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有效提高青崗員的隱患排查能力、監督提醒能力和技術指導能力的幾點思考
對有效提高青崗員的隱患排查能力、監督提醒能力和技術指導能力的幾點思考
曹莊礦團委 李學彬
青崗組織是團組織領導,業務主管部門指導的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的先進青年群眾組織;是安全生產中的“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共青團組織開展安全活動的骨幹力量。麵對當前企業發展的新形勢,青崗工作環境變化的新趨勢、青年思想變化的新特點,如何有效提高青崗員的隱患排查能力、監督提醒能力和技術指導能力,是一項重要和緊迫的工作。下麵本人結合曹莊礦青崗組織工作麵臨的問題以及個人對工作初步了解和體會,對新形勢下如何增強青崗組織凝聚力進行一些探討。
要解決問題,首先應該要知道問題的根源。青崗組織普遍麵臨以下幾個突出問題,使崗員的地位、影響達不到我們所期望的程度。
1、青崗組織影響力不足。一提到青崗員,所有職工首先想到的不是青崗,而是與群監員的比較,在區隊中青崗員的影響力與群監員是根本無法比較的,因為不隻是從待遇上,還是從個人權利上,群監員要高出不止一個檔次,群監員普遍是區隊網員、組長,手中掌握著分工、協調等一定權利。相比較工會群監員來說當前,青崗員都是年青人,年齡的劣勢使他們在工作中處於一個相對尷尬的位置,在監督提醒指導的時候,往往由於年輕,而遭到老工人的嗬斥和其他工友的抗拒心理,難以形成有效地影響力。
2、青崗員的歸屬感和榮譽感不強。由於地位和待遇上的差距,青崗員的歸屬感很難體現;再加上部分區隊的不重視,一些規章製度束縛著青崗員,導致青崗組織活動不能正常開展,許多青崗員的優越感得不到體現。
3、崗員業務素質不達標。不能有效發揮青崗員應有的作用職能。在區隊工作壓力日漸增大,隨著我礦在新形勢下工作的改動和對新政策的實施,區隊的工作對青崗員的要求也越來越多,對青崗員影響日益加劇;同時由於各個區隊每個青崗員都是有著本職工作,對於其他工作涉獵少,本職工作任務繁重,不能離崗等條件的限製,對於當班其他崗點的監督檢查不易實現。
針對以上問題,要提高青崗員的作用發揮能力,需從以下幾點著手:
一、建設一支素質過硬的青崗隊伍。“打鐵還要自身硬”自身技術業務素質過關,才能讓別人信服。因此首先要把好崗員、分崗長的選拔關。要按照《青崗工作條例》的有關要求,認真搞好每年一次的青崗隊伍整頓,把那些業務素質差、工作鬆懈、紀律煥散,現場監督作用發揮不好的崗員撤換掉,切實把各方麵表現比較突出的團員青年充實到青崗隊伍中來,確實做到“庸者下,平者讓,能者上”的良好的用人機製。其次,要加強青崗隊伍的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其業務工作水平。青崗隊伍的培訓有幾種方式,主要的是在於崗位結合工作時間進行實踐培訓,可以聘請有經驗的老工人和技術人員進行指導,加強現場實踐知識的學習,同時也可以通過培訓班形式,加強崗員的業務知識學習,組織學習《礦山安全法》、《煤礦三大01manbetx 》以及安全基本知識,使他們成為安全工作上的行家,但是要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不能顧此失彼,提高崗員現場技術指導、監督提醒、隱患排查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使他們成為安全管理上的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再次,要加強青崗隊伍的管理。青崗隊伍的管理是青崗能否發揮出其作用的關鍵,往往在各項工作較繁重的情況下就會忽視青崗的管理工作,那樣就會使工作鬆弛,崗員責任心煥散,作用不能發揮,要時時刻刻使廣大崗員始終處於不間斷的教育、約束和有效的管理之中,使青年崗員主動把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能,提高現場管理水平,作為行使職責發揮作用的前提和基礎,不斷增強業務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緊迫性。還有,要加強對青崗工作的指導,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檢查考核管理製度,便於青崗隊伍的日常管理,及時反饋、解決青年崗員們在現場發現的問題或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
二、提高崗員地位發揮崗員能動性。崗員的職責主要是現場技術指導、監督提醒和隱患排查,但真正做起來卻有很多困難。因此,我們應多方協調,盡最大努力提高青崗員在企業、區隊的地位和影響力。要調動人的積極性,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是不可或缺的兩手段。在物質激勵相對匱乏的情況下,團組織應在如何有效的運用精神激勵手段激發崗員積極性上尋找突破口,即要突出物質激勵的必要性,也不能否認精神激勵的重要作用,這也符合青年人的特性和特點。隻有這樣,崗員的積極性才能真正調動起來發揮出來,提高青崗工作水平才能得到保證。在這方麵要搞好結合,特別是要與團組織開展的青年突擊隊競賽活動、青年文明巷道建設活動以及團的“雙推”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努力將在青崗工作崗位上表現突出的青年選推出來,使其感到團組織的溫暖,為其以後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進一步增強崗員的崗位優越性。同時,做好崗員行使職能的宣傳發動工作,教育廣大崗員要充分認清所肩負的光榮職責,認真發揮崗位職責,爭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崗員。履行崗位職責,做合格崗員要增強工作責任心,解決“不願管”和“不敢管”的問題。敢抓、敢管、敢於製止一切危及安全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行為是崗員現場發揮作用的具體體現。從整體上看,多數礦區青年崗員能夠堅持原則,較好地行使監督提醒職能,但也有少數崗員工作責任心不強,監督作用不到位,對身邊發生的違章違紀現象和行為,有的是明知不對卻“事不關已,高高掛起”;有的是看慣了、幹慣了、習慣了感到無所謂;有的是標準不高,要求不嚴,工作得過且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願得罪人。這些客觀現象都有悖於崗員的職責,都是工作不負責任的表現。崗員有無責任心和責任感,是對崗員的起碼要求。因此,規定每名崗員上井後要及時把當班安全情況向分崗長或值班人員彙報,重大問題應及時彙報礦青崗、本單位領導和安監部門,嚴格按照要求對現場查出的問題,第一個查出問題的崗員作為首位責任人負責問題的處理、技術指導和隱患排查,對處理不了的現場隱患第一時間向礦團委進行彙報。同時,明確規定,崗員在工作範圍內,有權對現場情況、勞動組織和作業方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利提出有利於安全生產的改進意見;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者有當場製止、進行批評教育和按規定處罰的權利;發現礦井設施、工程質量的重大險情,有權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然後向有關領導彙報,對經勸阻無效的,有權向上級部門或領導提出處罰意見。所有崗員都要時刻以“我是一名崗員,我要為這一班的安全負責”的高度來要求自己;警示自己,提醒自己 。摒棄不負責任的好人主義,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各類安全隱患牢牢地控製住。履行崗位職責,做合格崗員,就要提高安全業務技術素質,解決“不會管”、“不敢管”和“不願管”的問題,真正履行現場“監督提醒、隱患排查、技術指導”的崗位職責。
三、健全完善青崗製度。製度是推動工作經常性、長期性有序開展的基礎和保障。《青崗工作條例》製定了12項工作製度,其中的每一項工作製度都是共青團抓安全經驗的提煉。因此,我們各級崗團組織對這12項不但要堅持執行,落實到位,維護製度的嚴肅性,使其不斷提高、完善和發展。結合工作實際賦予其實際內容。我們嚴格按照12項製度逐一對照自己,看哪些方麵還有與製度不一致、不完善、不配套、不落實的地方,抓緊整改,盡快使整個青崗工作形成有章可依、依製辦事、規範有序、科學高效地運行機製。要健全青崗信息反饋機製,及時把安全隱患、現場工程質量中的問題,職工的思想反映等及時反饋上來,幫助有關部門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實行二項製度。一是青年安全監督員崗位承諾製度。具體為:1是崗位承諾製度。要求每名崗員都要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圍繞本人的安全、出勤、工作任務、工程質量、違章情況、現場隱患排查、技術指導、監督提醒、群眾威信等9方麵內容,依據《青崗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做出承諾。2是承諾公開製度。每名青年崗員和分崗公開作出承諾,接受群眾監督。3是民主評議製度。各分崗根據每名崗員的承諾內容,每月組織一次民主評議,參加評議的人主要是本班組的青工和班組長、區隊幹部等,主要評議崗員落實崗位承諾和分崗考核的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並給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基本評價。4是綜合考核製度。各分崗每季對崗員的民主評議情況和綜合評價進行彙總,分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優秀四個等級作為崗員季度最後考核成績,上報礦團委審核之後,對不合格的給予誡免,取消崗位津貼;對成績優秀的,在季度表彰會上進行表彰。該製度的實行,使崗員進一步明確了身上的職責,有效地 製約了崗員的各種工作行為,使其現場作用發揮更加明顯,同時也提高了全礦青崗組織工作運作的透明度,擴大了青崗組織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與影響,對全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二是青年安全監督崗員“首問責任製”。為減少崗員工作中相互推諉現象,發揮其監督提醒、隱患排查和技術指導的作用,嚴把發現問題的落實整改關,實行了“青年安全監督崗員首問責任製”。明確規定,對所分管範圍內的現場隱患,第一位接受人要自始至終負責解決問題的全過程;要對現場隱患進行登記,製定具體措施,組織人員予以解決;對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向所在單位及礦團委、技術部門彙報,並對全過程進行監督,不得推諉。工作中,我們采取物質和精神激勵相結合的辦法,對青崗工作實行雙重激勵。在精神激勵方麵,在分崗和崗員中分別開展了評選“優秀分崗”、“星級崗員”活動,並優先推薦到上一級團組織各類先進、典型和優先納入團的“雙推”視野,讓先進們有光榮感和榮譽感;對落後的進行曝光,使他們既丟票子又丟麵子。
以上是我對青崗組織在安全生產中優勢和作用的一些粗淺看法,有不對之處,請批評指正。