備用設備配件維修責任製,保證維修的質量達到完好標準服務好生產。
7,負責本單位職工崗位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杜絕無證上崗,負責安全隱患的及時排查與處理,認真組織本單位事故的調查與分析。
8.負責本單位管轄範圍內的質量標準化工作,實現文明生產。
2.1.17 通風(科)隊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一通三防”法規、規定、製定和安全技術標準,在礦技術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對全礦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全麵負責。
2.組織製定、修訂全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和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相關的“一通三防”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審查礦作業規程中的“一通三防”和安全措施項目,保證技術管理上切實可行。
3.監督檢查 “一通三防”人員的職責,履行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標準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一通三防”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4.組織非人員傷亡的“一通三防”事故調查與處理,及時通報並報安全部門。
5.定期組織全礦“一通三防”安全大檢查,定期召開“一通三防”專業工作會議,監督檢查全礦“一通三防” .隱患的整改或防範措施的執行落實情況。
6.組織礦井一年一度的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和一年一度的礦井反風演習工作,定期對全礦井進行通風能力核定,保證井下各用風地點,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7.負責全礦“一通三防”儀器、儀表的管理、維修、發放和校驗工作,保證儀器、儀表精確度。
8.負責收集整理全礦“一通三防”方麵的技術資料,建立完善全礦“一通三防”技術檔案,確保各類技術資料的準確性。
9.參加製定、修訂年度《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並對計劃中“一通三防”方麵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0.負責礦山救護隊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製定修訂和落實救護隊的操作規程和管理製度,落實有關礦山救護條例、規定,嚴格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11.負責全礦井有害氣體的處理、井下發現有害氣體超限,立即提供處理方案,組織處理,在製定處理方案時,應有切實可行、安全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二章 礦級領導及各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
2.2.1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礦長是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全礦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主持召開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辦公會議,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及上級關於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3、總結安全生產經驗,研究分析、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解決的措施和辦法,並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個人。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組織製定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並根據礦井建設和發展的需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組織製定有關安全生產計劃,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工作,從人力、物力、財力、技術裝備等方麵確保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監督檢查各級領導幹部、各業務科室安全生產責任製及《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貫徹執行情況。
7、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隱患。
8、組織製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當接到事故報告後,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9、討論處理事故責任者和嚴重違章人員,製定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辦公會議的落實情況,不斷改善安全生產環境和勞動條件,不斷加強和改進本礦的安全生產工作。
2.2.2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對礦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三大規程》進行有效的監督,對全礦安全監察(檢查)工作負責;
2、參加工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及各種安全措施的審查,監督檢查安全技措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3、參加《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審查,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4、監督檢查質量標準化、采掘工程質量、安全設施以及各種儀器、儀表的正確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主持安全大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安全隱患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6、組織事故追查,分析原因,追究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防範措施,並督促落實情況;
7、組織召開礦安全辦公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彙報安全生產情況,製定安全工作規劃;
8、組織開展各類安全活動,協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9、負責安全檢查人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學習和工作考核,總結交流安全工作經驗;
10、負責全礦消防、保衛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2.2.3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礦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麵責任,抓好分管部門的業務保安工作和各級幹部、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
2、對上級和礦行政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及時召集有關業務部門研究製定具體措施並組織貫徹落實;
3、認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麵存在的問題,當安全和生產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
4、負責貫徹執行《三大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的落實。
5、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安監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認真對待,責成專人限期處理,對重大隱患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製定措施,並親臨現場指揮處理;
6、按時參加礦組織的各類安全活動,對發生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認真組織進行追查,總結教訓,製定防範措施,對“三違”人員和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7、負責各類安全技措工程的管理和指揮,監督檢查安全技措的執行情況和施工進度、質量驗收工作。
8、當井下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礦長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9、對分管範圍內的采、掘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
2.2.4機電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2、在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機電、運輸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3、對本礦機電、運輸設備及安全運行負直接管理責任。
4、經常深入基層進行工作檢查和調查研究,查找基層機電、運輸設備運行過程的問題、安全隱患,並製定具體措施,貫徹落實。
5、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裝備和先進的安全裝備。
6、負責分管的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7、組織機電、運輸係統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確保機電設備、運輸係統的安全運行,消滅電氣失爆。
8、發生重大事故時,協助礦長采取措施,組織搶險救災。
2.2.5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的技術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編製全礦井的《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3、負責主持審查地質報告、工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各工種技術操作規程等措施的編製、審批,並根據現場情況,不斷修改完善;
4、負責組織解決和處理“一通三防”頂板管理、地測、防治水等重點的技術工作,並提出相應的技術措施,按規定程序審批執行;
5、對生產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協助礦長、副礦長組織有關部門認真進行處理;
6、負責安全技術新裝備的采用、推廣、總結和提高,積極組織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對自然災害的預測、預報監測手段,增強礦井抗災能力;
7、對發生的各類事故,積極組織技術人員進行分析,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礦長製定搶救方案,並檢查指導搶險工作的正確進行;
8、負責礦井通風、地測防治水專業和質量標準化工作。
9、按時參加礦組織的各類安全活動
2.2.6機電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機電運輸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具體責任;
2、協助機電副礦長抓好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提高機電技術管理水平。協助總工程師編製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參與審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並嚴格貫徹執行;
3、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機電運輸有關規定,組織編製全礦機電運輸方麵的年度計劃、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製、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4、經常深入現場監督檢查機電運輸方麵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並督促處理。發生機電運輸事故時,並立即趕赴現場,協助有關領導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5、定期對各主要機房進行巡回檢查,對現場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6、按時參加礦組織的各類安全活動,協助總工程師研究解決機電運輸方麵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7、組織開展好機電運輸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2.2.7采掘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采掘方麵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具體責任。
2、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安全文件的要求,協助總工程師編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審查地質報告、采掘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
3、經常深入現場,檢查采掘方麵的安全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有關單位迅速處理,發現采掘頂板等重大事故隱患時,立即協助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4、參加礦組織的各類安全活動,對發生的各類事故從技術上提出整改措施,並督促落實。
5、負責采掘工作麵的達標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2.2.8通風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一通三防”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具體責任。
2、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協助總工程師編製全礦井的《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審查“一通三防”方麵的工程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以及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
3、加強“一通三防”、瓦斯、煤塵的管理工作,經常深入現場,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單位立即處理。當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趕赴現場協助有關領導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4、按時參加礦組織的各類安全活動,並解決以“一通三防”為主的技術問題。
5、負責組織好通風達標工作。
2.2.9安全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全礦安全技術工作,協助安全礦長抓好安全管理
2、嚴格執行上級安全技術政策,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審批礦井災害預 防處理計劃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3、參加審批有關安全作業規程、施工措施並監督實現,防止無措施施工。
4、負責組織“一通三防”工作,檢查督促各單位搞好“一通三防”,實現通風、防塵達標。
5、 經常深入井下、深入現場檢查安全,製止“三違”,監督各單位防止重大事故措施的落實,不出現重大事故。
6、發生事故時,必須親臨現場組織搶救,協助總工製定處理方案,防止災害擴大,並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參加事故追查處理。
7、協助總工組織、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裝備,提高礦井安全裝備水平。
第二章 區隊單位職責範圍及各工種崗位職責
2.2.1綜采隊職責範圍
1、加強頂板管理,認真貫徹、執行作業規程。
2、抓好工作麵工程質量管理,消滅不合格品。
3、管理、維護、使用好本隊所有機電設備。
4、做好礦壓觀測及各種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班評估工作,建立設備運行檔案,做到每台設備都有運行和檢查記錄。
5、按規定進行灑水防塵,降低粉塵濃度。
6、文明生產合格。
2.2.2綜采隊隊長崗位職責
1、在分管礦長的領導下,對本隊的安全工作全麵負責。
2、負責製定本隊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及作業規程。
3、督促檢查本隊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4、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5、負責本隊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研究,狠反“三違”並對“三違”人員進行幫教。
6、抓好本隊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7、加強現場管理,組織好正規循環作業。
8、落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標準施工的具體要求和規定。
9、加強班組建設工作,積極推進班組核算工作。
10、積極開展勞動競賽活動,不斷促進和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努力完成生產任務。
2.2.3綜采隊采煤副隊長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對采場安全工作直接負責。
2、負責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的落實。
3、檢查、消除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4、抓好采場質量標準化工作。
5、具體負責現場人員的操作培訓工作。
2.2.4綜采隊機械副隊長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對本隊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轉直接負責。
2、負責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的落實。
3、負責本隊機械設備的安裝、使用、檢修、維護和保養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4、督促、檢查機械設備操作檢修人員的工作,確保按章操作。
5、具體負責機械設備操作、檢修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2.2.5綜采隊電氣副隊長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對本隊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直接負責。
2、對本隊電氣設備移動、停、送電、檢修措施落實負全麵責任。
3、負責本隊供電係統的安裝、使用、拆卸、維護和校驗工作,確保各項工藝、參數符合規定,及時排查各類電氣設備存在的事故隱患。
4、對各類電氣操作人員的安全操作負責。
5、負責電氣設備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6、對本隊運輸設備安裝、使用、檢修、安全工作負責。
2.2.6綜采隊采煤技術員崗位職責
1、在隊長領導下,對本隊采場技術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規定及時編製切實可行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貫徹落實。
3、根據采場變化及時提出安全技術措施修訂意見,並貫徹執行。
4、負責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工作。
5、認真做好質量標準化采場頂板監測和內業管理工作。
2.2.7綜采隊機電技術員崗位職責
1、在隊長領導下,對本隊機電設備安全運行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規定及時編製各類機電設備檢修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貫徹落實。
3、負責機電設備操作、檢修人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工作。
4、及時根據采場變化配置機電設備,配合機電副隊長做好各類安全設施加工、設計、安裝工作。
5、負責認真做好機電設備檔案管理及內業工作。
2.2.8綜采隊核算員崗位職責
1、負責做好本隊的工資和材料核算工作,確保準確無誤。
2、做好日常隊內考勤、考核統計工作,按時報工,及時發放、勞保用品及福利物品等。
3、做好隊務公開工作,作到工資獎金分配合理,帳目清楚,對職工不清楚的問題要作好耐心解釋工作。
4、做好進尺統計公布工作和工分統計工作,作好日常考核記錄和隊考評會專題記錄,並負責落實執行。
5、了解掌握井下生產情況(支護參數、斷麵、材料消耗、運輸條件、定崗定員情況等),以便為工資結算提供參考。
6、完成隊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2.9綜采隊材料員崗位職責
1、負責本隊生產材料的計劃、供應和管理工作。
2、熟練掌握生產中所需的各種材料,按時製定各種材料的使用計劃。
3、掌握和了解各種材料的性能、規格和用途,合理使用各種材料,保證生產正常用料。
4、及時掌握各種材料在生產中的使用情況,修舊利廢。
5、庫房材料、備件要堆放整齊,帳目準確。
6、月末要清點庫房,檢查材料的使用情況,做到材料領取、使用、管理科學化。
2.2.10綜采隊工長崗位職責
1、在副隊長領導下,對當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2、認真組織開好班前會,在布置生產工作的同時,安排好當班的安全工作。
3、負責當班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文明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負責對當班職工現場安全教育工作,杜絕“三違”現象。
5、對當班出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按程序及時彙報。
6、負責規程、措施在生產現場的落實工作。
2.2.11綜采隊班長崗位職責
1、在隊長和工長的領導下,對當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2、協助隊長開好班前會。
3、及時督促、檢查當班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三違”現象。
4、負責當班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文明生產工作。
5、對當班出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向工長彙報。
6、負責規程、措施在生產現場的落實工作。
2.2.12綜采隊采煤機司機崗位職責
1、對采煤機的安全運行負全麵責任,並持證上崗。
2、認真按照采煤機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杜絕違章現象。
3、嚴格按照規程規定的采高、截深進行操作,杜絕破頂、破底、割架現象。
4、在生產過程中隨時觀察采煤機的聲音、溫度、壓力、等注泣、質霧變化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停機處理,嚴禁帶病運轉。
5、嚴格按章操作,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2.2.13 綜采隊支架工崗位職責
1、對支架的安全操作及頂板支護質量負責,並持證上崗。
2、嚴格按照規程規定及時移架,推溜維護頂板,嚴禁空頂作業。
3、在生產過程中及時觀察頂板情況及支架完好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4、嚴格按章操作支架,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5、根據采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架,防止刮板輸送機的上竄下滑,確保達到標準化的
要求。
2.2.14 綜采隊刮板輸送機司機崗位職責
1、對刮板輸送機的安全運行負全麵責任,並持證上崗。
2、對刮板輸送機的運轉狀況隨時進行檢查,嚴禁帶病運轉。
3、在刮板輸送機運行過程中隨時注意煤流運輸情況,防止出現堆積和雜物進入,
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停機彙報、處理。
4、檢修、處理故障時必須閉鎖刮板輸送機。
5、嚴格按章操作支架,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2.2.15 綜采隊皮帶輸送機司機崗位職責
1、對皮帶輸送機的安全運行負全麵責任,並持證上崗。
2、對皮帶輸送機的運轉情況及各種保護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嚴禁帶病運轉。
3、在皮帶輸送機運行過程中隨時觀察皮帶跑偏、打滑、卡刮、信號情況,發現異習情況及時停機彙報、處理。
4、檢修、處理故障時必須閉鎖控製開關。
5、嚴格按章操作支架,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2.2.16 綜采隊端頭工崗位職責
1、對回采工作麵的上、下出口的暢通安全負全麵責任,並持證上崗。
2、隨時觀察刮板輸送機機頭和轉載機機尾的搭接卸煤情況,破碎機的運轉情況及
各種保護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嚴禁帶病運轉。
3、對回采工作麵的風、機兩巷超前支護和切頂線要及時維護和回收。
4、配合支架工、轉載機、破碎機工做好轉載機的移動安全工作。
5、嚴格按章操作,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2.2.17綜采隊電工崗位職責
1、對回采工作麵的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負全麵責任,並持證上崗。
2、對本隊的供電係統、設備、電纜運行情況,注意觀察並做好記錄,及時保證電
氣設備的完好,確保各類保護安全可靠,杜絕帶病運轉。
3、負責本隊供電係統的安裝、使用、拆卸、維護和校驗方麵的具體工作,確保各項工藝、參數符合規程規定,及時排查各類電氣設備存在的事故隱患。
4、檢修、處理故障時必須停電並閉鎖控製開關,並懸掛警示牌。
5、嚴格按章操作,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2.2.18 綜采隊兩巷維修工崗位職責
1、對回采工作麵所負責的各類設備的安全運行負全麵責任,並持證上崗。
2、對本隊所負責管理的設備的日檢、周檢、月檢工作負責,及時做好各類設備的完好工作,確保各類保護安全可靠,杜絕帶病運轉。
3、嚴格按照各工種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做好設備檢修工作,做好設備檢修記錄並及
時排查各類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
4、檢修、處理故障時必須閉鎖控製開關,並懸掛警示牌。
5、嚴格按章操作,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2.2.19 綜采隊泵站司機崗位職責
1、對綜采工作麵泵站係統的安全運行負全麵責任,並持證上崗。
2、對泵站的安全運行狀況隨時進行檢查,嚴禁帶病運轉。
3、在泵站的運行過程中隨時觀察聲音、溫度、壓力和乳化液的濃度配比情況是否
正常,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停機彙報、處理。
4、檢修、處理故障時必須閉鎖開關。
5、嚴格按章操作,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2.2.20 綜采隊電、氣焊工崗位職責
1、對本隊電、氣焊的安全工作負全麵責任,並持證上崗。
2、對電焊機、氧氣、乙炔的安全使用符合規程的規定,嚴禁違章作業。
3、在使用、管理、運輸時要嚴格按照規程相關規定執行,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進行處理。
4、檢修、處理故障時必須關閉開關。
5、嚴格按章操作,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2.2.21 綜采隊清煤工崗位職責
1、對本隊回采工作麵清煤工作的安全負全麵責任,並持證上崗。
2、嚴格按照標準化標準進行工作,在工作過程中,對電纜槽和支架間的浮煤進行清理。
3、嚴格按章操作,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2.2.22 綜采隊勤雜工崗位職責
1、對本隊回采工作麵設備的回收和巷道的維護安全工作負全麵責任。
2、嚴格按照標準化標準進行工作,在工作過程中嚴禁違章作業。
3、嚴格按章操作,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4、負責風機兩巷的文明生產。
2.2.23 綜采隊看電纜閉鎖工崗位職責
1、作好交接班工作,檢查機頭電纜、水管及電纜夾板的完好。及時檢查工作麵刮板機機頭油位,軸承、溫度,確保刮板機正常運行。
2、及時檢查工作麵電纜的移動情況,防止電纜槽內電纜刮卡。
3、支架出現漏液、斷銷現象及時通知支架工。
4、及時清理工作範圍內支架前、相鄰支架間、架間推移上、連杆、柱窩內、操作閥上、架前電纜槽內的浮煤、浮矸。支架間、超前的浮煤厚度小於30mm。
5、及時向控製台通報采煤機在工作麵的具體位置。
6、嚴格執行采煤機開機、停機措施。
7、服裝整齊,佩帶毛巾、自救器、個人工具。
8、持證上崗。
9、采煤機停在機窩處時,采煤機控製線必須移到采煤機跟前。
第三章 掘進隊職責範圍及各工種崗位職責
2.3.1掘進隊職責範圍
1、負責完成掘進生產任務,按照質量標準搞好巷道掘進、支護、軌道鋪設、水溝、台階砌築、電纜、風水管架設,巷道衛文明生產工作,積極推進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
2、負責本隊的設備使用、維護、保養、檢修(綜掘機、耙鬥機、風鑽、錨杆機、刮板機等)。
3、負責編製本隊所施工巷道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落實執行情況。
4、每月統計上報本隊所使用的工器具計劃及材料計劃,並製定年度計劃。
5、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規定,加強一通三防管理,管好用好一通三防設施。
6、加強火工品的管理,嚴格領退製度,預防火工品丟失現象發生。
2.3.2掘進隊隊長崗位職責
1、在分管礦長的領導下,對本隊的安全工作全麵負責。
2、負責製定本隊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及作業規程。
3、督促檢查本隊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4、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5、負責本隊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研究,狠抓“三違”並對“三違”人員進行幫教。
6、抓好本隊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7、加強現場管理,組織好正規循環作業。
8、落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標準施工的具體要求和規定。
9、加強班組建設工作,積極推行班組核算工作。
10、積極開展勞動競賽活動,不斷促進和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努力完成生產任務。
2.3.3掘進隊技術副隊長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對掘進工作麵質量、安全負直接責任。
2、負責作業過程、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的落實。
3、檢查、處理作業現場的質量事故隱患。
4、抓好現場質量標準化工作。
5、具體負責現場人員的操作培訓工作。
2.3.4掘進隊機電副隊長崗位職責
1、在隊長領導下,對本隊機械、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轉直接負責。
2、負責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的落實。
3、負責本隊機械、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檢修、維護和保養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4、督促、檢查機械設備檢修人員、電工的工作,確保按章操作。
5、具體負責機械、電氣設備操作及檢修人員、電工的培訓工作。
2.3.5掘進隊生產副隊長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對本隊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2、認真組織開好班前會,在布置生產工作的同時,安排好安全工作。
3、負責本隊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文明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負責對本隊職工現場安全教育工作,杜絕“三違”現象。
5、負責規程、措施在生產現場的落實工作。
2.3.6掘進隊技術員崗位職責
1、在隊長領導下,對本隊掘進工作麵技術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規定及時編製切實可行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貫徹落實責任。
3、根據掘進工作麵的情況及時提出安全技術措施修定意見,並貫徹執行。
4、負責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工作。
5、認真做好質量標準化和掘進工作麵內業管理工作。
2.3.7掘進隊核算員崗位職責
1、負責做好本隊的工資和材料核算工作,確保準確無誤。
2、做好日常隊內考勤、考核統計工作,按時報工,及時發放勞保用品及福利物品等。
3、做好隊務公開工作,作到工資獎金分配合理,帳目清楚,對職工不清楚的問題要作好耐心解釋工作。
4、做好進尺統計公布工作和工分統計工作,作好日常考核記錄和隊考評會專題記錄,並負責落實執行。
5、了解掌握井下生產情況(支護參數、斷麵、材料消耗、運輸條件、定崗定員情況等),以便為工資結算提供參考。
6、完成隊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3.8掘進隊材料員崗位職責
1、負責本隊生產材料的計劃、供應和管理工作。
2、熟練掌握生產中所需的各種材料,按時製定各種材料的使用計劃。
3、掌握和了解各種材料的性能、規格和用途,合理使用各種材料,保證生產正常用料。
4、及時掌握各種材料在生產中的使用情況,修舊利廢。
5、庫房材料、備件要堆放整齊,帳目準確。
6、月末要清點庫房,檢查材料的使用情況,做到材料領取、使用、管理科學化。
2.3.9掘進隊班長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對當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2、協助隊長開好班前會。
3、及時督促、檢查當班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三違”
現象。
4、負責當班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文明生產工作。
5、對當班出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向隊長彙報。
6、負責規程、措施在生產現場的落實工作。
2.3.10綜掘機司機崗位職責
1、對綜掘機安全運行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嚴格按照綜掘機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杜絕違章操作現象。
3、在運行過程中,隨時觀察掘進機運行狀況,發現異常現象及時停機處理,嚴禁
帶病運轉。
4、運行中時刻注意掘進機範圍內的安全情況,發現安全隱患時,必須停機處理。
2.3.11掘進隊皮帶司機崗位職責
1、對皮帶機安全運行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嚴格按照皮帶機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杜絕違章操作現象。
3、在皮帶運行過程中,隨時觀察皮帶運行狀況,發現皮帶跑偏、打滑、剮卡現象,
及時停機處理。
4、對皮帶各類保護隨時進行檢查,嚴禁帶病運轉。
5、檢修處理故障時必須閉鎖控製開關。
6、搞好設備及巷道文明衛生。
2.3.12掘進隊支護工崗位職責
1、對巷道的支護質量及頂板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嚴格按照《作業規程》的支護形式,及時對頂板進行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3、嚴格按照鑿眼機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杜絕違章操作現象。
4、工作過程中,隨時觀察頂板及巷幫變化情況,發現隱患及時進行處理。
2.3.13掘進隊小絞車司機崗位職責
1、對小絞車的安全使用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嚴格按規程規定的停、開的信號進行操作,杜絕違章操作。
3、負責檢查小絞車的固定、鋼絲繩、一坡三擋及軌道的完好狀況,發現隱患時,
不準開車。
4、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及設備運行記錄。
2.3.14掘進隊信號把鉤工崗位職責
1、努力學習,提高素質,端正思想,遵守礦和隊內的各項規章製度。
2、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中的有關規定,杜絕“三違”。
3、嚴格進行交接班,班前應認真檢查三環鏈、插銷等礦車連接裝置,鉤頭及鋼絲繩、阻車器、安全門、聲光信號、軌道等是否完好、靈敏和安全可靠,檢查運輸線路上是否有障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班後應交待清楚設備運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
4、必須在鉤頭所在地的躲避硐室發送信號,阻車器安全門等安全設施要常閉,提升時方可打開。
5、提升前要認真仔細檢查設備或材料裝得是否符合規定,所掛車數是否符合要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6、礦車運行中,嚴禁睡覺脫崗,應集中精力,注意觀察鋼絲繩,礦車及軌道的情況,發現異常及時發緊急停車信號停止提升,立即進行處理彙報。
7、搞好運輸線上的文明生產。
2.3.15掘進隊刮板機司機崗位職責
1、對刮板機的安全運行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時刻注意刮板機的運行狀況,發現異常及時停機處理。
3、嚴格按照刮板機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杜絕違章操作現象。
4、在刮板機運行過程中,隨時注意煤流運輸情況,防止出現堆積及物料上溜現象,
發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5、檢修處理故障時,必須閉鎖刮板機。
6、隨時檢查機頭機尾的固定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3.16掘進隊打眼工崗位職責
1、對打眼質量和爆破效果負直接責任。
2、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爆破圖表及炮眼數,定位打眼,杜絕違章作業。
3、操作前及作業過程中,隨時檢查電纜、打眼設備風、水管的完好情況,發現問
題及時處理。
4、隨時觀察頂板及煤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發現拒爆和殘暴時,嚴格按規程規定處理。
2.3.17掘進隊爆破工崗位職責
1、對裝藥,爆破質量及放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嚴格按照規程規定的爆破圖表中炮眼裝藥參數裝藥放炮。
3、嚴格按火工品管理規定做好火工品的領用、儲存、清退工作。
4、嚴格按照規程規定做好引藥裝配、炮眼封泥、放炮警戒、爆破聯線工作。
5、認真執行“一炮三檢”製度,並認真填寫記錄。
6、爆破過程中隨時觀察頂板及巷道支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3.18掘進隊裝渣工崗位職責
1、對本班裝渣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2、裝渣時必須認真檢查出渣地點頂板、煤幫情況及巷道支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
處理,確認安全後,方可裝渣。
3、裝渣期間,要隨時檢查煤渣,發現有未爆的炸藥、雷管應及時撿出,並交給當
班放炮員妥善處理,嚴禁私自收藏。
4、嚴格按章操作,杜絕違章作業。
2.3.19掘進隊耙鬥機司機崗位職責
1、對本班耙鬥機安全運行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時刻注意耙鬥機鋼絲繩、耙鬥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要立即停機及時彙報處理。
3、負責耙鬥機的固定及固定楔、滑輪的固定,發現隱患時不開車。
4、嚴格按章操作,杜絕違章作業。
2.3.20掘進隊壓風機司機崗位職責
1、對本班壓風機安全運行情況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時刻注意觀察各種儀表指示,設備運轉聲音有異常時要立即停機處理。
3、負責壓風機及周圍的文明衛生。
4、嚴格按章操作,杜絕違章作業。
2.3.21掘進隊軌道工崗位職責
1、對巷道軌道鋪設和軌道維修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的巷道高度鋪設,做到軌道平、穩、直、實,構件齊全緊
固有效。
3、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中臨時軌道鋪設標準鋪設,杜絕違章作業。
4、負責作業點的文明衛生。
2.3.22掘進隊電工崗位職責
1、對本班包機設備、電纜、開關安全使用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時刻注意電氣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彙報處理。
3、嚴格按章操作,杜絕違章作業,確保電氣設備完好,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4、負責電氣設備、電纜及作業地點的文明衛生。
5、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及設備運行記錄。
2.3.23掘進隊鉗工崗位職責
1、對本班機械設備安全運行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時刻注意機械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異常及時彙報處理。
3、嚴格執行《三大規程》操作,隨時檢查機械設備儀表、油量轉動部件,杜絕違
章作業。
4、按時按設備完好標準完成設備檢修和應急性任務,嚴把檢修質量關。
5、負責機械設備的文明衛生。
6、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及設備運行記錄。
2.3.24掘進隊水泵工崗位職責
1、對水泵的安全運轉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時刻注意水泵的運行狀況,發現異常及時彙報處理。
3、及時清理水倉雜物,清理水泵底閥,防止雜物進入泵體影響正常排水。
4、負責水泵及開關的文明衛生。
2.3.25掘進隊放料工崗位職責
1、對本隊運料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2、負責本隊各種材料領用、運輸的安全工作。
3、下料時,負責材料的裝車、捆綁、卸車的安全。
4、嚴格按照作業規程操作,杜絕違章作業。
2.3.26掘進隊噴漿工崗位職責
1、對本班噴漿安全、質量負直接責任。
2、負責噴漿物料的拌、運、卸、用的安全。
3、嚴格按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操作,杜絕違章操作。
4、負責噴漿後巷道的文明生產。
2.3.27掘進隊焊工崗位職責
1、對本班電氣焊安全負直接責任。
2、負責設備的安全搬運、使用。
3、嚴格按章操作,杜絕三違現象。
4、嚴把焊接工藝,確保電氣焊接質量。
5、負責地麵工房文明衛生。
第四章 機電隊職責範圍及各工種崗位職責
2.4.1機電隊職責範圍
1、負責全礦井上、井下供電係統正常運行及其維護,負責礦井電力負荷調度、分配及電力計量工作。
2、負責機電業務,設備管理、維護、使用(提升絞車、鋼絲繩、井上、下變電所、供電線路、鍋爐、采暖、供排水管線巡檢、維護等)。
3、負責編製機電技術規程和安全措施(設備安裝、臨時停電、停電檢修、敷設供電線路等)。
4、負責加工製作掘進隊、采煤隊所需要的材料(金屬網、錨杆、錨索、鐵托板)並根據生產進尺計劃統計上報相應的材料計劃。
5、負責礦井鍋爐房的安全正常運行和礦燈的發放、維護與管理工作。
6、負責定期組織機電、運輸安全檢查,組織落實整改工作,及時清除不安全隱患,並製定月、季、年度停電檢修計劃。
2.4.2機電隊隊長崗位職責
1、在機電副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機電全麵工作,對全礦的機電設備運行、維護保養負管理責任。
2、 監督所有機電員工貫徹執行“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對勞動組織和工作紀律負全麵責任。
3、負責機電隊所轄範圍內的量標準化的達標驗收工作,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項目製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實。定期召開機電安全工作會議,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製定防範措施。
4、定期召開機電工作會議,總結上月工作,布置下月生產任務,不定期檢查生產任務、質量標準化、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製度的執行情況。
5、抓好現場管理,監督檢查解決、考核日常工作中影響生產的協調平衡工作。
6、組織編審配件及材料計劃,組織召開有關會議,降低各種配件材料消耗,努力降低成本,組織設備配件和自製件的供應工作,滿足生產的需要。
7、加強機電工作係統化、科學化、製度化的管理,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
8、開展好職工安全教育會,加強對職工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業務素質。
9、經常檢查並落實文明生產,搞好環境規劃。
2.4.3機電隊技術員崗位職責
1、在機電礦長、隊長的領導下,負責機電技術業務工作。
2、編製、修訂各相關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組織有關人員貫徹學習,且做好有關記錄。負責傳達及落實上級部門有關機電會戰、機電技術管理的文件精神或安排。
3、按礦製定的職工培訓計劃,按時組織職工進行技術培訓、安全教育及環保意識的培訓。負責機電、運輸方麵特殊工種的教育培訓,現場監督檢查及技術指導工作,努力提高特殊工種技術操作技能,保證設備的完好正常使用。
4、負責設備大、中修材料計劃的編製工作,及其現場技術指導和檢修質量的檢查、驗收工作。負責編製機電運輸方麵的安全技術措施、機電運輸檢修計劃,提供設備維修配件計劃。
5、組織對機電運輸事故進行追查、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和製定預防性措施。
6、協助隊長搞好各機房的達標工作,整理好有關內業資料並做好其管理工作。
7、參加各種機電運輸事故追查,對所發生的事故分析準確,提出合理的防範措施。
8、及時進行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各種電氣設備保護裝置的整定及試驗工作。
9、負責繪製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的整理存檔工作。
10、負責圖紙資料的借出、收回、整理及登記工作。
2.4.4機電隊材料員崗位職責
1、負責本隊生產材料的計劃、供應和管理工作。
2、熟練掌握生產中所需的各種材料,按時製定各種材料的使用計劃。
3、掌握和了解各種材料的性能、規格和用途,合理使用各種材料,保證生產正常用料。
4、及時掌握各種材料在生產中的使用情況,修舊利廢。
5、庫房材料、備件要堆放整齊,帳目準確。
6、月末要清點庫房,檢查材料的使用情況,做到材料領取、使用、管理科學化。
2.4.5機電隊核算員崗位職責
1、負責做好本隊的工資和材料核算工作,確保準確無誤。
2、做好日常隊內考勤、考核統計工作,按時報工,及時發放工資(獎金)和勞保用品及福利物資等。
3、做好隊務公開工作,作到工資獎金分配合理,帳目清楚,對職工不清楚的問題要作好耐心解釋工作。
4、做好生產統計公布工作和工分統計工作,作好日常考核記錄和隊考評會專題記錄,並負責落實執行。
5、了解掌握生產情況(材料消耗、運輸條件、定崗定員情況等),以便為工資結算提供參考。
6、完成隊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4.6機電隊維修電工崗位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的思想;工作認真負責,合理用料,杜絕浪費;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
2、電氣維修工上崗要認真檢查責任區內的電氣設備、開關、電纜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巡檢電氣維修工必須按時按規定進行巡檢,對所包設備要仔細檢查,並認真填寫巡檢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4、包機人員要保證所包設備的完好,檢查並消除電器設備的隱患。
5、電氣維修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及機房相關規章製度。
6、保持工(機)房衛生清潔,不得隨意亂扔棉紗、廢(油)桶、廢燈管等廢舊物資,應分類集中放到指定位置,再利用物資要及時回收。
2.4.7機電隊維修鉗工崗位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的思想。工作認真負責,合理用料,杜絕浪費。
2、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班中不竄崗、脫崗。熟悉所管範圍內各運轉設備的工作原理及結構,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
3、嚴格執行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完好標準,不斷提高檢修質量。
4、勤檢修、勤維護、勤保養,發現零部件缺陷、保護失靈、接頭斷裂、設備運行不正常等情況,應立即處理。
5、保持工(機)房衛生清潔,不得隨意亂扔棉紗、廢鐵、廢渣等廢舊物資,應集中分類堆放到指定位置,再利用物資要及時回收。
2.4.8機電隊主提升司機崗位職責
1、提升司機對當班絞車的安全運行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開車前對絞車的各類保護及完好情況進行認真檢查、試驗,做到不完好不開車。
3、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操作,杜絕違章作業。
4、當設備出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彙報,並做好記錄。
5、做好機房的達標工作。
6、嚴格按照防火責任製做好機房防火工作。
2.4.9機電隊井下變電工崗位職責
1、對井下本班包機設備、電纜、開關安全使用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時刻注意井下電氣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彙報處理。
3、嚴格按章操作,杜絕違章作業,確保電氣設備完好,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4、負責電氣設備、電纜及作業地點的文明衛生。
5、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及設備運行記錄。
2.4.10機電隊水泵工崗位職責
1、當班水泵工對本班設備的安全操作、安全運轉負直接責任。
2、水泵工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交接班時全麵了解各設備的完好情況及上班未處理徹底的問題,以防誤操作而導致設備及人身事故。
3、設備運轉前必須按操作規程做必要的檢查,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4、必須按操作規程規定進行合理操作,符合規定的操作程序,防止任何誤操作及違章作業現象發生。
5、有權製止在機房內工作的任何人員的違章操作行為,有權抵製違章指揮。
6、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努力做到“三懂”、“四會”,工作中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泵處理,事故不處理徹底不開泵,杜絕設備帶病運轉。
2.4.11機電隊充電工崗位職責
1、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操作規程和管理製度。
2、按有關規定及時檢查回收礦燈並記錄其完好情況。
3、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4、每隔半小時巡視充電架的電壓指示表一次,並調整到規定範圍內。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5、上崗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
6、要保持當班的充電架、礦燈及室內衛生清潔幹淨。
7、礦燈維修人員要修理好當班礦燈。
2.4.12機電隊主扇司機崗位職責
1、對當班的通風設施的安全運行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按規定對通風設施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彙報處理並做好記錄。
3、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認真操作,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4、做好機房的達標工作。
5、嚴格按照防火責任製做好機房防火工作。
2.4.13機電隊水質化驗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水質化驗的操作規程,本著對鍋爐安全極其負責的態度,認真細致地
做好本崗位鍋爐水質分析化驗工作。
2、嚴格遵守本崗位交接班製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製度,並做到持證上崗。
3、每班及時做好鍋爐水質取樣、分析工作,掌握鍋爐水質變化情況,確保鍋爐用
水標準,嚴防鍋爐結垢,並積極配合司爐人員搞好鍋爐安全運行工作。
4、認真填寫鍋爐水質化驗記錄,做到準確、及時,嚴禁偽造、塗改記錄。
5、嚴格執行化學藥品管理製度,妥善使用和保管好各種化學藥品、試劑和化驗器
具,並做好廢酸、廢液的收集、處理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4.14機電隊司爐工崗位職責
1、工作中嚴格遵守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堅持按章操作,並做到“三懂”“四會”。
2、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及巡回檢查製度,工作時不得擅離職守或幹與本職工作無關
的事情。
3、做到持證上崗、標準著裝,保證以良好的精神狀態上崗操作,杜絕灑後上崗或
帶病上崗現象。
4、認真填寫本崗位的各項記錄,並做到準確、及時,嚴禁塗改、偽造記錄。
5、保證鍋爐設備的正常運轉,當發生異常情況自己不能處理時,應立即報告有關
領導,如遇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緊急情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6、積極參加鍋爐設備及安全附件的試驗、維修和驗收工作。
2.4.15機電隊金屬網工崗位職責
1、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操作規程和管理製度。
2、開始工作前,檢查所有設備是否正常,確保設備無病運轉;
3、按時、按計劃完成工作計劃,保質保量的完成所有工作安排;
4、嚴格執行機電隊管理製度,做好日夜班的交接班工作;
5、負責正確填寫各種記錄、報表,保管好崗位工具、儀器、儀表、器材、鑰匙和備品備件的責任移交工作;
6、搞好班內外清潔衛生工作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2.4.16機電隊管網維修工崗位職責
1、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操作規程和管理製度。
2、上班前檢查上一班組工作是否有遺留問題。
3、保證礦區的所有管路正常運行。
4、按時、按計劃完成工作計劃,保質保量的完成所有工作安排;
5、嚴格執行機電隊管理製度,做好日夜班的交接班工作;
6、負責正確填寫各種記錄、報表,保管好崗位工具、儀器、儀表、器材、鑰匙和備品備件的責任移交工作;
7、搞好班內外清潔衛生工作。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2.4.17機電隊天車司機崗位職責
1、熟練掌握天車的各種性能,努力學習起吊方麵的知識。
2、端正業務思想,堅決完成任務。
3、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4、搞好兄弟單位之間的協作關係。
5、觀察天車的運行部分,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6、嚴格按照起吊工序,符合有關規定。
2.4.18機電隊車工崗位職責
1、負責全礦自製件加工,做到按時完成,保證質量、不出廢品,努力節約材料。
2、努力學習技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熟練掌握應知應會知識及操作規程。
3、機械加工做到按圖加工,每月做好加工記錄,對加工好的工件及時入庫。
4、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搞好礦內各組間協作,及時配合礦內各組檢修任務。
5、遵守各項製度,搞好機床維護、保養、正確使用好工具,保持機床清潔衛生。擦拭機床的棉紗要集中收集。
6、積極參加各項技術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第五章 運輸隊職責範圍及各工種崗位職責
2.5.1運輸隊職責範圍
1、負責所轄皮帶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保養等管理,抓好製度落實,貫徹操作規程,促進和搞好質量標準化工作,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轉。
2、抓好軌道運輸的管理工作,確保軌道運輸正常運行。
3、抓好各井筒的提升信號管理工作,確保斜井提升信號係統的靈敏、可靠、準確。
4、抓好勞動組織調整,開展勞動競賽,保障完成煤炭運輸任務。
5、落實《煤礦安全規程》,強化安全管理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6、抓好材料管理製度落實,開展修舊利廢活動,降低材料消耗,節約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7、搞好職工思想教育,抓好職工培訓,不斷提高職工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四有”職工隊伍。
2.5.2運輸隊隊長崗位職責
1、在機電副礦長的領導下,對全區隊的提升、運輸選煤等設備的安全運行負全麵責任。
2、負責督促編製本區隊規章製度及操作規程,並負責實施。
3、抓好現場管理,檢查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安全隱患。
4、負責本區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三違”人員進行幫教。
5、抓好運輸質量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平衡抓好提升運輸選煤的各項工作。
6、及時如實地彙報安全生產事故。
2.5.3運輸隊副隊長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對本隊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負全麵責任。
2、負責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技術措施在現場落實。
3、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消除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
4、負責皮帶運輸、井筒提升、信號、人車的安全運行工作。
5、負責運輸達標工作。
2.5.4運輸隊技術員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對本隊技術工作負直接責任。
2、負責編製本隊安全生產規章製度、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技術措施,並負責貫徹學習及在場落實。
3、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掌握設備運行狀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4、負責本區隊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技術工作。
5、負責本區隊內業資料的整理、收集、管理工作。
2.5.5運輸隊核算員崗位職責
1、負責做好本隊的工資和材料核算工作,確保準確無誤。
2、做好日常隊內考勤、考核統計工作,按時報工,及時發放工資(獎金)和勞保用品及福利物資等。
3、做好隊務公開工作,作到工資獎金分配合理,帳目清楚,對職工不清楚的問題要作好耐心解釋工作。
4、做好進尺統計公布工作和工分統計工作,作好日常考核記錄和隊考評會專題記錄,並負責落實執行。
5、了解掌握井下生產情況(支護參數、斷麵、材料消耗、運輸條件、定崗定員情況等),以便為工資結算提供參考。
6、完成隊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5.6運輸隊材料員崗位職責
1、負責本隊生產材料的計劃、供應和管理工作。
2、熟練掌握生產中所需的各種材料,按時製定各種材料的使用計劃。
3、掌握和了解各種材料的性能、規格和用途,合理使用各種材料,保證生產正常用料。
4、及時掌握各種材料在生產中的使用情況,修舊利廢。
5、庫房材料、備件要堆放整齊,帳目準確。
6、月末要清點庫房,檢查材料的使用情況,做到材料領取、使用、管理科學化。
2.5.7運輸隊維修電工崗位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的思想;工作認真負責,合理用料,杜絕浪費;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
2、電氣維修工上崗要認真檢查責任區內的電氣設備、開關、電纜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巡檢電氣維修工必須按時按規定進行巡檢,對所包設備要仔細檢查,並認真填寫巡檢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4、包機人員要保證所包設備的完好,檢查並消除電器設備的隱患。
5、電氣維修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及機房相關規章製度。
6、保持工(機)房衛生清潔,不得隨意亂扔棉紗、廢(油)桶、廢燈管等廢舊物資,應分類集中放到指定位置,再利用物資要及時回收。
2.5.8運輸隊維修鉗工崗位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的思想。工作認真負責,合理用料,杜絕浪費。
2、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班中不竄崗、脫崗。熟悉所管範圍內各運轉設備的工作原理及結構,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
3、嚴格執行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完好標準,不斷提高檢修質量。
4、勤檢修、勤維護、勤保養,發現零部件缺陷、保護失靈、接頭斷裂、設備運行不正常等情況,應立即處理。
5、保持工(機)房衛生清潔,不得隨意亂扔棉紗、廢鐵、廢渣等廢舊物資,應集中分類堆放到指定位置,再利用物資要及時回收。
2.5.9運輸隊信號把鉤工崗位職責
1、對當班提升運輸負直接安全責任,並持證上崗。
2、嚴格按操作規程規定工作,杜絕違章作業。
3、發車前對井筒的“一坡三擋”、車數、車輛裝載情況、連接裝置完好、保險繩、
鉤頭及其巧米範圍內的鋼絲繩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4、掛鉤時,站位操作要正確,且必須等車停穩後方可摘掛鉤。
5、工作中要做到自保、互保、聯保,同事要做到“三不傷害”。
2.5.10運輸隊電機車司機崗位職責
1、電機車司機對機車的安全運行負主要安全責任,並持證上崗。
2、電機車司機開車前,對機車、軌道、運輸線路要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處理。
3、電機車在運行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
4、嚴禁機車進入“非機車運行區段”作業。
5、電機車運行中,必須做到自保、互保、聯保。
2.5.11運輸隊軌道修理工崗位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按時檢查。
2、對所負責的軌道必須做到勤檢查、勤維修。
3、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不作業”製度。並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4、每天都有專人對軌道、地滾負責檢查和維修,確保軌道暢通。地滾牢固完好,並做好記錄。
5、搞好工作場所文明衛生。
2.5.12運輸隊皮帶司機崗位職責
1、對當班皮帶的安全運行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設備運行前、運行中和運行後要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嚴格執行“自保、互保、聯保”和“三不放過”製度。
4、嚴格按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杜絕違章現象。
5、生產過程中,當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及時彙報
和通知現場其他作業人員立即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6、設備運轉過程中,必須與設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發現問題及時停機處理。
2.5.13運輸隊電機車充電工崗位職責
1、對電機車充電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並持證上崗。
2、對電瓶充電情況勤觀察,按操作規程要求認真操作,確保充電質量。
3、認真衝洗電瓶,防止硫酸傷人,保證充電機整齊、清潔。
4、搞好充電房文明衛生。
5、按操作規程要求正確操作,杜絕違章現像。
2.5.14運輸隊電機車、礦車維修工崗位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按時檢查。
2、對所負責電機車礦車,必須必須作好日檢,旬檢和月檢,定時注油和維修,不完好電機車不許使用。
3、確保至少有兩台電機車完好備用,在修不超過一台。
4、對所負責的礦車必須做到按時檢查,及時維修,保證影響生產不超過半小時。
5、每天必須有專人對所有在用礦車進行檢修,及時維修,不完 好不許使用,並做好記錄。
6、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確保維修質量。
7、做好維修檢查記錄,搞好工作場所文明衛生。
2.5.15運輸隊高位翻矸機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應按時上、下班,必須進行現場交接班,做到不脫崗、不睡崗,不竄崗,要確保翻車機正常運行。
2、每班工作前應對翻車機各部分認真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3、翻車機司機應掌握翻矸設備的結構、原理、性能等,以便及時發現故障。
4、在翻車前應先開空車運轉,以便觀察各部機構運轉情況,確認無誤後再進翻車。
5、每班工作中如需要清理翻車機下方渣時,應先把機車翻起,然後切斷電源,采取安全措施再進行清渣工作。
6、 翻車前應觀察好翻車機周圍一切情況後再進行翻車,周圍有人嚴禁翻車。
7、做好翻車機運行記錄,搞好翻車機周圍衛生,確保文明生產。
2.5.16運輸隊運轉工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負責整個運輸生產係統中的膠帶輸送機、給煤機、刮板輸送機、主井膠帶驅動機、電動閘門等操作工作。
2、各個崗位運轉工必須參加培訓學習,掌握各個設備的性能原理,並持證上崗工作。
3、各個運轉崗位工不得有睡崗、竄崗、脫崗現象,保證整個係統正常運行。
4、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規章製度、運行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5、嚴格執行崗位巡回檢查製度,做好預防維護工作。工作前、工作中、下班前對生產係統各個設備進行檢查,杜絕有安全隱患和故障發生。
6、各個車間機房閑雜人員不準進入,參觀時需有我礦領導陪同。
7、認真填寫工作記錄,搞好文明衛生,確保文明生產。
2.5.17運輸隊架空乘人器司機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應按時上、下班,必須進行現場交接班,做到不脫崗,不睡崗,不竄崗,要確保架空乘人器正常運行。
2、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架空乘人器的構造、性能、技術特點、動作原理,並要做到“三好”(使用好、管理好、維修好),“四會”(會使用、會檢修、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性故障)。
3、認真作好設備運行前,運行中和運行後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4、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發現問題及時停機處理。
5、搞好工作場所文明衛生,按時作好記錄。
2.5.18運輸隊集中控製室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應按時上、下班,做到不脫崗,不睡崗,不竄崗,要確保集中控製係統正常運行。
2、嚴格遵守交接班製度,必須進行現場交接班,交班時應把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介紹,做到交班、接班清楚。
3、負責全礦設備集控起、停車工作。
4、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製度,按礦統一安排進行起車、停車集控操作工作。
5、認真學習集控係統有關知識,做好集控設備的日常巡檢工作,確保本係統順利運行。
6、密切注意集控運行動態,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礦領導及有關部門彙報。
7、做好安全生產統計工作。
8、認真填寫運行工作記錄,做好集中控製室衛生,確保文明生產。
2.5.19運輸隊選矸工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應按時上、下班,必須進行現場交接班,做到不脫崗,不睡崗,不竄崗,要確保選矸正常。
2、每天上崗應對手選矸石膠帶輸送機的托滾,膠帶,矸石溜槽,驅動部分等進行全麵的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的彙報。
3、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傷害自己, 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確保安全運行。
4、每天應做好選矸設備的運行和選矸情況的記錄。
5、搞好工作場所文明衛生。
2.5.20運輸隊巡回檢查工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必須做到不脫崗,不睡崗,要確保設備運轉正常。
2、每班應定時對設備進行巡檢,並做好每次設備巡檢的記錄,不能偽造巡檢記錄。
3、要認真的進行現場交接班,把當班巡檢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詳細交接,如交接班時遇到設備故障要同接班人共同處理,如一時處理不完,待接班人把情況了解清楚了才能下班。
4、必須要掌握巡檢設備的結構、原理、性能、設備容易出現的故障以及故障處理的方法。
5、如果設備出現故障,應盡快進行維修,不能消極怠工,做好維修記錄,搞好工作場所文明衛生。
第六章 通風隊職責範圍及各工種崗位職責
2.6.1通風隊職責範圍
1、在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通風、瓦斯、防火、防塵、防水、滅火等管理工作,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
2、負責編製有關通風、瓦斯監測措施、計劃、防滅火施工計劃和通風管理製度,並貫徹執行。
3、負責測定采、掘工作麵,以及酮室、車窩、高冒處、封閉牆、老巷道等風量和各種有毒有害氣體,發現超過規定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4、負責監測係統、防塵設施、隔爆水袋的安裝、維護、使用,定期進行衝洗、刷白,監督檢查采、掘等工作麵和轉載點防塵措施執行情況。
5、根據生產的需要,安設通風設施和風流控製設施,調節和增加有效風量,提高風量利用率,不斷完善礦井通風係統,適應生產的需要。
6、負責每年進行一次各風機處部分漏風測定、礦井反風演習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
7、按年、季、月度提出工作計劃和總結,並針對通風安全關鍵問題加強調查研究,不定期的提出專題分析報吉。
8、負責對高瓦斯煤層和高瓦斯區域危險性預測預報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檢驗工作,檢查指導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
9、負責通風質量標準化工作,抓好井巷的維修、維護工作,消除安全隱患,積極開展質量達標工作。
10、負責重點瓦斯日報、通風調度日報、防火灌漿日報、通風旬報、通風防火、滅火月報等有關通風、瓦斯、防滅火報表。
11、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業務技術培訓,組織職工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技術安全措施。積極推廣通風新技術、新工芝、新設備,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12、如發生事故,必須及時組織力量搶救,並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追查原因,吸取教訓,改進工作,並提出書麵報告。
2.6.2通風隊隊長崗位職責
1、負責全隊的安全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等行政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性任務。
2、負責全隊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技術規程、措施的貫徹落實工作。
3、負責全隊的勞動組織管理。
4、負責全隊的經營管理工作,及通風質量標準化工作。
5、組織分析生產中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組織處理生產中遇到的問題。
6、負責全隊幹部職工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全隊員工業務素質,加強全隊員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工作。
7負責組織本隊規章製度及操作規程的編製落實工作,並及時彙報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
2.6.3通風隊技術副隊長崗位職責
1、負責通風隊業務範圍內的通風安全、質量、環境等技術管理工作,積極推廣先進技術和經驗,確保質量得以改進、環境預防和治理得以持續改善和提高。
2、負責編製本隊通風、瓦斯、防塵、防火工程設計及年、季、月計劃和實施技術方案。
3、根據要求對通風安全、質量、環境等工作提出正確的技術方案及措施。
4、參加《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製,參加安全、質量、環境檢查工作,並根據要求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糾正措施,參加瓦斯排放及重大通風隱患的處理工作。
5、堅持深入現場,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計劃,並監督落實。
6、負責對通風工作人員的技術考核工作。
2.6.4通風隊生產副隊長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通風隊業務範圍內的通風安全、質量、環境等工作的實施,並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質量得以改進、環境預防和治理得以持續改善和提高。
2、根據年、季、月"一通三防"工作計劃和實施技術方案,認真、及時地組織相關施工單位、人員進行落實,提高施工工作質量,並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違章、消滅重傷以上人身事故。
3、參加安全、質量、環境檢查工作,並根據要求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糾正措施;參加瓦斯排放及重大通風隱患的處理工作。當礦井出現險情時,應親自組織帶領人員趕赴現場處理。
4、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親自帶領人員按處理規定及時處理。
5、協助隊長搞好現場“一通三防”各項工作,並對安排的工作及時進行監督檢查;深入實際,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安全、質量、環境和其他問題。
6做好調查研究工作,不斷健全完善各項管理製度,並積極組織落實。負責對通風工作人員的施工質量考核工作。
2.6.5通風隊技術員崗位職責
1、在總工程師及隊長的領導下,對全礦“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
2、負責礦井“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業內資料收編及內業達標工作。
3、負責編製全礦“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規章製度,參與“一通三防”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審批。
4、負責主要“一通三防”工程技術方案的編審。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發現隱患並監督整改。
6、負責礦井風量的準確有效測量和儀器儀表的檢驗、校驗工作。
2.6.6通風隊打鑽工崗位職責
1、在安全生產副隊長的領導下,負責井下鑽探工作的安全施工。
2、負責探放水及其他鑽探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的落實。
3、負責鑽機及附屬設備的檢查、試驗、維護,確保安全運轉。
4、負責在鑽探工作中及時報告情況,並在出現異常情況下的應急處理。
5、鑽井過程中負責密切注視出水及瓦斯湧出狀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按規定停鑽處理。
6、工作前檢查個人裝束及鑽機防護裝置的整齊完好,確保人身安全。
2.6.7通風隊測風工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對礦井風量的準確有效測定工作負直接責任。
2、嚴格執行測風製度,認真按操作規程操作,確保風量的按時、準確測量。
3、負責相關內業資料的整理、編製、填繪和保管工作,保證達到質量標準化標準要求。
4、負責塵樣的采集、保管與送檢工作,確保測定數據真實可靠。
2.6.8通風隊瓦檢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礦各項管理製度,對當班瓦斯檢查工作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2、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確保瓦斯檢測數據的準確性。
3、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規章製度,做到瓦斯檢查工作的“三無”和“三對口”,防治瓦斯事故發生。
4、及時如實報告井下瓦斯湧出情況,對出現的危險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停止作業,組織人員撤離。
5、對巡查路線中如發現的其它“一通三防”隱患和危險情況有及時報告和應急處理責任。
6、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任務。
2.6.9通風隊通風工崗位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全麵負責“一通三防”工作 。
2、負責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在現場工作中的實施。
3、負責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的貫徹執行。
4、在工作中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
5、及時如實報告井下發現的隱患,防治“一通三防”事故發生。
2.6.10通風隊防塵工崗位職責
1、對井下粉塵的清掃、衝洗,防止粉塵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認真執行防塵製度,按既定周期對井巷煤塵衝洗、清掃,消除煤塵堆積。
3、負責隔爆設施的添水、維護、更換,確保完好使用。
4、負有巡檢、維護、防塵供水管路的責任,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5、衝洗煤塵時,注意對電器設備的保護,防止引起電器事故。
2.6.11通風隊電鉗工崗位職責
1、對涉及“一通三防”工作的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轉負直接責任。嚴格按規定對供
電設備,電器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2、杜絕電器失爆現象,嚴格停送電規定,嚴禁帶電作業。
3、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杜絕違章作業。
4、負責電工專用工器具的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員使用。
2.6.12通風隊材料員崗位職責
1、對全隊各類材料的領取、發放、保管及正常安全使用負直接責任。
2、保證雨季、冬季“三防”及其他搶險、救災物資的領取、發放及保管,滿足工
作需要並負有直接責任。
3、具備在領取一般材料時鑒別其質量的能力,確保不合格產品入井使用。
4、負責材料倉庫的防水、防盜工作。
2.6.13通風隊儀器修理工崗位職責
1、對各類通風安全儀器儀表的完好負直接責任。
2、負責各類安全儀器儀表的維修、調教、送檢及保管工作。
3、負責儀器修理、防火防盜工作,防止儀器儀表損壞丟失。
4、必須備有一定數量檢修完好、校正合格的備用儀器,以備搶險救災等特殊情況
下使用。
5、負責儀器儀表牌板記錄的填製,做到維修及時,保證井下安全使用之需。
第七章 職能部門業務保安責任製
一、生產技術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貫徹執行采、掘、機運有關生產技術規範,在有關安全法規的範圍內,結合礦井實際,製定安全可靠、經濟合理、先進的技術方案。
2、編製礦井生產發展規劃,根據礦井生產能力和銷售計劃,組織編製年度、季度、月度生產作業計劃。
3、負責編製采掘作業規程、回采、掘進、井巷維修的技術安全措施。組織編製礦井生產規劃方案、技術改造方案、采區巷道布置方案。根據現場條件確定采掘頂板管理方法、支護形式參數及支護材料,確定井巷斷麵,確定失修井巷維修方案。
4、負責礦井科研、革新、推選項目管理,組織采掘、機電、運輸項目的實施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
5、負責采煤工作麵初次放頂措施的編製和貫徹執行,參加采、掘工作麵的開、竣工和工程質量驗收。
6、負責單體支柱清理工作,繪製、加工礦內支護用品、配件。 負責現場煤質管理,負責煤質采樣、化驗工作,組織煤坪盤點。 組織和參加采掘、機運事故的搶救和追查、分析、處理。 負責各基層單位的《作業規程》、技術安全措施的貫徹和考試工作,並收集好相關資料。 經常深入現場檢查《作業規程》、技術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並作好施工動態記錄。
二、機電動力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掌握全礦機電設備使用情況,平衡礦內機電設備、編製機電設備大修、季修、停產檢修計劃,督促實施大修、季修計劃,組織實施“三專兩閉鎖”試驗。
2、製定修改有關機運業務管理的文件和辦法,監督檢查礦有關單位按設備操作規程要求作業,按設備的質量標準化進行檢修。
3、負責機電設備“三率”達到要求和消滅失爆,負責機運安全保護裝置的定期檢查和試驗。
4、負責對防止設備、運輸、電氣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的編製工作,並負責督促實施。
5、負責組織對礦井提升、排水、壓風、抽風設備、避雷器、鍋爐及電氣設備、繼電保護等進行定期檢查試驗。負責礦井新購設備的選型,質量驗收工作,管理全礦設備的大修、報廢鑒定工作。
6、負責公司生產供電安全的業務管理。負責公司節能工作。
7、負責落實和檢查井下所有電器設備的防爆檢查工作,並作好檢查記錄。
8、負責所有入井設備的檢查,防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入井。
三、調度室業務保安責任製
1、堅持24小時負責製和8小時上班製,負責傳達上級指令、指示,按照“三大規程”和技術安全措施,指揮、平衡、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開好每日的生產平衡會,切實抓好班、日計劃的落實。切實抓好重點工程,重點防突頭麵的專題調度,特殊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彙報,以求及時解決。收集班、日安全生產情況和每班下井作業人員數量。
2、發生事故時,嚴格執行事故處理程序,堅決執行事故指揮組的指令,負責調動人、財、物,確保事故處理順利進行,並做好事故處理記錄。
3、負責瓦斯監測的監視,提供監測數據報表。
4、按《煤炭工業企業調度工作條例》規定,全麵履行調度職責。掌握生產計劃指標及完成情況,按日、月編製調度統計和生產經營所需的報表。
5、負責井下通訊係統、監測係統的安裝、維護、檢修,確保通訊係統的暢通和瓦斯監測係統的正常運行。
6、負責礦井夏季“三防”的組織、指揮,及時通知“三防”值班。 7、負責外來入井人員的接待工作。
四、通風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全礦井“一通三防”治災計劃的製定、總結、監督和指導各單位搞好“一通三防”工作。
2、負責製定安全礦井“一通三防”治災方案和工程設計(通風方案、打鑽、抽放管路、防滅火、防治煤與瓦斯突出、防災等)及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並督促實施。
3、負責礦井通風、瓦斯、防突、抽放、監測等業務工作,並編製礦井“一通三防”的各項技安措施,收集整理礦井“一通三防”基礎資料,並建檔保存,負責瓦斯檢測日報的編製上報。負責參與采掘作業規程和技術安全措施的審查。
4、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的管理、設計、預決算及費用結算,負責礦井通風治災專用設備、儀表、材料的管理、保存、調配,對其使用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負責瓦斯利用返還費用的結算。 5、負責抽放鑽孔及管路工程的設計、質量驗收,抽放效果考核,鑽孔進尺結算。
6、負責礦井防突安全技術管理,編製防突技術措施,負責安排防突參數的測試,填報防突預測檢驗報告單。
7、負責牽頭組織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工作,並進行檢查考核,參與追查處理“一通三防”事故。
8、按措施規定參與井巷貫徹、通風係統調整的現場業務指導工作。
9、負責礦井“一通三防”新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應用。
五、地測測量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認真執行《礦產資源法》和《煤礦安全規程》,負責全礦井的地質、水文、測量業務管理工作。
2、負責編製礦井地質及水文地質年度、季度、月預報資料和采掘工作麵地質說明書,正確指導生產。
3、負責編製、準確提供石門及穿層斜巷揭煤和水情、水害預報資料,協助落實有關防範措施,負責檢查探、放水工作和疏排設施。
4、負責巷道貫通的設計資料和施測中的檢查工作,保證巷道貫通的精度,防止巷道誤穿事故的發生。
5、負責每月一次礦測量圖紙、資料,審查重要工程測量的設計、施測及安全措施。
6、負責督促檢查礦井範圍內其他煤窯開采的管理,不定期進行小窯調查,及時處理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小窯問題。
7、按規程要求及時編製礦井瓦斯地質圖。
8、參加安全大檢查,組織有關地測業務的事故搶救、追查、分析和處理。
9、負責圖紙製作工作。
10、負責編製各采煤工作麵的地質月報資料。
六、安全監察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規定、指令、條例、命令、決定、通知、通報,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
2、參加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工程設計、防止重大事故、作業規程和措施的審查,並監督實施。
3、負責製定礦井安全生產有關規劃、製度、獎懲辦法。
4、負責組織各項安全活動、定期的安全和質量檢查、不定期的安全查崗活動。組織對采煤工作麵及掘進防突頭麵的開工驗收工作。
5、經常深入井下查“三違”、查事故隱患、查質量,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原則,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收集、整理各類安全信息。
6、參加各類安全事故的搶救,組織事故及“三違”追查、分析、處理,每月定期召開安全、質量仲裁會,分析動態,安排下月的安全工作,牽頭檢查驗收月底采煤工作麵、掘進井巷、維修井巷工程質量。
7、監督檢查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防止重大事故措施、安全技術工程的貫徹落實、執行情況。
8、負責牽頭組織全礦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編製主要技術工種、要害工種、班組長以及生產中急需的技術工種培訓計劃,確保計劃的完成和質量。
9、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配合按規定要求進行培訓,並負責簽訂師徒合同和考試工作。
10、負責牽頭與有關部門對全礦井下主要技術工種、要害工種持證上崗的年審培訓工作。
11、負責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三違”人員檔案登記,辦理有關工傷手續。
七、綜合辦業務保安責任製
1、負責審查新員工身體健康狀況,定期組織全礦員工的健康檢查工作,並建立員工的檔案工作。
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善後工作,負責辦理有關事故責任者的處分手續。
3、負責依法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和員工的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4、負責督促司爐工認真執行《蒸汽鍋爐安全規程》,確保鍋爐的安全運行,做好澡堂的衛生管理,為安全生產搞好後勤保障。
5、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法規、製度等,凡是上級下發的安全文電及時送領導和有關部門閱處。
6、經常深入基層,參加安全活動,了解情況,分析動態,幫助工作。
7、加強對車管人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搞好車輛的安全管理。
8、加強檔案安全管理,做好保衛保密工作。
9、圍繞礦井安全工作目標,抓好群安組織,並組織開展活動。
10、切實搞好職工勞動安全保護,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11、負責抓好青工安全思想教育,組織開展好青安崗活動。
12、負責全礦井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火工產品的運輸、保管和使用。
13、負責監督檢查消防法規和貫徹執行,消防知識教育。
14、積極參與安全事故調查,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八、財務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對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根據年、季度計劃對安全技措工程的安排,按照工程進度,及時撥款。
3、負責用於安全技術的費用,不得少於上級有關的規定,並按照“四優先”(優先計劃、優先安排、優先供應、優先預算)的原則予以安排,對安全技措費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4、優先安排並保證日常安全生產中的安全費用。
九、保衛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在礦委的正確領導下,對廣大員工進行法律知識及礦規礦紀宣傳教育。
2.維護礦區安全生產、生活秩序,保證礦區財產不受損失和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
3.預防和製止刑事、治安案件發生,調解民事糾紛。
4.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自然災害、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5.嚴格火工品和消防器材管理,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安全大檢查,查出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礦委。
6.做好外來人員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職工檔案。
7.協助公安機關打擊一切非法擾亂我礦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不法分子。
十、企管部業務保安責任製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牢固樹立“安全為天”的思想,切實抓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與管理工作。
2、加強管理職能,深入現場調查研究,了解各項工作的執行情況。
3、嚴把工程的審核關,做到以定額為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公正合理地核算項目工程的決算工作。
4、不斷提高企業的核算水平,充分發揮企業管理的監督作用。
5、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各項企業管理活動,在本科職責範圍內為礦獻計獻策,做領導的參謀。
6、提高全科人員的自身保安能力。協助掛鉤單位建立安全保障製度,杜絕人身傷亡事故,積極參與礦舉辦的各項安全活動。
7、做好各種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確保資料的安全,杜絕泄密。
8、做好合同的審核、管理及歸檔工作。
9、做好企業能源消耗的各項統計工作。
10、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做好企業各種證照的年審或年檢,努力實現依法進行安全生產和經營管理,不斷提高我礦的管理水平和手
十一、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業務保安責任製
1、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與政策,在安全礦長的領導下,以《煤礦安全規程》及《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為依據,牽頭負責全礦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相關安全質量標準及煤炭產品質量工作的會議、精神、文件、指示等。
3、以煤炭產品內控指標為依據,負責全礦煤炭產品質量的檢查與考核工作。
4、參加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會審工作。
5、組織召開質量標準化工作會議,認真學習有關標準化工作精神,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的思想。
6、做好全礦質量標準化檢查管理工作,對不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的資料,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使各項質量標準要求符合安全生產需要。
7、組織好每月質量標準化定期驗收、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隱患、不達標的工程,勒令限期整改,確保“質量上標準、安全創水平”。
8、監督全礦質量標準化問題整改、落實工作,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問題單位、職能管理科室發出整改通知單,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十二、人力資源業務保安責任製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在分管經理指導下,切實做好本部門的業務保安工作。
根據省公司人力資源部各項文件規定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起草工資管理、工傷保險、勞動合同、社保管理、人員招錄等方麵的管理製度。
根據文件規定,負責組織監督考核,保障各項製度的順利實施,落實崗位責任以及人員分工。具體要求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對本部門的各項業務工作負責。
2、在研究、製訂、執行工資政策和獎勵製度時,必須把安全工作列為一項重要內容,指導礦井各項業務的安全開展。
3、負責監督和審核礦井的人員招錄、工資管理、出勤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麵製度的落實情況和日常業務的考核。
4、根據需要配備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特種工作人員。
5、搞好井下定額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6、抓好《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
7、為所有從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按屬地原則辦理異地就業安置。
8、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為公司的所有人員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杜絕無合同用工。
9、督促勞務公司完善準入手續,對勞務工的各項情況進行監督。
10、按規定標準要求組織各礦勞保用品采購,並監督發放。
11、把好新進工人和調換工作人員的上崗培訓關,做到先培訓後上崗,沒有培訓不準上崗。
12、勞動定額、定員管理中,要以《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為準則,正確處理安全與定額、定員的關係。
13、嚴格按照人力資源部各項業務流程,組織辦理相關業務。
14、指導各礦工作,對煤礦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對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
1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與善後處理。
第三部分 礦領導下井帶班製度
3.1 ***領導下井帶班製度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2】23號)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司令(第33號),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訂本製度。
一、一般規定
1、帶班人員範圍
礦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機電礦長、安全礦長、經營礦長、采掘機運通各副總工程師。
2、帶班次數
礦長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5次,其他副礦級領導(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每月帶班下井按月排列次數執行。
3、帶班人員必須執行下井帶班的安排,特殊情況不能帶班的必須提前與其他帶班人員協商調換,確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領導帶班。
4、帶班人員入井時間
早班:7:30、中班:15:30、夜班:23:30,分別在井口乘人車與當班員工一同入井。
5、帶班人員在井下進行交接班,升井後到調度室認真填寫帶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6、帶班人員堅持井下彙報製度,上崗後和下井前必須用電話向礦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必須做好彙報記錄。
7、每月30日前由礦調度室對帶班人員的帶班日期、班次進行安排,並發給每個帶班人員,以便帶班人員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帶班人員職責
1、帶班人員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情況。生產作業環境的安全情況、生產任務的完成情況、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等,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帶班人員必須堅持和員工同上同下。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隱患和不安全行為不放過,對安全隱患找不出原因不放過,安全隱患得不到處理不放過。
3、帶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並組織處理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製止“三違”現象。
4、帶班人員必須加大對生產中各重點環節的檢查和巡視,必要時對重點工作、關鍵環節及重大隱患的處理必須蹲點把關,杜絕現場安全管理失控。
5、認真檢查各作業地點的人員有無違章作業現場,協調所在區域的區隊之間、各環節的關係,維護生產安排秩序。
6、發生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止生產、撤出人員、排除隱患的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7、認真做好帶班交接班記錄,將本班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情況、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填寫在帶班交接班記錄中。
三、監督與考核及相關規定
1、帶班人員必須在井口候車廳更換入井帶班卡,接受員工監督。
2、由礦調度室和人力資源科對帶班人員進行考核,報礦長審批執行。
3、帶班人員擅離職守。一次罰款100元,無故未完成帶班次數的,罰款200元/次。
4、帶班人員未與員工同上同下的,一律按違章論處。視情況給予行政處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責任追究》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5、未進行上、下崗彙報、未填寫帶班記錄、交接班記錄的罰款50元/次。
6、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修改解釋權屬***。
3.2 ***領導帶班下井交接班製度
為認真落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3號令)有關管理規定要求,結合《***領導班下井製度的規定,搞好領導下井交接班製度的管理,特製定本製度。
1、帶班人員在本班結束後,必須嚴格執行交接職責,並按《***領導帶班下井交接班記錄》的相關項目填寫齊全,不得漏項。
2、帶班人員交接班地點在井下當麵進行,不得以電話和其他方式進行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導致工作失誤或誘發事故。
3、交班人員要認真如實的介紹當班區域各工作麵的安全狀況,有無安全隱患、設備的運轉情況以及下班可能發生的問題和處理意見等,交代完畢後經雙方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方可下班。
4、未完成當班任務或發現事故未及時處理完畢,不準離開工作地點,等待下一班帶班人員到達並完成交接後方可離開。因特殊原因當班處理不了的,必須向礦調度室彙報,並在交接地點與下班交代清楚處理措施、進展情況、應注意事項等,並如實填寫在交接班記錄上。
5、超過交接班時間,如接班人不到,交接班不準離開崗位,否則按脫崗、早退(特殊情況除外)處理》如無人接班因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並堅守崗位直到有人接班為止。
6、由礦調度室負責提供、收回交接班記錄,並妥善保管備查。
7、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修改解釋權屬***。
3.3 ***領導帶班下井記錄檔案管理製度
為認證落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3號令)有關管理規定要求,結合《***領導帶班下井製度》的規定,搞好領導下井帶班記錄的管理,特製訂本製度。
1、領導下井帶班記錄的內容包括:下井時間、地點、經過線路、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情況、意見等內容。
2、領導下井帶班記錄由當班領導自行填寫,不許他人代為填寫,以確保記錄的真實性。
3、每天由礦長或安全礦長對領導下井帶班記錄進行查閱,對存在的隱患未能現場處理的,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按規定進行整改,嚴格執行“閉鎖循環”管理。
4、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每周由調度室內業人員收集後,如實按相應的項目入電腦,形成電子文檔版《***領導帶班下井記錄檔案》,檔案內應包括:姓名、日期、下井時間及班次、經過線路、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情況。
5、領導下井帶班記錄與下井帶班記錄檔案必須一致,否則對錄入人員予以處罰。
6調度室內業人員應負責將打印的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檔案,提交礦長審閱,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7、每月領導下井帶班記錄和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檔案,由錄入人員負責收集、妥善保管備案。
8、礦調度室負責對人員定位係統的運行情況進行日常維護,確保運轉正常。人員下井記錄保存時間至少保證一年以上,嚴禁人為刪除人員上、入井信息。
9調度室將每月領導下井帶班記錄和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檔案按月裝訂,保存期不得少於一年。
10領導下井帶班記錄和記錄檔案的銷毀,必須經礦長批準,一年度的記錄和檔案一律不得銷毀,電子檔案版在不影響內存空間的情況下,一律不得銷毀。
11、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修改權屬***。
3.4 ***領導帶班下井公示製度
為了認真落實國務院(2010)23號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3號令的規定,根據《***領導帶班下井製度》中的規定,特製訂本製度。
一、所有帶班下井的領導,必須認真執行帶班下井製度、帶班下井交接班製度,認真填寫記錄,為公示提供準確、真實的信息。
二、領導帶班下井的公示,日常采取逐班次公示的方式進行,帶班入井領導人入井時在井口更換入井牌,升井後抽回入井牌,接受員工的監督。
三、各班次的帶班下井領導公示,由井口安檢員負責管理。及時檢查入井人員的牌板更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辦。
四、對所有的帶班領導的入井帶班情況,按月進行一次全麵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帶班次數、入井時間、人員定位係統統計數據、是否按月計劃完成帶班計劃、發現及處理問題等內容。
五、利用我礦辦公室二樓的電腦顯示屏,對領導帶班下井情況進行公示,逐月5日前對上月情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必須保留一周,以接受員工的監督。
六、帶班下井的信息資料,由調度室內業人員負責統計整理,對所有帶班人員的帶班次數、交接班情況、填寫記錄情況、人員定位係統記錄情況、處理問題情況進行統計製作公示表格,為公示提供真實準確依據。
七、逐月的公示情況,由調度室、安監科、人力資源科和辦公室共同負責會審會審後報請礦長審查簽批,方可予以公示於眾。
八、由調度室負責對逐月公示情況材料統一管理,逐月存檔備查。
九、領導帶班下井情況公示後,由人力資源科負責員工意見的收集彙總工作,並根據員工的意見,會同相關部門、相關人員進行審核、回複的工作。
十、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修改解釋權屬***。
3.5 ***領導幹部帶班考核標準與獎罰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3號)令,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考核標準和獎罰規定。
一、考核與處罰:
1、考核內容及範圍:對照礦發(2010)第33號文件中的五項製度,重點考核製度的執行情況。
2、考核的方法:采取逐月統計,月末打分的方法進行。
3、考核的方式程序:帶班領導執行製度情況由礦調度室按日統計,月末製訂統計報表,提呈礦長審閱簽字後,人力資源科負責獎罰兌現後予以公示。
4、考核標準及考核辦法:
見後頁《領導幹部下井帶班考核標準》
5、獎勵:
(1)、執行領導幹部下井帶班製度,是國務院、國家安全監察局強製性指令,是每個帶班領導的必須做好的工作。
(2)認真執行礦發(2010)第33號文件的相關規定,落實領導幹部下井帶班各項製度,是每個帶班領導的職責所係,因此,必須嚴格執行,原則上不與以獎勵。
(3)特殊情況下(如及時發現重大災害事故隱患並組織有效處理,避免重大災害事故的),由礦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可給予適當的獎勵。
6、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修改權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